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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五年亞馬港①來信
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②修士致果阿耶穌會學院院長巴爾塔札爾·迪亞斯(Baltazar Dias)③神甫信函④
1555年11月20日發自亞馬港⑤
我主基督、救世主的恩澤與憐愛永遠照耀您及所有尊敬的兄弟們。阿門。
因無空暇,實無法如願以償,長信一封將我們旅途及所見所聞詳細向您告知。與您分別後,我們所經受的艱難險阻一言難盡。今天,我從我們住泊的浪白滘來到了亞馬港。亞馬港在浪白滘前方六里格多處。在那裡我遇到了梅爾喬爾⑥(Mestre Melchior)神甫。他從廣州來此。二十五天前,他去廣州洽贖貴族馬特烏斯·德·布里托(Mateus de Brito)⑦及另一已在廣州城獄中關押了六年的人。共耗費白銀千兩,約合一千五百科魯札多(cruzado)。此行順便流覽城市,瞭解一下地理人情,看看是否可以將挨斯特萬·戈伊斯(Estévão Góis)⑧修士留在當地學習語言,以備後用。他本以爲後從此地可有所收獲,但不盡然,詳見他寫給您的信件⑨。我以爲如果上帝再培養些新的基督徒,不必再費事去尋找自然可能存在過的華人基督徒⑩,因爲現在的基督徒足夠我們叙述一番了。如前所言,我無時間向您彙報這方面的情況,更無時間涉及迄今爲止我們,主要是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所經受的困苦、危險與恐懼。此外,我正準備上路與管理聖器的修士一道前往廣州去購買巴爾塔札爾·卡戈(11)(Baltazar Gago)神甫從日本要求購買的東西。這裡很多,可那裡缺乏。均係必需品。
……
聖約翰節到來的那天,即6月24日,我們啓程前往中國。路上見聞衆多,足以大書特書一番。我們來到了一名占婆島的島嶼。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在一懸崖邊做了一回彌撒。那懸崖上刻着一個十字並有一些銘文說此十字及文字成於三十二(12)年前。據一些人說,這是現在在巴西的杜瓦爾特·科埃略(Duarte Coelho)留下的遺跡。7月20日我們來到了上川島(13)。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登岸去我們尊敬的沙勿略曾下葬處的墳穴做一彌撒。他的墳瑩野草覆蓋,我們用手將其拔去。有些人感情眞摯、虔誠萬分,因爲似乎我主令我們心情悲切,這樣一位偉人在此疾終,長眠於此。從此,我們登船繼續航行。8月3日,我們來到了浪白滘。我們的船隻在那裡繼續貿易。從此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曾兩次前往廣州城,詳見他後來寫的信件。
10月20幾日,杜瓦爾特·達·伽馬(Duarte da Gama)率一艘滿載貨物的船從日本抵此。關於日本的消息,我不在此贅述,詳見他們帶去的信件,但我要向您彙報的是,所有人異口同聲地說那裡純潔、善良的基督徒社團是上帝的光榮。似乎這是聖靈的豐功偉績而非凡夫俗子所爲。
……
1555年11月20日年發自亞馬港
同會最虔誠的
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敬上
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致果阿耶穌會修士信函(14)
1555年11月23日發自亞馬港
我主耶穌基督的恩澤與寧靜永在您們的心間。阿門。
神甫及修士們,去年,1554年由於在麻刺加駐冬,我曾有一信(15)致你們。
……
我們在麻刺加逗留至1555年4月1日。
……
