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李清照<詞論>研究
“别是一家”論,這是中國文學史上傑出的女詞人—李清照,在她的詞學理論代表作<詞論>中提出的一個著名論題1。她提出:詞是“歌詞”,必須有别於詩;詞在協音律,以及思想内容、藝術風格、表現形式等方面,都應保持自己的特色。一九四九年以來,學術界對於李清照的“别是一家”論曾進行過爭辯。但是,大多數同志都持否定態度,以爲李清照的主張,“落後保守”,阻礙了詞的健康發展2。我以爲,這一看法是不全面的。
一
學術界對於李清照“别是一家”論持否定態度的主要根據是:蘇軾“以詩爲詞”,“以自己的創作實踐破壞了詞必協律、表意必以婉約爲正宗的傳統意識,建立了清新雄渾的風格,爲詞的發展打開了一個新的局面”。李清照“竭力反對蘇軾的‘以詩爲詞',反對蘇軾打破詩詞界限,衝破音律的束縛”,“以‘詞别是一家'(今本無‘詞'字—引者)的主張來反對這一文學革命的發展”,屬於落後保守勢力。
固然,蘇軾革新詞體、擴大詞的表現範圍、轉變詞風,他在詞史上的豐功偉績是不能抹殺的。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把李清照對於蘇詞的批評以及她的合理意見採取一概否定的態度。
蘇軾以前的詞,“以清切婉麗爲宗”,經過一、二百年的發展演化,已達到一定的成就。祇是因爲這期間的詞是専供妓女歌唱的,代妓女立言,大都僅是“鏤玉雕瓊”、“裁花剪葉”3,題材受限制,疆域狹窄,缺乏深刻的社會意義。到了蘇軾,他把詞當作是詩之裔4,一樣用來述志、言情。因而,蘇軾的詞,内容豐:“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5;蘇軾的詞,風格多樣:或豪放(陸游語)或超曠(陳廷焯語),或韶秀(周濟語),或疎朗(王鵬運語),或清麗(張炎語)等等。在整個北宋詞壇,蘇軾的詞大放異彩。詞到蘇軾,拓疆千里,慰爲大邦;詞到蘇軾,已經成爲一種用以直接抒情的新詩體。這時候,詞不再是詩的附庸,它的社會功能提高了它在文學史上的獨立地位眞正確立了。這是蘇軾革新詞體、轉變詞風的巨大貢獻。對此,必須給予充份肯定。李清照不曾認識到這一點,她的<詞論>,僅僅指責蘇詞的消極方面,無視它的積極影響,應該説有其落後保守的一面。而且,她到晚年,隨著時代及個人生活遭遇的激劇變化,她的詞作在某些方面也突破了她在<詞論>中所提出的標凖,這同樣可以説明這一問題。但是,我們並不能因此一概否定“别是一家”論。我們説這種一概否定的態度帶著明顯的片面性,首先是因爲,批評者對於蘇詞缺乏具體分析,用“以詩爲詞”,破壞傳統意識來概括蘇詞創作,這是不全面的;其次,他們把“以詩爲詞”誤解爲“打破詩詞界限,衝破音律的束縛”,這不僅不是蘇軾的本意,也是並不完全切合蘇詞的實際的。
在現存的《東坡樂府》中,所謂“使人登高望遠,舉首高歌”6的豪放詞作,引人注目,比如<江城子>(“老夫聊發少年狂”)、<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念奴嬌>(“大江東去”和“憑高眺望”)等,千百年來,一直得到人們的稱讚,確是蘇詞中的精華。然而,我們也不能不看到,蘇軾的三百多首詞作,這類作品爲數並不太多。蘇軾和當時許多詞人一樣,不曾“短於情”。在《東坡樂府》中,像“花間”、“尊前”那樣,専門寫妓女或代人寫妓女,於宴會上供妓女歌唱的作品,幾乎佔了三份之一。蘇軾的這類與歌妓有關的詞作,有的地方“奇艷、絶艷”7,超出了一般艷詞作家,有的地方,恣褻程度也不在柳永之下8,大多承襲“詞爲艷科”的傳統,以婉約爲正宗。整部《東坡樂府》並不像有的同志所想像的那樣,“打破了‘詩莊詞媚'的界限”,“開創豪放的風格以代替婉約的風格”(此處旁線爲引者所加)。應當指出,儘管蘇軾被後世譽爲詞史上“豪放派”的創始人,但是,在他手中,所謂“詩莊詞媚”的界限,實際上並未眞正被“打破”,詞的藝術風格也仍然朝著多樣化的方向發展。詞史上各種風格從未出現過互相“代替”的現象。論者看蘇詞,因帶著片面性,所以橫看、側看,也還是“不識廬山眞面目”。
