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失竊
551 香山縣丞朱念高為催速結華人陳亞球偷竊蕃人央必的財物案行理事官牌(乾隆七年三月十五日,1742·4·19)
廣州府香山縣左堂加一級朱,①爲彙催速結案件事:
乾隆七年三月十五日,准署本縣正堂加一級紀錄□□〔次〕□牒:乾隆七年三月初十日,奉本府信牌:乾隆七年□□〔月〕□□〔日〕,〔奉〕按察司憲牌:乾隆七年□□〔月〕十四日,奉都察院左都御史管廣東巡撫事王憲牌:②照得承審一切案件,例有定限,自當速爲審結,庶免遲延參處,而人犯亦不致久羈拖累。今查單開各案,或正限將屆,或例限久逾,屢催未據審明詳解,殊屬玩延。合亟行催,備牌仰司行府仰縣移廳,煩照先今牒移事理,速令西洋理事官,將央必的家被竊一案實在失去銀錢及各項贓物若干,是否如陳亞球所供之數,一時倉率浮開,抑或原報屬實?速即訊明事主,取具確供,牒移過縣,立等叙招詳解。其贓物價値,例以中物估價,亦應照例開明移縣,以便計贓科罪。本案限期已屆,奉催緊迫,幸勿再遲。等因。幷差役黃秀到廳守催。
准此,查本□□〔案先〕准牒移一件稟報事到廳。當經檄行該□□〔夷目〕□□□□□□□□□□□□□□〔獲,兹准〕前因,□□差催。爲此,牌行該夷目遵照,先□□□□□□□央必的家被竊實在失去銀錢,及各項贓物若干,是否如□□□〔陳亞球〕所供之數,一時倉率浮開,抑或原報屬實?其贓物價値例應照中等物價估値,亦即照例開明,以便計贓科罪,刻日逐一訊明事主,取具確供呈覆,以便牒覆詳解。本案限期已屆,准奉催迫,毋再遲延,致干未便。速速。須牌。
右牌□〔仰〕夷目准此。
乾隆七年三月十五日,廳:限文到仰該日繳。
(1055/C0606-119/Cx.01,R.04/0474)
552 香山知縣楊椿為飭查民人容亞志行竊蕃人吧哋唎嘩
等貨物事下理事官諭(乾隆四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1776·9·4)
正堂楊,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奉臬憲諭開:立將容亞志等行竊案內事主吧哋唎嘩
〔Padre Vaz〕及
哆呢〔António〕各係何國人氏?帶何貨物到粵貿易?在此居住已若干時?刻日查明,徑覆撫憲核叙入招,並報本□□〔司印?〕查核〔辦〕。等因。
□□〔奉此〕,合諭該夷目,立即〔將〕吧哋唎嘩
並
哆呢各係何國之人?帶何貨物到粵貿易?在此居住已若干時?刻日備細叙明,稟覆本縣,以憑轉覆。事關題案,立等辦理,勿得刻遲。速速。特諭。
乾隆四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諭
(1140/C0605-083/Cx.01,R.03/0323)
553 署澳門同知王為蕃人失竊事三起下理事官諭(約乾隆四十五年,1780)
署軍民府王,諭夷目唩嚟哆等知悉:
本年六月二十八日,據該夷目稟:據夷人咇喥
咆
〔Pedro Paulo〕稱:上年十二月初四日,喚韋亞源僱艇裝貨駁往二十一號洋船,失去剪絨、花綾、磁器等貨。本年六月十七日回澳,二十日喚亞源到問,稱說上年裝貨之艇係張亞廣的,即將亞源交與四鄕地保稟解。又夷人唊呢咕住屋與彭亞福琴舖相連。六月二十一夜二更時分,有三人在琴舖瓦面直落夷園。覺向琴舖查看,見有龍眼一堆,被亞福打傷夷頭。又夷人吻哋啫六月二十三日有羊一群,放食水坑尾草堆,被區亞貴搶去一隻,登時連人拿獲,交伊弟領回。等情。到府。
據此,當即飭差拘喚去後。兹據差役帶到各犯前來,訊據韋亞源供稱:上年十一月初四日,夷人僱艇裝載伙食什物,並租箱兩個過船,當日寔僱得張亞廣艇裝載,有鬼子三人押貨到船,就將箱搬過,與張亞廣領分工錢,就即駕艇回家。今年六月二十日回澳,說被失貨物,把小的捉獲交保解送,當日押貨開船時,鬼子三人尙能認識一人,可能對□〔質〕。據張亞廣供稱:上年十二月初四日,韋亞源僱小的艇,與夷人裝貨是有的。當日寔……〔下缺〕
(1032/C0606-096/Cx.01,R.04/0498)
554 香山知縣吳光祖為發還被民人黃亞四等所竊西洋船主財物事行理事官牌(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1781·1·14)
特調廣州府香山縣正堂加四級隨帶加二級紀錄三次又紀錄二次□〔吳〕,①爲報明被竊事:
案據該夷目稟報:大西洋船主在大樓寄寓被竊,上樓偸去布疋、衣物、銀兩一案。當經獲犯黃亞四等到案,訊據供認夥竊得贓不諱。除將各犯收禁詳究外,所有起出贓物,合發□〔給〕領。爲此,牌仰該夷目唩嚟哆,即便遵照,將發來各衣物、銀錢逐一查□〔點〕,□〔給〕該船主收領。該夷目□□〔即出〕具該船主領狀,稟繳赴縣□□〔核〕,〔毋〕得□〔遲〕違。速速。須牌。
右牌仰夷目唩嚟哆准此。
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廿日,②縣行:限□日繳。
(1062/C0605-005/Cx.01,R.03/0318)
555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舊理事官亞方些加等被竊案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初二日,1792·9·17)
香山分縣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接閱來稟,稟催舊夷目亞方些加被竊劍刀兩口曁銀鐶一案,①併巳瑪勒被竊劍刀、哆囉絨票。查認李亞二,再三硏鞠,加以刑嚇,矢口不移。除飭緝外,業將本案緣由錄供牒報本縣正堂在案。
至舊夷目亞方些加一案,先經訊據裁縫黃三多、繡花匠黃湛詩,雖做夜工,均不知情。徐亞四潛匿未獲。本日據差役緝獲陳亞茂前來,當即訊問,據供知情分贓不諱,劍頭經徐亞保當銀七元分用,因徐亞保、張亞遇本日甫經出票,尙未拿到。現將陳亞茂押候質訊,俟獲日追出當票,另行起贓追給,從嚴究辦。
其呂宋水手方濟被竊一案,該夷目於二十六日稟到本分縣,即於二十七日出票。現據差役稟稱:拖繒人林亞雜,因該夷目先行向問,知風逃匿,繒寮亦已拆毀,緣不知何處人民,求寬限勒緝。等情。查本案報到不過四日,即附稟稟催,殊屬過急,合行諭知。諭到該夷人,即便遵照,聽候辦理明確另示。特諭。