來到潮滿島後,過了三天有兩條葡萄牙大船來此汲水。他們的目的地是中國。船長們懇求我們離開三桅帆船,因爲那很危險。希望我們與他們一道前往中國。我主會在中國給我們派前往日本的船隻。我對此深有疑問,因爲似乎我主要我返回印度,但鑒於現在從麻剌加至印度無季風,需等至九個月後。去中國瞭解一下風土人情對傳敎有益。從那裡也可收到日本、印度及葡萄牙來信並可試探進入中國。面對這一切,我選擇了對上帝的榮耀及人們心靈的拯救最有益的做法,於是我們啓航前往中國。
……
登上大帆船後,我們啓了航,7月中旬我們來到的上川。一路上,我們在大風的情況下曾小心翼翼地通過水深三噚半,石底的地方。稍微碰上一點,我們便會在此粉身碎骨。我不斷地安慰自己,乞求衆聖保佑,尤其不斷祈禱聖三一佑護。
在上川,我主賜我恩澤在據說是我們尊敬的沙勿略曾葬身的墳穴處做一彌撒。一到上川(此島在廣東沿海三十里格處),我便設法看看是否有人願意捎帶我去廣州城。我以爲,根據葡萄牙人的看法,在沙勿略神甫的祈禱下,在其逝世後不久,將此地(16)給(17)了基督徒,以便葡萄牙人可以去那裡及中國其它地方與他們交易。我們尊敬的神甫曾爲此奮鬥不息,卻不得進入廣州城,而我們卻在他的努力下不費吹灰之力便達目的。我想你們喜歡聽些我的所見所聞,特將我親眼所見及耳聞的事情簡述一番。
中國共有十三個省份或王國。有一主要城市爲省會,管轄全境。在所有的省會中,據說廣州是最小的,但依我們所有去那裡的人來看,其居民及人口超過里斯本。廣州城城牆堅固、房屋雄偉。每條街有一閘門,晚上關閉,以防盜竊及其它壞事。大部份街道有牌樓,我覺得總數過千。這都是當官的在其三年任期屆滿後留下的,上有證明建造者名字及日期的匾牌。無牌樓的街道上則大樹成陰,每家每戶門口栽樹一棵,整整齊齊,如同花園。此城富甲天下。每條街上人如過江之鯽,食肆遍地。船隻沿城牆航行。通過一一噚深的河直入護城河。通往城市道路的週圍大部份成片的田野,溝渠縱橫。水渠流灌着所有田地。所有農事通過船隻進行。因爲有我說過的河(18)的淡水澆灌,一年三收。水果、樹木、家畜及農活與歐洲十分相似。男女衣着整齊。通奸有法律制裁。各行各業有其特定的街道。技藝祇以父傳子。無游蕩之人,或學手藝或吃官飯,甚至盲人亦推磨謀生,免落到沿街乞討的地步。華人心靈手巧,舉世數一。他們中間忌諱有人出人頭地、不得放賣贏利、更不許作亂犯上,因爲他們的親戚、兒女在其城市中受到官員的管束,需必恭必敬。各地官吏對人們嚴加管束。一位暹羅大使對我說,國王有五百禁衛軍,但個個在國王的監視下。華人言之鑿鑿。
此地富甲天下。僅在我們停泊的港口有一條從日本來的大船載三十幾萬公擔胡椒及價値十萬的白銀。這些貨物不消一個月便銷售一空,原因是允許他們將貨物從廣州運來上川。(19)在此與華人交易,換取運往印度、葡萄牙及其它地方的貨物。據說,每年如此交易。華人聲稱,廣東省爲中國十三省中最小者。它每年爲國王提供四千多擔銀子,這合六千多公擔白銀。這數目似乎大得驚人,但該省的稅收沉重。每個六十歲以下的成年人每年需繳納六文丁(20)丁口稅。房屋也有稅。所有運抵此地的貨物徵收20%的稅,某些貨物高達50%,所以國王才有如此巨大的收入。
此地船隻衆多,大小不一,雄偉壯觀。本城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便可準備齊二百八十條平底帆船,動員一萬人與日本人作戰,因爲日本人十分驍勇,劫掠沿海,燒殺內地。募集人員、船隻同日本人作戰,他們對日本人恨之入骨,懸賞敵殺日本人。
官吏、平民個個平和。不見有人攜帶武器。華人喜愛吃喝。當地的規定頗値得一分析,因爲貪官污吏橫行,每三年需換新官且必需是外省人。地方如此平靜,我眞是吃驚不已。有一官員名按察使,他負責司法,如同城防司令。另一官員稱布政使,其職同司庫或財政官,負責一省之稅收。有一官稱海道,主掌軍事(21),管海事的官員稱察院(22)。他的官服上有一眼一手作爲其徽記(23)。他位居諸官之上,監視他們的行動。若諸官不盡職,由他實施朝廷的判決或懲罰。此外尙有一人稱都堂的官員。此職如同總督,他是一省之長,操全省上下生殺予奪大權。每位官員頭戴一國王恩賜的冠帽,作爲其身份的標誌(24)。官袍後繡有國王的徽記-金獅(25)。凡有此徽記者,在其官位上頗受尊敬。官員個個威嚴無比、不可一世,平民百姓必需遠遠跪着上言。