至於“以詩爲詞”(或曰“移詩律作長短句”9),這是硏究蘇詞創作的一個關鍵。如果簡單地把“以詩爲詞”當作在詞與詩之間劃一道等號,以爲就是“詩詞合流”10,那是十分錯誤的。我們認爲,所謂“以詩爲詞”,主要是指作者把詞當作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拿作文作詩的才華和手段作詞。“以詩爲詞”的結果,並非把詞變成詩,並非取消了詞所區别於詩的種種藝術特點。況且,蘇軾又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文學才能的作家,正如李清照所稱道的“學際天人,作爲小歌詞,直如酌蠡水於大海”,他作詞,隨意爲之,是非常自由的。蘇軾“以詩爲詞”,並不一定非要打破詩詞界限,非要衝破音律的束縛不可;詞中種種格式規定,根本不可能讓他感到爲難,或者束縛。蘇軾在創作過程中,有時候刻意爲之,“並守舊律”,對於詞律和聲律都十分講求11;有時候卻“隨聲隨寫”,信手拈來,也照樣入律可歌12;有時候既不喜裁剪以就聲律,又喜歡譜詩入詞、譜賦入詞、甚至譜文入詞,極盡“裁剪”之能事。因此,在《東坡樂府》中,既有“自然之數,不差毫末”,13爲“周秦諸人所不能到”的“精妙”之作14,又有不醉心於音律,但還不失爲好作品的“可讀”的詞章。所謂“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15,自然天籟。這樣的好作品,在《東坡樂府》中還是不少的,籠統地用“打破詩詞界限,衝破音律的束縛”來概括蘇詞的成就,實際上倒是貶低了蘇軾。
當然,不能否認因爲“以詩爲詞”,蘇軾在某些情況下,他的創作確也出現過“打破詩詞界限,衝破音律的束縛”這一現象。但對於這一現象,必須進行具體分析,任何全盤肯定或全盤否定的做法都是不科學的。
在《東坡樂府》中,有些作品詩詞界限是不容易分辨的。如<瑞鷓鴣>(“城頭月落尚啼鳥”)和<生查子>(“三度别君來”)等,就曾同時被收在東坡的詩集裡;有些作品,如<念奴嬌>(“大江東去”)、>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水龍吟>(“似花還似非花”)、<滿江紅>(“東武南城”)等,在句法、字聲乃至字數等方面,都與常規不甚相符。這類作品,可能是作者故意突破或不得不突破,但是,它們當中有的卻仍然盛傳千古。這是蘇軾“以詩爲詞”取得成功的一面。此外,因爲“以詩爲詞”,蘇軾也把他在詩中所出現的毛病帶到詞中來。在《東坡樂府》中,有的作品議論化、散文化的偏向十分嚴重。比如<無愁可解>:“光景百年,看便一世。生來不識愁味。問愁何處來,更開解箇甚底……”16整首發議論,幾乎成了一篇與人論辯的説理文。又比如<如夢令>:“自淨方能淨彼。我自汗流呀氣。寄語澡浴人,且共肉身遊戲。但洗。但洗。俯爲人間一切。”作者談禪理,發議論,更是忘了自己是在塡詞。這類作品在《東坡樂府》中還是佔有一定數量的。同時,蘇軾還寫了不少戲謔詞。如<減字木蘭花>(“惟熊佳夢”):“多謝無功,此事如何到得儂。”賀友人生子,卻借用《笑林》故事與友人開玩笑;而<定風波>(“月滿苕溪照夜堂”)中的“曹劉今對兩蘇張”,則以六客姓氏入詞,更是一篇無聊的遊戲文字。等等。這類作品聲韻勉強湊合,内容十分空虛,缺乏詞本身的音樂美和形象美,它們和某些不用形象思維的宋詩一樣,“味同嚼蠟”。這是蘇軾“以詩爲詞”失敗的另一面。
