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涎香與澳門

金國平* 吳志良**

一、嘉靖帝沉溺長生秘術


  正德帝於1520年10月南巡返京途中,落水染疾。1521年春,病入膏肓,不理朝政。因帝膝下無嗣,首輔楊廷和預料“國本”將成爲朝野關注的焦點。“十六年三月辛酉,未除服,特命襲封。”未留後胤的正德帝於“(十六年……三月……乙丑,大漸,諭司禮監曰:‘朕疾不可爲矣。其以朕意達皇太后,天下事重,與閣臣審處之。前事皆由朕誤,非汝曹所能預也’”“丙寅,武宗崩於豹房,年三十有一。遺詔召興獻王長子嗣位。”楊廷和於正德歸西的當天命令司禮監太監向太后請懿旨,根據《皇明祖訓》中“兄終弟及”的規定,立年僅13歲的朱厚熜爲皇位合法繼承人。明朝第11位皇帝朱厚熄1507年9月16日誕生於湖廣安陸。1521年5月7日,一龐大的高級使團離京前往安陸“……以遺詔迎王於興邸。”接詔後,朱厚熜在其藩邸即位爲皇。1521年5月27日,新皇來京當朝。之後,迅速確定雙親,尤其是其母的‘‘大禮”,因而解決了他的繼承合法性。“世宗御極之初,力除一切弊政,天下翕然稱治。顧迭議大禮,輿論沸騰,悻臣假托,尋興大獄。夫天性至情,君親大義,追尊立廟,禮亦亦之;然躋於武宗之上,不已過乎。”
  1542年11月27日晚,幾個宮女趁嘉靖帝酒醉熟睡之際,弒君未遂。事敗,參與者盡斬。“帝自二十年遭宮婢變,移居西內,日求長生,郊廟不親,朝講盡廢,君臣不相接,……”
  嘉靖執政初期,爲合法繼承權的確立頗費周折,因此他的願望是早日立嗣,以鞏固自己的地位。嘉靖帝曾數次立后。第一位皇后於1522年受冊封。1528年,因同皇帝發生爭吵而流產。當年10月21日去世。第二任皇后張氏1529年冊封爲后,後因不能生育於1534年11月9日被廢。第三個1530年入宮,翌年在皇太后建議下入選爲妃。“(十三年正月春)壬子,立德妃方氏爲皇后。”但在其登基的10載中,竟無一子女出世,嘉靖帝於是開始如同其叔父一般乞靈於道敎。“世宗嗣位,惑內侍崔文等言,好鬼神事,日事齋醮。諫官屢以爲言,不納。嘉靖三年徵元節入京,見於便殿,大加寵信,俾居顯靈宮,傳司禱祀,……先是,以皇嗣未建,數命元節建醮,以夏言爲監禮使,文武大臣日在上香。越三年,皇子曩生,帝大喜,數加恩元節,拜禮部尚書,賜一品服。”1539年4月邵元節年老病逝,“……帝爲出涕,贈少師,賜祭十壇,遣中官錦衣護喪還,有司營葬,用伯爵禮。”(11)
  “元節年老,宮中黑眚見,治不效,因薦仲文於帝。以水噀劍,絕宮中妖。莊敬太子患痘,禱之而瘥,帝深寵異。十八年南巡,元節病,以仲文代。次衛輝,有旋風繞駕,帝問:‘此何祥也?’對曰:‘主火。’是夕行宮果火,宮人死者甚衆。帝益異之,……”(12)
  陶仲文網羅了一批“佞悻”。“段朝用,……以燒煉干郭勛,言所化銀皆仙物,用爲飲食器,當不死。勛進之帝,帝大悅。仲文亦薦之,獻萬金助雷壇工費。”“龔可佩,……通曉道家神命,由仲文進。……”(13)“胡大順者,仲文同縣人也。緣仲文進,供事靈濟宮。仲文死,大順以奸欺事發,斥回籍。後覬復用,僞撰《萬壽金書》一帙,詭稱呂祖所作,且言呂祖授三元大丹,可卻疾不老。”“端明,饒平人。……自言通曉藥石,服之可長生,由陶仲文以進,……”“朱隆禧者,昆山人。……二十七年陶仲文赴太和山,隆禧邀至其家,以所傳長生秘術及所製香衲祈代進。仲文還朝,奏之。”(14)
  陶仲文、顧可學等人以配製金丹(15)擅長。陶仲文將要砲製一新“不死藥”,名曰“萬歲香餅”。龍涎香爲其中必不可缺的成份,於是在全國上下搜尋此物(16)。“嘉靖三十四年,下戶部取香百觔,遍市京師不得。下廣東藩司採買。部文至臺司集議,懸價每觔一千二百兩,僅得十一兩上進。內驗不同,姑存之。部文尋至。廣州夷囚馬那別的(17)貯有一兩三錢,上之。黑褐色。密地都密地山(18)夷人繼上六兩。”(19)
