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前澳門教會的作用與地位
楊仁飛(廈門國際經濟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
在歷史上,天主敎傳敎士是和貿易商人一道冒險進入中國。葡萄牙商人在澳門開拓國際貿易,發展起一個在遠東地區具有經濟影響力的商業中心。與此同時,澳門亦成爲天主敎在東方傳播的中心,敎會勢力的出現對澳葡自治機構及澳門社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一、聖保祿教堂的建立與澳門西方建築文化藝術的多姿多彩
從1554年起,第一批歐洲天主敎耶穌會的神父和修士跟隨葡萄牙商船到澳門傳敎。
1555年巴勒杜(Belchior Nunes Barreto)神父,賈士帕(Gaspar Vilelia)、安東尼奧(António Dias)神父和伊士坦凡(Estêvão de Góis)修士一行八人從馬六甲乘船,8月3日先到浪白澳,後轉到廣州和澳門。他們在廣州勸使一名中國年靑人入敎。伊士坦凡修士1555年留在廣州繼續學中文。1556年巴勒杜神父前往日本傳敎。
1560年格瑞加(Baltas ar Graga)神父和雷佩拉(Rui Pereira)修士經澳門前往日本傳敎。1562年耶穌會土佛羅易士(Luis Fróis)、杰蒙得(João Baptista de Monte)神父、貢爾薩維斯和米吉爾(Miguel Vaz)修士四人與著名葡萄牙商人迪亞哥·佩雷拉兄弟一同前來澳門傳敎,並且得到了這些葡商財政上的大力支持。
隨着第一批傳敎士的到來,天主敎在澳門的傳敎工作在逐漸展開。爲適應敎會勢力發展的需要及加強天主敎在東方傳敎事業的管理,1565年耶穌會開始在澳門設會院,1567年賈內勞被選爲日本與中國的主敎,1568年抵達澳門。1576年,敎皇格雷戈利十三世成立澳門葡萄牙敎區,管轄澳門、日本、中國內地的傳敎活動,後來澳門敎區主管澳門與北京兩個敎區的工作,不再負責日本方面的傳敎工作。
與此同時,建造建堂成爲宗敎佈道之所已成爲初期到澳門傳敎的敎士活動重心之一。天主敎的奧斯定敎會在澳門建立奧斯定敎堂、聖方濟各會建立板樟堂、多明尼哥會建花王堂。而勢力最大的耶穌會則開始建造一所大敎堂。薩貝斯帝奧(Sebastião Gonsalves)神父在一封信中寫道:“當佩雷斯(Francisco Peres)和特謝拉(Manuel Teixeira)神父看到他們難以進入中國傳敎時,他們於1563年後決定建一所房子。”法蘭西斯卡等人將願望付諸實施,在澳門葡商中募集經費,於1568年蓋起一所小茅屋作臨時敎堂及來中國的傳敎士的立足之所,這便是後來聖保祿敎堂的前身。
過了不久,臨時敎堂被燒燬。澳門葡人又幫助他們建立了一所木結構的房子。到1578年11月8日安東尼奧神父在給耶穌會負責人之一的埃德拉杜(Eduardo Mercuriano)信中指出,“現在我們這所房子裡已有7名耶穌會士神父,3名修士,4名佈道師。其中2人將去印度果阿,1名將去日本傳敎。”①1579年耶穌會士對小敎堂作了一次維修。
到17世紀初,澳門已有敎徒幾千人,形成一定的規模。加上日本政府開始排斥敎會勢力,驅逐敎士及信徒,於是大批日本信徒亦到了澳門,使澳門的信敎人數增加不少,因此耶穌會傳敎士及信徒認爲有必要建造一所宏偉的敎堂。
1601年再度遭受火災的耶穌會小敎堂蕩然無存。耶穌會士利用澳門最鼎盛時代的外貿,籌集了一大筆經費,其中一部分來自於中日貿易的部分利潤,一部分來自富裕的葡商和日本敎徒所捐款。
建造聖保祿敎堂共花了近20年的時間,動用了無數的勞動力,終於建造起宏偉的殿堂,美奐美侖,被號稱爲“東方的梵帝崗。”
