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簡志》新釋

第四篇 中國至婆羅洲及菲律賓


  中國、爪哇、東南諸島、班達、沙廉、安汶、摩鹿加、中部諸島、錫蘭、琉球、日本、婆羅洲、菲律賓
  中華王國
  據東方各族言稱,中國地大物博、人口衆多、富甲天下、講究排場、國威雄壯。故人們以爲這盛況應在葡萄牙而不是在中國。中國幅員遼闊。據信,駿馬、騾驢成群結隊。
  中國國王爲異敎徒,轄下土地廣闊,臣民衆多。華人皮膚與我們一般白哲。多穿皀色棉布及同色中長、帶有襯裡三角片的長袍,其形狀與我們的式樣相同,但較寬大。1月份,華人在靴子下面穿用如同我們長襪般的氈襪。靴子做工精細,長不沒膝。他們的衣服鑲有羊皮及其他獸皮的襯裡。亦穿用羔皮制品。頭上戴用圓形絲質髮網,如同我們葡萄牙篩子的黑色網紗一般。其外表有同德國人,鬍鬚稀疏,看上去僅30、40根之多。腳穿做工精細的法國式硬尖鞋子。
  所有華人食用豬、牛及其他動物肉。嗜酒成性,尤將我們的葡萄酒視爲上品,常酩酊大醉。華人體弱,無縛雞之力。來麻剌加者,爲人無信,偸雞摸狗,乃三敎九流。他們以兩根棍子進食。左手持磁碗,將嘴貼近碗邊,用上述棍子將飯菜送入嘴內。此乃中餐方式。
  華人婦女
  女性貌似卡斯蒂利亞女子,穿褶裙,佩有腰帶。她們的外套寬大(11),但比我們故鄕的要短。她們優雅地將長髮盤於頭頂(12)。上插許多金釘(13),將其固定住。也有用寶石釘(14)者。頭上戴各式金銀珠寶首飾。在耳朵及頸部塗抹許多鉛華。面部搽用胭脂。她們的妝扮實與塞維亞女人(15)不遑多讓。她們如同寒冷地區的婦女般嗜酒。她們腳穿絲綢繡花鞋,人人手持絹扇。其膚色與我們般白皙。一些人眯眼如縫,另外一些人則秀目如桃。鼻子長得恰到好處。
  國王所在地
  華夏大地城池、要塞星羅棋佈。均爲磚石結構。國王所在城市稱汗八里(16)。城中居民繁多,達官貴人如雲,馬匹成群結隊。國王閉宮不出。近臣除外,平民百姓、乃至達官貴爵難見龍顏,此爲傳統。據說,如同我們故鄕一般,那裡的騾子成群。
  向中國國王稱臣、進貢的國王
  後面將涉及占城國王、交趾支那國王,琉球國王及日本國王。
  爪哇國王、暹羅國王、巴西(17)國王、麻剌加國王派遣使節,攜帶中國的印信(18)朝覲中國國王。每個國家時隔5年或10年遣使一次,特選知道中國人喜歡要的本地土特產之精品攜來進貢。
  向中國國王稱臣、獻禮的國王
  麻剌加貢獻胡椒、白檀香(19)、高大木材、沉香即藥用蘆薈,寶石戒指,從班達搞來的鳥(20)(死的)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還有羽紗(21)。有貢使者可出入中國(22)
  朝觀國王禮儀
  貢使入華覲見國王,衹得看見國王在一簾子後的身影。國王以此方式回答來人。有7名起居注(23)將國王的話語一一記錄在案。接見記錄由宮中高官代簽,國王既不動手又不露面。然後再入宮一次。凡貢物加倍給値。略施賄賂的貢使可留下所有禮品。貢獻禮物返回時,仍未見國王龍顏。這是實情。並非如人傳言,面前坐着4個人,同時與4人對話,令來者不知誰是國王。這些貢使可泊廣州城。此點容後詳述(24)
  如何選舉國王
  中國國王不以父傳子,亦不傳侄甥。由國王內閣(25)選舉。國王常駐漢八里。得到通過的官員即爲國王(26)
  王國對出洋前往他國的規定