蘇軾“以詩爲詞”所產生的弊病,在北宋詞壇並不是孤立的現象。比如王安石,現存詞二十九首,與朋友發議論,講牢騷話,或者直接闡明禪理的作品,就佔了將近一半。其中較爲突出的是<雨霖鈴>:“孜孜矻矻。向無明裡、強作窠窟。浮名浮利何濟,堪留戀處,輪迴倉猝。……便縱有、千種機籌,怎免伊唐突。”這是王安石的一篇談禪傑作,但它模仿柳永而又大大不及柳永,不倫不類,不可歌,不可讀,眞個“人必絶倒”。又比如被當時譽爲“今代詞手”的黄庭堅,他的“女邊著子”,“門裡挑心”一類詞作,更是把詞引入邪徑。當時不少作者常常喜歡在詞裡玩弄這類無聊文字。有的人學蘇詞,也僅從“粗豪”入手,把“以詩爲詞”的弊病當優點學習。這種風氣是不利於詞的健康發展的。
對於蘇軾“以詩爲詞”所產生的流弊以及北宋詞壇所出現的種種不良偏向,李清照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她指出:蘇軾等人,作爲小歌詞,皆句讀不葺之詩,又往往不協音律。指出:王安石等人,“文章似西漢,若作一小歌詞,則人必絶倒,不可讀也”。她的意見就在於,他們的小歌詞不可歌,不可讀。一方面,李清照從傳統的觀念出發,看不慣蘇軾等人的詞風,如上所述,這帶有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她對蘇軾等人的批評,還是側重於詞的音律,並非全盤否定了他們的創作。李清照指出:“詩文分平側(仄),而歌詞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這裡,李清照從專門家的角度,對詞的創作所提出的要求似乎過高過嚴,但對於具有合樂傳統的歌詞來説,卻是不能完全忽視的。蘇軾等人作詞確有不足之處。因此,我們不能把李清照的批評,簡單而籠統地看作是“落後保守”,而加以全盤否定。
二
爲了維護詞在文學史上的獨立地位,李清照既反對蘇軾“以詩爲詞”所帶來的不良偏向,她對於柳永以及“别是一家”的所謂知音者,也一一進行批評,指出他們的缺點。她回顧了唐五代以來“歌詞”的發展、演化情況,感慨萬千。説:“乃知别是一家,知之者少。”李清照希望“歌詞”創作也能夠像唐代的樂府、聲詩一樣,出現一個興盛繁榮的局面。因此,她從前代詞人和自己的創作實踐中,對於詞在協音律,以及思想内容、藝術風格和表現形式等方面,所區别於詩的種種特點,進行認眞探索,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見解。
在協音律方面,李清照主張,詞是“歌詞”,必須配樂能歌。它不僅和一般聲詩一樣,講求平仄,還應講求五音、五聲、六律和清濁輕重。她指出:“本押仄聲韻,如押上聲則協,如押入聲則不可歌。”在分平仄的同時,還要求注意四聲。所謂“詞固貴宛轉諧和,若一句聱耳,即全篇皆廢”17。李清照對於歌詞協律的要求,就是爲了追求“衆皆咨嗟稱賞”的藝術效果。
在思想内容、藝術風格和表現形式方面,對於詞所應有的特點,李清照作了如下概括:
(一) 尚故實,主情致