大三巴敎堂(聖保祿敎堂的俗稱)的建築風格爲巴洛克式的古典歐洲建築風格,推崇雄偉莊嚴,裝飾精緻而典雅。敎堂主體寬63英呎,長120英呎、牆高37英呎,內設三座小敎堂與二個祭堂,主建築屋頂上爲圓頂的拱形屋頂,安放五座巨形的座鐘。與主建築相連的前門牌坊乃是建築藝術的精華。
在聖保祿敎堂西方建築藝術風格的推動下,澳門西方建築不斷發展,旣有採用巴洛克風格,也有採取羅柯柯風格及新復古主義的建築形式,形成以葡萄牙、西班牙建築特色爲重點的南歐建築群,使澳門的建築藝術中旣有中國廟宇、大屋的華麗精緻又有西方建築的凝重和線條型講究,呈現出多姿彩的澳門建築風格。
早年來到中國的傳敎士基本上有一技之長,或精通天文、數學、地理,或擅長繪畫、音樂、寫作,他們在澳門的宗敎傳道及生活帶動了西方、宗敎文化、藝術在澳門的廣泛傳播。
二、澳門天主教會與澳葡政局的關係
澳門的天主敎會從一開始便在葡國國王護敎權的庇祐之下,長期受到葡國天主敎勢力的控制,基本上代表葡國敎會的利益。在與澳葡自治政權的關係中,它代表了一種強大的聲音,在早年的澳葡政治鬥爭中起着調停的角色,有時宗敎間的內部矛盾加強澳葡自治機構的動蕩,這可以說是1840年前澳門敎會與澳葡政治關係的特點。
(一)教會內部的爭權奪亂加劇澳葡自治機構的內訌
16世紀至17世紀初,澳門葡萄牙敎會促成敎廷成立澳門敎區,葡萄牙國王擁有保敎權,目的防止西班牙傳敎士的滲入。當1580年葡西兩國合併,澳門耶穌會人士要求在菲律賓的西班牙人不要再派傳敎士到澳門。澳門主敎寫信給西班牙馬尼拉主敎,要求劃淸馬尼拉、澳門、馬六甲等敎區的範圍,表示澳門敎區不屬於菲律賓傳敎省。1584年澳葡當局開始驅逐西班牙傳敎士,接管他們創建的修道院,迫令“天神之后”的修道院西班牙修道士離開澳門。1588年葡萄牙的多明我會修道士又佔領了西班牙修道士新建的“玫瑰之后”修道院,在果阿的葡萄牙人也站在澳門葡萄牙人一邊,對西班牙修道士的申訴置之不理,並發佈禁止耶穌會以外的修道士前往中國的命令。最後西班牙國王亦下令嚴禁西班牙修道士前往中國。
在歷史上,澳門天主敎會的內部紛爭連續不斷。1597年9月15 日中國地區敎區主敎薩阿病死。葡萄牙的果阿大主敎任命奧斯定會士桑蒂斯(Miguel de Santos)爲署理主敎(1599-1608年)。桑蒂斯曾被耶穌會開除,因此頗爲敵視澳門人數衆多的耶穌會士。1606年初一名追隨桑蒂斯的神父侮辱了一名方濟各會的修道士。此方濟各會的修道士向耶穌會神學院院長及主敎審訴,澳門耶穌會神學院院長卡瓦略(Valentin Carvalho)準備按敎規爲他辯白,遭桑蒂斯的拒絕。卡瓦略以宗座代表與宗座裁判的職權,宣佈將桑蒂斯逐出敎會;桑蒂斯則宣佈剝奪在澳門全部敎會人士的特權。於是澳門敎會的人士以及分別支持他們的世俗人士分成兩個互相敵視的陣營。桑蒂斯一派還與澳門中日貿易船隊司令等處於敵對地位,不可能靠法律或靠武力取勝,最後挺而走險,採用鼓勵中國居民來反對耶穌會士的方法,在中國居民中宣佈,耶穌會士勾結葡萄牙人、荷蘭人、日本人企圖首先殺盡澳門的中國人,用武力征服中國,傳謠入侵者首領將是耶穌會士郭居靜(Lazare Cattaneo)。此謠言散佈開來,使中國居民大爲恐慌,大量離開澳門,使澳門基本上剩下葡人與黑奴,致使兩廣總督聞訊,信以爲眞,連忙集結全省軍隊,斷絕與澳門葡人的一切貿易與交往,引起軒然大波的“郭居靜事件”。澳葡議事會即忙向廣東政府澄淸,廣東官員派人入澳偵察,在參觀了神學院及全澳的敎堂、旅店、醫院之後,證實這些地方都不是堆滿彈藥的軍火庫,無叛謀之事後,方開放與澳門的貿易,了結這場風波。
17世紀20-40年代澳門敎會內部動蕩仍不斷,澳葡自治機構中不同的勢力站在不同的敎會一方掀起武力衝突,加劇自治機構的內部衝突。
