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紀略》研究
清代印光任和張汝霖合著的《澳門紀略》(按:紀或作記),是中國人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著作,是一部有特色的中國地方志,也是世界上最早刊行的一部關於澳門歷史的著作。本文試圖對它作一個初步的研究。
一、作者和版本
《澳門紀略》的作者是印光任和張汝霖。印光任字黻昌,寶山(今屬上海市)人。雍正八年(1730)由廩生保舉至廣東,歷任石城、廣寧、高要、東莞知縣,乾隆九年至十一年(1744—1746)任第一任澳門同知,因前任東莞知縣税事造冊遲延落職。後復任南澳同知和廣西慶遠、太平二府知府,終以太平鹽引不銷被議,解職還鄉,終年六十八歲。袁枚《廣西太平府知府印公傳》和乾隆《香山縣志》卷四《列傳》稱,(1)他居官期間,捕盜殺虎,平反冤獄,修建書院,奬掖後進,頗著政績而得民心。辭官後,“囊橐蕭然,散步田野,閒話桑麻,人不知其官二千石也”。可以説是一位難得的廉能官吏。而他任海防要職東莞知縣和澳門同知期間經略海疆的業績,更是值得稱道。
乾隆八年(1743),印光任在東莞知縣任上。適逢英國與西班牙發生戰爭,英海軍將領晏臣(Commodore Anson)率艦隊在外海捕獲西班牙商船,打算帶回本國獻俘。遇颶風飄入虎門口內獅子洋面,糧盡船破,乞求接濟修理。光任受總督策楞、布政使託庸之命料理其事,帶通譯乘小舟登上英艦詰問,艦上的西班牙俘虜向他“呼號乞命”,光任歸告策楞和託庸,建議斷絕接濟,隱匿船匠,使英人缺糧,又無法修船。晏臣無奈,祇得將二百九十九名西班牙俘虜交中國處理,印光任纔答應供應食物,代覓船匠修船。這批俘虜經澳葡協助送回本國。印光任也因駕馭有方,升任澳門同知。(2)這是當時清政府新設的海防要職,專理澳門民蕃,兼管海防,責任甚重。印光任到任後,“撫馭澳夷,開誠布公,示以恩信,民夷洽和。故當草創之始,遺大投艱,得以從容擘畫,切中機宜”。(3)乾隆十年(1745),英法兩國正發生戰爭,英艦企圖在珠江口外攔劫駛入黃埔貿易的法國商船,印光任督水師營哨船出海攔截英艦,厲聲叱責英艦頭目:“若傷呿啷人,即將爾國人之在黃浦〔埔〕者抵償;若奪其貨,即將汝貨之在牙行者抵償。”(4)使英艦狼狽撤走,法船安抵黃埔,中國海面避免了一場惡戰。
張汝霖(1709-1769)字芸墅,宣城(今屬安徽省)人,乾隆元年(1736)由拔貢保舉分發廣東,歷任河源、陽春、香山知縣,並曾署徐聞、英德、澄海知縣和南澳同知。汝霖於乾隆十一年至十二年(1747)任香山知縣,兼署澳門同知,以剔弊除奸為己任,勤於吏事,奬勵開墾,興修水利,復修豐山書院和南宋忠臣張世傑墓,善養善教,頗有政績。當時正逢清廷嚴禁天主教,汝霖稟請督撫,並於乾隆十二年二月親臨澳門,查封澳門唐人寺,禁止中國人入寺禮拜。十三年(1748)春,原澳門同知張薰升任潮州知府,汝霖實授澳門同知。同年,澳門發生兩名葡兵殺死中國人李廷富、簡亞二的嚴重案件,兵頭若些(Antonio José Tel1es de Menezes)庇匿罪犯,抗不交兇。廣東官吏以停止貿易,斷絕供應相威脅,且因人證俱在,若些被迫將兇犯交由中國官府審治,但中國官府竟作無原則的讓步,允許按照葡國法律,將兇犯遺戍帝汶。廣東當局因此受到清廷斥責,張汝霖也因此事被議撤職。去任之前,復於乾隆十四年(1749)與香山知縣暴煜共同議訂善後事宜十二條,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加強中國對澳門的管理。(5)英國博克塞(C.R.Boxer)教授據葡文資料稱,張汝霖在這場命案中,没有堅持追索兇手,是受了澳門參議會(Senado)的賄賂。(6)這種説法是可信的,清代官吏貪風之盛冠於歷代,廣東官吏又以貪墨聞名全國,澳葡當局又慣於用賄賂收買廣東官吏。這是張汝霖平生一大污點,他本人在《澳門紀略》卷首序言中説:“念予手之拮據,尋已事之龜鑑,篇中尤三致意焉,抑亦將藉為吾補過之書而已。”説明他實際上是將議訂善後事宜條議和著《澳門紀略》作為補過的行動。
印光任和張汝霖不但居官期間政績斐然,平生著述也蔚然可觀。印光任工詩能文,著有《炳巖詩文集》、《翊蘄編》、《補亭集》、《話兩吟》、《碎琴艸》和《鐵城唱和集》等書。張汝霖平生博覽群書,尤工詩文,自罷官以後主要從事著述,有詩文集三十卷,政牘五十卷,其它著作百餘卷。而合著《澳門紀略》,是印光任和張汝霖平生著述事業最有光彩的一頁。據該書卷末印序稱,光任自乾隆九年任澳門同知後,“念事屬創始,爰歷海島,訪民蕃,蒐卷帙,就所見聞者記之,冀萬一補志乘之缺”。至乾隆十年已“粗得其稿”。次年,光任於落職引見之前,將稿本交廣州粤秀書院山長徐鴻泉整理,後因徐去世而稿本失落。張汝霖在任香山知縣和澳門同知期間,也有意撰寫關於澳門的著作,《香山縣志·列傳》説他“以他族之逼處也,蒿目憂之,時見諸吟詠,著論四首,備言其病與所以藥之之方”。現存於《小方壼齋輿地叢鈔》第九帙的張汝霖《澳門形勢篇》和《澳蕃篇》,雖較《澳門紀略》的《形勢篇》和《澳蕃篇》簡略,但出入不大,可能就是“著論四首”的一部份。乾隆十六年(1751),印光任署潮州知府,張汝霖亦至潮州署鹽運通判。光任遂搜覓遺稿,得十之八九,由汝霖定其體例,大加增損,得以成書。
《澳門紀略》的中外文版本達十多種,僅已知的中文版本便有十二種,此外還有若干中文抄本,這在中國地方志和國內外研究澳門史的著作中都是罕見的,作者得到廣東中山圖書館倪俊明、林子雄先生和中山大學圖書館蘇威先生的幫助,對十種中文版本和一種抄本作了校勘比較,現據其年代,版式和內容分為五類,概述如下。
第一類,乾隆原刊本。是印光任和張汝霖成書後的最初刻本。收入四庫全書的安徽巡撫採進本就是這個刻本。各種藏書目錄依據張汝霖和印光任的序言,將成書的乾隆十六年作為初次刊行的年代,這仍有待於進一步研究。全書除卷首張序和卷末印序外,分為二卷,上卷包括《形勢篇》和《官守篇》,下卷為《澳蕃篇》,共约五萬字;上篇有圖十一幅,下篇十幅,共二十一幅。版式每半頁九行,附載詩文奏牘為細字雙行,每行二十字,邊欄為四周雙邊,字體為橫輕豎重的匠體,字蹟工整,圖繪清晰,墨色匀稱,刊刻最精。廣東中山圖書館有藏本。該館還藏有以原刊本為底本的烏絲欄抄本,字體為楷書,圖繪書法均佳,已故廣東藏書家徐信符鑑定為精抄本。
第二類,嘉慶五年(1800)江寧藩署重刊本。由布政使孫曰秉和張汝霖之子燾、炯,印光任之孫鴻經、鴻緯等校刊。卷首增入孫馮翼《重雕<澳門紀略>題辭》,乾隆《香山縣志》印光任和張汝霖傳、袁枚撰印光任傳、姚鼐撰張汝霖墓誌銘以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澳門紀略》一條,約五千多字,使內容更加充實,是乾隆原刊本的增訂本。扉頁正中為“澳門紀略”四個隸字,左側為“嘉慶庚申重刊於江寧藩署”一行篆字。版式除邊欄為四周單邊外一仍其舊,但字體,墨色和圖繪均較原刊本稍次。屬於這一類的還有光緒六年(1880)江寧藩署重刊本和1968年臺北成文出版社影印本。光緒六年重刊本除扉頁左側改為“光緒庚辰重刊於江寧藩署”一行篆字外,內容和版式與嘉慶五年本完全相同。1968年臺北影印本據嘉慶五年本影印而成,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109號。
第三類,道光年間《昭代叢書》本。編入該叢書癸集卷二十二,不分卷。其底本應為乾隆原刊本,但內容刪節頗多,原本所載詩文奏牘,除薛馧《澳門記》和《虎門記》外全部刪去,插圖亦被刪掉,連張序和印序亦有刪改,卷末增入道光二十二年(1842)沈懋惠的跋文。全書不足三萬字,是原刊本的節本,但內容被删改得殘缺不全,是各刊本中較差的一種。
第四類,光緒十年(1884)廣州萃經堂本。為曾任澳門同知的陳坤所刻,篇末有陳坤跋一篇,內容一仍嘉慶五年本之舊,版式每半頁十一行,每行二十二字,邊欄為左右雙邊,間有錯字,校勘不及乾隆和嘉慶刊本。屬於這一類的還有光緒十六年(1890)《嶺海異聞錄》本。《嶺海異聞錄》是陳坤所刻的一套叢書,故此本之前載有陳坤《嶺海異聞錄序》,其餘內容和版式與萃經堂本同。
第五類,民國年間《筆記小説大觀》本。《筆記小説大觀》為上海進步書局出版的一部大型筆記叢書,收入自晉至清的筆紀二百餘種,為石印線裝袖珍本。《澳門紀略》為其中一種,字體為楷書,扉頁有“上海進步書局印行”字樣。正文每半頁十四行,每行三十二字。字體和圖繪頗為清晰,但校勘較差。下卷澳門諸蕃圖改變了西洋人深目高鼻的面部特徵,如女蕃被畫成柳眉杏眼的中國仕女,較原刊本大為失真。屬於這一類的有分別影印《筆記小説大觀》的1979年臺北新興書局本和1984年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本。臺北新興書局本將原進步書局袖珍綫裝本變成大三十二開精裝本,扉頁抹去“上海進步書局印行”字樣,列入《筆記小説大觀》第二十九編第八冊。廣陵古籍刻印社影印本則保留原袖珍版式,每頁印二整頁,變成十六開本,列入《筆記小説大觀》第三十冊。
