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他(她)”

  港澳的各類報刊,經常都會出現一種“他(她)”或“他(她)們”、“他們(她們)”的寫法。這種寫法是否正確和必要呢?很值一議。
  先說說“他”字的演變。
  最早指第三者的是“它”,後來加上人旁,變成“佗”(音拖);再後,才以“他”字替代了“佗”的本義,而“佗”則只剩下“拖”、“馱”等借假義。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前,“他”是指男性、女性以及一切事物的第三者。“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後,才把“他”字的含義,由如下的幾字分擔,以示區別——
  她,專指女性的“他”,同“伊”。
  牠,專指生物的“他”,也通“它”。
  它,專指事物的“他”。
  祂,專指上帝、聖母的“他”。
  怹,男性“他”的尊稱。
  ,女性“他”的尊稱。
  上述前三個“他”比較常用,後三個“他”極少使用。而“他”字,則指第三人,可以泛指男女,也可以專指男性。
  明白了“他”字的演變及含義後,我們再來分析一下文章開頭所提出的問題吧。讓我們看看這兩個句子:
  “從筆跡上,我看不出他(她)是男人還是女人。”
  “一個人沒有恆心和毅力,他(她)就將一事無成。”
  這裡的“(她)”,實屬畫蛇添足,多此一字!因為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專指的情况下,根本就毋需加括號寫成“他(她)”。試想,如果說“他的興趣,他的愛好,他的天資,他的勤奮……”那麼需要加多少個括號,加多少個“她”,這豈不是造成了語言文字的浪費嗎?
  再說“他們”,也是既可專指一群男性,又可泛指一群男女,只有全部都是女性並需要特別指出時,才使用“她們”。如下面這一句子:
  “他(她)們是一群可愛的學生,他(她)們是社會的未來。”
  這裡的“(她)”字也同樣是叠床架屋,毫無必要!因為這一群學生,雖然有男有女,但一個“他們”就即可包括了,又何必人為地將其複雜化呢?
  其實,“他”或“他們”的各種用法,早已有了規範;但目前仍有不少的文章毫無必要地使用“他(她)”或“他(她)們”,長此以往,勢必會造成使用的混亂,故特撰此文,以期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