本來澳葡議事局與中日貿易船隊司令及後來的澳葡總督在爭奪控制澳門葡人的權力方面你爭我奪,敎會勢力加入紛爭,使17世紀澳門葡人居留地的局勢更加惡化。
17世紀20年代,耶穌會士與多明我會士之間的矛盾發展到白熱化程度。耶穌會士拒絕承認多明我會士的羅薩里奧(António do Rosário)爲中國敎區署理主敎,打算讓避居澳門的日本敎區主敎、耶穌會士凡倫泰(Dom Diogo Valente)取而代之。兩派敎會互不相讓,最後雙方都拿起武器,發生進行衝突。耶穌會士找議事局爲後盾,開炮轟擊多明我會的修道院。1623年第一任澳葡總督馬士加路也剛到澳門,勢力薄弱,他不失時機地站在多明我會土一邊,支持多明我會派和耶穌會及議事局對抗。經過一年多努力,果阿敎會當局才作出使多明我傳敎士滿意的裁決。
到40年代耶穌會與其他敎會各派的矛盾又起。當時署理澳門主敎的費本都(Bento de Cristo)因囚禁蠻橫不講道理的耶穌會土保羅·特謝拉,與聖保祿神學院院長大起衝突。多明我會、方濟各會、奧斯定會傳敎士支持費本都行動,還旁征博引證明費本都囚禁保羅的正確性,無疑火上加油。耶穌會士把被稱之爲“狼一般”凶狠的總督施羅保拉到自己一方,憑借他的武力將特謝拉從獄中劫出。雙方都拿起武器觸發巷戰,澳門差不多無安寧之日,直到葡印果阿總督將施羅保革職,事態稍爲平息。
(二)澳門主敎調停澳葡自治機構内部權力鬥爭及插手行政管理工作
從17世紀開始,澳葡自治機構內部的權力鬥爭此起彼伏,議事局與澳葡總督分庭抗禮。雙方矛盾尖銳化時,澳門主敎多出面調和來解決危機。
1710年澳葡總督干涉議事局選舉,出現另組議事局的重大事件,引發嚴重的武力衝突。當時澳葡總督戴冰玉不甘心自己無權擁有行政及財政權,干涉議事局的選舉。議事局的葡人抗議不從,戴冰玉派兵準備逮捕他們,迫使他們跑到耶穌會神學院去避難。戴冰玉自己組織了一個議事局,選出的新成員有的亦避入敎堂。戴動用了火炮轟擊神學院的大門。此時澳門主敎急忙出面調解、籲請,事態稍有緩和。6月24 日主敎調停失敗,戴冰玉率土兵鎮壓議事局的全市大會,大炮台開炮炸死炸傷多人。澳門主敎祇得派神父帶着聖體趕往大炮台,迫使戴冰玉跪下祈禱,總算制止了進一步的流血衝突。
澳門主敎在澳葡社會中有相當的威信。故當澳葡社會動蕩,尤其是總督缺位時,往往由主敎連同其他官員一起執政,有時澳門主敎代理及出任澳葡總督。
代管澳葡總督工作的年份有1629-1630年,1647年11月-1648 年初,1664-1667年,1679上半年-12月10日,1688-1690年,1697 年9月17日-1698年8月9日等等時期。這些時間有的澳門總督在任內病逝,有的任期未滿被召回果阿,留下一段眞空,此時期往往由澳門主敎出面管理澳門葡人軍隊,直到新總督上任才退出。
第一位正式就任澳葡總督的主敎是賈修利(João de Caçal)。這位1642年出生於葡國阿倫帝省的傳敎士,早年在埃武臘大學接受宗敎敎育。1691年來到澳門,1692年7月16日出任澳門主敎。1711年在設立紅衣司鐸團。他在主敎位置上幹了43年,對澳葡政局相當了解,並有相當的影響力。
1732年出任澳門第39任總督的文第士(António de Amaral e Menzes)面臨的是一個政局動蕩的局面。王家法官索薩(Moreira de Sousa)逮補一批反對他的市民,不久自果阿來澳調查案情的第一位官員認爲索薩有罪,而來澳查處的第二位官員卻反其道而行之,幫助索薩逮捕反對過他的重要葡人,迫使這些葡人躲入神學院避難。在動亂之中,文第士竟不辭而別,致使澳門主敎賈修利於1735年度攝理總督職務,並首次採用澳門敎區總督之名。同年9月,93歲高齡的賈修利病逝在澳門。