此外,還有兩種為筆者所未見的中文版本,即朱士嘉教授登錄的《如不及齋彙抄》本、(7)西德普塔克(Roderich Ptak)博士所見的1968年臺北廣文書局《史料叢編》本。(8)另據博克塞教授稱,在十九世紀初期,《澳門紀略》已經有近藤森重(Kondo Morishige)的日文譯本。(9)正在里斯本留學的吳志良先生也曾告訴筆者,澳門有此書的葡文譯本。(10)
關於《澳門紀略》的版本,還有兩點需要更正,其一,上海《新民晚報》1987年10月15日有一則發自香港的報道稱,乾隆十六年《澳門紀略》刊本最近在香港出現,“由於此書絕版已久,所以見到的人很少”。同年10月25日《人民日報》轉載這一消息,並在標題加上“湮没已久的《澳門紀略》在港出現”。誠然,乾隆《澳門紀略》原刊本在港出現是值得報道的新聞,因為香港在此之前尚未收藏《澳門紀略》的任何版本。(11)但《澳門紀略》版本甚多,海內外收藏者不在少數,中外治澳門史的學者也每有引用,記者在報道之前,倘能查閲一下1985年中華書局新版的《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便可發現國內收藏《澳門紀略》各種版本的圖書館甚多,僅乾隆原刊本,就有北京、上海、南京、廣東等地的十二所圖書館收藏。所謂湮沒、絕版已久,見到的人很少,在香港可以這樣説。但對香港以外的收藏情況未作調查便人云亦云,難免耳食之嫌。
其二,目前國內較權威的《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在《澳門紀略》版本和收藏情況的記載上仍有錯漏,該書著錄《澳門紀略》的版本有乾隆十六年、嘉慶五年、光緒六年、康熙《昭代叢書》、道光《昭代叢書》和光緒《嶺海異聞錄》六種及幾個抄本,較作者所列已有脱漏,而且康熙《昭代叢書》必無收入《澳門紀略》之事,因為它的成書還在數十年之後。此外,《聯合目錄》未注意到《澳門紀略》在海外的收藏情況和新版本,這一點也不如黃蔭普《廣東文獻書目知見錄》和廣東中山圖書館的《館藏廣東地方志目錄》(1986年刊)。
為了適應國內外了解和研究澳門歷史的需要,有必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推出一部經過精心校勘和註釋的《澳門紀略》新版本。(12)
二、內容和特色
(一)在中國地方志和國際澳門史研究著作中的地位
《澳門紀略》是中國人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著作。自1553 -1557年葡萄牙人入據澳門以後,中國文獻開始有了關於澳門的記載,但這些記載多數是零碎的,祇能算作史料。乾隆四年(1739)刊行的《明史》中有《佛郎機傳》,是當時中國人關於明代中葡關係和澳門歷史的重要著述,但全文衹有二千五百字,祇是《明史·外國傳》中的一篇。乾隆十年薛馧巡視澳門後作《澳門記》(卷上,頁3-4),也不過是一篇七百多字的遊記。(13)到了《澳門紀略》,才具備一部著作的規模。
《澳門紀略》又是一部有特色的中國地方志。方志是中國民族文化的一個組成部份,源於先秦而盛於明清,清朝統治者一再提倡興修地方志,乾隆以降,中國學者和地方官日益重視地方志的撰述。印光任和張汝霖正是在當時興修地方志的熱潮中,以地方官兼學者的身份修成《澳門紀略》的。
澳門在明清兩代屬廣州府香山縣,雖然自乾隆八年開始設同知管理,但它不像內地的直隸州或直隸廳,而是“民夷雜處”的海防要地和邊防重鎮。因此修志不能採用府志和縣志的體例,羅列過多門類和細目,也没有必要重複府志和縣志的內容,必須抓住海防要地和邊防重鎮的特點,修成一部有特色的邊鎮志和海防志。用張序的話來説,是“涉於澳者廑著之,否悉舍之,上不逼郡乘,下不陵一邑之書”。僅從書名稱為“紀略”也可以看出作者這種苦心。而從內容上,更可以看出《澳門紀略》是一部出色的邊鎮志和海防志。全書主要由上卷《形勢篇》、《官守篇》和下卷《澳蕃篇》組成。《形勢篇》介紹澳門及其周圍的地理形勢和兵防情況,附有潮汐風候,並有海防總圖冠於卷首:《官守篇》介绍澳門的歷史變遷和中國在澳門設官置守,推行政令的情形;《澳蕃篇》介紹來往於廣州口岸的海外諸蕃和寄居澳門西洋人的貿易、宗教、文化、風俗等,使它在內容和體例上別具特色,獲得中國學術界的好評。乾隆中葉,它被收入《四庫全書》,列入史部地理類都會郡縣之屬,可見一開始就作為地方志看待,並稱它“於山海之險要,防禦之得失,言之最悉。蓋史舉大綱,志詳細目,載筆者備有體裁耳”。(14)近年出版的《中國地方志辭典》,將它列為著名方志,説它“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澳門志書,所載資料極其寶貴。……且頗具地方特色,故歷來頗受重視,屢有翻印,評價甚高”。(15)這些評價是確當的。
《澳門紀略》又是世界上最早刊行的一部關於澳門歷史的著作。它成書的時間是1744-1751年,並在不久首次刊行。在西方學者中,雖然有葡人若澤法(Friar Joseph de Jesus Maria)在1744 -1745年撰成Azia Sinicae Japonica一書,但該書直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才先後在澳門的葡文刊物Ta-ssi-yang-kuo和Boletin Edesiasticoda Diocese de Macau上部份刊載,(16)至今未見有完整刊本。西方學者中最早刊行的澳門史著作是瑞典人龍斯泰(A.Ljungstedt)的An HistoricalSketch of the PortugueseSettlements in China,該書於1832年首次刊行於澳門,這已是《澳門紀略》刊行的八十年之後。
(二)編纂方法上的特色
地方志在清代屬於歷史著作的一種,即使以今天的標凖來衡量,《澳門紀略》也是一部具有研究性質的澳門歷史著作。
實地攷察的資料和文獻資料並重,文獻資料中又大量運用檔案和其它原始資料,以及詩詞等文學作品的資料,這是《澳門紀略》在編纂方法上的第一個特色。印光任和張汝霖在任澳門同知之前分別任東莞、香山知縣,到任之後,駐紮在澳門附近的前山寨,並多次親臨澳門視察,處理政務,在澳門的洋樓暫寓,使他們對澳門及其周圍的情況比較熟悉,《形勢篇》中的一部分和《澳蕃篇》中的大部分記載,就是他們“歷海島,訪民蕃”,實地攷察得來的資料。《宮守篇》中清代部分的記載,則保存了大量的檔案資料。博克塞教授認為,《澳門紀略》在運用中文原始資料方面,比張天澤(T'ien-Tse-Cheng)1934年出版的Sino-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to1644更為充實。(17)
《澳門紀略》收入詩詞九十餘首,除印光任和張汝霖的詩作外,還有釋今種、釋跡刪、羅天尺、陳恭尹、梁佩蘭、王士禎、尤侗等人的詩詞,使與澳門有關的大部分詩詞得以集中保存。並可與歷史記載互相印證,成為研究澳門史的難得資料。説明作者既注意到中國地方志保存文學作品的傳統,又注意到文學作品的史料價值。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收入《澳門紀略》的釋今種詩十二首,大多是以澳門為題咏物抒懐的佳作。其中以《澳門詩》(卷上,頁4—5)最為有名,由六首五律組成,詞句瑰麗,意象奇偉,寄託深遠,堪稱傑作。更有趣的是由二首五律組成的《謝西洋郭丈惠珊瑚筆架詩》,其第二首有如下敷句:“分來烽火柏,持作筆牀先。……歸憑纖手潤,益使大紅鮮。”(卷下,頁45)本來,中國和尚與西洋人往還,已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中難得的資料,和尚本人竟有妻室,以纖纖素手為詩僧潤洗筆架,則屬更為少見。這位和尚不是別人,正是亦釋亦儒亦遺民的清代著名詩人屈大均。大均以明朝遺民自居,一度出家為僧,法名今種,不久又由僧返儒。《澳門紀略》所收釋今種詩,在屈大均的詩集《翁山詩外》中都可以找到。但由於他對清朝統治者的反抗和不合作態度,詩文中每有悖逆之語,頗為清朝統治者所忌。印光任和張汝霖收入這些詩時署名釋今種,可謂用心良苦。其後清廷纂修《四庫全書》,屈大均的全部著作被列為禁書,連《廣東詩粹》(梁善長輯)中所載的屈大均詩也被抽燬。(18)署名釋今種的詩竟能漏過清廷的文網,與《澳門紀略》一同載入《四庫全書》,不能不説印光任和張汝霖有先見之明。
詳近略遠,歷史與現狀並重,是《澳門紀略》在編纂方法上的第二個特色。如《官守篇》中關於明代的記載約占三分之一,清代占三分之二,重點在乾隆年間,《澳蕃篇》中關於澳門現狀的記載佔了全書篇幅的一半。這種方法既符合中國地方志的傳統,又同該書在內容和體例上的特色以及資料積累有密切關係。
