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原來是七絕

  本澳某報有一篇題爲《情景相生,形神並妙》的詩評文章,副題是“梁雪予《西湖秋泛》賞析”。
  文章開篇,引錄了八行詩句。之後,作者將“此首七律”從“首聯”到“頷聯和頸聯”,再到“尾聯”,條分縷析,甚爲細緻。然而,十分可惜,文章所引的八行詩句根本就不是一首“律詩”!且看文章所引的八行詩句:
  尋偏舊遊長短堤,
  畫船燈火岸東西。
  樓臺簾卷天如水,
  荻蓼花灘路轉迷。
  簫聲月色有無間,
  煙柳空濛露漸寒。
  莫向怒潮翻舊曲,
  荷花桂子說臨安。
  律詩,除了每首八句之外,還必須講究對偶、平仄和押韻。但這八行詩句均違反了上述的規定。
  先看對偶。律詩的八句依次爲首、頷、頸、尾聯。頷、頸二聯必須對偶,首尾則可對可不對。“此首七律”“頷聯”的“卷”與“灘”、“水”與“迷”,“頸聯”的“月色”與“空濛”、“有”與“露”、“間”與“寒”均不對偶。
  再看平仄。律詩的平仄有“對”及“黏”的規則。所謂“對”,是指每一聯之內平仄要相對(只有一個例外,就是首句入韻者,首聯平仄不全部相對)。但“此首七律”的“頸聯”平仄卻不相對,而且該聯出句末字用了平聲的“間”,更是違反了律詩的規則。
  所謂“黏”,是“連”的意思,即下聯的出句與上聯的對句首四字(五律則爲首二字)平仄相同。但“此首七律”的“頸聯”出句首四字(平平仄仄)與“頷聯”對句首四字(仄仄平平)的平仄並不相黏(即“失黏”),不合律詩規則。
  最後看看押韻。律詩用韻必須一韻到底,雙句末字一定是韻腳;首句末字則可押可不押。但“此首七律”的一、二、四句末字(堤、西、迷)押“齊”韻;五、六、八句末字(間、寒、安)卻押“寒”韻。亦違反了律詩的規定。
  可見,“此首七律”無論是對偶、平仄甚至押韻都不符合律詩的規則。難道說,是梁雪予先生寫出了如此不合格律的“律詩”?不!據筆者的推測,此應是兩首韻腳不同的七絕,被人強拉在一起充當“七律”。
  若以近體詩的格律去檢驗這兩首絕句,可以看出:後四句是平起式首句入韻的七絕;而前四句則應是仄起式首句入韻的七絕,但卻被文章作者在引錄時,將首句的第二字弄錯了。何以見得?請看這首七絕的平仄:
  平平仄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平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除卻“一三五”不論之外,唯一不合平仄規則的就只有首句第二字“偏”。這裡應用仄聲字。
  雖然筆者至今仍未見過梁雪予先生的原詩,根據平仄規則,筆者可以肯定這個“偏”字被人誤寫了。那麼,最有可能是哪一個仄聲字被誤寫爲“偏”呢?筆者認爲:是“偏”字!“徧”是“遍”的異體字,仄聲。“偏”與“徧”只是一撇之差,但讀音、平仄、意思俱異。也許引文者將“徧”字看少了一撇,遂寫成“偏”字,導致平仄、意思均誤。
  况且,首句的“尋偏”二字文理不通,只有用“尋遍”才符合此詩的平仄及意境。
  至此,筆者大槪可以將“此首七律”的眞面目還原了:
  一
  尋遍舊遊長短堤,
  畫船燈火岸東西。
  樓臺簾卷天如水,
  荻蓼花灘路轉迷。
  二
  簫聲月色有無間,
  煙柳空濛露漸寒。
  莫向怒潮翻舊曲,
  荷花桂子說臨安。
  附記
  此文刊出後的第二年,澳門文化司署出版了梁雪予先生的《雪廬詩稿》。詩稿開篇之作便是寫於1928年的《西湖秋泛》絕句二首。首句第二字也正是“徧”字。證實了筆者在文中的推斷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