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初二日諭
(1003/C0606-067/Cx.01,R.04/0528)
556 署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蕃人多明我波得略禀控傭工文亞平偷竊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1792·10·13)
調署香山分縣加三級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本月二十六日,據該夷目稟:據夷民多明我波得略〔Domingos Botelho〕投稱:夷僱有民人聞亞平在家服奉,本月二十五日下午,乘夷婦出門,將銀鞋扣一雙偸去,竟閃避不歸,或典或賣,夷願贖回。亞平不肯認還,勢得將亞平交出,懇乞轉送究追。等情。併據將亞平交差轉送到本分縣。
據此,當經訊問,據聞亞平供:小的原是姓文,今年十四歲,係下新圍村人,父母俱故,止有嫡叔文錫猷在家耕種。小的一向在澳門夷婦
嘟
家傭工,已有四年了,並無工錢,祇是吃他的飯,穿他的衣。因夷主婦有姊子
哆哪,日前同居,叫小的與他在外賒欠豬肉菜錢三百餘文,十日前
哆哪搬在別處居住,昨二十五日午後,小的到
哆哪家問討賒欠錢文,他沒有錢文交還,小的就回了主婦家裡,至旁晚時候,
哆哪同他女婿多明我波得略來到主婦家裡,說小的偸了他銀鞋扣一雙,要小的把還他,小的說沒有偸得,他就同女婿把小的綑住,帶回他家裡,過了一夜,小的主婦
嘟
見小的寔沒有偸他鞋扣,情願代小的賠回一雙與他,他也不願,因此投知夷目,把小的交差人送到案下的。小的寔沒有偸得他鞋扣,從何繳出?小的在夷婦家四年,並無偸過物件,這是
嘟
一向知道的,求詳察。等供。
據此,硏詰再四,加以恐嚇,堅不承認。查文亞平年未及歲,準之天朝律例,並無刑訊明文,亦無在旁見證,毋須羈候質訊,除將文亞平飭傳伊叔文錫猷暫領回家。再行核辦外,合行諭知。諭到該夷目,即便轉訊多明我波得略及夷婦
哆
等,如文亞平寔有偸竊憑據,另稟察奪。如無寔在憑據,即便完案。特諭。〔下缺〕①
(1357/C0604-065/Cx.01,R.02/0176)
557 署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訊追飭領舊理事官亞方些加被竊財物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1792·10·14)
調署香山分縣加三級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照舊理事官亞方些加於六月二十八夜被賊用梯盤窗入屋,偸去劍刀二把,銀環圈練事件二副,大牌刀一張,金頸扣一個。並據稟稱:對門繡花、裁縫各匠尙做夜工,有人站立門首,明有知情坐視情弊。當即喚訊,據供毫不知情。當即暫行取保。
嗣據差役章耀、何坤緝獲陳亞茂前來,據供:六月二十八夜遇見張亞遇、徐亞保、方亞保三人,共談貧苦。徐亞保說:他認得舊夷目家路徑,要同去偸竊東西。小的們大家應允。三更時候,徐亞保由天通圍那邊窗門扒入,當偸得劍兩把。徐亞保當將劍頭紐〔扭〕下,將銀練事件當銀九圓,每人各得銀兩圓,其一圓買酒吃了。至於牌刀,要問張亞遇的,金扣小的並未看見。等情。
隨即飭拘張亞遇、徐亞保、方亞保去後。詎徐亞保、方亞保先已潛逃,祇據帶到張亞遇前來。當即硏訊,據供:小的今年二十歲,係沙尾村人,並無父母,前月二十八夜,有熟識的徐亞保起意,對小的說,他熟識舊夷目家路徑,約小的與方亞保、陳亞茂同去偸竊。小的應允,是夜三更時分,一同前去,徐亞保由天通圍那邊窗門扒入,小的們在外接贓,徐亞保偸出劍刀二把,事件是銀的,大牌刀一口,這金頸扣小的寔不曾見,想是徐亞保瞞了小的,先藏過了。徐亞保當將銀練紐下,當在東源當,當銀九圓,每份分銀兩圓,其一圓飲食用去了。其牌刀,經小的賣與黃亞蘭,得銀五錢,乞開恩。等供。
當即飭役嚴拘徐亞保、方亞保去後。俱各潛逃無蹤。隨勒令伊兄徐亞珠在方亞保家起出當票一紙,劍頭兩個,併在東源當起出銀牌一十三件,又在黃亞蘭家起出大牌刀一張。除將賊犯張亞遇、陳亞茂先行枷示澳門,併勒限着落徐亞珠速將徐亞保送究,飭差嚴拘方亞保究擬外,合行諭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劍頭兩把,銀事件十三件,大牌刀一張,轉交舊夷目亞方些加收領,其金頸扣俟徐亞保、方亞保到案,嚴追給領。併取具該夷目記領備查。特諭。
計發劍頭兩把、銀事件十三件、大牌刀一張。
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諭
(1403/C0604-111/Cx.01,R.02/0217)
558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訊追飭領舊理事官亞方些加被竊財物事再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十五日,1792·10·30)
香山分縣朱,諭澳門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稟報:舊理事官亞方些加,於六月二十八夜,被竊劍刀、銀環、圈練事件、牌刀、金頸扣一案。先經獲賊陳亞茂、張亞遇,追出劍頭兩把、銀事件十三件、大牌刀一張,發交該夷收領在案。
兹復獲賊徐亞保,繳出當票一張,飭役起出金頸扣一個前來。除緝獲夥犯方亞保到案,從嚴辦理外,所有原贓,合諭飭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金頸扣一個,轉交舊夷目亞方些加收領,取具該夷目記領備查。特諭。
計發金頸扣一個。
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十五日諭
(1006/C0606-070/Cx.01,R.04/0525)
559 署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蕃人斐理想因黑奴行竊稟控舖戶收買贓物事行理事官牌(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十五日,1792·11·28)
