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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清高與葡萄牙
謝清高(1765-1821)是十八世紀中國的一位航海者,也是第一位把自己在海外各國的見聞介紹給本國的中國人。由謝清高口述,楊炳南筆受的《海錄》,把謝清高在1782—1796年的十四年航海生涯中,身歷其境或得諸傳聞的世界九十五個國家和地區的情況介绍到中國。
謝清高是清代廣東嘉應州(今梅縣)金盤堡人。自幼聰明,博聞強記。年稍長,隨商人到海南島貿易謀生。十八歲那年,因中途遇風覆舟,被一艘外國商船救起,因而隨商船到各國貿易。每年往來於東西方沿海各國,學習外國語言,熟記各國島嶼、要塞、風俗、物産。後因雙目失明,結束其航海生涯,寄居澳門。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春天,謝清高的同鄉、舉人楊炳南在澳門遇見他,聽他講述在海外的見聞,覺得很有價值。於是由楊炳南將其記錄,整理成書,名為《海錄》。
《海錄》中所介紹的世界九十五個國家和地區,包括亞洲的東南亞、南海和印度,以及歐洲、美洲、非洲、澳洲和太平洋諸島。當時中國正處在封建社會末期閉關鎖國的時代。《海錄》介绍海外各國的情況,得到中國要求了解認識世界的有識之士的重視。成為十九世紀中期中國具有先進思想的士大夫開眼看世界的思想資料和前驅著作。林則徐在廣東領導禁煙抗英鬥爭時,曾讀到《海錄》最早的刻本嘉慶二十五年粤東刊本,稱此書“所載外國事頗為精審”。(1)魏源《海國圖志》和徐繼畬《瀛寰志略》也引用了此書的材料。直到今天,《海錄》仍然是研究中西交通史和南洋華僑史的重要資料。
謝清高與葡萄牙的關係,是《海錄》中記載頗多,而中外學者至今尚未深入探討,加以闡明的問題。作者試圖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初步探討和闡明這一在中葡文化交流史上頗有意義的問題。
《海錄》對與葡萄牙人有關的事情,記載十分具體,有的更直接説明是得諸葡人之口。書中敍述葡人在爪哇島上的萬丹國(Bantam)山中遇見“吃人生番”的情形:“西洋番云,其國常有船至此者。船中人上山探望,攀危躡險,遙見山番穴處而食生魚。覺人窺伺,噪而相逐,群趨而逃。後者輒為所殺,爭生食之。比回船,僅存十六人。急掛帆而遁,自此無敢復至者”。(2)這樣的消息,祇能直接或間接得自僥倖逃脱這場吃人慘劇的葡船上的生還者。又談到加里曼丹島上的馬神(Banjermasin)盛產鑽石,葡商傾資搶購,大顆的鑽石“雖夜置之密室,光能透徹,諸番皆寶之。一顆有值白金十餘萬兩者。西洋人得極大者奉為至寶,雖竭資購之不惜也”。(3)謝清高指出,當時葡船從中國和東南亞赴印度果阿(Goa)的航線,是在“叭當(Padang)之西,呢是(Nias)之東”,(4)即越過巽他海峽(Sunda Strait),沿岸西北行而出印度洋。小西洋(Goa,果阿)條説他隨西洋番舶到此時,“舶中有太醫院者,聞其妻死,特遣土番賚札回大西洋祖家,請於國王,以半俸給其家,養兒女”。(5)這位“太醫院者”,可能是葡國王室的醫生,因其妻去世,遂托當地人賚呈奏章給國王,奏請將其薪俸的一半留在葡國。贍養兒女。這些大都為謝清高眼見身歷而得。
