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新交涉的發端——1849年澳門事件

  編者按:葡萄牙人於1498年繞過非洲好望角來到東方。1517 年到達中國廣州。1557年進入澳門居留貿易。此後,葡人在澳門建立了一套行政、宗教、法律體制,還有駐軍;但必須向中國地方政府交納地租、商稅,服從中國管理。關於地租,據香山知縣張璟槃的報告稱:“澳門為西洋人所住,始自前明嘉年間,載在縣志,每年僅納地租銀五百兩。向於十一月冬至前後,照會洋官,由縣派書差前往澳門徵收,附入地丁項內批解藩庫投納,遞年列入地丁錢糧奏銷。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以前,均已徵收完解清楚。”(厲式金:《香山縣志續編》卷六)至於商稅,則規定“歲輸課二萬金”,由中國設在澳門的海關向葡國商船徵收。此外,中國政府任命的澳門同知和香山縣丞,負責審理澳門民事和刑事案件。總之,在中國有效的主權管轄下,葡人表現尚稱“恭順守法”。
  但是,鴉片戰爭後,由於英、美、法等國先後強迫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取得了種種特權,尤其是近在咫尺的香港之割讓,對葡萄牙刺激很大。在新的形勢下,葡人亦企圖改變其在澳門的地位。1843 年,澳葡兵頭照會兩廣總督耆英,要求廢除澳門地租,擴大澳門佔地,以及由葡人徵收內地貨物入澳的商稅等。當這一侵犯澳門主權的要求被中國政府拒絕後,葡國女王於1845年11月20日頒佈法令,單方面宣佈澳門為“自由港”,任命海軍上校亞馬勒(Amaral)為總督。葡國殖民大臣法爾康(Falcão)指示亞馬勒:“要維護這個殖民地的絕對主權”。1846年4月21日,亞馬勒到達澳門後,開始阻撓中國在澳門徵税。1849年3月5日,又頒佈公告,宣稱:不能容許一個外國海關在澳門辦公。11日,亞馬勒率領葡兵襲擊中國海關,砍倒海關大樓前飄揚着中國國旗的旗杆,“釘閉關門,驅逐丁役”。由於當時廣東官員對這起事件處置失當,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從此,葡人事實上在澳門實現了殖民統治。

一、澳門——中國管治的特區





諭澳門同知傳諭澳夷將夷樓鴉片呈繳由(會督銜)



  諭澳門同知知悉,爲咨會事:
  照得西洋夷人住澳貿易,二百年來,旣准其建蓋屋宇樓房,轉租獲利,復許其置造澳額船隻,運貨謀生,較諸各國夷人,仰受天朝覆載之仁,尤爲高厚。該夷等宜如何感恩,如何守法,方不負大皇帝懷柔遠人之意!
  查得鴉片一項,流毒中國,爲害最深,從前天朝例禁尙寬,未經深究,今則天威震怒,務絕根株,頒給欽差大臣關防,特派本大臣來粵專辦海口事宜,本部堂亦奉旨會同查辦,所有內地民人販賣吸食及囤貯售賣鴉片者,俱經嚴定新例,從重治罪。本大臣抵粵以後,因伶仃等洋囤貯最多,是以先行查辦,諭令英夷領事義律等,將所有各躉船存貯煙土盡數繳呈。該領事義律等震懾德威,業已稟懇將煙土二萬零二百八十三箱盡數呈繳。現在本大臣、本部堂駐劄虎門,照數驗收,將次完竣,即當奏明大皇帝,寬其罪戾,姑許照舊通商,以示體卹。本大臣、本部堂一俟虎門收繳完竣,即當前赴澳門,一體查辦。
  前已訪得該西洋住澳夷人,多有私將鴉片存貯夷樓,販賣漁利,歷次拿獲煙匪,供指賣自澳夷,確有案據。疊經本大臣、本部堂諭飭該同知,轉諭該夷目委嚟哆遵照,毋許奸夷囤貯售賣,並令將所存煙土呈繳。嗣據該同知申據該夷目稟覆,現在該夷兵頭、司打遵照一律禁止,出諭嚴拿等情,方以爲該夷目自必認眞辦理,乃昨據該同知等拿獲煙犯紀亞九一名,訊據供稱,本年三月初二三等日,在山水園地方晏哆呢夷樓,買過煙土二次等語。本大臣於正月下旬到粵,即將省城夷館,派兵防守,禁斷三板往來,迨三月初二三等日,正在虎門收繳煙土,該夷等豈不聞知,而晏哆呢仍敢公然售賣,藐法營私,莫此爲甚!可見該夷等所存煙土,雖不至如躉船之多,而夷樓囤貯尙復不少。該夷目等所司何事,一味掩飾支吾,其爲有心包庇,更可槪見。若不認眞查辦,何以肅功令而服衆夷!本擬即刻封澳,不許居民交易,並撤去該夷買辦,查明囤販之人,照例治罪。姑念該夷平素尙稱恭順,是以稍寬一線。合再諭飭。諭到,該同知刻即轉飭該夷目委嚟哆,通飭該夷兵頭等,一體遵照,速即將澳內夷樓所貯煙土,查明何人名下若干箱,統共若干箱,限三日內開單盡數呈繳該同知收貯,聽候本大臣、本部堂按臨澳門親督驗收。該夷目如果能將現存煙土全繳出,尙屬畏法良夷,或可寬其旣往,奏懇大皇帝天恩,免其治罪。倘再執迷不悟,不肯盡數繳呈,妄思存留售賣,是其有心違抗,怙過不悛,雖以天朝柔遠綏懷,亦不能任其藐玩,惟有撤去買辦,封澳挨查,從重懲創,恐該夷不能久居澳地也。其愼思之!毋貽後悔。特諭。
  己亥三月(道光十九年,1839年4-5月)。
  《信及錄》,第51-53頁。



批澳同知稟西洋夷呈明實無鴉片情愿具結由



  據稟,屢飭西洋夷目查覆澳門夷樓實無囤貯煙土,現經司打取具各夷切結,該夷目情愿加結呈繳,籲求轉稟等情。查西洋住澳夷人,前此販賣鴉片者,不一而足。本大臣均已訪知其名,原不難逐一拿究,但據該署丞等稟稱,近因查禁嚴緊,已運往各處夷埠,不敢在澳潛藏,諒亦情事所有。據請出具切結,係爲永社後來起見,果能改過遷善,尙可准行。但必須切實聲明,如將來再有西洋夷人販賣鴉片,或代別國奸夷躉貯夥賣,獲有實據,即將犯法之夷人,拿送天朝官憲,照依新例治罪,該夷目等不敢稍有庇匿,併干嚴譴字樣,以憑查照辦理。又查該夷議事亭內,如遇會議事件,陳設公案,惟兵頭與番差二人正坐判事,四人旁坐,委嚟哆並無坐位,而且旋舉旋換,久暫無常。今杜絕鴉片,係切要之事,應責令該兵頭、番差與判事等,逐層加結。不得僅以委嚟哆列名搪塞。其總結加結,應即先行呈送。仍一面編查華夷戶口,造冊分呈,本大臣曁督部堂查核之後,會同臨澳覆查,不得俟到澳時始送,致延時日。該夷人久被天朝覆翼深恩,從前誤犯鴉片,本應懲治其罪,今旣許以自新,即不追究旣往,以後果皆守法,凡我天朝官夷,自必仰體大皇帝生成之德,力加保獲,斷不使其被人欺凌。倘該夷利令智昏,營私骫法,則是自甘受餌,豈能一日姑容。禍福榮辱,正惟該夷自取。懍之!愼之!
  再閱該夷原稟,有預設公館,虔潔鋪陳,恭迓大憲駕臨之語,意雖恭順,而所見乖謬,大屬非是。本大臣奉命前來,專爲查辦公事,凡所駐劄之處,於地方州縣,尙不許供應絲毫,况肯令夷人預備乎?該夷等總以恪遵訓諭,謹守法度,即爲良夷,毋得妄擬趨承,習爲華靡。該署丞等務即傳諭,嚴切禁止,並飭香山縣亦不得以辦差爲名,鋪張陳設,併干嚴參。切切!夷稟發還。
  己亥四月廿四日(道光十九年,1839年6月5日)。
  《信及錄》,第94-95頁



批澳同知稟拿獲夷人肥知時咕訊非之咕保釋由



  查華民混進夷敎,冒穿夷服,爲天朝國法所不容,經本大臣會同督部堂疊飭查拿嚴辦。旋據澳門廳稟覆,以西洋夷目因見功令森嚴,亦皆稟〔懍〕遵禁止,正謂該夷尙知奉法,即可自保安全。
  此次所獲之咕一名,旣訪係華人進敎,自應硏訊確情,實則按律重辦,虛即省釋還夷。凡在天朝官憲,無不一秉至公,豈肯稍爲屈抑。若未審訊明白,安能遽准釋回。且據稟稱:該兵總等率領多人來至香山縣丞署前,並各帶有器械,陰有挾制之意等語,此是何等舉動?試問意欲何爲?該夷在澳門,附釐而居,有如累卵在泰山之側,豈竟不自量度,轉欲欺壓官長耶?亦可笑之甚矣!設使是時該夷膽敢恃衆,竟將之咕奪回,本大臣定即帶兵來澳,痛加剿洗,立將聚衆打奪哄堂塞署之人,先斬後奏,豈能寬貸一名?幸而該夷目等於該署丞呵斥之後,即將夷衆散回,聽候審訊,是該夷尙有造化,始迷終悟,才得免罹重刑。不然,覆巢之下,豈有完卵乎?
  兹旣訊明之咕雖兼曉漢番言語,而自幼即穿夷服,曾充夷兵,與郭亞平及露橫兩案內之煙犯之咕年貫各殊,自應准其保領省釋。但此風必不可長,仍須責令該夷兵頭番差以及委嚟哆等,將另案煙犯之吐嚴拿解送。嗣後如有勾捕進敎華人,該夷衆總須靜候審定,分別拘釋。倘再妄圖要挾,一經稟聞,本大臣惟有執法從事,斷不能再爲原恕也。該署丞等仍錄此批,出示曉諭,俾共凜〔懍〕遵。
  己亥五月初二日(道光十九年,1839年6月12日)。
  《信及錄》,第95-96頁。



會奏巡閱澳門情形摺



  奏爲會同巡閱澳門,抽查華夷戶口,傳見西洋夷目,宣示德威,恭摺具奏,仰祈聖鑒事:
  窺照廣東澳門一區,在廣州府香山縣之東南,距縣治一百三十餘里,東西南三面環海,惟北面陸路可達縣城。自縣城南行一百二十里日前山寨,設有海防同知,曁前山營都司駐劄。再迤南十五里,建有關閘一座,駐兵防守,爲扼吭拊背要區,出關即入澳境。溯自前明許西洋夷人寄住,歲輸地租銀五百兩,由香山縣徵收。澳內營造夷樓,棟宇相望,並建炮台六座,以防他夷。其房屋除西夷自住外,余皆賃給別國夷人居住,而以英吉利國爲較多。西夷挈眷而居,歷今三百餘年,踐土食毛,幾與華民無異。雖素稱恭順,不敢妄爲,而旣與各島夷朝夕往來,即難保無牟利營私,售買鴉片情事。
  本年臣林□□奉命來粵,與臣鄧廷楨悉意酌商,以躉船雖在外洋,而澳門實爲夷商聚集之所,且其間華夷雜處,漢奸勾串尤多,若不從澳門淸源,則內外線索潛通,仍恐漸成弊藪。是以於四月間檄委署佛山同知劉開域、署澳門同知蔣立昂、香山縣知縣三福、署香山縣縣丞彭邦畮,仿照編查保甲之法,將通澳華民,一體按戶編查,毋許遺漏,並督同該夷目搜查夷樓,有無屯貯鴉片。旋據該員等查明戶口,造冊呈送,計華民一千七百七十二戶,男女七千零三十三丁口;西洋夷人七百二十戶,男女五千六百一十二丁口,英吉利國僦居夷人五十七戶。並查明虎門收煙之時,有英夷因義士,將躉船煙土,偸運八箱入澳,被西洋夷目查拿,將原土押交英國副領事參遜一體呈繳。又據稟:該夷目自行拿獲夷人亞思時零煙,在馬頭焚燒,將亞思時收監,按照夷法問罪,出具此外並無存貯煙土甘結,稟請親臨查辦前來。
  臣等因驅逐英國住澳奸夷,由省移住香山,遂於7月25日,自香山起程,26日淸晨,統領將備,管帶弁兵,整隊出關。該夷目做遮馬地沙,率領夷兵一百名,迎於關下,兵總四人,戎服佩刀,夷兵肩鳥槍,排列道左,隊內蕃樂齊作,俟臣等輿衛行過,兵總導領夷兵蕃兵,隨行至新廟,夷目做遮馬地沙具手版稟謁,命之進見,該夷免冠曲身,意甚恭謹。臣等宣佈恩威,申明禁令,諭以安分守法,不許屯貯禁物,不許徇庇奸夷,上負大皇帝撫綏懷柔至意。該夷點頭領會。據向通事聲稱:“夷人仰沐天朝豢養二百餘年,長保子孫,共安樂利,中心感激,出於至誠,何敢自外生成,有幹法紀。現在隨同官憲驅逐賣煙奸夷,亦屬分內當爲之事”等語。以手拄額者三,敬謹退出。臣等當即賞以絹扇茶糖,並頒賞夷兵牛豕面腊數十事,番銀四百圓,再辭乃受。臣等即入三巴門,經三巴寺、關前街、娘媽閣至南灣,督率隨員抽查夷樓民屋,均與冊造相符。其賃給英夷房間,自各夷離澳後,現俱關閉。復加訪察,自春間查辦以後,該西洋夷樓實無存貯煙土情事。隨由南灣仍回前山,所有經過三巴、娘媽閣、南灣各炮台,俱發一十九炮。詢之澳人,稱系該國大禮,以示尊敬,不輕舉行。兵總率領夷兵送至關閘,始行撤退。臣等沿途察看,不但華民扶老攜幼,夾道歡呼,即夷人亦皆叠背摩肩,奔趨恐後,恬熙景象,幬載同深。此臣等巡視澳門之實在情形也。
  臣等伏思夷人心性,反復靡常,挾詐懷私,事所時有。如果始終馴伏,固當撫之以恩。若使微露矜張,即當繩之以法。此次因查辦鴉片,執法綦嚴,澳夷震懾天威,是以倍形遜順。惟該處華夷叢雜,最易因緣爲奸,應請於每年秋間,查照現在編查之法,檄飭澳門同知,督同香山駐澳縣丞,編查一次,造冊通詳,再由督撫兩司分年輪替,前往抽查。如有澳夷屯販禁煙,及庇匿別國賣煙奸夷等弊,即行隨時懲辦,以淸弊藪而靖夷情,似於邊徼防維,不無裨益。
  是否有當,謹合詞恭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道光十九年八月十一日在〔廣東〕虎門由驛具奏。九月二十八日奉到硃批:“另有旨。”欽此。同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
  “欽差大臣兩江總督林、兩廣總督鄧,道光十九年九月初五日奉上諭:‘據林□□等奏巡閱澳門,抽查華夷戶口情形一摺。澳門爲夷商聚集之所,夷樓屯貯煙土,久成弊藪。乘此查辦之時,必當於該處先淸其源,方爲盡善。該大臣等旣委該地方官查明華夷戶口,復由香山統領將備,整隊出關,宣佈恩威,申明禁令,並查西洋夷樓現無存貯煙土,辦理甚屬妥協。惟該處華夷叢雜,保甲之法,難以施之夷人。且由同知、縣丞每歲編查,恐有名無實,易滋流弊。至督撫兩司分年輪往抽查之處,亦涉煩瑣。其應如何立定章程,以淸弊竇而垂久遠,著該大臣等另行妥議具奏。將此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道光十九年八月十一日(1839年9月18日)。
  《林則徐使粵兩廣奏稿》,第128-132頁。



會奏請將高廉道暫駐澳門查辦夷務片
〔請將高廉道暫駐澳門片〕



  再,臣等伏讀上諭:“林□□已放兩江總督,現雖專辦此事,豈能常川在粵。即鄧廷楨統轄兩省,公務繁多,亦不能顧此失被,仍當通盤籌畫,辦理結實,俾日後淨絕根株,方稱一勞永逸”等因。欽此。仰見聖主明示機宜,曲體臣工之至意。現已遵旨斷絕英夷交易,由虎門起程回省,籌辦善後事宜。
  竊念徒法不能自行,而量材或堪器使,自當擇其扼要,俾有治人。查各國夷商來粵貿易,貨船俱進黃埔,而坐莊商夥,多僦居澳門,探行市、淸帳目固在此,而操其贏、通詭秘亦在此,是澳門實爲總匯之區。狡窟旣多,漢奸因之麇集,敎猱升木,靡所不爲。至西洋夷人雖稱恭順,而不耕不織,專恃懋遷,岡利之謀,變幻百出,現經停止英夷交易,更難保其不私相串囑,代運代銷。弊竇一開,漏卮依舊,不可不大爲之防。
  溯查雍正八年設香山縣丞一員,駐劄澳內之望廈村。乾隆八年又設澳門同知一員,駐劄距澳十五里之前山寨,專司夷務,布置本極周詳。惟近日夷人變詐多端。澳務愈形吃重,當此認眞厘剔之際,控馭尤貴得人,必須官職較大之員,方足以窮弊源而制驕縱。查有新授高廉道易中孚,儉約自持,能耐勞苦,辦事勇敢,頗著威名,現已交卸潮州府篆,即赴高廉新任。臣等公同商酌,擬即委令該道,暫行駐劄澳門,督同澳門同知等查辦夷務。舉凡稽察澳夷額船,斷絕英夷冒混,緝拿漢奸接濟,一切責成該員董率辦理。其高廉道本任政事較簡,盡可包封在澳核辦。惟高、廉兩郡秋審,向由該道提勘,屆期前往,不過月餘即可竣事。至澳內棲止之處,舊有粵海關監督行署一所,系屬空間,可借與該道駐劄,以資辦公。惟澳門華夷雜處,布惠尤貴宣威,小事修刑,大事修戎,實爲事所時有,旣經畀以事權,即當予以兵衛。查前山寨設有內河水師都司一員,帶兵三百六十三名,向歸香山協管轄,應請由該道節制,遇有緩急,聽其調遺。高廉道本兼兵備,體制亦屬相符。俟整頓一二年後,如果諸夷就范,鴉片肅淸,再將該道撤回高廉,以重職守。
  臣等愚昧之見,是否有當,謹會同撫臣怡良附片奏祈聖鑒。謹奏。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附奏。十二月二十一日奉到硃批:“另有旨。”欽此。〔同日奉到〕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二日內閣奉上諭:
  “林□□等奏請將道員暫行移駐澳門查辦等語。廣東澳門地方,爲各國夷商貿易總匯之區,現在淸厘積弊,控馭尤貴得人,該處雖設有同知縣丞各一員,惟官職較小,尙不足以窮弊源而制驕從。著照所請,即飭令高廉道易中孚,暫行劄駐澳門,督同該同知等查辦夷務。所有前山寨內河水師都司一員,帶兵三百六十三名,著即歸該道節制,遇有緩急,聽其調遺。俟一二年後夷務肅淸,再將該道撤回任所,以重職守。余著照所議辦理,該部知道。”欽此。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1839年12月14日)。
  《林則徐使粵兩廣奏稿》,第179-182頁。