調署香山分縣事三水縣分縣加三級紀錄三次朱,爲稟請拘追事:
本年九月二十日據該夷目稟,據夷民斐理想投稱:被家中兩個黑奴同謀,偸出後開物件。該奴一名諳都尼,將銀大調羹一枝,價値銀二兩,供賣與廣源號,得銀二錢五分。一名做惹,將銀小調羹三枝、銀褲扣一對、金鈕二對、銀柄叉子二枝、銀柄剪刀子二枝,共値價銀十五元,供賣與沛源號,換食麵頭甜料菓子等項。夷向該舖等問贖,堅不付還,反被辱駡,轉稟差拘,訊追給還。等情。
據此,當即飭差喚到廣源號舖戶韋魯起、沛源號舖戶鍾達常前來,訊據韋魯起供:小的今年二十二歲,係翠微村人,在澳門下環街開廣源號菓子、雜物舖,並沒有與黑奴諳都尼買得銀大調羹一枝。前月十二日,澳夷啡唎
喥即斐理想率引黑奴兩個,沿街着令指認,一個名叫諳都尼,約有十五六歲;一個名叫做惹,約有六七歲。據諳都尼指稱:那銀大調羹一枝係小的舖內人買了。那斐理想就向小的索贖調羹,小的委寔未曾買得,憑何給贖。那夷人隨着通事要小的賠回價銀二兩,小的不依,故此投知夷目稟送案下的。或者諳都尼拿調羹出賣時,適遇別人在小的門首,與他私買去了,也未可知。如今小的情願遵斷,賠些價銀與他就是了。
訊據鍾達常供:小的今年三十四歲,係南大涌村人,向在澳門開沛源號菓子、麵包舖,平日守法生理,並不敢私買贓物,那通事的家近在小的對門,都是曉得的。不料前月十二日,澳夷斐理想率引黑奴兩個,沿街探認接買贓物的舖,先時指東話西,都無寔落。隨後斐理想逼問究係何人承買,那幼小黑奴不過六七歲,就順手指小的舖中與他換菓子、麵包□□,當時也正說銀小調羹二枝、褲扣一對,並沒說有叉子、剪刀、金鈕各物,斐理想聞說就向小的取贖,小的寔未買得,憑□〔何〕給贖,隨後通事來勸小的賠回番銀五六元與他,小的自想寔未買受,且舖中日逐買賣出入多人,不知被何人買去,不肯甘心賠銀,以致具稟,如今黑奴旣指定小的舖面,蒙諭着小的同韋學起共賠番銀八元,小的情願遵諭備繳,乞賜行銷,以免久累,就沾恩了。各等供。
據此,查本案據該夷目稟,據夷民斐理想家黑奴諳都尼、做惹指認廣源號、沛源號接受前項贓物,今質訊該舖戶韋魯起、鍾達常堅不承認接買,覆加刑訊,止據供稱:買賣出入人多,不知何人買去。等語。是斐理想原失贓物件無憑着追,第黑奴諳都尼、做惹惟該兩舖指認,若置不問,亦無以服斐理想之心,本分縣從中估値,諭令韋魯起賠繳番銀二元,鍾達常賠繳番銀六元,給斐理想收領,以抵原失調羹、扣鈕、叉、剪等物價値,揆之情法,亦得其平。隨據該舖戶等合繳到番銀八元前來,合行飭發。爲此,牌仰該夷目,即便遵照,將發來後項價銀刻日轉給夷民斐理想收領,着令出具遵依領狀稟繳本分縣,以憑核銷完案。該夷目仍嚴禁在澳黑奴,嗣後不得偸竊家主物件私賣舖民,致滋事端。毋違。須牌。計發番銀八元。
右仰澳門夷目准此。
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十五日,分縣行:限、日繳。
(1433/C0604-141/Cx.01,R.02/0249)
560 署香山縣丞朱鳴和為民人唐亞苟偷竊額船總管夫拉諾番銀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1792·12·17)
調署香山分縣加三級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本年九月十七日,據該夷目稟稱:現據第十四號額船總管夫拉諾投稱:雇有民人唐亞苟在船工作,本月十四日,將艙內板箱透開,偸去面銀一百二十元,竟搭小艇上岸逃逸。查唐亞苟係雞抓村人,勢得轉懇拘追。等情。到分縣。
據此,當即飭差拘獲唐亞苟到案。訊據唐亞苟供:小的是雞抓村人,今年十七歲了,父故,母吳氏,小的因家中貧乏,本年二月內受雇在澳第十四號洋船總管夫拉諾船上工作,每月工銀一元,因賭輸了福建人銀兩,逼討無還,適九月十四日總管夫拉諾登岸,小的窺見吊床上放有銀子,一時起意,竊得銀四十元,隨將十七元還與這福建人,尙餘二十三元,自己花用了,小的寔止偸得銀四十元,此外並沒多偸。及藏貯別處的事,小的知罪了,願把房子典當,照數繳出,求開恩。等供。據此,隨據該犯唐亞苟之母吳氏三次備繳贓銀四十元前來。
本分縣查該夷目原稟,唐亞苟偸竊澳額第十四號船總管夫拉諾面銀一百二十元,今訊據該犯唐亞苟,供認止竊得四十元,與原稟贓數不符,明係先經花用,一時不能繳出,故爲狡飾。除將該犯按卯嚴比外,所有繳到贓銀,合先給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後項贓銀轉給第十四號洋船總管夫拉諾夷人先行收領,取具領狀,刻日稟繳本分縣,以憑察核。特諭。
計發贓銀四十元。
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諭
(1365/C0604-073/Cx.01,R.02/0184)
561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舊蕃官加爾搦依羅稟控木匠何文志買受黑奴偷竊木板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正月二十六日,1793·3·8)
香山分縣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具稟舊□〔夷〕官加爾搦依羅投稱:①被奸民何文志鈎串家中多明我〔Domingos〕、多默〔Tomé〕兩黑奴,於上年十二月二十九夜,偸去油木板十五塊,大厚油木板二塊,經何文志買受,給銀五員。迨本年正月初十日查覺,拷訊黑奴,供認不諱,而何文志未肯承認,祇得轉懇稟追。等情。到分縣。
當即訊據何文志供稱:小的係順德縣紫坭墟仕板村人,今年二十六歲,向在澳門充當木匠生理。小的並未買過黑奴所偸木板。緣上年十月二十五日,舊夷目叫小的去做行江木匠,原是犯法的事,小的要他每月番銀十五員,他祇出得十員,小的不肯,後來小的見無生理,也自肯了。奈他不能先付三個月工銀,小的仍然不肯。他懷恨,就稟小的串偸木板,以圖拖累。小的寔祇收他定銀五員,未曾交還。今情願設措還他,祇求恩典。等供。
據此,本分縣查何文志私買黑奴木板,認無憑據,其所供先收定銀五員,想做行江木匠,原係寔情。查天朝定例:凡內地民人,私受夷人僱値,往趁外洋者,均有應得罪名。今何文志雖經受僱,並未趁洋,律得減等。除當堂將何文志杖責外,所有舊夷目先曾付過定銀五圓,業經追繳。合行給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番銀五員,轉給舊夷目加爾搦依羅收領,取具領狀送查。特諭。