  嘉靖三十四年取香一事,《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四年五月辛酉條稱:“先是,上命訪採龍涎香十餘年尚未獲。至是令戶部差官往沿海各通番地方,設法訪進。”(20)從“先是,上命訪採龍涎香十餘年尚未覆”一句可知,從“十餘年”前,即1540年至1545年間北京已發出了尋香的御旨。此品歷來爲舶來物,“僕見海賈,鬻眞龍涎香二錢,云三十萬可售鬻,明節皇后許酬以二十萬緝。不售。”(21)“至是令戶部差官往沿海各通番地方設法訪進。”當時“通番地方”爲閩、粵。“丙子,福建(22)撫臣進龍涎香十六兩,廣東撫臣進十九兩有奇。”(23)這一數量遠遠無法滿足内府的定額:“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司禮監傳諭戶部取龍涎香百斤,……”(24)“嘉靖三十四年,下戶部取香百觔,……”(25)

二、嘉靖帝尋香之途與澳門


  在當時嚴厲的海禁政策下,衹有從事海外貿易的葡萄牙人才有可能從海外舶來此品。1563年4月刊於果阿的《天堂及印度香藥談》中第3談專門描述龍涎香。“若阿諾(Ruano)問道:‘印度人及當地的摩爾人非常喜歡此物嗎?’奧爾塔(Orta)回答說:‘有錢有勢者甚喜歡。據阿維塞納(Avicena)稱,視其塊大小,多作藥服。如同寶石,塊愈大,重量愈大。’若阿諾問到:‘你在這一帶看到的最大塊有多大?’奧爾塔回答說:‘我曾看到的一塊重達15阿拉特爾(arrateis。1arratel爲459公克),但在埃塞俄比亞做買賣的人對我說他們曾看過很多大的龍涎香。我不知它是如何出售出去的,但我確切知道,它落入了尼扎摩沙(Nizamoxa)手中。他一定會出高價將其買下,因爲在他們中間,愈大愈珍貴。說起龍涎香,不僅僅摩爾人大有說頭,關於異敎徒的傳說也多著呢。尤其令人吃驚不已的是,在華人中它價値連城。是我們葡萄牙人將龍涎香販往中國的。1斤,合20盎司可售1500克魯扎多(cruzados。漢籍作“十字錢”)。因爲我們的人販去大多了,所以價格掉了下來,且愈來愈低,原因是大家競相販賣此貨。若阿諾問道:‘華人出此高價,一定知道它是優良的藥方配劑吧?’奧爾塔回答說:‘這一帶大名鼎鼎的迪奧哥·佩雷拉(DiogoPereira)曾對我說,華人對龍涎香的了解絕不亞於我們,曾對他詳述一切。據華人言稱,此物對同婦女的交歡具有特效,可健腦補胃。’”(26)
  葡萄牙人當時在華貿易的主要基地爲澳門。對此張燮記述說:“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司禮監傳諭戶部取龍涎香百斤,檄下諸藩,懸價每斤賞一千二百兩,往香山澳訪買,僅得十一兩以歸。”爲何京廷指定在香山澳訪買龍涎香呢?因爲通過香山澳諸夷(27)可得此物,但衹有從葡萄牙人處才可獲眞品。“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司禮監傳諭戶部取龍涎香百斤,檄下諸藩,懸價每斤賞一千二百兩,往香山澳訪買,僅得十一兩以歸。內驗不同,姑存之。亟取眞者廣州獄,夷囚馬那別的貯有一兩三錢,上之,黑褐色;密地都密地山夷人繼上六兩,褐白色。”(28)
  查馬那別的葡語原文爲MateusdeBrito。他當時被囚廣州獄中已六年。由於他手上有“一兩三錢”“眞者”,內府取走後留用。爲此,葡萄牙人以龍涎香爲本錢,通過當時的耶穌會負責人梅爾喬爾(29)於1555年展開了援救廣州葡囚的行動。
