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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葡囚信》①
《瓦斯科·卡爾沃②與克里斯托萬·維耶拉③中國來信抄件,他們目前在中國獄中,他們是1520④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⑤送去的大使的隨從》
1520年1月23日⑥我們啓程前往覲見中國國王⑦。5月,我們在南京與國王相處。國王在南京命令我們先行去北京,他將在那裡處理使團事宜。8月7日曾致信⑧在廣州的葡萄牙人,將與國王相處的情況向他們作了通報,將信件送達在那個島上進行貿易的若爾熱·博特略⑨及迪奧戈·卡爾沃⑩,所以不再贅述,以便節約閱讀時間。國王2月(11)入京,身體一直欠安,3個月後駕崩(12)。國王物故的第二天,要我們攜禮物回廣州(13)。新王(14)從另一城市降旨令我們返回廣州。我們於5月22日離開北京,9月22日抵達廣州,因爲嚮導存心慢慢趕路。這便是不接受禮品的原因(15)。
當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16)抵達中國港口(17)時,曾要翻譯寫信。因爲甲必丹末前來並護送出使中國國王的使臣到來,翻譯按照中國的習俗寫了如下內容的信件(18):受佛郎機國王之命,甲必丹末及大使來到中國,按中國風俗習慣,呈禮請印,愿爲順臣。根據當地的習俗,有了此信我們便被允許登岸。這是信的大意,但未將此告訴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他也從未得知這些內容。據翻譯們聲稱,信的行文符合中國的習慣,但未透露信的大意。
在京城王宮內打開了我主國王的信件,發覺其內容與譯文大相逕庭。他們認爲我們冒入中華大地,前來窺探。信的矛盾便是一騙術。國王下令我們不得再入宮行禮並派人看管我們。在京習慣將大使們安頓在一些四週有圍欄的大宅院中(19)。每月初一及十五步行或騎坐戴有稻草嚼子的老馬代步,前往王宮內一堵牆前行5個禮。雙膝下跪,頭及臉貼地,直至叫他們起身。在牆前行5次這樣的禮後,返回大宅院。下令要我們不再行此禮。
傳通譯來問話,爲何他們造假信,爲何不按照我主國王的函件翻譯。他們回答說係按中國習慣行文,因爲我主國王的信是封口的,不可拆讀。必需原封不動地交到中國國王手上。我們是遠旅,不識中國風俗習慣。中國幅員遼闊。以後我們會入鄕隨俗。他們無責任,因爲他們是按習慣行文。官員對此回答不甚滿意,於是將每人細細盤問。國王一駕崩,他們(20)及隨從全部入獄。
國王於1521年1月(21)抵達一距京城2里格的鎭子(22)。他剛處理完他的一親戚的叛亂案(23)。將其處以絞刑。滅屍後,開始處理我們使團的事情。他收到了3封對葡萄牙人不利的信件。有兩位京官的上書(24),廣東官員的稟告及馬來人(25)的信件。其大意如下:受廣州大吏之命前往貿易島(26)課稅的官員奏聞國王說,他們某年某月前去收稅,看見佛郎機攜帶武器,甚至裝備火統而來。他們不按章納稅,私立絞架。聽說這些人已佔據麻剌加。大肆劫掠殺戮。國王不應該接納他們的禮物。若欲笑納禮品,應讓他們說出佛郎機國與何國爲鄰。遣其歸還,不應該接受他們的貢禮。
廣州官員的信件則稱,佛郎機抗稅並搶奪暹羅人的稅款。他們竟然逮捕暹羅人,封他們的船,還派人上船監視他們,不讓他們進行貿易,也不許他們納稅。他們築起了一石牆瓦頂的堡壘,四週佈滿了砲火,裡面存有大量武器。他們偸狗(27),然後炙食之。他們從河道強入羊城並攜砲而來。在城下禁地竟然開砲。
馬來人說,現在中國境內的葡萄牙國王大使係僞冒。他爲欺騙中國而來,來此實爲試探虛實,然後奪取之。如同在麻剌加及其他地方那樣,我們先豎立一塊石頭(28),建房,後佔之。還說我們是強盜。一大吏說我們曾寫信給他要求在廣東提供一落腳點或一房屋,供佛郎機使用。他認爲我們不但不順從規定,反而求屋立足,不是件好事。另一官員稱,1520年他受廣州大吏之命去貿易島收稅時,佛郎機打壞了他的官帽,對他拳打腳踢,還扣留了他。國王聽完這些事情後說,我們不知道當地的風俗習慣,慢慢會懂的。他下令我們留京待旨。說完便退了朝。當天一病不起,3個月後登遐。我們出使的事情毫無結果。朝中達官貴人對國王對我們的這一答覆十分不滿。國王下令廣東將葡萄牙人建築的碉堡及村落全部摧毀。停止與任何國家的交易。若有人前來,令其返回。官員立即前往廣東,覈實對他們的指控確實與否。廣州大吏此舉的目的完全爲打劫。他們組織了大量的艦隊,乘來人不備將其逮捕,然後分其貨物(29)。
