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蜜蜂華報》的歷史作用及其影響

  如同我們在“前言”中所說的那樣,就其歷史地位的特殊性而言,就其角色的不可替換性而言,中國近代史上的任何一份報紙——無論是中國的還是外國的——都不能與《蜜蜂華報》相比,因爲它同時佔據了三個第一:它是中國境內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刊,它是外國人在中國領土上創辦的第一份外報,它同時也是即將回歸的澳門有史以來的第一份報紙。這三個第一,奏響了中國近代報業這部雄渾壯闊的交響樂的序曲,並預示着(同時影響着)它的高潮的到來。

第一節 作為中國境內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紙——《蜜蜂華報》的影響


  關於《蜜蜂華報》——“中國近代第一報’’以及其後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的作用與影響,我國著名的新聞史學論著中有這樣的評價:
  葡文報刊因基本上在葡萄牙統治下的澳門出版,與鴉片戰爭前後形勢的變化關係不大,……
  總的說來,葡人報刊數量雖多,但影響不大,和當時中國形勢的發展更小聯繫。
  這些報紙雖然數量不少,但因在華外商懂葡文者並不多,報紙的內容也以葡萄牙政情為主,且都相當短命,其影響力是有限的。……
  應當肯定,上述評價基於對《蜜蜂華報》一般特徵的考察與分析,因而是有道理的。
  首先,《蜜蜂華報》爲葡文報紙,讀者對象是在澳生活的葡萄牙人,而葡萄牙人的租居範圍僅限於澳門半島南部的一個多平方公里的區域內。且不論當時的淸廷嚴厲禁止官報以外的任何報紙在國內出現,即使它流傳到內地,依它迥異的面目,中國官民恐怕也祇能是“相見不相識”。
  其次,《蜜蜂華報》是在本土資產階級革命的影響下,由澳門的立憲派人士創辦的。它是一份政治報紙,主要服務於立憲派反對保守派的政治鬥爭的需要。因此,它更多關注的是國內(葡萄牙)革命進程、王室動態等方面的消息和本地民主運動發展的態勢,而對中國的事務則較少留意(中國方面對它也未留意。據查,《廣州府誌》和《香山縣誌》對該報均無記載)。
  再次,《蜜蜂華報》僅出版67期,時間爲一年零三個月,且“發行量不大,影響面不廣”,與“擔任在華外文報刊主角”的英文報刊相比,似乎無足輕重,以至硏究者在對中國的外報進行數量統計時,常常將它忽略不計(例如“原來在中國國土上出版的祇有中文報刊3種,外文報刊除葡文外祇有英文報刊8種”。)
  但是,在肯定上述評價的同時,我們應當指出,這些評價的某些方面還有待商榷。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是將目光局限在中國報業一隅,而是將它生發開去,拓展開去,我們的結論或許會有所不同。
  事實上,無論就信息傳播而言,還是就社會發展而言,《蜜蜂華報》的作用與影響比人們想像得要大得多。
  一、《蜜蜂華報》是首次向國外傳播中國信息的報紙
  《蜜蜂華報》雖然鮮爲人知,存在的時間也不長,它卻是當時中國土地上首次也是唯一的一份向國外發行的報紙。《蜜蜂華報》本身爲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佐證:
  ……《蜜蜂華報》仍然不僅在澳門,而且在歐洲的森林中飛翔。
  由於《果阿公報》的編輯散佈反對澳門人民的消息,我們必須分析他們的言論,並向全世界說明他們的筆被玷污了。
  本來我們不想為此花費筆墨,但考慮到我們這份報紙將向全世界發行,並且我們的後人也會看到我們的工作,因此我們必須作出最快的反應。……
  衆所周知,澳門是中國較早的對外開放門戶之一,從16世紀中期“開埠”到香港崛起的近300年間,一直是遠東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國際經貿活動的重要港口,並且一度壟斷了中國與西方的海路貿易。
  通過對《蜜蜂華報》船訊的分析(第六章),我們發現,19世紀初期,澳門通過以它爲中心的若干條海上通道(澳門——歐洲大陸,澳門——南美洲國家,澳門——東南亞各國)保持着它與世界各地的貿易、信息聯繫。有關中國的消息,也正是通過這些航道漸次傳播到歐洲、北美洲和世界其他地方的。
  《蜜蜂華報》以新聞形式出現的中國消息雖然不多,但與中國有關的信息卻不少,其中包括中國商人與葡商做生意的信息,中國商品在澳門售賣的信息,中國政府就有關事宜向澳門行政官員質詢的情况以及兩廣總督差官員親臨處理澳門與果阿矛盾的全過程等等;加之“新聞”欄目中刊登的北京發生火災的消息,嘉慶帝去世的消息,廣東鄕試的消息以及暹羅、琉球等“屬國”前來拜謁的消息等等,使晚淸時代中國社會的輪廓依稀可辨。由於歷史的原因,在澳葡人對中國一向恭順有加,因而該報字裡行間常常流露出對大淸帝國的尊崇與敬畏之情,除了對淸帝命外國使臣跪拜一事略有微辭外,報紙對中國槪無貶損之意。
  這些消息以當時最先進的傳播手段——報紙爲截體,通過正規的傳播渠道——遠洋航運傳播出去,爲世人了解中國提供了翔實、可靠的依據(比之口頭傳聞與小道消息)。
  退一步來說,即使這份報紙是由葡萄牙人辦的,有關中國的消息在它的內容總體中所佔比重不大,但是對域外讀者而言,它到底是由中國人辦的還是由在中國的外國人辦的,區別並不明顯,總之它是一份來自中國的報紙,它所報道的是中國土地上發生的事情,它的名稱——《蜜蜂華報》(又譯《中國的蜜蜂》)就昭示了這一點。從這個意義上說,在當時的世界報業體系中,《蜜蜂華報》是獨有的,無法爲其他報紙所取代。
  依當時報界的風氣(歐美各報普遍不設記者,消息多靠彼此轉載),《蜜蜂華報》所載內容的一部分很可能爲其他報紙轉譯(印度的《加爾各答報》就轉載過它的文章),這就使有關中國的信息在更大的範圍內得以傳播。