乾隆五十八年正月廿六日諭
(0990/C0606-054/Cx.01,R.04/0539)
562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蕃婦理達稟控買辦鄭信周偷竊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五月十九日,1793·6·26)
香山分縣加三級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照本年五月初二日,據該夷目具稟:夷婦理達〔Rita〕被伊家買辦民人鄭明光偸去玻璃鏡燈一案。當經飭差拘究去後。兹於本月十八日,據該差拘到鄭信周,併據將原贓玻璃鏡燈等物呈繳前來。
訊據鄭信周供:小的今年二十五歲,係香山縣城東門外濠頭村人,父親鄭明光,母楊氏,小的來澳門在那夷婦理達家充當買辦有八年了。本年四月十八日,小的與那夷婦算賬,夷婦尙該小的銀十三圓,四月二十日,小的母親在家有病,寄信來叫小的回去,小的日逐向夷婦催討銀兩,一時末便。至二十六日,夷婦稱說:家內並無錢銀,叫小的將這玻璃鏡一面、畫鏡一面、玻璃燈二個拿出去按銀使用,小的當即拿他這玻璃鏡燈出來,因無人肯按,連夜由陸路挑回家裡,今夷婦見小的日久不回,所以具稟夷目轉稟案下的。奉差喚訊,合將鏡燈呈繳,求詳察。各等供。
據此,本分縣查鄭信周於四月二十六日在該夷婦理達家回歸,相距二十九日稟追之期不過三日,爲時甚近,有何日久不回,以致夷婦疑伊偸竊之理?據供該夷婦屬令將玻璃鏡燈出按之說,其爲該犯捏供,顯而易見。惟所供買辦食物,尙該伊銀十三圓,是亦民夷常有之事。除將鏡燈等物發回給領外,合行諭查。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玻璃鏡一面、玻璃燈一對、玻璃地圖一面,逐一查收,轉給該夷婦理達收領,取具領狀備查。該夷目仍即訊明該夷婦,是否尙欠該犯鄭信周買辦銀十三圓?一併確查稟覆,以憑核辦。特諭。
計發來玻璃鏡一面、玻璃地圖一面、玻璃燈二個。
乾隆五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諭
(0954/C0606-018/Cx.01,R.04/0553)
563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將舖戶郭端盛等贓銀飭蕃人多明我給領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六月三十日,1793·8·6)
香山分縣朱,諭澳門夷目唩嚟哆知悉:
本月二十三日,據夷目稟稱:前蒙發到郭端盛、吳亞棠等贓銀二十二員,付夷民多明我收領外,尙欠銀二十員,諭限端盛號等於五月底繳淸發還,合懇將銀追淸給領。等情。到分縣。
據此,查本案先據郭端盛代吳亞棠兩次繳到銀二十二員,當經發交該夷目轉給夷民多明我收領在案。其未經繳到之二十員,屢經立限嚴催。兹據郭端盛又繳到銀八員,尙有未繳銀十二員,現據郭端盛稟稱:伊與吳亞棠皆係無力貧民,前次備繳銀二十二員及此次繳到之銀八員,皆伊多方典借,方得備繳,懇乞寬限。等情。到本分縣。合再給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銀八員查收,轉給該夷多明我收領,取具領狀,稟覆本分縣備案。毋違。特諭。
乾隆五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諭
(1159/C0605-102/Cx.01,R.03/0342)
564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民人徐亞保等偷竊蕃官安多尼各財物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九月,1793·10-11)
香山分縣朱,諭澳門夷目唩嚟哆知悉:
本年八月初一日據該夷目稟稱:據夷長安多尼各投稱:七月初九夜被賊盤窗入室,偸去金鞋扣一對,重六兩四錢,長蠻刀一把,奔逃。兹查得是慣賊徐亞保、蘇亞茂偸去。理合稟懇究追給領。等情。到分縣。據此,當即飭差拘獲徐亞保、蘇亞茂到案。
訊據徐亞保供:小的今年二十一歲,是前山寨人,七月初九晚,小的因貧無奈,商同陳亞茂即蘇亞茂、張亞謙、趙亞岳四人一同行竊,大家應允,小的同蘇亞茂、張亞謙三人三更時分齊至澳夷長安多尼各家,由窗門扒進樓房,偸得蠻刀一張、金鞋扣一對,是小的入屋偸得的,趙亞岳未經同行,陳亞茂、張亞謙在外接贓。那蠻刀一張,經趙亞岳交與張亞謙,賣與水流坑外埔人譚達光,得銅錢三百文,金鞋扣一對,重六兩,卻是低金,經小的手賣與打銀匠呂亞聯,得番面銀四十二圓。小的們四人分用了。乞開恩。訊據蘇亞茂供:小的今年二十五歲,係順德縣人。餘供與徐亞保供同。等供。
據此,當將該犯徐亞保、蘇亞茂押候,隨飭差拘喚張亞謙、趙亞岳、呂亞聯前來。訊據張亞謙供:小的今年十七歲,是本縣捕屬水流坑外埔村人。趙亞岳供:小的今年三十五歲,澳門人,小的並未同行。卻是分過贓銀六圓。餘供俱與徐亞保供同。訊據呂亞聯供:小的是順德縣人,在澳門開打銀舖,有〔下缺〕①
(0957/C0606-021/Cx.01,R.04/0556)
565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飭蕃官安多尼各認領失竊財物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1793·10·30)
香山分縣朱,諭澳門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具稟:澳夷長安多尼各於本年七月初九夜被賊盤窗入室,偸去金鞋扣一對、蠻刀一張。等情。到廳。
本分縣飭差先後查獲徐亞保、蘇亞茂、張亞謙、趙亞岳到案,訊據各犯供認不諱。並據供稱:金鞋扣一封,經徐亞保手賣與打銀匠呂亞聯鎔化,轉賣與省城不識姓名人去了。蠻刀一張,經趙亞岳交張亞謙手,賣與譚達光。各等供。嗣據呂亞聯二次繳到金價番銀三十四元前來,曾經轉發該夷目收領在案。兹另犯覆訊,該犯趙亞岳又供:蠻刀一張,當時徐亞保寄貯小的家裡,小的見那刀頭是銀的,經小的將刀頭除脫,賣與福建不識姓名人,得銀六元,刀身現藏在家裡。等供。據此,當飭原差前赴趙亞岳家,查起出刀身一把,呈繳前來。