國王爲他們提供豪宅。據華人言,百官如雲,僅廣東一省國王任用十萬官員出掌司法及當地防務。開堂時,方可書面稟請一切。門口有守衛,每人高聲入稟。國王手下使用的武器爲一一噚長的竹竿,其頂端有一反手狀物(26)。竹竿從中劈開,以火烘乾。稍有不遂意,無論窮富高矮,便可下令鞭打。鞭打處爲膝蓋。每位行刑者使足全力重鞭五記。此刑極厲,通常五十鞭過後,不死即殘,因爲重鞭之下,骨頭難全。我曾目睹此刑,但我以爲若他們爲基督遭受此難,比聖保羅所挨的三十九鞭(27)還要劇痛。昇完堂後,將門關上並加上封條。大堂就在他們的住所。官員外出時乘官轎,右側有騎兵護衛,前呼後擁,矛林立,令牌開道,旌旗飛揚,以示官員的等級。這些人員在官轎之前一定距離處行走,每兩人一組,高聲開道。見官員來臨,平民不得行走,一些躲入房內,另外一些淸掃官員必經之路,鴉雀無聲。這些官員威嚴無比,就連前往那裡經商的葡萄牙人也必需下跪在遠處稟請。我以爲這是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發展基督徒最大的困難(28)。黎民百姓無官員的許可不敢信奉新敎,無國王的許可,官員亦不敢允許其臣民入敎(29)。
就我從當地獲得的經驗而論,我以爲要中華歸主,除聖靈的恩澤及庇佑之外,有二途徑可循。其一爲順其自然。談判遣使入華(30),議和,定稅及消除舊隙。耶穌會神甫與大使同時入華,以便前往國王所在地。據說有二百里格之遙且爲水路。因爲大使抵達廣州後,需在此等候近一年才可得旨覲見國王。在此期間,可對其語言及法律進行瞭解。然後與大使同往國王所在地,要求允許作聖事,開辦慈善事業及牧監大衆。於此同時學習語言。對他們的情況有所瞭解後,大使及神甫們可商量獲得國王的印(31),以便他的子民凡愿信奉造物主之法者可自由入敎,不受任何非議及牽連,大小官員不得加以阻止(32),相反,入敎者應得到鼓勵,否則國王及官員不會聽到我們敎義的眞諦。
其二非凡人所及,需得神佑。耶穌會兩神甫在二通事的陪同下入廣城。大船離開時,滯留其地,準備挨鞭並開始在廣場上並挨門挨戶傳播福音。即便入獄,也絕不停止宣揚上帝的眞言。善惡、甘苦、以造物主之法弘揚一切。滿懷信仰與希望:若麥粒消亡,它會結穗再次孕育果粒。的確,我以爲此非易事,因爲通事或翻譯難覓。祇能找華人僕役,但他們一有麻煩便不敢講話並矛盾百出。他們無弘揚我們敎授他們的上帝福音的能力,也無爲聽他們講道的人做出榜樣的品德。
若不是我帶往日本的貨物及耶穌會會員阻止我這樣作的話,我的確很想留在中國。我仍想留一修士在華,讓他學習漢語,但無大吏的批准我不敢冒險。據當地人說,我休想得到這一許可,我根本無機會向他們提出這一請求。若與他們相互瞭解的話,從華人處可獲得這一許可。如果他們是基督徒的話,那就更好辦了,因爲可以使他們擺脫令其失去理智的肉欲惡習(33)。華人洞達事理,善於買賣。一切世俗謀生之道無不精通,但就精神生活而言,從未見過如此盲目的人們。從外表來看,依我之見,他們尙未獲得永恆的心靈,萬物無一統一的造物主,根本無在來世受到獎罰的槪念,由此可見,他們中間的精神生活仍很低下。
他們的敎士唯一莊嚴的儀式便是從國王那裡接受一尖頂高帽狀的冠帽。人人淨頂。他們係下人,爲人所鄙視(34)。我很想找一知書識禮的人爲我解釋一下他們的法律,但未如願以償。他們的神像或偶像尊尊高大。每個居民將其置於家中供奉,無任何祈禱,衹是燻香。他們最相信的是命運,因爲萬事皆有運氣。若事出不利,他們便責怪命運。依我之愚見,若派遣語言學得快的神甫,再加上傳敎精神,我主定會顯靈,以其恩澤幫助開始傳播我主耶穌基督的信仰,我們的事業定會蓬勃,我主將施恩衆官,請他們勿加干預。
抵達此地(35)後,我曾前往廣州兩次。每次我在那裡逗留了一個月。第一次(36)去的目的是爲了看看能否營救三個身係囹圄的葡萄牙人。他們都是好人。還有幾個關在同一城市監獄中的當地基督徒。這監獄非人生活之地。官員叫人從獄中提來了一名叫馬特烏斯·德·布里托(Mateus de Brito)的人。見之我心痛欲裂。他赤足而來,頭上未戴帽子,雙手鋤在一圓木中,脖子上帶着枷鎖,上面寫着他的罪名,腳上拖着鏈條。據說,其它人的遭遇相同。凡死囚均如此禁錮。他及其它人在華入獄的原因是迄今爲止華人對我們大動干戈。某艘大船迷航後,他們將其奪取,將船員俘獲。現在不會發生此類情況,因爲葡萄牙人已開始納稅(37)。爲贖回這些囚徒我帶去了一些龍涎香。中國國王六年(38)來尋覓此物。重賞帶來者,因爲據他們的書(39)記載,此物與其它制劑配服(40)可使老者延年益壽。