覆奏澳門煙犯譚升等審擬摺
〔覆奏弓役興販鴉片並巡役獲土賣放審擬摺〕
〔審擬革役興販鴉片摺〕



  奏爲審明定擬,恭摺奏祈聖鑒事:
  竊臣奉命來粵查辦海口事件,仰蒙發下太仆寺少卿楊殿邦,給事中黃樂之,御史袁玉麟、周春祺條奏廣東鴉片等事原摺四件,飭帶到粵分別查辦。臣謹將各摺悉心查閱,如所陳驅逐躉船奸夷,訪緝通夷漢奸,嚴究包庇兵弁,皆系應辦之事。當經會同督撫臣次第辦理,隨時奏蒙聖鑒在案。惟袁玉麟摺內指稱:“澳門縣丞衙門弓役譚升即譚第發,本姓林,冒名樊昌,設立琪華館,爲奸匪囤販鴉片之地。又勾串媽閣稅口書吏謝安即何眞,兵丁盧意即郭平,及土棍馬老六等,各設長龍、三扒、快蟹等船,以辦案緝私催輸爲名,盤運煙土歸澳,得受寏口月規三五元至十元八元不等,又鴉片一箱,在媽閣報稅十餘元,私饋大關委員銀二元,附近各衙門使費,每月約三四千元。每年煙土到澳,悉經譚升等分派寏口,所賣銀錢,夷人得六,土人得四。有一種華艇送給規銀,大者百元,小者三四十元。賭館娼寮,及河下蛋戶,名爲咸水妹,皆有規銀,名曰收花票”等語。臣行抵粵省,正在訪查間,據臬司喬用遷開報,現審煙案人犯冊內,已有譚升、謝安兩名,當即調案查核。
  譚升系在澳門充當眼線,於十八年十二月間,經督撫臣訪聞該犯從前曾賣鴉片,飭拿解省。謝安系在娘媽閣充當巡役,十九年正月初間,經粵海關監督臣豫坤訪有私弊,革役發司究辦,均未定案。臣當即摘錄原摺所叙該犯等款跡,作爲訪聞,交臬司喬用遷確切審辦,並勒拿盧意即郭平及馬老六一並解究去後。節據喬用遷將查訊情節,錄供稟送,經臣反覆推究,務期核實。且查原摺,以譚升先充澳門縣丞衙門弓役,卯名樊昌。道光六年有陳朝堂控樊昌勒詐陳亞五銀兩,將陳亞五私行押斃一案;又道光十年曾大經控樊昌包私勒賭一案;又勒詐鄭玉糊被控一案;樊昌遂捏報病故,更名譚升充役等情。臣思譚升如果即系樊昌捏故更名,則從前控案數起,均應重行澈究。惟譚升與樊昌是一是二,非提原告當面質對,不足征信。除道光六年之原告陳朝堂已故外,當將十年之原告生員曾大經查提到案,與譚升質認。據曾大經供稱已故之樊昌,另是一人,並非現在對簿之譚升,取具親筆供結存卷。是原摺所叙樊昌已結控案,核與譚升無干。惟所指鄭玉糊控案,查道光十六年有香山人鄭玉胡等,與陳寶開互控駕船工資一案,牽控譚升藉端勒索。經委員會同前署澳門同知馬士龍,訊明譚升尙無索詐。惟以應給陳寶開回船銀兩之言,隨口答覆,鄭玉胡疑爲偏護,將譚升酌擬扙革完案。又據該司喬用遷轉據署澳門同知蔣立昂等查覆澳門地方,先有楊貽標所開琪華字號錢舖一所,後因楊貽標改開賭館,於道光八年被獲擬徒,將舖封閉,此外別無琪華館名目。並據開出譚升充當澳門線目,陸續指獲煙匪郭亞平等犯二十六名,核對案據,雖屬相符,而其充線之前,革役之後,曾經賣過鴉片,訪查屬實。謝安即何眞,在娘媽閣稅口充當巡役,亦實有得規私縱情事。兹因逸犯盧意、馬老六弋獲無期,據臬司喬用遷先將現犯按擬解勘前來。
  臣即親提硏鞫,緣譚升即譚第發,並非姓林,原籍新安縣,寄居澳門。道光十四年充當香山縣丞衙門弓役,十六年革役之後,仍在澳門閑住。十七年四月間,該犯路遇素識未獲之新安縣人章亞華閑談,該犯因章亞華曉習夷語,起意商同合顆興販鴉片煙獲利,章亞華應允。各出本銀一百圓,交章亞華赴夷樓收買煙土。自十七年四月起,至十月止,共買過煙土十餘次,每次十個八個不等,每個價銀十二三圓,陸續賣與不識姓名過往客船,每個得銀十四五圓,均分花用。旋聞查拿嚴緊,該犯畏懼中止,與章亞華分夥各散,未經敗露。嗣縣丞衙門奉文飭拿煙案人犯,承票各役,因該犯輯捕熟悉,僱作眼線。隨據先後拿獲煙犯郭亞平等二十六名,解縣審辦。十八年十二月間,督臣鄧廷楨、撫臣怡良訪聞該犯曾賣鴉片,會札委弁馳赴澳門查輯,經署縣丞彭邦畮拿獲解省,發司飭委廣州府審究。又謝安即何眞,本名何眞元,出繼母舅謝映芝爲嗣,遂以謝安之名充當粵海關差役。道光十七年十一月派赴澳門娘媽閣稅口,該處向無書吏,只有差役巡查。十八年四月間,該犯帶同巡船水手盧意即郭平,查出赴關報驗之香山鄭亞二生果船內有白煙土四包,欲行解究。鄭亞二密向央求,送給洋銀三圓釋放。五月初五日,又同盧意查出李亞養豬船內有煙土三個,得銀二圓。五月初十日查出莫亞興菜船內有煙土六個,得銀四圓,均經放行。此外陸續查出不識姓名客船煙土四五次,煙土多少不等,每次約得銀二三圓至八圓不等,隨時賣放,計共得銀二十餘兩。該犯分六成,盧意分四成花用。盧意旋因患病辭退,另僱水手著充。至十二月內經粵海關監督臣豫坤察有情弊,勒令換班,十九年正月初八日回省。豫坤面加究詰,該犯言語支吾,未據供吐,隨即斥革,送交臬司轉發廣州府審辦。以上情節,均據該犯等供認不諱。惟譚升與謝安僅稱彼此相識,不認勾串情事。其未獲之盧意即郭平、馬老六二犯,譚升堅稱素不認識。即謝安亦祇供在澳門大馬頭曾與馬老六識面,並未與之同夥,亦未聞馬老六當過長隨。盧意即郭平,實止充當水手,並未當兵。詰以開設琪華館及長龍、三扒、快蟹等船,盤運煙土,得受
口華艇賭館娼寮花票各項規銀,包報媽閣煙稅,並給文武衙門使
費,委員規禮等弊,該犯等堅供並無其事。
  當又嚴加推究,據譚升供稱:伊與章亞華迭次販煙,均系零買零賣,得利即售,不使耽擱本錢,無須館屋囤宿。若置有各項載煙船隻,自不能不靠岸灣泊,何無一人看見。且伊革役已久,誰肯給予規銀,更無將各項稅銀使費交伊包攬之理。况得規之罪,比販煙爲輕,伊旣承認興販鴉片,何必轉賴輕罪,實無受規收稅辦費買贓等弊。又詰據謝安供稱:稅銀係國課正項,征收若干,逐日具報,無論如何膽大之人,斷不敢將鴉片公然報稅,伊因充役巡查,乘間賣放,正恐關口委員與附近文武衙門查知,那敢明目張膽,饋送使費;水手盧意患病辭退之後,實不知其蹤跡;馬老六僅一認識,並非同夥,如果一同作弊,伊已自行認罪,何肯代人隱瞞各等語。其譚升興販次數,同夥姓名,及謝安賄縱銀數,均經再三究詰,加以刑訊,矢口不移。並提訊關口委員旗營防御徐懷懋,據供奉派在關照料,月領薪水,足敷食用,何敢喪心昧良,營私干咎,並具親供呈送。核與查訪相符,似無遁飾。查舊例載:“興販鴉片煙,照收買違禁貨物例,枷號一個月,發近邊充軍。兵役藉端需索,計贓照枉法律治罪”等語。此案已革弓役譚升,起意興販鴉片,雖久經歇業,未便稍爲寬貸。已革巡役謝安,在關查出鴉片,得銀縱放,即與興販無異。該犯等事犯到官,雖在未奉新例以前,惟現當查辦鴉片吃緊之時,若僅照本例擬軍,尙覺輕縱。譚升、謝安,均應於“興販鴉片煙發近邊充軍”例上,從重發遣新疆,給兵丁爲奴。譚升雖供親老丁單,情節較重,應不准其留養。得受銀兩,照追入官,琪華賭館,早經查封。關口委員徐懷懋,訊無得受饋送,應與業經病故之澳門縣丞弓役樊昌,及開賭辦結之楊貽標,俱毋庸議。
  澳門爲華夷雜處之區,現雖查無盧口及長龍、三扒、快蟹等艇運送鴉片,其分贓買贓受規收稅商辦使費各款,雖亦查無確據,仍不可不杜漸防微。臣現會同督撫臣移咨粵海關監督,並責成澳門同知,督同香山縣及澳門縣丞,隨時嚴密訪查,如有前項弊端,立即認眞拘拿,據實懲辦。其有娼寮賭館,及窩藏匪類之華艇,並即分別封拆拿究,以靖地方。馬老六雖非同夥,然曾在澳門溷跡居住,於鴉片必有所犯,應與逸犯盧意即郭平等,一並嚴緝務獲,另行究辦。此次犯由該管官拿解,應請免其參處。
  除錄供咨部外,所有審明定擬緣由,謹繕摺具奏,伏乞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謹奏。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四日[在廣東省]由驛具奏。道光二十年正月十七日奉到硃批:“該部議奏。”欽此。道光二十年四月二十日准刑部[咨]覆:應如所奏。完結。
  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四日(1840年1月8日)。
  《林則徐使粵兩廣奏稿》,第210-216頁。



密陳駕馭澳夷情形片
〔密陳駕馭澳夷情形片(附夷信)〕



  再,澳門寄居西洋夷人,歷三百年之久,貨物自行收稅,蓋屋轉賃他夷,英吉利人早已垂涎其地。自嘉慶十三年間,英夷突佔澳門炮台,旋經天朝官兵驅逐,從此西夷始有戒心。而澳中夷衆,良莠不齊,難保不被英夷勾通煽誘,必使該夷官明於大義,上感天朝恩澤,下顧夷衆身家,始可固藩篱而資捍衛。
  上年英夷義律於繳淸鴉片以後,即有在澳門裝貨之請,經臣林□□等嚴切批駁,不許開端,伊之詭計不行,因而多方違抗。七月間將澳內五十七家英衆全行驅逐出澳,散住各船。而該夷每以三板駛近澳門,潛行窺探,是其處心積慮未嘗一日忘也。嗣旣不准通商,尤恐其艇而走險,故於澳門水陸加倍嚴防,旣經前督臣鄧廷楨奏請將新升南澳鎭總兵惠昌耀,暫留香山協之任,復與臣等奏請將高廉道易中孚駐澳彈壓,均蒙聖慈俞允。其水陸官兵,陸續調派分布澳內澳外要隘者,各數百名,計已足資策應。惟澳地三面皆臨外海,英夷貨船自經逐出之後,仍恃有士密、華倫兩兵船爲之護符,不免乘間游奕。本年正月初間,義律與夷人數名乘坐該夷兵船,至九洲停泊,義律等潛放三板,私行入澳。臣等接稟,即飭嚴拿。旋據該道易中孚等,以西洋夷目稟稱:澳內華夷雜處,若兵役圍拿,恐致擾動,懇請稍緩,自必驅逐等語。臣等諭令限以日期,驅逐淨盡,若過期尙有英夷在澳,則西洋貿易亦即暫停。蓋馭夷不外操縱二端,而操縱祇在貿易一事。夷性靡常,不得不以此爲把握。自責令西夷驅逐英夷之後,義律已即出澳,而尙有英夷堅厘、臣擔二名逾期未去。臣等當將西夷貿易示諭暫停,一俟英夷全逐出澳,仍即照常通市。緣西洋夷人在澳內者,有天朝聲威可恃,而其出洋之船,一至夷界,則畏英夷之強,顧後瞻前,情所難免。臣等責其容留英夷,停其澳中貿易,則西夷有詞可謝〔藉〕,而英夷遂無地可容。迨其逐去而貿易復開,仍無損西夷生計。但系駕馭權宜之術,不敢明宣,惟有據實密陳,仰乞聖明垂鑒。
  至現准軍機大臣字寄:“欽奉諭旨:‘據曾望顏奏請封關禁海,又另片奏澳夷互市定以限制,著悉心妥議具奏’等因。欽此。”容臣等與水陸兩提臣曁粵海關監督,備細熟商,總期計出萬全,始敢籌核定議,另行會摺覆奏。
  再,現値防夷吃緊之際,必須時常探訪夷情,知其虛實,始可以定控制之方。兹臣等訪獲英夷與西洋往來書信六封,密令諳曉夷字之人譯出漢文,另錄淸摺,恭呈御覽。謹奏。
  道光二十年二月初四日附奏。四月十二日奉到硃批:“從長計議,務出萬全。”欽此。



〔鈔錄夷信〕



  謹將訪獲英夷義律、士密與澳門西洋兵頭,近日往來密信六封,譯出漢文,鈔錄淸摺恭呈御覽。



英吉利領事義律寄澳門西洋兵頭信


  義律寄信與西洋兵頭敦阿特厘阿加西可打西爾威拉賓多:現在英吉利在中國貿易首領事,爲欽差及省中官府所行強霸之事,我今以英吉利國家之名,懇請求准將英人存下貨物運至澳門,囤貯棧房,依澳門章程納稅。今我所求之事,並非立意欲破中國人所定之章程,將英國貨物在澳門出賣與中國人,不過立意欲將英國之貨物放於平安之地步,使各空船可以開身。我今不必多言,惟望爾貴人施仁厚之德與英吉利之人,我甚感激不淺。至我時常思想欲將澳門變爲長久大利益之處,我等思想之事時候已至,欲將貨物交澳門代理發賣,其權系在爾貴人手上。以我想來,此事亦並未破中國人所立之章程,今我求爾貴人熟思此事。
  一千八百四十年正月初一日,在澳門洋面窩拉疑兵船上。首領事義律印此。(外夷本年正月初一日,乃是內地上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理合聲明。)



西洋兵頭回信


  西洋兵頭回覆管理英吉利在中國貿易首領事貴人義律之前明鑒:澳門兵頭等接得正月初一付來之信,欲將英吉利船上之貨物搬到澳門,不過卻將各貨放於平安地步,使各空船可以回國。觀此信中之事,我見得自己不能有如此大權回答此件大緊要之事,兼以須依管理澳門地方之法律,我亦無如此大權可能定奪此事。故我即將首領事之信知會此處之西拿底,大家商議。我等心中雖欲應承,惟因中國官府禁止我等不准與首領事有來往,我等雖欲將就首領事,惟因例禁,不能如我等所愿,故不得已推辭首領事所請。現在我等並不爲所失不能在澳做中國與外國貿易之利益而忧愁,乃爲不能遵首領事請帶貨物到澳囤積之事而忧愁。現在我亦不必多寫書信,解明因何不依首領事所請帶貨到澳門囤貯之事。蓋首領事曾在澳門居住數年,諒已知道在澳西洋人與中國官府之交情。尙望忠厚之英吉利國王保護澳門,以免我等受從來所未受過之難艱危險。今我等已定奪,不能如首領事所請。故特寫此回信與首領事,求首領事明鑒體察。
  一千八百四十年正正月十六日,在澳門。敦阿特厘阿加西可打西爾威拉賓多印此。(外夷本年一月十六日,乃是內地上年十二月十二日,理合聲明。)



英吉利夷官士密致西洋兵頭信


  窩拉疑兵船船主士密寄信與西洋兵頭敦阿特厘阿加西可打西爾威拉賓多:我現在實不隱瞞爾貴人,因爲中國官府出如此嚴重之告示,粘在澳門牆上,其中言語,英吉利駐澳之人讀之盡皆驚惶。爾貴人亦知道保護英吉利人之性命乃系我之專責。目下之事乃關乎我之重任,欲遣一隻兵船進澳至澳門港口,不獨爲保護在澳居住之英吉利人,亦可以守着澳門,以爲有事時退步之計。而兵船進澳門,並無打仗之意,我甚愿意爾貴人不必理我等與中國之事,如此我亦十分恭敬爾貴人。
  一千八百四十年二月初四日,在澳門洋面窩拉疑兵船上。士密印此。(外夷人二月初四日,乃是內地正月初二日,理合聲明。)



西洋兵澳回信


  接爾貴人來信,云要遣兵船一隻進澳門港口之事,似是與我等國中對敵。蓋兵船進口乃歷來禁止之事,即爾貴人之國家亦未必令爾攻敵我等之道理。當水師官特魯里時,亦並未有帶兵船進澳門港口之事。今爾貴人之非,我特講明,如果欲遣兵船到澳門港口,乃是不公義之事。現在爾貴人所行之事,與爾貴人去年所見甚是不同,爾貴人若如此言行相違,我必將爾貴人之事聲明與英國及我等國家知道矣。伏望上天保護於爾貴人。
  一千八百四十年二月初四日,在澳門。敦阿特厘阿加西可打西爾威拉賓多印記。



士密又寄西洋兵頭信


  我今對爾說知:爾於本日付來之信,我已經收到。今夏有信與你貴人,現在英吉利人要在西洋旗下居住,爾肯保護否?抑或爾竟任英吉利各人,如前六個月被人苦磨,不肯保護耶?如果實是不能保護英吉利人,須要英吉利人離去澳門,爾貴人據實說明,我亦立將兵船撤去離此處澳門港口,並即將爾所說之話知會我本國之人。
  一千八百四十年二月初四日,在窩拉疑兵船上。士密印此。



西洋兵頭回信


  本日內附來問我之信,緣我乃係我等國王命來代理此處事情之人,我今明回答與爾,此處地方與我等國王所管之別處地方不同,管別處地方可以給別國人居住,若此處給別國人居住,此處地方之居民即不得安靜,及受驚嚇之事,斷斷不能。難道現在英吉利人到船居住,豈能有各樣擾害乎?豈必須到此處居住以爲保護乎?前時英吉利人在澳門居住,我亦曾一體保護,此乃實在事情,人所共知,管理在中國之英吉利貿易首領事曾贊揚於我,即爾自己亦曾贊揚於我。惟現在此處之事情已比從前不同,中國人一封禁伙食,所有各樣貿易事務皆已敗壞矣。爾亦知道我等國家與中國相交之章程律例,除卻破壞船隻到來修理之外,從未有何等船隻進至澳門港口。我今以我等國家之名,請爾出令分付海阿新兵船離去此處港口,俾我可盡心保護我國家之人民在此地方得以平安。英吉利人不要想我留他們在此處居住,我亦必守與中國人所定之章程,定不肯違背之。祇是中國與英國兩邊之事,我皆不理,如在爾之第一封信內所說一樣。在爾不過係爲爾自己所受之重任,故行如此冒失之事,以違犯我等之法律,在此等行爲,豈能謂之好道理?此封信乃我在議事亭與西拿底等會議時所寫。在爾祇是指出英吉利人不在澳門居住之難處,並不思及西洋五千人爲英吉利人朋友之情,亦受重累。自首領事回到此處之後,所有之貿易皆要停止,所有之稅餉爲西洋兵丁之費,以爲保英吉利人平日之平安,爾亦當思念及之。爾若不念我對爾說之事,我即將近來九個月內所有之事宣佈與通天下知通,求各國依公義判斷。我又對爾說知,爾所行之事不獨犯我國法律,乃亦有犯於英吉利國家之法律。伏望上天保祐於爾。
  一千八百四十年二月初四日,在議事亭內。敦阿特厘阿加西可打西爾威拉賓多印此。
  道光二十年二月初四日(1840年3月7日)。
  《林則徐使粵兩廣奏稿》,第276-285頁。



