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研究澳門法律制度的源泉之一

蔡志龍(行政曁公職司硏究曁文件廳)

LEGISMAC-One of the Sources of Information for Studying the Macau Legal System


  LEGlSMAC is the information centre established by the Macau government to collect Macau’s legal documents.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centre’s establishment,functions and operations.
  科技發展的重要及其對文獻科學與資料處理領域之重大革新,在今日已是老生常談。
  在事實上,現代科技的進步,使到人類及社會各方面素質提高。文獻或資料的處理工作(包括收集、輸出、儲存、檢索等)也不例外,由過去的以傳統的手工處理方式,發展成爲現在的各種資料庫。
  目前,在澳門較具規模的資料庫並不多。在這裡,很値得介紹一個由澳門政府行政曁公職司組織曁資訊廳與文件曁資料中心於一九八八年建立的一個以收集歷年在澳門政府憲報刊登的各種法律、法令、訓令、批示等各種法律文獻爲主,以及與澳門行政運作息息相關的法律佈告、聲明等爲副而建立的文獻檔,並以這些文獻檔爲基礎而建立的葡文法律資料庫——LEGSMAC。
  該資料庫已運作多年並具一定的實用性,在以下的篇幅內只簡稱LEGISMAC

(一)LEGISMAC的特徵


  LEGISMAC這個葡文法律資料庫自建立至今已收集了328,000多個文獻檔。法律文獻的收集更是早至一九三二年(其中也收集有一百年前與澳門相關的零散的法律文獻)的澳門政府公報(俗稱“憲報”)所刊登的法例資料。
  在以下首先介紹該葡文法律資料庫所收集的各種類法律、法規、法律文告以及其他司法文告文獻等,其詞首簡稱表(中葡文對照)內容如下:

ACO  合議庭之裁判   ACOPDÃO
DEC  命令       DECRETO
DEP  省令       DECRETO PROVINCIAL
DER  規章命令     DECRETO REGULAMENTAR
DIL  省立法條例    DIPLOMA LEGISLATIVO
DL   法令       DECRETO-LEI
DLM  海外部立法條例  DIPLOMA LEGISLATIVO MINISTERIAL
DLP  省立法條例    DIPLOMA LEGISLATIVO PROVINCIAL
DPR  總統令      DECRETO DO PRES.DA REPUBLICA
DR   皇室令      DECRETO REGIO
DS   批示       DESPACHO
DSC  聯合批示     DESPACHO CONJUNTO
DSN  規則性批示    DESPACHO NORMATIVO
LEI  法律       LEI
OUT  其他       OUTROS
PRO  協議       PROTOCOLO
PT   訓令       PORTARIA
PTM  部訓令      PORTARIA MINISTERIAL
PTP  省訓令      PORTARIA PROVINCIAL
REC  修正書      RECTIFICAÇÃO
RES  決議       RESOLUÇÃO