  “抵達此地(澳門)後,我曾前往廣州兩次。每次我在那裡逗留了1個月。第一次(30)去的目的是為了看看能否營救三個身係囹圄的葡萄牙人。他們都是好人。還有幾個關在同一城市監獄中的當地基督徒。這監獄非人生活之地。官員叫人從獄中提來了一名叫馬特烏斯·德·布里托的人。見之我心痛欲裂。他赤足而來,頭上未戴帽子,雙手鋤在一圓木中,脖子上帶著枷鎖,上面寫著他的罪名,腳上拖著鏈條。據說,其他人的遭遇相同。凡死囚均如此禁錮。他及其他人在華入獄的原因是迄今為止華人對我們大動干戈。某艘大船迷航後,他們將其奪取,將船員俘獲。現在不會發生此類情況,因為葡萄牙人已開始納税(31)。為贖回這些囚徒,我帶去了一些龍涎香。中國國王六年(32)來尋覓此物,重賞帶來者,因為據他們的書(33)記載,此物與其它製劑配服可使老者延年益壽。
  第二次入羊城亦為囚犯事。我去給主要官員行賄,讓他放人。共花去一千五百科魯札多。這筆款項是借來的。若將他們贖出來的話,將在於本地逗留的葡萄牙人中捐還。這筆錢專派此用。希望我主保佑我們今年可贖回幾個囚徒。”(34)
  看來梅爾喬爾的援救出來的人數有限,於是葡萄牙人於1556 年冬季再次前來贖囚。克魯茲對此有詳細的目擊錄:
  “我與幾個葡萄牙人曾到布政使衙門商討釋放幾個被捕入獄的葡萄牙人,為此我們帶去了2盎司多龍涎香。當時,此物頗得他們的青睞。現在送他太多而顯得不珍貴了。他不把兩名葡萄牙人放還給我們,我們就不把龍涎香交給他。於是,他乘機嚇唬我們一番。他遷怒於一名葡萄牙人的僕從,他跟隨我們充當翻譯。為此,老爺從太師椅上起身,臉色脹得如同鮮血般通紅,兩眼凶光四射.一隻腳向前邁了一步.雙手用拇指鉤放在腰帶上,凶煞般地瞪著週圍的人;他又向前邁了一步,抬起腳在地上跺了一聲,怒吼一聲:‘打’,這就是‘鞭打’的意思。驚人的是,三下兩下便將那僕人拿下,用繩反縛了他的雙手,將其按到在地,把褲子捋到肚皮處,露出了臀部。與此同時,兩名役吏站在了他的左右,一腳在前拉開了架式,手持鞭子,單等一聲令下便開始行刑。這一切是霎那間的事情。原來幫我們忙的商人嚇昏了頭,退在一邊害怕得瑟瑟發抖。此時,一囚犯開口説道:‘先生們莫怕,應該他不可鞭打那僕人’。實際上,我們也知道他不可施鞭刑,因為根據他們的法律,那僕人未犯該受鞭打的過錯,若他濫施刑法,那是要受到處罰的。老爺聽見了囚犯的話,馬上下令將其押回牢房。老爺此單完全為了嚇唬嚇唬我們,讓我們用龍涎香與他交換一名囚犯,而他不能把另外一個囚犯也交給我們,因為此名囚犯已被判處死刑。判決書已經國王核准,無法取銷。他想得到龍涎香,用它進貢國王,得王恩換個比布政使大的官當。國王服用它延年益壽。許久以來,他們向葡萄牙人求索此物,但他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稱呼龍涎香,直到前一年(35)廣東海道(36)釋放了一個葡萄牙人(37)得到少許後才知道龍涎香在我們語言中的稱謂,他也因此高昇布政使(38)。此人從我們手中搞到龍涎香的目的相同。然而,我們已無退身之路,沒有翻譯溝通,眼看那僕人要在鞭下皮開肉綻,我們便交出了龍涎香。馬上給他送來了一個火盆用來試驗龍涎香的質地。那囚徒將一小塊龍涎香投入火中。見到煙縷上騰,他喜笑顏開。他用手抓了些餘煙,湊到鼻前嗅聞,説:‘Haoa’,意即‘好啊’。於是他當即下令開釋那囚犯,交給我們。我們驚奇地看到龍涎香很快被過秤、點數並將其逐一用紙包裝。一書役當著衆人的面在每包上編號並標明其重量。然後再包一層紙,用膠封固。最後再附一層外紙。布政使在這第三層紙上加蓋他的朱印並注明內為何物。從陸地送來了一小匣子,龍涎香裝入后,馬上蓋上蓋子並加封條。封條上加蓋布政使印信。此時一小老爺——海道在士兵的護衛下前來。衆人老遠便跪倒在地。這位軍官也雙膝跪地接命,每聽一句應一聲‘Quoo’,意即‘可’。衹見他五體投地。受命后,他像跑來一樣,帶著盒子小跑而去,按令乘船將龍涎香送達都堂處,再由都堂進呈國王。我之所以詳述此事,是為説明他們如何井井有條,按部就班,惟命是從;因為我所説的一切發生在陸地上,在我們登船之前。此人欲在實授的官員抵達之前從我們處獲得龍涎香。天天盼望著新老爺上任,因為他僅是代理。”(39)