  當然,以文字爲媒介傳播中國信息之舉並非始於《蜜蜂華報》。早在11世紀,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馬可·波羅就在他的“行記”中向西方國家介紹了中國的物產及風土民情;西學東漸的先行者利瑪竇以及其後的湯若望、南懷仁等,也以不同方式向外界傳播了許多有關中國的信息,“其印爲專書而銷行歐美者不少。”但是,以定期出版物——報紙的形式向西方傳播中國信息者,當首推《蜜蜂華報》。
  與書籍傳播相比,它具有許多優勢。首先,出版周期短。在當時的情况下,一本書從寫作到付梓到問世,少則需要幾年,多則需要十幾年到幾十年。而報紙將這個周期縮短到以“日”或者“周”來計算。雖然一條消息從澳門傳抵歐洲當時需要半年以至更多的時間,用現在的標準衡量完全談不上時效性,但是與書籍的出版過程相比,速度還是快多了。此外,書籍祇能記錄過去的歷史,而不能報道即發性事件。報紙不但能夠報道即發性新聞,還能以其定期發行的特質,使這種報道具有連續性和完整性,從而更大程度地滿足人們對現實社會了解的需要。
  憑借上述優勢,《蜜蜂華報》不僅時常可以“在歐洲的森林中飛翔”,而且可以在全世界“飛翔”。
  二、《蜜蜂華報》是首份反映外國人在華鴉片貿易活動的報紙(外報)
  18世紀末期,英國就開始向中國輸入鴉片,至1838年已達4萬餘箱,使中國白銀外流,銀價飛漲,爲害甚烈。
  而當時的澳門正是英國向中國走私鴉片的孔道。1799年,東印度公司生產的鴉片就有近一半(2000箱左右)由英、葡船隻運至澳門,再通過澳門輸入中國內地。“此時,葡萄牙人得以將澳門作爲走私鴉片的集散地,除了通過重賄某些中國官吏使他們縱容鴉片走私外,還因爲按照歷來的章程,自海外返澳的澳門葡萄牙商船可以不經中國海關檢查,即在澳門卸貨。英、葡鴉片販子就鑽了這個空子,將鴉片藏在葡萄牙商船船底,偸偸地帶入澳門。澳葡當局之所以同意將澳門作爲走私鴉片的集散地,則因這種毒品走私不僅給葡萄牙商人帶來意外的橫財,使他們獲得向巴西及歐洲販運中國貨物的現銀,還可以使葡萄牙海關徵得可觀的稅金。爲此,澳葡當局絕不放鬆對這種走私貿易的控制。”
  澳門的鴉片走私引起淸政府的密切關注。1811年兩廣總督松筠入澳巡視時,就向亞利鴉架和英國商人重申(18世紀末期曾多次下達)“嚴禁販此毒貨”的命令。(11)不過像以往一樣,這一命令並未得到認眞執行。對英國人頗懷敵意的亞利鴉架堅持恢復原先的做法——外國人(主要是英國人)在澳門貯存、銷售鴉片,必須僱請葡萄牙代理人,並不顧英國鴉片販子的反對,準備向運入澳門的鴉片每箱加抽40銀元,一年湊成10萬銀元,作爲向中國地方官員行賄的基金,以繼續維持鴉片走私貿易。這使得1818-1819年的澳門又一次出現鴉片走私狂潮,鴉片的價格被哄抬到驚人的地步。
  《蜜蜂華報》所刊載的史料、文獻、來信等,就反映了這一時期以亞利鴉架爲代表的澳葡當局與鴉片走私貿易的千絲萬縷的聯繫。
  報紙第24、27、28、29期的“讀者來信”欄目中,有關於“17箱鴉片”下落問題的爭論。讀者C.G從澳門海關的賬目中發現,市政府司庫考德拉於1819年7月6日從海關取走14箱鴉片,不久後他卻發出了31箱,其中的17箱發給死者馬停斯。C.G在致編者的信中提出疑問:“我不想懷疑市政官員的淸白,但是我不能不公佈這樣一份有可能揭露一個醜行的文件。一位在6月28日已經是死人的人,能夠收到17箱鴉片嗎?當然不能。”此後的幾封來信,都是圍繞這一問題釋疑或申辯的。
  從中可以看出,當時的澳葡政府官員與鴉片貿易有着密切的關係。
  亞利鴉架本人也曾多次涉足鴉片貿易。1823年6月5日,報紙刊登亞利鴉架生意合伙人的來信,信中提到,1818年,亞利鴉架和他們做過一筆鴉片生意,在交易過程中,亞利鴉架對他們謊報虧損,從而侵吞了大量的貨款。此外,有人揭露,鴉片貿易失敗時,亞利鴉架拖欠合伙人比爾上百萬元的貨款,使這個著名的英國鴉片販子爲了躲債而被迫出逃,債權人爲了索回欠款祇得請葡、英政府出面干預。
  面對這股“鴉片狂潮”,兩廣總督阮元等對澳門的鴉片市場進行了更猛烈的打擊。他們採取嚴厲的禁煙措施,並於1821年逮捕、懲治了一大批鴉片販子。由於這次禁煙行動勢頭迅猛,亞利鴉架等人不得不服從中國官府的命令,對鴉片貿易作出較多的限制。這樣,英國鴉片販子認爲,將滿載鴉片的躉船“駛入一個中國人是最高主宰而葡萄牙人祇不過是隨時可以撤佃的佃戶的港口,是很不聰明的”,(12)於是從1820年起撇開澳門,將鴉片躉船移泊在澳門可以望見的零丁洋,把那裡作爲鴉片貿易的新的集散地。到1821 年,中國官府的禁煙措施更爲嚴密,鴉片貿易已無法在澳門公開進行,鴉片價格猛跌,澳門經濟陷入困境。
  正是在這樣的經濟形勢下(加上國內資產階級革命的影響),澳門發生了那場政治動蕩。立憲派政權建立後,首先急於解決的,是嚴重的經濟危機,可惜他們沒有甚麼良計妙策,祇是試圖在澳門恢復鴉片貿易。然而“壯志未酬”立憲派政權已被推翻。保守派(即原亞利鴉架派)繼續爲恢復鴉片貿易而努力。他們制定種種優惠政策(如稅收方面的優惠),想方設法勸誘和吸引英國商人將鴉片重新貯儲於澳門。《蜜蜂華報》第65期刊登的關於鴉片貿易的法規就是其中之一。
  “法規”規定,“外國商船運來的鴉片,凡是由澳門船隻卸運的,可以免稅。……”並承諾,“對於以上提到的從事鴉片運輸和批發的船隻,本政府給予特別保護,並提供以下優惠條件:1、提供貯存貨物的便利;2、提供6個月中可以多次出入的護照,並辦理簽證。”“法規”指出,“採取這些措施,不僅僅是爲了保護商人個人的利益,而是爲了取消鴉片貿易的障礙。”
  總而言之,《蜜蜂華報》是中國領土上首份反映外國人在華鴉片貿易活動(早期)情况的外報,這份眞實的史料,對於人們硏究與鴉片戰爭有關的那段歷史,有着重要的價値。
  三、《蜜蜂華報》的創辦證明當時的中國已具備近代報刊出版的物質技術條件
  近代報刊的出版有賴於兩個基本條件:社會政治條件和出版發行所需要的物質技術條件。《蜜蜂華報》的出版令人信服地證明,在當時的中國,後一個條件已完全具備。