本分縣查賊供狡詐,現在所起刀身是否即係澳夷長安多尼各原失賊物?殊難遽信。合行諭認。諭到該夷目,立將發來刀身一把,飭傳澳夷長安多尼各認明。□〔倘〕係原贓,即行收領。連先發已繳贓銀三十四元一併出具領狀,稟繳本分縣備案,以憑另追未繳金價給領。倘認非原贓,立將發來刀身繳回,以憑覆訊另究。特諭。
計發刀身一把。
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廿六日諭
(0995/C0606-059/Cx.01,R.04/0535)
566 香山縣丞朱鳴和為飭蕃官安多呢各收領失竊財物贓價銀事下理事官諭(乾隆五十八年十月十一日,1793·11·14)
香山分縣加三級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具稟:澳夷長安多呢各家被竊金鞋扣、蠻刀一案。當經獲賊徐亞保等供認,嗣據買贓之打銀匠呂亞聯變繳金鞋扣價銀三十四元,併在夥犯趙亞岳家起出原贓刀身一把,均經先後飭發該夷目轉給收領在案。兹據呂亞聯復繳到金價銀二十元前來。合再給領。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後項贓價銀兩,轉給該夷長安多呢各收領,刻日取具領狀稟繳本分縣,以憑察核。未繳贓銀,另追給領。特諭。
計發來面銀一封。計二十大元。
乾隆五十八年十月十一日諭
(0959/C0606-023/Cx.01,R.04/0558)
567 署澳門同知署香山知縣李德輿為澳額船主畢度盧山度地古魯蘇米石被竊事行理事官牌(乾隆六十年五月初三日,1795·6·19)
兼署廣州澳門海防軍民府兼管順德、香山二縣捕務水利署香山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李,爲飭知事:
現據該夷目稟稱:切第十一號船主畢度盧山度地古魯蘇前月二十一日夜被竊,潛入土庫偸去米石。等情。業經稟懇究追在案。兹聞現已追繳三十餘包,該船主不時催問。祇得懇乞體念貧夷,將現追米石先行發給,餘尙多寡,仍乞照數追完給領。等情。
據此,查本案先據該夷稟報被竊洋米五十餘包,並將民人楊亞秀、吳亞獻、林亞速解案,訊據楊亞秀、吳亞獻供認:串竊何亞秀、趙亞岳等,竊出洋米三十包,除分二包半外,餘貯趙亞岳家。等情。嗣據差役拘獲夥犯徐亞保供亦無異,當經飭差嚴拘各犯務獲,並令查起贓米去後。未據獲犯起贓。據稟前情,除俟差拘竊犯趙亞岳等到案究追,贓米另行飭知赴領外,合就行知。爲此,牌仰該夷目,即便轉飭該夷遵照,毋違。須牌。
右牌仰夷目唩嚟哆准此。
乾隆六十年五月初三日,府行:限、日繳。
(1195/C0605-138/Cx.01,R.03/0377)
568 香山縣丞賈奕曾為兵總馬諾哥斯達失竊軍衣銀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元年六月二十九日,1796·8·2)
特授香山分縣加三級賈,諭澳門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澳夷兵總馬諾哥斯達家失置軍衣銀二千五百零四員一案。業經本分縣據情移請本縣正堂查辦在案。合行諭知。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聽候香山縣正堂查核辦理可也。毋違。特諭。
嘉慶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諭
(0792/C0607-001/Cx.02,R.05/0588)
569 香山縣丞賈奕曾為飭查覆兵總馬諾哥斯達失竊軍衣銀事下理事官諭(約嘉慶元年,1796)
特授香山分縣加三級賈,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據兵總馬諾哥斯達牒稱:在亭上領出置辦軍衣銀三千餘員,放在箱內。達家並無別人,止雇有民人楊亞妙在家使喚。向與紅窗門處大鬼對門無店名之鴉片舖楊初之子楊亞生往來,亞妙常寄豬伊舖牧養,所有錢物衣服一概寄貯他舖中。本月十七日楊亞妙在他舖食飯回來,達見伊身體異常,似有大病形像,即喚伊兄楊亞三帶領回家調理去後。查驗家內什物,失去置辦軍衣銀二千五百零四員。隨查楊亞妙,據伊兄言已死。復密訪細查,知係楊亞生誘楊亞妙盜出,寄貯伊舖內,登即往問舖內之人,不肯承認。昨二十五日搜出楊亞妙褲一條,內包裹銀一百九十九圓,是則該銀案係楊亞生誘亞妙盜去無疑,凂稟究追。等情。轉稟到本分縣。據此,當即拘獲楊亞生、楊亞森即亞三到案,再三硏訊,因無證據,難以折服。
查據稟稱:兵總馬諾哥斯達在亭上領銀三千餘員放在箱內。等語。其銀係何月日領回?寔三千幾員之數?總作一袋,抑分幾袋,抑散放箱內?有無上鎖?銀箱放在家中何處?幾日未經開看?係一次偸去,抑分幾次?門戶銀箱有無損壞?該兵總有無妻子?住家何處?黑奴多少?有無別人同居?楊亞妙係日間使喚之人?夜在何處歇宿?有無別人同宿?又查據稱:十七日,楊亞妙在亞生舖食飯,回到該兵總家,見伊身體有大病形像,即喚伊兄亞三帶領回家去後。查驗家內什物,失去銀二千五百零四員等語。楊亞妙在楊亞生舖食飯,何人眼見?有何人同食?當時楊亞妙有病,經該兵總眼見伊兄亞三背伊回家去後,因何查覺?又據稱:查楊亞妙據伊兄言已死,復密訪細查,知係楊亞生誘拐亞妙盜出寄貯伊舖內,此語實係何人密說?有無確據?又據稱:二十五日搜出楊亞妙褲一條,包裹銀一百九十員。等語。係在何處搜出?褲是何色樣?何以知係楊亞妙之褲?當時有何人眼見?何以遲至二十五日始行搜出?其銀及褲現係何人收貯?再楊亞妙回家後有無物件留存兵總家內?爲查偸竊案件,務憑贓據,方成信讞。合亟諭查。諭到該夷目,立將前項情節逐一確查明白,據實星飛稟覆本分縣,立等核訊究辦,毋稍遲延。速速。特諭。〔下缺〕
(0921/C0607-130/Cx.02,R.05/0715)
570 香山知縣許乃來為民人黃亞就等計誘蕃奴偷竊事下理事官諭(嘉慶五年三月十九日,1800·4·12)
