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真”的直尋:曹雪芹文心抉隱
《石頭記》第一回“太虛幻境”大石牌坊一副聯語謂:
假作真時真亦假
無為有處有還無
其中流露了一種人生失落的苦澀感受;於“荒唐言”之間所蘊的“辛酸淚”,斷不會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濫調。真之與假,有之與無,於曹雪芹筆下,與其說是客觀的實在,不如說是作者切身的主觀感受。當下一刻,一念差歧,真者視以為假,有者意以為無,俱緣於自欺自蔽;慣常以假亂真,以無作有,自然難以握持真際;事過境遷,驀然回首,方了然昔日妄蒙之誤,誠如“此情可待成追憶,祗是當時已惘然”,曹雪芹嗟訴的,也許較義山更為深刻。斯文之作,乃就曹雪芹真際求索的文心,闡明《石頭記》復歸“詩”道洪流,點示《石頭記》於華夏文學衍化過程中的關健,摒除動輒便硬套一切偉大創作於“反傳統”的思想窠臼。
曹雪芹第一回撫今追昔,於虛幻假設的情事之間寄寓實實在在的涕淚。然而,一大把辛酸血淚,又豈是筆墨所能盡驅遣!且看曹雪芹追敘筆撰緣起:
竟不如我半生親見親聞的這幾個女子,雖不敢說強似前代書中所有之人,但觀其事蹟原委,亦可消愁破悶;至於幾首歪詩,亦可噴飯供酒。其間離合悲歡,興衰際遇,俱是按跡循蹤,不敢稍加穿鑿,至失其真,祇願世人當那醉餘睡醒之時,或避事消愁之際,把此一玩,不但洗了舊套,換新眼目,卻也省了些壽命筋力,不比那謀虛逐妄。
謙抑的文調實承受著作者大半生苦澀的感受,“空空道人”因以為《石頭記》“大旨不過談情,亦祇實錄其事”;如果說《石頭記》是曹雪芹情事的實錄,也許不會太過。所謂“實錄其事”,難道可理解為作者情史嗎?自然不可。《石頭記》終不是歷史。史的真是硬的、冷的,《石頭記》的真,卻是軟的、虛幻的、熱熾的。應該說,曹雪芹追尋夢幻破滅後人生的真際,他回首前塵,種種如在目前的親歷境況,方才是這種真際的源頭。曹雪芹要表達的是這種刻骨銘心的真切感受,事件人物亦必然加以轉換構擬;這是“詩”的真,而非史的重現。
然而,“詩”的真必須以作者終始不渝的深刻情愫為根脈,這全不在乎事件人物的追劃刻縷,而關鍵在於這些事件人物是否真實情愫的寄托;於是,如果考證(離騷)中的“女嬃”是否真有其人,我們亦祗得欷歐歎息。但是作為文學載體的人與事,一旦不是真情所注,自淪為一種矯偽的窠臼,第一回空空道人便說:
況且那野史中,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奸淫凶惡,不可勝數。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穢污臭,最易壞人子弟。至於才子佳人等書,則又開口文君,滿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終不能不涉淫濫。在作者不過要寫出自己的兩首情詩艷賦來,故假揑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撥亂其間,如戲中小丑一般。更可厭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
如此真可謂“失真”之極,不特人物沒有血肉,內容更“不大近情”,顯示了作者病態的心理。第五十四回曹雪芹又借賈母通評這類不近人情的訛濫筆墨說:
這些書都是一個套子,左不過是些佳人才子,最沒趣兒。把人家女兒說得那樣壞,還說是佳人!編的連影兒也沒有了。開口都是書香門第,父親不是尚書,就是宰相,生一個小姐,必是愛如珍寶。這小姐必是通文知禮,無所不曉,竟是個絕代佳人。祇一見了一個清俊的男人,一管是親是友,便想起終身大事來,父母世忘了,書禮也忘了,鬼不成鬼,賊不成賊!那一點是佳人!便是滿腹文章,做出這些事來,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滿腹文章去作賊,難道那王法看他是才子,就不入賊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編書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說是世宦書香,大家小姐,都知禮讀書,連夫人都知書識禮;便自告老還家,自然這樣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待小姐的人也不少,怎麼這些書上凡有這樣的事,就祇小姐和緊跟的一個丫鬟?
賈母這段痛斥,可算是曹雪芹對這類作品的批判。文字撰作是人生的表現,陳腐模式的搬移正顯示人生體驗的敷淺,即使祇是編纂故事,亦不可能產生動人的力量;賈母又分析說:
編這樣書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貴,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編出來污穢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這些書看魔了,他也想一個佳人,所以編出來取樂。何嚐他知道那世宦讀書家的道理。別說他那書上那些世宦書禮大家,如今跟下真的,拿我們這中等人家說起,也沒有這樣的事,別說是那些大家子!
