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



聯邦制·邦聯制·“一國兩制”

  不久前,台灣“行政院長”連戰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表示,關於中國將以何種形式統一,“從長遠來看,邦聯或聯邦也不是不可考慮的途徑。”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國家。儘管歷史上有過多次外族入侵和内部的紛爭,均不曾使中國陷於長久分裂。“一個中國”,是歷朝歷代中國人的信念。從現實來看,無論是中共還是中國國民黨,也無論是大陸人民還是台灣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都認爲中國只有一個,中國必能統一。可見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和現實社會的政治因素,都決定了中國只能是一個統一的國家。
  “聯邦制”是指在同一主權之下的各個邦,由中央政府以法律手段統治的國家。其主要的特徵是組成國家的各邦,各有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和行政權,各有一套不完全相同的憲法,各有特殊的權限與義務,外交、軍事、國防大權由中央政府即聯邦政府統一掌握。至於具體的聯邦國家的組成、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權限的劃分,由聯邦國家的憲法規定。現在世界上實行聯邦制的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邦聯制”比聯邦更爲鬆散。它是指某些獨立國家,爲了維護共同安全等目的,集合以邦聯議會形式組成的共同政府下,而邦聯各獨立國都享有國際人格,並獨立行使主權。目前阿聯酋、獨聯體和英聯邦國家,基本上都屬於邦聯制性質。
  世界上有關國家搞“聯邦制”或“邦聯制”,各成員都有加入聯邦或邦聯的自由,也有退出聯邦或邦聯的自由。中國如果實行“聯邦制”或“邦聯制”,很容易予台獨勢力以可乘之機,重蹈舊中國四分五裂的覆轍。“聯邦制”、“邦聯制”完全不符合中國的歷史和文化傳統,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統一問題。
  台灣國民黨也有主張套用“東西德國模式”、“南北朝鮮模式”,所謂“先獨後統”,以此鼓吹分裂中國,都是自欺欺人之談。
  衆所周知,東西德和南北朝鮮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根據《雅爾塔協定》等國際協議實行分治的。此舉同中國大陸與台灣的關係,本質有别。
  台灣是在一八九四年日本發動中日甲午之戰,清政府於一八九五年簽訂《馬關條約》,被迫割讓的。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台灣從日本手上回歸中國。一九四九年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黨政府被推翻,退踞台灣,同大陸對峙。這是一個中國的國内局部地區與大陸暫時分離,故絶不能套用東西德國和南北朝鮮的模式。
  看來,解決兩岸關係,還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對頭。從兩岸的歷史和現實出發,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台灣作爲中央政府管轄下的一個特别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和終審權,財政獨立,大陸不派人去台灣參加管理,台灣還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它既充分考慮台灣常局和台灣各族人民的利益,也符合全國人民共同的願望。
  九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