  華人無廣東大吏批准不得前往暹羅、爪哇、麻剌加、巴西及再遠地區。出海及返回許可證(27)昂貴,故無人得以申請,致使無法外出。外人入華夏大地,無國王批准,不得返出。欲獲得允許,腰纏萬貫者會傾家蕩產。任何平底帆船或大船違反規定,私自停泊,貨物充歸王室,違者處死。
  中國沿海各地
  從交趾盡頭至中國沿岸近海南島處有要塞(28)密佈。海南島出產珠子,運往中國。有南頭要塞(29),廣州要塞(30),漳州(31)等等。其中以廣州要塞爲首,爲那帶貿易中心。海南爲一海灣。其海岸無河流。近海中有一些島嶼,盛產珍珠(32)
  廣州城爲中國陸海貨物集散地。它位於一大河(33)河口。漲潮時,水深達3、4噚(34)。從河口可望見該城。它座落於一平川之上,無山丘。其房屋均爲石質建築。據說,其城牆寬達7噚,高度亦達多噚。據到過該城的呂宋人說,牆的內側是石砌的。有許多大平底帆船爲該城巡邏,城門關閉。我們前面講到過的國王的大使在城中貿易需有印。(35)否則,衹能在距廣州30里格處交易(36)。廣州人將貨物運往該處。有些人說到廣州城(37)需走4個月,另有些人則說要4個多月,實際上,一路順風衹需20天。
  麻剌加平底帆船停泊的島嶼
  從廣州來麻剌加方向,距該城30里格處有一些島嶼。靠近南頭陸地處有些爲各國規定的澳口(38),如屯門島(39)等。衹要平底帆船一停靠,南頭的老爺(40)便向廣州稟告。然後派來商人(41)估量貨物,收取稅項,對此在後將有叙述。將來貨易貨後返回。
  廣州(42)(43)首領情況
  據說,從廣州販貨來這些島嶼者可賺取3、4乃至5成的利潤。華人有此習俗,一爲避免佔領他們的土地,二爲徵收進出口稅。最主要害怕其地爲人所據。人言廣城富甲天下,但常遭海盜襲擊(44)。本城首領稱海道,爲主要官員。每年由皇帝親自衹任命一員。另有一海事首領(45),其職幾乎類同陸地首領(46)。後者統轄前者(47)。這兩個職務每年替換新人。
  據說,華人之所以做出禁入廣東命令的原因是對爪哇人及馬來人的恐懼。毫無疑問,一條爪哇或馬來平底帆船足以擊敗20艘華人平底帆船。華人號稱中國有數以千計的平底帆船定點巡邏。但華人弱不一繫,對爪哇人及馬來人的恐懼足以證明此點。衹消一隻7噸的大船便可將廣州城夷爲平地。廣州一失,中國損失慘重。
  我們無意貶低其他地方,可我們覺得中國物品確實出自一高尙、美好、富裕之地。麻剌加總督欲制服中國並不需要人們所說的那麼大力氣,因爲他們弱不禁風,不堪一擊。常去那裡的人們及船長們說,率數十大船攻克麻剌加的印度總督(48)不費吹灰之力便可拿下中國沿海各地。航行中國,對我們的大船來說,於6月底出發,20日便可到達。若趕上季風,衹需12天。中國至婆羅洲航線如今重開。據說從中國至婆羅洲的距離爲半月航程。這不過是15年以來的事情。
  暢銷中國的麻剌加貨物
  大宗貨物爲胡椒(49)。每年若有10條平底帆船滿載而至,也會一售而空。丁香,肉荳蔻的需求量不大。木香、兒茶(50)稍有需求。香料(51)購買量極大。華人搶購象牙、錫器(52)、沉香,婆羅洲樟腦(53),紅唸珠、白檀香、紅木(54)及大量產於新加坡的烏木(55)。坎貝(56)的光玉髓(57)、羽紗、洋紅絨(58)及染色呢料(59)亦暢銷。胡椒之外,樣樣貨物保證賺錢。上述麻刺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島。如前所述,該島距廣州20里格。這些(60)島嶼至南頭陸地的海面距離爲1里格。在那裡(61),麻剌加平底帆船泊於屯門澳,暹羅的平底帆船則下碇Hu Cham港(62)。較之暹羅人的港口,我們的港口(63)距中國更近3里格。貨物先到暹羅人的港口,然後再至我們的港口(64)