香山縣正堂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前據該夷目稟稱:華人余亞就、黃亞德計誘家奴於本年正月二十三夜偸竊物件,僱船載至十字門外山崗,誘奴上岸,將船開行,盜去衣物盡被全吞。等情。並據澳差押解余亞就,拘獲黃亞德等到縣,經叠次用刑嚴訊,該犯余亞就、黃亞德堅不承認誘竊各贓情事,並據供稱:伊等在澳門地方有時逞兇爭鬧。等情。再三究詰,矢口不移。查該犯余亞就、黃亞德雖訊無誘竊情弊,但在澳滋事,未便寬縱。除將該二犯各枷號兩個月,發澳門示衆,滿日遞籍約束外,合諭知照。諭到該夷目,即便查照。毋違。特諭。
嘉慶五年三月十九日諭
(0870/C0607-079/Cx.02,R.05/0665)
571 署香山縣丞王為梁亞富等行竊夥搶蕃人財物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六年正月初六日,1801·2·18)
署香山分縣加五級紀錄五次王,爲白晝強搶事:
□〔准〕本縣正堂許移開:嘉慶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據夷目唩嚟哆稟稱:現據澳夷噧喴〔Manuel〕投稱:本月初七日着黑奴前往東望洋山邊洗滌衣服,被案匪梁亞富等五人近奴身邊借火食煙,各持鐵尺挖鑽等物,將奴團毆,頭顱四傷,左臂二傷,遍體瘀黑,傷醫未痊,所洗衣服大小四十餘件被富等盡搶,叩乞緝究。等情。
又據夷目唩嚟哆稟稱:呂宋醫生
〔Miguel〕,於十一月二十二夜被竊銅鞋扣等物,經查知係吳亞長偸竊,已交回原贓銅鞋扣四十二對,銅襪扣一百對,銅墨筒十個,銅蠟檯一個,銅燭剪一枝,銅痰罐十個,大銅鑊二個,銅香爐一百五十二個,銅碗四個,尙有後開銅鞋扣五十對,銅襪扣五十對,銅墨筒二十個,銅蠟檯十七個,銅燭剪十九枝,銅匙羹一百一十九對,銅痰罐二個,銅香爐四十個未獲。本月十六夜,又穿牆行竊三角帽夷商
哳哠哆。就近呈戎臺追緝,理合稟明,叩乞一併究追。等情。
經飭差查拘究辦去後。旋於本月二十四日准貴廳移據夷目唩嚟哆具稟,各前情拘拿賊犯鄭亞德、吳亞長二名,移解過縣。並據夷目唩嚟哆續稟:本月十八日梁亞富又搶夷婦嗎哩吔〔Maria〕金銀首飾。等情。前來。查吳亞貴、梁亞富二名已據差役獲到,當經提併鄭亞德等質認,據各犯供認,各自夥搶行竊各案不諱。
查匪賊搶奪傷人,倒應驗勘詳報。除將各犯分別監禁,押候究辦外,所有據報被搶受傷未經勘驗,各案合移驗勘。爲此,合行備移到廳,煩照事理,希即會同營員前往澳門,飭差傳喚通事,並夷目唩嚟哆,帶同被搶各案夷人前赴,將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及十八等日兩次被搶情形逐一勘明,繪圖註說,補驗夷奴傷痕,塡具傷單,取錄切供。並飭令夷人將各案被搶衣物、首飾逐件開明,一併移覆過縣,以憑核辦,請勿有遲。等因。
准此,除移營訂期會勘外,合行諭知。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傳喚通事,帶同前被搶受傷黑奴,以及被竊各案夷人,在於搶竊處所,聽候本分縣會同營員親臨勘驗,以憑驗訊。該夷目並將各案被搶竊贓物分別開單呈核,以便移覆究辦。毋違。速速。
嘉慶六年正月初六日諭。②
(0927/C0607-136/Cx.02,R.05/0720)
572 香山知縣許乃來為蕃婦囉
劉亞方等夥竊財物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六年九月十三日,1801·10·20)
特調香山縣正堂加十七級紀錄十一次許,爲梟□□□□:
□□□□□〔案據該夷目〕稟報夷婦囉□〔喳,Rosa〕□□□□□□□□□□□一案,當工串竊等事。案據該夷目□□〔稟稱〕:□□□〔夷婦囉〕
家被舊雇奸工劉亞方串□□□□,□〔業〕經飭差緝獲竊犯林亞超及窩買贓物匪犯□〔張〕亞裕等到案,訊據供認夥竊,並買贓物不諱。惟江亞燦供稱:在夷人
哆
充當買辦,並未夥同行竊。等情。除飭拘供黨外,合行諭查。諭到該夷目,即便查明江亞燦是否受雇在夷人
哆
處充當買辦,刻即據寔稟覆本縣,以憑核辦,毋得遲違。速速。特諭。
嘉慶六年九月十三日諭
(0928/C0607-137/Cx.02,R.05/0721)
573 香山知縣許乃來為飭蕃娜囉
收領失竊衣物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1801·12·16)
香山縣正堂許,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具稟:夷婦囉
被劉亞方偸竊衣物一案。已據差役拘獲賊犯林亞超、江亞燦等,並起有原贓到案。訊據林亞超供稱:當日係劉亞方作線,伊與江亞燦、梁亞祥、張不論行竊。等供。當即勒差拘黨,並查起餘贓,未據帶到。
兹據具稟,請發現起贓物轉給夷婦收領。等情。到縣。據此,合就諭發。諭到該夷目,即將發來白布汗衫六件,白布裙四條,白布手巾三條查收,轉給夷婦囉
收領,仍將收到贓物轉給各日期稟報查核。毋得違延。速速。此諭。
嘉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諭
(0932/C0607-141/Cx.02,R.05/0725)
574 香山縣丞吳兆晉為呂亞蒂等偷竊蕃婦咹嗱衣物認領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1803·6·14)
香山縣左堂吳,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照前准香山縣正堂金移開:①希將解來偸竊夷婦咹嗱〔Ana〕衣物賊犯呂亞蒂就近枷號,追贓移縣給主。等因。
正在枷號示衆間,旋據該夷目具稟:夷婦咹嗱被竊衣物,在林亞貴貨內認獲原贓二件,稟懇拘追。等情。
當提呂亞蒂並拘林亞貴等訊追。兹據呂亞蒂繳出當票一張,查起花布頭幔二幅原贓前來。除勒追餘贓另給外,所有現起頭幔二幅,合先發給。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將發來後項贓物查收,傳喚夷婦咹嗱認明收領,取具領狀,繳赴本分縣察核備案。毋得違延。速速。
計發贓衣花布頭幔二幅。
嘉慶八年四月廿五日札
(0718/C0608-051/Cx.02,R.06/0787)
575 署香山縣丞李凌翰為蕃人
咓稟控林亞五窩藏偷竊銀兩黑奴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八年十二月初十日,1804·1·22)