  中國是最早出現“手抄報紙”和印刷報紙的國家,有唐一代即已具備了印刷報紙的條件,德宗、文宗前後的不少時憲書及日曆等,都是使用雕板印刷的。宋代的印刷工藝比之前朝有了更大的發展(除雕板外,還發明了活字印刷),出現了許多印刷出版中心,圖書的雕印也十分精美。明代中葉以後,北京等地的民間新聞傳播活動日趨活躍,民間報房和專門從事抄報工作的行業紛紛出現,手抄和雕版印刷兩種方式並存;崇禎末年始普遍採用活字印刷。淸乾隆以後,各民間報房出現的報紙(京報)基本上都是印刷的,“其中一部分用活字印刷,一部分用泥版印刷。……光緒末年以後,才開始陸續採用鉛印。”(13)
  在對中國自宋明以來,尤其是鴉片戰爭前後報刊出版的歷史進行考察時,有關專家指出:明末淸初,隨着萌芽狀態的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中國曾一度出現過近代報紙產生的契機(14);專家進而指出:淸代中葉以後,一些以傳播新聞信息爲主的“單頁小報”的出版,成爲中國人自己辦的近代報紙的先聲。(15)
  也就是說,早則明末淸初,遲則淸代中期至鴉片戰爭前,中國就已經具備了出版近代報刊所需要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印刷、出版與發行方面的條件)。
  但是,何以爲證呢?
  明代的民間報房和抄報活動比較活躍的地方,的確是商品經濟較爲發達的地方,但是在封建勢力的壓制下,它們並沒有爲當時的社會提供更多的信息(尤其是經濟方面的信息),其自身商品化的程度也不高;况且在“日益激化的階級和民族矛盾面前”,(16)它們很快就被扼殺了。
  淸代中葉以後,也的確有過一些“單頁小報”在華南、華北一帶出版,它們爲讀者提供了不少信息,有着較強的新間性,並且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官報固有的模式和京服、轅門抄一類報紙壟斷報業的格局。但它們旣非定期出版,也不具備報紙的完整的形態,因而還不能算是完全意義上的近代報紙。
  而我們大量接觸到的史實卻是:直到戰爭爆發,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解體,淸政府閉關鎖國的政策被打破,商品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之後,中國古代官報雄居報業霸主地位的狀况才逐漸有所改變。
  這樣說,並不是要否定上述推論。誠如專家所言,早在近代報紙誕生之前,出版這種報刊所必需的印刷、出版方面的條件在中國(尤其在一些沿海城市)即已具備。否則,中國的大門被撞開之後,短時期內是不會有那麼多的中外文報刊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
  但是,推論畢竟祇是道出了一種可能性,它還需要事實來印證。那麼,是誰首先印證了這一點呢?正是遠在澳門出版的這份《蜜蜂華報》。
  《蜜蜂華報》爲周報,定期出版,印刷精良,有着固定的讀者群與發行系統,存在了一年多的時間,外觀與歐美大陸的近代報刊極爲相似。儘管它採用的是“西法印刷術”——鉛字印刷,在新聞採寫方面也借鑒了西方的一些做法,但它畢竟誕生在中國的土地上。而對“西法印刷術”的採用,則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當時的中國已經具備引進外來技術並利用它來出版新型報紙的條件。
  或許有人會說,《蜜蜂華報》固然可以使上述推論得到證實,但它畢竟是在澳門,而不是在中國內地出版的。此言極是。不過,這恰恰從反面證明,當時的中國內地尙處於封建專制制度的嚴密統治之下,不具備出版近代報刊所需要的社會政治條件。關於這一點,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已經充分述及。
  而《蜜蜂華報》之所以能夠在澳門出版,正是因爲當時的澳門具備了這樣的條件。
  澳門雖然是中國領土,屬廣東省香山縣管轄,但葡萄牙人在接受管轄的同時,也享有較大的自主權。早在16世紀,他們就仿照本土的城市自治制度,建立了自治政權,組成了議事機構,獨自處理有關的行政事務。而廣東地方官員對在澳葡人歷來採取較爲寬鬆的態度,祇要其言行不足以危害大淸帝國的利益,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寬維繫以順其情”。這就使澳門能夠長期處在一種自由、寬鬆的政治環境中。而這種環境正是近代報刊出版的一個必要的條件。
  總之,《蜜蜂華報》的出版說明了兩點:第一,19世紀20年代,中國已經具備出版近代報刊的物質技術條件,如果同時具備政治條件的話,中國人自己辦的近代報刊的出現至少要提前半個世紀;那樣的話,中國近代報業的先驅也就不會是外報了。第二,在當時的中國,出版近代報刊的決定性的條件是政治條件,而這個條件祇有在澳門那樣的地方才具備。
  四、《蜜蜂華報》突破了封建限禁,開中國近代報業之先河
  《蜜蜂華報》是中國土地上出版的第一份近代報紙。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是劃時代的。
  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序幕由外國人首先揭開,此事咋看頗覺蹊蹺,但仔細分析,還是有着充分的歷史依據的。