我們一到廣州,便帶我們去見布政使。他下令送我們去位於一食品倉庫內(30)的牢獄。托梅·皮雷斯拒絕進去。獄吏將我們帶至幾所大房子中。我們在那裡被監禁了33天。然後,將托梅·皮雷斯及其他6人送往布政使的監獄。這監獄名叫裡盤閣(31)。我與其他4人則被分囚於都司(32)牢房。在那裡我們渡過了10個月的鐵窗生活。所有禮品在托梅·皮雷斯手中。通常不給我們上手鐐腳銬,但對我們嚴加監視,與其他囚犯隔離。突然Amelcace(33)下令提取托梅·皮雷斯及其隨行人員,同時招來了馬來人。他說國王命令我主葡萄牙國王將從馬來人手中奪取的麻剌加歸還其主。托梅·皮雷斯回答說這不是他出使的任務,也不宜由他談及此問題,從他帶來的信可以看出他對此一無所知。問他那裡有多少人,據其所知,麻刺加有300人,柯枝也差不多是這個數目。托梅·皮雷斯回答說,麻剌加共有4000海陸士兵,有聚有分。錫蘭則無數。我們一直跪着被問了4個鐘頭的話,最後他問得不耐煩了,下令將每人送回原來的牢房。
1525年8月14日,布政使給托梅·皮雷斯帶上了手銬,他的隨從除了手銬外,還被帶上了腳鐐、脖鏈。沒收了我們的全部貨物。又給我們套上了脖鏈,在城中招搖過市,押往按察使衙門。在那裡爲我們換上了更重的枷鎖,送入這個監獄。安東尼奧·德·阿爾梅達(34)一入監便在沉重的枷鎖下喪了命。我們的胳膊腫大,腿上因鏈子過緊淌血不止。已決定在兩天後對我們執行死刑。天黑前,又給托梅·皮雷斯加了重枷並將其赤足、光頭,在年輕人的叫罵聲中帶往廣州府大獄去看沒收我們的貨物。這些貨物必需登記造冊。那些作單的官員登寫10份,侵吞300份,十足的強盜。按察使(35)及布政使(36)對一名叫巡按御使(37)的官員說,鑒於葡萄牙人擅入該島(38)及我們來此爲窺探中華大地,作爲強盜,我們需立即伏誅。巡按御使回答說,你們想處置這些人,但無論使團眞假與否,我命令你們爲他們除掉枷鎖,我將奏明國王定奪。第二天,便爲我們除了枷鎖。再多獃一天,我們性命難保。又將托梅·皮雷斯送回了這個牢獄。
被沒收的貨物如下:20公擔大黃,1500或600匹上乘絲綢,4000 條左右他們稱之爲南京手帕的絲巾,許多扇子,3阿羅巴(39)的麝香粉,3000多囊麝香,4500兩銀子,160或180兩黃金,其他一些銀器,華貴的葡萄牙或中國料子的衣服,若爾熱·博特略的木香,香木,沉香,龜甲,胡椒及其他雜物。這些貨物作爲盜匪贓物被送進廣州府倉庫。我們國王送給中國國王的禮物存放在布政使處。我記不太淸楚禮品的內容,數量及品種,但總値在1500兩以上,因爲登記禮品的簿子被他們拿走了,裝衣服的箱子也被他們拿去裝貨物了。留在迪奧戈·卡爾沃的大船上的人有:瓦斯科·卡爾沃,書役埃斯特萬·費爾南德斯(40),水手長阿科斯蒂鈕·費爾南德斯(41),保管員西蒙·盧伊斯(42),水手長的僕人若昂·德·阿蘭克爾(43),若昂·費爾南德斯(44),迪奧戈·達·伊亞(45),水手安東尼奧·阿爾瓦雷斯(46),以及4個僕人,古吉拉特人若昂·費爾南德斯,水手長的爪哇人彼德羅(47),埃斯特萬·費爾南德斯的僕人加斯帕爾(48),瓦斯科·卡爾沃的僕人貢薩羅(49)。因爲人們在廣州認識他們,加上他們又稱是使團成員才得以逃脫。其餘人被捕,送入此監獄。有人餓斃,有人被淹死。通事西蒙(50)及巴蘭特(51)也在那裡被捕,後死於此獄中。用一大錘猛擊頭部,在廣州府在押的西蒙及巴蘭特便死於此刑。有葡萄牙人脖子上被套上繩子用鞭毒打,700下便喪了命。除了給國王的禮物外,葡萄牙人的貨物及火銃被一搶而空。船上的東西也被北京來的官員Concepaci(52)。洗劫一空。他返回北京,所以片物未留。
在北大年的貝爾托拉梅烏·蘇亞雷斯及在暹羅的洛博·德·戈伊斯,西蒙·德·安德拉德的僕人瓦斯科·阿爾瓦雷斯(53)(及一在暹羅的姓梅爾古良(54)的神甫於1521年來此。迪奧戈·卡爾沃停泊在貿易島港內時,華人對他發動了進攻,因爲平底帆船今天從暹羅來1艘,明天來1艘。乘他們無防備將他們奪取,然後帶到南頭。他們的奴隸及貨物被奪去。他們受了傷。梅爾古良神甫陣亡。他們拖着手銬腳鐐來到了廣州獄中。然後他們帶着枷鎖以海盜罪被淹死。他們聲稱,若不這樣,那就坐一輩子監牢。這是末兒丁·甫思·多·減兒那時發生的事情。因未見到有船載葡萄牙人來,所以將他們斬盡殺絕。