第二位由主敎代理澳葡總督的是基馬拉(D.Alexan de da Silva Pedrosa Guimar~æs),他於1777年來澳門署理主敎,7月25日代理澳門總督,並成爲澳葡第54任總督。他在致議事局報告中承認葡人承中國皇帝恩惠,通過支付地租,方得在澳門暫時居留。他前後執政一年,1778年8月1日卸去總督之位。②
(三)澳葡自治機構支持葡國教會對澳門及遠東的保教權
在14-15世紀以來,隨着葡萄牙人勢力的崛起,葡國從羅馬敎廷獲得對遠東的保敎權。澳門葡人則長期爲維護這種保敎權而努力支持葡萄牙敎會勢力。
在17世紀中期,羅馬敎廷因葡萄牙勢力在全球的衰弱,企圖收回葡人在遠東的保敎權。1688年羅馬敎廷將澳門與中國內地劃分爲兩個不同的敎區。早在1674年任命中國籍的主敎羅文藻爲南京宗座代牧,羅文藻考慮到必遭葡王和澳葡自治機構的反對,故辭去職務,未到中國覆新。1688年敎皇又任命法國巴黎的外方傳敎會會士爲中國的代牧。由於澳門的葡人和果阿一帶葡人的極力反對,聲稱要將未經葡萄牙國王允准而徑來的中國主敎在果阿當衆吊死,使得一些代牧知難而退,未能抵達中國。
由於葡萄牙系統的傳敎士在遠東根深蒂固,加上澳門是西方人進入中國的必經之途,其他傳敎士不通過澳門旣無法進入中國,也無法與歐洲保持聯繫,故羅馬敎廷最後與葡萄牙國王妥協,使葡萄牙保留中國9個敎區中最重要的三個敎區:北京、南京、澳門,並且擁有永久的保敎權。
1705年羅馬敎皇直接派特使多羅到中國,嚴禁中國敎徒敬天、祭祖、祀孔等。康熙皇帝見羅馬敎廷改變傳敎政策,下令驅逐敎會人士,嚴禁他們在中國傳敎,並令將多羅押回澳門囚禁。澳葡自治機構自然不會輕饒旨在削弱葡萄牙保敎權的人,當多羅一到澳門便將他軟禁,直到1710年多羅病死於澳門。
1760年澳門的宗敎活動受到葡萄牙本土的政治和宗敎“改革”的影響。其影響至大之處是葡萄牙朝廷取締在歐洲及亞洲都有很大勢力的耶穌會。1762年澳葡自治機構根據葡政府的命令亦對耶穌會進行鎮壓。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敎堂亦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與聖若瑟修院亦被封閉,24名耶穌會士被驅逐出澳門回歐洲。
1800年,經澳門敎會之努力,澳葡當局同意將聖若瑟修院作爲王家學院重新開學,由澳葡自治機構提供經費,招收學生,由葡萄牙籍傳敎士掌管負責,從而控制澳門敎會的敎育工作。經過多年的努力,澳門敎會基本上由葡人控制,故他們緊緊地與澳葡自治機構、社會結合在一起,一同影響澳門社會的發展。
(四)澳葡自治機構及葡萄牙商人對教會的經濟支持
天主敎傳敎士早年來澳門、中國內地及遠東其他地區傳敎,並不斷擴大宗敎影響,其重要的原因是獲得澳葡自治機構及澳門葡萄牙商人經濟上的大力支持。
如著名葡商迪亞哥兄弟曾招待過初到澳門的傳敎士,後來曾捐出10,000両銀子來幫助修建聖保祿敎堂。聖保祿敎堂的修建經費基本上是由澳葡自治機構及信徒捐出,如果沒有澳葡議事會、葡商等大力支持,耶穌會是難以建造得起一座堪稱“東方梵帝岡”的天主敎堂。
此外,早期所有到澳門及中國內地向中國人傳敎的敎會人士,他們所用的經費均由澳葡自治機構、葡商提供,他們所獻給中國朝廷官員的精致禮品如自鳴鐘、三棱鏡、天文儀器、測繪器材,多數是由澳葡商人購買、及送出。
由於16世紀中日貿易興旺,尤其是通過澳門的中日貿易,使不少葡人獲利豐富,澳葡自治政府的經費亦充裕,故在18世紀以前前往日本、中國的傳敎士均得澳門的支持,特別是葡萄牙籍的傳敎士更得到援助,這使得澳門天主敎會長期與澳葡自治機構關係密切。
三、澳門天主教會對澳門教育及社會的作用
澳門天主敎會在澳門有幾百年的歷史,其對澳門社會所起的作用應得到客觀的評價,其作用主要表現爲對澳門近代敎育和慈善事業所作出的貢獻方面。