來往澳門



  在第一批外國商人來到廣州的許多年以後,在他的船隻出發之後,是不准在該處居留的,必須隨船離去。這對於那些大公司如英國東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來說,便逐漸覺得很不方便。因此,這些人便退往澳門,在那裡有當時特別爲他們建造的臨時居住的處所(該處的舊荷蘭商館,建立已達一百多年,在1875年被颱風摧毀)。在每年東北季候風結束時,商館人員便從廣州遷往澳門,與此同時,商業的“淡季”也開始了。市場上的茶葉已經運完,在黃埔很少或沒有船隻。澳門氣候宜人,海風淸新,風景優美;從整體來說,或許它提供了在東方世界已有250年的一個西方殖民地的唯一標本——它建有炮台、城牆、敎堂、女修道院、參議會,以及寬敞堅固的私人住宅。
  東望澳門灣,看起來酷似那不勒斯。一幢幢美麗房屋,邊沿有一片寬闊的海濱草地保護着,草地又由一道築有矮牆的防波堤環繞着,風景非常美麗,港外的東北面是大嶼島和伶仃島,北方橫列着“九洲島”,西南是一個名叫潭仔的碇泊所,位於大橫琴島之東和雞頸島之西的中間。這個碇泊所離澳門約3海里(離上述兩島也是3海里),它是在葡萄牙的統治權之下。澳門西邊是一個內港,將澳門和拱北島分開。葡萄牙人早期曾在該島上建有帶花園的別墅,但終於因無力保護自己不受中國海盜的搶掠而放棄了,到1825年,祇剩下一些遺跡。
  每年離開廣州商館,都簡直是一件大事。有15到20隻駁船停泊在公司碼頭。在這些船中,有的被改成睡艙,因爲這些船的甲板高,又有寬闊的船艙,將地板拆除,便可騰出寬敞的空間。船的兩邊有大窗,有窗簾和活動遮板,以蔽風雨。另外的駁艇載有乳牛和養牛人,以備旅途食用,此外還載有重要的帳簿和文件。商館的人員很少會少於20到25人,和他們的私人僕役,分乘其他各船;還有買辦人員、廚子、苦力等,包括駁艇的水手,總人數不下250到300人。當通事帶來了政府的准許狀後,艇隊就在打鑼聲中啓碇,放鞭炮並燒小紅方塊的紙錢,獻祭江河諸神,駁艇經常經由被稱爲“澳門航道”的水道,這是珠江的一條寬闊的支流,離商館西面約半海里,流向正南;駁艇魚貫駛經商館時,浩浩蕩蕩,很是壯觀。到澳門的距離,如果把河道的彎彎曲曲也算進去約120英里,一般要走3至4天。從澳門返回廣州也是當地生活的一件大事。如1831年10月公司離開澳門時,我有幸接受當時商館的主任馬治平的邀請一同前往。分配一隻駁艇給小馬禮遜和我使用。下面是當時我寫給一位在美國的親戚的關於此次前往省城的旅途詳細情况的信:
  “1831年10月4日,於澳門往廣州的‘金帆船號’划艇上。
  “商館原來打算於1日啓碇,但卻推遲到2日。當時分別通知全部人員,要求他們在第二天早上10時半分別登上各人艇上,各艇按時出發。我和同艇旅伴上了我們的駁艇,它與另外13隻駁艇碇泊在內港,它們組成了這支艇隊。特選委員會主席德庇時先生的艇上發出信號,並將主帆升起,幾分鐘後,我們陸續通過內港出發。我們算了一下,連請來的客人在內,一共有38名外國人。有3隻駁艇(按照外國的度量將及120噸)滿載商館的苦力、乳牛和供應品。另外每隻艇上載有可供3天的供應品。我們的艇旣寬敞又舒適。我們有一個用板隔開的船艙,有14英尺長,10英長寬,7英尺高。前面另外一個艙房給我們的僕人、廚子及作儲藏室用。兩旁的長櫈作床用,還有桌子、盥洗用具,一切都很完備,整齊淸潔。我們早晚用餐,一如岸上的方式,按照安排,有些艇上爲4位先生,有的爲5位。這些艇一年租給商館兩次,每隻艇單程收入爲100西班牙銀元。供應品和傢俱——事實上,全部必需品——亦由公司供應。我們不是全體人員一起返回,有的暫時仍留在澳門;回廣州的人當中有加律治醫生和維切爾神父,以及其他重要人物,管事坎寧!公司的買辦也隨船同行,他掌管有三四隻快艇以傳遞信息、訪友,或者分送新鮮牛奶。因此,你可以明白,一切都稱心如意。每隻艇約有水手15人,他們駕船嫻熟,令人讚嘆。這些中國船民在世界上可能是無以倫比的。他們不僅聰明活躍,而且性格善良,樂於助人,似乎急於讓船隻盡快地前進。
  “剛才我已向你簡單地介紹了我們艇上居住艙室的情况,現在我將繼續向你描述從內港出發後航程的情况。當我們通過內港時,鞭炮齊鳴,鑼聲迭起,以此‘請神’保佑我們一路平安。過了不久就吃午飯,這是頭等豐富的午餐。開始是蟹肉湯,滿滿一大盤點心,霍奇森的淡色啤酒,極好的玫瑰酒和雪梨酒,加上番荔枝、香蕉及其他水果。我們11時上床睡覺,但睡不着,因爲進入了‘磨刀門’之後,遇上強烈的頂頭風,以致我很早就起床來到甲板。艇隊艱難地前進,不斷地轉帆搶風。我們發現自己的艇是在艇隊的中間,那些在上風的艇離我們約3海里遠,在下風的也隔同樣的距離。8時我們經過磨刀炮台,有名的海盜阿保仔曾經以此爲根據地,向四面八方進行劫掠。附近碇泊有兩艘‘天朝皇帝陛下’的水師帆船。當天的鮮奶已送到船上。在8時吃早餐很不方便,因爲艇身顚簸傾斜。我們馳入香山河,但在11時半,我們被迫在離城5海里處下碇,因爲暴風驟起,暴雨傾盆,5日早晨,陰天有雨,風勢有所減弱,潮水順流,我們起碇,8時半駛過香山。我們打算下碇迎接該城官員的照例拜會,但他不願意在這樣的天氣外出,幸好,昨夜買辦已乘快艇前往,獲准在公司的准許狀上蓋上他的官印,准我們前行,不用停留。但由於這一陣子的忙亂和買辦不在艇上,致使我們的飯後茶沒有牛奶!6日早晨,買辦又在艇旁出現了,他向我們表示‘情况良好’,預示要再用羊肉給我們作正餐,想到我們離開澳門以來所‘經受’的,它將會很受歡迎。
  “河兩岸的景色非常秀麗,我們盡情欣賞。河堤上種滿橙、檸檬、桃和荔枝樹。在一個小山頂上有一座7層寶塔。如果你向一個中國人詢問建塔的目的和用途,他答稱這是‘菩薩的事’,而你則仍然不淸楚。事實上,中國人相信這些建築物會給當地帶來繁榮並能驅走邪惡。河面上擠滿了往來兩岸的小艇,艇上滿載着各種各樣的土產和乘客。他們睜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們。再往前進,我們經過另一個炮台,它的名字很古怪,叫做‘老鴨’,河對岸的另一個則叫做‘大良’。下午,淸風勁吹,我們行駛加快了,又經過另一個炮台,叫做‘大門口’。我們不得不吃飯,吃了一隻極好的燒閹雞,其他的則照常。我們正好在紫泥靠岸,去辦驗證手續。駛過西炮台不久,我們看見了省城的萬家燈火;晚上8時,我們高興地發現又回到了‘老廣州’。”
  荷蘭東印度公司也以同樣程序來往澳門。
  該公司的人員沒有英公司那樣多,通常由兩位先生主管全部業務,另外還有3個或4個“書記”。
  其他外國商人,在各種借口之下,整年留在廣州。其借口之一是他們的進口貨未賣出,因之他們運出的茶葉或其他貨物的貨款未付淸。這種借口,即使不被認爲是合理的,無論如何已產生使當局裝作不知道他們留下的效力。逐漸地使“舊例”條款成爲具文。
  已知道大公司來往於廣州和澳門之間的情况之後,就必然想知道個別“私人”來往所經過的手續(這些手續同樣適用於那些公司)。首先要請來一位通事,把申請前往澳門人員的姓名、國籍告知他,由他轉交行商。於是由3個或4個行商聯名向海關監督遞稟,便可得到批准。在這幾個行商中,必須有一個是外國申請人的“擔保”人。3天之後,通事又來到商館,通知說行李必須由海關監督衙門的官員檢查,待檢查完了,就將准許狀交給租艇的頭目。第4天,艇就可以起程。不要以爲“政府規章”是不能違背的。如1830年,因患病,我請浩官利用他的影響設法讓我立即起程,因而在24小時內,我的證件辦好,隨即起程。外國人往返澳門時所坐的艇,稱爲“內河快艇”(如果人數衆多,則用駁艇)。它們旣寬敞又舒適方便,船艙內可容客人站立,兩邊還有寬大的鋪位,上面鋪着乾淨的蓆子,人可以在上面睡覺。船窗裝有綠色的軟簾,船艙中央放有餐桌,上面懸掛着一盞燈。設備可供4人之用,在主艙之後有一個較小的艙,是給僕人和廚子住的;艇尾部則由舵手和兩三名操縱主帆的水手居住。船上的一個部份是廚房,主艙前面覆以平甲板,直到船頭;在這裡豎起一杆前桅,設有10到12枝槳。水手爲12或15人,他們總是機敏地努力操作,而且性情和善。沿河上下航行是特別愉快的,暫時擺脫了室內事務,賦予人一種新的感覺;而且,如果是乘西南季候風航行,沒有甚麼比在商館忙完後領受那種海上吹來的淸新微風更爽快的了。全程的租艇費用爲80元。而通常的賞錢是10元到15元多,根據個人在旅途上的痛快或沉悶的心情而定。
  官方的文件有4份,特殊情况下可能增加到5份,現在一起將其列下。
  第一份,由行商遞交的申請前往澳門的准許狀,文句如下:
  “呈請爲覈准前往澳門事,兹有夷商亨某,確系去年前來廣州貿易,現擬前往澳門一遊。不敢妄自行動,彼乞請商等轉請頒賜官方執照,以便沿途關卡查檢。此事確屬夷人請求,商等呈請核准其前往。
  “附註:夷商亨某攜有一槍一劍,作爲本人防身之用,另有隨身衣服及廚房用具等。
  (簽名) 浩官 茂官 潘啓官 潘海官
  道光十九年四月十五日。”

  第二份,海關監督覈覆:
  “准予所請,可前往澳門。此件須出示沿途各關卡,並於抵澳之後,將其繳交該處收稅人員。
  (海關監督之印)
  “附注:提交西炮台及紫泥稅館簽署。”

  第三份:
  “此件提交赴澳沿途查驗放行。欽命署理粵海關監督加二級豫。爲確保來往廣州與澳門間行程安全及暢通,自應發給該夷人等過關執照,以便提交沿途關卡,查驗放行。並將各處到達與離去時間詳爲注明,據此可通行無阻。如不借故遊蕩,何致發生紛擾?抵澳門之後,本件必須繳交該地稅館,送回本衙門注銷。彼等(手持執照者)須鄭重執行本諭。
  “附注:艇一隻,乘載夷人亨某一名。彼於四月十六日從省城起程。
  (印鑒及日期)
  驗照處:
  西炮台 十六日晚到,當晚離去。
  紫 泥 十七日日間到,當日離去。
  香 山 十八日午夜到,次日日間離去。
  澳 門 十八日晚到。
  (我按照到達及離開的時間塡寫。)”

  第四份:
  “豫(同上)。
  “欽命統管外洋貿易各事。現覈准商人亨某,乘張葉保艇,攜帶上等茶葉等物前往澳門發售,所帶已完稅各物登記如下:
  63斤茶葉,分爲5盒。
  4隻大銀匙。
  8隻小銀匙。
  45斤油,分兩罐。
  10斤圖畫。
  36斤蜜餞,1箱。
  27斤鹹魚,1袋。
  612斤木器,分8箱。
  30雙鞋,1箱。
  270斤鐵器,分3箱。
  18斤火腿,1袋。
  1張木桌。
  27斤白糖,1袋。
  3幅小油畫。
  該夷商亨某又帶有如下自用物品:
  542瓶洋酒。
  30把外國餐刀,及30把叉子。
  30個玻璃杯及玻璃瓶(細頸盛水瓶)。
  1箱毛衣服。
  2盒薙頭用具(薙刀)。
  250斤外國衣服。
  30斤香水。
  200斤鉛。
  710斤潛水鳥食物。
  1塊玻璃鏡。
  1盞大玻璃燈。
  20斤外國陶器。
  10斤銅器。
  30斤蠟燭。
  10塊洋香皀。
  1枝洋槍及1把洋刀。
  1頂帽及1個小望遠鏡。
  170斤白色洋紙。
  5幅玻璃鏡框的圖畫。
  40斤卷煙葉(方頭雪茄煙)。
  1床白色毛氈。”

  由於我前往澳門的時候,正好是收繳鴉片之後的一兩個月,因而特別嚴密,以防“欽差”點了名的9名外商人質逃跑。爲此而頒發如下的特別文件:

  第五份:
  “本准許狀,由管理鴉片事宜欽差大臣派遣駐防夷館一帶,審查來往廣州夷人之官員頒發。特派候補李具報廣州協。現悉張某艇上,有夷人亨某乘坐,於四月十六日赴澳,不得拖延。再者,艇上並無‘九犯’在內,沿途關卡應准予放行。
  第一九六號(廣州協簽名)
  “另注:‘此件應繳回注銷’。”

  商館的買辦總是利用這個機會把他們自己經營的一大批“雜貨”運往澳門,我們從未拒絕這種權利。在第四份文書內“攜帶上等茶葉前往澳門發售”以下的項目,那200斤鉛(266磅)是從哪裡來的,對我來說是個謎,而那270斤鐵器是鐵箱,270斤白洋紙一般辦公的帳簿和文具,從廣州搬走是由於一些待解決的事務和大量的商館存貨等等。詳細登記各樣東西是典型的中國人的做法。至於同樣的文件,現在已不再頒發,而且在上述情况下,也不再經過內河水道的奇異行程去澳門了。現在一般經由外洋水道,乘坐華麗的輪船從虎門前往。
  《廣州“番鬼”錄》,第59-68頁。



論撫綏澳門西洋夷人第十七



  “澳門西洋夷人,當善爲撫綏,使其爲我守西入之路也。粵東由零丁洋入虎門,是爲省河東路。由澳門入香山,是爲省河西路。西洋夷人聚族而居,彼不敢公然拒絕英夷,亦不肯暗助英夷。其不敢明拒英夷者,恐英夷之先寇澳門也。其不肯助英夷者,恐英夷得志後,蠶食及澳門也;又恐得罪中國,我兵先剿澳門也。然借西洋之力以拒英夷則不足,借西洋之力以守澳門則有餘。”嘗聞道光二十年,英夷欲假澳門之道以攻前山營。西洋夷人曰:我西洋子女玉帛,俱在澳門。爾英兵若由澳門攻前山,則前山之附近居民,必至逃散,澳門之糧食告絕,我西洋人將坐困而死矣。於是不果。蓋澳門之魚米蔬菜,皆取給於前山附近居民也。我若撫綏失其道,西洋夷人或生異心,不獨多一敵國,且粵東西路又失一險要也。
  《平海心籌》,卷下,第8頁。

二、提出改變澳門地位的要求





耆英奏與喳面定通商輸稅章程並換和約摺



  道光二十三年七月乙巳(初四日,1843年7月30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耆英奏:
  ……惟香港四面環海,舟楫處處可通,現已有內地民人,赴彼零星買賣,數年以後,漸集漸多,勢必至華夷雜處,與澳門無異。查澳門地方,自前明迄今三百餘年,各該夷先後居住,安分貿易,從未爲患,內地亦鮮偸漏稅餉情事。今香港情形幾與相似,若不明定章程,妥爲辦理,則走私漏稅,百弊叢生,轉恐與正稅有礙。容奴才與祁等悉心熟商,酌議辦理。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67卷,第2644-2646頁。