1521年停泊在貿易島港口內的5條平底帆船,其中一條屬於暹羅國王,一條屬於北大年國王,一條屬於弗朗西斯科·羅伊斯(55),一條屬於歐維士以及其他兩條。迪奧戈·卡爾沃一啓航,便看見他們遭到華人艦隊的搶劫,大部份被按察使及布政使(56),各船船長及南頭備倭拿走。艦隊其他人得到部份,但大部份以海盜贓物充公中國國王。平底帆船被分掉了。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57)及歐維士的平底帆船被分給了占城人,然後他們駕船而去。北大年國王的平底帆船分給了馬來人,其他船分給暹羅人,另外一條船的情況我不知道。這均被視爲贓物。從這些平底帆船獲得大量貨物的官員下令說不得放走一個葡萄牙人,以便不泄漏他們侵吞貨物的消息。
當年從北大年又來了兩艘平底帆船。貝爾托拉梅烏·蘇亞雷斯(58)乘其中一條從暹羅來。洛博·德·戈伊斯(59)則搭另外一條前來。如前所述,被巧妙,但以武力被剝奪了一切的葡萄牙人被帶至南頭。在假口信的哄騙下,我們的人上了陸地,一一被捕。因爲是分開來的,今天一條,明天一條,最後無一幸免。在平底帆船上將船長、水手長、領航員及商人斬首。挑剩下的貨物,運到了這個獄中,此外還帶來大量死者的頭顱。在獄中喪命者在1500以上。爲了侵吞他們的財產,於是張揚說他們偸渡葡萄牙人來此地,所以將他們下獄。在廣州獄中,許多人被淹死,打死和餓死。所以這2000多人中衹有70奴顏媚骨者僥幸得生,還有50多名婦幼。其中一半喪生,餘者返回暹羅。
一名叫查科安堂(60)的暹羅人及其兄弟,還有另外兩個暹羅人被梟首於市並暴屍樹頭。他們的罪名是夾帶葡萄牙人來此。有了這一誣陷,當地官員侵吞了他們的大部份貨物,僅有少部份歸國王,所以對他們大起殺意。官員們本來說會放掉這些人,因爲他們是常客,但他們一定會寫信控告官員侵吞他們的貨物,所以將他們殺人滅口,杜絕後患。下令不再允許外國人來華。因此,這些貨物連同那5條平底帆船上的貨物讓官員們個個腰纏萬貫。按照當地的習慣,這些貪官早就調到它地任職。現在朝中大吏已得知這一情況。
1521年(61),末兒丁·甫思·多·減兒率5艘大船及1艘平底帆船從麻刺加來此瞭解情況。迪奧戈·德·梅洛(62)船上的人幸存者現在此獄中。在船上喪生的有:曼努埃爾·查馬羅(63),若昂·郭雷斯馬(64),瓦斯科·吉爾(65),羅德里格·阿爾瓦雷斯(66),若昂·瓦斯(67),洛博·貢薩爾維斯(68),若昂·蘇亞雷斯(69),彼德羅·博烏諾(70),阿爾瓦羅·佩爾蒂耿(71),曼努埃爾·阿爾瓦雷斯(72),若昂·平托(73),若昂·卡拉斯克(74),巴斯蒂昂·貢薩爾維斯(75),這些都是士兵,一名神職人員,水手長若昂·杜·佩拉爾(76),副水手長布拉斯·貢薩爾維斯(77),水手弗朗西斯科·皮雷斯(78),軍事長阿爾瓦羅·安內斯(79),砲手阿豐索·安內斯(80),鋸匠若昂·阿豐索(81)。這7人亦喪生。迪奧戈·德·梅洛船長,杜瓦爾特·洛佩斯(82),迪奧戈·卡雷羅(83)受傷後被救上平底帆船。本來可以前往南頭,但因他們抗議爲他們戴枷索性將他們在平底帆船上就地斬首。杜瓦爾特·佩斯塔那(84),理髮師,水手貝達蒂托(85),見習水手多明戈斯·吉斯(86),見習水手羅克(87),見習水手彼德羅·杜·托查爾(88),砲手若昂·貢薩爾維斯(89),奴隸若昂內(90),這9個人被送入(91)監獄。領航員彼德羅·安內斯(92),石匠貝爾托拉梅烏·費爾南德斯(93),見習水手若昂·德·馬托斯(94),阿豐索·梅迪那(95),“瘋子”若昂內及士兵多明戈斯·費爾南德斯(96),阿豐索·佩爾蒂耿(97),阿豐索·費爾南德斯(98),若爾熱·迪亞斯(99),費爾南·拉羅(100)來到了我所在的按察使監獄。別都盧(101)船上的人陣亡者爲:別都盧,加斯帕爾·羅伊斯(102),保管員馬爾廷·阿豐索(103),弗朗西斯科·德·安德拉德(104),迪奧戈·馬爾廷斯(105),安東尼奧·阿爾瓦雷斯(106),上述爲士兵;水手長潘塔利昂·迪亞斯(107),副水手長若昂·盧伊斯(108);布拉斯·馬爾廷斯(109),彼德羅·安內斯,安東尼奧·埃斯特斯(110),上述三人爲士兵;阿爾瓦羅(111),彼德羅(112),若昂內,曼努埃爾(113)及一黑人,上述5人爲見習水手;木匠盧伊斯·皮雷斯(114),理髮師瓦斯克·羅德里格斯(115),桶匠若爾熱·迪亞斯。