第二次入羊城亦爲囚犯事。我去給主要官員行賄,讓他放人。共花去一千五百科魯札多。這筆款項是借來的。若將他們贖出來的話,將在於本地逗留的葡萄牙人中捐還。這筆錢專派此用。希望我主保佑我們今年可贖回幾個囚徒。
關於中國的情況,我不再着墨,否則難以收筆。我主善心感到寬慰的是,在這樣一個偉大的人民中竟然對福音,對上帝臨世一無所知,而我們耶穌會將進行傳敎。我已窺探將福音傳播給他們的可能。在這理想之地遇到約書亞(41)及伽勒(42)這樣的巨人,我們侍奉的萬能上帝定會神助我等,我們定會進入豐饒的城市,享受大地貢獻的蜂蜜與黃油。
……
1555年11月23日發自中國這一港口
兄弟們,爲我祈禱
你們的兄弟
梅爾喬爾(MestreMelchior)敬上
註釋
①今媽閣廟外水域在16世紀稱亞馬港(詳見《粵大記全廣海圖》)。此圖約成作於1602年。爲迄今爲止惟一一份有明確亞馬港字樣的古地圖。Macau則爲馬港之對音。亞馬港中馬字當爲媽之俗字。亞或阿在漢語中爲贅詞。儘管在此之前持此論的中外學者不乏其人,但均未提出文字證據(鄭煒明與黃啓臣在《澳門宗敎》一書第6頁上對此有所涉及,但未出示此圖。在此之前,張增信曾在《十六世紀前期葡萄牙人在中國沿海的貿易據點》中附錄此圖(附圖三),但未做文字說明)。此稱謂在漢語中已消失,但仍保留在日語中(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關係》香港大學博士論文,第71頁)。從古葡語中關於澳門的諸多拼寫形式來分析(詳見金國平譯白妲麗著《澳門地名考》,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一期,第7-14頁),多數形式接近亞馬港的發音。僅以平托1555年11月20日信函爲例:其不同鈔本有Maquao,Amacuao,Amaqu等形式。Macau源於亞馬港似乎應爲不爭之事實。
②《遠遊記》作者。其生平詳見金國平譯《遠遊記》,上冊,第I-XIII頁。
③1514年生於里斯本,1517年卒於果阿。1553年抵達東方。時任果阿耶穌會學院院長。
④選自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 M.Rogers)輯注《平托信札及其它文獻》,存在出版社、國立圖書館聯合出版,1983年,里斯本,第60-61及第64-65頁。
⑤迄今爲止,史家通常認爲平托於1555年11月20日從澳門發出的致果阿耶穌會學校校長巴爾塔扎爾·迪亞斯(Baltasar Dias)神甫的信函爲葡語中最早涉及澳門的文獻。但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葡印度量衡及貨幣換算書(Lyvro dos pesos da Ymdia,e Assy medidas e Mohedas,escripto em 1554 por Antonio Nunez)》中已出現Macao一詞。(原稿下落不明,因此無法確定手稿中Macao的書寫形式)。作者叙述文字使用“澳門”,所有文獻譯文使用“亞馬港”。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爲葡萄牙王室在葡印政府派駐的財務審核員。本書爲當時在葡印總督的命令下頒布的正式的度量衡換算書。本書成於1554年12月12日(見第41頁作者關於本書屬實的聲明),但於1868年才由里斯本科學院出版,故一般認爲品托信爲最早涉及澳門名稱的文獻。有關澳門的部份文字如下:
第9頁:“中國樟腦用的婆蘭與象牙及檀香的重量單位用的婆蘭完全相同:但價格有所不同。”