  19世紀初期,中國的封建社會雖然“已經走到了它的盡頭”,但是,延續了上千年的封建專制統治是“不會自動退位的”(17)。正如歷史唯物主義指出的那樣:每一個社會形態的上層建築(在受經濟基礎決定的同時),都會積極地反作用於經濟基礎,爲它的形成與鞏固,爲消滅敵對勢力賴以生存的根基進行鬥爭。因此,與晚淸帝國由盛轉衰的運勢正相反,嘉道年間的各種控制與限禁恰呈現出“由衰轉盛”的勢頭。在經濟上,淸政府全面加強了對工商業的控制與管理(同時也是對它的限制),不許自由開礦,不許煽鐵鑄器,不許商船遠航等;同時羅織嚴密的思想牢籠,打擊政治上的反對派,限制人們的言論出版自由,從而使專制主義的思想統治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馬克思在對17世紀德國政治狀况進行評析時所說的一段話,與當時中國社會的情形頗爲吻合:“在德國,……一切知識的來源都在政府控制之下,從貧民學校、主日學以至報紙和大學,沒有官方的事先許可,甚麼也不能說,不能敎,不能發表。……”(18)
  可見,當時的封建王朝雖說不上是“固若金湯”,其控制卻也鐵桶般嚴密。如果沒有外來的力量,任憑其自然發展的話,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中國近代報刊的出現恐怕要推遲幾十年。
  而澳門(及其《蜜蜂華報》)正是在這個密不透風的鐵桶上楔進的一顆釘子。
  葡萄牙人租居澳門看似偶然:遠道而來的葡萄牙商人無意間發現了一個陸連島,他們借口晾曬水漬貢物上了岸,然後通過賄賂的手段取得了暫時居留權,進而通過交納地租銀被允准在此長久居住。
  這種看似偶然的事情,實際上是有着歷史必然性的。
  葡萄牙是世界上最早發展起來的海上殖民強國之一。隨着地理發現的推進,它不斷將觸角伸向本土以外的其他地方:15世紀其擴張活動局限在大西洋,16世紀發展到印度和太平洋,17、18世紀轉移到巴西,19、20世紀則開始向非洲發展。這種擴張,是在商業利潤的驅動下進行的,每一步都是前一步的繼續。
  因此,即使沒有葡萄牙人的遠航東來,其他國家的海上殖民者遲早也會沿着連結東西方的新航道,前來尋求貿易“合作”的。
  與歐洲各國略有不同的是,葡萄牙是一個依賴其他民族生存的國家(葡屬殖民地的總面積比葡萄牙本土面積約大22倍),衆多的海外殖民地不斷分散着它的力量,從而使每一部分的實力(主要指軍事力量)相對減弱。16世紀葡萄牙人來到中國時,其國勢已呈現出衰微的徵兆,而當時的中國卻是地大物博,人口繁庶,如日中天。經過初次的較量,葡萄牙人深感自己不是中國的對手,爲了保住這塊來之不易的地盤,他們便轉而採取化干戈爲玉帛的政策,對中國納貢稱臣,甘願做“中國皇帝的順民”。(19)
  此舉深得以天朝上國自居的中國封建統治者的歡心,加上葡萄牙人在中國一向“奉法唯謹”,在貿易中使中國“頗資其利”,還多次幫助朝廷“出兵御敵”,他們在中國封建統治者的心目中就更加與衆不同了(到了淸代,它已被視爲“內附之夷”)。正是因爲有了上述種種鋪墊,才會有葡萄牙人的在澳居留,其自治政權才會得到認可,進而也才會有《蜜蜂華報》的創辦。
  儘管葡萄牙人是利用欺瞞和賄賂的手段在中國取得居留權的,儘管百多年來他們小心翼翼地與中國政府打交道,但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封建制度的一種突破與挑戰(《蜜蜂華報》更是對封建輿論的突破與挑戰)。因爲他們是先進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代表——如同其歐洲部分一樣,他們在澳門施行的一切——包括經濟制度、政治管理制度以及生活方式等等,都是資本主義的。有了這樣的社會環境,再加上國內資產階級革命的影響,一份內容和形態完全資產階級化的報紙,就在中國的土地上誕生了。由此可見,葡萄牙人是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以特殊的身份完成了中國新聞史上的這場革命性變革的。
  澳門這顆“釘子”雖然小,意義卻非同尋常。它意味着封建制度統治下的中國已非鐵桶般嚴密了;它同時預示着封建勢力與資本主義勢力的此消彼長,預示着社會更替的日漸臨近,預示着晚淸帝國這座封建大廈的行將坍塌。

第二節 作為中國領土上的第一份外報——《蜜蜂華報》的影響


  從宏觀上看,澳門這個“國中之國”的方方面面(包括它的新聞出版活動)對其他國家,尤其是當時日漸強盛的英國有着巨大的魅惑力和明顯的示範效應。
  前面說過,由於葡萄牙與中國的特殊的關係背景以及淸政府所採取的有區別對待“外夷”的政策,在澳葡萄牙人能夠享受到一般“外夷”享受不到的種種便利與特權(包括貿易上的便利與優惠,行政、司法方面的特權等)。這不但使未能沐此“曠典”的“英夷”、“法夷”等垂涎三尺並耿耿於懷,同時在客觀上也爲他們提供了一種參照,以至日後他們用武力轟開中國大門、強迫淸政府與之簽訂不平等條約時,也理直氣壯地要求割地一塊(其面積、地貌特徵等均與澳門相似),以全面享受葡萄牙人兩個半世紀以來在中國享有的各種權利(當然,作爲武力征服者,他們的要求祇會更多)。
  英國人割佔香港的原始動機,就是爲了攫取“與葡萄牙人同樣的權力”。(20)
  對於澳門,英國人窺伺良久。早在1787年,來華的英國使臣查斯卡特(Charles Chathcart)所承擔的一項重要使命,即是請求中國皇帝同意將澳門或者是廈門附近的一個地方劃給英國人儲存貨物,並作爲中英商人的貿易地點。因查斯卡特死於航海途中,這一英國使團未能到達中國。1793年,英國特使馬戛爾尼抵達北京,向淸政府提出了讓英國人在舟山群島的某一島嶼或其他地方居留、貿易的請求。乾隆帝沒有允准這一請求,命英國人繼續在澳門居住、貿易。這樣,英國人更加希望從貧弱的葡萄牙人手中奪取澳門,作爲他們對華貿易的基地。(21)
  嘉慶十一年(1806年),英國的10艘兵船侵犯安南,被安南人擊退。他們轉而來到廣東洋面,企圖奪取澳門,被澳門的葡萄牙人打得落荒而逃。
  兩年後,英國政府派遣海軍司令德魯利帶領兵船13隻、英軍千餘人,殺氣騰騰地直奔澳門而來。德魯利聲言:已獲廣東當局的許可,在澳門分佔船塢,停泊貨船,進行貿易。
  英軍開炮轟擊澳門,葡萄牙人慌了。
  澳門總督率葡萄牙人倉惶退守大炮台,一面樹起白旗,一面派人奔赴廣州求援。
  英軍佔領了除大炮台以外的整個澳門。