《澳門紀略》中關於澳門歷史的記載,有自己的觀點和方法,帶有研究性質,比《明史·佛郎機傳》有顯著進步,這是它在編纂方法上的第三個特色。《明史·佛郎機傅》雖然也帶有若干研究性質,但據業師戴裔煊教授《<明史·佛郎機傅>箋正》和已故張维華教授《明史歐洲四國傳註釋》的研究,錯誤舛訛之處不少。《澳門紀略·官守篇》的明代部分,主要依據《明史·佛郎機傳》作為素材,但作者不是機械地抄襲傳文,而是作過一番研究功夫,避免了《佛郎機傳》的一些錯誤。其一,關於佛郎機何時至濠鏡互市,《佛郎機傳》誤信何喬遠《名山藏》的説法,又未覈對廣東巡撫林富請通市舶的原疏,無視林富主張驅逐佛郎機的態度,竟説林富疏言“許佛郎機互市有四利”,要求恢復與佛郎機互市,獲得准許,“自是佛郎機得入香山澳為市”。(19)《官守篇》記載這件事衹説:“巡撫林富言:互市有四利,……詔從之,諸蕃之復通市自林富始。”(卷上,頁22)其二,關於佛郎機何時入據澳門,《官守篇》雖然誤信《佛郎機傳》關於嘉靖十四年(1535)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市舶於濠鏡的説法,但又引用郭棐萬曆《廣東通志》的可靠記載稱,嘉靖三十二年(1553),“蕃舶託言舟觸風濤,願借濠鏡地暴諸水漬貢物,海道副使汪柏許之,初僅茇舍,商人牟奸利者漸運瓴甓榱桷為屋”。並企圖將這兩種説法加以調和,説“澳之有蕃市自黃慶始。……蕃人之入居澳自汪柏始”。(上卷,貢22)據戴教授《箋正》一書的研究,嘉靖十四年説是錯誤的,三十二年説是正確的。(20)印光任和張汝霖雖然不能否定嘉靖十四年説,但對三十二年説能加以重視。其三,澳門的地租是關係到中國對澳門主權的大問題,《佛郎機傳》没有記載。《澳門紀略》卻注意到這一問題,《官守篇》稱:“其澳地歲租銀五百兩,則自香山縣徵之。……國朝載入《赋役全書》,《全書》故以萬曆刊書為凖,然則澳有地租,大約不離乎萬曆中者近是。”(卷上,頁49)戴教授據蒙塔爾托(Montalto de Jesus)的記載,指出地租起源於葡人對海道副使的賄賂,在1572 年(隆慶六年)由賄賂轉變為地租。(21)萬曆(1573-1620)是隆慶以後的一個年號,《澳門紀略》的推斷,雖不中,也不遠。其四,不為道聽途説的無根之談。《澳門紀略》成書於清政府嚴禁天主教的時期,書中儘管充滿強烈的反教情緒,但不盲目摭拾當時流行的一些攻擊天主教的謠傳。在明末中國人已流傅着傳教士“工黃白之術”,能煎煉金銀的説法。到乾隆初年,又演變成教士竊華人目睛,點入水銀中煉成洋錢的謠傳。與印光任和張汝霖同時的張甄陶,儘管也做過香山知縣,熟悉澳門情況,但對這種謠傳深信不疑。在他所寫的《澳門圖説》、《澳門形势論》和《制馭澳夷論》中,(22)一再重複這種説法,如《澳門形勢論》稱:“其所用十字水錢,不過鉛汞煎鍊,若得華人目睛點入,即可成銀,都無銷耗。凡奉教之人臨死,則夷人以布罩其面,喃喃持咒懺悔,實乘間竊其睛以去。點鉛之外,雜之藥物,別有奇功。”《澳門紀略》對此隻字不提。這些都是作者比同時代人高明之處。
(三)愛國主義精神和經世致用原則的共同體現
愛國主義精神和經世致用原則,也是中國地方志的優良傳統,同樣在《澳門紀略》中得到鲜明的體現。
乾隆初年,中國統一強盛,封建統治者不像內憂外患年代那樣提倡愛國的觀念。但是,當時西方資本主義的先驅者對中國的窺伺,已引起封建統治階級內部一些有識之士的警惕。印序談到此書的寫作動機説,澳門“孤懸海表,直接外洋,凡夷商海舶之來粤者,必經此而達,且有外夷寄處,戒何可弛”。張汝霖則以“他族之逼處也,蒿目憂之”而著書,他們合著《澳門紀略》的思想基礎是一致的,就是以此書作為中國治理澳門、了解外情的借鑒,在鞏固祖國海防中發揮作用。袁枚在印光任傳中説他乾隆十年阻止了英法兩國在珠江口外的惡戰,使中國免“受其跆籍。賴公任海疆久,於諸夷種類支派,某弱某強,某狡某愚,其地之山川形勢,靡不部居別白於胸中。以故事先預謀,當機立斷。終公之任,海面肅然”。這種説法雖有些誇張,卻有助於我們理解印光任著《澳門紀略》的心情。孫馮冀《重雕<澳門紀略>題辭》詩開頭便稱:“兩公有才凌沈宋〔按:指初唐詩人沈佺期、宋之問〕,家守遺篇盡珍重。文瀾直與海潮爭,安邊緯略為國用。”最近完紹元先生則以《安邊緯略為國用》為題來介绍《澳門紀略》。(23)《澳門紀略》記載地理形勢,是為了闡明山海險要,講求防禦之策;記載官守政令,是為了闡明政體律例,辨別利弊得失;記載海外諸蕃,是為了分清流派種類,探索駕馭之術。這同樣體現了“安邊緯略為國用”的思想,這種思想,正是愛國主義精神和經世致用原則的共同體現。
印光任和張汝霖官於斯土而愛斯土,在他们的詩篇中,對澳門這片中國領土時時流露出深厚感情和強烈責任感。印光任《濠鏡夜月詩》:“月出濠〔按:濠應作蠔〕開镜,清光一海天。島深驚雪積,珠湧咜龍旋。傑閣都凌漢,低星欲盪船。纖雲飛不到,誰是廣寒仙?”如果對濠鏡没有深厚感情,不會把它的月夜寫成這樣美好的人間仙境。澳門春天的早晨,在詩人筆下同樣是美好的,《雕樓春曉詩》:“何處春偏好,雕樓曉最宜。窻晴海日上,樹暖島雲披。有戶皆金碧,無花自陸離。坡仙應未見,海市道神奇。”(卷上,頁3;卷下,頁21)澳門的風光是這樣美好,澳門的位置又這樣重要,使有守土之責的作者不能不感到責任重大。張汝霖的五律長篇組詩《澳門寓樓即事》第五首就表達了這種心情:“居然百夫長,住極以權專。列礮遙堪指,為垣近及肩。舞戈當負弩,釋甲學行纏。慎爾一隅守,蒙鳩繫可堅?”(卷下,頁21)在這片“他族逼處”,“列礮為垣”的海疆要地,守土之官權專責重,使詩人產生了學習武藝韜略的緊迫感。
其他詩人的詩篇,同樣對澳門這片中國領土懐有深厚感情,並對西方殖民者盤踞澳門深感憂慮。釋今種《澳門詩》表現得尤為突出,其中的詩句“廣州諸舶口,最是澳門雄。外國頻挑釁,西洋久伏戎”。“築城形勢固,全粤有餘憂”。“山頭銅銃大,海畔鐵牆高。一日蕃商據,千年漢將勞”。(卷上,頁4—5)可謂寄托深遠。李光珠《澳門詩》開頭四句:“無多蓮瓣地,錯雜漢蠻居。版籍南天盡,江山五嶺餘。”(卷上,頁5)澳門這片狀如蓮瓣的小地方,雖然僻處南天盡頭,卻屬天朝版籍,是我中華江山。詩人们的感情是這樣,澳門的中國百姓感情又如何?汪後來《澳門即事詩》:“金距雄雞鬥碧陰,華夷分隊立森森。輸赢亦是尋常事,老大難忘左袒心。”(卷上,頁5)“左袒”一典出自《史記·呂氏本紀》。漢初呂氏專政,太尉周勃謀誅諸呂,行令軍中説:“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全軍皆左袒擁劉。鬥雞娱樂,本來没有什麽政治色彩,但蕃漢之間卻壁壘森嚴,澳門的中國百姓懐有強烈的民族感情,中國一隊的輸赢,牽動着每個人的心。
印光任和張汝霖在《澳門紀略》中貫徹經世致用的原則,還表現在他們悉心講求有益於國家和民生日用的知識。《形勢篇》介紹廣東風信,比屈大均《廣東新語》,吴震方《嶺南雜記》和王士禎《香祖筆記》更為詳细,而且多用俗稱,如洗炊籠颶、竈君颶、掃塵颶、火盆颶等等,説這樣可以“為梢師,舶夷示趨避,雖俚庸何傷”。(卷上,頁17)在介紹潮汐時詳細記載澳門附近潮水在一月之內和一年四季的變化,並載明“澳以外多礁,下椗者必逐潮而徙,方無撞閣患。則潮汐日時之不可以弗審也”。(卷上,頁18)這裡不但攷慮到在澳門附近航行碇泊的中國商漁船隻,而且攷慮到外國商船上的“舶夷”,為此不避俚庸之嫌,較諸一味附庸風雅,無病呻吟的無聊文人,不知高明多少倍。《澳蕃篇》中詳細介绍西洋的知識、技藝和物產,也同樣是講求有益於國家和民生日用的知識。
(四)中國在澳門行使主權的歷史紀錄
按照現代國際法的解釋,主權是指一個主權國家對領土的所有權和統治權。所有權指有處理領土這一客體的權利,統治權指有支配領土內所有的人的權利。作者試圖運用這種理論和《澳門 紀略》所提供的資料,分析從葡人入據澳門以來到乾隆初年中國 在澳門行使主權的情況。
戴裔煊教授把葡萄牙占據澳門的歷史分為入據、盤踞、強佔 三個階段,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人利用賄賂入據澳門起到 隆慶五年(1571)是入據的階段;從隆慶五年殷正茂任兩廣總督 起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是盤踞的階段;道光二十九年以後是 強佔的階段。在葡人入據、盤踞澳門的階段,中國對澳門擁有完 整的主權;在葡人強佔澳門以後,中國的主權受到嚴重損害,但 澳門的主權仍然屬於中國,中國完全有權收回澳門。《澳門紀略》 以前的歷史,屬於葡人入據和盤踞澳門兩個階段。