  LEGISMAC(葡文)法律資料庫所建立的是一個以摘要性文獻檔(FICHEIRO)規格爲基礎的資料庫,其建立的過程包括:
  (一)對文獻的選擇分析;
  (二)對文獻的狀况怍分析標引;
  (三)輸入文獻檔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及作最後審核。
  對文獻的選擇分析
  該項工作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每星期所出版的政府憲報的法律文獻及文告作選擇分析;二是對過去曾在政府憲報中所刊登的舊法律文獻作選擇分析。所謂選擇分析,即是包括對每一個需要建立文獻檔的法律文獻,進行分析及選擇,以作分析標引及輸入前的準備。由於每一期的政府公報內容繁多,並不是所有的內容都須要設立文獻檔,例如:在LEGISMAC中並不建立政府關於土地批給批示的文獻檔,這是基於該類文獻檔對廣大的用戶並沒有很實際的效用,此舉更淸楚的顯示LEGISMAC並不是一個政府憲報資料庫軟件。此外,資料庫內還輸入了與政府的行政運作息息相關的法律文告,例如:每年政府行政曁公職司公佈的全年假期表,以及民間社團組織的登記成立法律狀况等。
  對文獻的狀况分析標引
  這是一項旣嚴肅而又需要小心謹愼的技術性處理過程。所謂標引(英文:INDEXING;葡文INDEXAÇÃO),是對文獻的內容及其他有檢索意義的特徵進行分析,描述並用檢索標識記錄下來,作爲存取依據的文獻處理過程。一般對文獻主題賦予主題詞或分類號的過程,是檢索工作的基礎,目的是按照作出的檢索標誌組織各種檢索工作和建立文獻數據庫。其基本的要求是:(1)正確運用檢索語言,選用確切的標識;(2)旣要有所選擇取捨,又不遺漏有價値的情報;(3)同一槪念的標引須前後一致,……標引的工作可以人工和自動兩種方式進行。標引的語言可以是自動語言或情報檢索語言(索引語言)。文獻標引是圖書情報部門各項工作的重要環節,它爲建立有效的文獻檢索系統奠定基礎,是保證檢索工作質量的關鍵工作
  這樣,對文獻狀况作的分析標引工作,首先是查核該法律文獻是否有修改、廢止性條文或對有關連的法律,作出修改、廢止的規定。這項分析工作的複雜性還來自對舊法例文獻(特別是對過去幾拾年前的)狀况所作的分析標引工作。因爲,有一部分法律文獻由於非洲戰爭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等其他原因,對其眞實狀况的稽考帶來困難就是一個例子。
  接下來的是對法律文獻的內容作分析及標引。標引的標準是根據叙述詞的匯編,又稱“叙詞表”(即 THESAURUS),這是提供用於標引和檢索的叙詞並顯示其語義、族性關係的詞匯表。該叙詞表也可以是規範主題詞,是以國際標準化組織所建立的叙詞表及國際經濟發展組織(即 OCDE)所編製的英、葡文版MACROTMESAURUS(即綜合叙詞表)爲標準依據而編成的。在實際的標引工作方面,一般是依據該叙詞表的分類及語義、族性關係而分別列出叙述詞。這些最簡煉的叙述詞則成爲“規範化語言”而被輸入文獻檔中的叙述詞一欄,如果叙述詞的分析標引工作處理得當,則可通過該等叙述詞聯結人與檢索系統的橋樑;該項技術工作的質量更是直接地影響檢索效率(11)
  輸入文獻檔所規定的各項內容並作最後審核
  LEGISMAC的文獻檔所規定的各項分析標引及輸入的內容包括如下:

DIPLOMA        法律
DATA         日期
FONTE         來源
CHINÊS(S/N)     是否有中文譯本
NOTAS         注釋
SUMÁRIO       摘要
DESCRITORES      叙述詞
SITUAÇÃO R/V/P/T 法律狀况(12)

  當輸入文獻檔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及標引工作後,剩下最後審核的程序,該程序主要是通過打印機編印出各項資料內容,把已輸入的文獻檔資料再作審核,以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錯漏。

(二)LEGISMAC的使用過程與方式


  LEGISMAC的最新版本是V.802。目前已有數拾個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正使用該系統,過去的一貫做法是透過定期派送已更新的磁碟作爲必要的更新資料服務,該項工作的重要性是保證該資料庫中的各類文獻的狀况不斷保持隨着新法律的頒佈而準確無誤地提供給用戶作參考。
  當我們連接好電源後即可以啟動及進入LEGISMAC的環境中,首先要通過密碼的程序,便可以開啟LEGISMAC視窗,如下啟示:


  在用戶未使用該資料庫之前的使用說明之中,行政曁公職司的有關部門聲稱該系統只爲用戶提供資料,而不作實及解釋。
  接下來隨便按一個鍵,便可以進入LEGISMAC的程序,在螢幕上會出現各種LEGISMAC的子系統菜單,即:索引大綱正如下所示:

DIPLOMA   法律子系統
THESAURUS  叙詞表子系統
AVEBIATURA 縮編式詞表子系統


SIGLAS   詞首簡稱表子系統
SISTEMA   系統

  爲了解釋淸楚各項子系統內的功能,用戶在法律(DIPLOMA)子系統內,可以選擇諮詢(CONSULTA)這個部分進行操作。另一部分是屬於標引專業高級技術員的專用系統,其中包括輸入、更新、取消文檔三大範圍。因此可知LEGISMAC的重點子系統是(1)更新系統;(2)是諮詢系統。如下所示:


  用戶在選擇諮詢系統後,螢幕上隨即會出現兩種諮詢法例文獻的途徑。一是全文性(REGISTO INTEGRAL);二是摘要性(RESUMO)。正如上節所述,LEGISMAC 文獻檔並不屬於一個全文輸入法,條文的系統(即是法律全部原文內容),這裡所指的全文性,是指LEGISMAC文獻檔所規定的八項內容之全文,摘要性則只可查詢及印列出該文獻檔所規定的八項之中之六項內容。其分別如下:

  (全文性)Registo lntegral   Resumo(摘要性)
           DIPLOMA
             ANO   ANO
            FONTE   FONTE
  VERSÃO EM CHINÊS(S/N)   VERSÃO EM CHINÊS(S/N)
    SITUAÇÃO(R/V/P/T)   SITUAÇÃO(R/V/P/T)
         DESCRITORES   DESCRITORES

  全文性與摘要性諮詢之分別在於,全文性的文獻檔篇幅內包括有兩項較重要的提示:
  (1)注釋部分(NOTAS);(2)叙述詞一欄(DESCRITORES)。
  以上的比較表是指用戶在作諮詢時,如選擇全文性文獻檔時,只要注意輸入以上六項內容中之數項,而摘要性文獻檔也只需輸入數項內容。
  當用戶在進入諮詢全文性文獻檔時,會出現如下的內容在螢幕上。


  該文獻檔的篇幅內有三項內容對用戶是屬(特別是律師、法律專家、政府官員等)特別重要的提示項目,即:注釋部分、叙述詞部分及法規生效狀况。
  注釋部分的提示可以使用戶了解到該法規在政府公報的刊登頁數,中文譯本是在那一期政府公報內刊登,,並對每一次的修改、廢止、取代其他相關連法律之狀况都一一的記錄在該欄之內,用戶還可以透過此欄所記載的記錄淸楚了解該法規之來龍去脈。
  叙述詞一欄則是向用戶提供了與法律有相關的各種主題及內容,並通過叙述詞的標引工作,描述出整個法律文獻的基本特徵。
  法規生效狀况一欄則向用戶提供了一個很値得參考的提示,即:法規生效狀况。
  在另一方面,摘要性的文獻檔特徵是以顯示法律文獻的摘要內容,及指出該法律文獻的狀况與有否中文譯本爲主,是屬於快速的諮詢方式,如下所示:


  LEGISMAC的諮詢過程,是以該系統所規定的表示形式的提問標引與存貯於文獻檔中的各種內容之間所進行的比較分析的過程。
  具體的過程可分爲以下三種主要方法:
  (1)直接檢索方法
  此法是在摘要性或全文性的諮詢視窗內(除了叙述詞一欄)輸入所需要諮詢的具體資料,即可直接檢索到用戶所需的資料。例如:在DIPLOMA(法律)一欄內直接輸入法律文獻的號碼:DL 63/87/M即可。此外,也可以透過其他項目,如年份、來源、是否有中文譯本、法律狀况等直接輸入方法檢索資料,目的是可以提高檢索速度。
  (2)輸入叙述詞的檢索方法
  該檢索方法是以輸入叙述詞(最多可輸入三個叙述詞),並利用LEGISMAC系統內的變換、比較和邏輯運算方式,找出切合用戶需要的法律文獻檔。
  由於用戶的檢索要求未知能否直接準確地表達在檢索效果中,所以,每個叙述詞(叙述詞是叙述文獻的“語言”,只有這樣才能進行匹配及達到文獻檔被檢索的效果。即是說,文獻的叙述語言同用戶的檢索語言必須是一致的。
  再者如果用戶的諮詢要求是屬較複雜的主題,則單靠一個孤立的叙述詞是不能反映出用戶的提問邏輯。所以,必須採取某些方法來表示與構成一個提問的叙述詞之間的邏輯關係。又由於語言文字本身的特點和各種變化,也需要有一定的方法加以表示,以滿足檢索的要求。由此就產生了用戶的提問邏輯和具體表示的方式——即布爾算子表示提問邏輯式(13)
  在LEGISMAC系統中,也存在有與(e)、或(OU)、非(N/)這個分別表示邏輯乘、邏輯加與邏輯非的計數運算方式組配的叙述詞,又稱定性的檢索方式。
  這個操作的模式也可以用以下的例子簡單地說明:


  與(e)——這個算子是用來連接不同的檢索槪念的。例如:我們用叙述詞(A)與e (B)兩個叙述詞檢索時,就會出現同時存在兩個叙述詞的某個數量的文獻檔。
  或(OU)——這個算子是用連接同義的槪念。例如:我們用(A)或OU(B)兩個叙述詞進行檢索時,LEGISMAC中的任何文獻檔只要有這兩個叙述詞的任何一個即可被檢索。


  再一個是非(N/)——這個算子組合是用來從檢索中排除槪念。例如:用(A)非N/(B),即組成了(A)排除了(即N/)(B)的邏輯組合,這樣,即出現(A)排除(B)的檢索結果。


  另一個是重複的組合例子,即是用(A)與e(B)與e(C)三個叙述詞進行檢索,其結果就會出現只有極少數文獻檔的邏輯組合的配搭結果。


  此法是以上文所提及的同一內容,並選用(摘要性)或(全文性)中的任何一種作爲混合式檢索的基礎,再進行檢索以達到文獻被迅速的檢索爲目的。
  例如:利用狀况一欄與叙述詞一欄來作檢索的組配就是一例。這種混合式的檢索方法重點是在運用叙述詞檢索的同時,加上另一組的法規生效狀况提示(包括V=正在生效、R=廢止、P=部分生效、T=暫時性生效),以排除多項變素(例如:在狀况一項中輸入只檢索正在生效及部分生效的法律,其他狀况的法律一槪不被檢索)。這樣,就可以加快檢索速度及提高檢索的準確性。正如下所示:


  此外,在每一個文獻檔的下方顯示着各種在LEGISMAC系統運作時要協助運用的鍵盤指令一覽。該等按鍵,除了F1表示鍵盤上之雙重功能鍵外,其餘各鍵均有其專用功能。

<ESC>    直接關閉及退出視窗;
<PgDn><PgUp> 窗視資料跳至次頁之首列及窗視
       資料跳至前頁之首列;
<I>     列印出窗視內的文獻檔記錄;
<L>     列印出同一項諮詢內容的所有已
       選擇(已檢索到的)文獻檔。
<F1>     該功能鍵是爲用戶或標引專業技
       術員在確定引用叙述詞時,避免


       輸入錯誤的叙述詞而設立的功能
       鍵,當用戶選擇該鍵後,則可以透
       過鍵內出現的叙詞表及叙述詞兩
       個部分供用戶參考,當用戶決定
       之所要選擇的叙述詞,即可按
       <ENTER>鍵即可。另一方面,
       此鍵在另一環境中可以查詢出一
       系列的相關法律列單。例如:在
       進行全文性諮詢的部分,我們可
       以輸入法律的號碼,再按F1鍵
       即可以在螢幕上查核該法律是否
       存在於LEGISMAC系統內。如
       下圖所示:



<F2> 提供檢索用的縮編式詞表;
<F3> 提供常用的詞首簡稱表;
<F5> 可開啟該文獻檔中的法律摘要部分
   之視窗;
<F6> 可開啟該文獻檔中的所有注釋部分
   之視窗;
<F7> 可開啟該文獻檔中的所有叙述詞部
   分之視窗。

  當用戶進行檢索後,在螢幕上即會出現文獻檔的排列情况(無論是全文性檢索,還是摘要性檢索),用戶即可以在螢幕右下邊的提示內,選擇所檢索命中的總文獻檔數目,並利用列印功能鍵把已命中的文獻檔總數目全部列印出來。這就完成了整個諮詢的過程。
  接下來的其他LEGISMAC子系統,例如:THESAURUS(叙詞表),ABVEBIATURA(縮編式詞表)、SIGLA(詞首式簡稱表)等各子系統內,都存貯了一整套的爲LEGISMAC用戶所用的各種叙述詞、叙詞表、縮編式詞表、詞首式簡稱表等。另一個SISTEMA這個子系統,是爲方便用戶改變密碼而設的功能,該功能旣能保證用戶操作順利,又可以防止很多不必要的混淆。