這16人在船上被處死。若昂·達·席爾維拉(116),多明戈斯·塞朗(117),馬爾蒂鈕(118),弗朗西斯科·杜·莫加多羅(119),弗朗西斯科·里貝羅(120),馬加良斯(121),上述6人入都司監獄;4個見習水手,皮那(122),弗朗西斯科(123),馬拉巴爾人曼努埃爾(124),黑人迪奧戈(125);領航員安德列·卡爾瓦略(126),水手安東尼奧·費爾南德斯(127),見習水手弗朗西斯科(128)及安東尼奧(129),以及馬特烏斯·迪亞斯(130),弗朗西斯科·蒙特羅(131),阿豐索·馬爾廷斯(132),馬爾克斯(133),瓦匠托梅,費爾南德斯(134),軍事長西斯托·盧伊斯(135)。這10個人來到了這個監獄。在這些船上捕獲的婦女被送到另外一個監獄,然後被賣掉。最後都來到了監獄(136)。所有人連餓帶凍死於獄中,衹剩下4個葡萄牙人及一個黑人。他們後來亦死於我們所在的監獄。死掉6個後,這裡的人加上(137)獄中的人還剩下18個。1552年聖尼古勞日(138)爲他們插上了刑牌,以強盜處死並懸樹暴屍。判決書說他們是大強盜派來窺探中華大地的小強盜,故在樹上弔死。據官員們講,將此判決稟請國王覈准,1523年9月23日國王降旨行刑。這23人被卸屍,頭、腿、胳膊分家,肚腸從口中流出,從肚子處將屍體一刀兩斷,然後棄屍廣州街頭。還有些人被拉到城外的村莊主要街道上游街示衆,然後槍斃,讓廣州城內外的人看看葡萄牙人沒有甚麼了不起,叫人民不要再提起葡萄牙人。於是他們佔領了那兩條大船,趁兩個船長還在酣睡之際,將全體人員捕獲,就地正法。將首級割下,五臟六腑取出,讓葡萄牙人揹着去見廣州官員。一路上,敲鑼打鼓,招搖過市,然後棄之垃圾。從此不再允許葡萄牙人及任何外國人來此。
前往北京的馬來人亦受命返回廣州接旨。給了他(139)一封信叫他帶給吾王,要求歸還麻刺加。其內容是從官員們另外一封信口頭翻譯的。此信一式三封。吾王,總督(140)及麻剌加要塞司令(141)各一封。
丘御史(142)及何御史(143)聽說佛郎機佔領了麻剌加,於是上書中國國王彙報了麻剌加被攻陷、劫殺的經過。國王降旨廣州大吏聚議。隨後麻剌加國王派端·穆罕默德(144)呈送中國國王的信件亦發到廣州。其內容如下:野心勃勃的盜匪佛郎機兵臨麻剌加城下並一舉奪之,燒殺掠搶,奴役人民。麻剌加國王悲痛欲絕。恐懼之中,攜帶中國國王的封印逃往賓坦(145)。他現在此地。他的兄弟及其他親戚出逃它地。現在中國的葡萄牙國王大使係僞冒。他不是眞心臣服,來此實爲試探中華大地虛實。他請求中國國王憐憫他不幸的麻剌加國王,幫助他收復失地。此信呈交負責此類事務的禮部。禮部批示說,佛郎機國應爲一蕞爾之地。有史以來從未遣使中國。麻刺加有冊封及印,臣服中國。禮部做了批示並將此信呈閱國王。
國王降旨廣州大吏不得接納任何葡萄牙大使,葡萄牙國王來信付之一炬,關於奪取麻剌加的情況,已會審大使及其隨行人員。他們扣押大使,要他致信葡萄牙國王及其官員彙報此事並,將麻剌加歸還麻刺加王。將失地及臣民原封不動地退給麻剌加王。麻刺加王光復家園後,始放大使回歸。若不歸還麻剌加,再聚議之。國王此旨降至廣州都堂、中官(146)及總兵。他們又將此轉發至三司(147):都司、布政使、按察使。上述官員又將此發至他們的下屬海道,備倭及其他官員。他們傳來了麻剌加國王的大使端阿立(148)問話。要他對衆官員說佛郎機率衆奪其地爲事實。官員聚議後,決定要葡萄牙大使寫一封眞信交給麻刺加國王的大使端·阿了滿塞特(149)帶回麻剌加,然後轉給葡萄牙國王,要他將佔地及臣民原封不動地交還給端·穆罕默德(150)。一接到麻刺加國王致中國國王關於其失地,臣民已收復的信件,允許葡萄牙大使離華。若葡萄牙國王拒不向麻刺加國王交還故地,收不到麻剌加國王報告收復失地的信件,再聚議之。我們還在此監獄關押時,官員派人送來一漢語函件。然後將其譯爲葡語。此信一式三封。吾王,總督及麻剌加要塞司令各一封。1552年10月1日交到按察使手中。官員要麻剌加大使攜帶這些信件返回麻剌加。若葡萄牙人交還失地,送個口信來。大使不想說帶着這些信件在麻剌加會有掉頭的危險,可他要求官員允許他購買一小平底帆船,先送使團一半人回去打聽麻剌加國王的消息,因爲他不知道國王在何處。據被華人捕獲的那兩條大船上的婦女提供的消息,有人說國王已身亡,但也有人稱仍健在。若允許的話,他先派人送去一封信。官員答應了他的請求,1523年5月的最後一天,那艘小船載着15 個馬來人及同樣數量的華人出發了。抵達北大年時,在那裡抓了幾個馬來人及一孟加拉閹人。它帶回了麻剌加國王的口信並於9月5日回到廣州。隨船去的華人留在了北大年,不願返回中國。使節帶來的信件內容如下。