從隆慶五年至萬曆三年(1575)殷正茂任兩廣總督時期,是 葡人由入據澳門到長期盤踞澳門的轉折點。在這個時期,明政府 對澳葡探取了徵收舶税、地租和建立關閘三項措拖;為了獲得對 外貿易的利益,對澳葡採取容忍姑息政策,容許他們居留澳門, 同時採取措施加以防範約束。從此以後,直到道光二十九年,明 清封建政府對澳門的方針、政策和措施都基本定型了。(24)清代前期,康熙二十四年(1685)開放海禁,設立粤海關以後,英國、 法國、荷蘭、西班牙等西方各國陸續到廣州進行早期對華貿易。 在清代前期廣州口岸的封建對外貿易體制之下,粤海關負責徵收 關税,十三行負責同外商貿易並管理約束外商,黃埔作為各國商 船的停泊所,澳門則被作為來粤貿易各國商人的共同居留地。外 商在貿易季節以外的時間不得居留十三行,必須到澳門暫寓。這 樣,澳門便與粤海關、十三行和黃埔同為廣州口岸封建對外貿易 體制的重要環節,不像明代後期那樣基本上是葡人單獨的居留 地。同時,在清代前期,到清廷供職的天主教傳教士,在進入 內地之前,也在澳門寄寓並進一步學習天文曆算等學問,這就是俞正燮所謂“今天子明聖,撫外夷有道,不過以澳門為天文生客館耳”。(25)這樣澳門對清政府起了各國商人的共同居留地和天文生客館的雙重作用。
從葡人入據澳門到乾隆初年以前的近二百年間,中國怎樣在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紀略》留下了珍貴的歷史紀錄。
在中世紀直至近代,以君主為最高統治者的國家,君主的權力就是主權,君主有權支配他統治下的一切土地和臣民。在明清時代,祇有中國皇帝才對中國的領土有完全的支配權。所謂葡人為中國趕走海盜,中國皇帝把澳門給葡人作為酬勞的説法,完全是一種謠傳。(26)無論是西方傳教士還是澳門葡人,都被看成是歸順天朝王化的“內附之夷”,才被允許在中國居住。這種觀念,在《澳門紀略·官守篇》中一再反映出來。雍正三年(1725)兩廣總督孔毓珣奏稱:“西洋人附居廣東之澳門,歷有年所,聖朝嘉其嚮風慕義之誠,所以包容覆育,俾得安居樂業。”乾隆八年廣東按察使潘思榘則稱葡人為“海壖棲附之夷”,屬“外夷內附”。乾隆十一年廣東督撫的告示更指出“住澳蕃人,寄居原為市舶”,準許他們“輸租暫住”,(卷上,頁28,29,36)地租的數額每年五百兩,在經濟上微不足道,僅當時澳門蕃寺嚮中國人徵收的房租,就“通歲所入幾萬圓”,(卷下,頁22)比地租多數十倍。《澳門紀略》卻鄭重其事地把地租記載下來。當時葡人租賃的範圍,不是整個澳門,而是以水坑尾門,三巴門至沙梨頭一帶的圍牆為界,這道圍牆,在《澳門紀略》卷上的《正面澳門圖》和《側面澳門圖》中畫得很清楚。這些記載,説明中國政府是以租賃的形式,把澳門的一部分租給葡人暫住。這種對澳門的處理權,正是建立在中國對澳門的領土所有權之上。
中國如何在澳門行使統治權?《澳門紀略》對此也有詳細記載,我們分軍隊駐紮權、財政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幾個方面進行攷察。軍隊駐紮權是行使統治權旳根本保證。明朝在澳門設有“提調、備倭、巡緝行署三”,(卷上,頁3)提調、備倭、巡緝是明朝設在澳門的下級官吏,即澳官,三個澳官的行署必須有軍隊把守。備倭是防備倭寇,負責海防的下級軍官,也必然帶有軍隊。“萬曆二年,〔於蓮花〕莖半設閘,官司啟閉,上為樓三間”。(卷上,頁2)這座官司啟閉的中國古式城樓的關閘,也必須由軍隊守衛。清代在澳門內港北灣設有粤海關監督行臺,是一座中式官衙建築。又在澳門設有關閘汛和望廈汛。(參見卷上《關部行臺圖》、《正面澳門圖》和《側面澳門圖》)關部行臺每年由廣州將軍衙門派八旗下級軍官防禦或驍騎校一員,率旗兵駐紮。關閘汛和望夏汛則由清軍綠營兵香山協管轄。(27)這些都是明清時代中國在澳門駐紮軍隊的記錄。
中國對澳門的財政權,主要表現在對澳門葡人徵收對外貿易的税鈔上。從隆慶五年(1571)殷正茂向澳葡按額徵收舶税起,中國對澳葡徽税開始制度化。《澳門紀略·官守篇》稱“《明史》載濠鏡歲輸課二萬”(卷上,頁49)就是指舶税,明代由廣東市舶司或香山縣徵收,清代由澳門總口旗員徵收。此外,粤海關還在澳門設有大碼頭税館,娘媽閣税口和伽思蘭税口,協助收税和稽察出入澳門港口的中外船隻。這三個税口都畫在《正面澳門圖》和《側面澳門圖》中。
中國在澳門設置官員和頒佈政令,是履行行政權的主要表現。在《澳門紀略·官守篇》中,文字鑿鑿可攷。明代中國不但在澳門設有提調、備倭、巡緝等澳官,總督、海道副使和香山知縣也一再發佈政令,行使權力。萬曆三十六年(1608)香山知縣蔡善繼至澳門彈壓澳葡譁變,“縳悍夷至堂皇下痛笞之”。四十二年(1614)兩廣總督張鳴岡檄令澳葡驅倭出海,將澳葡所畜養的日本教徒驅逐出澳門。中國官員還在澳門葡人居住區“各樹高柵”、“定其門籍”,“使互相維繫譏察,毋得容奸,一聽約束”。海道副使俞安性又以五事勒石示禁,禁止澳葡蓄養倭奴,掠買中國人口、以兵船騙餉逃税,接買私貨,擅自興建房屋亭舍。並要求澳葡聽從海道副使屬下的海防同知的命令。(卷上,頁24—25)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政府準許澳葡往呂宋、噶囉吧貿易,但申明“不得夾帶華人,違者治罪”。雍正三年,兩廣總督孔毓珣限定澳葡商船額數為二十五艘,依照當時管理中國出洋商船的辦法。“編列字號,刊刻印烙,各給驗票”,以便查驗管理。雍正九年(1731),清政府以澳門民蕃日眾,距縣城遼遠,將香山縣丞從縣城移到前山寨,“改為分防澳門縣丞,察理民夷,以專責成”。乾隆八年,又設澳門同知於前山寨,將香山縣丞移駐澳門關閘以南的望廈村。(卷上,頁26-28及《縣丞衙署圖》)乾隆九年,首任澳門同知印光任制定管理蕃舶和澳葡的七項章程,較明末俞安性的海道禁約有所變通而更為詳细,包括番舶入口手續、內地民人承充引水、華人入澳進教、澳葡頭目遇事稟報官府、在澳修船造屋、在前山寨設立海防同知衙門等項規定。乾隆十二年,香山知縣兼署澳門同知張汝霖封澳門唐人進教寺,廣東督撫在澳門貼出《嚴禁愚民私習天主教以安民夷以肅法紀示》,申明禁教命令。乾隆十四年,張汝霖與香山知縣暴煜共同議訂善後事宜十二條,並得到葡使庇利那(Antonio Pereirae Si1va)的贊同,經督澳覈準,在澳門用漢、葡兩種文字立石刊刻,以示永遠信守。其內容包括:驅逐匪類、稽查船艇、禁賒物收貨、犯夜解究、夷犯分別解訊、禁私擅凌虐、禁擅興土木、禁販賣子女、禁黑奴行竊、禁夷匪夷娼窩藏匪類、禁夷人出澳等。(卷上,頁32-36)善後事宜十二條是繼俞安性海道禁約、印光任七項章程之後一部更為詳明的管理澳門章程,是中國政府對澳葡頒怖的一項重要政令。
明清時代中國在澳門行使司法權,是由香山縣丞、知縣、澳門同知、廣州知府以至廣東的督撫等地方行政長官負責的。當時一般是以“化外人有犯,並依律問斷”(卷上,頁40)為總原則,葡人在中國犯罪,由中國官員按中國法律審辦,尤其是蕃漢之間的人命重案,更必須堅持這一原則。《官守篇》對此也有不少記載。萬曆末年,“澳弁以法繩夷目”,(卷上,頁24)這種法當然是漢法,即中國法律,而且懲治的是澳葡頭目。更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八年和十三年葡人殺害中國人的兩次人命重案。乾隆八年,葡人晏些嚧因口角鬥毆,將中國商人陳輝千刺傷身死。香山知縣王之正在審訊取供後,葡人將兇犯自行看管,拒絕交兇出澳。最後由廣州知府金允彝與王之正同赴澳門,宣怖兇犯應處絞償命,並會同澳葡頭目執行絞刑。案件發生時,澳葡頭目就稱:“今晏些嚧傷斃陳輝千,自應仰遵天朝法度,擬罪抵償。”事後清政府則以為此案:“起於撞跌角毆,殺非有心。晏些嚧律應擬絞,既據該夷目將兇犯處治,一命一抵,情罪相符。”(卷上,頁38-40)這一案件的審理,清政府祇在解勘承招程序上略予通融,但審判和執行完全依照中國法律。乾隆十三年,葡兵亞嗎嚧、安哆呢殺死中國人李延富和簡亞二,中國官府經過交涉,迫使兵頭若些“縳送二犯,當以棄尸而失重罪,准諸夷法,永戍地滿〔按:即帝汶〕”。(卷上,頁38)按照中國法律,二名兇犯罪應棄尸,中國官吏受賄寬縱,“准諸夷法”,將兇犯永戍帝汶。乾隆皇帝接到此案奏摺後,認為量刑不當,予以批駮,下令重審,並説“嗣後如遇民夷重案,務按律定擬,庶使夷人共知畏罪奉法,不致恣橫滋事,地方得以寧謐”。(28)張汝霖也因此案被議落職。可見清廷堅持中國對澳門的司法權,態度是堅決的。張序中説:“自濠鏡開市以還二百餘歲間,大事修戎,小事修刑。”正是中國在澳門行使統治權的生動概括。
誠然,明清中國政府在堅持對澳門主權的同時,也給予葡人一定的自治權利和優待。如容許他們自設兵頭、判事官、理事官、大紅棍、小紅棍等官,允許在澳門駐紮少量葡兵維持治安和防務。清政府還在關税上給葡船以優待,祇收船鈔,不收貨税,如張汝霖詩中所謂“須知天澤渥,榷算止空舸”。在行使司法權方面,清政府鑒於葡人奉天主教,將葡人罪犯解至縣城或省城審訊監禁,起居服食及宗教習慣均有不便,因此准許葡人自行收管,不必解勘,“庶上申國法,下順夷情”。(卷上,頁40,49;卷下,頁21,27-28)但是,這並不像蒙塔爾托等人所説的,當時葡國已對澳門擁有主權,《澳門紀略》所留下的歷史紀錄就是最好的證明。在宋代,廣州、泉州、寧波等地也有外國商人(阿拉伯人)集中居住的蕃坊,中國政府也允許他們享有一定的自治權利,並在執行法律時尊重他們的習慣,難道我們也要承認阿拉伯國家因此對蕃坊的中國領土擁有主權嗎?
