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窗看澳門



賊仔和大盜

  日前在《街道談趣》中說,氹仔有“賊仔巷”。賊而稱仔的,當然不是大盜,限於小竊、打荷包的一類,俗謂之“文雀”。他們每因生活所迫,鋌而走險。常言道“有頭髮誰願做鬎鬁”。不過有頭髮而做鬎鬁者,亦大有人在。飛機乘客每喜暗中收起一兩件餐具。據說不是貪,旨在留作紀念。有貴介公子卻喜高買,據說也非貪,而是病態。凡此種種,取之者不承認是偷竊,因此現代的聰明人,為他們度身定做,創造一個名詞,稱之日“撻”。
  據《大宋宣和遺事》載:徽宗宣和年間,國泰民安,時値元宵,有年輕夫婦觀燈遊賞,於熙來攘往人群中夫婦散失,適御賜百姓美酒,婦搶飮之餘,順手牽羊,“撻”了酒杯入懷中,事爲禁衛所察,解至帝前發落。婦從容不迫,御前吟誦一闋《鷓鴣天》細說因由:
  燈火樓臺處處新,笑攜郎手御街行。貪看鶴陣笙歌舞,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表近,帝恩榮。瓊漿飲罷臉生春。歸來恐被兒夫怪,願賜金杯作明證。
  皇帝聆罷,龍顏大悅,即恕無罪,當場釋放。
  文雀、小偷和劫匪、大盜級數不同,當年的李燈筒,憑一枝玻璃燈筒冒充手槍,打家劫舍,闖出名堂;張保仔,海盜也,揚威立萬,至今猶為人所傳誦。電影電視把他的事跡編成歷史劇,成爲俠盜,儼若民族功臣,是他所始料不及的。抗日時期的市橋李朗雞,賭錢下注,只餘二元,粤語謂之“兩雞”,其蜑民口音說成“朗雞”因而得名。因輸而淪爲盜,後爲汪僞招撫,雄霸一方,有“市橋王帝”之號,並正名李輔群。這一類江湖人物俱匪盜也。他們的起家,全仗六個字:瞻正、命平、槍靚。所幹的非驚天輒動地,每一單都是“大茶飯”。
  最近本澳多家食肆遭劫,雖有損失,亦非“大茶飯”。而日前打劫黑沙環金舖,據稱損失逾百萬,有人說“呢鑊夠杰”。粤語之謂“杰”,乃稠之相對,應是“結”字。結有凝合之義。如冰結。醫學上說的大便祕結,其“產品”自是不稀,認眞夠結,是之為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