  兩廣總督吳熊光聞訊大驚,派廣州知府福明到澳門與英罩交涉,勒令德魯利退出澳門。但德魯利固執地認為,英國在澳門應有葡萄牙同樣的權力,吳熊光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交涉無果。
  消息傳到柴禁城,嘉慶帝斥責道:“天朝寶土,夷人久懷覬覦之心,今若讓其佔據一島,久則外夷紛起效法,此風斷不可長。”嘉慶下諭,令兩廣總督調集大軍圍困澳門,斷絕飲食及貿易交通。英夷不戰自潰。(22)
  奪取澳門不成,英國人遂將目光轉向與澳門一水之隔的香港。
  19世紀30年代,英國政府派拿皮樓到廣東充任貿易監督,並指示他“尋找一個適當的港口準備作戰之用,必要時可使用武力。”1834年,拿皮樓在觀察了香港和澳門的地勢後,向國內報告說:“用一點武力,……佔據珠江口對面的香港,那是很有用的。”(23)
  1839年,倫敦東印度與中國協會上書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說:“我們還需要一個海口,我們可以佔據大潭灣及島(指香港)。這地方作爲港口,較澳門爲佳。海水旣深,陸地環繞,常年可用,易於防守。它是山地,但已開墾,在食物上可以獨立。島的南方有一個地腰,是很好的貯貨所。這個地方是北方來的船隻匯集之地,中國政府便無法干涉它的船隻將茶絲運到我們的船來。”(24)
  至此,通過武力在中國沿海取得一個貿易港口和立足點的計劃已初步形成。
  從英國人始而窺伺澳門,終而侵佔香港的整個過程可以看出,它對中國訴諸武力,並非人們通常所說的那樣,僅僅是爲了“保護鴉片貿易”,而是有着更深一層的考慮的。它要仿照在澳葡人的自治模式,建立一個不受中國政府控制的、眞正意義上的國中之國,以全面享受它在國內享有的各種權利,包括政治、軍事、貿易等方面的權利以及自由辦報的權利。而後一種權利對他們來說同樣是十分重要的。
  19世紀初期,英殖民主義者在向中國擴張的道路上遇到了巨大的障礙。如何打破天朝壁壘,搶佔中國市場,成爲英國朝野頗費思量的一個問題。“武力征服……是一個必要手段,但那是需要條件和時機,並非隨時可付諸行動的;而思想征服則具有經常的久遠的意義,而且是易於進行的。當時情况下的良策,就是派遣傳敎士到中國開展活動。”(25)
  立志爲英國海外傳敎事業獻身的馬禮遜即是首推人選。
  倫敦佈道會對馬禮遜的活動作了原則性的指示:“他的首要任務是學會中國語文,然後編纂一個內容豐富釋文正確的中文字典,並將《聖經》譯成中文。”(26)這表明,馬禮遜的主要任務不在他個人傳敎,而是服務於英國勢力進入中國這個遠大目標。
  馬禮遜十分重視出版工作,“對於刊物的力量,抱着無限的信心。他發現,中國佛敎僧尼,不在講壇論道,祇從事翻譯及著作,儒家的倫理學也是以同樣的方式傳播,這種印刷文字比之口傳更能普及。……馬禮遜傳敎,同樣注重採用這一方式。”(27)然而,事情並非馬禮遜想像的那麼簡單。
  1807年9月4日他自美抵澳。剛到這裡,就遭到信奉天主敎的葡萄牙人的敵視。該地政府限他迅速離境,無奈中,他祇好暫時離開那裡(後在英國人的保護下重返澳門)。“最初幾年,馬禮遜過着提心吊膽的生活,終日蟄居室內怕和外人接觸,祇好披着夜晚的月光在一兩位中國朋友護衛下到田野走走。”(28)
  按照倫敦佈道會的指示,馬禮遜原打算在澳門或者廣州建立基督敎(新敎)中文出版機構,並向內地輻射,但是由於淸政府的明令禁止以及在澳葡人的竭力排斥,他不得不暫時放棄這個打算,而將印刷、出版活動轉入地下。“馬禮遜和米憐淸醒地認識到,要在廣州或澳門建立對華傳敎和出版基地是不可能的。”(29)在米憐的建議下,他們最終將這個基地建在了馬六甲,並在那裡創辦了以中國人爲宣傳對象的、“以闡發基督敎義爲根本要務”的《察世俗每月統記傳》。
  對於馬禮遜和米憐來說,馬六甲是一個退而求其次的不得已的選擇。它雖然“離中國很近”(30),從廣州出發到達那裡卻也需要35天的航程。時空的距離必然會給報紙發行帶來若干的不便。關於《察世俗每月統記傳》發行方面的情况,有資料記載說,該報陰曆月初出版,免費贈閱。願意讀的人可於初一至初四向米憐領取,外地華人需要,函索即寄。同時也“借友人通信遊歷船舶之便,以傳佈於南洋群島、暹羅、安南各地華僑薈萃之區,而中國境內亦時有輸入。”(31)
  可見,這份報紙傳入中國的數量及其對中國讀者的影響都是十分有限的,遠沒有達到倫敦佈道會預期的目標。之後該會在南洋地區又連續出版了兩種中文報刊《特選撮要每月記傳》和《天下新聞》),情况也大抵相同。
  19世紀30年代以後,一些外國傳敎士利用淸政府管理上的漏洞,在中國境內出版了幾份中、外文報刊,如敦士立的《東西洋考每月統記傳》、馬地臣的《廣州記錄報》等,但它們皆爲“非法出版物”,且大都“隨辦隨停,變動不居”。(32)
  之所以如此,歸根到底,就是因爲傳敎士們在中國內地缺乏安身立命的場所和出版報刊所需要的穩定的環境。而這樣的環境當時祇有在實行自治的澳門才具備。因此,對於英殖民主義者來說,隨心所欲地創辦報刊、對中國民衆全面施加影響的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就是擺脫淸政府的束縛,實行殖民統治。在當時的情况下,這個條件祇有靠武力“創造”。
  鴉片戰爭後外國人所辦報刊的大量湧現,從反面印證了這一點。
  緊隨列強炮艦之後,在不平等條約的庇護下,西方傳敎士接踵而至。他們以傳敎爲名,辦學校、辦醫院、辦敎堂,爲中國人“洗腦”;他們同時突破了封建限禁,取得了在中國境內自由辦報的權利。出版地遂由南洋一帶以及廣州、澳門轉向中國沿海的許多城市,並且逐步深入到中國內地直至淸朝首都北京。據統計,戰後至1894年,中國境內出版的中文報刊約有70種,外文報刊約有80 餘種,比戰前多了14倍。