(五)中西文代交流的生動反映
在澳門,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長期並存。這裡既有代表中國文代的媽祖閣和觀音堂,又有代表西方文化的三巴寺和大礮臺,中國與西方居民在風俗習慣上也不同,如釋今種《澳門詩》所謂:“薔薇蠻婦手,茉莉漢人頭。”(卷上,頁4)但是,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之間又進行了長期的交流,有融合,也有衝突。《澳門紀略》對此有生動的反映。先談談融合的一面。
語言文字上的交流,是不同民族文化交流的首要條件,中葡語言文字上的交流也是這樣。西方人久住澳門而懂得華語,中國人與葡人雜居而懂得葡語,在清初已頗常見。釋跡刪詩有“蕃童久住諳華語,嬰母初丁學鴂音”二句,可見中葡語言交流的普遍。最有趣的是澳門的五色鸚鵡,“能兼蕃漢語”,幾乎具備了充當通事的资格。而蕃商呂武勝“往來澳門、十三行,先後二十餘年, 土語華言及漢文字皆諳曉”,因此能在貿易中坐操奇赢。(卷上, 頁5;卷下,頁9、35)印光任和張汝霖是學習和介紹葡語的有心 人。葡語在十六七世紀為東方商業通用語,直到十八世紀中葉, 在中西貿易中的地位纔被英語所代替。印光任和張汝霖打破了當 時官僚和文人輕視外國語言,聇於學習的偏見,在《澳蕃篇》末 尾附有《澳譯》一篇。收入葡文單詞三百九十六個,分為天地、 人物、器敷、通用四類。以漢字注葡文讀音,其注音方法雖然不 如利瑪竇以羅馬字注漢文讀音進步,但它是中國人最早刊印的西 文字彙,而且注音頗為準確。作者用澳門官印局版的《中葡字典》 和其它西方文獻,這些單詞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能找到準確的葡文 對音。例如—關閘:波打些蘆古(Porta de Cerco):前山寨: 家自罷令古(Caza Branca);青洲:伊立灣列地(Ilha Verde): 澳門:馬交(Macau):呂宋:萬尼立(Manila,馬尼拉);小西 洋:我呀(Goa,果阿):兵頭:個患多慮(Governador,總督); 管庫:備喇故路多盧(Procurador,理事官,委黎多);唐人:之 那(Chines,中國人):鴉片:亞榮(ópio):鐘:仙奴(Sino): 眼鏡:惡古路(óculo);買:公巴喇(Comprar):賣:灣爹 (Vender):貿易:幹打喇度(C0mprador,買者,買辦)等等。 《澳譯》是中國的西文翻譯史上難得的資料,也有助於我們了解 當時若干名詞的正確意義。完紹元先生稱之為“澳門洋涇浜”。 實際上這種洋涇浜葡語比洋涇浜英語(Pidgin English)資格更老, 在當時廣州中西貿易中仍發揮着商業通用語的作用。
《澳門紀略》以簡明扼要的文字,廣泛記載了西方的人種、 語言、宗教、風俗、物產、技藝、建築等,成為當時中國人關於 西方最詳细的記載,這本身就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值得一提的事 情。《澳門紀略》的詩,以中國文學形式大量表現西方事物。如尤侗《佛郎機竹枝詞》:“蜈蚣船櫓海中馳,入寺還將紅杖持。何事佛前交印去,定婚來乞比丘尼。”(卷下,頁9)既寫了佛郎機的蜈蚣船,又寫了西洋男女入天主堂定婚的風俗。王軫《澳門竹枝詞》:“心病懨懨體倦扶,明朝又是獨名姑(原注:華言禮拜日)。修齋欲禱龍鬆廟,夫趁哥斯得返無?”(卷下,頁24)詩人以中國文學史上閨怨詩的形式,把一個獨居澳門的葡商家庭的少婦盼夫歸來的心情描寫得躍然紙上,與當時用中國瓷胚描上西洋圖案燒製而成的名瓷廣彩,有異曲同工之妙。
中國與西方居民在風俗習慣上互相影響,在《澳門紀略》中同樣得到生動反映。久居澳門的中國人,有的入了天主教:“漸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為夷”,有的甚至變服和“打鬼辮”。
(卷上,頁33-34)這是中國人西化的早期事例。而從《澳蕃篇》卷首的《三巴寺僧圖》,我們卻看到一個西方傅教士頭戴四方平定巾,身穿大袖衫(即《儒林外史》所稱的直裰),腰繫織帶,足履雙臉鞋,完全是一副明代儒士的裝束。(29)三巴寺是耶穌會設在澳門的教堂。明末利瑪竇入華傳教時,為了減少阻力,採取尊重中國禮俗的傳教方法,最初是僧冠僧服,自稱西僧。後來又儒冠儒服,自稱西儒,現存的幾幅利瑪竇畫像就是儒冠儒服的裝束。(30)想不到被他的耶穌會後輩一直保持到清代,成為三巴寺僧特有的裝束。
中西血統的混合,是中西經濟文化交流發展的結果。澳門中西居民之間互相通婚混血的情形,在明代已經出現,到了清代更為常見。澳門的中國人,有的“娶鬼女而長子孫”,葡人“得一唐人為聓〔婿〕,皆相賀”。一些內地惡少流竄入澳,受到“賣姦夷娼”的窩留。而澳門一些葡萄牙人自明代以來,一貫掠賣中國人口,“販賣子女”。(卷上,頁25、33、41-42;卷下,頁30)這些子女,當然有些成為葡人的妻室。
西方物產傳入中國,也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內容。《澳蕃篇》所載的西洋物產,包括草木、禽獸、蟲魚等七十餘種。(卷下,頁32-38)其中有些是第一次紀載。更有價值的是食貨一門,介紹西洋物產達一百餘種,包括花露、洋酒、珠寶、諸香、鴉片、呢絨、洋錢、洋樂、洋鎗、洋鏡、紙筆、自鳴鐘等等。其中一部分是實地攷察得來的知識,為《廣東新語》等書所不載,如鐘有桌鐘、掛鐘、樂鐘、問鐘(按:即鬧鐘)四種。鏡有照身大鏡、千人鏡、多寶鏡、千里鏡、顯微鏡、火字鏡、照字鏡、眼鏡八種。説眼鏡在“明季傳入中國”,附有李紱《眼鏡詩》:“西域傳奇制,昏眸得暫清。……煩君繼吾照,未敢負餘生。”(卷下,頁33-35)。
西方技藝傳入中國,在《澳門紀略》中也有記載,包括西醫,曆算,鑄駮和繪畫等。澳門是中國西醫事業的發源地。《澳門紀略》卷上《正面澳門圖》和《側面澳門圖》標明在澳門東面水坑尾門牆內有醫人廟,牆外有麻瘋廟。醫人廟有“醫者數人,凡夷人鰥寡煢獨,有疾不能自療者許就廟醫,其費給自支糧廟”。麻瘋廟“內居瘋蕃,外衛以兵,月有廩”。(卷下,頁25)醫人廟被稱為亞洲第一所醫院,創立於十六世紀,麻瘋廟則創立於萬曆七年(1579)左右。(31)就醫者除葡人之外,當然也有中國人。清代澳門著名的西醫,有的已為中國人所熟悉,如“蕃醫有安哆呢,以外科擅名久”。西藥如藥露在澳門出售,“有蘇合油、丁香油、檀香油、桂花油,皆以瓶計,冰片油以瓢計”。(卷下,頁36、50)
明末清初,西洋技藝最為中國人所注目的是曆法和鑄礮。西洋曆法在明末由耶穌會士傳入中國,教士龐迪我,熊三拔、湯若望、羅雅谷等以治曆得入中國皇帝的宮廷。清初湯若望等又以治曆得到清廷的重用,順治年間,澳門與北京欽天監聲氣相通,“澳中精於推算者時時檄取入監”,乾隆中葉以前,入監供職成為三巴寺的耶穌會士世守之業。康熙、雍正年間,南懐仁、戴進賢官至侍郎,乾隆初“監正劉松齡、監副鮑友管皆西洋人,三巴寺僧世習其業,待其學成,部牒行取,香山縣護之如省,督撫資遣入監”。(卷下,頁17、45—50)無論是中國和日本,對西方文化的認識,最初是從大礮開始的。《澳門紀略》不但引用了《明史》“佛郎機……駕大舶突入廣東會城,礮聲殷地”,荷蘭“所恃惟鉅舟大礮”的記載,而且詳細調查了當時澳門的三巴、東望洋、西望洋、娘媽角、南灣、伽思蘭等六座西洋礮臺及其配備火礮數目:“通計駮七十有六,大者六十一,餘差小;銅具四十六,餘鐵。其大銅具者三千觔,大十餘圍,長二丈許,受藥數石……發時以銃尺量之,測遠鏡度之,靡不奇中。”又據《坤輿外紀》稱:“熱爾馬尼國人……有一大銃,能於二刻間連發四十次。”(卷下,頁6、12、23、45)
關於西洋美術,《澳門紀略》所記的西洋畫包括紙畫、皮畫、皮扇面畫、玻瓈諸器畫、珐瑯人物山水畫、繡花畫等。又介紹西洋畫的透視法和立體感,稱其畫:“樓臺宮室人物,從十步外視之,重門洞開,層級可數,潭潭如第宅,人更眉目宛然。”(卷下,頁50—51)
印光任和張汝霖為什麽這樣熱心介绍西方的器物和技藝,就在於他們作為當時中國封建統治階級中最了解西方的人士,已經看到西方文化有優於中國文化的東西,可以汲取過來,為中國所用。但當時的中國封建士大夫一般抱着“用夏變夷,未聞變於夷”的傳統觀念,頑固拒絕接受外來的優秀文化。為了減輕接受西方文化的阻力,必須説西方的東西中國原已有之,使用這些東西符合中國古聖賢之道。《澳蕃篇》在談到西洋曆法等技藝後,有這樣一段議論:“自義和失其世守,古籍之可見者僅有《周髀》,而西人渾蓋通憲之器,寒熱五帶之説,地圓之理,正方之法,皆不能出《周髀》範圍。史稱旁搜博採,以續千年之墜緒,亦禮失求野之意,信矣!”(卷下,頁50)盛行於清末的西學源出中國説,可以從這段議論中找到根源。(32)
(六)“讎教之書”辯
“讎教之書”是方豪教授對《澳門紀略》的一種評語。(33)作者不完全同意這種看法。誠然,關於天主教的記載在《澳門紀略》中佔有相當篇幅,書中又一唱三嘆,鼓吹反教情緒,具有強烈的反教傾向。但我們不能把它視為與黃貞《破邪集》和楊光先《不得已》一類以讎教衛道為基調的讎教之書,正如不能因艾儒略《職方外紀》含有較多的説教成份而稱其為説教之書一樣。
要了解《澳門紀略》對天主教的態度,必須了解明末清初中西文化的一場衝突,即禮儀之爭。基督教在明末第三次傳入中國,主要通過耶穌會士的努力。在當時來華的天主教傅教士中,耶穌會士由於推行利瑪竇創造的調和中國禮俗思想與介紹西方科學知識相結合的傳教方法,特別是對中國敬天、祀孔、祭祖的禮儀探取容忍態度,減輕了中國傳統文化對天主教傳播的阻力,使教務獲得迅速發展。但由於利瑪竇容忍中國禮儀的態度違背了正統的天主教義,遭到羅馬天主教會的否定,釀成持續一百餘年的禮儀之爭。在十七世紀初期演成康熙皇帝與教皇格勒門十一世的直接衝突,格勒門十一世於1707年(康熙四十五年)在中國宣佈禁止教徒順從敬天、祀孔、祭祖禮儀的命令。敬天是中國人共有的思想,祭天則是中國皇帝特有的禮儀;祀孔是中國皇帝到官僚、儒士以至塾師蒙童所共有的禮儀;祭祖是全體中國人所共有的禮儀,這三項禮儀事關中國的國家和家庭,反對這三項禮儀,無異於激發中國的皇帝、官僚、儒士以至普通百姓共同起來反對天主教。結果康熙皇帝在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下令禁止中國人信奉天主教。這種禁教政策一直持續到鴉片戰爭以後纔解除。《澳門紀略》的反教傾向,正是當時中西文化衝突的一種表現。
