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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
——陶淵明《移居二首》(其二)的自然理趣
【原詩】
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
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農務各自歸,閒暇輒相思。
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
此理將不勝,無爲忽去茲。
衣食當須記,力耕不吾欺。
【今譯】
春秋兩季有許多美好日子,登高望遠最合適吟詠新詩。
鄰里之間常呼喚過門小聚,奇文疑義有酒時相與斟酌。
農忙季節爲農務各自歸去,忙裡偸閒常思念友好鄰居。
披衣探訪才免得長久相思,相對言笑不厭倦喜逢知己。
這般樂趣世間事無與倫比,萬萬不能輕率地將它拋棄。
吃飯穿衣兩件事自當經營,努力耕作必定有豐富收成。
【賞析】
詩篇共十二句,可分爲三小節,每小節四句。第一小節,描繪登高賦詩以及飲酒作樂的情景;第二小節,描繪農忙耕作以及農閒言笑的情景;第三小節,表現對於田園生活的感想和態度。三小節所寫,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村居生活情景,另一是村居感受。前者用賦筆鋪叙,記述村居生活的四個方面——賦詩、飲酒、農務、談笑。即:春秋兩季有許多美好的日子,這是登高賦詩的好時節,詩人在此時與友好上山,吟詠新詩,而當家裡有酒的時候,則過門招呼友好,前來歡飲,當然在飲酒的過程中,不免也常一起賞析詩文;詩人與鄰曲好友,農忙的時候,各自忙著幹自己的農活,而當有空閒的時候,互相思念,則往往披衣相探,一起說說笑笑,而不知厭倦。這是前兩節所寫的內容。後一節寫感受:“此理將不勝”,槪括上兩節所寫的生活情景,謂:這樣的生活情趣是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勝過它的。“理”,即義理,這裡解作生活情趣,或生活樂趣。“無爲忽去茲”,即謂:不要輕易放棄這一生活樂趣。這是一個方面,但另一個方面,詩人也明白,必須努力耕作,上面所寫一系列生活享受才有保障。“衣食當須記”,說穿的和吃的,應當安排好,料理好,主要指耕作;“力耕不吾欺”,說努力耕作,自然不會徒勞無功。“不吾欺”,即“不欺吾”,謂生活不會欺騙我。意即:必須成爲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這就是詩人對於眼前村居生活狀况所持的態度。
詩篇所寫村居之日常生活情景以及詩人之恬靜心境,題材十分平淡;這些內容又是以白描手法寫出,所用語言也極爲樸實,好像自胸中自然流出。例如,本詩叙及村居生活的四個方面,款款道來,如叙家常,絲毫無有斧鑿痕蹟。所謂樸實、平淡,並非平淡無奇、枯槁無文,亦非纖細浮滑。這就是說,記述日常生活瑣事,並非記流水賬,其中沉至之語,耐人尋思。例如:詩篇在登高賦詩、飲酒作樂、農忙耕作以及披衣言笑這一系列輕鬆暢快的叙寫中,突然於結尾部份插入一段富於理性的叙述,就顯得很不一般。說明詩人旣在求取田園之樂的同時,不忘衣食來源,又表明其不願與黑暗的社會、混濁的官場同流合污的決心,意味極爲深長。這一小節議論,由抒情而說理,即以情化理,情與理相得益彰,顯得十分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