  南頭老爺見到平底帆船前來,馬上向廣州報告平底帆船進入各島情況。廣州派來估價員對貨物估價,課稅。以實物抽份。當地詳知每物所値,衹要你說出需要甚麼貨物,他們便會帶來。
  中國向來自麻剌加的商人徵收的稅項
  胡椒20%。紅木50%,新加坡烏木亦50%。這衹是估算。平底帆船行丈抽法。繳納10%稅的貨物不在此詳述。的確,大商巨賈不乏其人。他們惟一的目的是胡椒買賣。他們誠實交易。出貨後返回故鄕。小商人則多僞造假冒,其劣質貨多係贗品。
  中國重量單位,大秤與小秤
  在中國,每百市斤稱之爲擔。於是,所有價格均以擔計算。若干胡椒可換一擔眞絲或若干眞絲可換多少胡椒。麝香則以斤爲計算單位。以胡椒可易麝香、珍珠。每擔爲百市斤,每斤爲16兩,1兩爲10錢,1錢又分爲10分。每市斤合我們的重量單位21盎司。每312市斤(以每市斤合21盎司計)合1(以小秤計算)麻剌加婆蘭(65)
  米面肉魚等給養
  所有食物以重量出售。若干貨物易若干胡椒。商人將給養運至當地,以若干數量換取若干數量的銅板。銅板在各地如同塞伊提斯(66)流通。若係大宗貨物及其他貨物則以金銀爲貨幣。
  中國出口物
  中國的大宗貨物爲素絲及各色絲綢。尙有各色緞子,錦緞,塔夫綢及其他布匹。較稀疏的絲綢他們稱之爲紗,其色彩繁多。盛產眞珠,其狀不一,多爲畸形,但亦有圓大者。我以爲,生絲爲中國最大路貨,因爲他們將絲列爲貨物之首。麝香以粉末或囊計算,其質地絕不亞於勃固的產品。藥用樟腦產量極大。還有鉛(67)、明礬、硝石、硫磺、銅、鐵及大黃,其物價極其低廉。我見到的貨物均腐爛變質。據說,以前的貨物來時還很新鮮,但我從未看見。錫銅合金杯子、鑄鐵鍋、盆、淺盆應有盡有。珍寶盒、扇子、針各式各樣。種類繁多,做工精美。這些是上等貨。白鐵類制品稀少。輸入葡萄牙的物品有:銅手鐲、黃金、白銀。錦緞不多見,紗繁多。磁器無需贅述。
  從中國來的貨物均產自中國大地。有些是中國以外的產品。地名我叫不好。這些貨物,你們有多少錢儘管投資來買賣,但麝香生意不可下大本錢。據說,每艘從中國來的平底帆船上每年可攜帶一婆蘭的上述貨物。中國地大物博,產品質量上乘。有一名叫陝西的地方所出麝香數量不多,但質量上乘。(邊注:麝香來源的城市名叫西安府(68)。它位於中國。據說,陝西有供取麝香的麝牛。)
  華人平底帆船抵達麻剌加受免稅待遇,衹是呈送些禮物。禮品衆寡由當地的港口官決定。負責中國、琉球及交趾的港口官爲水師提督。負責這些事務的港口官無不腰纏萬貫,因爲他們大肆魚肉商賈。此生意利潤驚人,所以商人忍受欺詐。這在當地司空見慣,無人口出怨言。
  從投放的貨物來看,素絲的產地在福建,染色絲綢來自交趾(69)。錦緞、緞子、金銀緞(70)、紗、羅則產於南京及安慶(71)(邊注:南京盛產各種棉布,富商巨賈比比皆是。從北京沿河(72)行船1月可至南京),海南島珍珠,漳州樟腦,供不應求。因爲上述貨物情況人人皆知,恕我不在此贅述。
  在華人中,鹽爲大宗貨物。由中國向這一帶行銷。運銷鹽的平底帆船多達500艘。它們到中國購鹽行銷各地。鹽商無不腰纏萬貫。他們之間常互相問道:“販鹽同行?”