  總之,英國人的割佔香港,與在澳葡人的“現場演示”有着直接的關係。這在不平等條約中也有充分的體現。例如,《南京條約》的附約《虎門條約》中有所謂片面最惠國待遇的條款,其中規定:“設將來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國,亦應准英人一體均沾,用示平允”。此中隱形的比照對象,就是葡萄牙。因爲在此之前,除葡萄牙人之外,大淸皇帝很少對其他國家有恩施及。英國人的“條約”,又在更大的範圍內起到示範作用,引致其後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如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等等。西方國家,尤其是英殖民主義者的這種不平衡心態及其資本主義的擴張本性,使泱泱中華陷入四分五裂的境地,使國中之國堂而皇之地出現,更使八方列強可以在中國土地上爲所欲爲,盡情享受着包括辦報權在內的各種權利。

第三節 作為澳門歷吏上的第一份報紙——《蜜蜂華報》的影響


  《蜜蜂華報》對中國近代中外文報刊的影響是間接的,而對澳門報業的影響卻是直接的。
  據澳門葡裔學者高美士(Luis G Gomes)編製的澳門葡文出版物目錄(Bibliografia Macaense,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87)顯示,《蜜蜂華報》創辦以來,澳門本地出版的外文報刊總計107份(次),其中除了數份英文報刊(包括著名的《廣州紀錄報》和《中國叢報》)外,大部分爲葡文報刊(而同一時期在澳門出版的華文報刊卻不足50份)。(33)《蜜蜂華報》對澳門報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作爲澳門報業主體的葡文報刊上。
  一、《蜜蜂華報》為澳門新聞史的分期提供了重要的歷史依據
  人們在對澳門新聞業發展的脈絡進行梳理並介紹時,大致有兩種做法:一種是以時間爲序,將澳門半島出現過的各種報刊由古至今悉數排列,不劃代,不分期。如方積根、王光明編著的《港澳新聞事業槪觀》;另一種以歷史發展的“起承轉合”爲依據,把澳門報業具體劃分爲若干個階段或時期。如老冠祥、譚志強等人編著的《變遷中的香港、澳門大衆傳播事業》和澳門大學林玉鳳小姐的碩士論文《澳門葡文報章發展的特點》等。
  後者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根據澳門報業發展的自然狀態,老冠祥、譚志強等將它的整個過程劃分爲興起期(1822-1911)、轉折期(1911-1949)與蓬勃期(1949至今)三個階段;根據澳門與葡萄牙本土關係之特點,林玉鳳小姐將澳門報業劃分爲四個階段:第一階段——1822年至1910年葡萄牙推翻君主專制建立共和政體,第二階段——1910年至1930年葡萄牙獨裁者薩拉查執政以前的政局動蕩時期,第三階段——1930年至1974年薩拉查獨裁統治時期,第四階段——1974年葡萄牙“四·二五”石竹花革命後至今。
  僅此兩例便可看出,硏究者在“分期”問題上的認識與看法是相當地不一致的。
  應當肯定,無論老冠祥、譚志強先生,還是林玉鳳小姐,他們對澳門報業的階段性的劃分都是有着充分的歷史依據的,因而其正確性毋庸置疑。然而,“歷史的依據”並非一種,由此而決定,分期的形式也就不止一種。試想,如果硏究者都從自己的視角出發,在分期問題上各抱地勢,各執一詞,那麼,隨着硏究者隊伍的擴大,這方面的界定與闡釋必將出現多樣化的局面。這對於人們深入了解澳門報業的發展脈絡及其本質特徵是有礙無益的。
  筆者認爲,新聞史的劃代、分期應當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它旣要顧及報業自身的規律與特徵,同時又要與時代發展的自然段落相契合,從而展現出共性的風貌。從澳門歷史發展、沿革的大的走向與脈絡上看,這個標準是客觀存在的。這就是《蜜蜂華報》給予我們的啓示。
  《蜜蜂華報》創辦於葡萄牙人賃居澳門(兩個半世紀)之後。當時的在澳葡人雖然享有較爲充分的自治權,但澳門半島的主權卻始終掌握在中國政府手中。也就是說,《蜜蜂華報》是葡萄牙人尙未獲得澳門全部主權之前的“准殖民地”時期的產物。直到1887 年《中葡友好通商條約》簽訂(1888年獲批准),淸政府允許葡萄牙人“永居管理”,從而失去對它的全部主權之後,澳門才成爲有不平等條約爲依據的葡萄牙的“殖民地。”(34)
  就其性質與特徵而言,“准殖民地”時期的報刊與“殖民地”時期的報刊是有着根本區別的。撇開具體細節不論,僅辦報者對中國政府的態度,前後就有着很大的差別。《蜜蜂華報》字裡行間流露出的對大淸帝國的尊崇、敬畏之情,在後一階段根本不可能存在。
  澳門殖民史上的這一轉折是明顯的,澳門報業與此相應的變化也是明顯的。以此爲憑,我們完全可以把澳門新聞業的發展劃分爲兩個大的時期:“准殖民地”時期和“殖民地”時期;或稱葡萄牙人“永居管理”之前和葡萄牙人“永居管理”之後。
  《蜜蜂華報》是澳門“准殖民地”時期的首份報紙,是它的初階,這個地位應當予以確認。它引導、規範着“准殖民地”時期澳門的辦報活動,同時將其影響擴展到包括“殖民地”時期在內的澳門報業發展的全過程。
  上述兩個時期的劃分,是就目前情形而言。隨着九九回歸的到來,澳門報業史上一個嶄新的時期(也是澳門報業發展的第三個時期)——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時期必將到來。那時,澳門報業以至整個新聞業的發展將會有更大的改觀。
  筆者認爲,以上澳門報業兩個時期(或曰三個時期1822-1887-1999-)的劃分,充分體現了澳門殖民歷史發展的內在邏輯性,因而是科學的,合理的。它一方面有助於深化人們對澳門報業本質特徵的認識,同時也避免了因參照系的不同而引起的在“分期”問題上各說各話的局面。
  當然,在上面分出的幾個大的歷史時期內,硏究者還可以進行更細致的階段性的劃分,以凸現澳門報業這個歷史“個案”的與衆不同之處。但是,“回歸”之後,澳門報業畢竟要納入中國報業發展的總體軌道上來,與它併行,這也是筆者作如此分期的另一個考慮。