耆英等奏查辦美利堅等國通商大略情形摺



  道光二十三年閏七月庚子(三十日,1843年9月23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耆英、兩廣總督祁、廣東巡撫程矞采、粵海關監督文豐奏:
  竊照咪唎堅等國在臣祁衙門,呈請代求恩施,准與咭唎國一體前赴各省貿易。經臣祁、臣耆英及伊里布,先後奏奉諭旨:咪唎堅、囒哂等國,請照新定章程辦理,著俟定議後,要約明白,另行辦理等因。欽此。
  臣等伏查各國來粵貿易船隻,惟咭唎及其所屬之港腳爲最多,其次則咪唎堅,幾與相埒。此外止荷蘭國,每年有貨船自三四隻至十餘隻不等。尙有囒哂國、呂宋國、連國、瑞國、單鷹國、雙鷹國、甚波立國,來船或有或無,或多或少,大約每國一二隻,至多不過有五六隻。今咭唎通商章程業已議定,其上海等處馬頭,亦不敢獨擅其利,且定海等處皆有咪唎堅貨船,與英夷同幫共泊,急望開市,自應先與咪唎定議通商。惟前在臣祁衙門投遞文信之夷目咖
,已於三月中臣耆英未到之先,揚帆回國,僅有代理領事咯[名]
者,在粵管理貿易事宜,復在臣耆英前,稟請遵照新章貿易。臣等即因勢利導,宣佈皇仁,准照新章,在閩、廣、江、浙等五口輸稅貿易,以示懷柔。
  即據該夷稟陳感激之忱,惟稱進口貨物,內洋參、鉛斤二項,產自該國,向因稅則繁重,每多偸漏。現在浮費雖奉刪除,向新定稅則,上洋參每百斤完稅三十八兩,下洋參每百斤完稅三兩五錢,黑白鉛每百斤完稅四錢。覈計賣價,幾將十抽四五,各該商不獨無利可圖,且多折耗。請以百斤取五爲率,上洋參每百斤徵稅四兩,下洋參每百斤徵稅二兩七錢,鉛斤每百斤徵稅二錢。臣等因稅則業已議定具奏,該夷首先請改,若各國紛紛效尤,殊屬不成事體,當即駮飭去後。又據該夷稟稱:洋參一項,原來係屬不分上下,約計每百斤內有上下等各半,應與鉛斤一併暫遵新例覈實完稅,但現在該國船隻未齊,俟夷目前來,飭行定議等情。臣等誠恐其言不實不盡,即密派親信,前赴市間購買,上等洋參一斤,用銀一兩四錢,覈計每百斤値銀一百四十兩。又詳加確訪,洋參價値,隨來貨多少爲貴賤,賤時每斤不過値銀一兩內外,計夷所請尙非逞刁要挾。且查每年來貨,上等洋參不過四百餘擔,下等洋參不過千擔,鉛斤不過二百餘擔,即照請酌減稅則,每年止少收數千金。與其因稅重而偸漏走私,且將藉爲口實,莫若示寬大而覈實徵收,免其另生枝節。但現在囒哂等國尙未議定,未便遽開其端,容臣等通盤籌定,另行奏明請旨。
  至囒哂國每年來船數目雖屬無多,而從前爲西洋強盛之國,就現在通市各國而論,該國在粵通市最爲年久,向來不肯因人成事。先後夷目嗔噫,自稱領事,寓在澳門,遣其副目唦來省投遞單稟,議及往來儀禮,並輸稅章程,又稱此單未足爲據。臣等當即委員前赴澳門,向嗔噫切實查詢,又有夷目啦哋咚,以嗔噫冒充領事,唦在省無禮,已將唦斥革,兩次赴臣祁衙門具稟,求與臣見面。臣等因眞假難辨,現在密加訪查,一俟得實,即與見面定議,大約數日內亦可完結。其荷蘭等國船尙未到,來否不能豫必,即使陸續前來,各該國船少勢孤,素稱恭順,仰蒙皇上一視同仁,自不致有異議。此向在番禺縣黃埔停船起駮,前赴廣州貿易各國之約略情形也。
  又大西洋之意大里亞國,自明迄今,住居香山縣之澳門地方,額定商船二十五隻,准其前赴各國販貨來澳,自行發賣。其貨稅皆出於前往澳門買貨之華商,該國止完船鈔,與廣州貿易各國章程不同,本可毋庸另議。惟澳門向有在廣州貿易各國夷人,因廣州無容身之地,前赴該處向意大里亞賃屋居住。現在夷旣住香港,新定章程又准五口通市,各該夷散之四處,澳門之房租勢必減少,買賣亦不能如前,意大里亞生計頓蹙,情實向隅。現據懇求設法辦理,臣等詳加體察,必應量爲變通,亦已委員前赴澳門,與該夷目從長計議,似亦易於完結。此在澳門貿易之意大里亞國大略情形也。
  總之西洋各國,以通商爲性命,天朝制馭之術,全在一切持平,不事苛求,務存大體,則桀驁之氣不抑而自消,且可收少取即所以多取之效。臣等惟有不避嫌怨,刪浮費以蘇夷累,增稅餉以裕國用,庶期華夷輯睦,永久相安,以仰副聖主緩靖海疆之至意。
  硃批:勿顧目前,總要籌及大者遠者,議定後即行具奏。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68卷,第2714-2717頁。



耆英等奏澳門葡萄牙人通商章程業經議定摺



  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己酉(初十日,1843年12月1日)欽差大臣兩江總督耆英、兩廣總督祁、廣東巡撫程矞采、粵海關監督文豐奏:
  竊照香山之澳門地方,向爲諸番互市之地,前明嘉靖年間,佛郎機人在粵築台建城,聚居貿易。其城之北向一門,名曰三巴,直達香山縣內地,明人恐其侵軼,於萬曆二年在離澳五里蓮花〔莖〕地方,建立關閘一座,設官防守,爲通澳門戶。至萬曆九年,有大西洋之意大里亞國人利瑪竇來往澳門,迨後來者日衆,以澳門爲大西洋所住,歲輸地租銀五百兩,入《賦役全書》作爲定額。自關閘至三巴門一帶地方,民夷分莊居住,於雍正九年移駐縣丞一員巡查彈壓。至三巴門以內爲意大里亞所居之地,亦有民人轉賃夷屋,開鋪居住。從前入仕天朝之湯若望、南懷仁以及高守謙、畢學源等,皆意大里亞人。因其初至中土時,人但稱之爲大西洋,而意大里亞之名不著,此大西洋完納租銀在澳門居住之由來也。
  該夷以貿易爲生,雍正三年,前督臣孔毓珣奏定該國貿易船隻,以二十五號爲限,編立字號,准其前赴哥斯達、呂宋、呅呀,大、小西洋等國販貨來澳,止納船錢〔鈔〕,不納貨稅,俟有中華商販赴澳買賣,再由華商赴關報稅。其運赴澳門之內地貨物,亦由販運之華商報稅,每年約可徵收船錢〔鈔〕貨稅銀二三萬兩不等,彙入粵海關額徵數內造報。至該夷所完船錢〔鈔〕,係按船之新舊,計丈輸納,與在廣州貿易各國不同,數亦輕減。其在廣州貿易各國商人,於買賣事竣船隻開行之後,所有各國派來管理貿易之人,及有帳目未淸之商販,因例不准寓居廣州,亦赴澳門向大西洋賃屋而居。此大西洋向來在澳貿易完稅及各國商人留澳寓居之章程也。
  現在改定新章,五口通市,各國商人散之四處,澳門房租勢必漸少,買賣亦斷不能如前,據該夷目呈請酌量變通,業經臣等將大略情形,先行奏蒙聖鑒在案。兹臣等會同悉心籌議,察覈所請各條內,如求將地租銀五百兩懇恩豁免一節。查大西洋之求免地租,係爲英咭唎在香港並不繳租起見,但香港本係無糧海島,澳門係有糧之地,不能相提並論,應飭照舊輸將,未便請豁。又求將自關閘至三巴門一帶地方俱歸大西洋撥兵扼守一節。查關閘之設,系因地勢扼要,並非畫分界限,且設關在前,大西洋住澳在後,關閘以內,旣有民莊,又有縣丞衙署,未便聽其撥兵扼守,應飭仍照舊章,以三巴門牆垣爲界,不得逾越。至三巴門外原有砲台夷莊,歷年已久,亦仍其舊。又求各國商船聽其赴澳貿易一節。查各國商船,向係停泊黃埔,在廣州貿易,澳門爲粵海關兼管口岸,並非大關,旣無監督,亦無另有大員駐紮,所請難以准行。又求將澳門貨稅船錢〔鈔〕較新定章程略爲裁減一節。查澳門貨稅由華商完納,與大西洋無涉,本可無庸另議。惟稅出於貨,稅有輕重,貨即因之而高下,易啓趨避之端。嗣後澳門徵收華商貨稅,無論出口進口,俱照新定洋稅章程辦理。至澳門船錢〔鈔〕本較廣州爲輕,若責令按照新章每噸輸銀五錢,未免無所區別。嗣後原有各額船二十五號,應無分新船舊船,均照新章酌減三成,每噸輸銀三錢五分。若赴五港口貿易,或另有新增大西洋船隻,無論在澳及往五口,均按每噸五錢輸稅,以杜影射。所有從前規費,無論已未歸公,一槪禁革。又求准赴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貿易一節。查五口通商,各國皆已准行,自應一視同仁,以免向隅。其應完貨稅船錢〔鈔〕及剝貨小船、往來文稟一切事宜,悉照新章畫一籌辦。又求將澳門修理房屋船隻請領牌照費用槪行革除一節。查請領牌照本屬具文,應如所請,准其自行購料僱匠,任便修造,不必請照,以免苦累。但不得於三巴門外擅有建造,致滋事端。又求華商運赴澳門貨物,即在澳門上稅,不必定以擔數一節。查華商販運貨物,經過一關即應報一關之稅,斷無越赴澳門投稅之理。嗣後凡赴澳門貨物,不必限定擔數,如應經由粵海大關者,即在大關照新例報稅,請牌出口,如向不經由粵海大關者,即在澳門照新例完稅,以免繞越。
  以上各條,先據該夷目具呈求懇,即經臣等督飭黃恩彤、咸齡等,委員前赴澳門,與之反覆辯論,又經屢次專紮指斥,請夷目情詞雖極恭順,而語言依違,未肯遽遵。臣等查大西洋貿易章程,向例雖與其餘各國不同,而該國旣欲遵照新章五口通商,若任稍有參差,即多掣肘。復經飭令該國兵頭吐唎喴啦哆及管理貿易之唩嚟哆、通事嗎吐來省,臣耆英、臣祁督同黃恩彤、咸齡在於城外公所公同傳見,逐條講解。並曉以該國世受大皇帝恩典,與其餘各國不同,分應首先效順輸誠,爲各國作則,始據該兵頭等出具遵奉辦理稟文。當即予以酒食,該兵頭等歡欣鼓舞,合稱不復異議。臣等通盤籌覈,大西洋在澳門貿易,向來所徵稅鈔每年不過二三萬兩,今該夷所求各條,未便准行者業經駮飭,其尙可照准者,於粵海關大體無所增損,自應欽遵前奉硃批,勿顧目前,總要籌及遠者大者〔大者遠者〕。曲示懷柔,以期永久相安,仰副聖主綏靖海疆之至意。
  硃批: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奏。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0卷,第2766-2769頁。

穆彰阿等奏遵旨再議耆英等奏葡萄牙人通商章程摺



  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辛丑(初三日,1844年1月22日)大學士穆彰阿等奏:
  據耆英等奏,大西洋意大里亞國通商章程一摺,奉硃批:軍機大臣會同戶部議奏。欽此。除該夷求免澳門地租,撥兵把守關閘及三巴門,並各國商船聽赴澳門貿易三條業經該大臣等正言拒絕,飭令仍照舊章,應毋庸議外。
  所請澳門貨稅船鈔,較新定章程略爲裁減一節。該大臣等奏稱,澳門貨稅由華商完納,與大西洋無涉,惟澳門船鈔,本較廣州爲重,請將澳門原有額船二十五號,無分新舊,酌減鈔銀三成,若赴五港口貿易,或另有新增船隻,仍按每噸五錢等語,戶部查海關徵收西洋貨稅,旣有新定稅則,無論進口出口,自應一律徵收。至大西洋原有額船二十五號,在澳門貿易,應准其酌減三成,每噸輸鈔銀三錢五分,以示體恤。若赴五港口貿易,或原額之外,另有新增船隻,無諭在澳及往五口,仍按每噸五錢新章辦理。
  又據奏求准前赴廣州、福建〔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貿易一節,據該大臣奏稱,五口通商,各國皆已准行,自應一視同仁,應完貨稅船鈔及剝貨小船往來文稟一切事宜,悉照新定章程等語。臣等伏查五口通市,據該大臣等先後陳奏,咭唎及各國均已准行,自未便於久寓澳門之意大里亞國獨有歧視,以致向隅。應如所奏,准其於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均照新定章程前往貿易,俾歸畫一。至一切文稟,向來定有章程,嗣後仍應照舊辦理,以彰恭順。
  所奏求將澳門修理房屋船隻,革除牌照費用一節。〔據〕該大臣〔奏〕稱,牌照本屬具文,准其自行購料僱匠,任便修造,不必請照,以免苦累,但不得於三巴門外擅有建造等語。臣等伏思意大里亞僦居澳門,輸納地租,遇有修造,請領牌照,前人立法,具有深意。所奏具文苦累,係今日奉行不實,藉端需索所致,未可因噎廢食,聽其任便修造,致滋流弊,應令該大臣欽遵前奉硃批:勿顧目前,〔總要〕籌及大者遠者,悉心妥議具奏。
  又奏華商運赴澳門貨物,即在澳門上稅,不必定以擔數一節。該大臣等奏稱,華商販貨過關,即應報稅,請將赴澳貨物,不必限定擔數,經由粵海大關者,在大關報稅,不經由大關者,在澳門完稅等語。戶部查,澳門係粵海關口岸,販商旣經粵海大關,自無不納關稅徑行繞越之理。應如所奏,各按經由之路,照新例納稅。至所稱赴澳貨物不必限定擔數,是否係指販貨之多寡,抑論收稅之輕重,應令該大臣等詳細分晰查明聲覆。
  以上各條,該大臣業經駮飭者,均係謹守舊章,愼持國體,應飭令堅守成議,毋任妄有干求。其尙可照准各條,臣等分別籌議,於綏夷懷遠之中,存杜漸防微之意。
  奉旨:依議。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0卷,第2792-2793頁。



耆英奏遵照部覆妥議葡萄牙人通商章程摺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丙戍(十九日,1844年3月7日)兩江總督耆英奏:
  竊臣酌議意大里亞國通商章程,經軍機大臣會奏,奉旨:依議。欽此。除已奉議准各條毋庸置議外,如奉駮一切文稟,向來定有章程,嗣後仍應照舊辦理一節。自應遵駮行文該夷遵照,以彰恭順。惟查意大里亞國現奉議准與各國同赴五口貿易,各國夷酋與中華各口官員文移往來,俱照新定章程辦理,獨意大里亞國仍照舊章辦理,旣屬兩歧,事轉窒礙,應請仍照原奏,一律飭□□[遵以]杜藉口。
  又如奉駮意大里亞僦居澳門,遇有修建,請領□□□□[牌照,前人]立法,□[具]有深意,未可因噎廢食,聽其任便修造,□□□[致滋流]弊,應令該大臣等悉心妥議一節。臣查澳門地方,以關閘爲門戶,自關閘以南,過三巴門至於海濱,約有五六里,統名之曰澳門,從前該夷在此五六里中,任意興造砲台夷莊,情殊叵測。故嚴定章程,止准照舊修葺,不准添造房舍,其採買木植等項,皆須報明請照。立法之初,誠如部議,具有深意。乃意大里亞國因各國通商皆已改照新章,欲求自關閘至三巴門一帶地方,俱歸該國撥兵把守,並請免領牌照,冀遂其任便修造之私。經臣查明自關閘至三巴門五里,三巴門以內地勢淺而橫廣,周圍約計僅止一千三百八十餘丈,內除海關稅館而外,櫛比皆係夷屋廟宇,東西南三面濱海,並無尺寸之地可以擴充,北面即係三巴門圍牆。是以臣乘此機會,堅持定見,破其奸謀,與之再三辯論,議定以三巴門圍牆爲界,不得稍有踰越。蓋基地旣已湫隘,該夷雖欲任意興造,亦無立足處所,即可不致另有他虞,不妨寬其禁令,免請牌照以示體恤。兹准議駮,臣何敢固執己見,必欲更改舊章,但從前之遇有興造請領牌照,尙是補偏救弊之法,今日畫定界耻,免請牌照,實爲曲突徙薪之計。仍不得於三巴門外擅有建造,嚴定限制以遏其勢,以期相安無事。
  又如奉查赴澳門貨物,不必限定擔數,是否係指販貨之多寡,抑論收稅之輕重,應令該大臣等詳細分晰查明聲覆一節。查從前華商由廣東販貨前赴澳門,有一定擔數,如紬緞等項每次不得過三十擔,茶葉等項每次不得過七十擔,雜貨等項,每次不得過一百擔,名爲杜絕透漏,其實適滋透漏之端。風聞竟有販連[運]貨物至數百擔,而止查照定章,以三十、七十、一百擔報稅者,現在旣准該夷五口通商,即使華商販去之貨定以限制,彼亦可以自來販運,是以議定不必限以擔數,就其所販貨物之多寡,驗明抽稅,以昭覈實。
  硃批:軍機大臣會同戶部再行酌覈,速議具奏。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1卷,第2799-2800頁。



穆彰阿等奏遵旨再議耆英覆奏
澳門葡萄牙人通商章程摺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癸巳(二十六日,1844年3月14日)
  兩江總督耆英遵奉部駮妥議覆奏一摺。奉硃批:軍機大臣會同戶部再行酌覈速議具奏。欽此。伏查上年十月內,臣等遵旨會議耆英等奏意大里亞國通商章程,將該國往來文稟駮令照舊辦理。兹據該督奏稱:意大里亞國現奉議准與各國同赴五口貿易,各國夷酋興中華各口官員文移往來,俱照新定章程辦理,獨意大里亞國仍照舊章辦理,旣屬兩歧,事轉窒礙,應請仍照原奏,一律飭遵,以杜藉口等語應如所議辦理。惟此次議准,原爲杜其藉口起見,並此後該夷能否日久相安,不致別生枝節,應仍責成該督等隨時體察夷情,妥爲駕馭,不得於現定章程外妄有干請,方爲妥善。
  又請免牌照一節。臣等因澳門通連香山,該夷本係僦居,恃有牌照稽查,庶該夷知所顧忌,不敢擅自興作,是以駮令再議。今據該督奏稱:三巴門以內地勢淺而橫廣,除海關稅館外,餘皆夷屋廟宇,東西南三面濱海,並無尺寸之地可以擴充,北面即三巴門圍牆,是以議定圍牆爲界,不得踰越等語。臣等伏思從前請領牌照,原指三巴門內而言,旣據該督查明三巴門內基地湫隘,無可建造。應如所奏辦理。惟所稱三巴門外,不准該夷建造,如何防範遏絕之處,在該督必有成算,摺內未據聲明,應請旨飭下該督再行據實具奏。並飭兩廣總督廣東巡撫等,悉心覈酌,是否永無流弊,毋稍遷就。
  又查赴澳門貨物,不必限定擔數,是否係指販貨之多寡、抑論收稅之輕重,議令詳細分晰查明聲復一節。今據該督奏稱:從前華商由廣州販貨前赴澳門,有一定擔數,其實適滋透漏之端。今旣准五口通商,即定以限制,彼亦可自來販運等語。戶部查,澳門販貨限定擔數,原爲杜絕透漏起見,今據該督聲稱,杜弊適以滋弊,不如寬其限制,無庸限以擔數,就其販貨之多寡,驗明抽稅,於徵收稅銀亦可冀日有起色。應令該監督即照原議,儘收儘解,以昭覈實。
  硃批:軍機大臣會同戶部再行酌覈速議具奏。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1卷,第2800-2801頁。

耆英又奏葡萄牙兵頭亦有北上之請
並法使約一月後可到片



  道光二十四年六月戊戌(初三日,1844年7月17日)耆英又奏:
  再奴才於出省後,道經虎門,即據咭唎新來夷酋喳一同來見,察看酋爲人,似尙明白,當諭以務須堅守成約,勿稍反覆。該酋亦以爲然。“迨抵澳時,即有大西洋兵頭吡咖哆素同夷目迎謁,甚爲恭順,惟該國舊兵頭目唎喴啦哆尙未回國,並呈遞公文,亦有北上之請。奴才當即剴切諭阻,該兵頭尙不敢固執,事可中止。”至囒哂本有領事啦哋咚及兵頭哂咡在澳寄居,現查明啦哋咚業經回國,哂咡亦赴兵船未回。惟據咪夷聲稱,囒哂現有使臣喇吃呢早經開行,約計一月後可以到粵。偵探兩國夷情,似係通同一氣,應俟該夷使到後,另行設法羈縻。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2卷,第2829-2830頁。