  除廣州港外,尙有一港名福建(73)。陸程3天,水路晝夜可至。此爲琉球人及其他國家使用的港口。此外,尙有多處港口,需長篇巨幅方可 完述,故不擬在此贅言。本文範圍僅至廣州(74),因爲它是打開中華王國的鑰匙。
  據說,韃靼人侵擾華夏大地。人稱韃靼人爲韃子。韃靼人膚色白皙,鬍鬚銅紅,以馬代步,驍勇善戰。據說,從中國到韃靼的路程需行2月。中國從韃靼人處購買釘有銅質馬掌的駿馬。這是因爲中國的土地延伸至北方。我們的砲手說,他們在德國聽說過韃靼人及一名叫(原闕(75)……的城市。他們認爲從那條路很快可以抵達韃靼人的國土並如此斷言。據說,因寒冷關係,其國地廣人疏。華人說他們與韃靼人之間某些地方爲“國雷斯人”(76)所居,韃靼過去是俄國。
  迄今爲止,尙不知此陸地上除中國之外,還有其他甚麼國家與麻剌加有貿易往來。叙述至此。從此開始記述與麻剌加通航的島嶼情況,若逐一詳述之,將無窮無盡。現來講述琉球、日本、婆羅洲及呂宋。
  註釋
   ①本書撰寫跨越的時空較長。作者於1511年9月初抵印度沿海。後於1516年4月在費爾南·佩雷斯·德·安德拉德(Fernão Peres de Andrade)的護送下出使中國。本著成書時間約在1515年年底。從其豐富的內容來看,無疑作者從抵達印度起,便開始收集寫作素材,但從1512年4、5月間抵達麻剌加後,在這一東西方商業、文化交匯中心獲得較豐富的第一手材料後,才動筆編寫《東方簡志(Suma Oriental)》。本書撰成之後,作者曾向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Afonso de Albuquerque)總督呈送一抄本。該件於1515或1516年曾送抵里斯本。後湮沒於世。1525年至1528年間曾訪問里斯本的威尼斯學者賴麥錫(Giovanni Battista Ramusio)的一代理人獲得的簡本抄件,後將其輯入著名的遊記叢書《航海旅行》並於1563年刊行。除了賴麥錫獲得的簡本抄件外,原稿有一全本鈔件。這便是阿爾曼多·科爾特藏(Armando Cortesão)於1937年在巴黎議會圖書館中發現的珍貴手稿鈔本。他即將其譯爲英語,交世界著名的哈克盧特(Hakluyt Society)出版社於1944年以英、葡雙語付梓。其葡萄牙語注釋本由同一歷史學家於1978年在科英布拉大學出版社刊行。此外,尙有一簡本鈔件存於里斯本國立圖書館。1997年,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將這一簡本注釋發表。《東方簡志》中有關中國部份爲葡語中早期關於我國最詳細的記載,內容十分豐富,但此文以當時從他人處獲得的素材爲基礎,故通篇不實之處可圈可點。近期的漢譯係以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的葡語注釋版爲底本。文中一些重要的問題未得到深入的考證。我們在比對葡中資料的基礎上,試圖爲這一重要文獻的釋讀提供管見一二,共邀學人“老生常談”一番。本書作者爲葡萄牙及歐洲首位遣華大使。關於托梅·皮雷斯(Tomé Pires)生平及其出使中國的始末,中文書籍可見張維華《葡萄牙第一次來華使臣事跡考》,載《史學年報》,1933年,第1卷,第5期,周景濂《中葡外交史》,1936年商務版,第11-24頁,郭廷以《近代中國史》,1979年臺5版,第1冊,第152-153頁:戴裔烜《(明史·佛郎機傳)箋正》,第3-9頁,阿爾曼多·科爾特藏《歐洲第一個赴華使節》,澳門文化司署,葡中雙語版,1990年,吳志良《東西交匯看澳門》,澳門基金會,1996年,第155-157頁;葡語方面可參考阿爾曼多·科爾特藏《托梅·皮雷斯<東方簡志>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A Suma Orienta de Tomé Pires e o Livro de Francisco Rodrigues)》,科英布拉,1978年,第34-43頁,埃杜爾多·布拉藏(Eduardo Brazão)《葡中外交關係史札記(Aponta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as Relações Diplomáticas de Portugal com a China)》,里斯本,海外總局,1949年,第15-65頁,薩安東(António Vasconcelos de Saldanha)《葡中關係硏究(Estudos sobre 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第39-40頁。