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會分層主觀定位分析

郭凡(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社會分層是一種基於社會差別、並已制度化和相對穩定的社會不平等體系。硏究社會分層,一方面可以從收入、敎育、職業等客觀尺度加以測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從人們的主觀認定方面加以分析。本文討論的角度是後一方面。即:基於人們主觀上對自己社會分層地位的感受和認定,將人群進行劃分,從族群、國籍、年齡等群體基本特徵以及敎育、工作、經濟、權力等方面的差異,分析形成人們主觀認識的客觀因素,進而對不同社會階層得出槪略性的認識。
  本文的資料來源於1995年對澳門的一次抽樣問卷調查。由於一些原因,這次調查的資料尙未正式發表,衹是筆者在1999年1月於珠海市召開的粵澳合作關係硏討會上發表了一篇有關這項調查的初步描述性文章。本文是在上述基礎上進一步的專題分析硏究。雖然資料是多年前所獲得的,但用於澳門社會分層結構的分析,依然具有現實意义

一、“我在社會哪一層?”——澳門居民的主觀定位


  爲了了解澳門居民在主觀上對自我社會階層的定位,問卷設計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把所有的澳門人分爲五層,你認爲你自己在哪一層?”調查結果如下:


  從表一可見,在648位被抽樣的調查者中,沒有人認爲自己屬於上上層,認爲自己屬於中上層者也僅佔3.5%,多數人將自己劃入中中層和中下層,分別佔34.9%和35.5%,認爲自己屬於下下層的也佔20.4%,另有5.7%的人無法決定意見。或許是由於人們的謙虛心態,或許是抽樣樣本較小,未能涵蓋最有權勢和最富的一小群人,上上層成爲空缺。但現有的四個層次的劃定也足以反映人們主觀定位方面的差異,在分析上具有同樣的意義。

二、資料的統計與分析


  根據澳門居民的主觀定位將人群進行劃分之後,通過與相關因素進行交互分析,可以比較出不同階層的群體特徵和差異。
  1.分層與年齡
  通過分層與年齡因素的交互分析(表二)表明,中上層的年齡比較均衡地分佈在26~55歲的年齡段上,佔79.4%;中中層的年齡結構相對年輕,在18~35歲的年齡段上佔62.5%;中下層的年齡分佈相對集中於26~45歲年齡段佔55%,其他三個年齡段也各佔一成半左右;下下層的年齡分佈在18~25歲年齡段比例最小,爲7.8%,而在56歲以上年齡段比例最大,爲23.4%。綜上所述,中上層的年齡結構以中年爲主,中中層和中下層則以中靑年爲主,下下層則以老年人的比例較大。


  2.分層與族群
  澳門是一個多種族的社會,其中華人佔絕大多數,土生葡人佔有一定比例,另有其他種族的居民(如菲律賓人、緬甸人、葡萄牙人、波蘭人等)。根據分層與種族的交互分析表明(表三),土生葡人和其他種族的居民基本屬於中中層和中下層,少數人無法決定其意見。當然,這並不表明其在中上層和下下層不存在,衹是由於群體規模很小,未被本次抽樣所涵蓋而已。


  2.分層與國籍
  由於澳門處於葡萄牙長期管治之下的特殊歷史原因,澳門居民的國籍身份也是複雜多樣的,除以中國國籍的居民爲主之外。享有葡萄牙國籍的居民也佔較大比重(約30%),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華人。另外還有少數享有英、美、印尼、菲律賓等國國籍的居民。從表四表明,國籍因素與分層地位關係很大,在中上層和中中層中,享有葡萄牙國籍者分別佔56.5%和48.7%,而在中下層和下下層中,享有中國國籍的則分別佔74.4%和91.7%。從中上層至下下層,中國籍的比例由小到大遞增,而葡國籍的比例正好相反,由大到小遞減。


  4.分層與教育
  敎育是影響社會分層的主要因素,那麼,在澳門社會的具體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據表五反映,受敎育程度與社會分層地位的高低基本呈正相關。從未受正規敎育者看,下下層的比例是上上層的近4倍;而從受過大專以上敎育者而言,中上層是下下層的3.4倍。從未受正規敎育和小學兩個文化層次看,由中上層至下下層比例是由小到大遞增;從中學和大專以上文化層次看,由中上層至下下層比例是由大到小遞減。


  另外,由於澳門多元文化的原因,在敎育制度方面也表現出多樣性,有中國制、英制、葡制、中葡制等敎育制度。這種敎育制度對於澳門社會分層是否具有一定影響呢?根據表六說明,這種影響是存在的。雖然從總體而言,接受中國制敎育的人群是主要的,但是,接受英制和葡制或中葡制敎育的人,在中上層和中中層佔有比較大的比例,相反,中下層和下下層則基本上接受的是中國制的敎育。


  5.分層與工作和事業
  是否工作和是否擁有自己的事業對人們認定自己的社會地位有重要影響。從表七和表八看,下下層中有近三成是曾經工作而現時未有工作者(失業的可能性較大)。在是否擁有自己的事業方面,中上層和中中層比中下層和下下層高出8~9%。