耆英等又奏議令各國商船准赴澳門貿易片



  道光二十四年八月庚子(初六日,1844年9月17日)耆英等又奏:
  查上年西洋夷目所請九款內,有准令各國商船赴澳門一體貿易一條,業經臣等查與舊制不符,議駮在案。兹臣耆英抵澳,復據夷目唩嚟哆稟稱:伊等舊有額船二十五隻,赴小呂宋、哥斯達等處往來貿易,其各國夷商,定例赴黃浦進口卸貨,仍准在澳租房寄居,伊等旣有船隻可以販運,又有房屋可以收租,澳內數千人藉資養贍。乃近年以來,額船破壞六隻,不能修整,僅存十九隻,又因夷遷居香港,澳門房屋多有空閑,以致生計日形拮據。伊等雖係外國之人,但自前明以來,多係在澳生長,計僦居十餘世至數世不等,實已無家可歸,惟賴天朝施恩調儕〔劑〕,方免流離失所。現蒙大皇帝准與各國一體赴五口通商,本屬格外體恤,無如伊等於修船置貨均無資本,實在無力前往。此外亦不敢妄有干請,惟求恩准各國來澳貿易,伊等或可藉收房租,得沾餘利,於海關稅課,亦可按例徵收,並無窒礙等語。
  臣耆英復飭藩司黃恩彤、即選道潘仕成轉飭駐澳縣丞張裕,密加偵訪,所稟均係實在情形。臣等復查澳門係粵海關分設口岸,收稅舊例,本與大關不同,是以各國商船,不准赴澳卸貨。現經議定新例,各口一體輸將,所有澳門收稅舊章,俱已奏明停止。是各國商船,或進黃埔,或赴澳門,均由海關按新例計貨抽稅,辦理本無窒礙。且香港爲番舶經過之所,槪不准其赴澳停泊,則夷轉屬得計,數年以後,必至澳門日益貧難,而香港漸形殷庶,似於控制轉失機宜。况澳夷僦居已久,無家可歸,而貿易之外,又別無生計可圖,儻不酌予調濟〔劑〕,竟致數千人糊口無資,亦非柔遠安邊之道。臣等〔與〕粵海關監督,臣文豐公同商酌,擬請嗣後如有各國夷船,情願赴澳貿易,或租房屯貯貨物者,均毋庸禁止,其不願赴澳者,亦聽其便,所有收納稅鈔章程,均照新例辦理。如此量爲變通,旣可以繫澳夷之心,並可以分香港之勢,於夷務似有裨益,而稅課並無出入,臣等不敢因奏駮在先,稍存迴護。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2卷,第2859-2860頁。



耆英等奏體察澳門葡人實在情形摺



  道光二十四年八月庚子(初六日,1844年9月17日)兩廣總督耆英、廣東巡撫程矞采奏:
  竊臣等承准軍機大臣字寄,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穆彰阿奏,遵旨再議意大里亞國通商章程一摺。朕詳加披閱,所有三巴門內,免領牌照聽憑建造一節。旣據該督切實聲明,准其照議辦理,惟該督等前奏,不得於三巴門外擅有建造,現據該督等面與要約,當不致遽有反覆。惟事涉外夷,必須籌及久遠,設使異時該夷以三巴門內無可立足,又於三巴門外妄肆干求,該督等如何防範遏絕,正宜遠慮豫籌。著耆英接奉此旨,函商廣東督撫,體察夷情,熟籌事勢,會同妥議具奏。總須確有把握,毋爲將就目前之計,方不負委任也。餘均照議辦理。穆彰阿等原摺,鈔給閱看,欽此。
  當即恭錄諭旨,諮會前督臣祁、臣程矞采,正在轉飭詳查悉心覈辦間,臣耆英旋即調任來粵,因籌辦咪唎夷務,駐澳兩旬,就近察看形勢,訪探夷情。緣澳門僻處海隅,民夷雜處,關閘以內三巴門以外,多係村莊,計有天成、龍田、龍環、望廈、石牆、新橋、蒲魚、沙岡等八村,共居民八百一十九戶,田廬墳墓,鱗次櫛比。其夷人所建砲台名東望洋,係踞山臨海,並不佔礙民基。三巴門以內,雖盡係夷樓,西洋聚族而處,而其間如蘆石塘、賦梅里、沙梨頭等二十一處,俱有民房交錯其中,共計四百六十六戶,均係世守祖業,並不輸納夷租,相傳三百餘年,由來已久,計現在澳內夷人男女約四千餘口,而十九年所查民戶人丁共四千九百二十八口,故澳門乃民夷錯雜之區,非徒夷人托足之地也。
  若謂三巴門外盡屬民界,則夷人何以建有砲台?若謂三巴門內盡屬夷界,則民人何以置有租屋?蓋緣西洋僦居濠鏡,始自前明,其初防制疏闊,界址未分,我朝稽察稍嚴,而事閱多年,亦復因而未改。今議明以三巴門爲界,已於錯處之中,示區分之意。其三巴門外之砲台,無庸移建,三巴門內之居民,亦不搬遷,仍復各循其舊,俾中外兩得其平。至澳內尺寸之地,非屬之民即屬之夷,夷不得越界而侵民居基,亦猶民不得越界而奪夷產,澳民丁口之數較夷爲多,其勢足與相制,而夷人專恃貿易,無田可耕,日用所需,仰給內地,一經罷市,則不免倒懸之危,斷不敢強佔民田,致觸衆怒。
  况夷樓高大華美,原爲出賃收租,番商之在澳寄居者,夷十居七八,現因香港粗建巢穴,均已赴彼寄居,其所屬之港腳等,亦隨之而往。澳中房屋,近來多有空閑,澳夷失其租息之利,方慮倒壞無力修復,似不致因無可立足,又於三巴門外妄肆干求。即如三巴門外之關閘,前經夷蹂躪,均形坍壞,兹經地方官勸諭居民捐資修復,澳夷毫無異說。其上年應交地租銀五百兩,已按數完繳,並無延欠。臣等竊以澳夷與咭喇、咪喇囒哂各國情勢不同,各國去來無定,故控制較難,澳夷久住中華,故羈縻尙易。但必須有以聯屬其心,方可隨時駕駛〔馭〕,遇事防閑,俾令就我範圍,不致別生枝節。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72卷,第2854-2856頁。

三、亞馬勒擅自宣佈澳門為自由港





徐廣縉等奏葡人釘閉澳門關門棧商禀稱
另立馬頭現在黄埔開市摺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乙巳(初七日,1849年4月29日)兩廣總督徐廣縉、廣東巡撫葉名琛、粵海關監督基溥奏:
  竊查大西洋借住澳門二百餘年,每年納租五百兩,由香山縣解交藩庫,安分營生,素稱恭順。以前督臣耆英奏定澳門貿易章程內開:澳門原有額船二十五號,應輸船鈔,無論新船舊船,均照新章酌減三成。所以體恤之者,亦較他國爲最優,乃因夷連年驕縱,亦思乘勢效尤。本年二月正値夷希冀進城,洶洶欲動,該大西洋夷酋啞嗎嘞忽來照會,以香港旣不設關,澳門關口亦當仿照裁撤。並欲在省城添設領事官,一如夷所爲。當經臣徐廣縉覆以該國在省城並無貿易,何必設立領事,徒飾外觀?澳門稅口,歷久相安,更何得擾亂舊制,該國頻年窮蹙,共見共聞,倘再無知妄作,中外各商俱抱不平,生理必至愈見消耗,切宜熟思,勿貽後悔。乃啞酋橫狡異常,竟於二月十七日突率夷兵數十人,釘閉關門,驅逐丁役。由前山同知陸孫鼎稟請查辦前來。
  臣等逐日密加偵探,啞酋於釘閉關門之後,即赴香港,借兵船一隻,馬孻兵四百名,助守該夷砲台,顯係夷與之狼狽爲奸,故使激怒中國,倘各師船進剿澳門,彼即乘虛可入。且咪、佛、呂宋各夷酋,皆在澳租樓居住,大兵旣到,何能區分?必將群起與我爲敵。况大西洋之所惡者,特啞嗎嘞、嚷兩酋,余皆土夷,尙屬安分,縱使戰獲全勝,啞酋必逃往香港,元惡旣去,所餘諸夷,何忍草薙禽?而大兵勢難久住[駐],一經撤防,仍必竄回,是以小醜而牽大局,竟難計出萬全。臣基溥稔知澳門行店,福、潮行八家爲最大,嘉應四家次之,省中皆有棧房,夷人現雖無禮,而衆商仍暗向關書呈單納稅,是其天良未泯,已有明徵。
  臣等再四籌思,惟有用商以制夷,特由臣基溥會同督糧道臣柏貴,傳到省中福、潮、嘉應各棧商,諭知利害,曉以無關口則無稅票,無稅票則貨皆爲私,貿易如何通行?該商等皆深明大義,稟稱啞酋因貧窘而橫行,旣收房租,復抽地稅,近年以來,本屬不勝其擾。特因關口所在,礙難遷移,權且隱忍。今夷人旣如此作耗,情願另立馬頭;其餘零星小舖,亦當相隨遷徙,衆商旣去,則澳門生意全無,不必糜帑興師,已可坐困。該商等自立規條,互相稽查,衆口同聲,斷不敢稍虧稅課,現在查勘離省六十里之黃埔,地本適中,房間亦頗湊合,業經懸立招牌,諏吉開市。查該處向爲夷人貨船停泊之所,本立有小稅口,今商棧旣多,即將澳門關口丁役人等,移派此處同駐,所有添建稅館房屋,應由臣基溥動款辦理。
  再查澳門關口近三年所收稅課,每年不過一萬數千兩,爲數無多,易地亦尙可辦。昨據委辦之紳士伍崇曜來署面稟:啞酋見華商全去,深恐搗其巢穴,又復潛往香港,與呅酋借兵保獲,呅酋當即斥以所爲本非情理,今罷議進城,甫敦和好,斷無助伊用兵之理。啞酋始悟爲人所愚,甚爲憂懼。所以前未遽行入奏者,因衆商相度地基,尙未定局,又値夷覬覦進城,時萌蠢動,不敢同時瀆陳,遠致宸廑。今嗾之生事者,旣悔禍而就我範圍,則助之爲虐者,庶回心而息彼驕恣。惟有飭知現居澳門縣丞汪政勤探密稟,隨時察看情形,妥爲處置。查福、潮各商,急公向上,殊屬可嘉!已由臣等給與匾額,以示激勸,該行店均覺感幸非常,堪以仰慰聖懷。
  諭軍機大臣等:徐廣縉、葉名琛等奏,酌移稅口,現在試辦一摺。覽奏已悉。澳門稅口,前因大西洋夷酋無知擾亂,業經該督等商令基溥、柏貴傳到衆商,諭知利害,該商等情願另立馬頭,議定規條,互相稽查,衆口同聲,斷不敢稍虧稅課。現已勘明黃埔地本適中,即將澳門關口丁役人等,移此駐守,一遷徙間,旣可俯順商情,並足使該夷坐困,且免糜帑興師,籌計較爲周妥,著即照議辦理。惟該酋等現雖自悔爲人所愚,不復譸張,而夷性貪詐,難保不狼狽爲奸,時生枝節。澳門縣丞一員,官卑難恃,恐耳目難周,該督等仍當選派妥員,隨時前往訪察,一有蠢動,務即相機開導,加意防維,總期夷情就範,而關稅亦照常徵收,乃爲妥善。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80卷,第3198-3201頁。



徐廣縉等奏澳門情形摺



  道光二十九年七月乙巳(初十日,1849年8月27日)兩廣總督徐廣縉、廣東巡撫葉名琛奏:
  臣等承准軍機大臣字寄,道光二十九年五月初九日奉上諭:徐廣縉、葉名琛等奏……
  伏查自福、潮各行徙黃埔以後,附近小販營生之人,亦相率各歸鄕里,澳門頓覺冷淡。該夷向有西洋外來額船二十五號,專載往來貨物,頻年因生計日蹙,已減去十之六七,然尙餘船四、五隻不等,今則全行變賣。入夏後啞酋敬神遊街,與英夷爭道,倚恃人多,將英人拏獲監禁,旋經呅酋潛遣夷目,誘啞酋到船飲酒,將其輭困,一面發兵打破夷監,搶出被禁之夷,並槍斃洋兵數名。維時咪、佛、呂宋各夷酋出爲解圍,始將啞酋放回。兩夷嫌隙已成,不能再事勾結,是以啞酋終日株守夷樓,不敢輕出街市,不但省中毫無曉瀆,即縣丞近在咫尺,月餘之久,亦無片紙隻字往來,是其窮蹙情形,已可槪見。
  再查縣丞一員分駐澳門,不過遇有華夷口角細故,排難解紛,誠如聖諭,官卑難恃,耳目恐有不周。惟近處尙有同知、都司駐紮前山,距澳門僅二十里,稍遠復有香山縣、香山協,距澳門亦不過一百二十里,足資稽查控制,並非專靠該縣丞之彈壓也。至於福、潮行商,現在黃埔建造棧房,已有四家,月內可以竣工。其餘各行,約於九十月間,亦可一律歲事。該商省中均有行棧,近來貨船絡繹到省城大關納稅,就近起貨入棧,照常徵收。臣等熟籌全局,稅餉旣不致有虧,夷情亦無虞復變,堪以仰慰聖懷。
  硃批:覽奏俱悉。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80卷,第3204-3206頁。



知縣張璟槃查覆葡萄牙欠繳澳門地租原委禀



  澳門爲西洋人所住,始自前明嘉靖年間,載在縣志。每年僅納地租銀五百兩。向於十一月冬至前後照會洋官,由縣派撥書差前往澳門徵收。附入地丁項內,批解藩庫投納,遞年列入地丁錢糧奏銷。道光二十八年以前均已徵收免解淸楚。自道光二十九年起,各前令屢次照會飭差資投,隨據差稟洋官不收照會,不肯完納,詢其何故,並不明說等情。嗣因奏銷期屆,應行徵完造報,均由現任墊解,稟奉批准,照民欠銀米三抵一攤章程攤抵,所有冊報仍作洋人完納。歷任列入交代,迨同治五年,及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等年租銀每年五百兩均未批解,亦未奉文行催,惟每年大耗銀一十五兩,已奉藩司將各前任養廉扣抵補具批領申繳印發備案,奉行前因理合查明案據密稟憲台察核。
  《香山縣志續編》,第6卷,第2-3頁。



徐廣縉等奏葡兵頭啞嗎嘞被殺緝獲兇手正法摺



  道光二十九年十二月庚午(初七日,1850年1月19日)兩廣總督徐廣縉、廣東巡撫葉名琛奏:
  竊查本年七月初七日,接據前山同知及香山縣營稟報:七日初五日,有西洋兵頭啞嗎嘞,騎馬到關閘以外遊玩,下晚回至三巴門外,被人殺斃;割去頭手而逸,該夷當將關閘汛兵擄去三人。旋據該西洋夷目申同前由,求爲緝兇速辦。當速飭香山協副將葉長春、前山營都司張玉堂、署香山縣知縣郭超凡,會同署前山同知英濬,督飭弁兵,嚴防該夷逞忿滋擾,一面通飭毗連各縣嚴拏兇犯。
  七月二十六日據署順德縣知縣郭汝誠,緝獲兇犯沈志亮,當在該縣桑田地方起獲啞酋頭手,將該犯押解來省。經臣等親提硏鞫,據沈志亮供稱:香山縣人,向在澳門生理。西洋兵頭啞嗎嘞行爲兇暴,將澳門各店舖編立字號,勒取稅銀,如不依允,即帶夷兵拘拏鞭打。又在三巴門外開闢馬道,平毀附近墳墓,該犯祖墳六穴全被平毀,心懷忿恨,起意將他殺死除害。七月初五日,聽聞土夷傳說,啞嗎嘞下午出關閘□□□□〔遊〕玩,帶人無多。該犯身藏利刃,並邀同郭亞安、李臣[亞]保及周姓、陳姓人等幫同行事。大家在那裡等候,下晚時候,見啞嗎嘞騎馬走來,該犯夾著雨傘,將尖刀藏在傘內,假裝夷人告狀模樣,聲喊伸冤,啞嗎嘞伸手來接呈詞,遂拔刀砍斷他臂膊,滾下馬來,即砍取首級並臂膊,一同逃走,祭告祖先,報仇雪恨等情。臣等以啞酋妄作橫行,固有取死之道,而該犯遽謀殺害,並解其肢體,實屬殘忍。事關外夷,未便稍涉拘泥,致資藉口。訊明後,當即恭請王命,將沈志亮正法,梟首犯事地方示衆,仍飭地方勒拏逸犯。
  一面委員將啞酋頭手解赴前山,扎飭該夷目等放回汛兵三人,當即交回頭手。乃該夷止知來領頭手,擄去汛兵置之不覆。又曉以該夷所最恨者兇犯,所最重者頭手,今中國俱爲妥速辦理,可謂仁至義盡,何者遷延不答。而該夷目總以現在澳內無人作主,須俟兵頭到來方可定奪。嗣據廣州府知府易棠購線拏獲郭亞安、李亞保二名,李亞保拒捕,當場格斃,郭亞安供稱幫同沈志亮行凶不諱。又於解到洋匪案內,見有張亞先一名,與周亞有、陳亞發同於七月投入盜夥,情有可疑。遂訊據張亞先供稱:實因幫同沈志亮殺斃啞嗎嘞後,聞拏嚴緊,逃到洋面,投入盜夥躲匿,因在歸善縣洋面師船圍拏,周亞有、陳亞發均被砲斃,該犯凫水上岸,經官兵拏獲。覈與郭亞安、沈志亮供詞相符,要犯全獲,復經先後札知該夷目去後。適有該國小兵總一名到澳,遂於十一月十三日,將擄去關閘訊兵諶蓬亮、薛建標、鄧得升三人交出,據該管將備稟報前來。當即飭札將啞嗎嘞頭手,交該西洋領回,以完此案。臣等竊查西洋窮極無賴,伎倆不過如是,猝被擄去汛兵,原不難進兵奪取,惟咪、及呂宋各夷,均有商人附居在澳,不得不愼重思維,投鼠忌器。且各國均知啞嗎嘞兇橫過甚,孽由自作,中國已辦兇犯,尙復何說,數月以來,相安如故,竟無一相助者。然若不令其交出汛兵,遽行給回頭手,又未免示之以弱,是以鎭靜相持,隨處防範,俟其情見勢屈,自然思所變計。而案情未定,有稽時日,未敢張皇瀆奏,致勞廑[口],今汛兵交出,頭手領回,一切安靜如常,理合將始末緣由,據實縷陳。
  硃批:所辦萬分允當,可嘉之至!朕幸得賢能柱石之臣也。
  《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80卷,第3214-3216頁。



