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完納地租銀庫收單
186 署香山知縣張德洄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767·12·11)
署廣州府香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張,①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濠鏡
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
乾隆三十二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一十伍兩正。
右給夷目唩嚟哆等准此。
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廿一日,縣行:遵照。
(1171/C0605-114/Cx.01,R.03/0353)
187 香山知縣蔣曾炘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1772·1·17)
特調廣州府香山縣正堂加四級隨帶加一級紀錄七次記功一次蔣,①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叁拾陸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給收執。
乾隆叁拾陸年拾貳月十三日給,庫收。行:遵照。
(1163/C0605-106/Cx.01,R.03/0346)
188 香山知縣富森布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1773·1·13)
廣州府香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三次富,①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叁拾柒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給夷目收執。
乾隆叁拾柒年拾貳月十一日給,縣行:遵照。
(1218/C0605-161/Cx.01,R.03/0400)
189 香山知縣孟永棻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1775·1·12)
香山縣正堂孟,①爲督征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三十九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給夷官唩嚟哆執照。
乾隆叁拾玖年拾貳月十一日給,縣行。
(1185/C0605-128/Cx.01,R.03/0368)
190 署香山知縣楊椿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776·1·24)
署香山縣事英德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八次楊,爲督征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四十年分地租額銀五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等收執。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四日,承發房承,縣行:遵照。
(1186/C0605-129/Cx.01,R.03/0367)
191 香山知縣楊椿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1777·1·12)
特調廣州府香山縣正堂加五級紀錄八次楊,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四十壹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收執。
乾隆肆拾壹年拾貳月初四日,承發房承,縣行:遵照。
(1073/C0605-016/Cx.01,R.03/0295)
192 香山知縣吳光祖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1782·1·26)
特調香山縣正堂加八級隨帶加二級紀錄三次又紀錄二次吳,①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寔收濠鏡澳乾隆四十六年分地租額銀五百兩正。院、司養廉銀一十五兩正。
右給夷目唩嚟哆等收執。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庫收。
(1210/C0605-153/Cx.01,R.03/0392)
193 香山知縣李秉仁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十二日,1786·1·11)
□□〔特調〕香山縣正堂加八級紀錄八次李,①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乾隆伍拾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等收執。
乾隆伍拾年拾貳月十二日,縣行:遵照。
(1219/C0605-162/Cx.01,R.03/0401)
194 署香山知縣堯茂德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嘉慶二年九月三十日,1797·11·18)
署香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六次堯,爲督征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嘉慶□〔貳〕年分地租額銀五百兩正。院、司養廉銀一十五兩正。
右給夷目唩嚟哆准此。
嘉慶貳年九月卅日,行:遵照。
(0814/C0607-023/Cx.02,R.05/0610)
195 香山知縣許乃來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嘉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1803·1·12)
特調香山縣正堂加二十級紀錄十三次許,爲督征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解後項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嘉慶七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壹拾伍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收執。
嘉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縣行:遵照。
(0714/C0608-047/Cx.02,R.06/0771)
196 香山知縣彭昭麟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嘉慶十五年十二月初六日,1810·12·31)
特陞直隸州香山縣正堂彭,爲督徵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納後開澳租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嘉慶拾伍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院、司養廉銀臺拾伍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等收執。
嘉慶十五年十二月初六日給,縣行:遵照。①
197 香山知縣蔡夢麟給發完納地租銀庫收單(道光五年十二月初三日,1826·1·10)
特調香山縣正堂蔡,爲督征錢糧事:
現據西洋理事官唩嚟哆等完納後開澳租銀兩前來。除兌收貯庫外,合給庫收遵照,須至庫收者。
計實收濠鏡澳道光五年分地租額銀伍百兩正。
右庫收給夷目唩嚟哆收執。
道光五年十二月初三日,承發房承,縣行:遵照。①
(0132/C0614-051/Cx.03,R.12/1461)
註釋:
①章注:道光《香山縣志·職官表》載,張德洄,直隸大興(今北京大興)人,舉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署香山知縣。
註釋:
②章注:道光(香山縣志·職官表》載,蔣曾炘,江南吳縣(今蘇州)人,舉人,乾隆三十三年至三十六年(1768 -1772)任香山知縣。
註釋:
①章注:道光《香山縣志·職官表》載,富森布,漢軍鑲紅旗人,舉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香山知縣。
註釋:
①章注:道光《香山縣志·職官表》載,孟永棻,河南睢州(今睢縣)人,進士,乾隆三十九年(1774)任香山知縣。
註釋:
①章注:吳光祖,福建浦城人,監生,乾隆四十四年至四十九年(1779-1784)任香山知縣。
註釋:
①章注:李秉仁,江南通州人,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一年(1784-1786)任香山知縣。
註釋:
①劉注:本件東波原檔編號T1024,其他各項編號均未編錄。
註譯:
①章注:澳門地租銀納至道光二十八年(1848)而止,其後的情形,同治十三年至光緒三年(1874-1877)任香山知縣的張景槃的《查覆葡萄牙欠繳澳門地租原委稟》所載頗詳,其全文如下:“現奉憲臺札開:‘訪聞西洋國應完地租銀五百兩,近年係由該縣代爲完納。究竟此事始自何時?西洋人因何不肯納租?該縣何以爲之代納?當時曾否稟明有案?從前西洋人交納租銀,是否由該國兵頭送繳?抑由該縣向其征收?近年旣由該縣代爲納租,遞年報部案內,是否作爲西洋人所納?飭即確查案據,詳晰密稟。'等因。遵查澳門爲西洋人所住,始自前明嘉靖年間,載在縣志。每年僅納地租銀五百兩,向於十一月冬至前後,照會洋官,由縣派撥書差,前往澳門征收,附入地丁項內,批解藩庫投納,遞年列入地丁錢糧奏銷。道光二十八年以前均已完解淸楚。自道光二十九年起,各前令屢次照會,飭差資投。隨據差稟:‘洋官不收照會,不肯完納。詢其何故?並不明說。'等情。嗣因奏銷期屆,應行征完造報,均由現任墊解。稟奉批准,照民欠銀米三抵一攤章程攤抵。所有冊報,仍作洋人完納,歷任列入交代。迨同治五年及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等年,租銀每年五百兩均未批解,亦養廉扣抵,補具批領申繳,印發備案。奉行前因,理合查明案據,密稟憲臺察核。”見民國《香山縣志續編》卷六《海防》,可爲本章各件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