  這是關於廣東當地官員尋香最眞實、最生動的寫照(40)。嘉靖帝在10載尋訪龍涎香不得後曾大發雷霆:“四十四年二月,諭內閣曰,累年詔戶部訪取龍涎香,至今未足三四數斤。此常有之物,衹不用心耳。昔梁材(41)誹爲世無之者。皇祖永樂大典(42)內有此品,且昨斤兩不足,虛費價値。”(43)“耀嘗加思,如何似此忽諾。於是戶部尚書高耀皇恐,特請遣使廣東福建,趣撫按官百方購之。”克魯茲於1556年冬季曾至廣州。此諭發於“四十四年二月”,即1556年3、4月間。克魯茲此記載描繪了此諭的執行細節,可補漢籍之闕,弭爲珍貴。爲此,昔日重臣戶部尚書梁材因尋香不力,遭到了嘉靖帝的痛斥並丟了鳥紗帽(44)。“上曰,香品舊例用製萬歲香餅,非因齋修梁材誹慢。”嘉靖帝未熄龍怒,告誡朝中百官“爾等何爲效之,具實訪取眞品,每次以三五斤進用。”。梁材的繼任“耀嘗加思,如何似此忽諾。於是戶部尚書高耀皇恐,特請遣使廣東福建,趣撫按官百方購之。”(45)。史稱“已耀先購一斤八兩進之。”爲此高耀獲龍恩,仕途大展。“三十九年庚申高耀四月倉場回部。”“四十一年壬戍
  耀八月加太子少保。”甚至在隆慶朝獲得更高榮譽。“四十五年丙寅二月穆宗即位耀三月加太子太保。”(46)克魯斯所描寫的場景是“……戶部尚書高耀皇恐,特請遣使廣東福建,趣撫按官百方購之”的直接後果。
  1556年嘉靖帝又下御旨:“壬子,上諭戶部,龍涎香十餘年不進。臣下欺怠甚矣。其備查所產之處,具奏取用。戶部覆請差官馳至福建廣東,會同原委官於沿海番舶可通之地,多方尋訪,勿惜高價。委官並三司掌印官,各住俸待罪矣,獲眞香方許開支。上姑令記諸臣罪,剋期訪買,再遲重治。仍令一員於雲南求之。其官民之家有放藏者,許自進獻給,價時採芝,採香之命”(47)“若其時紛紛多故,將疲於邊,賊訌於內,而崇尚道敎,享祀弗經,營建繁興,府藏告匱,百餘年富庶治平之業,因以漸替。”“帝惑乩仙言,手詔問禮部:‘古用芝入藥,今產何所?’尚書吳山博引本草、黃帝內經、漢舊儀、王充論衡、瑞命記,言:‘歷代皆以芝爲瑞,然服食之法未有傳,所產地亦未敢預擬。’乃詔有司採之五嶽及太和、龍虎、三茅、齊雲、鶴鳴諸山。無何,宛平民獻芝五本。帝悅,賚銀幣。自是,來獻者接踵。時又採銀礦、龍涎香,中使四出,論者咸咎可學。”(48)於是才出現了下列情況:“初,遣主事王健等採取龍涎香於閩、廣,久之無所得。至是健言:‘宜于海舶入灣之時,酌定抽分事宜,凡有龍涎香投進者,方許交商貨買,則價不費而香易獲,不必專官守取。’部議以爲便,‘請取回奉差各官,責廣東撫、按官設法收取,並酌定海舶抽分事宜’,從之。自是分道購龍涎香者前後凡十餘年。久乃稍稍得之。”(49)因爲有此議,“自嘉靖至今,夷舶聞上供,稍稍以龍涎來市,始定買解事例,每兩價百金,然得此甚難。”(50)招誘番舶,其目的當然在於訪買龍涎香。
  對此過程,刊於1587年的《明會典》有載:“世宗初,內府供應減。正德十九年以後營建齋醮採木採香採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餘萬斤。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數倍,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餘萬斤,又分道購買龍涎香十餘年,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51)
