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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澳門問题大事記
一五三五年 葡萄牙人在澳門停靠船舶,進行貿易。最早抵澳的葡人,是在媽閣廟登岸的。由福建人興建的媽閣廟,歷史逾五百年。葡人未來澳前澳門已有媽閣廟。澳門“馬交”之名,就與媽閣廟有關。
一五五七年 葡萄牙人進入澳門,並開始在澳門長期居留,從明朝萬曆年間起,每年繳交地租五百兩。對葡人的澳門租地,明朝派有提調、備倭、巡緝等澳官進行管理,淸朝時亦然。
一五八四年 居澳葡人组成議事局(後來演變爲今日的市政廳),作爲管理居澳葡人的行政機構。而中國一向在澳門設有官府,專責治理中外居民一切事宜。
一六八五年 淸政府在澳門設立“關部行台”,此爲中國四大海關之一。
一七三0年 淸政府將香山縣丞移駐前山寨,改爲分管澳門的縣丞,專責“管理民夷”事務。
一七四三年 淸政府爲加强對澳門的管理,以肇慶府同知(府官的副手)移駐前山寨,設海防軍民同知,“專司海防,查驗出入漁船,兼管在澳民蕃”。香山縣丞移駐澳門望厦村,專管華民與葡人之間的糾紛和案件,受澳門海防同知的管轄。
一八四九年 鴉片戰爭後,葡萄牙人乘淸政府戰敗,推行擴張政策,經過三十多年的蠶食,佔領了關閘以南的澳門半島。
一八五一年 葡萄牙人佔領了氹仔島。
一八六四年 葡萄牙人佔領了路環島。
一八八七年 當時的葡萄牙政府迫使淸政府先後簽訂了“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北京條約”,規定“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它處無異”。中國人民從來不承認上述不平等條約,中葡亦一直未有勘訂澳門界址,而葡則一直佔領澳門,並把澳門視爲葡領土。
一九二八年七月六日 國民黨政府外交部正式照會葡萄牙大使,聲明終止一八八七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並於十二月十九日另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五條,其中未提及澳門問題。
一九七二年三月八日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在致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主席的信中,重申了中國政府的立塲,指出:“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因此,不應列入反殖宣言中適用的殖民地區的名單之內”。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委會於同年六月十五日通過決議,向聯大建議從上述的殖民地名單中删去香港和澳門。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八日,第二十七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批准了該特委會的報告。
一九七四年四月 葡國“四·二五”政變成功,推翻獨裁政府,宣佈放棄葡國所有海外殖民地。後來,又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領土,是葡國管理的特殊地區。
一九七五年 最後一批葡萄牙駐軍撤離澳門。
一九七六年 葡萄牙憲法規定澳門是在葡萄牙管轄下的特殊地區。
一九七九年二月八日 中葡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雙方達成的協議指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歸還的時間和細節,將在適當的時候由兩國政府談判解決。
一九八○年三月 澳督伊芝迪應邀官式訪問北京。
一九八○年六月 廣東省長習仲勳專程訪問澳門。
一九八一年十月 澳督高斯達應邀訪問廣東省和珠海經濟特區。
一九八一年十月 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訪問澳門。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 廣州市長梁靈光,副市長歐初、梁尙立訪問澳門。
一九八二年六月 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黄華訪問葡國,會見葡總統埃亞內斯、總理平托等,雙方討論了澳門的前途問題。
一九八二年 葡萄牙修改憲法,規定澳門爲葡萄牙治理下的中國領土。
一九八三年八月 廣東省長梁靈光應澳督邀請訪問澳門。
一九八四年四月 葡萄牙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平托訪華。
一九八四年十月 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於國慶當天在回答澳門國慶觀禮團成員時,首次公開提到澳門問題將會與香港一樣,以同一個方針解決。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 中國國家主席李先念應邀訪問葡萄牙。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會見李先念,並表示李先念的訪問將成爲葡、中兩國加强雙邊關係的重要里程碑。雙方就解決澳門問題交換了意見。陪同李先念主席訪葡的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吳學謙與葡萄牙外交部長加馬會面,雙方談到澳門問題,表示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一九八五年二月 澳督高斯達應中國外貿部邀請訪問中國。
一九八五年五月 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同應邀來訪的當時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就解決澳門問題進行了友好磋商,同時,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吳學謙與隨葡國總統訪華的葡國外長加馬,就澳門問題擧行了正式會談。兩國領導人認爲談判解決這一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並同意於一九八六年上半年在北京開始擧行正式外交談判。
一九八六年六月 中葡兩國外交部於廿三日發表聯合公報,宣佈中葡會談關於澳門問題首輪談判於一九八六年六月下旬展開。
一九八六年六月 中葡會談澳門問題正式擧行,於六月三十日和七月一日在北京擧行了首輪會談。雙方除商定了會談的全部議程外,並就一些實質性問題交換了意見。
一九八六年九月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第二輪會談,於九月九日和九月十日兩天在北京擧行。
一九八六年十月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第三輪會談於十月廿一日和十月廿二日兩天在北京擧行。此輪會談決定,成立工作小组,“專責討論、修改全部協議文件草案,作爲中葡聯合聲明的基礎”。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於十一月十七日應邀訪問葡國,曾會見葡國總統蘇亞雷斯及總理席爾瓦,雙方曾討論了澳門前途問題。周南離葡之際,在機塲對記者發表了談話,强調在二十世紀末之前,完成港澳回歸祖國的大業,是億萬中國人民的意願,亦是中國政府的決心。
一九八七年一月 葡國國務會議於一月六日經過討論,原則上同意一九九九年將澳門治權歸還中國。
一九八七年一月 葡國外交國務合作秘書阿·蘇亞雷斯於一月二十日抵北京訪問,與中國國務委員兼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姬鵬飛、外交部副部長周南會面,轉達一月六日葡國國務會議討論“澳門治權移交年期”的結果。
一九八七年二月 澳督馬俊賢應廣東省長葉選平的邀請,於廿四日至廿八日官式訪問粤省。
一九八七年三月 中葡會談澳門問題第四輪會談於三月十八日在北京擧行,至同月廿三日會談全部結束。這是中葡會談進行的最後一輪談判,“雙方審議了協議文本草案,就協議文本的內容取得了一致意見”。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葡萄牙總理席爾瓦在里斯本向全國發表電視講話,稱中葡協議將爲兩國關係開闢希望和前景,爲葡萄牙歷史譜寫重要篇章。
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葡兩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草簽。聯合聲明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一九八七年三月廿五日 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在全國人大六屆第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圓滿解決澳門問題,是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解決祖國統一問題的另一個成功範例,是朝着最終全面實現祖國統一大業邁出的一個重要步驟。
一九八七年四月二日 中國外交部長吳學謙在全國人大六屆第五次會議上談解決澳門問題的基本方針:(一)
一定要在本世紀末,即二○○○年以前收回澳門,並恢復行使主權。(二)在恢復行使主權的前提下,保持澳門的穩定和發展。(三)恢復行使主權後,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指導思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澳門設立特别行政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 中國總理趙紫陽、葡國總理席爾瓦代表兩國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