洛瑞羅(Rui Manuel Loureiro)《托梅·皮雷斯<東方簡志>的里斯本手稿》,東方葡萄牙學院,1996年,第13-43頁,費爾南多·科雷亞·奧利維拉(Fernando Correia de Oliveira)《五百年的葡中接觸(500 Anos de Contactos luso-Chineses)》,《公衆報(Público)》,東方基金會,1998年,第27-35頁。値得一提的是,著名漢學家伯希和曾於1949 年在《明史上的火者及寫亦虎仙(Sayyid Husain)》一文中,對《明史·佛郎機傳》以中外史料爲基礎進行了詳細的考證。參見《通報》,第39期,第81-292頁。此文外文題目偏疏,向爲學者所忽視,但其學術價値不在我國張維華《明史佛郎機、呂宋、荷蘭、意大利亞四傳注釋》之下,堪稱中西姐妹篇。伯氏文在記述托梅·皮雷斯使團時,對“火者亞三”問題有深入、翔實的考證。張天澤除著有學人較爲熟悉的《中葡早期通商史》外,於60年代初尙撰寫一題爲《麻剌加與葡萄牙首次赴京使團之敗因》關於此問題的短文。
   ②阿爾曼多·科爾特藏《托梅·皮雷斯<東方簡志>及<弗朗西斯科·羅德里格斯書>》,第359-370頁。
   ③原文爲Ilhas a Sudeste。
   ④原文爲Banda。今印度尼西亞之班達群島。出產肉荳蔻,古來最著,故亦名肉荳蔻群島。由十餘座小火山組成。旅遊勝地。1511年爲葡萄牙人所發現。1522 年在此建立丁香貿易商站。1599年爲荷蘭人所佔。
   ⑤原文爲Ceram。一譯“錫里安”。詳見《世界地名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81 年,第649-650頁。
   ⑥原文爲Amboina。
   ⑦原文爲Molucas。今印度尼西亞摩鹿加群島,一譯香料群島。1511年葡萄牙人初抵此地。1522年設立要塞。1600年爲荷蘭人所佔。
   ⑧原文爲Ilhas Centrais。
   ⑨原文爲Levante。舊時,葡萄牙人以此稱麻剌加以東地區。Oriente則指好望角以東地區。
   ⑩這是迄今爲止已知西方文獻中對中國筷子最早的描寫。葡語現仍稱筷子爲pauzinhos,意即小棍子。
   (11)長袍或長衫。
   (12)髮髻。
   (13)金簪。
   (14)玉簪。
   (15)塞維亞女人以濃妝艷抹著稱。
   (16)原文爲cambara。
   (17)此處爲《明史·佛郎機傳》中的巴西,即葡萄牙語“Pacem”之對音。故地在今蘇門答臘島東北岸之波奢(Passier)。詳見《古代南海地名彙釋》,中華書局,1986年,第1015頁。
   (18)實際指勘合。
   (19)參見趙春晨《澳門記略》,廣東高等敎育出版社,1988年,第73頁。
   (20)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原注有誤。“滿剌加所云瑣袱,鳥毳爲之。紋如紈綺者也。”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4頁。亦參見參見屈大均《廣東新語》,中華書局版,北京,1985年,卷下,第427頁,《鳥服》。
   (21)“羽紗春秋服之,備諸色,可以卻雨。”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3頁。
   (22)葡萄牙早期遣使中國的目的在於可以入華經商。
   (23)參見《辭海》,1979年縮印本,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年,第1946頁。
   (24)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252-254頁。