在北宋詞壇上,秦七、黄九的影響幾乎不亞於東坡。陳師道批評東坡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卻自矜其詞“不減秦七、黄九”18,把秦七、黄九的詞當作最高典範。在婉約詞的創作中,秦七、黄九都有很高的造詣,但就“别是一家”的標準衡量,他們還是有缺陷的。李清照批評秦觀,指出:“秦即專主情致,而少故實;譬如貧家美女,雖極妍麗丰逸,而終乏富貴態。”秦觀的詞,專主情致,雖柔媚、清秀,凄惋動人,處處體現“古之傷心人”的愁苦之情,但缺乏陽剛遒煉的氣魄,“形容處殊無刻肌入骨之言”19,往往失之於“弱”。因此,李清照所説,確能擊中其要害。同時,李清照也批評黄庭堅,指出:“黄即尚故實,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價自減半矣。”所謂“疵病”,除了指用事、用典生吞活剝、消化不良之外,還包括“輕倩”、俚淺的村野氣。黄庭堅作詞雖能與詩區分疆界,作得形象生動,有時卻喜歡賣弄才學,在詞中堆垛典故,濫用方音土語,常常弄巧反拙。李清照的批評也是切合實際的。
在李清照看來,尚故實,注重思想内容,主情致,講究形象美,兩者不可偏廢。
(二) 詞境必渾成,要能構成一個完美的藝術整體
北宋時代,詞學大盛。上自帝王將相,下至文人雅士,乃至一般樂工歌妓,都無不知詞;不少人還因爲道出了二、三妙語而負盛譽。比如“雲破月來花弄影”郎中,“紅杏枝頭春意鬧”尚書,“露華倒影柳屯田”,“山抹微雲秦學士”等等。這一些都體現了當時崇尚詞體的社會風氣。但是,這也隨著產生了流弊:批評作家作品,或者稱之太過,或者抹煞了其它雖無佳句但有佳境的好作品。這對於詞的創作妨礙極大。
李清照指出:張先、宋祁之輩,“雖時時有妙語,而破碎何足名家”。她顯然很不滿意社會上風行的那種武斷的批評方法。她論詞,不是著眼於片言隻語,而是要求統觀全體。
(三) 詞的風格,必須典重,高雅
<詞論>對此未作詳細闡述,但我們從李清照對於柳永、賀鑄詞的評語中,似可探知一、二。
柳永是詞史上一大家。李清照肯定了他在革新形式方面所作的貢獻,即“變舊聲,作新聲”,“大得聲稱於世”;而指出他的缺點—“詞語塵下”。這裡所説,除了指語言運用方面以外,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指柳詞的品格。因爲柳永在仕途上,“不得志,日與儇子縱遊倡館酒樓間,無復檢約”20,他的詞“纖艷”而“多近俚俗”,格調不高21。徐度在《卻掃篇》一卷下一中説:
(柳永)其詞雖極工致,然多雜以鄙語,故流俗人尤喜之。其後歐、蘇諸公繼出,文格一變,至為歌詞,體制高雅。柳氏之作,殆不復稱於文士之口,然流俗好之自若也。
“流俗”和“高雅”,體現了市民階層和士大夫階層不同的文藝觀。李清照和她的先輩歐陽修、蘇軾一樣,對於柳詞的作風(“流俗”或“俚俗”)都持蔑視態度。歐、蘇的創作,尤其是蘇,開始把封建士大夫意識和詞的形式結合起來,改造了詞,使“文格一變”。但是,柳氏之作還有相當影響:不僅“流俗好之自若”,許多文人雅士表面上不稱於口,實際上卻暗自欣賞、模仿。因此,李清照特别指出柳氏的這一“弱點”,以爲“詞語塵下”,不讓登上士大夫貴族的大雅之堂。
至於賀鑄,李清照所謂“苦少典重”,也是從貴婦人的觀點出發,對方回的“妖冶”表示不滿。
高雅、典重,這是李清照論詞的一個理想境界。
(四) 表現方法,要擅鋪敘
晏幾道的詞在婉約派中享有很高的聲譽,其主要特點就是“工於言情”22。李清照所謂“晏苦無鋪敘”,指的僅是表現方法上的問題,她對於小山詞所達到的藝術境界並無異議。
李清照之前,擅長於鋪敘的詞家,應當首推柳永。他在詞的表現方法上敢於創新,所謂“鋪敘委婉,言近意遠”23,就是讚揚他的這一本領;而晏幾道作詞,雖“秀氣勝韻,得之天然”24,卻僅是“追逼‘花間'”25,祇做“花間式”的小詞,在表現方法上,未有多少獨創的地方。李清照所“苦”,便是小山的這一不足之處。
(五) 語言運用,明白如話
語言運用方面,李清照批評柳永“詞語塵下”,就是不滿意柳永在詞中“雜以鄙語”,這和主張高雅、典重是互相關聯的,但她並不反對明白如話的口語入詞。