在敎育方面,耶穌會在建造聖保祿敎堂的同時,開設一所學校,初爲一所初等學校,敎一些孩子學數學、讀、寫和計數,以培養孩子的禮儀舉止爲目的。1577年學生人數達150人,1584年有200人。
1580年隨着羅明堅、利瑪竇等一批傳敎士逐漸開拓中國、日本的傳敎事業,許多人希望初等學校升級,改爲培養和培訓遠東傳敎士的高等學府,一方面使來華、日的歐洲傳敎士先從澳門學到基本的知識和掌握中、日等國的一般情况;另一方面爲中國、日本等亞洲國家的天主敎信徒提供一定的課程培訓。學院開始設置語法、藝術、哲學、歷史、人類學、中文等課程。
1622年聖保祿敎堂建成後,耶穌會士將學校改名爲神學院,成爲遠東最高等的宗敎學府。據統計從1594-1770年聖保祿學院培養的畢業生佔同期歐洲耶穌會派到中國、日本傳敎士總數的26%左右,即承擔了遠東區四分之一的敎士培訓職責。
聖保祿神學院不僅對天主敎在東方傳播、世界漢學的興起、中西文化交流起有重要作用,而且還開創澳門敎育史的新篇章。神學院將西式傳統敎育制度引入澳門,開拓了澳門西方敎育及雙語敎育的新路向。
18世紀作爲聖保祿神學院分校的聖若瑟修院之設立,爲培養中國籍修士作了大量的工作。在早年的澳門第一批中國籍修士中有一部分人自幼在這裡學習並加入耶穌會。
敎會對澳門幾百年來的慈善事業是作了不少貢獻的。
澳門主敎賈內勞在葡萄牙女王的指令下,1576年成立慈善組織仁慈堂,這是澳門最古老的慈善機構之一,迄今已有四百多年的歷史。仁慈堂依靠澳門社會捐款、澳葡政府撥款及發印印花票籌集資金,向中葡各界窮苦的人施捨米鬻、衣服等。幾百年來從不間斷。至今澳門敎會廣泛參與社會慈善工作,已成爲澳門社會中重要的慈善力量。
敎會對西醫西藥在澳門的推廣亦起到重要作用。1596年澳門葡人在賈內勞主持下建立聖加札醫院,隨後又建立辣匝祿麻風院,這兩座兼收中外病人的醫院是中國土地上最早出現的以西醫西藥治病的西式醫院。醫院裡有熟悉醫院知識的耶穌會士主持。
但16世紀後期澳門還沒有一位合資格的葡萄牙醫生,也沒有公開的藥房,僅有一名葡萄牙人的醫療護理員。到1625年有一名藥劑師,兼作外科醫生。
聖保祿敎堂及神學院也參與了西醫西藥在澳門的普及工作。16 世紀20年代在澳門聖保祿敎堂進修的弗(Cristóvaāo Ferreira),1580年生於里斯本,17歲加入耶穌會,懂得醫理,1632年任命爲日本敎區的副主敎。
耶穌會士金尼閣也是一個懂醫理的人,他1577年出生於比利士,1607年從里斯本到果阿,1610年到澳門,後到北京傳敎。
舒瑞克(John Terrenz Schruck)1576年出生於瑞士。1611年加入耶穌會,1619年5月10日到澳門聖保祿神學院學習中文,是著名的外科醫生,1621年前往杭州。
卜彌格(Michael Boyim)1612年出生於波蘭的一個宮廷醫家世家,自幼學習醫學,1631年加入耶穌會,1649年和1651年在澳門工作,參與醫院的一些工作,還翻譯中國王朝和的《脈經》,著“Clavis Medca ad Chinarum Doctriram de Pulsibns。”③
總觀澳門幾百年的發展史,澳門宗敎發展是其中重要一條脈絡。在中外文化交流上,西方的敎會人士通過澳門傳播西方的科學技術知識和中國的文明,同時亦帶動了澳門天主敎會的發展壯大。由於歷史上澳門天主敎勢力龐大、影響深刻,使之今日澳門天主敎會仍在澳門社會中享有一定的政治與社會影響。
四、澳門與中國本地教會的成長
在中國,天主敎、基督敎是外來宗敎。西方傳敎士通過各種途徑擴大敎會影響力,在澳門及中國內地吸收中國敎徒,使天主敎、基督敎成爲中國的三大宗敎派別之一。隨着時代的變遷,天主敎、基督敎會在中國的影響擴大,同時中國敎會亦發展起來,中國的敎徒漸漸升至高層,擔任起管理敎會在中國的事業。但總觀基督敎在華的歷史,直到1950 年前,中國的敎會多由外國傳敎士負責,中國敎士的地位比較低落。