明末清初,澳門是天主教在柬方的傳教中心,也是耶穌會士進入中國傳教的基地,直到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由於葡國取締耶穌會,澳葡當局執行葡王的命令,驅逐澳門的耶穌會士,耶穌會士在澳門的活動纔暫告結束。《澳門紀略》中有不少天主教士特別是耶穌會士在澳門活動的記載。釋今種《澳門詩》“有禮拜三巴寺,蕃官是法王”二句,在詩人看來,三巴寺的法王(主教)比作為澳葡最高官員的兵頭(總督)具有更大的權威。三巴寺的教士充斥澳門街頭,使身為佛門弟子的釋跡刪不無感慨:“相逢十字街頭客,盡是三巴寺里人。……年來吾道荒涼甚,翻羡侏漓禮拜頻。”(卷上,頁4-5;卷下,頁24)乾隆初年,由於清政府嚴禁教士進入內地傳教,耶穌會在中國內地的傳教事業已經式微,在澳門卻仍然相當活躍。據張汝霖稱,當時中國人在澳門進教的情況約有兩種:“一係在澳進教者,一係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者。其在澳進教者,久居澳地,漸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為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教,或入教而不變服,……其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教者,緣澳門三巴寺下建有天主堂,名為唐人進教寺,專為唐人進教之所。……至冬至日為禮拜之期,附近南、番、東、順、新、香各縣赴拜者,接踵而至,間有外省之人,惟順德縣紫泥人為最多”。(卷上,頁33-34)這種使信教者變服易髮,“語言習尚,漸化為夷”的做法,實際上已經放棄了利瑪竇順從中國禮俗的傳教方法,退回到利瑪竇以前的使入教的中國人葡萄牙化的“用夷變夏”的道路上去,必然遭到清政府的反對。
印光任和張汝霖反對天主教,包括兩方面的性質。其一是他們作為澳門的地方官,必須執行朝廷禁令,帶有例行公事的性質。其二是他們作為中國的封建士大夫,站在維護儒家道統的立場,帶有衛道的性質。印光任在乾隆九年議訂七項章程,勒令澳門“潛入夷教”的中國人在一年內自首回籍,並禁止再入圍牆內居住奉教,違者驅逐拿捕。乾隆十一年張汝霖《請封唐人寺奏記》和廣東督撫《嚴禁愚民私習天主教以安民夷以肅法紀示》更是查禁天主教的重要文獻。張汝霖還雷属風行,親臨澳門查封唐人寺。乾隆十四年的《善後事宜》又有禁設教從教一條,規定葡人自行奉教者不禁,“但不許招授華人勾引入教,致為人心風俗之害。……儻敢故違,設教從教,與保甲、夷目一並究處,分別驅逐出澳”。(卷上,頁9、32-36、43)可以看出,印光任和張汝霖在例行公事中是盡心盡力的。
至於為什麽要嚴禁天主教,張汝霖在《奏記》中有很好的説明:“非聖人之書,即為名教所必斥;非王者之道,即為盛世所不容。況以天朝之人而奉外夷之教,則體統不尊。且恐夷性之狡,將滋唐匪之奸,則防微宜急。”(卷上,頁34)這裡既有維護封建道統,防止“用夷變夏”的成份,又有防止外國人與中國百姓接觸,危及封建統治的用意,這是站在中國封建統治階級的立場必然採取的態度。基於這種立場,他們將明末反對天主教的徐如珂、沈
、晏文輝等稱為“有識之士”。説自己生逢禁教之時,是“微臣何幸,躬其盛也”。又攻擊天主教違背儒家的敬天之道和封建倫常,及以金錢誘人入教,稱“其誣天而蔑倫者不可訓,豐餌而致眾者尤不可問耶”。他們又介紹外國禁教的情形,作為清朝統治者禁教的借鑒:“昔西人有行教於安南者,舉國惑之。王患之,還其人。立二幟於郊,下令曰:‘從吾者宥之,立赤幟下。否則立白幟下,立殺之。’竟無一立赤幟下者,王怒,然(燃)礮殺之盡,至今不與西洋通市。……倭亦然。噶囉吧馬頭,石鏧十字架於路口,武士露刃夾路立,商其國者必踐十字路入,否則加刃,雖西人亦不敢違。又埋耶穌石像於城閾以蹈之。蓋諸蕃嚴惡之如此。”(卷上,頁36、37;卷下,頁52、53)為了加強他們的反教觀點,《官守篇》和《澳蕃篇》分別載入明代蔣德璟《破邪集序》和清代張伯行《擬請廢天主堂疏》兩篇反教文字。從中可以看到,在敬天、祀孔、祭祖的禮儀上,中國文化與天主教義有着不可調和的矛盾。蔣德璟記下他與西洋教士的一次交鋒:“比吾築家廟奉先,而西士見過,謂予:‘此君家主,當更有大主,公知之乎?’予笑謂:‘大主則上帝也,吾中國惟天子得祀上帝,餘無敢干者,若吾儒性命之學,則畏天敬天無之非天,安有畫像?即有之,恐不是深目高鼻一濃胡子耳。’西士亦語塞。”張伯行疏則稱:“凡人之生,由乎父母,本乎祖宗,而其原皆出於天。……今一入其教,則父母祖宗概置不祀,且駕其説於天之上,曰‘天主’,是悖天而滅倫也。堯舜禹湯文武列聖相承,至孔子而其道大著,自京師以至於郡縣立廟奉祀,數千年來備極尊榮之典。今一入其教,則滅視孔子而不拜,是悖天而慢聖也。”(卷上,頁36:卷下,頁52)悖天、慢聖、滅倫,正是中國封建士大夫對天主教反對中國敬天、祀孔、祭祖禮儀的攻擊,也是《澳門紀略》反對天主教的主要原因。它説明明末清初的天主教,既同西方殖民主義勢力聯繫在一起,天主教義本身又同中國文化之間存在着不可調和的矛盾,受到中國文化的排拒抵制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印光任和張汝霖反對天主教,同楊光先一派有明顯的不同。楊光先主張“寜可使中夏無好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為了反對天主教,把西洋先進的科學技術知識也一概擯斥。印光任和張汝霖則把天主教和好曆法區別開來,容納了西洋先進的科學技術知識,並以西學源出中國説來減少接受西方知識的阻力。像孫蘭、王鍚闡、薜鳳祚等人一樣,“宗其學而不奉其教”。(34)這種對西方文化的認識,達到同時代中國人的最高境界。因此,我們不能因《澳門紀略》有反天主教傾向而以單純的讎教之書視之。
三、影響和局限
《澳門紀略》問世之後,雖然没有像魏源《海國圖志》那樣,在國內外產生鉅大的影響,但它的影響仍然是值得重視的。
首先談談對國內的影響。在鴉片戰爭前,《澳門紀略》已被中國學者當作了解西方情況的教科書。俞正燮在嘉慶七年(1802)初讀此書而“愛其奇偉”。後來得張汝霖子張炯赠重刊本《澳門紀略》,遂於十一年(1806)作跋一篇,稱“海外臺灣,荷蘭、日本互爭,卒入郡縣版圖。澳門則佛郎機、意大里亞、荷蘭先後窺伺。……以西洋之互相窺伺,知此書必不可廢。……嘗與徵君〔按:指張炯〕言:‘澳門南有十字門二重,其真為天主教窟穴乎,抑澳門終如臺灣,為民居,設重鎮,西洋人船行避十字乎?久之必有定也。”(35)説明在十九世紀初,中國學者已經把《澳門紀略》同祖國领土澳門的命運聯繫在一起。
《澳門紀略》中“澳譯”用漢字音譯西文的方法,十九世紀在中國頗有影響。嘉慶二十年(1820)楊炳南為謝清高筆錄《海錄》,其大西洋國條就用這種方法為葡文譯名注音。如國王:哩(rei);王子:咇林西彼(Príncipe);公主:咇林梭使(Princesa);一等文官:善施哩(Chancel1er,首相);二等文官:明你是路(ministro,部長);武官上校:果囉(Coronel);少校:蠻喲(major);上尉:呷咇丹(Capitão)等等。(36)直至近代初期,中國學者所寫的西方各國遊記,仍用這種方法為西文注音。如張德彝記錄偷敦公園兒童做種地遊戲時所唱的兒歌,對音是:“頓攸奴歐,頓攸奴歐。好都搜,好都搜。佛婁密,佛婁密。婁得搜,婁得搜。”譯意是:“你可知?你可知?如何種?如何種?隨我來,隨我來。大家種,大家種。”(37)這種音譯是因譯者或讀者不懂西文而採用的一種原始翻譯方法,在現代已不常用,但在中國西文翻譯史上,其草創之功不可没。
在鴉片戰爭前的中國文學作品中,也可以尋到《澳門紀略》影響的痕跡。如李汝珍的《鏡花緣》,是一部借記述海外奇談諷刺中國現實的小説,書中讓淑士國咬文嚼字的酸酒保“儒巾素服,面上戴著眼鏡”。讓女兒國的宮廷掛有自鳴鐘。為該書貧乏的外國知識添上一絲新內容。作者又借武則天的詔書,提出設立養媼院和育女堂的主張,實際上也是受了《澳蕃篇》中醫人廟收養孤寡老人,二紅棍代育孤兒孤女記載的影響。書中反復提到的人魚,人首魚身,能解人意。知報恩。實際上是由《職方外紀》和《澳門紀略》中的仁魚一説演變而來。(38)
《澳門紀略》對鴉片戰爭前後開眼看世界思潮的興起和經世致用思想的復興也有一定的影響。近代中國開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林則徐,於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一年(1839-1841)在廣東領粤禁煙抗英鬥爭期間,以澳門為海防要地和中外商民雜處的“總匯之區”,對澳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作者雖未見到林則徐查閲《澳門紀略》的明確記載,但作者認為,林則徐在採取措施之前很可能讀過此書。林則徐到達廣州不久,便“檢閲圖志,先與督撫臣在省互相講求,擬於旬日之間出赴中路之虎門、澳門等處”。遂於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巡閲澳門。其後為了加強澳門的管理和防務,派高廉道易中孚入駐澳門粤海關監督行臺,並以“澳門華夷雜處,布惠尤貴宣威,小事修刑,大事修戎,實為事所時有”,撥兵三百六十餘名聽其調遣。又於道光二十年“覈定章程,諭令澳門同知轉飭西洋夷目遵照”。(39)為籌劃虎門、澳門防務和禁煙事宜而“檢閲圖志”,《澳門紀略》是其中重要的圖志。“小事修刑,大事修戎”數句,與張序“自濠鏡開市以還二百餘歲間,大事修戎,小事修刑”的説法,有明顯的繼承關係。訂立命令澳葡遵守的章程,也必須參攷《官守篇》所載歷次防範約束澳葡章程。而林則徐利用澳門的條件了解外情,翻譯西書,可以説,“導夫先路”的是印光任和張汝霖。
