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港務局——過去,現在,未來
黃穗文*
港務局簡史
澳門港務局是一個行使海上事務職權的公共部門,促進並協調本地區海事活動的發展。
回顧港務局的歷史,不難理解其建立和發展乃澳門曾成爲遠東重要海上貿易海岸的必然結果,當然也是曾是葡萄牙政府在澳門“海外省”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最早的文獻顯示,港務局始源於1822年,當澳門議事會見到一些歐洲水手對於本地當局制定的規則不那麼遵守,決定委任海軍上校弗蘭西斯科·巴萊托“以必要的職權,管轄本港海上貿易事務……所有船隻的船長均需服從他的指揮,向他回答有關船員行爲的詢問”。
據文德泉神父的有關書籍記載:“自1841年起,海上事務的職權由港務局局長兼港務警察總長行使”。也許從那時候起,人們開始俗稱局長爲船頭官。
除了悠久的管治歷史,港務局亦擁有一個具百多年歷史的建築物作爲其主要的辦公地點——“摩爾軍營”亦俗稱“水師廠”。該建築物早於1874年建成,作爲由印度果阿招募至澳門警隊服務的印度人(亦稱摩爾人)的軍營,而港務局乃於1905年遷入辦公,維持至今。
港務局職能及其演變
世界各地的港口國都會有港務局或具類似職能的機構,一方面爲海事和港務活動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負責管理和監督有關活動的進行。該等機構最大的分別在於由軍人主導亦或全文職化部門,而葡國及一些南美國家多屬前者,雖然有些亦開始逐步文職化。
毫無例外地,澳門港務局的設立類同於葡國內的港務局,但由於澳門爲相對獨立的地區,在職能上更顯得多樣化,由傳統的船舶登記、海事服務、航道及浮標燈塔系統維護,乃至水道測量及製圖等工作。而水警部門,亦一直長時間隸屬於港務局,直到1976年才被正式納入保安部隊,唯因工作關係密切且領導層皆源於葡萄牙海軍部門,所以常令外界分不清楚兩機構的職能。
至於人員的配置,過去的情況如其他政府部門一樣,中、高層及專業人員一直由葡萄牙調派來澳,而絕大部分來自海軍各部門,自軍官級、中士乃至下士,來澳任期爲數年,不斷替換,當然亦有個別軍人落地生根,長時間留澳服務。
時至今天,港務局的主要職能沒有太大的變化。人員的配置方面,亦經歷了自80年代末開始的本地化過程,由於海事部門的專業性強,其培訓過程亦有別於其他大部分的公共部門(詳見表一),不能單單集中在語言和行政方面的培訓上。
現時,港務局的各級領導主管,除局長一職外皆已全部實現本地化,其他中層的技術士官,亦基本上由本地專業人員取代,使本地化過程基本上結束,繼而進入完善培訓和延續培訓的階段。
港務局現況
現時港務局的架構是根據1995年頒佈的組織法規而設立的,作爲一個司級部門,其下共有四個廳以及兩個等同廳級單位:航海學校和海事博物館。
港務局的海事管轄權範圍一向有明確的定義,包括
a)澳門地區附近之水域;
b)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c)海岸公產。
而槪括其職責主要爲:確保海上安全和防止海上污染。
港務局的兩個執行性單位分別爲海事活動廳和發出准照曁登記廳,另外維修廳負責各種技術性支援工作,而行政管理廳則是主要的輔助部門。
一、海事活動廰
海事活動廳的工作可以說是隨處可見,包括海上交通控制、航標系統設置、水道測量、疏濬及海上垃圾淸理。
海上交通控制主要透過設於外港的控制塔來實現,控制塔全日二十四小時運作,交通控制員在雷達監察系統的輔助下,以甚高頻無線電通訊與往來內港和外港的海上交通對話,控制海上交通情況。另針對外港航道高速客船的特殊安全要求,控制塔嚴格監控外港航道的進出船舶。
航標系統尤如陸上的交通燈,對航海安全十分重要,特別是本澳附近海面泥沙淤塞嚴重,浮標燈塔的設置不當,容易導致船舶駛離航道,造成擱淺等海上事故。1999年1月出版的《航標表》詳細描述了澳門附近水域的大小航標,簡單的統計數字如下:

水道測量及海圖資料收集乃澳門港務局一項重要工作,由於有關工作專業性很強,以前一直由海軍人員負責,而本地專業水文員乃於九十年代初開始參與有關工作。同樣由於上文提及的嚴重淤塞問題,水道測量亦顯得十分重要,尤其是編制每年的航道疏濬計劃,爲某些特別的海上活動和港口建設提供技術意見等等。而海圖和潮汐表更是港務局最早出版的航海方面的刊物,爲本地航運界提供了不少便利。
二、發出准照暨登廰
發出准照暨登廳乃另一執行性部門,其職能包括船舶的海事登記、海員登記、海事活動准照發出及海岸公產管理等,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其職能是最能體現海事公權力的實施。
船舶海事登記是促進航海安全的必要手段,所大小船舶在開展任何從事海事活動之前,必須進行海事登記,目的是通過各種安全性檢驗,確保船舶的可航性能及符合所有最低的安全標準。而有關的安全標準是按船舶種類、航行區域等因素而釐定,遠洋船舶必須符合國際性標準,本地船舶則衹須符合港口國所訂之標準。