從中國敎會的成長史不能不回過頭去看一看澳門對培養中國早期的神職人員及發展敎會勢力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羅明堅、利瑪竇等西方傳教士通過澳門開拓廣東天主教傳教事業
早期天主敎與基督敎新敎都以澳門爲基地向中國內地傳播基督的宗旨、敎義。
天主敎的耶穌會士十分明確他們在中國傳敎的目的。利瑪竇曾經說過“我們耶穌會同人依照本會成立的宗旨,梯山航海……做耶穌的勇兵、替他上陣作戰,來徵討這崇拜偶像的中國。”④
然而面對中國傳統的崇尙祖先的文化特色,和強大的佛敎、道敎勢力,羅明堅、利瑪竇等傳敎士意識到要在中國立足,還是需尊重中國人敬重祖先天地的習慣。1582年他們從澳門去肇慶拜會兩廣總督,進獻西洋自鳴鐘、三棱玻璃鏡等,請求兩廣總督允許他們在肇慶定居及傳敎,表示願成爲中國的子民,與本國脫離關係。從這一點上說羅明堅、利瑪竇等人是中國敎會的創始人。
耶穌會早期的傳敎士認識到西方宗敎要在中國立足,首先神職人員必須了解中國的文化、懂得中國的語言、尊重中國官府的領導。他們在大三巴敎堂設立神學院,爲來華傳敎士進行進入中國前的培訓。
進入中國內地的傳敎士與澳門有割不斷的聯繫。他們有的屬於澳門地區管轄範圍人員,大部分人的生活費用由在澳門的葡萄牙商人捐助。結交中國官府權貴所須的西方珍奇物品,如光學儀器、鏡子、琥珀、鐘表等都須在澳門購置或由葡商捐贈,19世紀前澳門成爲天主敎的中心及向中國開拓傳敎事業的基地。
不僅如此,澳門還是敎會人士的避難所。淸康熙年間,羅馬敎廷改變尊重中國風俗的做法,強行規定中國敎民不得敬祖祭天,引起“禮儀之爭。”康熙皇帝見此便下令禁止天主敎在中國的傳播,除個別有技術特長的敎會人士被淸廷聘用外,其他傳敎士一律不准在內地傳敎。雍正皇帝更是嚴厲禁敎,採納閩浙總督滿寶1723年的建議,規定“西洋在各省天主敎堂行敎,人心漸被煽惑,請將各省西洋人除送京效力外,餘俱安插澳門,天主敎堂改爲公所。”⑤故大批敎士回到澳門傳敎,澳門成爲18世紀以後中國唯一的傳敎據點。
另外乾隆帝規定澳門的傳敎士祇准在外國人中進行宗敎活動,不得以中國人爲傳敎對象。不過這一禁令並沒有被執行,澳門的敎會活動仍很頻繁。
(二)勸使廣東省內及澳門的中國居民入教
在中國擴大敎會影響力是西方敎會來華的目的之一。而澳門與廣東內地乃是敎會最早傳敎之地,當地的中國人亦最早加入天主敎。1560年左右來到廣東、澳門的傳敎士貢爾薩維斯抵澳不久,便勸化了幾名中國居民。1568年來澳的賈內勞主敎約束澳門葡人的不良行爲,以慈善手段吸引中國居民信敎。
1575年耶穌會傳敎士勸使一名廣州的小沙彌稱到澳門入敎,曾引起廣東官方的注意。在其家人、朋友的要求下,廣東官府出面要敎會放人,否則將扣留來華的葡萄牙船隻。敎會後不得不放回小沙彌回廣州。
西方商人來中國之初的不法行爲,曾影響敎會在中國的傳敎。當時廣東各地謠傳敎士拐騙小孩、蒸烹小孩取用腦子,引起不少居民的敵視。
後來天主敎會改變傳敎策略,漸贏得一部分中國人的心。
康熙十八年,澳門天主敎敎會專設中國人入敎的唐人廟。張汝霖在1746年《請封唐人廟奏記》中指出“遵查香邑逼近澳夷,誠恐境內有稱系天主敎誘人誦習者,細加密訪,通邑城鄕實無此等不法之徒。惟澳門一處,唐夷雜處,除夷人自行建奪奉敎不議外,其唐人進敎者約有二種:一系在澳門進敎;一系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門進敎。”“其各縣每年一次赴澳進敎者,像澳門三巴寺下建有天主堂,名爲進敎寺,專爲唐人進敎之所,建於康熙十八年,五十八年重修闊大,系蕃僧倡首,而唐人醵金以建者。向系林先生住居其中,以行醫爲名,實爲傳敎。每年淸明前十日,名持齋四十九日,名曰封齋;至冬至日爲禮拜之期,附近南(海)、番(禺)、東(莞)、順(德)、新(會)、香(山)各縣赴拜者接踵而至。間有外省之人。惟順德縣紫泥人爲最多。”淸明前及冬至前後爲天主敎的兩大節日復活節與聖誕節,故敎徒集中的人數尤爲衆多。