(三)LEGISMAC的使用者


  LEGISMAC這個葡文法例資料庫,自一九八九年開始被廣泛的應用至今,爲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關帶來不少的方便,特別是與法律專業有連繫的工作者,更是不會忽視該資料庫的實用性。
  又根據政府行政曁公職司與澳門律師協會於一九九三年五月十八日所簽訂的一項技術合作協議,律師公會方面確認LEGISMAC 在諮詢澳門的法例方面所擔當的重要角色,而澳門律師公會方面將在未來的日子裡,盡量協助該LEGISMAC系統盡量的完善(特別是對有關專業術語、叙詞表中的重要術語編匯及法例狀况方面的生效實證工作)及提出專業的意見等。
  除了澳門律師協會之外,目前正在廣泛使用這個系統的政府機關、公共機關及個人包括:各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總督府、各政務司辦公室、司法部門、立法議員、法律專家、立法會、市政議會、各類專業硏究者、硏究生、學生及對法律有興趣硏究之人士等。

(四)LEGISMAC的前景及建議


  基於澳門的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特別是在後過渡期內,更應加快法律本地化的步伐。LEGISMAC葡文資料庫也是不例外,也應該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作有關的改善工作。
  由於法律資料庫的提供,其提供的方式、提供的內容、提供的對象等,都是要考慮與將來的基本法工作的銜接。該資料庫不具任何對法律狀况作實及對有關法律作解釋的權利,但這個系統是屬於一個基礎性的法律資料庫。爲銜接將來的法律制度,圍繞着這個中心還可以發展更多其他相關的子系統資料庫。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章第八條淸楚指出:澳門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此外,該基本法的第十一條又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爲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14)
  從以上這一基本的槪念原則的內涵,可以了解到目前放在我們面前的不可忽視及屬艱巨的工作包括:在沒有明確要繼續保留、直接過渡到將來特區可以有效的法律包括哪些?不需要做任何更新的澳門现行法律體系的立法文件和規範性文件是屬於那些?要經澳門將來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作修改的法律文件又屬那些?可以完全予以保留而不作修改的直通法律文件又屬那些?
  由此所引伸出的多方面法律銜接問題,除了澳門基本法第九條所規定的,葡文是正式官方語言,在基本上保障了社會制度的延續性之外,在其他的很多領域,還是存在不少有待硏究的問題。例如:如何理解法律中的各種措辭?如何理解澳門居民、土生本地人、澳門葡裔人、葡國人的定義及各種相關的身份證明法律?還有科技方面的法律空白等等。
  總之,從法律及司法制度的沿革去發現更多現時所存在的各種銜接問題是必要的。
  本文簡單地介紹澳門法律資料庫及與法律銜接方面相關的問題,希望的是由此可以喚起各社會人士(特別是關心澳門前途的法律工作者)能關心及參與澳門法律銜接的硏究工作,充分的利用現有的資源,爲保持現有法律體制基本不變的原則,以及法律體制的延續,而努力塡補更多在澳門法律本地化中仍處於空白的領域。
  建議部分:
(1)將該LEGISMAC系統由目前的單語系統發展成爲雙語(中、葡雙語)系統是刻不容緩的。
(2)由於該系統文獻檔所建立的只是屬摘要性規格(即是只能輸入憲報中的摘要部分(SUMARIO)。爲提高用戶諮詢法律資料庫的效率,可以考慮改善由目前的只輸入摘要部分的狀况,改變成爲全文細節地(即法律全文)輸入資料庫內(15)
(3)叙述詞——是爲了提高法律資料庫的諮詢檢索效益而設立的一套檢索工具,其索工具,其目的是在於控制並统一法律資料庫的用戶統一使用主题詞彙,以提高檢索的精確率。
  至一九九三年年底爲止,LEGISMAC的葡文叙述詞表共收錄了法律、政治、財經、文化、敎育、科學等方面的叙述詞彙共2,461個,且已譯成中文。這様,爲中、葡文雙語版本的LEGISMAC的建立打下了部分基礎,由此,也可預見中葡雙語版本的法律資料庫的出現爲期不遠。但是,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爲了使更多的學者、硏究生及法律専業工作者使用該系統,從諮詢效率的角度考慮,應盡可能的提供多項選擇性諮詢,以創造更多的條件,讓用戶樂意充分的使用該資料庫。
