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幸福與痛苦

  和一位失戀的女朋友談及愛情問題,她説,如果是可以的話,那麽,她此生只願意活在被愛而不願意活在予愛中。
  她沒有為這句話作詮釋,但我能理解。
  是的,如果可以任由選擇,深信很多很多人都會如她這樣。
  被愛是幸福的。
  被愛的人,不會感到孤單、不會感到乏力、不會感到風雨來時無處藏身、不會感到陷於困境時沒有援手。
  愛是滲入痛苦的,而且可能是巨大的痛苦,苦得使人死去活來。
  予愛的人,給予愈深付出愈大。
  為愛,可能需要付出前程,甚至需要付出生命,甚至是生不如死,卻不能一死了之的活下去。沒有任何回報,也不怨、不悔,甘願奉獻,甘願犧牲。
  十八世紀英國女詩人白朗寧夫人與丈夫的愛情令天下有情人為之感動,他倆是深深相愛的一對,雙方在接受對方摯愛的同時也給予對方摯愛。白朗寧夫人獻給丈夫的《抒情十四行詩》詩集中的第四十三首最末三行是這樣寫“我愛你以我終生的/呼吸,微笑和淚珠——假使是上帝的/意旨,那麽,我死了還要更加愛你。”
  每讀這詩句,我總是從那“淚珠”一詞聯想到予愛的痛苦方面去,但並不是説,白朗寧夫人是愛在痛苦中,相反,她和白朗寧的幸福婚姻是中外傳頌的了。我只是感到,予愛的人,不容置疑是必定有痛苦折磨的,不像被愛的人,永遠是快樂的寵兒。
  不過,話得説回來,儘管被愛比予愛幸福,惟總覺得如果只願意被愛而不願意予愛未免自私,何况,不懂得予愛或不願意予愛的心,當是一顆缺憾的心;這樣的一顆心,不應該屬於人間的有情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