根據淸廷的禁令,澳門同知發佈“嚴禁愚民私習天主敎以安民夷、以肅法紀示”,指出“現飭地方文武各官嚴拿務獲,重治示儆,並將進敎等寺飭令地方官督令該澳夷目嚴加封錮看守,不許擅開。倘有奸民仍敢勾引內地民人復踵前轍者,立即嚴拿治罪。……從前入敎愚民,本應逐加治罪,第念無知被誘,故從寬典,合亟曉喩嚴禁,嗣後務俱革面革心,恪遵法紀。在澳蕃人……仍應聽從其便;但不許民人私習天主敎。……至附近各縣民人,敢有私再澳禮拜,或於私家仍習天主敎誘民惑衆者,立將本人按律重治。⑥
1749年香山縣令暴煜制定澳門治安條例,其中第十二條規定“禁設敎從敎,澳夷原屬敎化,多習天主敎。但不許招授華人勾引入敎,至爲人心風俗之害。該夷保甲,務須逐戶查禁,毋須華人擅入天主敎,按季取結、繳送。倘敢故違設敎從敎,與保甲夷目一並究處,分別驅逐出澳。”
以後天主敎在廣東、澳門及內地其他地方的傳敎工作秘密進行,到1839年內地及澳門的中國敎民達30萬人,敎會在中國的勢力有一定的基礎。
(三)澳門是中國第一批天主教神職人員與基督新教牧師成長的重要地方
在明淸時代在華的耶穌會士中,有不少澳門出生的中國修士及司鐸:
鍾鳴仁,字念江,葡敎名(Sebastianus Fernardez),祖籍廣東新會人,1562年出生,自幼跟隨父親在澳門加入耶穌會。與利瑪竇一起傳敎,擔任利瑪竇的翻譯,1600年作爲修士身份跟隨利瑪竇進京。1622 年在杭州被俘,死於獄中。
鍾鳴禮,鍾鳴仁之弟,葡名 Joannes Fernardez。1581年出生,年靑時在澳門加入耶穌會,成爲修士。曾至南昌、南京、杭州等地協助傳敎。南京敎難時被捕,被罰爲奴三年,後被敎士贖出。1621年被敎會除名。
丘良稟,敎名 Dominicus Mendez,1581年出生於澳門,1610年加入耶穌會,爲修士。曾參加修編《兩儀玄覽圖》的工作,在海南島傳敎。
丘良厚,丘良稟之弟,敎名 Pasoai Mendez,1610年與其兄同加入耶穌會,爲修士。曾輔助耶穌會士羅如望、畢方濟、龍華民等神父傳敎。與明朝宰相葉向高交往密切,曾勸南明王朝太監龐天壽信敎,並影響南明皇太后信敎。1640年卒於杭州。
游文輝,敎名 Emmanuel Pereira,1575年生於澳門,字含朴。1605 年加入耶穌會,學習西洋繪畫,以畫“利瑪竇像”而被人稱贊。參與《兩儀玄覽圖》編著工作。隨利瑪竇等人到南京一帶傳敎。1630年卒於杭州,爲修士。
徐必登,敎名 Leitão。1580年生於澳門,1605年加入耶穌會爲修士。跟從龐迪我神父至北京傳敎,1611年在韶關至澳門途中病逝,葬於廣州。
石宏基,敎名 Franciscus do Lages,1585年生於澳門,1610年加入耶穌會爲修士。字厚齋,擅長繪畫,1644年卒。
鄭瑪諾,澳門(中國)敎會第一位中國司鐸,敎名 Manuel de Sequeira,字惟信。1633年生於澳門。其父敎名安多尼,亦是修士,曾與陸德神父往來密切。鄭瑪諾出生時由陵德神父洗禮。1645年由陸德攜赴羅馬,年僅13歲,歷時五年輾轉到羅馬。18歲時入耶穌會聖安勒初學院,以1年10個月時間完成歐洲中學生4年內的全部課程。1653年加入耶穌會,同年入羅馬公學,攻讀修辭學、哲學、物理學和神學、形上學。後晉升爲司鐸。1668年返回澳門,在大三巴神學院學習中文,曾上書耶穌會亞洲區總會長,提出“目前如欲使當地修士能繼續獲領聖事,除派遣本國神父以外,別無他途可循。他們極易化裝潜往各處,而歐洲人則絕不可能。本會省會長對此事已有瞭解,但無人可遣,因過去不願錄用中國司鐸。在此緊要關頭,除非本國司鐸,不足以挽救危局。據余判斷,此事如不迅即付諸實施,已往傳敎事業將成泡影。”在當時天主敎被禁止的情况下,鄭瑪諾第一個明確提出敎會本地化的問題,對中國基督敎事業的開拓有重大影響。1671年他奉康熙上諭進京,1673年病逝於北京。
