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英”辨正

  “朝飮木籣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這是距今約兩千三百年前,楚國三閭大夫屈原所作《離騷》的賦句。其中“落英”一詞的釋義,幾度疑雲,擾纏不休,斷斷續續爭論了幾達兩千年。
  日前,看到思放先生的《東坡有沒有爲王安石續詩?》一文,又重提“落英”的“新說”。文章引用了淸代宋犖的說法,並舉出《爾雅·釋詁》來“證實宋犖的議論的正確性”:“‘落’字應該解釋作始也,‘落英’就是初開的花之意。”
  單獨一個‘落’字,除了“草木枝葉凋衰而墜”的本義外,尚有衆多的引申意和假借意,而“始”的解釋則是其中之一。
  作爲“落英”一詞,傳統的解釋是“落花”之意。自漢代王逸的《楚辭章句》始,歷經晉代郭璞的《楚辭注》,唐代陸善經的《文選·離騷注》,均無異義。
  把“落英”解作“始生之花”,首推宋代的孫奕。他在《示兒編》中提出了與傳統不同的“新說”:“官室始成而祭則曰落成,故菊花始生亦曰落英。”他憑甚麼推翻“俗說”而另倡“新說”呢?據他所云,原因有二:一是“設或隕落,豈復可餐?”二是“菊花獨乾死於枝上而不墜,所謂秋英不比春花落也。”
  稍後,靠依附秦檜而官至工部郎中的吳曾,亦持此說。他在《能改齋漫錄》中寫道:“夕餐秋菊之落英非零落之落……爾雅曰,俶、落、權輿,始也。”這是引證“爾雅”解釋“落英”的第一人。
  不久,史正志的《菊譜》問世。他在後序中明確指出:“菊之開也,既黃白深淺之不同,而花有落者,有不落者。”此書一出,菊花無落英之說,不攻自破。
  至於“設或隕落,豈復可餐?”之詰問,更屬幼稚可笑,不堪一擊。
  對此,明代著名的學者、文學家胡應麟,在《詩藪》中斥道:“餐秋菊之落英,談者穿鑿附會,聚訟紛紛,不知三閭但託物寓言。如集芙蓉以為裳,紉秋蘭以為珮,芙蓉可裳,秋蘭可珮乎?”
  淸初的蔣驥,在《山帶閣注楚辭》中亦說:“落字與上句墜字相應,強覓新解,殊覺欠安。且此二句,本極言清貧之况,為下顑頷作引,非徒尚芳淑,致滋味也,與精瓊靡、鑿申椒立言各別,何必衰謝為嫌?”
  至此,“落英”一詞的釋義,本應疑雲頓消,洞若觀火。但宋犖對此,不知是故意視而不見,還是確實孤陋寡聞,仍重拾被人遺棄的餘唾,如獲至寶,賣弄一番。難怪後來的文壇才人紀昀(曉風),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再作辯正:“訓落為始,雖亦根據《爾雅》,則反為牽合其文,自生蛇足。上句木蘭之墜露,墜字又作何解乎?英落不可餐,豈露墜尚可飲乎?此所謂以文害詞者也。”
  其實,無論從“落”字的本義,從原賦的文意,從騷人的寄寓,都十分明顯地看出這是“落花”之意。再綜觀《離騷》全文,凡有落字之句,如“惟草木之零落兮”、“貫薜荔之落蕊”、“及榮華之落兮”,其“落”字無一可解作“始”意,豈獨“落英”之落而例外?
  此外,古人之詩賦,凡用“落英”一詞者,亦未嘗有將落字作始字解。如左思《蜀都賦》:“敷蕊藏蕤,落英飄搖。”又如劉琨《重贈盧諶詩》:“朱實隕勁風,繁英落素秋。”前者以飄搖狀零落,後者以隕對落,均作隕墜解。至於思放先生在該文末段所引的詩句:“落英唯有黃花菊,博物荆公服子瞻。”其“落英”亦正是《離騷》句的本意,且並未惑於某些人的“新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