《海錄》中有許多譯名採用葡萄牙語,再由楊炳南以漢字注音。太呢國(Patani,今泰國北大年)條説其山多產黃金,“山頂產金處名阿羅帥”。葡語稱金為Ouro,阿羅帥即葡語金礦之意。(6)在介紹印度西海岸的孟買、蘇辣(Surat,蘇拉特)、澹項(Diu?第鳥)、唧肚(指Kathiawar Peninsula,卡提阿瓦半島)等地之後説:“自明呀喇(Bangla,孟加拉)至此,西洋人謂之哥什嗒,我總稱為小西洋”。(7)印度沿海地區向來有海灣和海岸之分,海灣指孟加拉沿海一帶,海岸指印度西海岸,當時葡屬印度殖民地果阿和第烏即在西海岸。從十七世紀開始,中國人便將葡萄牙稱為大西洋,將葡國管轄的果阿和第烏一帶稱為小西洋。謝清高把孟加拉説成海岸地區是錯誤的,但哥什嗒無疑是葡語Costa(海岸)的對音。(8)巴西的都城稱為沿你路,顯然為葡語Riode Janeiro (里約熱內盧)中Janeiro的對音。(9)
謝清高口述《海錄》時,不但一般地名採用葡語,講述各國國名,採用葡語更為普遍。楊炳南在《海錄》序中説他“所述國名,悉操西洋士音,或有音無字”。亞哩披華國是葡語Antuerpia 的對音,指比利時的安特衛普〔Anvers (Antiverpen)〕。其它如祋古為葡語Turquia(土耳其),一打輦為葡語Italiano(意大利),綏亦古為葡語Sueco(瑞典人)。(10)楊炳南用漢字註音的辦法,對謝清高口述的葡語譯名,“止取近似者之名,不復強附載籍,以失其真”。(11)這種辦法,在成書於1751年(乾隆十六年)的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卷下《澳蕃篇》末尾所附的《澳譯》字彙中早已使用。(12)但《澳譯》中的地名、國名十分有限,楊炳南以漢字為大量的葡語地名、國名及其它各種譯名注音,比《澳譯》大大前進了一步,在中葡語言交流史上的功績是不可磨滅的。
下面要進一步探討的是,謝清高在十四年航海生涯中所乘的是哪一國的番舶。對於這個問題,中國學者向來未有定論。馮承鈞以中西交通史名家注釋《海錄》,對書中譯名多所訂正,並盡量找出西文對音,使之成為《海錄》最好的版本。但他祇説謝清高“所附番舶,疑為英吉利舶,或葡萄牙舶”。另一位中西交通史名家朱傑勤教授也説清高“十八歲隨英吉利或葡萄牙舶出洋,在外十四年”。鐘叔河在《走向世界——近代知識份子攷察西方的歷史》一書中認為,謝清高敍述得比較評细的是大西洋國(葡萄牙)、
咭唎國(英國)和
哩干國(美國),而尤以大西洋國內容最多,“故推測謝所乘船當屬於葡萄牙人”。(13)仍然未有定論。
從《海錄》的記載中,可以找出充分證據,説明謝清高所乘的是葡萄牙船。楊炳南所撰《序》説清高在海中遇風覆舟,‘‘拯於番舶,遂隨販焉”。也就是説,清高所搭乘的是將他從海中救起的番舶。而清高本人一再説他搭乘“西洋番舶”。前引小西洋條有“謝清高云,昔隨西洋番舶到此”之句。開於(Kuri1e?)條稱:“謝清高云,伊昔隨西洋海舶至此,採買海虎、灰鼠、狐狸各皮”。(14)
