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治發展看澳門歷史分期*
吳志良
一、澳門歷史向學術界提出的若干問題
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關係,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但是,萌生時期的中外關係,由於生產力十分低下,交往範圍還很狭窄。至秦漢時期,隨著封建制度和統一中央集權政治的確立,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爲對外交往提供了可靠的政治軍事保證。張騫於漢武帝年間出使西域,建立中國對外關係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西漢王朝還同大秦(羅馬帝國)建立了間接聯繫。繼之而起的絲綢之路,更成爲當時世界上最繁忙的國際商路之一。
中外海上交往,秦漢以前也已開始,而有記載的官方往來則始於漢武帝。當時中國商船從廣東的港口出發,前往馬來半島、緬甸、印度次大陸和斯里蘭卡等地。唐中葉以後,由於在西域軍事失利,傳統陸路交通受阻,海上交通日漸突出,以至設立市舶司管理對外貿易,而文化交流也出現繁榮局面。宋遼金時期,諸王割據,絲綢之路時斷時續,待元朝蒙古人遠征歐亞大陸,陸路交通才暢通無阻,中外交流盛極一時。著名旅行家意大利人馬可波羅(Marco Polo)和摩洛哥人伊本·拔都他(Ibn Batuta)便在此一時期先後遊歷中國,各自寫下膾灸人口的遊記,尤其是《馬可波羅遊記》,更在歐洲掀起前所未有的中國熱潮,將一個安定富饒的中華帝國銘刻於歐洲人的心中①。
絲綢之路在中外交通史的作用固然不能忽視,然而,利用當時陸上主要交通工具—號稱“沙漠之舟”的駱駝所進行的經貿文化交流,無論從範圍、速度、頻率還是從層次來說,都難以跟海路相比。早期開通的“海上絲路”,在隋唐得到較大發展,雖然明初一度海禁,但因永樂時期鄭和於1405-1433年間七下西洋而達至極盛,中國船隊遠航東南亞、南亞,直達阿拉伯和非洲東岸國家。尤其是指南針的廣泛使用以及造船航海技術的大大改善,更促進海上交通空前發達。
可是,“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②的天朝船隊並未勇往直前,繞過風暴角,揚威西方,相反,明中葉後,封建統治者開始固步自封,對外部世界的態度由開放趨向保守,採取閉關自守政策,中華帝國自此逐步走向衰落。而剛從中世紀黑暗中走出來的歐洲諸國,則著手進行原始積累,積極發展資本主義,努力向外殖民擴張,尋找黃金、香料和原材料。特別是1453年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後,切斷了歐洲人通往東方的商道,歐洲被迫到西方去尋找通往東方的新航路。處於歐洲最西角的葡萄牙,可謂生正逢時,充分利用意大利和中國的進步科技和航海技術,擔當起航海大發現的先鋒角色。經過近一個世紀的苦心經營,達伽馬(Vasco da Gama)率領的葡萄牙船隊於1497年繞過好望角,正式開通往東方的新航路。分別於1510年和1511年佔據印度果阿和交通要津馬六甲後,葡萄牙人繼續東進,在珠江口和浙閩沿海活動,尋求與中國貿易,至1557年終得以據居澳門。
葡萄牙人“立埠於澳門,實爲泰西通市之始”③。此後,澳門迅速發展成爲南中國的一個對外商貿中心,西方傳敎士也紛至沓來,將這塊彈丸之地變成向中國傳播天主敎義的基地。自16世紀中葉起,澳門作爲中國最早對外開放的一個港口城市,歷盡興衰,也經過了中葡兩國多次改朝換代以及世界形勢千變萬化的洗禮,但始終在左右爲難的夾縫中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間而得以保全,不禁令人稱奇驚嘆。
無論從政治、法律還是從社會、人文角度看,澳門都好像一個虚構的現實,其奇特的發展演變過程不單在中國歷史上獨一無二,在世界歷史上也絕無僅有。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形下,葡萄牙人如何神話般地在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朝土地上據居下來的?明淸政府爲何讓他们“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④自治長達300多年,直到1887年才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初步確定澳門的政治法律地位?中葡兩國不同時期對澳門這個特殊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取向和政策有什麽不同?澳門在中西交通史和中葡關係史上作用如何,對中國近代化進程扮演著甚麽角色?中葡民族怎樣克服思想文化差異而和平共處分治?更令人深思的是,澳門又怎樣面對外來壓力和威脅,自強不息,屢度難關,在400多年的歷史長河中搖擺漂流,避免擱淺觸礁而到達今天,並發展成爲一個生機勃勃的現代化城市?這些一直是史學界極感興趣的題目。
二、澳門歷史研究的現狀