沈志亮傳



  沈志亮,名米,以字行。先世福建人,貿遷來澳門,遂家於前山寨南之龍田村。生而倜儻,慷慨尙義。
  道光十六年〔1836年〕,英夷闢馳道,毀居民塚墓,滅骸骨,和議成,復大闢之,酷甚於前。民畏夷,莫取爭愬,官置不問。志亮先墓亦受害,思所以報之。謀之其鄕荐紳鮑俊、趙勳、梁玉祺。鮑俊謀之總督徐廣縉,徐曰:“此誠可惡”。鮑還以告,志亮乃與同志郭金堂。吳某數人,懷刃伺之。
  英酋素負勇,嘗與異國戰,去一手,獲勝抵澳門。舉手言曰:“身出沒波濤,鍛練兵火,所到必克,掃蕩一淸,隻手尙用不盡也”。又出入皆以兵從,志亮等自春徂秋不得間。
  久之,益無忌,嘗偕西洋酋數騎出,志亮曰:“可矣”。乃使或爲販魚,或爲鬻果蔬,弛擔於道,若觀馳馬者。金堂又以野卉盈束置於道,馬聞香,不肯前。日將夕,天且風,馬騰塵眯目。志亮遂出番字書投英酋,酋俯接而視。遂出刈刀鈎其頸,墮馬。酋手鎗負痛不及施,志亮遂斷其首,以誇其手也,並斷其手,埋諸山場之外。金堂殺其從者,西洋酋疾馳入關。金堂宣言於衆曰:“此鬼罪大惡極,故我官府、百姓欲得而甘心,餘弗問也”。諸夷惴惴,不敢出馳馬,十三行皆震摺。華人聞者莫不歡呼相慶。
  夷稍定,奸人嗾之詣軍門,索殺人者。制府欲弗許,恐開兵釁,欲以死囚者代,奸人又惎之索酋首爲証。制府不得已,趣鮑勸之出。志亮乃與金堂發所埋手,行至省,赴有司,即下獄。金堂語志亮曰:“爾有母無子,不如我爭自認”。而卒坐志亮,制府恐民變,昏後即棄市,金堂論遣戍。時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年〕某月日也。
  鮑見制府,制府語鮑曰:“吾揮淚斬之,今猶嗚咽不已也”。卹其母千金。聞者冤之。凡塚墓之受害者,其子孫墓祭日,必先望空拜志亮。後遂立廟祀之,以金堂諸人配享。金堂望廈人,死於獄。妻某氏,年二十八,矢死守義。
  《香山縣志》,第15卷,第18-19頁。



兩廣總督徐廣縉等密奏澳門夷情



  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八日(1851年1月19日)兩廣總督臣徐廣縉、廣東巡撫臣葉名琛跪奏:
  爲遵旨密奏仰祈聖鑒事。竊臣等於十一月十八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道光三十年十月二十九日奉上諭:徐廣縉、葉名琛奏,勦辦匪徒及澳夷情形一摺,據稱英德一帶匪徒,經兩次殲斃之後,旋又分股竄入翁源縣之六里、〔?〕墟兩處,經文武員弁分帶兵勇及附近鄕民合力圍捕,殺賊一百餘名,受傷後死者一百名,捕獲奸細賊匪十餘名,並生擒頭目邱亞四一名等語。廣東各路追剿,漸次得手,其餘游匪尙多,急宜乘勢追捕,一鼓殲除。著徐廣縉、葉名琛督飭在事文武分路進勦,務將首要各犯迅獲,脅從解散,兩省交界處所,尤盡嚴防,勿任勾結。至所稱澳夷兵頭潛至香港向酋呅唆播一節,仍著徐廣縉加意防範,隨時偵探據實密奏,不得以現在無事,稍涉大意,是爲至要。將此諭令知之,欽此。
  查勦辦匪徒,在翁源、佛崗、英德連獲勝仗,及界連西省各處,一體嚴防以免勾結。並確探夷情各情形,均於十一月初一、十六、二十二等日,先後具奏在案。
  查澳夷疲敝已甚,並無大兵船。九月燒毀之船,系輾轉託詞向他國借來者,今全船被毀,無力賠償。而澳內夷兵本不過三百餘名,又復燒斃殆盡,窮蹙情狀,更甚於前。該夷素尙恭順,惟有夷目嚷一人,生長澳門,粗通中國語言文字,最爲狡黠。頻年種種作耗,皆其所爲。現在澳內各夷以其惹事招非,致干天譴,一切公事不令與聞,所以頓覺安靜。呅酋旣蒙該國王稱其知機曉事,得有名號,自應安分保守之不遑,一時諒不致受人唆播。第犬羊之性,反覆無常。臣等惟有恪遵訓諭,加意防範,隨吋偵探,斷不敢因目前無事,稍涉大意。
  所有遵旨飭查緣由,理合據實由驛密奏,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八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道光咸豐兩朝籌辦夷務始末補遺》,第255-256頁。

四、亞馬勒之死引起的交涉





(一)時事日誌:澳門總督亞馬勒被殺案



  亞馬勒總督(governor Amaral)於本月22日傍晚在關閘附近遇刺身亡,頓時引起外國公衆驚恐不安。是日傍晚,總督閣下由其副官賴特(Sr.Leite)陪同,如平時一樣騎馬閑遊。他們二人出去野外,而其他人則照樣留在跑馬場。這時候,有幾個孩子來到他們跟前。每人手持竹桿,桿頭綁着樹葉,並舉桿敲打總督的馬頭。總督立即掉轉坐騎,企圖對這種莽撞行爲略施懲戒。這時有八個也手執竹桿的成年人衝上前來,圍住總督的馬。其中二個攻擊他的副官,另外六名歹徒則丟掉竹桿,從袖管中拔刀撲向這個不幸的受害者。總督手無寸鐵,又失去右臂,無法抵禦攻擊,很快跌落馬下。殺手們砍去他的頭和手,又把他的屍體亂砍亂劈,慘不忍睹,然後,兇手在當局追捕之前,穿過關閘大門逃跑,乘坐停在附近河面上的一艘小船逃走了。副官也被人從馬上掀翻落地,受傷不輕,但未受到進一步的攻擊。這一事件很快驚動全城。但兇手追捕不到,祇把殘缺不全的屍體運回官邸去。
  這一悲慘事件使整個居留地大爲震驚,人們目瞪口呆,充滿哀傷。總督的職權現已由議事會員成員、法官和高級神職人員共同執掌。他們立即向前山寨(Caza Branca,原意爲“白屋”,澳門葡人對澳門同知衙門的稱呼——譯注)的中國官員要求歸還總督的頭,並決心盡一切努力保衛這座城市。二十五日,星期六,政務委員會下令派出一支由100名正規軍和20名志願軍組成的小分隊,襲擊並佔領關閘。關閘以北向着前山寨的拉塔山炮台上,有大炮向他們開火。他們立即攻開關閘大門,予以反擊。戰爭持續了一段時間,最後小分隊的指揮官決定攻佔炮台。35名士兵勇敢地衝上去,驅逐了中國守軍。隨即炸毀了大炮和火藥庫,焚毀一切裝備設施。中國士兵被打死約10至12人後,逃徒前山。該炮台的守軍估計在500人以上,有大炮20門。
  譯自《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第18卷第448頁,1849年8月號。章文欽校



(二)有關澳門總督亞馬勒被刺事件的文書和信函



  上文第448頁已提及澳門總督亞馬勒8月22日被刺事件。儘管兩個月逝去,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因這件殘忍事件激發的恐懼和遺憾心情幾乎分毫未減。外國人對亞馬勒總督的敬重不亞於那些處在他管治下的人們。如果他的重振貿易的進取雄心,他的爲改善澳門殖民地,使它的自然條件更方便地爲居民所利用的誠摯努力,因爲能爲與澳門多少年息息相關的中國當局和百姓多作點考慮而變得緩和些的話,那麼我們現在也許就沒有必要在爲他的不幸命運而悲哀了。本文中我們將簡單地連續陳述一些曾與此事有關的信函文件,它們的來源是葡萄牙和中國當局,而我們的陳述和摘錄則大部分依據當時香港的報紙。
  賴特副官提供的證據可以作爲對兇手的詳細供詞的糾正和補充。從這些證據來看,首先下手的是一個年輕的中國人。他用綁着樹枝的竹竿抽打總督的臉。當總督試圖將馬頭轉向他時,他身後的六個人突然衝上來,這匹馬嚇得閃到路旁,殺手們緊跟上來,開始砍剁總督的手臂和腿,很快便將總督拖下馬,將他殺死。他的副官也被砍倒,頭上挨了兩刀,馬也逃之夭夭。他自己掉到地上的時候看見總督掉下馬來,但他沒聽到叫聲。這樁駭人聽聞的兇案完事之後,那些人便挾帶着那血淋淋的謀殺證據通過關閘大門悄悄地溜走了。據說他們當晚有一段時間呆在關閘大門附近的一座廟裡,還對着偶像舉行了一些膜拜儀式。在那裡發現的一件血衣可以證實這一點。當時有好幾個先生騎馬經過那裡,但祇有一個人提供的證詞裡提到有人看見中國人通過關閘。但守衛大門的中國將領說他看見七個帶兵器的人跑過大門,便追趕他們。
  殖民政府現將職權交給由各部門領導者組成的政務委員會。政務委員會官員們開會之後,向居民發佈公告,要求他們保持克制,不要做任何擾亂公衆安靜的事情,結語說正在採取措施偵查兇犯;並補充說:“當局決不會放棄自己的職責,如果你們也忠誠盡責,那麼我們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可能遭遇的困難。澳門仍然是葡萄牙人的,政府的政務委員會決心不惜一切代價維持它的自由、穩定和獨立,正是爲了這些,英明的總督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列強駐澳代表也應邀與政務委員會開會,草擬了一項抗議書,準備寄發給徐廣縉。其副本被送到文翰總督和駐澳門的法國、美國和西班牙的領事手中,並附有官方的短函,將此不幸事件予以說明。送呈兩廣總督的抗議書措辭相當強硬,指控中國當局在這件事上犯的不僅僅是錯誤,在廣州發佈過一些有關此事的傳單和告白,不知道徐廣縉自己對此究竟持何種觀點。他可能了解針對澳門總督亞馬勒的不良意圖。

1.致帝國欽差大臣徐廣縉的抗議書



  至爲尊敬的閣下——繼昨晚6點鐘最傑出的總督亞馬勒先生死後,本政務委員會心懷悲憤,覺得有責任請求閣下注意這場由中國人實施的殘暴謀殺的各種情况。我們最傑出的總督當時正自慣常進行的遛馬之後回府,他的副官陪伴着他,大約在經過關閘峽道的半途時,他遭到一群帶有僞裝的中國人的襲擊。他們把他打下馬,砍下他的頭和手帶走了,把百孔千瘡的遺體丟在地上。他的副官也受了傷。
  這場謀殺在性質上是如殘暴,當時的情况是如此反常,以致於很難說這祇是一場謀殺行動。恰恰相反,這次謀殺具有經過深思熟慮、周密計劃的行動的一切特徵。閣下必定淸楚地知道一段時間以前在廣州散發的傳單和告白。這些如果不是來自中國當局的話,一定得到中國當局的支持和批准。所以這封致閣下的抗議書,向中國臣民對女王陛下的代表進行的聞所未聞的侮辱和謀殺提出抗議,要求罪行得到相應的懲罰。依據女王陛下的關於此事的命令,政務委員會要求閣下立即逮捕罪犯。遵照澳門居民的意願,送還被害總督的頭和手,連同他的遺體一併安葬。如果拒絕或置之不理,本政務委員會將不負責任何後果。
  同時,本政務委員會警告閣下,爲了給予澳門最高長官和女王陛下的代表以體面的安葬,無論如何不得損害女王陛下的權利,爲此權利,政務委員會再次向閣下提出抗議:這類違反各國法律,損害女王陛下的主權的背叛和野蠻行爲,本政務委員會永遠也不會輕易放過。
  最後,本政務委員會警告閣下,我們將就這件讓人傷心的事件通知西班牙、法國和美國的領事,以及女王陛下的同盟者香港總督,本抗議書的副本將向以上各位每人遞送一份。
  1849年8月23日於澳門——載《中國郵報》(China Mail)。

  兩廣總督的回答駁斥了有關中國當局牽連其中的指責。政務委員會未能得到預期的令人滿意的答覆,另一方面他傲慢地提出這件事是由總督自己的同國人幹的。這種話所起的效果猶如火上澆油。



2.徐廣縉給政務委員會的覆函



  廣東總督答覆澳門政務委員會本月五日(8月22日)信:我聽說尊貴的總督遇到不幸,甚爲吃驚,我也收到一份香山駐軍的有關此事的報告,包括政府政務委員會聲明的抄本,從中可以看出兇犯不是澳門的善良百姓或商人。這就是說這次謀殺不是當地人所爲,乃是外來人所爲。旣然如此,如何能立即找到兇犯呢?
  因爲貴總督秉性殘暴,誰能知道不是他的本國人對他懷恨在心,賄買別人對他下手以泄憤怒?你們說在廣州散發的傳單和告白,中國政府一定知情,這是不是說謀殺就是中國政府所爲呢?進一步說,抓兇犯是必要的,以便知道頭和手在哪兒。要不然我怎能把它們交給你們呢?所以你們來函所說是毫無道理的。
  有關殺人的法律是明確的,雙方都有必要進行偵查,以使事情眞相大白,這樣纔可以審案判刑。人命關天,我們不應瞎猜亂估。此覆。
  致澳門政府政務委員會。
  ——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初十日(1849年8月27日)。貢薩爾維斯(Joaô Rodrigue Gonsalves)忠實翻譯。

  外國官員以適當的措辭給政務委員會以答覆,僅有香港總督插手此事;英國皇家海軍的兵艦“亞馬森號”(Amazon)和“米迪亞號”(Medea)留在澳門航道約一個星期。



3.香港總督復函



  香港、維多利亞1849年8月24日。
  尊敬的閣下——我懷着極大的悲痛接到你昨天的來信和附件。昨天早些時候,我聽到了你們傑出的總督去世這件令人傷心的事。皇家船“亞馬森號”的船長特魯布里奇(Troubridge)和站上的高級海軍軍官,主動要求立即開赴澳門,約在中午離港,一同去的還有皇家汽船“米迪亞號”。毫無疑問他們於昨晚到達。我希望他們的出現會充分保證澳門的安寧,會制止在總督被殘殺之後在這個居留地上可能出現的一切騷動。特魯布里奇船長目前會在澳門逗留,我確信這兩艘皇家船在這個關鍵時刻出現,會充分地向中國當局表明英國政府在這種艱難時刻完全同情女王陛下。中國人如果心懷不軌,此後將不敢再有任何進一步的越軌行爲。我昨天就此殘殺之事致書一封於欽差大臣,告知他我認爲這是一件讓所有在中國的各國代表都感到有直接關聯的事。我殷切期望他會將這起血案的罪魁禍首緝拿歸案,如果他們窩藏於中華帝國領土內的話。我在此哀傷時刻眞誠地向您們表示深切慰問,並隨時願意爲閣下效勞。謹表敬意。
  您們最恭順的僕人文翰(S.G.Bonham)。

  澳門政府政務委員會的成員——熱羅尼莫·馬塔神父(Reverend D.Jeronimo Pereira de Matta),澳門主敎;尊敬的卡爾內羅(Joaquim Antonio de Moraes Carneiro);法里亞·內維斯(Ludgero Joaquim de Faria Neves)少校;西梅翁斯(Miguel Pereira Simoens);右拉特(Jozé Bernardo Goularte);佩雷拉(Manoal Pereira)。
  由於其首腦被謀殺,澳門軍隊裡發生了極大的騷動,同一天晚上,一封信送到關閘駐軍指揮官手中,要求二十四小時內把頭和手送過來。還有一封信給駐澳門的佐堂即縣丞。向澳門中國居民發佈宣言,要求他們保持安靜。因爲頭和手沒交過去,政務委員會便命令軍隊佔領關閘,二十四個人完成了這一任務,在向對面小山上的要塞開火之後,一百二十人的軍隊毫髮未損奪下要塞。軍曹味士基打(Lieut.Mesquita)是第一個進入要塞的,他的同伴們後來用一支劍作爲禮物獎賞他的勇敢。這種勇敢的名聲後來遭到破壞,因爲葡軍將一個守衛要塞而被殺的中國軍人的頭顱和手臂,挑在一根竹竿上運回來,並遊街示衆。中國人究竟有多大損失還不淸楚,但他們的軍力確被徹底打散。自那之後他們就再也沒對澳門有甚麼行動了。此後不久中方派遣二千多人的軍隊以防止葡軍攻打前山,這好像是第一次沒有採取行動,而葡軍攻佔要塞無疑使中國統治者相信和平是他們的最佳政策。佐堂於26日發來一封信了解關閘爲何被佔,第二天又發來一封書信要求釋放在關閘中被捕的三個俘虜,並補充說他已盡了一切努力尋找兇手。理事官回答了這些信件,大致描述了一下導致關閘被佔和要塞被奪的情况。這些回書和其他一些文件中流露出一種苦澀的情緒,因爲理事官的主要任務是還原頭和手,並懲罰兇犯,但幾乎找不到什麼證據足以說明中國政府允許這樁謀殺。佐堂收到關於總督被刺的正式通知後,24日回信說明他後來做了哪些事。下面是他的信函和理事官的覆函。



4.澳門佐堂的覆函



  佐堂汪答覆理事官關於歸還在關閘附近被刺殺總督的頭和手的多次要求,說明如下:當天晚上我得到消息後,派遣差役到各處搜查兇手,索回頭和手。最後,我親自跑遍各個村子進行調查,但至今仍一無所獲。我們已設下重金懸賞捉拿兇手,搜索頭和手。現在香山知縣和副將也應我的要求帶人搜捕兇犯,尋找頭和手。一旦發現,我們將逮捕兇犯,並且將頭和手送還,屆時將通知理事官。專此奉覆。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七日(1849年8月24日)。
  ——載《中國郵報》——貢薩爾維斯忠實翻譯。



5.理事官致佐堂的覆函



  理事官的覆函——我要告訴您,您所說的理由是毫無價値的,政府收到後非常氣憤。直至現在我們的請求一直沒有得到滿足,而中國當局一直在拖延。從不幸受傷的總督副官的證詞裡,我們知道兇犯通過了關閘大門,故採取措施傳喚守門兵丁,以提供必要的證據。首先找到了三個人——員弁唐旺(Tan Wang),兵丁趙金源(Chau Kum-yung)和施之芳(Si Sz-fáng,音譯——校注)。唐旺被盤詢時,說當時有七八個武裝人員快速通過關閘,他即帶同兵丁追趕,但無法抓到他們。在調查繼續進行的時候,我們還要追尋其他一些人,但發現崗哨已被中國人放棄。政府於是命令小股軍隊守衛該崗哨,一個軍官檢查崗哨回來時,有人向他開了兩槍,後來我們的人進去時,北山炮臺向他們開火,直到下午四點才停歇。我們的兵士非常生氣,冒着炮火衝向炮臺。炮臺裡和周圍的小山丘共駐紮了兩千多中國兵丁,我們的兵士開火後,就放棄炮臺逃跑了。我們的軍隊回來時得到消息說頭顱一直放在關閘,直到夜裡十一點,向神做過祭祀之後,被帶到吉大海岸,那裡有小船等候將它運到廣州。我們也聽說頭被帶到了前山寨,所以我們確信,這種殘暴野蠻的兇殺,發生在軍事駐地附近,兇犯通過崗哨,守兵不可能不知情,所以說它必然得到過當局的允許。而且在守兵房裡發現了一個中國人的上衣,滿是血跡。現在葡人旣然得到了這些消息,不管是眞是假,總是調查的收獲。那麼中國人呢?若做過必要的調查的話,中國人會知道多少。政府已多次提出,中國人要對後果負責。現在葡萄牙人已群情激憤,佐堂說他在做調查,這是不夠的,必須立即把頭顱交還。專此佈覆。
  1849年8月27日於澳門。