要了解謝清高所説的“西洋番舶”或“西洋海舶”是不是葡萄牙船,必須先了解《海錄》中所説的西洋是否指葡萄牙國。《海錄》中大西洋條專指葡國,已成定論。但自明末以來,“西洋”一詞有兩種含義,泛指是指大西洋兩岸即歐美各國,由此而把歐美各國的人都稱為“西洋人”。特指是指葡萄牙國,即大西洋的簡稱。澳門的葡萄牙總督在清代就被稱為“西洋兵頭”。作者仔細分析書中“西洋”一詞的含義,發現都是專指葡萄牙的。書中對英國、法國、荷蘭、西班牙、美國等西方主要國家分辨得非常清楚,拉將西洋作為一個國家,與這些國家加以區別或比較,如説地問(Timor,今帝汶島)為東南海中一大島,“島之西為地問,歸西洋管轄,島之東北為故邦(Kupang,今古邦),歸荷蘭管轄”。(15)帝汶在帝汶島東部,古邦在島的西南,謝清高所記方位有誤,但對當時葡萄牙的殖民地帝汶和荷蘭的殖民地古邦,卻區別得很清楚。小呂宋(Manila,馬尼拉)條説其地“為呂宋所轄,故名小呂宋,……與西洋同俗,性情強悍,樂於戰鬥”。大呂宋國條説其地“在西洋北稍西,由大西洋西北行約八九日可到,……疆域較西洋稍寬,民情兇惡,亦奉天主教,風俗與西洋略同”。(16)這裡的呂宋(大呂宋)與西洋(大西洋),顯然是指歐洲伊比利亞半島上的兩個鄰國——西班牙與葡萄牙。其它如
咭唎國條説:“其餘風俗大略與西洋同”。綏亦咕國條説“疆域與西洋略同”。(17)“西洋”都是指葡萄牙。因此,可以肯定,謝清高所乘的“西洋番舶”或“西洋海舶”是葡萄牙船。
關於謝清高在葡萄牙船上的生活,有當商人和當水手兩種説法。如前所引,楊炳南説清高“拯於番舶,遂隨販焉”。謝清高也説他曾隨西洋海舶至開於採買毛皮,則他在葡船上似乎是當商人。然而李兆洛《海國紀聞序》卻據同樣為謝清高筆受過《海錄》而未見刊行的嘉應籍舉人吳蘭修的説法,説謝“幼而隨洋商船周歷海國,……今以兩目喪明,不復能操舟,業賈自活”。(18)從“操舟”二字看來,清高在葡船上似乎是當水手。故陳華新教授説他是在外國船上當海員。(19)在十八世紀,來華贸易的西方各國商船因人手缺乏,招收中國人到船上當水手是常有的事。謝清高初上番舶時年僅十八歲,很可能是充當水手。但外國商船允許船員進行小量的私人貿易。清高年歲稍長,略有積蓄後,在船上作些私人貿易,或利用其熟悉海上各國情況及東西方語言的條件,協助葡商從事貿易,也是可能的事。祇有通過葡船上的商業活動,積累了一些資財,晚年纔可能在澳門“業賈自活”。
謝清高關於葡萄牙(大西洋)國的記述,是《海錄》一書中篇幅最長的條目。《海錄》全書正文約19,000字,其中第三卷記述歐洲、美洲、非洲、澳洲等地,全卷約4,900字,卷首的大西洋國條竟達1,900字,佔全書正文的十分之一,或第三卷的三分之一強。大西洋國條記載了葡萄牙的疆域、港口、文武官制、屋宇、服飾、婚俗、宗教、禮節、物產等等。比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的《澳蕃篇》對葡萄牙的記載更直接,因而也更詳細、更凖確。《海錄》中記載葡國港口的檢疫制度稱:“凡有海艘回國及各國船到,本國必先遣人查看有無出痘瘡者,若有則不許入口,須待痘瘡平愈,方得進港內”。敍述葡國男女服飾稱:“男子上衣短衣,下穿褲,皆極窄,僅可束身。有事則加一衣,前短後長,若蟬翅然。官長兩肩別鑲一物如壼蘆形,金者為貴,銀次之。帽圓,傍直而上平,周圍有邊。女人上衣亦短窄,下不穿褲,以裙為之,多至八九重。貧者以布,富者以絲,俱以輕薄為上”。書中極言葡國天主教之盛,記載男女進教堂舉行婚配禮儀,或向神父告解的情形,並説:“凡入中華為欽天監及至澳門作大和尚〔按:指澳門主教〕者,多此土人”。清高還記述了當時葡萄牙人內部貧富分化,及人與人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如説“俗貴富而賤貧,其家富豪,貧者雖兄弟叔姪皆不敢入其室,不敢與同食”。(20)