有關澳門早期的中西文獻,自其開埠起便散見於各類典籍中,澳門史硏究也可追溯至18世紀中葉⑤。完稿於乾隆十六(1751)年的澳門唯一地方誌《澳門記略》,爲先後出任澳門軍民海防同知的印光任、張汝霖所撰,第一次較全面系統記述了澳門的地理、歷史、政治和社會,堪稱澳門史硏究的發端。1832年,瑞典人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在澳門出版《葡萄牙在華居留地史綱》,並於兩年後在美國波士頓發行修訂版⑥,在因向華擴張勢力而急於了解中國情況的西方殖民者中引起極大的反響,同時,亦由於他以確實的葡萄牙文原始檔案和史實否認了一直在西方傳敎士和殖民者中盛傳的“葡萄牙擁有澳門主權”的說法,而令葡萄牙政府十分尷尬難堪,促使葡萄牙組織力量去搜集有關澳門的史料檔案,找尋有利於在國際上維護葡萄牙擁有澳門主權的立場,從而也間接推動了澳門史硏究的蓬勃發展。
葡萄牙人自19世紀中不遺餘力硏究澳門史,一個多世紀以來,出版的論著難以盡舉,較爲後人重視的專著有法蘭薩(Bento da Franca)的《澳門史初探》⑦、徐薩斯(Montalto de Jesus)的《歷史上的澳門》⑧、科龍班(Eudore de Colomban)的《澳門史槪要》⑨、文德泉(Manuel Teixeira)的《澳門及其敎區》⑩、白樂嘉(J.M.Braga)的《西方開拓者及其發現澳門》(11)等等。英國學者博克塞(C.R.Boxer)也有豐富的著述,但以史料整理和專題論文居多。不過,他對澳門史硏究的貢獻並不比其他人遜色,特別是高度槪括中葡關係的“授受之道”(12),尤令人深思。
近十多年來,澳門史苑更加生機勃勃,葡萄牙學者就澳門歷史的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的硏究,如文德泉的《17世紀的澳門》和《18世紀的澳門》(13)、潘日明(Benjamim Videira Pires)的《16至19世紀澳門至馬尼拉的商業航線》和《殊途同歸》(14)、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的《澳門編年史》(15)以及德國人普塔克(Roderich Ptak)《葡萄牙在中國》(16)和英國人科茲(Austin Coates)的《澳門記事》(17)等陸續問世,而潘日明的《殊途同歸》全面論述澳門的文化交融,比萊薩(Almerindo Lessa)的《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和人物》(18)更加深透。賈淵(João de Pina Cabral)和陸凌梭(Nelson Lourenço)的《颱風之鄕——澳門土生族群動態》(19)再接再厲,以社會學和人類學理論進一步剖析澳門葡萄牙人後裔的歷史和現狀。
政治法制史的硏究也已啓動,有不少著作出版,如彭慕治(Jorge Morbey)的《澳門1999》(20)、蕭偉華(Jorge Noronha e Silveira)的《澳門憲法史初探》(21)、簡能思(Vitalino Canas)的《政治科學導論》(22)以及葉士朋(António Manuel Hespanha)的《澳門法制史槪論》(23)。此外,還有東方葡萄牙學會近年出版的《東方追憶》叢書——馬加良斯(José Calvet de Magalh~æs)的《戰後澳門與中國》(24)、迪亞斯(Alfredo Gomes Dias)的《澳門與第一次鴉片戰爭》(25)、格得士(João Guedes)的《憲政實驗室》(26)、李志高(Francisco Gonçalves Pereira)的《中葡與澳門問題》(27)以及薩坦尼亞(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的《聖塔倫子爵關於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備忘錄》(28)。
近代中國學者對澳門史的深入硏究,則在民國建立後,特別是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劃界問題引起爭議和1928年《中葡友好條約》簽訂之後,出版的專著有黃培坤《澳門界務爭持考》(廣東圖書館1931年版)、張天澤的《中葡早期通商史》(29)、張維華1934年的《明史佛郎機呂宋和闌意大利亞傳注釋》(1982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易名爲《明史四國傳注釋》)、周景濂《中葡外交史》(1937年北京商務印書館初版,1991年重印)。50年代後,中國學者硏究澳門史雖未中斷,但顯得零散疏落,論文和專著並不算多,較爲人熟知的如戴裔亡《關於澳門史上所謂趕走海盜問題》(載《中山大學報》1957年第3期)、全漢昇《明代中葉以後澳門的海外貿易》(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硏究所學報》1972年第2期)、介子編《葡萄牙侵略澳門史料》(196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丁中江等編撰《澳門華僑誌》(1964年,台北華僑誌編篡委員會)等。羅香林弟子林子昇1970年在香港大學答辯的博士論文《16至18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是一本較爲全面的澳門斷代史,但至今未刊印。霍啓昌1978年在夏威夷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澳門模式:論16 世紀中至鴉片戰爭中國對西方人的管理》(30),也祇有部分內容發表於澳門文化司署的《文化雜誌》(1991年第16期)。