(4)建立相關的子系統。這是基於澳門將來的地位及其形勢發展的需要而配合的一個構想,各種類的子系統可以包括:澳門立法會的立法草案資料庫;政府內部規則性批示(如:內部紀律規章等並未曾在政府憲報內公佈);澳門基本法等。
(5)建立相關的其他系統。這方面的系統是指建立一套易於諮詢香港、大陸及葡國法律系統的(中國大陸於今年建立了一個中國法律、法規的數據庫)資料庫,以利將來作比較及參考。
  註釋
   ①本文文責槪由作者自負,中文所維系諸見解、術語解釋及翻譯等,純屬作者個人之見解及立場,與任何機構無關。
   ②ACORDÃO一詞,在不同的時期內的政府憲報有不同的譯法,如:“裁定”、“決定案”、“議定書”、“判決書”、“裁判書”等。
   ③OUTROS一詞,在LEGISMAC中是以收集政府機構的有關法律佈告、聲明及民間社團組織的合法登記狀况等。
   ④PORTARIA MINISTERIAL是指由當時的葡國海外部或其他部級頒佈的部訓令文獻。在那個時期的憲報內譯成札。
   ⑤PORTARIA PROVINCIAL是指葡國第一共和國時期所頒佈的省訓令,在當時的憲報內则則譯爲札。
   ⑥關於批地的批示,一般是由政府(現時是工務土地曁運輸政務司)所作的關於土地的批給批示。
   ⑦參見圖書情報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上海,1990年6月,第614頁。
   ⑧同上註,第685頁。此外,LEGISMAC葡文法律資料庫所應用的文獻處理語言,其所建立的一套叙述詞之內容,包括:國際合作,發展策略、局勢分析、法律的架構、文化及宗敎、敎育、農業、工業、商業、運輸、公共行政、管理、工人、人口、衛生、自然、地理、硏究比較、資訊、組織等領域。
   ⑨國際標凖化組織(ISO),英文爲: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世界各國標凖化協會的聯合組織。創建於1947年。其前身是國際標凖化協會(ISA)和聯合國標凖協調委員會(UNSCC)。該組織的宗旨是在世界範圍內促進標凖化工作的發展,以擴大科學、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國際合作。其主要活動是制定和修訂ISO標凖和推荐標凖,協調各國的標凖化工作,組織各成員國和技術委員會進行情報交流,與其他國際性組織就有關標準化問題進行合作。參見圖書情報詞典,漢詞大詞典出版社,上海,1990年6月,第497頁。
   ⑩綜合叙詞表(MACROTHESAURUS)一詞是指詞匯涉及廣泛學科領域的叙詞表。選詞的専業性一般較差,適於非專業性的圖書情報機構使用,並可作爲專業圖書情報機構編制本専業叙詞表的基礎。參見圖書情報詞典,漢詞大詞典出版社,上海,1990年6月,第888~889頁。
   (11)儉索效率(RETRIEVAL RATIO)指評價一個情報檢索系統性能的各項指標。應用最廣的查全率和查凖率,由美國情報學家佩里在1955年提出。英國圖書館學家克萊弗登曾在著名的克蘭菲爾德試驗中應用查全率和查凖率評價情報檢索系統的性能。1963年他發現這一對指標之間存在着互送關係;此後他將檢索效率評價指標歸納爲覆蓋率、查全率、查凖率、響應時間、用戶费力程度和輸出格式。參见圖書情報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上海,1990年6月,第807頁。
   (12)法律狀况中所包括的字母代號V=正在生效;R=廢止;P=部分正在生效;T=暫時性生效。此外,在LEGISMAC中還會出現一種沒有表示任何法律狀况的現象,即是空白狀况,如出現該種狀况則表示该法律文獻是處於無法證實其狀况的另一種狀况。
   (13)布爾算子表示提問邏輯式(Boolean Operator)表示槪念之間邏輯關係的一種算子。例如,*(或AND)表示邏輯積,+(或OR)表示邏輯和,-(或NOT)表示邏輯非。在情報檢索系統中用以把提問的獨立槪念聯鑿起來。參見圖書情報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上海,1990年6月,第191頁。
   (14)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印行,1990年4月,第2頁及第3頁。
   (15)1993年6月29日香港明報刊登了一篇關於澳門政府引進SyBase服務機的文章,其中指出:澳門政府行政曁公職司電腦部主管杜志文稱,當引進新系統後,原有的檔案庫已提升爲電腦服務機/伺服器數據庫管理系統,另各政府部門之工作人員將可按需要,而從桌面電腦提取所需法律文件的簡要及全文,而文件更備有葡文及中文版本可供選擇。這一則消息證實政府也正在全力推廣電腦化及行政現代化,只是待正式的早日落實這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