大西洋國條又是《海錄》中葡語譯名最多的部份。這些譯名包括地名、王室貴族稱謂、文官名、武官名(分陸罩和海軍)等。這些譯名大部份能從葡文中找到凖確或相近的對者。如葡萄牙人:布路嘰士(Português),里斯本:預濟窩亞(Lisboa),科英布拉:金吧喇(Coimbra)。國王:哩(rei),王子:咇林西彼(Príncipe),公主:咇林梭使(Princesa),伯爵:干爹(Conde)。一等文官:善施哩(Chanceller,相國),二等文官:明你是路(ministro,部長),州長:威伊哆(Prefeito),法官:油衣使(Juíz),司庫官:爹佐理路(Tesoureiro)。將軍:嗎喇嘰乍(Marchal),陸軍上校:果囉(coronel)、少校:蠻喲(Major)、上尉:呷咇丹(Capitão):海軍上校,呷咇丹嗎喇惹喇(Capitão-de-mar-e-guerra),少校:呷咇丹爹領第(Capitão-tenente)等等。(21)這些譯名雖然與《澳門記略》的《澳譯》一樣,屬於同音異字而無文法的廣東葡語(Pidgin Português),但在內容上卻是全新的,為《澳譯》所無。是由一位不懂得中葡文字的中國航海者,在十四年的航海生涯中多次遠渡重洋來到葡國纔學得,並在中國士人的幫助下記錄下來的,實在來之不易。
謝清高三十一歲以後流寓澳門的生活,亦有當通譯和當商人兩説。楊炳南説他“後盲於目,不能復治生產,流寓澳門,為通譯以自給”。吳蘭修則説他:“今以兩目喪明,不復能操舟,業賈自活”。(22)鐘叔河認為盲人為專業通譯似不太可能,謝清高恐怕祇是利用外語條件開自己的店鋪。因而否定楊炳南的説法。(23)作者以為,這兩種説法均得自為謝清高筆受《海錄》的兩位同鄉舉人楊炳南和吳蘭修,都是有根據的,而且兩説之間也並非不可調和。
十八世紀中葉以前,葡語為廣州口岸中西貿易的通用語,懂得葡語是中國人充當通事、買辦的重要條件。此後隨着英商在貿易中地位的提高,葡語纔被英語所代替。但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澳門,葡語並没有失去它的價值。謝清高儘管由於健康原因,難以成為葡國官方顧用的專業翻譯,或中國官府委派的洋行通事,但以其生活經歷和外語條件,在澳門擔任口語翻譯(即通譯),為中葡人民之間的商業貿易和一般交往服務,從中收取一定的酬勞,作為自給之資,是有可能的。
由於謝清高並非專業通譯,缺乏固定的生活來源,必須兼營小本商業,以裨生計。方豪教授從里斯本的東坡塔(Torre do Tombo)檔案館找到嘉慶十一年(1806)八月初三日香山縣丞批覆謝清高與澳門葡人訴訟的公文一紙,內稱清高租賃葡人
哆呢
吵(Antonio Gonzaga?)橘子圍鋪屋一間,年租銀七圓餘。
吵之姪
哆呢

(Antonio Francisco?)與謝交易,前後共欠番銀一百五十圓,拖欠不肯歸還。

將其在紅窗門鋪屋一間,交由清高收租取息。
吵又拒絕讓清高收租,並要其將橘仔圍屋租照交不誤。清高血本無償,祇得要求駐紮在澳門內港北灣的香山縣丞與澳葡當局交涉,代為催還。(24)謝清高與葡人涉訟時年四十一歲,雙目失明流寓澳門已經十年。這項訴訟公文正可作為他在澳門經營小本商業的寶貴資料。而清高以殘廢之人,流寓澳門,受到不肖葡人的欺凌,是令人同情的。