署香山縣左堂李,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據夷人
咓〔Paiva〕投稱:本月初七晚,被黑奴挖開窗門進房,偸去主人番銀四百五十員。另有黑奴三名,將銀帶赴林亞五家藏放歇宿,代雇船隻,唆使潛逃。合將林亞五獲送究追。等情。
據此,隨訊據林亞五供稱:小的與黃亞祥同屋居住,守分營生,小的不曉番語,素無與番奴交接往來。本月初七夜,並沒有窩藏黑奴偸竊鬼子銀兩,藏放在家的事。黃亞祥有無知情,小的也不知道,求詳察。等供。
據此,除差拘黃亞祥到案質訊外,查
咓被黑奴竊偸銀兩,是否係林亞五窩藏?兹提犯硏訊,堅不承認,嚴詰至再,矢口不移。是否澳夷
咓捕風誣指,抑或林亞五以質證無人,藉詞狡卸?必須提並黑奴,當堂質審,方成信讞。合行諭飭。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立將偸竊銀兩黑奴着令通事送赴本分縣公署,以憑提併林亞五當堂質訊。毋得遲違未便。速速。
嘉慶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諭
(0750/C0608-083/Cx.02,R.06/0819)
576 香山縣丞吳兆晉為蕃人稟控唐亞連誘拐黑奴偷竊出逃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二年二月十二日,1807·3·20)
香山縣左堂吳,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稟稱:現據澳夷各家投稱:於本月二十八日被奸棍誘拐黑奴偸竊衣物銀兩逃去,共一十七名,懇哆轉請查追。等情。到廳。
當經飭差查緝誘拐奸棍,並竊逃黑奴分別究追去後。兹據差役稟稱:查得黑奴一十七名,已於本月初四日回澳,現據該夷目將窩逃之唐亞連交縣,澳差解縣審訊。等情。
據此,查該夷目前稟逃走黑奴十七名,並未開列名姓,已屬率混。今該黑奴一十七名旣已前後回澳,該夷目業經查獲誘逃唐亞連,自應即行稟明本分縣,以憑銷案。今據差稟:該夷目經將唐亞連交縣澳差解縣。等語。實屬藐視,合諭申飭。諭到該夷目,即便查明原稟,是否聽從澳夷虛捏混稟,抑或別有情弊?何以黑奴回澳並不稟請銷案之處,明白稟覆本分縣,以憑核奪。毋得仍前玩延干咎。此諭。
嘉慶十二年二月十二日諭
(0318/C0612-059/Cx.03,R.10/1189)
577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蕃商嗲
失竊水手工銀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十三年二月初八日,1808·3·4)
香山縣正堂彭,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准該夷目稟稱:夷商嗲
曾僱華人鮑亞旺、鮑亞柄在屋使喚,不料伊兄弟於正月二十六日窺夷外出,偸取鑰□〔匙〕開箱二個,將夷存支洋船水手人工□〔費〕用銀共計四千一百七十四員盡行盜去。等情。前來。並獲解黃亞勝一名到縣。
當將黃亞勝審訊。據供:伊因鮑亞旺僱伊檯酒箱,止與亞柄兩人共檯一箱,約重五十餘斤。其箱長有一尺數寸,高有六七寸。是此箱斷不能裝銀四千餘員。伊係聽僱,並不知偸竊情事。等供。
據此,除將黃亞勝嚴押,飭差查拿鮑亞旺務獲究辦外,合就札飭。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查明嗲
竊去銀兩究竟若干,據實確覆,以便辦理。毋違。特扎。
嘉慶十三年二月初八日札
(0215/C0613-41/Cx.03,R.11/1279)
578 香山縣丞吳兆晉為葉亞滿偷竊蕃人咈啷哂咕吡喇哪財物訊追飭領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三年六月十一日,1808·8·2)
香山縣左堂吳,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案據該夷目具稟:澳夷咈啷哂咕吡喇哪〔FranciscoPereira〕被工人葉亞滿於去月二十九夜竊去後開金銀等物,係伊叔葉亞明通同作弊。等情。連將葉亞明稟送到廳。
據此,當經訊據葉亞明供稱:並不知情。隨飭差拘喚葉亞滿到案,訊據供認偸竊金鍊、金戒指、銀匙羹、金耳環、金鈕等件不諱,其白布半疋、番面銀十大員、銅錢二百文,堅供並未偸得,再三鞫訊,似屬實情。
除將葉亞滿責懲外,所有起出後開贓物,合諭飭領。諭到該夷目,即便取具該夷咈啷哂咕吡喇哪領狀,該日稟繳本分縣,以便發給收領。毋違。特諭。
計起原贓:
金鍊一條並牌一個、金戒指一隻、銀匙羹三個、小銀匙羹一個、金耳環一對、金鈕三對。
嘉慶十三年六月十一日諭
(0216/C0613-42/Cx.03,R.11/1280)
579 署澳門同知李澐為覆稟追育婴廟被竊銀器事行理事官札(嘉慶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14·1·19)
署廣州海防軍民府李,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據管理育嬰廟做
喏
〔José Joaquim〕投稱:①本月二十四夜,被匪入內進房,撬開夾萬,偸去銀器,稟乞追給。等情。到府。
據此,當批:據稟已悉。仰候飭香山縣查勘,勒限嚴緝具報在案。除行香山縣查勘勒緝,幷行駐澳縣丞,飭差嚴密跴〔查〕緝,務獲本案贓賊究辦外,合行札知。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毋違。特札。
嘉慶十八年十二月廿八日札
(0024/C0615-024/Cx.03,R.13/1347)
580 香山縣丞周飛鴻為三號船水手夥同梁亞四等偷竊貨物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1814·8·11)
香山縣左堂周,諭夷目唩嚟哆等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稱:再據第三號船主噧喊咇嘟嚧投稱:①伊船在娘媽閣口內被竊匪張鳳舉等夥偸去燕窩等貨,懇請嚴究追給。等情。轉稟到廳。