如果説林則徐受到《澳門紀略》的影響未見明確的記載,與林過從甚密的梁廷枬在道光十九年寫成《粤海關志》,受此書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澳門紀略》和《粤海關志》同為研究清代前期廣州中西貿易的重要文獻,而後者對於前者,有明顯的繼承關係。《官守篇》篇末記載了漢唐以來廣東市舶的歷史,其中對清代廣東洋行制度的起源稱,番舶“歲以二十餘柁為率,至則勞以牛酒,牙行主之,日十三行。皆為重樓崇臺。舶長日大班,次日二班,得居停十三行,餘悉守舶,即明於驛傍建屋一百二十間以居蕃人之遺制也”。(卷上,頁48)《粤海關志》除了在“牙行主之”後面加上“沿明之習”以外,大體上沿襲《澳門紀略》的記載。(40)《澳門紀略》衹説番舶的大班和二班得居十三行的制度,是沿襲明代廣州懐遠驛居停番人的遺制,這種説法並没有錯誤。但梁廷枬憑主觀臆斷加上“沿明之習”四字,卻給人一種錯覺,似乎十三行起源於明代,造成長期的混亂。對於這一錯誤,日本學者野田彥四郎和本國彭澤益、林增平教授已分別有所訂正。(41)此外,《粤海關志》的“夷商”部份,乾隆十四年以前的資料,絕大部份是從《澳門紀略》取材的,將《官守篇》和《澳蕃篇》與《粤海關志》一比較,同樣可以看出後者對前者的繼承關係。(42)
鴉片戰爭後魏源介绍世界史地知識的鉅著《海國圖志》,也同樣從《澳門紀略》汲取材料。在百卷本《海國圖志》中,收入《形勢篇》全篇和《澳蕃篇》的大部份。(43)當然,由於魏源接觸到印光任和張汝霖所未見的《四洲志》等西方人所寫的史地资料,眼界開闊,耳目一新,故能對《澳門紀略》的材料提出自己的見解。首先,知道布路亞(葡萄牙)為大西洋的一國,將《澳蕃篇》的材料收入《大西洋·布路亞》條,纠正了自明末以來稱澳門葡人為大西洋國人的錯誤,並以《澳蕃篇》所述澳門葡人的風俗“亦西洋各國所同,不獨澳夷也,故以冠西洋之首”。同時指出《澳蕃篇》所謂西洋國“有二王,曰教化王,曰治世王”一説的錯誤,説:“教化王最大者惟一人,駐意大里國,總掌西洋各國之天主教,謂之教皇。……此篇所述澳門亦有法王,不過大僧師之稱耳。”這樣就把羅馬教皇同葡國大主教、澳門主教區別開來,這些都是時代進步的结果。而從《澳門紀略》在朦朧中感到有向西方學習的必要,到《海國圖志》發出“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豪壯之聲,更是時代進步的結果。
林則徐、魏源和梁廷枬都是鴉片戰爭前後開眼看世界思潮的代表人物,《澳門紀略》能對他們的思想行動和著作産生一定的影響,説明它同圖理琛《異域錄》、陳倫炯《海國聞見錄》和謝清高《海錄》等清代著作一樣,可稱為“近代中國人開眼看世界的思想資料,或前驅著作”。(44)
經世致用的思想,在道光年間隨着中國民族危機的到來而開始復興,到了近代初期更大為發展。以經世致用為原則的《澳門紀略》,也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昭代叢書》本《澳門紀略》載有道光二十二年沈懋惪跋稱:“甚哉西人之狡也!……自濠鏡開市以來,諸夷時有窺伺。而澳門一隅實為海防要地。印張二公所記,可不慎歟?”葡萄牙人自道光二十九年(1849)強佔澳門以後,不斷擴佔澳門附近的中國領土,光緒四年(1878)陳坤甫任澳門同知,葡兵即有驅逐巡界清罩,佔駐關閘以北,遍樹路燈的挑釁行為,經陳坤稟督撫照會禁詰,並舉行鄉民團練,葡兵無法得逞,祇好撒去。陳坤“亟思奉〔印、張〕二公為矩矱。坤不敏,期如印公之遇變不驚,措施悉協機宜,自揣弗能也。聞有是書,訪諸坊間不獲,嗣得自江南,蓋公歸里後所刊。……紀載蒲〔葡〕人風土嗜尚至纖悉也。然後嘆公之所以發謀決策,動中肯綮者。……爰重付剞劂,以廣其傳”。(45)陳坤以印光任和張汝霖為榜樣,認為《澳門紀略》能夠在反侵略鬥爭中發揮作用,因此加以重印,以廣其傳,正是《澳門紀略》的經世致用原則得到貫徹的結果,也是鴉片戰爭後此書之所以一再重印的重要原因。中國人民没有忘記澳門,也就不會忘記《澳門紀略》。
作為中國人第一部系統介紹澳門的著作,《澳門紀略》同樣受到外國學者的重視。在十九世紀初期,此書已被譯成日文,比《海國圖志》被介紹到日本要早半個多世紀。英國漢學家馬禮遜(R.Morrison)在其1817年刊印的A View of China,法國漢學家雷米扎(Abel Remusat)在其1829年刊行的Noureaux Mélanges Asiatiques分別將《澳門紀略》關於嘉靖三十二年葡人賄賂汪柏入據澳門的記載譯成英文和法文。(46)這是將《澳門紀略》的資料介紹到西方的最早記載。到了二十世紀,《澳門紀略》就更為西方人所熟悉了。作者曾見到葡文書刊Do Livro Chines da Primaisa Metude de sec XVⅢ的幾個殘頁,將《澳門紀略》譯成Crónica de Macau,並收入女蕃、龍鬆廟僧、軟轎等插圖。英國的博克塞教授雖然不懂中文,卻很重視此書的價值,他收藏有《澳門紀略》乾隆原刊本和嘉慶重刊本的複製本,在Fidalgos in the Far East中還專門介紹此書,並收入其中的插圖七幅。在他的另一部著作Sev- enteenth Century Macau中,收入《正面澳門圖》和《側面澳門圖》,並指出前者是從潭仔(Taipa)看到的情形,後者是從拱北(Lappa)看到的情形。(47)能大量利用中文資料的西德青年學者普塔克博士,在其Portuga1 in China一書中,就參閲了1968年臺灣出版的《澳門紀略》兩個新版本。作者相信,隨着澳門史研究的深入,西方學者將會更加重視《澳門紀略》。
《澳門紀略》産生的時代,是清朝封建統治的全盛時代,也是明清封建閉關政策越來越嚴密的時代,因而在思想文化上是一個與世界隔絕的封閉式時代。《澳門紀略》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的局限性。
《澳門紀略》主要介紹中葡關係和葡萄牙佔據澳門的歷史,以及當時澳門的現狀,但對通市二百多年,佔據澳門近二百年的葡萄牙,竟莫辨其國名,莫記其位置,對西、荷、英、法、意等西方各國的認識,也混亂不清。這是閉關時代造成對西方史地知識極端缺乏的惡果,是《澳門紀略》最明顯的局限性。書中認為正德年間侵占滿刺加,侵擾中國沿海,嘉靖年間入據澳門的是佛郎機。萬曆年間“有利瑪竇者,自稱大西洋人,居澳門二十年,其徒來者日眾,至國初已盡易西洋人,無復所為[謂]佛郎機者”。並以為“佛郎機後又稱干系臘國,今稱弗郎西,或日法郎西,歲與呂宋入粤互市” 。大西洋即利瑪竇之祖國意大里亞,“雍正初,大西洋亦入朝貢。而其居香山澳者自明萬曆迄今,幾二百年。……大西洋去中國遠,三年始至,稍西日小西洋,去中土萬里”。而據噶囉吧舆佛郎機爭雄,萬曆年間窺伺澳門,天啓年間侵奪臺灣,崇禎年間駕四舶薄廣州求市的紅毛即荷蘭,“今又析其名曰英吉利,曰瑞,曰璉”。(卷上,頁21—22、26;卷下,頁8、10、12、15、18)按照《澳門紀略》這些説法,佛郎機=干系臘(西班牙)=弗郎西(法國),大西洋=意大里亞=“澳夷祖家”(葡萄牙),紅毛=荷蘭=英吉利=瑞國(瑞典)=璉國(丹麥),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印光任和張汝霖這種對西方史地的認識水平,連比他们稍早的陳倫炯都不如,陳倫炯在《大西洋記》中已經正確地指出:
“葡萄牙者澳門之祖家也”,“是〔西〕班牙者呂宋之祖家也”,“荷蘭者噶喇吧之祖家也”。(48)印光任和張汝霖卻仍沿襲《明史》佛郎機、呂宋、和蘭、意大里亞四傳的錯誤,又雜揉了艾儒略《職方外紀》歐邏巴部份的有關記載,以致真偽雜陳。但是,如果攷慮到當時中國人的西方史地知識普遍低下,即使在鴉片戰爭後,仍有人重復《明史》的錯誤,連《海國圖志》也不能避免,而西方人關於中國的早期記載也是錯誤百出,就不足為怪了。
《澳門紀略》處於中國人介紹西方知識的早期階段,作者本身受到認識水平的限制,讀者本身的接受能力也極為有限,不得不用類比的方法來介绍西方事物,而任何類比對於準確介紹一件事物來説都是蹩腳的。這是《澳門紀略》的又一個時代局限性。其中最明顯的是在介紹天主教時往往以佛教作類比。天主教堂稱為寺或廟,如三巴寺、龍鬆廟等、連醫院也稱為醫人廟。教士稱為僧,修女稱為尼,女修院稱為尼寺。與蕃女、蕃婦通姦的蕃僧被稱為火居衲子,即有室家的和尚。又將天主誤稱為佛,把西洋男女在教堂舉行定婚儀式稱為佛前交印。還稱大西洋國“有二王,曰教化王,曰治世王。……澳寺蕃僧皆教化類,夷人貿易者則治世類”。(卷下,頁18、23-27)這實際上是移用了中國的儒主治世,管政事,佛主出世,掌教化的傅統説法。這種類比,固然與西洋教士初入中國傳教時僧冠僧服,自稱西僧的做法有關,主要還是由當時中國人對天主教的認識水平決定的。
《澳門紀略》對《職方外紀》所介绍的西方史地知識缺乏興趣,對利瑪竇的五大洲説認為“荒渺無攷”,而對《職方外紀》中真正荒渺無攷的海外奇談,卻照抄不誤。這種對外來文化採擇失當的幼稚病,是《澳門紀略》的另一個時代局限性。《職方外紀》中最缺乏可靠性的卷五《海族》部份,大部份為《澳蕃篇》所取材,成為鱗介之屬的全部內容以及獸之屬的海馬等條。其中最荒誕的如仁魚:“嘗負一兒登岸,鬐偶傷兒,兒死,魚亦觸石死”。刺瓦而多魚“長至二丈許,每吐涎於地,人畜踐之即仆,因就食之”。把勒亞魚“長數十丈,有二大孔噴水上出,見海舶則昂首注海舶中,頃刻水滿舶沉。遇之者以盛酒鉅木甖投之,連吞數甖,俛首而逝”。蟹“徑踰丈,其螯以箝人首立斷,其殼覆地如矮屋然,可容人臥”。蜘蛛“毒辣,凡螯,人受其毒,即如風狂,中人氣血,比年必發。療其疾以其本人所喜音樂解之”。(卷下,頁37—38)(49)印光任和張汝霖對國內的委巷之談雖能棄而不取,但足未出國門而侈談海外,祇能摭拾這類海外奇談。當然,摭拾這類海外奇談的在清代還大有人在。