麻剌加國王被佛郎機圍困在賓坦。無依無靠地日夜盼望他的主人中國國王前來援他。若不能前來,降旨臣服他的諸王派人予以增援。請中國國王瞻養他的大使及諸如此類的事情。信還說,他們正在北大年裝船時,葡萄牙人得知消息後,竟衝過來要奪取他們的船,他們趁一陣驚雷逃向大海,未來得及裝貨物及給養。在海上說不定會餓死。他們持此信來到了廣州。廣州大吏再次派遣兩位大使端·穆罕默德和火者哈桑(151)及其隨從返回賓坦,已爲他們備好平底帆船。若他們不願返回的話,不再爲他們提供住食。他們說絕不返回,回去定死無疑,沒有不被抓的地方。佛郎機已佔領一切,他們不能回去,不想落入佛郎機手中。一名通事對都堂講他從北大年來,他得到消息說今年葡萄牙人將派遣100艘船來,爲此放肆之言,他捱了20大鞭。大使於1524年離開此地。我聽一些商人講,他們的船在北大年海岸起火,隨風飄至婆羅洲,他們的平底帆船被打壞後,全部被捕。我不知此消息是否屬實。
在迪奧戈·卡爾沃的船上有一名叫彼德羅(152)的華人基督徒,他的妻子與其同行。當他看到一片狼藉,返回了他的家鄕福永(153)。他一直躲到官員想辦法找到他爲止。他得到確實消息說官員衹是想從他那裡瞭解葡萄牙人在麻剌加及柯枝的實力,因爲他瞭解一切,會配制火藥、鑄銃及造軍艦。他說在麻剌加有300名葡萄牙人。在柯枝的葡萄牙人則不足挂齒。他開始在廣州造軍艦。造完兩艘後,請大吏來觀看。他們認爲耗費木材太多,下令不得繼續建造。將其棄之南頭。官員見到他略懂火銃火藥的配制,送其入京見國王。他向國王彙報了麻刺加的情況,國王賜其俸米一擔。據說,他在北京鑄造了火銃,因爲國王當時征戰不絕。這是我聽說的彼德羅在北京鑄造火銃的情況。由於這一情報,華人對葡萄牙人不屑一顧,說甚麼葡萄牙人不善於陸戰,他們如同魚,衹要離開水或海立即斃命。國王及其大臣聽後十分高興,開始過問托梅·皮雷斯的事情,看看如何將其押至廣州。
托梅·皮雷斯的隨行人員爲:唐·費利佩(154)的僕人杜瓦爾特·費爾南德斯(155),船長夫人的僕人弗朗西斯科·德·布道亞(156)及克里斯托萬·德·塔沃拉(157)的僕人克里斯托萬·德·阿爾梅達(158),彼德羅·德·弗雷塔斯(159),歐維士,克里斯托萬·維耶拉及12個僕役,5名翻譯。所有人員中,衹有我,克里斯托萬(160),一個霍爾木茲的波斯人及一我的果阿僕人還活着,還有瓦斯科·卡爾沃及其一名叫貢薩羅(161)的僕人。我們是托梅·皮雷斯隨從人員中的幸存者。這兩個人也聲稱是使團的成員才得以逃生,將他們與我們關在同一監獄中。前有所述,我們進來的13個人早已喪命。杜瓦爾特·費爾南德斯在我們啓程去北京的路上已患病,没於一山脈(162);弗朗西斯科·德·布道亞在我們從北京返回廣州的路上死亡,3或4個僕役在此監獄中在我前面叙述過的重枷之下喪生。克里斯托萬·德·阿爾梅達(163)及歐維士(164)均係葡萄牙人。獄吏一天酒醉後,將其用鞭子毒打了一頓,6天後身亡。翻譯們在北京被捕後正法。他們的僕人因替叛國賊服務被送給官員作奴隸。大翻譯(165)病亡,其餘4個(166)翻譯因出海攜帶葡萄牙人來華在北京被斬首。彼德羅·德·弗雷塔斯在此監獄中及托梅·皮雷斯在此病故。托梅·皮雷斯的病逝時間爲1524年5月(167)。所以他的隨行人員,如上所述,目前衹有二人仍活着。
使團花名冊:甲必丹末托梅·皮雷斯。當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抵華時,聲稱有使臣甲必丹末到來,華人以爲這是一個名字,於是登錄甲必丹末,反而將大使的名字略去(168)。這便是後來說他的使團係僞冒的緣由。現在我們已證實使團是眞實的,可官員們仍說以前我們做得不對,堅持不釋放我們。最後仍然認爲他的名字叫甲必丹末。管我叫特里斯堂·德·皮那(169),因爲特里斯堂·德·皮那留在了這裡。書役劃去了他,我接替他,因爲他的名字已被官員登記造冊,於是人們開始這樣稱呼我。他們管瓦斯科·卡爾沃叫“西洋人(170)”,他的僕人貢薩羅(171)的名字爲“阿貢”,稱“科里斯托萬(172)”爲“科里斯托萬”,“安東尼奧(173)”爲“安東尼奧”。我不再寫已去世者的名字,因爲所有的姓名早已面目皆非。用漢語無法拼寫我們的姓名,根本沒有這些字。漢語是一奇怪的語言。而且已無法糾正,因爲通過各種信件這已傳遍千家萬戶,他們以爲就是這樣。留在本城的翻譯們的妻子及托梅·皮雷斯的幾個女人被當作逆賊的財產拍賣了,所以分散在廣州各處。