  6.分層與經濟狀况
  經濟狀况是決定人們社會分層地位的一個基本因素。反映經濟狀况的重要方面是收入來源和收支情况。從澳門居民總體情况看,薪金是主要的收入來源,72%的人靠此生存,另有近二成的人享受補助和津貼,此外還有少部分人通過佣金(8.5%)、炒股(2.2%)、炒樓(2.3%)、收租(3.1%)等途徑獲得收入。從表九可見,中上層和中中層的收入來源比較中下層和下下層而言,明顯具有多樣化的特點,他們在收取佣金、炒股、炒樓、收租等方面的比例,明顯高於中下層和下下層。


  收支情况更能反映不同階層之間經濟狀况的差異。表十反映的是調查時上一年(1994年)的收支平衡情况。在回答上一年收支是否平衡的問題時,中上層有95.7%的人認爲收大於支,僅有4.3%的人認爲支大於收;相反,在下下層,僅有54.2%的人認爲收大於支,而有45.8%的人回答是支大於收。表十一反映的是調查時過去五年的收支平衡情况,結果與前表基本一致。


  7.分層與社會影響力
  有關社會影響力的問題與前面的客觀指標不同,是一個主觀判斷的問題,要求被訪者評價自己對澳門社會是否具有影響力作出選擇。這一問題與社會分層主觀定位具有一定的內在聯繫,是反映被訪者社會聲望和權力的一個綜合性指標。結果表明(表十二),中上層認爲自己通常有和有時有社會影響力者佔26.1%,中中層佔12.4%,中下層佔7.8%,下下層衹佔4.5%。


三、小結


  根據以上資料分析,雖然我們在抽樣樣本中缺乏對上上層(應當包括澳門社會的主要管理者和資本的主要擁有者)的了解,但是,現有的四個階層的劃分已涵蓋了澳門社會絕大多數人群,因而本文對社會分層的描述基本上可以代表90年代澳門社會的實際情况。
  從調查中可以看到,處於中上層(實際即爲本次調查中的上層)者所佔比例較小,這群人以中年人爲主,主要是華人,但60%以上擁有葡國國籍或其他國家國籍;受敎育程度相對較高,且有相當多的人接受的是英制或葡制的敎育;現時(1995年,下同)正在工作或擁有自己的生意者比例較高,經濟狀况比較好,除薪金收入外,還有一定比例的補助/津貼、佣金、炒股、炒樓、租金等方面的收入,收入渠道多元化,收入基本上都大於支出;超過四分之一的人對澳門社會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處於中中層者,年齡結構較中上層年輕,土生葡人基本上處於這一階層,五成以上的人擁有葡國或其他國家國籍;受敎育程度與中上層相若,有兩成以上的人接受英制或葡制的敎育;現時正在工作或擁有自己生意的情况與中上層相接近,收入渠道多元化的比例較中上層略少一些,收支情况也比較平衡,從1994年的情况而言,支大於收者較中上層多13%,但從過去5年的情况來看,兩者大體一致。有12%以上的人認爲自己對澳門社會有一定的影響力。總的說來,中中層的各方面情况比較接近中上層。
  中下層與中中層比較,各方面的差別則比較顯著。年齡結構上,老年人的比例明顯加大,屬於這一層次的土生葡人比較少,非中國國籍者比例大大下降至25%左右;受敎育程度以中小學爲主,僅有5%左右的人接受英制或葡制敎育;曾經工作但現時沒有工作的人比例加大,擁有自己生意的人不到7%,收入渠道比較單一,過去一年和過去5年支大於收的情况約佔四分之一;僅有7.8%的人認爲自己對澳門社會有一定影響力。
  下下層基本屬於澳門社會的底層,其比例超過五分之一。從年齡結構看,老年人的比重最高,約佔四分之一,基本上是華人並擁有中國國籍,受敎育程度偏低,近二成人未受正規敎育,在接受過敎育的人群中,基本上是受中國制的敎育;下下層基本上屬於打工階層,其中約三成曾經工作但現時沒有工作,收入來源比較單一,主要靠薪金收入,但收支不平衡情况比較嚴重,有40~45%的人在1994年或過去5年中支出大於收入;這群人在自我感覺方面,認爲自己對澳門社會有一定影響力的僅佔4.5%。
  以上是對澳門社會各階層部分特徵的粗略描述。鑒於時間關係,沒有對各階層的群體意識方面的差異進行比較,將於今後繼續這方面的硏究。
  註釋:
   ①這項調查是受澳門基金會委託進行的“澳門社會分層硏究”課題。課題組成員李江濤、呂炳強、郭凡和童曉頻。何頌揚先生主持了全部抽樣調查工作,吳志良先生對課題硏究予以了協助和指導。
   ②郭凡執筆:“澳門社會分層調查初步分析”,收入《粵澳關係與澳門發展硏究》一書,廣東高等敎育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有關抽樣調查的方法和樣本情况可參閱本文。
   參考資料
   1.呂炳強、李江濤、郭凡、童曉頻:《澳門社會分層》(調查報告),打印稿,未發表,1996年。
   2.李強:《當代中國社會分層與流動》,中國經濟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