  二、《蜜蜂華報》為澳門葡文報刊提供了示範效應
  如前所述,澳門的葡文報刊有着許多歷史遺留下來的痕迹與特徵,而這些均可從它們的始祖——《蜜蜂華報》那裡尋到緣由。
  1.辦報方式與報紙形式的承襲
  《蜜蜂華報》單頁印刷,尺幅爲34×21.4CM,是一份“小報”;它服務於當地葡人社區,以報道歐洲本土信息以及本地政情消息爲主;它由政界人士創辦、編輯,沒有專職採寫新聞的記者。
  《蜜蜂華報》的這些特徵幾乎一無變化地保留下來,傳承至今。據介紹,澳門本地的葡文報刊多爲“小報’’類型,編排方法與《蜜蜂華報》大體相同(兩個標準欄,由中線分開),甚至在新聞採寫、報道形式、語言風格等方面,也沒有太大的變化。
  和《蜜蜂華報》一樣,澳門葡文報刊的發行範圍至今仍限於葡人社區,與當地中國民衆全無關係。
  《蜜蜂華報》之後的葡文報刊同樣十分關注本土的政治動向,較多地報道這方面的消息。“殖民地”時期開始後,爲了輔助殖民政策的實施,報紙對本土信息的關注程度就更高了。
  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澳門葡文報刊的創辦人和編輯人員都非專業新聞工作者。直到本世紀80年代(1980年),澳門才有了畢業於傳播學系的葡裔專業新聞從業人員,從而結束了百多年來由政治因素全面主宰報壇的局面。
  上述種種說明,儘管澳門報業(主要是葡文報刊)經歷了漫長的發展程過,但是它的體制、模式以至運作方法等等,都已在170 年前“定了格”。
  2.周報為主導
  《蜜蜂華報》是一份周報。它之所以爲周報,一方面與當時歐洲報業的影響有關(當時的歐美報紙周報較多),更重要的則是由於澳門與本土距離的遙遠而造成的信息資源的匱乏。這種因特殊的歷史條件而形成的“特性”,後來幾乎成爲澳門葡文報刊的“共性”。
  據記載,整個19世紀,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刊大多爲周報,日報遲至20世紀20年代(1925年)才出現。自那以後,澳門雖然斷斷續續地出版過幾份葡文日報,如40年代的《每日消息》、60年代的《澳門消息》、80年代的《澳門報》以及90年代的《今日澳門》,但是它們都未形成規模與聲勢。直至今日,澳門葡文報刊仍然是周報多於日報。
  3.政治色彩濃重
  《蜜蜂華報》雖然刊登過一些與政治無關的新聞(如社會新聞、經貿消息),但它的興趣中心不在於此。它更多關注的還是歐洲本土以及澳門本地政治鬥爭方面的信息。它那連篇累牘的政府公文、指示、命令、會議記錄等,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由於《蜜蜂華報》以立憲黨人的政治需要爲最高原則,全無新聞報道的眞實、客觀、公正的槪念,因此,它不但在信息傳播方面帶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而且經常對政敵進行詆毀、辱罵和人身攻擊。
  《蜜蜂華報》的這種作風與風格,對日後的葡文報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以至澳門的葡文報刊於今仍然有着濃重的政治色彩。
  關於澳門葡文報刊的政治性,老冠祥、譚志強等在《變遷中的香港、澳門大衆傳播事業》一書中有這樣的描寫:
  ……這些報紙大都各有既定立場,除葡共之外,澳門各葡文報紙都有特定的政黨(如社會黨,社會民主黨、民主中心黨)作為支持對象,天天在版面上黨同伐異,已是見怪不怪之事,尤其是當澳門總督不是本黨人士出任時,澳門總督更是反對派報紙的主要“修理”對象。更因為澳門被葡國劃分為里斯本市的一個選區,澳門所有葡籍公民都具有葡國國家議會和總統的選舉權,可以在澳門進行海外投票,因此,每到葡萄牙國會大選或總統大選期間,這些葡文報紙就更加熱鬧滾滾,天天都有自葡國傳來澳門的政壇秘聞大事見報,其精彩程度是足以與台灣立法院大選或總統大選比美的。(35)
  80年代以後,由於“有深明客觀報道爲新聞原則的專業人員,改變了很多葡報報人的辦報方針和理念,所以……澳門的葡文報章,可以說是進步了不少,過往那種純爲政治目的而進行的揭密、傾軋和謾罵式報道,明顯得到改善。”(36)
  但即使在今天,“政黨報紙性質完全淡出,但政經因素同時主導之下,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澳門的葡文報章,仍然具有強烈的政治味道。”(37)
  4.報紙平均壽命短
  《蜜蜂華報》旋起旋滅,祇存在了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原因在於,它是一份政治報紙,而政治報紙的運勢完全取決於它所歸屬的那個黨派的興衰存亡。澳門的資產階段革命派——立憲派雖然在短時期內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它很快就被敵對勢力——保守派推翻了。作爲立憲政府的喉舌,《蜜蜂華報》自然也就退出了歷史舞台,並被其後執政的保守派輿論工具——《澳門鈔報》取代了。
  正是由於後來的執政者從《蜜蜂華報》那裡看到了輿論的強大的威力,他們才競相創辦報紙,通過它來鞏固地位,擴大影響。這就使得澳門政界出現了一種常見的情形:誰掌權,誰辦報,掌權者必辦報。而隨着新舊政權的頻繁更替,報紙的此消彼長也就成爲一種規律性的東西了。
  自《蜜蜂華報》開始的報紙命運受政治因素左右、並因政治的變動不居普遍短命的狀况,逾百年而未變,直到本世紀初仍然是澳門葡文報紙的一大特色。“根據高美士所編的目錄可看到,從1822年至1910年葡國建立第一共和國期間,因爲保守及共和兩派政爭激烈,執政派經常被推翻,而每當某派的執政權被推翻後,替該派別說話的報紙,便喪失了生存的空間,令在澳門出版的葡文報章,其出版和停刊的日期幾乎是緊密銜接的,還頗有‘一雞死一雞鳴’的味道。”(38)