  佐堂是由香山知縣委派駐紮澳門,作爲他的代表的一位官員,其職責伸展到有關管轄居住在這個居留地的中國人的各個方面。最近發生一件事情,已故總督亞馬勒曾宣稱,強行中止這位官員在澳門履行職責,直到兩廣總督徐同意女王陛下的一位領事駐在廣州爲止;由於他的一係列行動,中國人對領土的支配和租賃權利,已遭到相當嚴重的剝奪。因此,假如佐堂記得這些事情的話,就不足爲奇了。對此次行動,他致函理事官,答覆如下。

6.汪佐堂致理事官函



  佐堂汪就關於貴總督的頭和手的蠻橫要求,覆理事官知悉。我從未停止過最嚴格的調查,以找到頭和手,我自己也親自走遍周圍所有地區,許諾給予交出頭和手或揭發兇犯者以重賞。香山知縣和副將一直都協助着我。現在我從你的信中看出,兇犯已遠離此地,所以應更加努力地調查以捕獲他們。即如你所稱,聽說頭在前山寨,該城的長官不會對其職責如此不負責任,也不可能至今尙未得知;這類消息被如此廣泛傳播,並付出如此多的精力繼續偵查,謀殺者決不會自己落入圈套。該說的都已說了,該寫的都已寫了。我懇請您請求政府政務委員會歸還北山炮臺、關閘汛地,以及駐守該處的三名兵丁。我寫此信給您,您可以同政府政務委員會聯絡,讓他們知道偵查仍在繼續,而且懸賞捉拿,讓他們把這事公諸於衆,讓葡人都知道。在這樣的情况下,我希望我們之間能和衷共濟,以使得兇犯不能從鄰近地區逃得越來越遠。爲了調查案情,有必要保持安寧,一旦發現兇犯,我們就立即通知你們,並把他們押解到你處。
  至於說炮臺裡的人首先開火,這是不眞實的。事實是葡人在開火,炮臺官兵祇有採取自衛。至於說到從牆裡射出兩發子彈的事,我們無從確定誰開的槍。我希望你們最後會把這事調查得更淸楚,但不必爲此多費口舌,我祇希望我們雙方相安無事,以便繼續進行偵查。
  道光二十九年七月十一日(1849年8月28日)。——貢薩爾維斯忠實翻譯。



7.理事官致佐堂的覆函



  你寄來的上封信我交給了政府政務委員會,他們閱後祇能感到更加氣憤,因爲你們似乎是根本不顧這個事件的嚴重性,目前的極端嚴重性,對葡政府三番五次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反而試圖捏造無謂的借口,否認事實眞相。這事實昭然若揭,不但葡人,其他國家的居民及其代表親眼所見,而且當時在澳門的所有的人都有目共睹,你們這樣做的目的是逃避遵從正義的要求。我給你的上封信中就炮臺和關閘的中國兵丁向外開火的問題作了回答,我已說過,你們光說懸賞是沒有用的,你們必須立即把頭交還。最後我再次重複我已多次強調的話,那就是我對一切後果槪不負責。
  佩雷拉(Manoel Pereira)1849年8月28日於澳門。

  當這些書信在傳遞時,兩廣總督在駐澳門的外國領事及文翰總督的聯合抗議中注意到這個事件。這些文書中強烈的義憤之辭,無疑使總督徐感到震驚,不管事實如何,他的答覆中表露出對捕獲兇犯的關注。作爲一個眞正的中國人,他建議在這件事中保持合作,以利事情更加順利快捷地得到解決。葡人開始在地峽的南端的小山上建起一個小炮臺,控制關閘直到炮臺建成,但此後這項工作停止,崗哨也撤離了。美國船“普利茅斯號”(Plymouth)和雙桅方帆船“多爾芬號”(Dolphin),以及法國戰艦“巴約納斯號”(Bayonnaise)的出現,並載着海軍陸戰隊士兵在海岸集結,對葡人和中國居民擔心有可能來自前山附近軍事駐地的襲擊,起了很大的鎭定作用。總督的遺骸留在官邸,未予安葬,這更令中國人惴惴不安。他們迷信的恐懼被激發起來,他們聲稱常常可以在黃昏看見總督的鬼魂騎馬沿着地峽來回追尋他的頭顱,晚上沒人敢過關回家。兩廣總督的27日的回信,政務委員會收到之後立即予以答覆,目的是讓他以後沒有機會假稱對此事不知情。



8.政務委員會對徐廣縉8月27日來函的覆函



  澳門政府政務委員會就他們在22日已向閣下陳述過的事件,答覆閣下27日的來函,必須正告閣下,由政府組織的對22日夜晚發生的殘暴謀殺行爲的調查已淸楚地證明:
  1.這起殘暴野蠻的謀殺是由中國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的,案發現場離由中國兵丁把守的關閘大門很近,完全在其視野之內,這一點得到目擊者的證實。
  2.兇手作案之後帶着我們總督的頭和手逃向關閘大門,他們通過此門時未受阻攔,這一點在屬於該汛地的中國員弁所寫的供詞中得到證實。似乎也表明殺手們在那裡逗留了一段時間,並向神靈供奉犧牲祭品和酒類,這一點可由該處發現的血衣和該建築物中好幾處新鮮血跡得到驗證。
  3.此次殘殺不僅僅是一般的殺手和路匪所爲,因爲那傑出的死者的頭和手被帶走,閣下在來函中也許是不經意地承認了這一事實;旣然兇手可以無所畏懼地挾帶他們犯罪的證據,那麼爲甚麼不可以很自然地推論出他們得到安全保護的保證呢?這個推測不僅站得住腳,而且日益得到證實。那就是中國當局在這次事件中所表現出的拖延和忽視,完全無視事件的嚴重性。祇要明了中國差役活動和手法的人,誰不能看出他們在偵查此案中的微小進展祇不過是周密計算的結果,其動機也許並不太難看穿。
  從以上陳述中,閣下會看出,認爲本政務委員會於本月22日致閣下信中所作陳述是沒有道理的這類斷言,實在是毫無根據。本政務委員會將公道地提出同樣的指控,來反駁我們正在答覆的閣下的來函。閣下方面的省當局借此函表露出的目的是十分明顯的,政務委員會再次向閣下申明,諸如此類的逃避和矛盾不堪的陳述不僅毫無價値,有損閣下的官聲。因爲它代表了一種公正和理性,而且它們也永不能達到從此案中逃脫責任的目的。因此,政務委員會在重申22日致閣下信件中所提出的抗議的同時,重新提出當時所提的要求:那就是要捕獲罪犯,將傑出的永受哀悼的總督的頭和手復原,如果這些要求得不到立即的完全的滿足,那麼所有後果都由閣下負責;葡萄牙女王陛下的權利雖在她的代表人身上遭到凌辱,但不應受到絲毫的損害。
  閣下的來函對該案件表現得無動於衷,對傑出的死者的人身進行攻擊,對所有善良的葡萄牙人民的驕傲進行攻擊。政務委員會祇能對此表示極爲震驚和義憤。閣下竟然在官方文件中用自己的手寫出那種惡意的暗殺而不感到愧疚。本政務委員對此予以駁斥,同時再次表示抗議這種侮辱和暴行,它損傷我們對女王陛下傑出的代表已故總督的懷念,它也損傷作爲這座城市居民的代表的葡萄牙民族的尊嚴和榮名。
  主教熱羅尼莫·馬塔〔Jeronimo(Matta)〕及政務委員會其他成員1849年8月31日於澳門。

  繼徐廣縉於8月27日答覆澳門政務委員會和其後各國代表的抗議書之後,在通信方面出現了短暫的間歇。葡人盡一切可能調查兇手,但未獲成功,澳門周圍的人們對他們深表同情,和誠懇的幫助,終於獲得了一些線索。政務委員會竭盡所能順藤摸瓜。9月16日,接到徐的一封信,內有附件,聲稱是罪犯的供詞。各國使節也收到同樣的文書。



9.徐廣縉致澳門政務委員會



  兩廣總督徐回答尊貴的〔澳門〕政務委員會的要求。
  我不得不說明七月二十六日順德地方官捕到一名叫沈志亮的罪犯。他謀殺了總督亞馬勒,頭和手也在桑田找到,現已被運到廣州。
  我親自審問了這個罪犯,他供認他是眞正的兇手。二十九日,這個沈志亮被綁赴刑場斬首。委派一個官員把他的首級帶到犯罪現場示衆,以警其餘。我也已派人將亞馬勒總督頭和手送交貴政務委員會。貴政務委員會應立即將仍被拘禁的三個中國兵丁釋放,以使他們回原汛地。附兇手沈志亮的供詞抄本。
  道光二十九年七月三十日(1849年9月16日)。
  ——載《中國郵報》。

  頭和手未隨信抵達。政務委員會等了一個多星期,向兩廣總督寄出一封精心撰寫的覆函。函中陳述了他們懷疑被斬首的人不是兇手的理由。



10.政務委員會致徐總督的覆函



  澳門、帝汶及索洛省政府政務委員會於18日收到閣下16日的信,聲言一名殺害傑出的亞馬勒總督的兇犯已被順德地方官捕獲,在桑田村發現了傑出的死者的頭和手,由閣下委派一位官員送交政務委員會,而且閣下也親自審問過罪犯(他的供詞未經鑒定,附於信內),已下令將他斬首。他的首級已交給同一位委派官員,運到澳門,並在案發現場示衆,“以警其餘”。
  本政務委員會本來打算把對閣下的覆函往後推遲,直到收到傑出總督的頭和手。但特別奇怪的是,雖閣下已明言16日送出,但至今仍未到達,所以本政務委員會判定再拖延覆函是不適宜的。主要是因爲這使本政務委員會覺得必須對我們聞所未聞的而閣下卻認爲合適的處理方式進行遣責,並對上封信中表達出的對葡萄牙政府的侮辱進行抗議。
  第一,本政務委員會必須肯定明確地要求你們立即將已故總督的頭和手送來。閣下旣已在信中正式宣佈交還,那麼除了交還別無他途。任何拖延都被認爲是極不正常又毫無意義的。
  至於對那個不幸的沈志亮——據說他自己宣稱是眞兇——的處理,沒有哪個比閣下更應感到遺憾;其整個過程不僅僅是不合法的,而且違背了所有文明國家遵守的法律和習慣。——即便連中華帝國這個運用與衆不同的原則審判類似案例的國家也不例外,這次事件處理中就這這些原則也都被完全拋棄——目前這個案子中出現的這種偏差極大地惡化了中國有關當局的地位。不管從哪一方面來看待這個不幸者的審判都可以看出其中的倉促和草率。這表露了那些給他下最後的判決,將他從這個他佔據重要地位的場面中勾銷掉的人們心頭那有點過度的焦急。
  8月22日的瘋狂事件是七個中國人的所爲,這是臭名昭著、罪惡昭彰的事實。即使退一步承認一個人能襲擊兩個騎馬者,至少在那種情况下,在那樣短的時間裡,一個人做得那樣徹底周到是不可能的,而且幹得那樣野蠻,看到過我們永遠懷念的總督遺體的人都可證實那是極其野蠻的。所以沈志亮若眞的是一個兇手,那麼很明顯他有同伙,旣然這罪犯已供認了自己的罪行,那麼當局就有責任在將他處死之前找出並驗明他的同伙和那些知道這椿罪行的人;必要的調查和其他程序依照法律是不可缺少的,應該按照常規進行,不僅爲了查明眞相,安撫受害者,而且甚至爲了中國當局的利益和尊嚴,因爲這是能夠把仍壓在他們身上的責任擺脫乾淨的唯一方法。最後,閣下在前封信中所作的暗示——這也在罪犯的供詞中有所再現——即兇犯有可能受葡人的賄賂,如果這個說法不是誹謗的話,那麼該由閣下您來證實這個說法;倘若您放棄這個機會,則不能歸咎於本政務委員會。本政務委員會的職責是,正如他們所聲明的那樣,抗議所有違反正當權利的行爲,特別是違反葡萄牙女王陛下的權利。
  對於閣下信內的那張您希望我們把它當作罪犯口供的文字,本政務委員會祇予以提醒:這篇文字除了不具備任何可信要素以外,也缺乏足以證實其有效性的任何形式,雖然閣下親自審訊過罪犯。另外,在這篇文字和閣下的第一封信之間,可以體味出十分相同的思想、語言,甚至於文風,從而足以讓人覺得這兩篇文字乃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再就是讓人感到供詞是用來重複一遍信中所有的侮辱和殘暴。因此,本政務委員會嚴正駁回這種侮辱和失度,重申以前的抗議,並要求閣下撤銷據說已發佈的將被斬者頭顱在澳門示衆的命令。我們敢保證葡萄牙政府永遠也不會同意這種示衆出現在他們的領土上。
  總而言之,本政務委員會認爲閣下所作所爲,非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你們在本省傑出總督被刺事件中的責任;不僅沒有對破壞了的法律和權利予以彌補,對違背的正義予以安撫,反而好像將所有法律和權利變成了空洞的東西,而且更進一步地侮辱了正義。正義容忍不了這樣的詭計。不但詭計本身毫無意義,對使用詭計的人來說這也是不光彩的。
  最後,本政務委員會不得不再次向閣下聲明,旣然對女王陛下犯了罪,那就應得懲處,本政務委員會爲自由和不容侵犯的君主保留接受你彌補罪過的權利,這對陛下是合適的。本政務委員會在自己嚴格的職責的驅使下自我克制,現向閣下提出如下抗議——1.抗議將傑出的總督的頭和手毫無道理地扣留,應立即交還。——2.要求逮捕刺殺元兇和同伙,閣下自從以上提到的沈志亮被捕後應對此有雙倍責任,因爲本可以使強有力的當局抓獲兇手。——3.不允許將那不幸者的頭顱在澳門示衆;以上這些若不遵守,一切後果由閣下自負。
  澳門主教熱羅尼莫及其他成員1849年9月25日於澳門。

  在徐致政務委員會的覆函中,他竭力表示所有過程都依照慣例進行,而且他有條約在手,條約規定尊重中國人的權利,審判本國的犯人,儘管在這次處決兇犯的事件中,有外國人在場。



11.廣縉對政務委員會9月25日函的覆函



  兩廣總督徐收到貴政務委員會來函,回答其中關於沈志亮審訊與判刑的部分:據稱沈被捕後,未遵守合適的形式進行審判云云,我現告知你們,順德地方官捕獲罪犯後,進行了審訊,錄下口供,將罪犯押到縣衙門,再到本城衙門,之後再到按察使,最後到巡撫。我與巡撫聯手審訊並給以判刑,這一切有目共睹,有耳共聞,怎樣說未遵守正常形式呢?中國罪犯由中國法律治罪,外國罪犯由外國法律判刑,這是條約裡明文規定的,對所有國家都一樣。葡人怎能違反條約,要將罪犯送到澳門?命令將沈志亮的首級示衆於澳門,是因爲該犯實際上是澳門的生意人,廣爲人知,所以通過這種方式告知衆人他就是審訊出的眞兇,這樣尊嚴又可恢復,懷疑盡皆消除,這就是中國的嚴厲規則。至於其餘罪犯,已下令各城鎭官員,聯合努力抓捕罪犯。但祇要罪犯仍然在逃,說這些空話是無益的。抓到之後,審訊他們及處治此案的方式都將告知於你們。這該不是對此事漠然視之了吧。冤有頭,債有主,如今眞正的冒犯貴總督的兇手已經由中國政府逮捕並處決。但那關押在澳門的三個中國兵丁,與目前這樁事毫不相干,貴政務委員會卻隻字不提,請告訴我道理究竟在何處?沈志亮一經被認出是眞兇,視他犯罪的情節,被施以絞刑。但你們卻說這處決來得匆忙草率,試問這樣說良心何在?說話要有理,不能隨心所欲,亂說一氣,否則祇能導致無謂的爭辯。特此奉覆。
  道光二十九年八月十二日(1849年9月28日)。

  然而,儘管徐作出了明確聲明(第9號),頭和手仍未交還。雖然政務委員會於16日草擬了一項計劃,於26日公佈〔就在他們的覆函(第10號)送往廣州之後的一天〕,而當時有確切消息傳來,說頭和手將於次日晨交還,於是便作了一些安排。這是一個大型聚會,與會者包括政務委員會成員及其他官員,在澳門的外國使節,美國和法國戰艦的分遣艦隊指揮官蓋辛格(Commodore Geisinger),艦長格拉維埃(Captain La Graviere)及幾名軍官,本城的軍人,以及許多市民在黎明前就聚集關閘。等到10點鐘過後,收到佐堂的一封信,說頭和手不能交還,除非釋放被抓來當俘虜的三個中國兵丁,這個新的條件可能是佐堂自己提出來的。目的是挑起新的磋商,以轉移前山及其他地方的紳士對他的憤慨,他企圖通過交還他擁有的戰利品這個方式,扭轉他們的意願。也有可能他根本沒有從廣州那邊得到頭和手,定一個他知道不可能得到滿足的條件以庇護他的上司。而兩廣總督一方面又通知列強的代表說發現了頭和手,並處決了兇犯,這兩手政策對政務委員會造成難以形容的刺激。第二天,政務委員會向廣州發出一封義憤滿腔的抗議書。

12.澳門政府政務委員會對徐的覆函



  尊敬的閣下——由閣下派遣交還傑出的已故總督、政務委員會成員亞馬勒議員的頭和手的委員,昨天拒絕履行他的職責。儘管,在他的請求之下,我政府已確定好時間和地點接受他的遞交。之後他又通過佐堂傳話來說,他接到閣下的命令,除非先將三個被拘禁的中國人交給他,否則不交還頭和手。拘禁這三個中國人的目的是要對傑出的總督遭野蠻殘殺的案情作必要的調查。調查一經結束,即行釋放。而現在所有的安排全給打亂,不僅對外國使節和其他居民,而且也對許多應邀參加交接儀式的人造成嚴重不便。
  本政務委員會面對閣下16日的來函,尙不知道是否要相信該委派官員這種旣不正確又傷害別人的行爲可能得到閣下的授權,所以本政務委員會急切地通知閣下,希望對於這個手段低劣的侮辱的補救不要再拖延下去。但雖然如此,本政務委員會仍須提出對閣下的指控,抗議你們的執行程序,目的是要維護葡萄牙女王陛下在合適時期裡要求應得的補償的不受限制的權利。本政務委員會已經在女王面前表明了這種情况。另外我們還要通知所有在中國的列強代表。
  澳門主教熱羅尼莫等1849年9月28日於澳門。

  徐回信時將他的委派官員所提供的理由當成自己的理由,向政務委員會提到他9月16日的來函(第8號),那裡面他說過要將幾個俘虜釋放作爲交還頭和手的條件。



13.徐答覆政務委員會9月28日的來函



  兩廣總督徐致貴政務委員的覆函:十一日早上五點在關閘大門接受頭和手,八月十二日(9月28日)來函說約定於他們(幾位地方官員)希望在此之前將三個中國兵丁放回,以便他們接下去交還頭和手;這就是造成混亂的原因。我現在須說明頭和手是受葡人尊重之物,而兇犯對他們來說是敵對之物。就因爲這個原因中國才肯與你方交涉此案細節,而且仍在繼續,命令嚴加偵查,以捕獲同謀。從這點上可以看出我方表現出的人道和正義。但是三個中國人仍被拘禁在澳門,他們與此事毫不相干,卻至今不予釋放。這是何道理?如果說七月三十日的信中還沒有說明要交還他們的話,那麼信中明確說出頭和手會交還,而在澳門的三名兵丁要回到他們自己的汛地。爲甚麼對此沒有任何回音呢?我現在請問,這混亂由誰引起?人已死了,債也還了——這是以命抵命,再要我們還債毫無道理的——耑此佈覆。
  道光二十九年八月十四日(1849年9月30日)。
  ——載《中國郵報》。