註釋:
①使團部份節譯。譯自拉法爾·廷迪諾(Raffaella D’Intino)《中國風物志-十六世紀文獻集》,里斯本,官印局-鑄幣局,1989年,第7-21頁。
②原文爲Vasco Calvo。
③原文爲Cristóvão Veeira。
④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送托梅·皮雷斯至廣州的年代爲1517年,此處爲謄寫者筆誤。
⑤原文爲Fernão Peres de Andrade。
⑥使團離開廣州的日期。作者爲使團成員,應無誤。關於使團在廣州之滯留,可參見周景濂《中葡外交史》,1936年商務版,第16-19頁。
⑦武宗。
⑧此信至今未有發現。其中可能包括使團在京的詳細情況。據葡國當時編年史家稱,托梅·皮雷斯有一出使日記,惜未能傳世。關於使團入京及失敗的情況,以漢籍記載爲詳。參見周景濂,前引書,第19-24頁。
⑨原文爲Jorge Botelho。
⑩原文爲Diogo Calvo。
(11)“甲午(一五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還京師,告捷於郊廟社稷”,參見《明史》,第212 頁。
(12)《明史》謂:“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與疾歸,逾月益篤。”第5034頁。
(13)武宗駕崩後,爲安定局勢,楊廷和採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諸貢使皆給賞遣還國”。楊廷和爲遺詔的起草人與執行人。參見《明史》,第5034頁。
(14)世宗並未立刻即位。“廷和總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即帝位。”參見《明史》,第5035頁。
(15)作者以爲未見新王是禮品被退回的原因,實則不然。葡人在廣東的行爲,火者亞三與朝官的衝突,麻剌加使節的控告,舊帝大行、新帝臨位時期的安全措施均爲應考慮的因素。
(16)原文爲Fernão Peres de Andrade。
(17)屯門澳。
(18)表文或金葉表文。
(19)會同館。
(20)主要是火者亞三。葡人則驅逐出境。
(21)“冬十月庚戍,次通州。”參見《明史》,第212頁。
(22)通州城。
(23)參見《明史》,第212頁。
(24)丘道隆及何鰲奏疏。
(25)麻剌加國王控告葡人侵奪其地的信函。
(26)原文爲Ilha de mercadoria。
(27)此處爲謄寫者的篡改。同時代文獻均作moços(少年)。謄寫者以爲作“狗”解較爲合理,於是擅改之。
(28)指葡萄牙人在所到之處習慣豎立的發現碑。
(29)此處指1521年春天,迪奧戈·卡爾沃及其他幾人被捕一事。
(30)漢籍作“布政使藩庫”。
(31)原文爲Libanco。漢名待考。
(32)原文爲Tomeci。似爲都司之對音。
(33)原文爲Amelcace。待考。
(34)原文爲António de Almeida。
(35)王子言,參見阮元,《廣東通志》,上海古籍版,卷1,第367頁。
(36)魏良貴,參見阮元,前引書,卷1,第356頁。
(37)原文爲ceui。
(38)屯門。
(39)1阿羅巴約合15公斤。
(40)原文爲Estévão Fernandez。
(41)原文爲Agostinho Fernandez。
(42)原文爲Simão Luís。
(43)原文爲João de Alanquer。
(44)原文爲João Fernandez。
(45)原文爲Diogo da Ilha。
(46)原文爲António Álvarez。
(47)原文爲Pedro。
(48)原文爲Gaspar。
(49)原文爲Gonçalo。
(50)原文爲Simão。
(51)原文爲Balante。