   (25)參見胡凱(Charles O.Hucker)《中華帝國職官志(A Dictionary of Official Titles in Imperial China)》,臺北,南天書局有限公司,1995年,第70頁。
   (26)此段爲道聼途說。
   (27)引票。
   (28)衛所制度下的中國沿海水師寨。
   (29)指南頭水師寨。
   (30)指廣州城。
   (31)原文爲Chamcheu。亦作Chincheo。在葡早期有關中國的文獻中,其意有四:漳州;廈門灣內外葡萄牙人通商島嶼;福建省;福建人。
   (32)參見屈大均《廣東新語》,前引書,卷下,第411-416頁。
   (33)珠江。早期葡語文獻中作Rio de Cantão。
   (34)1噚爲2點2米。
   (35)勘合。
   (36)指爲番舶規定的泊澳。
   (37)從麻剌加啓航。
   (38)“夷船停泊皆擇海濱地之灣環者爲澳。先年率無定居,若新寧則廣海,望峒,香山則浪白,濠鏡澳,十字門,若東筦則虎頭門,屯門,雞棲。”郭棐《廣東通志》,卷69,番夷,第72頁。
   (39)這是葡語文獻中對Tumon的最早涉及。其書寫形式爲Pulo Tumon。Pulo爲馬來語,意即島。
   (40)南頭備倭都指揮。
   (41)應爲市舶司官員或當地官員。
   (42)總兵。
   (43)海道。
   (44)托梅·皮雷斯時代已知粤海盜禍猖獗。
   (54)作者在此有誤。Hi taa及capit Do maar實爲一職。
   (46)總兵與海道各司其職。
   (47)二者之間無從屬關係。
   (48)指阿豐索·德·阿爾布科爾科。
   (49)“胡椒,產粵者爲土椒,洋椒色深黑,多縐,味辣,中土貴之,故舶貨惟椒多;”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69頁。
   (50)其學名爲Acacia catechu Willd。
   (51)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4頁。
   (52)“有錫堅而白,制器如銀,久不逾色。”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4頁。
   (53)當時行銷的樟腦有婆羅洲樟腦及漳州樟腦之分。前者香氣彌久,爲上乘之品。詳見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 da Orta)《天堂及印度香藥談(Colóquio dos Simples e Drogas da Índia)》,費加略伯爵(Conde de Ficalho)注釋版(1576年第1版),里斯本,官印局,卷1,1891年,第152頁及屈大均,前引書,卷下,第420頁。
   (54)亦稱“紫檀木”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69頁。
   (55)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69頁。
   (56)原文爲cambaya。
   (57)一種寶石,具有止血功能。
   (58)“絨以紅爲上,”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3頁。
   (59)參同上,同頁。
   (60)原文爲復數。這證明當時的貿易島不衹一個。
   (61)指在這些島嶼中。
   (62)原文爲Hucham。對於此港的漢語名稱及位置,葡萄牙學者至今無確切考證。
   (63)既然作者稱“我們的港口”,也就是說葡萄牙人已到達此港。本書成於1512年-1515年間。鑒於歐維士於1513年已航行至Tumon,托梅·皮雷斯所言之港應爲Tumon澳。從行文來看,似乎葡萄牙人的港口爲Tumon及Hucham以外的另一島嶼。
   (64)由此句可知葡萄牙人的港口與暹羅人的港口有異。因此“泛大嶼山說”得到佐證。