  由於葡文報紙“出版和停刊的日期幾乎是緊密銜接的”,因此在一些上細節問題上,硏究者們始終形成不了一致的意見。例如,關於《蜜蜂華報》與其後出版的《澳門鈔報》之關係,戈公振認爲:
  《蜜蜂華報》於“1824年入一急進黨人之手,易名Gazetache Macao”(即《澳門鈔報》)。(39)
  在戈氏看來,《蜜蜂華報》和《澳門鈔報》是同一份報紙,不過換了個名稱而已。
  澳門葡裔歷史學家文德泉神父在《遠東葡人刊物》(1965)中也指出:
  ……1823年9月23日後,《蜜蜂華報》轉向政府,由安東尼奧編輯,第一期在同一月的27日問世。……1824年1月3日,改名為Gazeta da Macau。
  譚志強、吳志良在其論文“中國領土上的第一份外文報紙:澳門的《蜜蜂華報》(1822-1823)”中則認爲:
  《蜜蜂華報》於1823年12月26日便正式停刊,根本不可能於1824年易手。
  也就是說,《澳門鈔報》完全是一份新的報紙。
  上述兩種說法各有其道理與依據。不過鑒於澳門葡文報章前後“緊密銜接”的這種極特殊的情况,更合理的解釋或許應當是:每一份新的報紙都是在原有報紙的物質基礎上創辦的。也就是說,報紙的印刷設備沒有變,發行環節沒有變,出版報紙所需要的各種技術手段沒有變;改變的祇是創辦者和編輯人員而已,正所謂“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因此,說《澳門鈔報》是一份新的報紙也好,說它是《蜜蜂華報》的變種或延續也罷。這也是澳門葡文報紙百餘年來面目未曾有過重大改變的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蜜蜂華報》是澳門歷史上的第一份報紙,它奠定了澳門報業發展的基礎,並對後來的葡文報刊起到了示範作用。
  由於這份報紙的歷史局限性(存在時間短,發行數量少,語言殊異,影響僅限於葡人社區),人們對它的硏究往往淺嘗輒止,缺乏一定的深廣度,從而使這份報紙在澳門乃至中國報刊史上的地位始終未得彰顯。有人甚至稱言,《蜜蜂華報》祇不過是一份社區報紙,此外並無特殊的意義與價値。此言差矣。旣然《蜜蜂華報》是澳門“第一”,中國近代“第一”,它就是開風氣之先者,任何對澳門報業以至中國近代報業的硏究都不能越過它去。這就是《蜜蜂華報》的意義和價値所在。
  隨着1999年12月20日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之日的到來,與澳門“殖民”統治有關的一切,包括“殖民”輿論都將被歷史封存,澳門新聞史上嶄新的一頁即將翻開。作爲對’99回歸獻禮,我們從總體上廓淸了澳門報業的源頭——《蜜蜂華報》的面目,還它以應有的地位。相信在此基礎上,各方硏究者會有更大的作爲,將一部結構完整、首尾連貫、內容豐富的澳門新聞史呈現在讀者面前。
  最後,筆者願以聞一多先生的詩結束論文的寫作:
  你可知道“媽港’’不是我的真名姓?……
  我離開你的襁褓太久了,母親!
  但是他們擄去的是我的肉體,
  你依然保管着我內心的靈魂。
  三百年來夢寐不忘的生母啊!
  請叫兒的乳名,叫我一聲“澳門”!
  母親!我要回來,母親!(40)
  註釋:
  ①方漢奇主編,寧樹藩、陳業劭副主編:《中國新聞事業通史》(第一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第285頁。
  ②同上,第272頁。
  ③老冠祥、譚志強等:《變遷中的香港、澳門大衆傳播事業》,(台)行政院新聞局編印,第25頁。
  ④同①,第272頁。
  ⑤同①,第285頁。
  ⑥《A Abelha da China》,Universidade de Macau e Fundação Macau,1994,No.45。
  ⑦同上。
  ⑧同⑥,No.55。
  ⑨同①,第93頁。
  ⑩費成康:《澳門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235頁。
  (11)《淸代外交史料》嘉慶朝第三冊,第43頁。
  (12)格林堡:《鴉片戰爭前中英通商史》,第112頁。
  (13)同①,第208頁。
  (14)同①,第242頁。
  (15)同①,第228頁。
  (16)同①,第242頁。
  (1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第186頁。
  (18)同上,第511頁。
  (19)同(10),第32頁。
  (20)司馬圖強:《列強分裂中國紀實》,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第94頁。
  (21)同⑩,第212頁。
  (22)同(20),第94頁。
  (23)徐慶全:《出賣中國不平等條約簽訂秘史》,光明日報出版社,1996,第6頁。
  (24)同上。
  (25)同①,第246頁。
  (26)同①,第247頁。
  (27)賴光臨:《中國新聞傳播史》,三民書局印行,第25頁。
  (28)賴光臨:《中國近代報人與報業》,台灣商務印書館發行,第5頁。
  (29)同①,第251頁。
  (30)同①。
  (31)同①,第228頁。
  (32)同①,第242頁。
  (33)轉引自林玉鳳碩士硏究生論文《澳門葡文報章發展的特點》
  (34)澳門與割讓給英國的香港有所不同。首先,澳門並未割讓給葡萄牙,而是中國領土;其次,中國保留了葡萄牙如將澳門讓與他國,須經中國政府同意的權力。第三,澳門仍像以往那樣,享有中國國內港口的優待。
  (35)同③,第31頁。
  (36)同(33)。
  (37)同(33)。
  (38)同(33)。
  (39)戈公振:《中國報學史》,中國新聞出版社,1985,第69頁。
  (40)聞一多:《死水·七子之歌》。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