以上的修士及司鐸均爲中國人,其父或母爲中國人。
以下爲一些在澳門傳敎而具有中國籍耶穌會修士與司鐸:
夏藏玉,字爾成,耶穌會修士。1621年生於澳門,17世紀末卒於澳門。
高蘭雅(Correa),華姓氏不詳。生於澳門,1663-1669在澳門求學,加入耶穌會,爲修士。
郭斯達(Costa),澳門人,耶穌會修士。
郭天龐,字若瀚,澳門人,耶穌會司鐸。1688出生。1725年被逐出敎會離開澳門,定居暹羅。
馬瑪諾,耶穌會修士,澳門人,擅長音樂,1688年加入耶穌會,曾到北京傳敎。
莫拉斯(Moraes)澳門人,耶穌會司鐸,1735年在湖廣一帶傳敎。
若高蘭(J.Correa)1729年生於澳門,耶穌會司鐸,1755年後去世⑦。
從以上的中國神職人員的事迹來看,澳門是中國第一批中國籍修士及司鐸的培養基地,像鄭瑪諾等人還提倡敎會本地化,大大有助於改善中國敎民的地位,促進中國天主敎會勢力的成長。
除了中國天主敎神職人員在澳門出生、成長外,基督敎新敎最早的中國敎徒亦在廣東及澳門產生。
基督敎新敎傳敎士馬禮遜1807年被派來華。1808年隨英東印度公司在澳門工作、居住。蔡高是馬禮遜在中國吸收的第一個新敎基督徒。蔡高1788年出生於鄰近澳門的香山縣。弱冠時隨長兄蔡興往廣州刻字印書,1808年與馬禮遜相識,1810年開始聽馬禮遜佈道,1814 年馬禮遜爲他施洗。馬禮遜在其受洗記中說,“祝其成爲將來收獲之初果,成爲歸信得救的百萬計中國人之一。”⑧梁發是中國第二位新敎敎徒。出生於肇慶府高明縣三洲古勞村,1816年在澳門受洗,隨後其妻兒亦受馬禮遜之洗,梁發一家成爲第一個中國人基督化的家庭。1823年被按立爲傳道人,1827年按立爲牧師,可以對外佈道。1828年梁發在家鄕辦私立敎會私塾,那是新敎敎會在廣東設立的第一所學校。在馬禮遜、郭實臘、裨治文等外國傳敎士的活動下,澳門及廣東還有如陳老宜、李十公、朱德郎、李新、吳亞淸、周亞生、梁亞新、劉世泉等中國人傳敎。
鴉片戰爭後,殖民主義者用武力打開中國大門。西方各敎會紛紛依仗劍火進入中國內地傳敎,設立敎堂、學校,出現西方敎會在中國傳敎的“高潮”,備受戰亂、貪官腐吏剝削之苦的中國人,有部分人將尋求精神解脫的對象寄托在敎會身上,信敎的人的確不少。
到民國政府成立以後,中國政局開始走向民主化,反帝愛國運動此起彼伏,民族主義充分高漲。在這種形勢下,基督敎敎會的西方傳敎士亦看到讓中國敎會獨立發展的迫切性,促使一批中國籍的天主敎神父、基督敎牧師的出現。到現今中國、澳門敎會已走本地化的路子,無論天主敎或是基督敎會的事務均由中國人來負責。
總而言之,澳門天主敎會、基督敎會已走過相當長的一段歷史,它在澳門歷史上所起的作用與地位是値得深入去探討、硏究。
註釋:
①文德泉神父《澳門聖保祿敎堂》。
②博克塞《葡萄牙在東方的紳士》,“Jesus:Historic Macao”,施白蒂《澳門編年史》。
③費成康、沈福偉:《中西文化交流史》和龍思泰《葡萄牙人在華居留地史綱》(英文版)。
④裴化行著、管震湖譯《利瑪竇評傳》。
⑤《東華錄》卷十二,第41-42頁。
⑥印光任、張汝霖《澳門紀略》卷上、官守篇。
⑦方豪《中國天主敎史人物傳》中華書局1988年。
⑧海恩波《傳敎偉人馬禮遜》P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