到了80年代,中文澳門史硏究有長足的發展,僅澳門通史便有6部——黃文寬《澳門史鈎沉》(1987年,澳門星光出版社)、黃鴻釗《澳門史》(1987年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修訂本《澳門史綱要》1991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元邦建、袁桂秀《澳門史略》(1988年,香港中流出版社)、費成康《澳門四百年》(198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以及黃啓臣《澳門歷史(自遠古至1840年)》、鄧開頌《澳門歷史(1840-1949年)》(均爲澳門歷史學會1995年出版)。國內和澳門學者的澳門史專題論文和資料匯編,數目更多。値得指出的是,譚志強在台灣政治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994年,台北永業出版社),從國際法角度探討澳門政治史,是一項新的硏究成果。拙著《澳門政制》(1995年,澳門基金會),也對澳門政治制度沿革作出初步的探討。
三、從政治發展看澳門歷史分期
澳門開埠後長達300年的政治經濟活動,主要是在不到3平方公里、人口在數千至數萬間浮動的澳門半島進行的,規模不大並深受中葡政局、尤其是國內局勢的影響,因此,硏究澳門史也無可避免要考慮這些因素。這些因素,通常對澳門政治社會發展是決定性的。事實上,自19世紀中澳門主權問題產生後,中葡澳門史硏究也大多是圍繞此一主題而展開的,澳門史在某種意義上變爲中葡外交史或交涉史,且立場觀點在很大程度上帶有濃厚的民族主義色彩,可以說,除開一些考證硏究外,傳統的澳門史硏究基本上都屬於政治史範疇。近年來,澳門“內部”社會發展的歷史才逐漸受到史學界的關注,而中葡澳門史學者亦日益重視不同文字特別是對方的檔案資料,創新硏究理論和方法,以實事求是的理性態度正視和探討澳門歷史上一些較具爭議性的問題,有關觀點也愈來愈接近。但不可否認的是,時至今日,仍缺乏一部獲中葡雙方和澳門居民基本認同且在學術界具起碼共識的《澳門歷史》。在此一背景下,有必要在現有硏究成果的基礎上,應用政治發展理論對澳門史作一番考察。
長期以來,澳門史硏究與澳門歷史發展過程一樣,存在著明顯的雙軌——華人社會一條線,葡人社會另一條線,雖偶然相遇匯合,但由於政治文化背景的巨大差異,雙軌基本上保持平行(31)。換言之,中葡學者對“澳門史”槪念有不同的理解,中國學者一般將澳門史視爲中國地方史,雖有其特殊性,但本質不變;而葡萄牙學者也向來把澳門史作爲海外殖民史的一個組成部分。澳門是中國固有領土,治權雖有變化,卻從未成爲獨立的政治實體,將澳門史列入地方史範疇是合情合理的。然而,這塊彈丸之地在400多年的演進中,華洋共處分治,和睦相鄰,雖長期葡河漢界,各自爲政,卻也不無交融匯合,基本上能夠共存並進,創造出獨一無二的澳門歷史。因此,澳門史硏究雖不可避免地以中葡兩國作爲重要的參照系,大量涉及兩國的政治、經濟和外交關係,但必須力求以澳門爲主體,眞實反映中葡(包括其他民族)居民在澳門地區共同生存發展各個方面的歷史,華洋不可排斥偏廢,雙軌定要交匯合一。再者,“歷史不祇是某種過去事件的記錄,也不祇意味著人可以從中獲得關於生活的經驗和知識,更重要的是,歷史就是我們自身生存的方式”(32)。槪言之,以政治發展理論探討澳門歷史,從根本上是探索澳門的生存之道。
源起於本世紀60年代的政治發展理論,近年已熱潮漸退,且不能全盤照搬應用於澳門這個非典型個案,但政治發展論者建構起來的用以分析不同發展形態和程度的政治變遷及其適應問題的理論框架和槪念工具,仍値得我们宏觀考察歷史時借鑑,因爲政治發展實質上是歷史和演化的過程。柯爾曼(James S.Coleman)認爲“可以從歷史、類型學和演化三個方面來觀察政治發展的過程。從歷史觀點來看,政治發展指16世紀首度發生於西歐的社會和經濟現代化的變遷,後隨歷史演進,這種變遷不平均亦不完整地傳播到全世界。……從演化觀點來看,政治發展的過程是在增進政治人創發的能力,使新結構及文化趨於制度化,以應付或解決問題,吸收和適應繼續的變遷,有目的地或積極地努力完成新的社會目標”。他還指出,“政治發展過程的槪念是結構分化,平等的無上命令,政治系統的整合、適應和反應能力等三種過程之間的持續互動關係。這三種因素的互動關係構成‘併合發展’”(33)。
綜合政治發展理論的各家之說,“政治發展的槪念可界定爲一個政治系統在歷史演進過程中,其結構漸趨於分化,組織漸趨於制度化,人民的動員參與支持漸趨於增強,社會愈趨於平等,政治系統的執行能力也隨之加強,並能渡過轉變期的危機,使政治系統之發展過程構成一種連續現象”(34)。
正如前述,澳門史是中國地方史,但與其他地方史比較,有很大的特殊性。自葡萄牙人據居後,明淸政府一直把澳門視爲另類“蕃坊”,居澳葡人依自身的風俗習慣和法律建立自治組織來管理內部事務,至鴉片戰爭後更推行殖民管治,所以,澳門雖然從未成爲獨立的政治實體,於中國有強大的依附性,卻是中國領土內的一個政治行政異體,構成獨特的“政治系統”或“政治子系統”。考察澳門政治發展,亦即硏究澳門政治系統的變遷過程及其內外部諸因素的互動關係,硏究其賴以持續生存的自我調節能力。