  1739年刊行的《明史》亦採其言:“世宗初,內府供應減正德什九,中年以後,營建齋醮,採木採香,採珠玉寶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餘萬斤。又有召買,有折色,視正數倍。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餘萬斤。又分道購買龍涎香,十餘年未獲,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52)
  値得注意的是,《明會典》及《明史》明確地指出“……使者因請海舶入澳,久乃得之。”這大槪是葡人得以入據澳門的歷史眞相(53)
  “葡萄牙人‘立埠於澳門,實為泰西通市之始’。梁嘉彬先生考察葡人入據澳門的過程後,不無感慨地說:‘葡人始通中國時,布政使吳廷舉以缺上供香故,准其人居蠔鏡;至於清代以鴉片煙税故,又准其永管澳門。余謂:‘澳門之失,一失於龍涎(香),二失於鴉片(煙)!’葡萄牙人得以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朝腳下‘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代價衹是香和煙,原因如此神奇,後人要客觀科學地研究澳門歷史,難度之大可想而知。”(54)
  *旅葡資深澳門史學者;
  **歷史學博士。
  註釋:
  ①龍涎香的正確讀音爲longxianxiang。
  ②參見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5031-5039頁上《楊廷和傳》。
  ③參見張廷玉,前引晝,第215頁。襲其父興獻王之爵位。
  ④張太后,即慈壽皇大后。
  ⑤參見張廷玉,前引晝,第212頁。
  ⑥“帝年十有三,以世子理國事。”同上,同頁。
  ⑦其全稱爲“世宗欽天履道英毅神聖宣文廣武洪仁大孝肅皇帝”。朱厚熜一般以其年號稱爲嘉靖皇帝,或以其廟號稱爲世宗。關於嘉靖的出處,請見《劍橋中國明代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479頁,注1。
  ⑧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215頁。今湖北鐘祥縣。
  ⑨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7896頁。
  ⑩邵元節。
  (11)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7895頁。
  (12)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7896頁。
  (13)同上,同頁。
  (14)同上,第7899、7903頁。
  (15)道敎煉丹名詞。古代方士、道士用黄金煉成“玉液”,或用鉛汞等八石燒煉成黃色的藥金(還丹),故名。道敎認爲服之可以長生不老。參見(宗敎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1年,第692頁。
  (16)以前通過朝貢獲得此物,另外鄭和的船隊亦加以採購。下西洋停止後,這兩個來源中斷,於是開始通過民間的渠道尋找此香。《明史)《蘇門答剌傳》稱:“其國俗頗淳,出言柔媚,惟王好殺。歲殺十餘人,取其血浴身,謂可除疾。貢物有寶石、瑪瑙、水晶、石靑、回回青、善馬、犀牛、龍涎香、沉香、速香、木香、丁香、降眞香、刀、弓、錫、鎖服、胡椒、蘇木、硫黃之屬。”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8422頁。《古里傳》稱:“所貢物有寶石、珊瑚珠、琉璃瓶、琉璃枕、寳鐵刀、拂郎雙刃刀、金繫腰、阿思模達塗兒氣、龍涎香、蘇合油、花氈單、伯蘭布、芯布之屬。”