  這是連一個中國的小官吏也不値得搞的毫無價値的詭計,而且它一點好的效用都不起——相反,整個事情弄得更糟。徐對外國人是了解的,知道政務委員會在調查結束後會放人的,他們的限制祇能延遲事情的進展,但政務委員會的覆函對此事的態度與徐完全不同。風波平息,已故總督的頭和手仍留在中國人手中。



14.澳門政務委員會鑒於遗留事情對徐的答覆



  政務委員會考慮了閣下9月28日、30日的覆函(分別爲答覆政務委員會25、27日的兩封信),從中可以淸楚地看出,閣下假裝不明白本政務委員正當要求所基於的切實、令人信服的理由。故意回避主要問題,不作淸晰明確的回答。本政務委員會明確地向閣下聲明,如果你們想將被害總督頭和手作爲交易品,以換得對三個中國人的釋放——他們祇是暫被扣留(不是監禁)在此地,目的是調查案情,調查一結束,即行釋放——葡萄牙人和其他所有文明民族都會把這種企圖看成是極爲邪惡可鄙的交易。這至少表現出閣下對女王陛下的代表、澳門總督被謀殺感到幸災樂禍!所以,因爲這個對女王陛下的新的侮辱,本政務委員會向閣下提出抗議,要求依照法律屬於死者家屬的權利。祇要頭和手屬於死者的身體,就屬於他的家屬。閣下扣留它們想以此作交易,這是犯了搶劫罪,也就成了那個殺害亞馬勒總督後搶去他的頭和手的兇犯的同謀,天朝帝國的法律指出對於官員的謀殺的懲罰不僅僅是以命抵命,閣下求助於你所不遵從的法律權威,祇能表明你已違反了它。最後,閣下對當前問題的要點的回答不能令人滿意,所以本政務委員會請求閣下以極明了的方式說明你是否會交還屬於被害總督的頭和手,還是想利用它們來談判?本政務委員會期待您立即作出回答,不管是肯定的還是否定的。
  至於扣留在這裡的三個中國人,他們不像閣下所稱的那樣與此案毫無瓜葛,一旦扣留他們的理由不復存在,而證明他們無罪,就會如前所說,將釋放他們,否則將他們交付他們的當局,接受依法審判和懲處。
  澳門主教熱羅尼莫等1849年10月3日於澳門。

  澳門居民對此欺騙之舉所感到的義憤和不平是非常強烈的,政務委員會在第二天發表了一個聲明,將所有與中國當局交涉的細節一併陳述,呼籲居民靜待葡國政府的行動。



15.澳門政務委員會公告



  澳門居民們!中國人的背信棄義已經由昨天淸朝官員對本政府的所作所爲表露無遺。廣東總督於本月16日向政府政務委員會聲言,說殺害傑出的前總督的一個兇犯已在順德被抓獲,頭和手在桑田發現,他命令將兇犯處死,並準備將頭和手交由一位被委派的官員交給政務委員會。本政務委員會等待官員的到達,但七天後仍無縱影,便於25日予以答覆。受委派的官員於20日也發來一個相似的信函,但補充說,爲保證良好信譽,要求將案發當晚從關閘帶來作必要調查而扣留此處的三個中國人先交給他們,然後纔交出頭和手。本政務委員會命令通知他,這樣的條件同總督致本政務委員會信函上所說不相符合,頭和手的轉交必須無條件地執行。這個官員寫了兩封信給理事官。25日的信報告說,該受委派官員當天在前山寨,26 日的信又說他已到達那裡,並要求爲頭和手的轉交約定一個時間,他正帶着頭和手。理事官回信說,約定在昨天(9月27日)早上五點,地點在關閘大門。本政務委員會立即發佈命令作相應安排,讓這次活動作爲富有尊重和禮節的儀式,禮儀和尊重是由於傑出的死者的尊嚴和博愛的人格。我們可以從官方發佈的文件中看到他的這種人格。
  本應在昨天早上五點鐘在關閘大門進行交接儀式,但受委派官員遲遲不到。十點鐘時,我們寫了一封信給佐堂,表達我們的憤怒,抗議對本政府及被邀公衆的怠慢。理事官收到佐堂的另一封信。信中說依照廣東總督的命令,受委派官員不能交還頭和手,除非我們先將扣留的三個中國人交還。理事官作回信答覆,關於頭和手的復原,本政府不容許提任何條件。此後給他們把期限延到下午四點,五點鐘又接到該官員的一封信,依然是拒絕交還。政府回信表示在這件事上不再接受他們的通信。所有這些事實,無不說明其當局的策劃,他們的一系列舉動日益明顯地說明他們是8月22日可怕暴行的元兇。他們的所作所爲一定會得到報應,你們必然明白。但這是女王陛下的事,而且她會把這事做好的——本政府的職責是盡一切努力維護她的權利,保證它不因任何無度的、挑逗的,或者其他非法行爲而受損害,並同時永不懈怠地給公衆提供安全保障。
  澳門居民們!你們的義憤和仇恨是完全正當的,令人讚賞的。但請記住我們捍衛的事業也是正當的,你們的職責要求你們不要作有損秩序的不謹愼的過激行爲,從而傷害我們的事業,你們與別人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你們的秩序、審愼、適度,這些也是大衆生活、利益所不可缺少的。政府全力關心你們的安全和利益,如果你們用祖先賦予你們的忠誠——這種忠誠曾爲你們的城市贏得過擁有舉世無雙的忠誠的美名——支持政府,那麼一切困難都將被克服。政府決心以堅定的步伐繼續它已開始的法律程序,充分地履行你們的職責,努力維持並增強曾激勵你們的團結和良好的感情,你們這樣對於美好未來會充滿信心。
  我們君主的省份應該履行義務,等待她的命令,這是我們的本份;把她的臣民的生活與安全,自覺維持秩序的狀况呈於她母愛般的關懷面前,這是我們的職責。
  澳門主教熱羅尼莫等1849年9月28日於澳門。

  在外國公衆中間,有許多關於刺殺亞馬勒總督的動機的猜測,多數人與葡萄牙政務委員會觀點一致。認爲它得到中國當局甚至包括徐本人的批准,若不是慫恿的話。從我們所能掌握的一般在澳門或其周圍的中國人的觀點,我們認爲刺殺是爲了報復他們受到已故總督的虐待。他們認爲這種虐待是嚴厲而殘酷的,而且祇要總督還活着,虐待將與日俱增。虐待自從總督上台就開始,逐步升級,自1846 年10月8日的快船案第一次流血,直至今年3月逐驅海關官員。前山的鄕紳和其他一些人在澳門擁有財產,或做生意,在這種事情發生後採取措施解僱成千上萬的窮人,使得他們衣食無着,貧窮和仇恨驅使他們要求彌補他們所受的不公正待遇,除掉導致這一切的根子,這是他們能想得出的最佳辦法。這種感情的力量十分巨大,也許就是這種情緒嚇破了本省官員的膽子,阻止了他們抓到所有兇手。而在澳門郊外毀壞他們祖先的墳墓建築馬路的暴行也極大地刺激他們,而且這種影響遍及全體公衆。儘管快船上的人們是錯的最終也導致他們自己及船隻的毀滅,但爲他們親屬的死而報仇的正義性是鄕里公共輿論所贊成的,挖祖墳所引起的難過和悲憤是金錢和時間都不能洗刷的。每次生病,每個不幸的占卜,每個倒霉的事故,發生在他們自己或親屬的身上,都統統歸咎於那些遺體被胡亂無禮地移動的靈魂的懲罰。這種感情在我們看來微不足道,雖然在西方,在墓地裡挖一道大溝也會讓許多人感到不舒服。但中國人把挖祖墳看成是致命的侮辱,因這種原因引發的仇恨也許可以有一段時間按捺胸中,但一旦爆發,並不是所有的官方權力都可以阻止得了的。
  這些不滿情緒在海關最終被撤的事件中急劇升級。下面這個文件是當初向公衆公佈的。



16.關於海關的聲明



  衆所周知,葡女王陛下早已頒佈法令將澳門確立爲自由港,葡萄牙海關繼而關閉,所以不能允許一個外國海關機構在這裡繼續其存在,也不允許再對貨物徵收關稅,包括各種貨品、糧食、材料和其他商品,這些商品大部分都已繳納關稅和其他出口費,或在出口港,或在途中的中轉站;所以我認爲可以向公衆宣佈,自今日起八天後,所有貨品、糧食、材料及其他商品進口到澳門,不管來自中國的哪個港口;和自澳門出口到達以上所說的任何港口,在澳門都得以免交任何關稅和任何費用。另外,從同一天起,粵海關官吏不得在本城徵收任何關稅。
  有關事項,我已命令張榜公佈於各公共場所。
  亞馬勒1849年3月5日於澳門。

  亞馬勒總督幾天後致信給徐,說明了同樣內容,建議在粵海關監督和駐廣州的葡萄牙領事之間就有關對澳門貨物的船運進行必要安排。這個措施肯定使兩廣總督大爲震驚,因爲它就等於取消中國政府的權威,而他下一步將驅逐佐堂,向中國人徵收土地稅,並拒付每年的地租。這也許是亞馬勒總督的最終意圖,但旣然這樣做了,他應不因徐採取反擊或強制措施而感到奇怪。



17.關於海關致徐總督的信函



  至爲傑出的閣下——自由港的規則和海關在澳門繼續存在下去是難以並行不悖的,正如我已告知閣下的,我已決定從本月12日起,所有商品、糧食可以免稅進入澳門。儘管這個措施會引起中國臣民的責難,但女王陛下的意向並不是保護走私貿易,我有義務告訴閣下,女王陛下的領事已開始立法,與粵海關監督取得協調一致,使澳門和廣州間的貨物往來成爲合法,這樣帝國財政旣不受損,商業也不會受到任何討厭的阻礙,上帝保佑閣下。
  亞馬勒1849年3月8日於澳門。

  徐是否回覆此信不甚淸楚,我們沒見過發表的覆函。但並無足夠理由懷疑他對這一措施的反應,鼓勵大的中國貿易機構撤往黃埔,有許多傳單被散發,以下就是其中一份。



18.傳單



  過去年代裡,我們團結的澳門人看到,爲了這裡的商業貿易,訂有由來已久的規條,確立了非常完美的法規。一向守法,安居樂業,——多少年來一直如此沒有變化,最近葡萄牙夷人,忘記正義的原則,爲一己私利,倒行逆施,擾亂我們的古老規條;因這個原因,我們居民們,萬衆一心,不在澳門貿易,請求我們的長官們允許我們選擇其他地點,使我們的貿易照原樣繼續下去。我們決心選擇黃埔這個對買賣雙方都極爲便利的地方,我們決心齊心協力,不論商家大小,齊集彼處,租店鋪及貨棧,擇一良辰吉日開業——人人得以平安地繼續其古老職業,豈不美哉。
  但是我們擔心我們中會有那麼一兩個見利忘義之徒,利用這個機會隱藏在澳門,私下同夷人交易。最後他們會因這種交易大發橫財,而違背我們的法律,危害我們的協議,這樣的人一經發現,他們的貨物即行充公,並處以重罰,如果這些狡猾卑鄙之徒不願認罪,我們就立即請求衙門將他們繩之以法,對他們絕不姑息。
  如果本城有人無視法律祇顧牟利,私下與他們交易,購買他們的貨物,不管交易量多少,都必須全部沒收,並處以罰款,所有不願服從這個決定的,則送官論處。
  頒佈這項禁約後,如果有不遵守它的任何情况,知情通報者,一經證實,將予以重賞,我們決不食言。
  我們發佈這個禁約,公之於衆,所有知禮識禮的人都不許反對這個公共決議,阻礙它的實施。
  1849年5月5日。
  ——載《中國郵報》。

  澳門的海關很久以來就被葡人承認,一些屬於葡人的收稅駁船提供對貿易的保護。當地商人認爲這些稅收不可能出自葡人,爲了鼓勵他們撤向黃埔,徐採取最爲有效的方式補償他們,給亞馬勒總督藐視他的權威予以報復。荒涼的街道和空曠的港口表明撤離行動的影響之深,這些措施的效果滲透到澳門當地社區的每個部分,富裕的商家尙可承受,但他們的僕從和或多或少與他們有聯繫的其他人,不得不追隨他們,則被弄得極度難堪。亞馬勒總督發現許多人正在離去,便發佈另一通知,這個通知和澳門的其他公文差不多,霸道而又失策。



19.關於中國人離澳的聲明



  亞馬勒——就此告知澳門和遠至關閘的郊外的中國居民,他們可能在澳門擁有地產。如果他們沒有理事官公署的許可證而擅自離開的話,他們的財產將視爲自動放棄而立即被政府充公。爲了免於他們事後聲辯不了解情况,我在這裡予以公佈,並在公共場所張榜。
  亞馬勒1849年4月24日於澳門。

  但這並未能阻止大部分主要商人的逃亡。而它又激怒了居民和地主。他們習慣地聯合起來,假別人之手或自己之手執行他們的謀殺計劃,用敵人的鮮血洗滌他們的傷痕。如果這就是澳門內外有偏見的無知的中國人的情感狀態,那麼就難怪徐對此案無能爲力,即使當初他想做點甚麼。在他的一封致文翰總督的信件中,他提到6月8日凱佩爾上尉(Capt.Keppel)的事件使薩默斯(Summers)先生不受亞馬勒總督的裁決。這件不幸事件也許使中國人更爲大膽地採取更激進的方式。
  那個夏天,廣州的百姓因澳門周圍的事件而使其情感狀態更進一步激發起來,因謀殺亞馬勒總督而判處沈志亮死刑和郭金堂監禁,在他們中引起很大反響。這麼大的騷動表明,徐再繼續採取任何措施都顯得十分不明智了。以下的告白表現了當時的大衆情緒,展示了當時中國官府不得不對之屈服的勢力,另一方面這也是一條證據,可以證實沈確實是一個兇手。



20.關於沈志亮被處決的告白



  一個人爲百姓鋤奸,非但未得獎賞,反而落入法網,所有耳聞目睹他的命運的人,沒有一個不灑淚長嘆,心摧肝裂。
  那個澳門的外國佬依仗權勢,爲非作歹;他貪戀女色,他破壞大淸海關;他縱火燒毀廟宇,焚壞神像;他奪佔土地,侵入民房;他掘開墳墓,破壞先祖遺體;他所犯罪行罄竹難書;上自鄕紳,下至村民,人人痛恨;天地神靈也目不忍睹;周圍村落都無不被徵過苛捐雜稅,於是有十三個村的鄕紳和老者聯名向兩廣總督和巡撫遞稟陳述此事。官府無法控制這個災難性的局勢,它就像烈火燒得一天比一天猛烈;他們想不出甚麼措施來控制這場大火,直到後來聽了鮑俊的建議,他秘密地說動一些愛國的忠誠志士,向着天庭灑血立誓,堅守不渝。並且他保證他們整個的安全。這個計劃大約定在夏天(5月),但他們沒有找到恰當的時機,直到8月中秋,天黑時分,沈志亮、郭金堂,以及另外五個來自漳州府的人,深入虎穴,身上藏着尖刀。他們戳死了那個頭目,帶走了他的腦袋和左手。他的隨從當時也騎馬跟隨他,受傷後逃走了。他們幾個人火速回到村裡。老老少少都拍手稱快。誰能料到鮑俊和官家子弟趙某,卻是人面獸心。他們背信棄義,以賞給銜職爲誘餌把郭騙到城裡,又給沈寫了一封信,迫使他向順德地方官自首。然後被他押到番禺地方官處。他爲甚麼連續在三個衙門接受審訊?他的腦袋後來被砍下示衆,他的命被拿去抵他刺殺的人的命。官府爲了安撫夷人的情緒,錯誤地懲治無辜者:但是人們眞的情願屈服嗎?儘管十三個村裡的鄕紳老者坐視不管,但沈的親屬族人,世世代代生活在福建的漳州府人,他們會心甘情願地不管不問嗎?我們擔心他們不是那麼容易就甘心的,前總督耆英處理黃竹岐的事件也許會重演。干嗎讓澳門的夷人老是得勢呢?〔讓無辜的人去受苦而放掉眞兇!〕
  人都說兩廣總督以他政見的英明而使人敬畏;但事實是,他對夷人畏之如虎,而對我們百姓卻視若魚肉,他可任意宰割分享。誰同他辯解,誰就自討苦吃。人們對他恨得咬牙切齒;他們之間的仇恨已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
  現在澳門的夷人和英國的夷人有着語言和感情的交流,所以我們是處在兩難境地之中;隨着時間的發展他們肯定要侵入我們的領土,就像蠶吃桑葉一樣。當疾病還祇在表面的時候,我們百姓還很幸運地掌握着自己的城池,和本地潯洲(Tsien-chau)、懷淸(Hwaiting),音譯——校注)的愛國社學,一百多個村落,派出大部隊的愛國義勇,在北城牆處痛擊侵略者,他們是人中之傑。那些來自各洋,令人生厭的敵軍從四面八方擁來,深入我們的國土,而我們的官兵沒有哪個將官能組織反擊。他們在七個省揮舞他們的武器,他們耗盡國庫資金,而又贏得了甚麼樣的光榮呢?常常是官兵被打得丟盔棄甲,潰不成軍。以致他們奪走了六百萬金錢,分割出五個港口和一個島嶼,然後還乞求和平,這樣他們可以往來貿易。自古至今沒有哪個朝代如此丟臉。周圍的鄰邦會鄙視我們,東西南北的夷人會嘲笑我們,我們無法掩飾我們的羞耻。
  沈和郭這有如春秋戰國時代(約公元前250年)刺殺外夷的俠義之士,我們這裡特別記錄下施於他們身上的不正義之舉。但知道這一切的明智之士,仔細深入地將事件硏究一番,要讓所有後來者明白,給他們以指點與引導,讓所有人不論在怎樣的情况下都不要向官府自首。前車之轍,後車之鑒。切記!切記!
  我們最後要說,沈是一個一輩子沒做過壞事的人。當他被推選爲鋤奸勇士時,他的熱忱猶如彩虹。他不愧爲一個愛國者,唉!惜其未遇明主,時運不濟,竟然被出賣遭殺戮!實堪悲矣!
  ——載《中國郵報》。

  在陳述這些細節時,希望不要誤解我們在試圖掩飾這起醜惡的謀殺。我們相信每一個有關的人都會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們努力把整個事件盡量公允地陳述出來,以便表明是哪些複雜交錯的原因引起了這個可悲的後果。像一些其他人一樣,已故總督太輕視中國人,要是多考慮一下他們的偏見和願望,會有助於引導他們按他的觀點行事,而不會相反。這個居留地完全獨立於中國是否會更繁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葡萄牙居民的精力和勤奮。
  譯自《中國叢報》(Chinese Repository),第18卷,第532-554頁,1849年10月號。章文欽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