中國是具有悠久文明的泱泱大國,歷代統治者無不存在着自大思想,乾隆初年又是清朝的全盛期,《澳門紀略》對待外國的態度,也必然打上這種自大思想的烙印。在《澳門紀略》中,內中國而外夷狄的觀念非常明確,澳門葡人被稱為“澳夷”,服役的黑奴被稱為“黑鬼”或“烏鬼”,葡語被稱為“夷語”,甚至稱為“鴂音”,即不屬於人類語言的鴂鳥之音。至於葡人在澳門設臺列礮,被看成是“諸蕃響化,以此為天朝守海門”。洋洋自得地摘錄荷蘭進貢表文的詞句“外邦之丸泥尺土,乃是中國飛埃。異域之勺水蹄涔,原屬天家滴露”。(卷上,頁5;卷下,頁11、19、23)已經不是一般的自大,而是虚驕了。儘管這種虛驕自大的思想,同西方近代以基督教為文明世界,非基督教為野蠻世界的殖民主義理論相比,説不上哪種更合理,但它使中國在同西方國家的交往中,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最後,必須指出,正如西方學者研究澳門史的早期著作難以利用中文資料一樣,《澳門紀略》也不可能直接利用西文资料。廣泛搜集中西文資料,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深入研究,寫出有較高科學價值的澳門史論著,祇有隨着時代的進步,到今天才成為可能。
附記:本文寫成於1987年,1989年有少量油印稿。原附記云:“本文初稿寫成後,經吾師蔡鴻生教授及學兄林悟殊副教授在百忙中閲讀了全文,提出若干修改意見,特誌於此,以表謝忱。本文徵引業師戴裔煊教授部分學術觀點及未刊文稿,均徵得戴師生前同意。今戴師逝世已及周年,謹表懐念”。1991年刊於北京中華書局《文史》第33輯。收入本書時更正若干錯誤並增加註釋數條。
註釋:
(1)袁枚《傳》載《小倉山房文集續集》卷三四和李桓《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二二八,嘉慶五年刊《澳門紀略》卷首亦轉載,但文字略有改動。光緒《寶山縣志》卷九和宣統《東莞縣志》卷五一亦有印光任傳。袁枚謂印光任由廩生保舉至廣東在雍正四年(1726)。然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有八年(1730)印光任赴部引見時進呈的履歷,內稱:“臣印光任,江南太倉州寶山縣學廩膳生員,年肆拾歲。……臣恭奉恩綸,幸登薦牘,念黌宮食餼,沐教養者已歷多年。即藉以覲揚盛治,恭繕履歷,進呈御覽”。見該館編《雍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4冊,頁930-931。應以雍正八年為是。
(2)關於西班牙俘虜的人數,袁枚《傳》作五百餘人,此處據乾隆《香山縣志》卷四《列傅》和嘉慶五年刊《澳門紀略》卷上頁31(本文所引此書頁數均據嘉慶刊本)所列數字。嘉慶刊《澳門紀略》轉載《香山縣志·列傅》,將二百九十九人擅改為五百餘人。西文記載中H.B.Morse,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Oxford1926,vol.I,PP.284—285 和H.P.Haldt,Specie and Scurry(轉引自朱傑勤《中外關係史譯叢》,海洋出版社1984年,頁318—319)記晏臣率艦隊來廣州,未提及與印光任交涉一事,但H.P.Haldt稱英人在廣州河口釋放俘虜。C.R.Boxer,Fidalgosin theFár East,Hague1948,P.283相信實有其事,並説印光任巧妙地駕馭了晏臣這位難以對付的環球航行者。
(3)乾隆《香山縣志》卷四《列傳》,頁41。
(4)袁枚《傳》。參閲乾隆《香山縣志·列傳》頁40和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卷一,三聯1957年,頁110。
(5)乾隆《香山縣志》卷四《列傳》頁52—54、卷八《濠鏡澳》頁34—43:姚鼐《廣州府澳門海防同知贈中憲大夫翰林院侍讀張君墓誌銘》,載《惜抱軒文集》卷十三及嘉慶刊《澳門紀略》卷首:《澳門紀略》卷上《官守篇》頁33 —43;光緒《宣城縣志》卷十五頁69-70《張汝霖傳》。
(6)C.R.Boxer,Fidagols in the Far East,P.284,同書PP.242—243説香山縣官員要求交出兇手,最後由耶穌會士“給了香山縣官員一大筆錢”。Andrew Ljungstedt,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in China,Boston1836,PP.105 —106也説參議會送給中國官員和死者家屬一筆錢。
(7)朱士嘉《中國地方志綜錄》,商務1958年,頁241。
(8)Roderich Ptak,Portugalin China,Heidelberg1982,P.88。
(9)C.R.Boxer,Fidagols in the Far East,P.284。
(10)1990年作者初至澳門,得購此書,葡文名MonografiadeMacau,1950年澳門土生葡人學者高美士(LuisG.Gomes)的譯註本,1979年里斯本版。
(11)參閲黃蔭普《廣東文獻書目知見錄》,香港大東圖書公司1978年,頁41《澳門紀略》條。
(12)1992年澳門文化司署出版趙春晨教授的《<澳門紀略>校註》,列入《澳門文化叢書》,第四種。
(13)在《明史·佛郎機傳》和薜馧《澳門記》之前,有康煕十九年(1680)陸希言的《墺門記》(載殷藩輯《開天寶錀》,康熙四十四年刊)和雍正八年焦祈年的《巡視澳門記》(郝玉麟《廣柬通志》,雍正九年刊,卷六二藝文四)。前者字數近約1600字,所記多側重天主教。後者字數與薜馧所記相近,亦屬遊記一類。
(14)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商務1939年,頁1587。邵懿辰等《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註》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頁319則將其列入中外雜記游記之屬。
(15)黃葦主編《中國地方志詞典》,黃山書社1986年,頁128。
(16)C.R.Boxer,Fidagols in the Far East,PP.284-285。
(17)Ibid.P.287。
(18)見商務1957年版姚覲元《清代禁燬書目(補遺)》,頁89—91,孫殿起《清代禁書知見錄》,頁207-208。
(19)參閲戴裔煊《(明史·佛郎機傳)箋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頁27-33。
(20)同上,頁61-66。
(21)戴裔煊《葡萄牙佔據澳門史》第三章(未刊稿:由作者執筆)。參閲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Hong Kong1984,PP.41—42。
(22)載光緒《香山縣志》卷八《海防》,頁24—36;《小方壺齋輿地叢鈔》,第九帙,頁315—316、320—321、330-331。參閲方豪《中西交通史》,臺北華岡圖書公司1977年,第四冊,頁141。
(23)載《書林》,1987年第10期,頁30-31。
(24)見戴裔煊《葡萄牙佔據澳門史》,第三章。
(25)俞正燮《癸巳類稿》,卷九《澳門紀略跋》,商務1957年,頁328。
(26)戴裔煊《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赶走海盜問題》,中山大學學報1957年第三期,澳門星光出版社1987年單行本。
(27)梁廷枬《粤海關志》,道光刊本,卷七《設官》,頁4:嘉慶十四年(1809)設前山營後,關閘汛和望廈汛歸前山營管轄,見梁廷枬同書,卷二十《兵衛》,頁29-30。
(28)《清高宗實錄》,東京大藏出版株式會社影印版,卷三二六,頁12—13。
(29)參閲沈從文《中國古代服飾研究》,香港商務1981年,頁408-409。
(30)參閲《利瑪竇中國札記》卷首插圖,中華1983年版。
(31)方豪《中西交通史》第四冊,頁121-122、140。
(32)這段議論出自《明史》卷三一《曆志》一,僅略改數字。關於西學源出中國説,參閲全漢升《清末的“西學源出中國”説》,嶺南學報第四卷第二期(1935 年8月)。
(33)見方豪《中國天主教史論叢》甲集,商務1944年,頁150:方豪《中西交通史》第五冊,頁173。
(34)參閲謝國楨《明末清初的學風》,人民出版社1982年,頁42。
(35)俞正燮《癸巳類稿》,卷九,頁327—328.
(36)謝清高口述、楊炳南筆受《海錄》,中華1955年,頁63-64、68。
(37)鐘叔河《走向世界》,中華1985年,頁91、98。這首兒歌大概可還原為:Do you Know?Doyou Know?Howdosow?Howdosow?Followme,Followme.Alldosow,Alldosow.
(38)見李汝珍《鏡花緣》,作家出版社1955年,頁103、106、165、185、209、249、285、286等。
(39)《林則徐集·奏稿中》,中華1965年,頁626、682、714、796—797。
(40)梁廷枬《粤海關志》,卷二五《行商》,頁1。
(41)參閲彭澤益《清代廣東洋行制度的起源》和《廣東十三行續探》,歷史研究1957年1期,1981年4期。
(42)參閲梁廷枬《粤海關志》,卷二六,頁1-8;卷二七,頁37-38;卷二八,頁1-9。
(43)魏源《海國圖志》,光緒二年刊,卷三八《大西洋·布路亞》,頁9—16:卷七七《籌海總論一》,頁7—12。
(44)陳勝粦《林則徐與鴉片戰爭論稿》,中山大學出版社1985年,頁243。
(45)陳坤《重刊<澳門紀略>跋》,載光緒十年刊本卷末。
(46)轉引自戴裔煊《關於葡人入據澳門的年代問題》(稿本)。
(47)C.R.Boxer,Seventeeth Century Macau,Hong Kong1984,PP.156、160。
(48)《小方壺齋與地叢鈔》第十一帙。
(49)參閲艾儒略《職方外紀》,商務1936年,頁13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