(第8441頁)。《不剌哇傳》稱:“其國,傍海而居,地廣斥鹵,少草木,亦壘石爲屋。有鹽池。但投樹枝於中,已而取起,鹽即凝其上。俗淳。……所產有馬哈獸,狀如獐;花福祿,狀如驢;及犀、象、駱駝、沒藥、乳香、龍涎香之類,常以充貢。”(第8449頁)。《竹步傳》稱:“竹步,亦與木骨都束接壤。永樂中,嘗入貢。其地戶口不繁,風俗頗淳。鄭和至其地。地亦無草木,壘石以居,歲多旱暵,皆與木骨都束同。所產有獅子、金錢豹、駝蹄雞、龍涎香、乳香、金珀、胡椒之屬。”(第8449-8450頁)。《刺撒傳》稱:“刺撒,自古里順風二十晝夜可至。永樂十四年遺使來貢,命鄭和報之。後凡三貢,皆與阿丹、不刺哇諸國偕。宣德五年,和復齊敕往使,竟不復貢。國傍海而居,氣候常熱,田瘠少收。俗淳,喪葬有禮。有事則禱鬼神。草木不生,久旱不雨。居室,悉與竹步諸國同。所產有乳香、龍涎香、千里駝之類。”(第8451頁)。
  (17)應爲MateusdeBrito的訛略音。
  (18)應爲亞齊一地。待考。
  (19)參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商務印書館,原編第29冊,廣東下,第124-125頁。
  (20)《明世宗實錄》,卷422,第12頁。嘉靖三十四年五月辛酉條。
  (21)張知甫《張氏可書》,引自林天蔚《宋代香藥貿易史稿》,香港,中國學社,1960年,第360頁。
  (22)當時的月港市場上“水犀火浣之珍,琥珀龍涎之異,香塵載道,玉屑盈衢。”
  參見乾隆《海澄縣志》,卷15《風俗考》,李敬之序。
  (23)夏燮(明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卷61,紀61,世宗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第2366頁。
  (24)張燮《東西洋考》,中國史學叢晝35,臺灣學生書局,1985年,卷12,《逸事考》,第427頁。
  (25)顧炎武,前引書,原編第29冊,廣東下,第124-125頁。
  (26)參見加爾西亞·達·奥爾塔(GarciadaOrta)《天堂及印度香藥談(Col'oquio dos Simples e Drogas da'India)》,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7年,卷1,第51-52頁。
  (27)東南亞各國商人。
  (28)張燮,前引書,第427頁。
  (29)其全名作Melchior(Belchior)Nunes Barreto。參見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中華書局,1995年,上冊,第10-14頁及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中華書局,1995年,下冊,第465-466頁。
  (30)平托稱:“25天前,他去廣州洽贖貴族馬特烏斯·德·布里托(Mateusde Brito)及另一已在廣州城獄中關押了六年的人。”從平托發信的1555年11 月20日向前推溯25天,應爲1555年10月27日。
  (31)看來中葡不斷沖突的主要原因之一爲關稅的繳納。在此之前,因葡萄牙非貢國,無法進行正常的朝貢貿易,衹得進行私下交易。從1550年起,因京廷刻期訪購龍涎香,廣東當局對私泊上川的葡萄牙人網開一面。
  (32)此信日期爲1555年11月23日。向前推溯6年爲1550年。這正是葡人被逐出閩界,重返粵海,駐泊上川島三洲環的年代。或許此爲浙閩力逐葡人而粵人則停息干戈的眞正原因所在。