顯而易見,政治系統祇是社會系統的一部分,當政治系統所執行的社會功能有了改變——擴張、減少或重新安排時,它本身也會發生變化或變遷(35)。從變遷動力來源看,政治變遷的形式可分爲3類:1)來自上層的動力,即統治者或由於人事變動或由於意識形態的轉變而決定推動政治變遷;2)來自下層的動力,即因民間訴求而發生政治變遷;3)來自國際的動力,即受到國際勢力干涉而促發政治變遷。從變遷速度和範圍看,政治變遷的形式可分爲2種:1)革命,指以激烈手段急劇改變整個社會結構;2)改革,指和緩地、不同時地改變政治系統內的政策、領導人和政治制度,削減特權,提高人民的經濟和社會地位(36)。
具體到澳門,考察其歷史發展的不同時期,我們可發現上層的動力主要或基本上全部來自中國和葡萄牙,因爲在1849年前,中國完全擁有澳門的主權和治權;此後,葡萄牙實際掌握了澳門的行政管治權,這種狀況於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後獲得淸朝政府的正式確認,雖然此一確認可以在某種意義上理解爲一種授權。而緃觀澳門歷史,也未曾發生過徹底的革命,整體政治發展是一個和緩改革的過程,1822年居澳葡人的憲政改革曇花一現,未有造成整體社會結構之變化;1849年葡萄牙驅逐淸朝駐澳衙門出境,也僅是由於鴉片戰爭後國際局勢的根本改變而造成中葡兩國在澳門的權力行使失衡,祇對中葡關係造成嚴重衝擊,從外部看可算是一場革命,但澳門社會內部結構並無實質變化,中國對澳門的影響亦未完全喪失。澳門政治發展的根本變革,要到本世紀70年代中期葡萄牙推行非殖民化政策、頒佈《澳門組織章程》時才開始,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和1993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後趨向現代化。可以預見,1999年12月20日起,澳門政治發展將步入一個新紀元。
爲了方便分析論述,我們以中葡兩國作爲主要參數,將澳門政治發展劃分爲7個階段,並繪成圖表如下:



事實上,任何社會的發展或現代化過程都會經歷一系列政治危機,“諸如認同、合法性、參與、分配與深入等危機”(37)。自1514年歐維治(Jorge Alvares)成功航行至珠江的屯門島,中葡早期交往正式開始,直至1557年葡萄牙人居澳並於1583年成立議事會(Senado)。這一時期,可視爲解決認同危機的時期。中葡經過40年來的長期接觸交鋒,廣東當局出於內外政經局勢的考慮,終於摸索找到管理外貿的對策,默許葡人在澳門互市。東來的葡人也逐漸形成正確的中國觀,以柔制剛,向明朝臣服納稅而獲准在澳棲息經商。但是,他們又不能完全捨棄對葡萄牙的歸屬感,尤其是面臨西班牙人的競爭和威脅時,維繫與葡萄牙的傳統聯繫便變得更加迫切和必要,故而依葡萄牙中世紀的市政傳統成立議事會,進行自我管理,以雙重效忠爲生存方式。認同危機過後,澳門地方社會才加速形成發展。
議事會時期最長,一直到1783年頒佈的《王室制誥》(Providêgias)強化代表葡萄牙中央政權的總督的權力,從此,澳門進入議事會衰落期或殖民管治前期,至1849年中國駐澳官府被迫撤離出境。此後,開始長達百多年的殖民管治時期,葡萄牙管理澳門的事實,也在1887年獲《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認可。議事會是居澳葡人自發組織建立的,其角色和功能獲得他們的普遍接受,明淸政府亦一直將其看成另類“蕃坊”的內部管理機構而默認之,除開在司法上偶有糾紛衝突,其政治合法性本來沒有甚麽重大爭議。18世紀末總督代表王權介入澳門政治,導致與議事會的權力紛爭,令澳門葡人內部管治的合法性產生危機。19世紀中總督徹底獲得澳門政治行政的主導地位後,又造成中葡兩國對澳門管治合法性的鬥爭。雖然葡萄牙在《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後獲“永居管理澳門”的權力,但因爲澳門劃界問題一直懸而未決,合法性危機也長期潛在未解。這是澳門殖民管治時期的突出特徵。
1976年葡萄牙頒佈賦予澳門地區自治權的《澳門組織章程》,承認澳門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3年後中葡建立外交關係時對此予以正式確認,從而開始葡管中國領土時期。這一時期,也是澳門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啓動成長期。由於政治變遷和經濟發展而產生的許多新興團體、尤其是華人社會團體,在澳門政治法律地位明朗化後開始爭取政治參與,本地華人精英趁勢崛起成長,迫使主要由葡人精英壟斷的政壇逐步開放,令傳統的社會價値分配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政治社會結構產生快速而根本的變化。此一趨勢,在1987年簽訂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澳門問題的《中葡聯合聲明》後更爲明顯,待1999年12月20日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政治發展勢必更加深入(38),社會可望步入全面現代化階段,中葡在澳門的合作關係也將產生質的變化。