從以上五個方面,我們對於李清照所謂“别是一家”的詞,大致可有一個粗略的輪廓。即:“别是一家”的詞,除了協音律之外,還必須尚故實、主情致,鋪敘渾成,具有典重高雅的藝術風格。李清照所述,儘管不少地方所涉及的還是有關文學創作的共同性問題,不一定祇有詞才特别講求。但是,從她的這一僅僅五百多字的短篇中,我們仍然可得出這樣的結論:詞是一種特殊的文學樣式,必須有别於詩。從藝術形式上看,詞必須“協音律”,配樂能歌;從思想内容、藝術風格、表現形式上看,詞還要求具有不同於詩的種種特點。“别是一家”,就是要求講究詞的音樂美、形式美和形象美,嚴分詩詞疆界,作出詞的“本色”來。
北宋詞壇,像李清照這樣“專精”地致力於詞的作家實在難得。所以,在她看來,唐五代以來的詞家竟然沒有一個是合格的。
三
有的同志説:“要求詞有區别於詩的特性,原是合理的。可是,如果聯繫宋詞發展的歷史看,這種主張就未免有些保守。”他們以爲,宋詞發展的歷史趨勢是:從協律到不必協律,從“詩莊詞媚”、疆界分明,到“詩詞合流”。實際上,這種看法是不符合宋詞本身發展的歷史情形的。因此,判斷李清照的主張之合理與否,就必須對於宋詞發展的歷史趨勢,有一個正確的估計。
我們認爲,在北宋詞壇上,蘇軾革新詞體、轉變詞風,爲詞的發展樹立了歷史的豐碑。但是,如上所述,從蘇軾的創作實踐看,他並未“破壞了詞必協律”的傳統,也並未完全打破“詩莊詞媚”的界限,實行“詩詞合流”。
到了南宋,由於民族矛盾的急劇尖鋭化,辛棄疾等人的愛國詞,確實繼承了蘇軾“橫放傑出”的傳統,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辛棄疾受蘇軾的影響,學蘇軾作詞,也並非把蘇詞當作“粗豪”的典範。辛棄疾和蘇軾一樣,也未曾實行“詩詞合流”。劉克莊指出:“(辛詞)大聲鏜鎝,小聲鏗鍧;橫絶六合,掃空萬古。其穠麗綿密處,並不在小宴、秦郎之下。”26這是符合辛詞創作的實際情況的。在六百餘首“稼軒詞”中,“英雄語”和“嫵媚語”兩者並存。而且,即使是某些帶有“不平之鳴”的豪放詞,也往往是歛雄心,抗高調,變溫婉,成悲涼,婉約出之,並不那麼劍拔弩張27。夏承燾先生稱這類詞,“肝腸如火,色笑如花”28,更是十分確切。辛棄疾對於李清照非常崇拜。他特地以“幼安”爲字。他喜歡李清照的詞,特地在詞作的標題上注明:“效李易安體”(見<醜奴兒>“千峰雲起”)。辛棄疾的許多詞作,聲調諧婉,格律嚴謹,都是合格的“本色”詞。
由此可見,從蘇軾到辛棄疾,宋詞的發展並無不必協律和不分疆界的趨勢。相反,隨著宋詞的不斷發展,詞在協音律方面,卻越來越趨嚴謹。夏承燾先生對於唐宋詞字聲的演變情況,曾有過全面而精細的考察。夏先生指出:溫庭筠已分平仄,晏殊漸辨去聲,柳永分上去,尤其嚴於入聲,周邦彥“用四聲,益多變化”,到了南宋,某些作家更有分辨五音,分辨陰陽的現象29。而且,詩詞疆界也是由於不同文學體裁本身在形式及表現方法上的差别所導致的不同分工所造成的。在文學發展的歷史進程中,詩和詞在反映現實、抒寫情性方面已經各自形成了一整套獨特的規律;它們各有自己的特點和審美特徵。文學史上,有的作家僅工於詩而不工於詞,有的作家卻工於詞而不工於詩,詩詞兼工是極個别的;即使詩詞兼工,其所作詩詞的格調也是不同的。因此,主張“别是一家”,主張詞必須具有不同於詩的種種特色,這是無可非議的。
