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奏琵琶出塞外

  “我今獨抱琵琶望,盡把哀音訴……”
  一曲哀怨纏綿的《昭君出塞》,曾扣動了多少人的心弦!
  不過,這“獨抱琵琶”,只是王昭君的藝術形象,並非歷史的真實。
  筆者在《古今琵琶不相同》一文中,已經提過,漢代的琵琶,本名“批把”,是“馬上所鼓也”。這“鼓”字,意即彈奏。換言之,漢代的琵琶原是一種馬上彈奏的樂器。當時,這種馬上樂隊既有宮庭的,也有軍隊的;既可作歌舞飲宴之樂,也可作送行出征之樂。唐代邊塞詩人王翰的《涼州詞》:“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卧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雖然詩中沒有點明那些琵琶是催飲酒、歌舞,還是催出征、上陣;但卻明確地點明是在馬上彈奏的。由此亦可證直至唐代,軍旅中仍有奏琵琶的馬上樂隊。
  當然,一種盛行的樂隊,宮庭亦不可能沒有。在漢代元封六年,即公元前一零五年,漢武帝以江都王劉建的女兒劉細君為公主,遠嫁烏孫昆莫,成為世稱的“烏孫公主”。當時的烏孫,位於現在的新疆溫宿縣以北,距古長安約九千里。漢武帝為了慰藉公主途中的寂寞,便令宮庭的馬上樂隊隨行,沿途為公主彈奏琵琶,“輕攏慢撚抹復挑”之下,一路簇擁着陪送到烏孫。
  這段史實,在唐代段安節的《琵琶錄》亦有記載:“漢遺烏孫公主入蕃,念其行遠,思慕本朝,使知名者馬上奏琵琶以慰悅之。”
  七十二年後的竟寧元年,漢元帝又將宮妃王昭君嫁與匈奴呼韓邪單于。當王昭君出塞時,同樣也是以馬上樂隊彈奏琵琶送行。晉代石崇的《王昭君辭·序》有云:“昔公主嫁烏孫,令琵琶馬上作樂,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爾也。”序中所云“明君”,即王昭君。因晉人避晉文帝司馬昭之諱,故改稱“明君”,又稱“明妃”。而“亦必爾也”一句,正好說明昭君出塞時並非“獨抱琵琶”自彈。
  其實,無論是烏孫公主,還是王昭君,她們都是奉了漢天子的聖旨,出塞與番邦國王和親,即將成為“異國皇后”。在浩浩蕩蕩的和親行列中,她們是地位尊貴的主角,豈有在路上自彈琵琶之理?
  究竟是馬上樂隊彈奏琵琶送王昭君出塞,還是王昭君“獨抱琵琶”自彈出塞,相信讀者諸君已有分曉。雖然歷代有很多以昭君自彈為題的詩文戲曲,但仍有不少學者、詩人堅信不是昭君自彈。如宋代葛立方,在他的《韻語陽秋》中說道:“馬上彈琵琶,非昭君自彈也。故孟浩然《涼州詞》云:‘故地迢迢三千里,那堪馬上送明君?’”范晞文在《對牀夜話》中亦說,“昭君出嫁之時,未必以琵琶寄情,特後人想像而賦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