從此可以看出,澳門歷史與中葡兩個國家和民族的交往息息相關,澳門政治發展亦深爲中葡關係的高低起伏所左右,周圍環境構成的外部因素及其互動作用無處不在,不過,作爲中國領土內政治行政異體的澳門才是分析論述的對象,澳門社會內部的變遷才是關注的焦點。我們將充分參照利用中葡及其他文字的檔案史料,並在必要時輔以政治社會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的硏究方法,力圖疏理淸楚澳門政治發展錯綜複雜的歷史脈絡,勾勒出澳門生存之道的基本輪廓。
* 本文根據作者在南京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的《導論》略作修改而成
註釋:
①參見張維華主編《中國古代對外關係史》“前言”,第3-4頁,高等敎育出版社,北京,1993年
②《明史·鄭和傳》
③王之春《國朝柔遠記》卷1,《佛郎機來廣東互市》
④同上
⑤詳見拙著《東西交匯看澳門》第43-64頁,澳門基金會,1996年
⑥Anders Ljungstedt, 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 and of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nd Mission in China & Description of the City of Canton, Viking Hong Kong Publications, 1992
⑦Bento da França, Subsídi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 Imprensa Nacional,Lisboa, 1888
⑧Montalto de Jesus, Historic Macao, Kelly & Walsh, Hong Kong, 1902. 第二版由Salesian Printing Press 1926年在澳門出版。葡文版依第二版譯出,澳門東方文萃出版社,1990年。
⑨Eudore de Colomban, Resumo da História de Macau, Macau, 1927. 澳門文華印刷1980年再版。
⑩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16 Vols, Macau, 1940 - 1979
(11)J. M. Braga, The Western Pioneers and Their Discovery of Macau, Imprensa Nacional, Macau, 1949
(12)C. R. Boxer, Dares - e - Tomares nas Relações Luso - chinesas durante os Séculos XVII e XVIII através de Macau (《從澳門看17和18世紀中葡關係的授受之道》),Imprensa Nacional, Macau, 1981
(13)Manuel Teixeira, Macau no Séc. XVII, DSEC, Macau, 1982; Macau no Séc.XVIII, Imprensa Nacional, Macau, 1984
(14)Benjamim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ércio Macau - Manila nos Séculos XVI a XIX, Centro de Estudos Marítimos de Macau, 1987; Os Estremos Conciliam - se,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88
(15)Beatriz Basto da Silva, Cronologia da História de Macau, 3 Vols, DSEJ,Macau, 1992-5
(16)Roderich Ptak, Portugal in China, Klemmerberg Verlag Bad Boll, 1980
(17)Austin Coates, A Macao Narrativ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ong Kong,1978。 其1966出版的另一本著作Macau and the British(《澳門與英國人》)也在1988年由同一出版社重印。
(18)Almerindo Lessa, A História e os Homens da Primeira República Democrática do Oriente, Imprensa Nacional, Macau, 1974
(19)João de Pina Cabral, Nelson Lourenço, Em Terra de Tufões - Dinâmicas da Etnicidade Macaense,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93。中文版1996年面世。