第39頁:“亞馬港的一婆蘭爲一百二十比薩(biças),148,71600公克:一比薩(biças)爲43又五分之一盎司;一比薩(biças)爲一百提卡埃斯(ticaes):一婆蘭爲二公擔又四阿拉特爾(arrateis)”
第48頁:“亞馬港的一婆蘭爲一百二十比薩(biças),……”
其中,頁9的“中國樟腦用的婆蘭”最能說明問題。
對此重量單位漢籍早有記載:“洋舶之大者。曰獨檣舶。能載一千婆蘭。一婆蘭三百斤。番語也。”參見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下,第481頁。《澳門記略》作者亦採其言:“其舟最大者爲獨檣舟,能載一千婆蘭。婆蘭華言三百斤也。”,參見趙春晨《澳門記略》,第42頁。
伯希和認爲此書中Macao爲勃固一地並稱1554年之前不存在澳門(詳見氏著《UN OUVRAGE SUR LES PREMIERS TEMPS DE MACAO》,載《通報》,第二系列,第31期,1935年,此語見第76-79頁。全文頁數爲第58-94頁。此文有馮承鈞漢譯本。)從當今澳門學術硏究進展來看,伯氏此論大可商榷。我們認爲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文中的Macao應指今澳門,其理由如下:1伯氏否定Macao爲今澳門的唯一根據是在勃固有一同名地。實際上,伯氏此論的張本爲Arthur C.Burnell所著《英-印口語詞句及同源詞綜合詞彙(Hobson-Jobson:A Glossary of Angli-Indian Colloquial Words and Phrasesand of Kindred Terms)》,倫敦,1886年,第402頁,“澳門條”。當時仍多循1557年澳門開埠說,因此二原因,一代大家伯希和未在此問題上有所建樹。其實,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文中對此問題有答案。其書第38頁,對勃固使用的度量衡單位進行了描寫。若Macao眞係勃固一地,實無必要在有關中國的章節中加以再次叙述。2上引漢籍可證“婆蘭”在廣東、澳門爲華人所知,且有葡語文獻佐證:“……因爲婆羅洲樟腦按市斤出售而中國樟腦則按婆蘭出售。每市斤爲二十盎司,每婆蘭約爲六百阿拉特爾(arrateis)”(參見加爾西亞·達·奧爾塔(Garcia da Orta),《天堂及印度香藥談(Colóquio dos Simples e Drogas da Índia)》,卷1,第159頁)。綜上所述,安東尼奧·努內斯(António Nunez)一書中的記載應爲葡語文獻中最早涉及澳門的史料,平托關於澳門的記載仍爲中國應商人之請將澳門出讓葡人的首次記述。這則史料證明,1554年葡萄牙人已光顧澳門。此時間比漢籍1553年說稍遲一年,但並不矛盾。這是正式頒佈度量衡的日期,在此之前肯定已有商業活動存在,否則無可能亦無必要規定各種度量衡的換算。
⑥其全名作Beichior(Meichior)Nunes Barreto。參見榮振華(Joseph Dehergne)《一五五二年-一八八零年在華耶穌會會士名錄》,羅馬-巴黎,1973年,第187-188頁。
⑦麻剌加富商。1552年在中國沿海經商時被捕。
⑧生於1526年,1554年在果阿入耶穌會。詳見榮振華(Joseph Dehergne),前引書.第111頁。
⑨指梅爾喬爾(Mestre Meichior)神甫於1555年11月23日發自澳門致果阿耶穌會修士信函。
⑩葡萄牙海外發現的口號爲“尋找香料,尋找基督徒”。
(11)1515年生於里斯本,1583年卒於果阿。30歲後入耶穌會。1548年前來東方。
詳見榮振華(Joseph Dehergne),前引書,第104頁。
(12)實際上是33年前,即1522年屯門之役後返回麻剌加時所作。
(13)具體地點爲三洲塘,亦稱三洲環。
(14)選自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 M.Rogers)前引書,第66頁、第67頁、第68-70頁及第73頁。