總之,李清照在宋詞發展的具體歷史進程中,提出了“别是一家”的主張,爲“詞”正名。這對於矯正不良偏向,維護詞在文學史上的獨立地位,還是有著一定的積極作用的。當然,由於時代和階級的局限,尤其是李清照本身社會經歷和創作實踐的限制,她的<詞論>還是帶有一定局限的。李清照把儒家“溫柔敦厚”的傳統詩敎,作爲立論的基礎,把高雅、典重當作論詞的理想境界。她蔑視爲“流俗人”所喜愛的柳永詞,嘲笑蘇軾詞,對於蘇軾在詞壇上的革新未能給予公正的歷史的估價,這都帶著一定的偏見。因而,這在無形之中就爲詞的發展劃了某些“禁區”。從這一點看,李清照的主張,對於詞在題材、風格多樣化發展方面,是有一定的束縛作用的。在此,對於李清照的<詞論>,必須採取兩點論。籠統地否定一切,對於批判地繼承古代文學遺產是極爲不利的。今天,我們仍然有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對於李清照關於“别是一家”這一論題進行認眞硏究,批判其糟粕,吸取其精華,以爲發展今天的新體抒情詩提供有益的借鑒。
一九八零年一月於北京
附注
1 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第三十三及魏慶之《詩人玉屑》第二十一卷。
2 見王延梯《漱玉集注》前言。王氏的看法具有一定代表性。許多文學史專著及有關論述,都有與之相類似的觀點。本文所引,凡未注明出處者,均見此前言。
3 借用歐陽炯《花間集》序語。
4 蘇軾<祭張子野文>:“微詞宛轉,蓋詩之裔。”見《蘇東坡集》前集卷三十五。
5 見劉熙載《藝概·詞曲概》。
6 胡寅<酒邊集序>。據《酒邊詞》。《唐宋名賢百家詞集》本。
7 參見況周頤對<青玉案>詞的評語,見《蕙風詞話》卷三。
8 宋翔鳳謂<蝶戀花>(“别酒勸君君一醉”(“其詞恣褻何減耆卿”。見《樂府餘論》。
9 見王灼《碧雞漫誌》卷二。
10 胡雲翼《宋詞選》前言稱,蘇軾“以詩爲詞”,便是“致力於詩詞合流”。
11 鄭文焯<與朱祖謀論詞書>指出,<陽關曲>,坡公集凡三見,並守舊律。實際上,蘇軾的大部份詞作都是認眞按律塡寫的。
12 《能改齋漫錄》(卷十七)。載:東坡元祐末自禮部尚書帥定州日,官妓因宴,索公爲<戚氏>詞。公方與座客論穆天子事,頗訝其虛誕,遂資以應之。隨聲隨寫,歌竟篇就,才點定五六字。坐中隨聲擊節,終席不問他詞,亦不容别進一語。且曰:“足爲中山一時盛事。”
13 借用<書吳道子畫後>中語,見《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六十。
14 見張炎《詞源》卷下雜論。
15 借用<文説>中語,見《經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五十七。
16 此首别作陳慥詞,見唐圭璋編《全宋詞》第一册頁三三四。
17 見蔣兆蘭《詞説》。
18 陳師道語分别轉引自《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第四十九和前集卷第五十一。
19 見賀裳《皺水軒詞筌》。
20 《藝苑雌黄》語,引自《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第三十九。
21 黄昇語,見《花庵詞選》。
22 見陳廷焯《白雨齋詞話》卷一。
23 見周濟《介存齋論詞雜著》。
24 見王灼《碧雞漫誌》卷二。
25 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一。
26 見《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八。
27 參見周濟<宋四家詞選序論>。
28 見<談辛棄疾的〔摸魚兒〕詞>,載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三日杭州《浙江日報》。
29 見<唐宋詞字聲之演變>,載《唐宋詞論叢》。
—— 原載北京《文學評論叢刊》第七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