海員登記的目的亦與航海安全有莫大的關係,一方面,衹有海事當局認可資格(包括修讀課程及海上經驗等條件)的人仕才可以作海員登記;另一方面,由於對海員培訓和發證有統一的國際標準,可以令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海事當局相互認可彼此的海員資格,從而促進航運業這一國際化產業。
澳門登記的船舶和海員不多,且多爲本地航行船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水域問題、船旗國問題及其他客觀因素。
至於海岸公產管理方面,主要涉及沿岸港務活動的區域,包括大小碼頭、船塢、造船廠及其他設施。除外港客運碼頭和政府船塢外,澳門目前的幾乎所有碼頭和港口設施,皆由私人以長期或短期租地投資興建。而港務局的角色乃監管其安全營運,特別是針對短期佔用之經營者,因爲他們對設施投資有限,安全和操作條件較差之故。
三、維修廰
作爲港務局的技術輔助部門,維修廳的主要職能是船隊維護、所有機械、電力及電子設備之維修,並負責撲滅海上火警及油污污染。
港務局擁有二十多艘不同種類的工作船,包括功能多樣化的港作拖輪、在本地水域常見的挖泥船及運泥船、作浮標維護的工作船、裝設了測量議器的水文測量船,以及各種快艇及輔助舢舨等。維持這個船隊的正常運作,涉及的維修和檢測工作量甚重,工程種類包括了船舶建造、機械、電力及電子等等。
四、行政暨管理廰
由於本局人員數量不少,另基建設施及船隊等資源繁多,行政廳在人力及財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十分繁重,加上港務局是具行政自治權的機構,設有以局長爲首的行政管理委員會,由財政處承擔所有財政程序,使行政廳成爲不可或缺的輔助部門。
五、澳門航海學校
航海學校的歷史不亞於港務局的歷史,從其葡文的名稱“澳門領航員學校”我們可以得到一點啓示。的確地,澳門的海事敎育自有記載資料顯示,已有超過二百年的歷史,其最初設立的目的乃培養本地的領航員。
位於現址的航海學校建於1980年,並於1989年及1995年加以擴建。學校的規章於1995年頒佈,明確了學校的宗旨爲在海事和港務活動方面提供有關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以及推廣科學知識。
作爲本澳唯一的一所航海學校,其主要對象爲港務局和水警稽查隊人員,另外更設有多種面向航運界、漁民以及海上遊樂活動人士,爲有志向從事海事和港務活動的人士提供培訓機會。
六、澳門海事博物館
海事博物館建立至今雖然不過十年,但卻憑着其特色的建築外形和出色的展覽演示,成爲了本地市民和外地遊客首選的旅遊名勝。
博物館以專題展區組織起來,勾畫出葡萄牙和中國之間的過去與現今的海上往來,許多航海探險家的旅程。當中演示了航海技術的發展、海洋人類學、航海沿革、海洋生物學以及其他相關知識領域,展覽了無數的模型、圖片和船舶的複製品。另外博物館擁有兩艘中式帆船,可繞澳門半島作短程航行。
同時,博物館作爲海事歷史和文化研究中心,進行了多樣化和具有重大文化意義出版工作,借此促進研究澳門的起源和歷史的各種著作的傳播和推廣。
未來展望
澳門回歸在即,港務局的任務亦是多方面的。
第一、繼續完善海事和港務各方面的法規-有關工作始於97 年,目的是一方面把所有過時和不適用的法規加以更新,另一方面根據本澳實際情況草擬新的法規;值得一提的是《海事活動規章》和《港務活動規章》兩大全新法規,他們將較全面地對本地各種海事和港務活動作出規範。
第二、繼續保持與國際海事組織(IMO)聯繫一澳門自1991 年起成爲該組織的聯繫會員(香港是另一聯繫會員),港務局作爲澳門在該組織的常任代表,經常派員出席各種工作會議,跟進國際航運業方面的最新發展,尤其是海上安全管理方面的國際新規範。在這方面,把一系列關於安全和防污國際公約延伸至澳門的相關法律程序已基本上完成,經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審議通過後,將頒佈在澳門實施,彌補了本地法規對國際航運的規範的不足。
第三、加強與中央政府溝通-政權交接將爲港務局工作帶來新挑戰。例如,在船旗國實施方面,澳門的法規怎樣與國內的相互兼容;在船舶登記方面,澳門的登記將可採用的形式等等,都是有待解決的問題。
無論如何,回歸祖國對澳門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在海事和港務方面而言,澳門將擁有本身的管理水域,有助於本地港口和海運發展策劃;船舶登記方面,若果能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澳門亦有可能發展成國際船舶登記中心,爲本地的穩定和持久繁榮開闢新的路向。


*澳門港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