   (65)原文爲婆蘭。對此重量單位漢籍早有記載:“洋舶之大者。曰獨檣舶。能載一千婆蘭。一婆蘭三百斤。番語也。”參見屈大均,前引書,卷下,第481頁。《澳門記略》作者亦採其言:“其舟最大者爲獨檣舟,能載一千婆蘭。婆蘭華言三百斤也。”,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42頁。由此引出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迄今爲止,史家通常認爲平托於1555年11月20日從澳門發出的致果阿耶穌會學校校長巴爾塔扎爾·迪亞斯(Baltasar Dias)神甫的信函爲葡語中最早涉及澳門的文獻。但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葡屬印度量衡及貨幣換算書(Lyvro dos pesos da Ymdia,e Assy medidas e Mohedas,escripto em 1554 por Antonio Nunez)》中已出現Macao一詞。安東尼奧·努內斯爲葡萄牙王室在葡印政府派駐的財務審覈員。本書爲當時在葡印總督的命令下頒佈的正式度量衡換算書。本書成於1554年12月12日(見第41頁作者關於本書屬實的聲明),但於1868 年才由里斯本科學院出版,故一般認爲品托信爲最早涉及澳門名稱的文獻。有關澳門的部份文字如下:
   第9頁:“中國樟腦用的婆蘭與象牙及檀香的重量單位用的婆蘭完全相同:但價格有所不同。”
   第39頁:“澳門的1婆蘭爲120比薩(biças),148,71600公克:1比薩(biças)爲43又5分之1盎司;1比薩(biças)爲100提卡埃斯(ticaes):1婆蘭爲2公擔又4阿拉特爾(arrateis)”第48頁:“澳門的1婆蘭爲120比薩(biças),……”
   其中,頁9的“中國樟腦用的婆蘭”最能說明問題。
   伯希和認爲此書中Macao爲勃固一地並稱1554年之前不存在澳門(詳見氏著《Un Ouvrage sur les Premieres Temps de Macao》,載《通報》,第二系列,第31 期,1935年,此語見第76-79頁。全文頁數爲第58-94頁。此文有馮承鈞漢譯本。)從當今澳門學術硏究進展來看,伯氏此論大可商榷。我們認爲安東尼奧·努內斯文中的Macao應指今澳門,其理由如下:1伯氏否定Macao爲今澳門的唯一根據是在勃固有一同名地。實際上,伯氏此論的張本爲Arthur Burney所著《英印口語詞句及同源詞匯(A Glossary Anglo-Indian Collouial Words and Phrases and of Kindred Termos)》倫敦,1886年,參見第402頁。當時仍多循1557年澳門開埠說,因此二原因,一代大家伯希和未在此問題上有所建樹。其實,安東尼奧·努內斯文中對此問題有答案。其書第38頁,對勃固使用的度量衡單位進行了描寫。若Macao眞係勃固一地,實無必要在有關中國的章節中加以再次叙述。而且勃固與Macao僅相隔十幾公里,所以其度量衡應該是一致的。2上引漢籍可證“婆蘭”在廣東、澳門爲華人所知,且有葡語文獻佐證:“……因爲婆羅洲樟腦按市斤出售而中國樟腦則按婆蘭出售。每市斤爲20盎司,每婆蘭約爲600阿拉特爾(arrateis)”(參見加爾西亞·達·奧爾塔,前引文,卷1,第159頁)。綜上所述,安東尼奧·努內斯一書中的記載應爲葡語文獻中最早涉及澳門的史料。平托關於澳門的記載仍爲中國應商人之請將澳門出讓葡人的首次記述。這則史料證明,1554年葡萄牙人已光顧澳門。此時間比漢籍1553年說稍遲一年,但並不矛盾。這是正式頒佈度量衡的日期,在此之前肯定已有商業活動存在,否則無可能亦無必要規定各種度量衡的換算。
   (66)原文爲ceitis。一種葡萄牙古銅幣,由唐·若昂一世國王下令鑄造。
   (67)原文爲Abarute,疑爲abartamem,鉛。該詞係煉金術用古葡語語彙。參見安東尼奧·德·莫拉伊斯·席爾瓦(António de Morais Silva)《葡萄牙語大字典》,里斯本,1949年,卷2,第77頁。
   (68)原文爲Xannbu,爲Xianfu之疏漏。
   (69)原文爲cauchy。因交趾爲中國藩屬,抑或葡萄牙人其時視交趾爲中國之一部,故有此語。
   (70)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73頁。