無論生活閱歷不足或杜撰誣,總之,“失真”的關鍵皆因作者弗存真宰。
曹雪芹追求的是“真”,自然不能忍受“失真”的現象。陳熟與窠臼,不單是文辭的事,那是關乎一個作者的“用心”。《石頭記》四十八回黛玉點示香菱學詩門徑說:
詞句究竟還是末事,第一主意要緊。若意趣真了,連詞句不用修飾,自是好的。這叫做“不以詞害意”。
作詩必須立“主意”,而且要立得緊。“主意”的緊是追求詩“意趣”以及逼顯此中的“真”的必要途徑。真是指那意趣所在,不在乎斤斤於事物的摹繪。這是所謂“詩”的真。香菱細陳賞詩的經驗,不啻是曹雪芹的詩論:
詩的好處,有口裡說不出來的意思,想去卻是逼真的;有似乎無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詩的真際不是事件描述,是意趣的真切:
我自他<塞上>一首那一聯云:“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想來煙如何直,日自然是圓的;這“直”字似無理,“圓”字太俗。合上書一想,倒像是見了這景的。若說再找兩個字換這兩個,竟再找不出兩個字來。再還有:“日落江湖白,潮來天地青。”這“白”“青”兩字也似無理,想來必得這兩字纔形容得盡,念在嘴裡倒像有幾千斤重的一個橄欖。還有:“渡頭餘落日,墟里上孤煙。”這“餘”字和“上”字,難為他怎樣想來。我們那年上京來,那日下晚便灣住船,岸上又沒有人,祇有幾棵樹,遠遠的幾家人家作晚飯,那個煙竟是碧青,連雲直上。誰知我昨日晚上讀了這兩句,倒像我又到了那個地方去了。
曹雪芹筆下的香菱雖祇從煉字方面體會“真意趣”的境界,但合情合理,不乖離於經驗,便像“幾千斤重的一個橄欖”,味之不盡。《石頭記》的成功,是實踐這理念的必然結果。
曹雪芹強調《石頭記》“親見親聞”,又自覺讀者在閱讀過程中自會“換新眼目”;這關鍵在作者有意“存真”,有意刊落俗套的拘囿;應該說:作者有意重覓生命的真際,亦即是他前半生所思所感的真實情趣。詩中有人在,同理,《石頭記》中有曹雪芹在。脂硯齋的批評洞見曹雪芹這種真切的追求,第二回合“遂額外賜了這政老爹一個主事之銜”批道:
嫡真實事,非妄擬也。
第三回“于是三四人爭著打起簾櫳”批:
真有是事,真有是事。
第三回“各有丫鬟用小茶盤捧上茶來”批:
作者非身履其境過,不能如此細密完足。
第十一回“五更天明時候就一連起來了兩次”批:
非身經其事者,想不到寫不到。
第十六回“罪過可惜……四字竟僱不得了”批:
真有是事,經過見過。
第二十二回“鳳姐亦知賈母喜熱鬧,更喜謔笑科諢”批:
寫得週到,寫得奇趣,實是必真有之。
第二十五回“那裡知道那經典佛法上說的利害”批:
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渾話,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
寫得真切,自然亦如香菱一樣自覺一種實在的意趣。第三十七回“我卻依韻和了兩首”批:
觀湘雲作<海棠詩>,如見其嬌憝之態,是乃實有其事,非作者杜撰也。。
第三十九回“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批語更擊節說:
神妙之極。看官至此必愁賈母以何相稱,誰知公然曰“老親家”,何等大方!何等有情理!若云作者心中編出,余斷斷不信,何也?蓋編得出者,斷不能有這等情理!
第七十六回“將月影蕩散後,復聚而散者幾次”批:
試思若非親歷其境者,如何舉寫得如此!