(52)最早發表本信的唐那德·福開森(Donald Ferguson)認爲,此爲conquão的異體之一。參見氏著《廣州葡囚信(Lettres from Portugueses Captives in Canton,Written in 1534 and 1536 With an Intriduction on Portuguese Intercourse with China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孟買,1902年,第51頁。參見註127。此言屬實。楊廷和稱:“該管官員嚴謹關防,不許縱寄出入,佛朗機夷人差人送回廣東聽候。”參見《楊文忠三錄》,文淵閣萬庫全書本,第822頁。所差之人Concepaci漢名待考。
(53)原文爲Vasco Alvares。
(54)原文爲Mergulhão。
(55)原文爲Francisco Roiz。
(56)原文爲Ampochi。當爲布政使之誤。
(57)原文爲Francisco Rodrigues。
(58)原文爲Bertolameu Soares。
(59)原文爲Lopo de Gois。
(60)原文爲Chãcoantão。
(61)末兒丁·甫思·多·減兒1522年來華。
(62)原文爲Diogo de Melo。
(63)原文爲Manoel Chamarro。
(64)原文爲João Quoresma。
(65)原文爲Vasco Gil。
(66)原文爲Roãdrigo Alvarez。
(67)原文爲João Vaz。
(68)原文爲Lopo Gonçalvez。
(69)原文爲João Soarez。
(70)原文爲Pedro Bouno。
(71)原文爲Alvaro Perdigão。
(72)原文爲Manuel Álvarez。
(73)原文爲João Pinto。
(74)原文爲João Carrasco。
(75)原文爲Bastião Gonçalvez。
(76)原文爲João do Peral。
(77)原文爲Brás Gonçalvez。
(78)原文爲Francisco Pires。
(79)原文爲~'Alvaro Annes。
(80)原文爲Afonso Annes。
(81)原文爲João Afonso。
(82)原文爲Duarte Lopez。
(83)原文爲Diogo Carreiro。
(84)原文爲Duarte Pestana。
(85)原文爲Bedadito。
(86)原文爲Domingos Gil。
(87)原文爲Roque。
(88)原文爲Pedro do Tojal。
(89)原文爲João Gonçalvez。
(90)原文爲Joanne。
(91)原文爲Toceci。疑爲都司的訛音。
(92)原文爲Pedro Annes。
(93)原文爲Bertholameu Fernandez。
(94)原文爲João de Matos。
(95)原文爲Afonso Medina。
(96)原文爲Domingos Fernand44ez。
(97)原文爲Afonso Perdigão。
(98)原文爲Afonso Fernandez。
(99)原文爲Jorge Diaz。
(100)原文爲Fernão Laro。
(101)原文爲Pedro Homem。
(102)原文爲Gaspar Roiz。
(103)原文爲Martim Afonso。
(104)原文爲Francisco d Andrade。
(105)原文爲Diogo Martinz。
(106)原文爲Antonio Alvarez。
(107)原文爲Pantalião Diaz。
(108)原文爲João Luis。
(109)原文爲Brás Martins。
(110)原文爲António Estevez。
(111)原文爲~'Alvaro。
(112)原文爲Pedro。
(113)原文爲Manoel。
(114)原文爲Luis Pires。
(115)原文爲Vasco Rodriguez。
(116)原文爲João da Silveira。
(117)原文爲Domingos Serrão。
(118)原文爲Martinho。
(119)原文爲Francisco do Mogadouro。