  (33)此語與漢籍所載完全相符:“皇祖永樂大典内有此品。”顧炎武,前引書,原編第29冊,廣東下,第124頁。
  (34)麗貝卡·卡特斯(Red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M. Rogers)輯注《平托信札及其它文獻》,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年,里斯本,第71頁。
  (35)1555年梅爾喬爾信中說“我帶了一些龍涎香去廣州贖囚犯”
  (36)汪柏。參見阮元《廣東通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卷1,第369頁。
  (37)應爲馬特烏斯·德·布里托(MateusdeBrito)。
  (38)實際上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昇爲按察使,參見阮元,前引書,卷1,第369頁。
  (39)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中國風物誌一十六世紀文獻集(Enforma~'cão das cousas da China)》,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9年,第216-218頁
  (40)宋代因尋香得失而昇降的官員多達數百人,參見林天蔚,前引書,第407-429頁。明代除梁材外,尚有王杲爲此蒙難。“杲掌邦計,事無不辦,帝深倚之。後有詔買龍涎香,久不進,帝以此不悅。給事中馬錫劾杲及巡倉御史艾朴受賄,給事中厲汝進言倉場尚書王暐亦然,並下獄。杲、朴遣戍,暐斥爲民。杲竟卒於雷州戍所。隆慶初,給事中辛自修等訟杲冤。詔復官,賜祭葬,贈太子太保。”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5329-5330頁。
  (41)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5149-5151頁。
  (42)《永樂間小宴樂章》載“九奏樂清寧之曲,其一,普天樂:……其二,沽美酒: ……其三,太平令:紫霧隱金鸞彩鳳,祥光罩良將賢臣。玉案列珍饈美醞,寶鼎爇龍涎香噴。至尊永寧,儲嗣守成,賀萬萬歲一人有慶。”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1579頁。
  (43)顧炎武,前引書,原編第29冊,廣東下,第124頁。
  (44)“先是,醮壇須龍涎香,材不以時進,帝銜之。逐責材沽名誤事,落職閒住。歸。旋卒,年七十一。”張廷玉,前引書,第5151頁。
  (45)顧炎武,前引書,原編第29冊,廣東下,第124頁。
  (46)張廷玉,前引書,第3468-3470頁。
  (47)《明世宗實錄》,卷438,第4-5頁。嘉靖三十五年八月壬子條。
  (48)參見張廷玉,前引書,第7902頁。
  (49)參見夏燮,前引書,第2372頁。
  (50)張燮,前引書,第427-428頁。
  (51)《明會典》,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118頁。
  (52)張廷玉,前引書,第1994頁。
  (53)據知,最早論述此問題者爲梁嘉彬。稍後的學者如戴裔煊、霍啓昌、黃啓臣、譚志強等人均對此有所涉及,但未將其視爲葡人入居澳門的主要因素。
  (54)吳志良《澳門歷史硏究斷想》,載《澳門史與中西交通硏究》,廣東高等敎育出版社,1998年,第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