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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ão-mor釋義與加必丹末釋疑
鄭舜功《日本一鑒》中有一則値得注意的史料:“今年,佛郎機夷號稱海王者,官市廣東龍崖門,得聞三洲有船私市,謂減已利,而乃牽入龍崖,與之伢市而去。稱海王者,蓋屋居止龍崖門。民厭其禍,官懷隱憂,遣使驅逐,恬然不懼。此患積至十年矣。”耶穌會士艾儒略在其所著《職方外紀》中稱:“有舶總管一人,是西國貴官,國王所命,以掌一舶之事,有賞罰生殺之權。”考“海王”,“舶總管”爲葡萄牙語“capitão”的意譯,即首領、船長。亦音譯作“加比旦”,“加必旦”或“甲必丹”①。但實際上“capitão”爲“capitão-mor”的縮略形式。我國早期載籍如《獻徵錄》及《殊域周咨錄》中均作“必加丹末”,還有《明通鑑》中的“加必丹永”均爲“capitão-mor”的不準確音譯。《明史》則糾正了這一錯誤。“佛郎機,近滿剌加。正德中,據滿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貢方物,請封,始知其名。”②“capitão-mor”有時簡稱“capitão”,故《籌海圖編》稱“……稱係佛郎機國進貢,其船主名加必丹。”③
從葡萄牙語的詞源角度分析,“capitão”源於中古拉丁語capitanus [頭的,頭領的],其詞根爲caput[頭]。-mor爲一後綴,表示“較大的;更大的”。常用於職稱之後,表示同職中資歷最高者,相當於漢語中“總……”、“……長”的槪念。“海王”一詞可謂妙語聯珠,尤其一個“王”字準確地傳達了-mor的韻味。
據知,我國學人最早考證該詞者爲張天澤④。他比較中西文獻,澄淸了加必丹末係一職務,而非葡使大使姓名。張維華從張天澤說⑤。戴裔煊則稱“按佛郎機加必丹末等貢方物,加必丹末是葡文Capitão mor譯音,意思是“較大的艦長”,或譯作“船長。”⑥此詞儘從字面上來分析,頗難漢譯。近期出版的《簡明葡漢詞典》將其莫名其妙地譯作“軍區司令”⑦。澳門出版的近兩千頁的《葡中字典》乾脆未予以收錄。
16世紀以前,“capitão-mor”用來指王家船隊司令(comandantedas naus da armada real),亦稱“capitão-mor-do-mar”。有時簡稱“capitão”。16世紀中,在加強領土管制時,出於軍事目的,在葡萄牙本土曾廣泛設立此職,專司徵兵普查事宜。1570年頒佈了士兵(8)連隊章程(亦稱《Capit~æs-Mores章程》),從此,該職務開始成爲一陸地軍事職務。“capitão-mor”主掌一區(concelho)的治安、防務並在戰爭的情況下負責徵兵。主要軍事基地的軍官及市鎭的行政長官改稱“capitão -mor”。後又以此稱一隻艦隊的司令。作爲艦隊司令的“capitão-mor”不僅對他手下的船隻有指揮權,而且代表國王對所有在他命名範圍內的船隻擁有管轄權,其職權類同一“海上巡撫”,統制所到之處的文武衆官,故爲“西國貴官”,甚至有“海王”之稱。
自30年代起,加必丹末係一職務,而非葡使大使姓名已經得到澄淸,但在漢籍中爲何會出現這一錯誤尙未引起學界的應有重視。譚志強對此問題做了解決的嘗試。他認爲“(使臣加必丹末)這應該是葡文Capitão moor(大船長,即艦隊司令)的對音,很可能是葡萄牙使團的譯員在介紹皮雷斯與費爾南時說:embaixador,Capitão moor(一位使臣與一位大船長),懷遠驛的中國官員以爲這便是皮雷斯的名字,遂把這一串名字誤譯成「使臣·加必丹·末」。”⑨後來成爲“廣州葡囚”的皮雷斯使團兩位成員的“獄中來信”對此問題始末的叙述翔實入細。“1520年1月23日⑩我們啓程前往覲見中國國王(11)。5月,我們在南京與國王相處。國王在南京命令我們先行去北京,他將在那裡處理使團事宜。8月7日曾致信(12)在廣州的葡萄牙人,將與國王相處的情況向他們作了通報,將信件送達在那個島上進行貿易的若爾熱·博特略(Jorge Botelho)及迪奧戈·卡爾沃(Diogo Calvo),所以不再贅述,以便節約閱讀時間。國王2月(13)入京,身體一直欠安,3個月後駕崩(14)。國王物故的第二天,要我們攜禮物回廣州(15)。新王(16)從另一城市降旨令我們返回廣州。我們於5月22日離開北京,9月22日抵達廣州,因爲嚮導存心慢慢趕路。這便是不接受禮品的原因(17)。
當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 de Andrade)抵達中國港口(18)時,曾要翻譯寫信。因爲甲必丹末前來並護送出使中國國王的使臣到來,翻譯按照中國的習俗寫了如下內容的信件(19):受佛郎機國王之命,甲必丹末及大使來到中國,按中國風俗習慣,呈禮請印,愿爲順臣。根據當地的習俗,有了此信我們便被允許登岸。這是信的大意,但未將此告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他也從未得知這些內容。據翻譯們聲稱,信的行文符合中國的習慣,但未透露信的大意。
……
使團花名冊:甲必丹末托梅·皮雷斯。當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抵華時,聲稱有使臣甲必丹末到來,華人以爲這是一個名字,於是登錄甲必丹末,反而將大使的名字略去(20)。這便是後來說他的使團係僞冒的緣由。現在我們已證實使團是眞實的,可官員們仍說以前我們做得不對,堅持不釋放我們。最後仍然認爲他的名字叫甲必丹末。管我叫特里斯堂·德·皮那(Tristão de Pina),因爲特里斯堂·德·皮那留在了這裡。書役劃去了他,我接替他,因爲他的名字已被官員登記造冊,於是人們開始這樣稱呼我。他們管瓦斯科·卡爾沃叫“西洋人(21)”,他的僕人貢薩羅(Gonçalo)的名字爲“阿貢”,稱“科里斯托萬(Cristóvão)”爲“科里斯托萬”,“安東尼奧(António)”爲“安東尼奧”。我不再寫已去世者的名字,因爲所有的姓名早已面目皆非。用漢語無法拼寫我們的姓名,根本沒有這些字。漢語是一奇怪的語言。而且已無法糾正,因爲通過各種信件這已傳遍千家萬戶,他們以爲就是這樣。留在本城的翻譯們的妻子及托梅·皮雷斯的幾個女人被當作逆賊的財產拍賣了,所以分散在廣州各處。”(22)