第七十七回“暫且挨過今年一年,給我們仍舊搬出去心淨”批:
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未理家務,豈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讚,原非一日矣。若無此一番更變,不獨終無散場之局,且亦不大近乎理想。況且亦是余舊日目睹親聞,作者身歷現成文字,非“搜造”而成,故迥不與小說之離合悲歡窠臼相對。
脂評肯定作者親歷,據此判定《石頭記》與當時小說套格殊科,作品裡真正有有作者的存在,是曹雪芹一段真實生活的寫照,讀者可以真切感受到作者文學生命活躍的脈動。不過,脂評說到“作者與余實實經過”(第二十五回)及“亦是余舊日目睹親聞”(第十七回),切不要誤會與曹雪芹共同生活,那祇是如香菱進入古人詩境的一種實在文學閱讀體驗,共通的生活經驗成為會心的橋樑。而關鍵不在事實本身,用第一回石頭的話說“大不近情”的“近情”,亦即是“合情合理”。推而廣之,文學藝術追求的真境在此“合情合理”四字,而非反映論鏡子之喻。視文學為歷史甚至為執行統治者意念的打擊和頌揚的政治手段,是徹底毀滅文學藝術的生機。以近情求真,脂評亦探出作者這一用心。第一回“雖無十分姿色,卻亦有動人之處”批:
這便是真正情理之文,可笑近之小說中滿紙羞花閉月等字。
第二回“且又見他聰明清秀”批:
如此敘法方是至情至理之妙文;最可笑者,近小說中,滿紙班昭蔡琰文君道韌。
的確,《石頭記》的文學實踐,是明清小說陳腐窠臼的致命打擊。從“合理合理”的貫徹說,曹雪芹有意把小說創作導向詩的境界,亦因此小說方得以登大雅之堂;破體所以立體,從這方面更能體會《石頭記》在文體發展上的意義。第十六回“鬼拘秦鍾”一段批:
《石頭記》一部中皆是近情近理必有之事,必有之言。又如此等荒唐不經之談,間亦有之,是作者故意游戲之筆耶?以破色取笑,非如別書認真說鬼話也。又第十八回“林黛玉見他如此珍重”批:
按理論之,則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若以兒女之情論之,則事必有之事、必有之理,又係今古小說中不能寫到寫得,談情者亦不能說出講出,情癡之至文也。
此評指點出《石頭記》所以有別俗蹊的根由。合情合理,表現於人物,便栩栩欲現,而不是千人一面;表現於生活現象,便是活現真實。脂評這方面的評語,舉目可見,且摘犖犖示例。第三回“黛玉也哭個不住”批:
逼真。
第四回“眾豪奴將小人的主人竟打死了”批:
一派世境惡習活現。
第六回“鳳姐兒也不接茶,也不抬頭”批:
神情宛肖。
第七回“智能兒搖頭兒說不知道”批:
寫一種人,一種人活象。
第二十一回“那湘雲卻一把表絲拋於枕畔,被祇齊胸,一灣雪白的膀子,掠於被外,又帶著兩個鐲子”批:
又一個睡態。寫黛玉之睡態,儼然就是嬌弱女子,可憐。湘雪之態,則儼然是個嬌態女兒,可愛。真是人人俱盡。人人俱盡,個個活跳,吾不知作者胸中埋伏多少裙釵。
其實,曹雪芹筆下人物如此活靈活現,正緣於作者那合情合理的構思,四十三回“二人聽說,千恩萬謝的方收了”批語洞中肯綮說:
尤氏亦可謂有才矣。論有德比阿鳳高十倍,惜乎不能諫父治家,所謂人各有當也。此方是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惡則無往不惡,美則無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
所謂“愛則欲其生,惡則欲其死”,偏蔽的觀念多緣於不近人情的態度,表現於文學,便形成面譜化和簡單化。《石頭記》人物之真實,乃合乎情理的再現。於是讀者可以“如聞如見”(四十八回“好姑娘,別混我”脂批),作者筆下甚至於“追魂攝魄”(第三回“見了姑娘,彼此到傷心”及八十回“鼻孔裡哼了兩聲”脂批)的地步。總之,“見有見的親切,不見有不見的親切”(第三回“暫且不忍相見”脂評),活現人物的精神世界,這不單是一種歷史筆墨,其實,正如周樹人盛稱《太史公書》為“無韻之<離騷>”,《石頭記》何嘗不是一篇長軸詩卷!
曹雪芹以《石頭記》一洗傳統小說頹唐失真,亦即疏離人生的積弊,把熾熱的生活感受注入這種小說載體之中,把章回體小說包蘊於“詩”的原質,大異於其前作品,這是《石頭記》在小說衍變過程中的特殊意義,從這方面看,更能把持《石頭記》的文學價值。如果硬定曹雪芹為“反傳統”健將,未免是一種誤會,因為,《石頭記》正是曹雪芹回歸詩道正統懷抱的嘗試。脂硯齋謂曹雪芹有“傳詩之意”,已道出其中端倪。詩與《石頭記》有不解之緣;作者以“痴”自謔,“痴”不正是一往情深的詩人品質嗎?
附:本文引用《石頭記》白文,用俞平伯、王惜時兩位先生的八十回校本,一九五八年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所引脂評,用陳慶浩先生的輯校,一九八七年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出版(增訂本)。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