(120)原文爲Francisco Ribeiro。
(121)原文爲Magalh~æs。
(122)原文爲Pina。
(123)原文爲Francisco。
(124)原文爲Manoel。
(125)原文爲Diogo。
(126)原文爲Andre Carvalho。
(127)原文爲Antonio Fernandez。
(128)原文爲Francisco。
(129)原文爲Antonio。
(130)原文爲Mateus Dias。
(131)原文爲Francisco Monteiro
(132)原文爲Afonso Martins。
(133)原文爲Marcos。
(134)原文爲Tomé Fernandez。
(135)原文爲Sisto Luis。
(136)原文爲Tomaci。疑爲都司。
(137)原文爲Tomeci。疑爲都司。
(138)原文爲S Nicolao。12月6日。
(139)托梅·皮雷斯。
(140)印度總督羅博·蘇亞雷斯·德·阿爾貝爾卡利亞(Lopo Soares de Algergaria)。
(141)若爾熱·德·阿爾布科爾科(Jorge de Albuquerque)。
(142)丘道隆。
(143)何鰲。
(144)原文爲Tuão Mafame。關於此次使團始末,請參見張奕善《明代中國與馬來亞的關係》,精華印書館有限公司,1964年,第60-70頁。
(145)原文爲Bintão。
(146)迄今爲止,西方學者對此詞失考。達爾加多(S.R.Dalgado)認爲conquão的漢語對應詞爲“總管”。參見氏著《葡亞詞匯(Glossário Luso-Asiático)》,科英布拉,大學出版社,卷2,第382頁。根據本詞在上下文中出現的意義一掌管財政的官員,似爲中官或市舶中官。參見《明史》,第1981及1982頁及阮元,前引書,卷1,第337-338頁。
(147)從上下文來看,此處cehui應爲三司的對音。《蒼梧總督軍門志》曰:“兩廣分置都布按三司統治之。”,卷28,第5頁。
(148)原文爲Tuão Heali。此非大使,僅爲使團一成員。
(149)原文爲Tuão Alemancet。使團另一成員。
(150)原文爲Tuão Mefamet。
(151)原文爲Cojação。麻剌加國王大使副使。Coja源自波斯-土耳其語Hodja,意即
“師傅”。Coja漢譯爲“火者”。
(152)原文爲Pedro。可能爲中國史料中的楊三或戴明。
(153)原文爲foim。參見阮元,前引書,卷2,第1455頁圖示。
(154)原文爲D.Felipe。
(155)原文爲Duarte Fernandez。
(156)原文爲francisco de Budoya。
(157)原文爲Cristóvão de Tavora。
(158)原文爲Cristóvão de Almeida。
(159)原文爲Pedro de freitas。
(160)原文爲Cristóvão。
(161)原文爲Gonçalo。
(162)梅嶺。
(163)原文爲Cristóvão de Almeida。應爲António de Almeida之誤。
(164)此人不是第一次來華的歐維士。
(165)其人待考。
(166)漢籍稱“火者亞三”伏誅,則應爲四小翻譯之一。
(167)目前,對死亡地點及時間尙無定論。葡囚及編年史家稱其人於1524年没於獄中,而平托則謂曾在中國內地遇一名叫依內斯·德·萊里亞(Inês de Leiria)的女子(參見《遠遊記》第91章及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M.Rogers)輯注《平托信札及其他文獻》,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年,里斯本,第126頁。)她自稱是托梅·皮雷斯與一華婦的女兒並稱其父逝世於1540年左右。
(168)這便是葡萄牙第一任來華使節在漢籍中未留下姓名的原因。
(169)原文爲Tristão de Pina。
(170)原文爲Cellamë。疑即“西洋人”之訛音。
(171)原文爲Gonçalo。
(172)原文爲Cristóvão。
(173)原文爲Antón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