(15)1554年12月3日函。參見麗貝卡·卡特斯(Rebecca Catz)及弗朗西斯.M.羅傑斯(Francis M.Rogers)前引書,第34-35頁。
(16)廣州。
(17)葡語原文作deram,亦可理解爲“允許”,“讓”。
(18)珠江。
(19)由此語可見,在何亞八被剿滅後,葡人又返回上川島貿易,但保持浪白滘,同時進一步向澳門推進。
(20)Vintém,一種古葡幣。
(21)這一記叙屬實。兪安性於1613年將禁倭令在澳門議事亭內勒石時的落款爲“欽差整飭廣州兵巡事物、視海道兼市舶、廣東布政使司右侍郎、按察司命。”這一禁碑的漢本,參見J·C·湯姆遜《澳門歷史碑記(Historical Landmarks of Macao)》,載《敎務雜誌(The Chinese Recorder)》,卷八,1887年,第219頁,轉引自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關係》香港大學博士論文,第151-152 頁。此碑葡語譯文,參見曼努埃爾·木利亞斯(Manuel Múrias)《爲北京主敎下達的指令及其它有關澳門史的文獻》,第115-116頁。《明彙典》都察院條下稱:“……海道兼整飭廣州兵備一員,駐劄東莞南頭城,巡視海道一帶地方,整搠船隻,操演水戰,監督南頭、鴿二寨。”
(22)按察院的縮略形式。海道副使或爲按察副使或爲按察僉事。
(23)待考。查明典章無此制。
(24)《明史》《與服三》,第1633-1635頁及第1636-1637頁。
(25)查明典章無此制。
(26)矛槍。
(27)詳見新約全書《使徒行傳》。
(28)參見呂實強《中國官紳反敎的原因一八六零-一八七四)》,臺北,中央硏究院近代史硏究所專刊(16),1985年。尤見第三章《中國社會習俗與官紳利害》中第130-174頁。
(29)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神甫爲第一個進入廣州的敎士。他的這一分析實爲後來利瑪竇等人結交士大夫,科學傳敎,接近朝廷戰略的基石。
(30)由此可見,葡萄牙早期的遣使入華目的之一是藉此使耶穌會獲得進入中華大地的機會。
(31)作“許可”解。實指勘合。這是對“金劄”最早的涉及之一。
(32)這是耶穌會對華傳敎政策的初衷。隨使團入京觀見天子,一旦獲准傳敎,便可迅速排除基層官員的反對。在屢次努力失敗後,他們採取了在高級官員中傳敎的策略。利瑪竇爲此政策成功的執行者。
(33)暗指當時耶穌會會士中盛傳的華人同性戀現象。
(34)指佛敎的地位。
(35)澳門。
(36)平托稱:“二十五天前,他去廣州洽贖貴族馬特烏斯·德·布里托(Mateus de Brito)及另一已在廣州城獄中關押了六年的人。”從平托發信的1555年11月20 日向前推溯25天,應爲1555年10月27日。
(37)看來中葡不斷沖突的主要原因之一爲關稅的繳納。在此之前,因葡萄牙非貢國,無法進行正常的朝貢貿易,祇得進行私下交易。從1550年起,因京廷刻期訪購龍涎香,廣東當局對私泊上川的葡萄牙人網開一面。
(38)此信日期爲1555年11月23日。向前推溯6年爲1550年。這正是葡人被逐出閩界,重返粵海,駐泊上川島三洲環的年代。或許此爲浙閩力逐葡人而粵人則停息干戈的原因所在。
(39)此語與漢籍所載完全相符:“皇祖永樂大典內有此品。”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廿九冊,廣東下,百廿四頁,商務印書館影印版第10828頁。
(40)所謂“萬歲香餅”。
(41)聖經《舊約》中人物。繼摩西之後成爲猶太人的首領,帶領他們進入伽南。
(42)聖經《舊約》中人物。以色列人領袖摩西從巴勒斯坦南部加低斯排去窺探伽南情況的探子之一。他與約書亞主張希伯來人立即進取伽南。梅爾喬爾(Mestre Melchior)引用這兩個聖經典故,自喩爲瞭解中國情況的約書亞和伽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