謝清高是在大約二百年前第一個向自己的同胞介绍葡萄牙的中國人。他早年在海中遇險,曾得到葡萄牙人的熱情救援。其後隨葡船往來於東西方各國,度過了十四年的航海生涯。晚年以病殘之軀流寓澳門,卻受到不肖葡人的欺凌。在他去世的前一年,得到楊炳南的幫助,著成《海錄》,“以為平生閲歷得藉以傳,死且不朽”。(25)謝清高是一個連中葡文字或其他西方文字都不懂的普通中國人,卻又是中西交通史和中葡文化交流史上一位名垂不朽的人物,在中葡文化交流史上,應當享有重要的地位。
註釋:
(1)《林則徐集·奏稿中》,中華書局1965年,頁680。
(2)謝清高《海錄》(楊炳南筆受、馮承鈞注釋),中華書局1955年,頁47。
(3)仝上,頁54。
(4)仝上,頁41。
(5)仝上,頁32。
(6)仝上,頁7-8。頁11咭囒丹國(Kelantan)條,其國“西有小川通太呢阿羅帥”,則以阿羅帥為地名。
(7)仝上,頁33-35。
(8)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嘉慶五年刊)卷下《澳蕃篇》頁24有王軫《澳門竹枝詞》一首云:“心病懨懨體倦扶,明朝又是獨名姑(原註:華言禮拜日也),修齋欲禱龍鬆廟,夫趨哥斯得返無”。描寫一個獨居澳門的葡商家庭的少婦,盼望遠出貿易的丈夫早日歸來的迫切心情。這位葡人少婦的丈夫遠出貿易的地點哥斯顯然是葡文Costa的異譯,與哥什嗒同指葡屬印度殖民地果阿等地。
(9)謝清高《海錄》,頁77。
(10)仝上,頁71、72、74。
(11)仝上,楊炳南《序》,頁1。
(12)參閲拙文《<澳門紀略>研究》。
(13)謝清高《海錄》,馮承鈞《序》,頁2;朱傑勤《中外關係史論文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頁28:鐘叔河《走向世界》,中華書局1985年,頁47。
(14)謝清高《海錄》,頁32、80。
(15)仝上,頁57。
(16)仝上,頁59、68。
(17)仝上,頁74。
(18)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光緒四年刊,卷二,頁23-24。
(19)陳華新《第一個周游世界的中國工人——清代海員謝清高和他口述的“海錄”》,載《工人日報》1962年8月18日。
(20)謝清高《海錄》,頁63、67。
(21)仝上,頁63-64、67—68:部分譯名的葡文對音由作者從澳門官印局印行的《中葡字典》和《葡中字典》中找出。
(22)謝清高《海錄》,馮承鈞《序》,頁1;楊炳南《序》,頁1。
(23)鐘叔河《走向世界》,頁45。
(24)方豪《中西交通史》,臺北華岡圖書公司1977年,第四冊,頁219—220。香山縣丞或稱左堂,乾隆九年(1744)由前山寨移駐澳門望廈村,印光任、張汝霖《澳門紀略》卷上有《縣丞衙署圖》。其後衙署傾圮,移駐澳門內港北灣。祝淮修、黃培芳篡《香山縣志》(道光七年刊)卷四《濠鏡澳全圖》標明,內港北灣有左堂署,前為船澳口,左為大碼頭税館,後為澳門總口。李鵬翥先生謂其地在蘆石塘與草堆街之間,“今日草堆街傍還有橫巷名佐〔按:佐或作左〕堂欄尾,即昔日澳丞遺址”。(《澳門古今》,三聯書店香港分店、澳門星光出版社1986年,頁191-192。
(25)謝清高《海錄》,楊炳南《序》,頁1。
(1989年10月初稿,1994年10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