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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之陰陽
夜讀一本內地出版的學術刊物《語文輔導》(一九九零年第一期),內有《貴會令三反觸處自引申》一文,談及古詩文的教法必須要“舉一反三”、“記一及三”,並舉了兩例以作說明,頗有針對性和啟發性。
文中的第二例是教學生如何掌握古詩文裡山水之陰陽所代表的方位。作者寫道:
……我用了一種簡便而又記得牢的方法進行講解。我首先要求學生記住“山南為陽”這一基本點,接着指出“山與水相對”,提問“陽與——相對”?“南與——相對”?然後歸納:“山與水相對,南與北相對,陽與陰相對。
山的南面為陽,那麼,山的北面為陰;
水的南面為陰,那麼,水的北面為陽。”
歸納了這些要點之後,該文作者要求學生只記住一(山南為陽)就能及三(山北為陰、水北為陽、水南為陰),就能對一連串如“岳陽”、“華陰”、“大江之陽”等詞語的含義,迎刃而解了。
誠然,該文作者能夠將山、水及陰、陽之間的關係,梳理出幾句簡明扼要的口訣,的確有助於學生的記憶。然而,稍嫌不足的是,作為“舉一”的基本點——“山南為陽”,究竟從何而來,卻未能點明。所以,對這一基本點,學生只能死記硬背;萬一記錯了,豈不是因“一”而累“三”?
“凡是沒有被悟性徹底領會的事項,都不可用熟記的方法去學習。”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在《大教學論》中的這句話,有力地印證了“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的重要性。為了使學生能夠具體、形象地理解山水之陰陽是如何表示方位的,筆者願提供個人的一些教學體會,以對上文作些補充;不當之處,尚祈高明指正。
以陰陽表示山水的南北,是古詩文常見的用法。早在《周禮》、《詩經》、《韓非子》等先秦著作中便屢見不鮮。例如《詩經·大雅·大明》有句云:“在洽之陽,在渭之涘。”孔穎達疏曰:“水北曰陽。”
在我國最早期的辭書中,也有關於以陰陽表示山水方位的注釋。例如——
《說文》:“陰,水之南;山之北也。”
《爾稚》:“山南曰陽。”
《玉篇》:“陽,山南水北也。”
然而,這些注釋的依據是甚麼呢?辭書沒有說明。筆者在《周禮·考工記·輪人》的賈公彥疏中找到了陰陽表示山水方位的一個重要依據——“向日為陽”。即向着太陽、有陽光照射到的位置,便是“陽”。反之,背着太陽、沒有陽光照射的位置,便是“陰”。
那麼,中國的山水,哪個位置是“陽”?哪個位置是“陰”?由於中國地處北半球,太陽光照略偏於南。
具體而言,中國文化發祥地黃河流域處於北緯三十三度至四十一度之間;而太陽的最北直射點是在北緯二十三度二十七分的北回歸線上。故在北回歸線以北的所有地區,只能受到太陽偏南的斜射。中原一帶的山脈,其南面接受太陽光照,故“山南為陽”;其北面背着太陽而陰暗,故“山北為陰”。(參見附圖一)。至於“水”,是指江河流水。中國的地勢西高東低,故河流大都自西向東流,故略偏於南的太陽光會照射到河流北面涯岸,“水北為陽”便是此理;而河流南面的涯岸,因堤面及堤面的樹木、房舍等的阻擋,太陽光照射不到,便成了陰處,即“水南為陰”(參見附圖二)。
簡言之,山水之陰陽,均以有沒有陽光照射為依據。山之南坡和水之北岸向着太陽,接受光照,故“山南”、“水北”為“陽”;山之北坡和水之南岸背着太陽,形成陰處,故“山北”、“水南”為“陰”。明白了這個道理,即使不去死記,也畢生難忘。這正是“知其所以然”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