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在澳门60年

  的士日夜在市面穿梭来往,方便居民乘搭。的士是英文译音,意即出租汽车。出租小汽车在澳门早于60年前已经出现,而采用自动计程表则是60年代了。四五十年前,澳门的士公司有10多家,其中以1948年间开设的东方的士公司规模较大;而今,这些店号大部分已结业,只剩下一两家继续经营,年前另有一家公司新开设。
  的士收费,在五六十年代,不论远近,以每程计算,分四座(小型车)1元,五座(大型车)1元5角。采用计程表后,则按路程计算车值,而起表价则统一规定,1987年4元,现在已增至9元,取消由澳门至凼仔附加费5元,至路环附加费由10元减至5元,由凼仔至路环附加费由5元减至2元;在这种算法前,采用每程双计,另加过桥费。
  几十年来,澳门的士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渐增加,1948年30多辆,1958 年83辆,1985年560辆,现已达700多辆。行车分日、夜更,甚至一日三更,司机约共1500人,大部分属专业。
  曾经有人以的士牌有利可图,曾将牌照炒买,价钱越升越高,其间最高价达160多万元。但是,持的士牌者以的士谋生,多不愿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