應該注意的是“當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抵華時,聲稱有使臣甲必丹末到來,華人以爲這是一個名字,於是登錄甲必丹末,反而將大使的名字略去。”這句。內有隱史一段。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出任華航甲必丹末,離開里斯本時國王曾指示他出使中國,但到達葡印後,當時的總督違背國王的成命,卻遣皮雷斯出使中國。“大使名叫托梅·皮雷斯(Tomé Pires)。儘管他不是最佳人選,羅博·蘇亞雷斯(Lobo Soares)在印度選他出任此次使命。他不過是一藥劑師,在印度挑選運往本王國的藥材。在這行業中,他無疑是把手,因爲除其文學天賦外,他還精通買賣。他好學善問,對一切充滿好奇心(23)。”(24)此舉令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大爲不悅。“從柯枝派遣一艘三桅帆船前往莫桑比克,帶去口信告訴所有第二年去那裡的葡萄牙大帆船船長說,要他們到吉達與他會合。他準備去那裡尋找盧梅斯人(rumes)的船要幫助他,必需準備作戰,因爲他手下的人不多。此三桅帆船啓航後,總督派遣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前往孟加拉及中國。這在他們中間造成了老大不快,因爲未任命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爲葡萄牙大使,而是任命一名叫托梅·皮雷斯的人。此君曾任唐·阿豐索(D.Afonso)親王的藥劑師。總督將此職務授予他的原因是,他是一言行謹愼、善於觀察的人。派他去可以瞭解中國所擁有的豐富貨物。”(25)所以官場失意的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才有“……,聲稱有使臣甲必丹末到來,……”一語。言外之意:身爲甲必丹末的他才是國王初遣之使節。
註釋:
①參見《漢語外來語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84年,第152及156-157頁。
②參見《明史》,第8430頁。
③參見《籌海圖編》,卷13,經略3,第31頁。
④張天澤《中葡早期通商史》,姚楠、錢江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8年,第41-54頁。
⑤《明史歐洲四國傳注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6頁。
⑥《明史佛郎機傳箋正》,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第3頁。另見第6頁。
⑦《簡明葡漢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4年,第162頁。
⑧此種士兵相當於我國歷史上的“鄕兵”、“團練”之類武裝。
⑨《澳門主權問題始末》,臺北永業出版社,1994年,第44頁,註42。
⑩使團離開廣州的日期。作者爲使團成員,應無誤。關於使團在廣州之滯留,可參見周景濂《中葡外交史》,1936年商務版,第7-19頁。
(11)武宗。
(12)此信至今未有發現。其中可能包括使團在京的詳細情況。據葡國當時編年史家稱,托梅·皮雷斯有一出使日記,惜未能傳世。
(13)“甲午(一五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還京師,告捷於郊廟社稷”,參見《明史》,第212 頁。
(14)《明史》謂:“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與疾歸,逾月益篤。”第5034頁。
(15)武宗駕崩後,爲安定局勢,楊廷和採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楊廷和爲遺詔的起草人與執行人。參見《明史》,第5034頁。
(16)世宗並未立刻即位。“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參見《明史》,第5035頁。
(17)作者以爲未見新王是禮品被退回的原因,實則不然。葡人在廣東的行爲,火者亞三與朝官的衝突,滿剌加使節的控告,舊帝大行、新帝臨位時期的安全措施均爲應考慮的因素。
(18)屯門澳。
(19)表文或金葉表文。
(20)這便是葡萄牙第一任來華使節在漢籍中未留下姓名的原因。
(21)原文爲Cellamë。疑即“西洋人”之訛音。
(22)參見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中國風物志-十六世紀文獻集(Enformações das Cousas da China Textos do Século XVI)》,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9年,第7-9、20-21頁。
(23)由於這些品德,他在滿剌加期間便廣泛收集材料,寫成《東方簡志》一書,博得一致讚揚並因此出任第一位遣華使節。
(24)若昂·德·巴羅斯(Joáo de Barros)《亞洲旬年史之三(Ásia de João de Barros Terceira Década)》,里斯本,1563年第1版,第2卷,第8章,第51頁。
(25)費爾南·羅佩斯·德·卡斯達聶達(Fernão Lopes de Castanheda)《葡萄牙人發現征服印度史(História do Descobrimento e Conquista da Índia)》,科英布拉,大學出版社,1928年,卷2,第4篇,第4章,第3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