   (71)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失考。此釋疑爲白樂嘉的貢獻,詳見氏著《1515年之澳門》一文,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附錄之四,第477頁。
   (72)大運河。
   (73)原文爲Oquem。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在著名漢學家慕阿德(Arthur Christopher Moule)的協助下將其還原爲福建。從語音上來分析,考證無誤。但從史學的角度而言,需作進一步補充。下句爲“此爲琉球人及其他民族使用的港口”一語,由此可知係琉球貢使入華之口。《澳門記略》日:“今貢道由福建,亦無來粵市者。”(參見趙春晨,前引書,第49頁)考當時負責接待琉球貢使的市舶司位於泉州(參見《明史》,《食貨五》:“泉州通琉球”,張廷玉,前引書,第1980頁),則文中Oquem港當指泉州。托梅·皮雷斯的寫作素材來自口頭傳說,將“福建”一音移植“泉州”不當爲奇。白樂嘉標新立異將其釋爲“濠鏡”並頗費篇幅加以考證、闡述。詳見氏著《1515年之澳門》一文,載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附錄之四,第477頁。此說後在中外學者中產生巨大影響。我國學者循此說者,當數戴裔煊爲第一人。詳見氏著《明史佛郎機傳箋正》,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 年,第53頁。
   反觀我國史料,若澳門於1535年始闢爲澳口之說得以成立,殊難想像早在20年前,在東南亞便有了關於澳門的信息。迄今爲止,似乎漢籍無徵,葡籍無考。志乘不載者無爲信史。
   我國文獻中關於琉球人於正統十年至“香山港”的記載行文如下:“……時流求使臣蔡璇等率數人以方物買賣鄰國,風漂至香山港,……”(黃佐《廣東通志》,卷66,《外誌》,引自湯開建《“蠔鏡”考》)。有學者認爲香山港即香山澳。對此,梁嘉彬先生於30年代則稱:“殊域周咨錄卷四琉球云:‘正統十年琉球陪臣蔡璇等數人以方物貿遷鄰國,漂至廣東香山港。’案:正統間澳門尙未爲人知,所謂香山港當即浪白耳!”(梁嘉彬《明史稿佛朗機傳考證》,載王錫昌等《明代國際關係》,臺北學生書局,1968,第33頁)作者不擬在此對香山港作進一步的考證,但我們應對這段史料作一細讀。黃佐、嚴從簡均稱到周圍國家做買賣,遇到風暴漂至香山港。顧炎武有言甚明:“……有當由福建而被風漂舟至者如渤泥……流求……每加收卹,他若喃勃利新附諸國,亦有隨舶至廣州者。正統十年,按察副使章格巡視海道,時琉球使臣蔡璇等率數人以方物買賣鄰國,風漂至香山港,守備以海冠(原文如此。疑爲寇之誤),欲戮之以爲功。格不可,爲之辯奏,還其貲而遣之,番夷頌德。近年琉求客商有漂至瓊州者,送之廣州僉事,經彥寀加意存卹,遠人感之。”(顧炎武,前引書,原編第三十三冊(交阯西南夷),第57-58頁。)正因爲這不是對他們開放的舶口,所以“守備以海冠,欲戮之以爲功。”而托梅·皮雷斯則十分明確地說“此爲琉球人及其它民族使用的港口”。
   這一爭論解決者還是托梅·皮雷斯本人。他在記叙琉球時寫道:“琉球人亦稱‘古螺(原文爲guores。源自阿拉伯語Al-Ghur。此係琉球的阿拉伯名稱。)’。兩名均可,但琉球使用較多。其國王爲異敎徒。所有人爲華人國王的貢臣。其島鉅大,人口衆多。有類似中國平底帆船的小船。經常不斷地有3、4條在中國採買東西。此外,在中國及滿剌加無其他貿易。有時隨同華人,有時單獨去福建港(原文爲porto de foquem。在不同的時期,福建市舶司曾駐泉州或漳州,因此porto de foquem可指二地)進行貿易。它位於中國大地,近廣東。之間的航距爲一晝夜。”(阿爾曼多·科爾特藏,前引書,第371-372頁及注388)。應該特別注意的是“……之間的航距爲一晝夜。”與“……水路晝夜可至。”完全吻合。可以說“oquem”實際上爲“foquem””的訛略形式。
   (74)此句可證,Oquem不在廣東範圍以內。不知一代史學泰斗白樂嘉當年首創此說時,爲何如此斷章取義!
   (75)里斯本簡本作Onsechama。
   (76)原文爲guores。此詞一般指琉球人。此處似指高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