(20)Jorge Morbey, Macau 1999, Lisboa, 1990
(21)Jorge Noronha e Silveira, Subsídios para a História do Direito Constitucional de Macau (1820-1974), Publicações o Direito, Macau, 1991
(22)Vitalino Canas, Preliminares do Estudo de Ciência Política, Publicações o Direito, Macau, 1991
(23)António Manuel Hespanha, Panorama da História Institucional e Jurídica de Macau, Fundação Macau, 1995; 1996
(24)José Calvet de Magalh~æs, Macau e a China no Após Guerra, Instituto Português do Oriente (IPOR), Macau, 1992
(25)Alfredo Gomes Dias, Macau e a I Guerra do Ópio, IPOR, Macau, 1993
(26)João Guedes, Laboratório Constitucional, IPOR, Macau, 1995
(27)Francisco Gonçalves Pereira, Portugal, a China e “Questão de Macau”, IPOR,Macau, 1995
(28)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 A Memória Sobre o Estabelecimento dos Portugueses em Macau do Visconde de Santarém (1845), IPOR, Macau, 1995
(29)Chang T’ien - tse, Sino - 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 - 1644: A Synthesis of Portuguese and Chinese Sources, Leyden, 1934. 姚楠、錢江譯中文本1988年由香港中華書局出版。
(30)K. C. Fok, The Macau Formula: A Study of Chinese Management of Westerners from the Mid - Sixteenth Century to the Opium War Period, The University of Hawaii, 1978
(31)見拙著《東西交匯看澳門》第65 - 67頁
(32)韓震《歷史是人類社會的生存方式》,載《史學理論硏究》1995年第4期
(33)James S. Coleman, The Development Syndrome: Differentiation - Equality - Capacity, in Leonard Binder. et al., (eds.), Crises and Sequences in Political Developmen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73 - 100。譯文轉引自陳鴻瑜《政治發展理論》第26-27頁,台北桂冠圖書公司,1985年。
(34)陳鴻瑜前引書第30頁
(35)Nicholas Berry, Political Configuration, An Analysis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in Society, Goodyear Publishing Company, Inc., 1972, p.49
(36)陳鴻瑜前引書第57-59頁
(37)呂亞力《政治學》第397頁,三民書局,台北,1993年
(38)凖確地說,這可作爲澳門政治發展之始,因爲“政治發展”原是“政治科學中用於描述民族統一構設和國家建立的過程,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擺脫殖民統治的亞洲、非洲新獨立國家建立過程的一個槪念”(《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第552頁,鄧正來等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1992年)。祇不過澳門歷史發展過程絕無僅有,而1999年12月建立的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亦前所未有,所以,正如前述,不能將澳門這個獨特的政治經濟單位視爲典型案例,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分析政治發展的歷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