據此,查該夷等第三號洋船於四月初十日回澳,在娘媽閣海面寄椗,十一夜被竊,娘媽閣至本分縣衙署不過三五里之程,何以遲至一月之久,始行具報,又不稟請勘明竊跡,以致正賊遠颺,贓物消盡。昨據差役將夥犯張鳳舉、黃明瑞盤獲解案,訊據供認:正竊梁亞四、亞三起意,串同爾等夷船水手等夥同偸竊不諱。該二犯祇在小船接贓,其贓物係梁亞四正賊經手,賣與不識姓名之人,得銀分與爾等水手一半,至張鳳舉、黃明瑞二犯所分無幾,日久花用難追,因係積匪,不止此案,故盡法懲究,以儆將來。
現在勒差嚴拘正賊梁亞四、亞三另究,該夷目反以一件竊獲贓懸等事,具稟前來。獨不思爾等屢報竊案,均係自己夷人串同華人偸竊分贓,况事隔一月之久,始行具報,又不將船上管艙以及水手等槪行解候質訊,試問從何追究,殊屬糊塗不曉事理。合行諭飭。諭到該夷目,即便轉飭該第三號船主噧喊咇嘟嚧遵照。毋違。特諭。
嘉慶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諭
(1455/C0603-018/Cx.01,R.01/0104)
581 香山縣丞劉為蕃人咉嗱
稟控楊亞奇偷竊時辰錶事下理事官諭(嘉慶二十一年三月十三日,1816·4·10)
香山縣左堂劉,①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據該夷目稟稱:據澳夷咉嗱
〔João Daniel〕投稱:本月初十日與民人楊亞奇買雞,上樓取價交收,被亞奇竊去時辰鏢〔錶〕一個。獲送。轉懇究追。又民人梁亞積裝載蛋婦前往
咭唎國夷船,船主知覺斥逐。今船主在澳街上被亞積纏毆,乞拘訊究。等情。計送楊亞
奇一名到廳。
據此,當即飭差拘喚梁亞積即梁亞發到案,訊據供認前情不諱。本分縣即將亞發枷號示儆,滿月發落。惟楊亞奇供稱:本月初十日,伊挑雞七隻到咉嗱
屋售賣,係在樓下收得價銀五錢四分,即行歸家。十一日仍復挑雞經過咉嗱
門首,咉嗱
又叫伊入屋買雞,因爭價錢嗔論,被咉嗱
督率黑奴閉門將伊綑縛送至案下,實未有偸得時辰鏢。等供。據此,隨據該村衿耆、里長、地保、親屬聯具公呈,保結亞奇平日安分,並無非爲,將楊亞奇領回安業在案。
查該夷目所稟楊亞奇偸竊時辰鏢,並無實據。即如嘉慶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夜,該夷目等育嬰廟失各樣銀器。初據該夷具稟,係民人偸竊,迨後竟查係夷兵:一名噧喊哆囉唦嚧〔Manuel do Rosário〕,一名吪呤
咕
唎
〔Francisco Silva〕等串偸,將銀器鎔鑄,賣與梁亞尙。昨訊楊亞奇,堅供並無偸竊。其中不無嗔恨捏陷情事。合行諭飭。諭到該夷目,即便查明該夷咉嗱
是否因爭價錢嗔論,妄捏行偸,抑係該夷黑奴人等自行偸竊,刻日據實稟覆本分縣,以憑察奪。該夷目仍傳諭澳夷,嗣後毋得輒以無據事故,擅自綑綁民人,致干查究。毋違。特諭。
嘉慶二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諭
(0066/C0615-066/Cx.03,R.13/1389)
582 香山縣丞葛景熊為梁亞相等串同黑奴圖竊事下理事官諭(道光五年十二月十二日,1826·1·19)
特授香山縣左堂加一級紀錄八次記大功三次又記功四次葛,諭夷目唩嚟哆知悉:
現訪有不法匪徒梁亞相等聚衆圖竊滋事,當經本分縣親自拏獲梁亞相、林遇章、林耀堂三名,續經差役又拘獲張亞有、陸亞冲二名到案。訊據張亞有等供認:意欲圖竊夷人
吧〔Paiva〕夷樓貨物,因本月初八日與
吧黑奴喏
〔Joaquim〕串同開門爲竊,約至是夜二鼓,乘空行竊,尙未成事,就被拏獲。等供。
據此,除將匪徒梁亞相、張亞有等嚴行究辦外,合行諭飭。諭到該夷目,即便遵照,立即轉飭夷人
吧查明該黑奴喏
,如果有串同匪徒開門爲盜情事,着即送至該夷目處,照夷例從嚴究辦,以儆效尤。並轉飭澳內各夷人,嚴加約束黑奴,以免串匪滋事,庶地方得以安靜,匪徒無所奢望。仍將查辦緣由稟覆本分縣,以憑察核。該夷目務須認眞辦理,切勿視爲具文也。特諭。
道光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諭
(0144/C0614-063/Cx.03,R.12/1443)
註釋:
①章注:朱念高,浙江海鹽人,貢生,雍正九年至乾隆十年(1731-1745)任香山縣丞。
②章注:王安國,乾隆五年至九年(1740-1744)任廣東巡撫。
註釋:
①章注:吳指吳光祖。
②劉注:年月處除加蓋香山知縣用印外,左傍有“預用空白”字樣。
註釋:
①劉注:亞方些加,當指João da Fonseca e Campos,曾任1759、1790及1791年議事會理事官。
註釋:
①劉注:篇末蘭文注明,此件年代爲1792年10月13日,即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註釋:
①劉注:加爾搦依羅,原名Joaquim Carneiro Machado,曾任1781及1792年議事會理事官。
註釋:
①劉注:原件缺日期,但正文之前書:“五十八年九月〔夷〕長安多尼各被竊”字樣。
註釋:
①章注:施白蒂著、小雨譯《澳門編年史》(澳門基金會1995年)頁191載,1789年7月18日,陸軍兵頭Manuel António da Costa與王家大法官接管澳門政府,應即此處之兵總馬諾哥斯達其人。
註釋:
①劉注:年月上除加蓋香山縣丞用印外,左傍有“預印空白”字樣。
②劉注:東波原檔本件附有封函,上書:“香山縣左堂封。內一件,自發。嘉慶六年正月初六日申時。仰澳門夷目開拆。”
註釋:
①章注:金指金毓奇。
註釋:
①章注:印光任、張汝霖《澳門紀略》卷下《澳蕃篇》:“南隅有廟曰支糧,如內地育嬰堂制,門側穴轉斗懸鐸,有棄其子者,掣繩響鐸,置轉斗中。僧聞鐸聲至,收而育之。”可知育嬰廟即支糧廟,又稱野仔廟、仁慈堂,葡文作Santa Casa da Misericórdia。
註釋:
①章注:第三號船主噧喴咇嘟嚧,祝淮《香山縣志》卷四《海防·附澳門》所列額船名作“第三號噧喴咇嘟廬”。
註釋:
①章注:香山縣左堂劉,道光祝淮《香山縣志》卷三《職官表》及道光阮元《廣東通志》卷四五《職官表》俱缺載,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