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百業



澳門垃圾收集和處理

楊旺玲 張珮麗 梁欣欣 莫群貞 楊旺珍 蔡麗柔

  垃圾——一個令人敬而遠之、臭「味」遠播的名詞。人們看到它就會紛紛避開,然而它卻是人類每天都在大量製造的廢物。愈發達的國家所製造的垃圾就愈多,反之愈落後的國家所製造的垃圾就愈少。所以垃圾是文明的產物。而隨著澳門社會的發展、工業化和生活水平不斷的改善,使人們生活環境比以前改善,消費力大大的提高;同時,大量農業人口遷移到城市,引致城市人口急劇增加,人口增加便對物品需求量大增,因此產生了更多的垃圾,並對環境造成更嚴重的破壞,迫使人們在不知不覺間意識到要有效地處理垃圾,這已成為澳門首要面對的一個嚴重難題。

一.垃圾的收集


  (一)早期的管理
  過去負責清潔事務的投資是澳門行政當局,而道路清潔則交由市政廳處理。市政廳將清潔事務開投,由華人負責經營。當時那些負責清潔事務的人主要在日間工作,他們推著手推車,又或者驅策著牛車經過每一條街道收集各種垃圾及大小便,之後售賣給國內。這種收集便溺的情況一直維持多年,但有時運送便溺會受中國局勢變化影響,或運載的船隻受到海盜的攻擊,引起大大的不便。
  一九一二年十一月起至一九一三年四月,市政廳頒發一項通告:規定每日由清晨四時至七時,居民要自動開門讓工作人員搬運排洩物,又或在晚上九時以後進行收集,尤其在華人聚集區。但南灣街、龍嵩街及水坑尾街一帶則不須有此限制。
  但一些市民的惡習難除。例如:在街道隨意解決急時之需,迫使市政廳向警察尋求援助,甚至要出動便衣警察來懲罰違例的人仕。其實當時承投人已簽立了收集排洩物的合約,他們有責任按照市政廳的指示在市內裝置十個木製的溺器。而溺器內及船隻從內港碼頭運往中國的排洩物,作澆灌邊境另一邊的農田之用,而且還能賣得一個好價錢。
  (同年,市政廳製造新的且與當時所用相同的七架手推車公開招標。)
  1.面對的難題
  (1)處理垃圾欠完善造成危機:
  多年來,澳門處理垃圾的成效一直欠佳,澳人與垃圾的關係可謂一同成長和生活,就這樣,人們的健康逐漸出現毛病。
  在一九二五年,多宗類似霍亂的疾病相繼出現。衛生隊的醫生很快找出病菌的源頭,就是當時被譽為市政垃圾站的沙梨頭垃圾堆。因此,那裡的垃圾必須被完全搬離,為此,就建造一條有若干斗車的窄軌鐵路。當時的數十名工人,人工低,每人每日只收取澳門幣五毫作為工資。由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共花一年的時間,終於把垃圾搬離,而這次行動共耗用了約澳門幣七百元。此項費用由專責清潔城市的承投商人負責繳付。
  (2)海盜的出現:
  由於載運排洩物的船隻經常受到海盜的襲擊,扣留船員以換取贖金,加上,當時正處於中國的內戰時期,中方未能協助調整日益下降的便溺購買價。使承投商人對此行業失去信心。
  到了後期,政府決定重新招標,市政廳便將此項服務批予華人VongChio負責。以每月支付澳門幣六百八十元給予市政廳,來獲取二年的專利,並須設置四十個木製的溺器,每天兩次以密閉的容器收集溺器內的便溺,立即以專船運出城外。
  (3)第一架收集垃圾的貨車:
  在澳門二十年代的中期,每天約產生六十立方米的垃圾。但此收集垃圾的貨車只可運輸少於三立方米的排洩物。而且,此車除了作收集廢料的用途外,同時亦被本地區多個缺乏車輛的部門要求借用。
  而當時承投人所簽定的合約規定,該貨車應該只用於收集垃圾。而承投人需每日繳交二十元澳門幣的租借费。再加上電油及保修等費用,使承投人寧願以人手或動物進行收集工作,不願再借用此車。加上一宗交通意外,使該車被棄置於工場裡,再沒有出來了。當公共機關向市政廳要求使用該車時,市政廳很快便答應,只要求該機關從陸軍工場取回該車及支付欠下的費用。結果澳門垃极收集史上首部垃圾車便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2.戰亂時期的收集垃圾的情形
  至一九四八年,垃圾繼續以過往方式收集:以手推車從每戶的門口運到傾倒處,繼而運往中國去。有時,當中國不容許運送時,垃圾便會被燒毁、作堆塡或甚至拋到海裡去。當時垃圾的處理尙未構成任何問題,但用手推車收集垃圾的方法,在整整半個世紀內構成一個不雅的情景,更嚴重的是與這個城市推動的衛生或健康運動産生不協調的現象。自從第一部收集垃圾車毁壞後,二十多年来,澳門一直以手推車形式來收集垃圾,其收集速度低下,當時更被稱爲有損葡國政府的聲望。
  在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八年間的一段苦難時期,中國的革命、日本的入侵、香港的淪陷導致成千上萬的難民抵達澳門,使澳門這個小城從二十萬的人口暴增至幾乎五十萬的人口。清潔街道以及處理垃圾的方法已成為眾多嚴重問題之一。
  3.戰後第一次重組清潔工作
  當戰爭結束後,澳門的人口逐漸減少,衛生部門便決定重組收集垃圾的工作。部門預算幾乎全部用於一百二十四名員工身上。同時,那些陳舊而又不合時宜的手推車亦繼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第一條城市清潔的路線,六輛汽車按照預訂的路線及時間表進行服務。雖然人手收集垃圾的工作已有明顯的進步,但垃圾車上的車斗木頭只可支持十年,所以這項服務亦只維持了十年。
  在一九六零年,某些研究者還指出用垃圾車的不當之處:車輛的車架上只裝有一個有上蓋的木箱,由於這些木箱很高,負責清潔服務的市政工人被迫長時間站立在箱中,以便進行收集載滿垃圾的竹籮及紙皮箱,然後將垃圾傾倒在木箱中。此外,由於各個垃圾站相距不遠,故清潔人員一直站立在打開箱蓋的箱中,因而臭味遠播,令人厭煩。
  時間消逝,這些不能長期使用的木箱逐漸腐爛,於是決定購買一些新木箱或採用另一類收集及搬運垃圾的方式。市政廳便選擇了在市內多個地點設置一些大型鐵製容器,以便人們放置垃圾,再從各處以起重車將容器運至垃圾堆積地傾倒。這種用一輛車收集垃圾的新方法並不成功。這不但不能遍及整個城市,而那些放置在居屋附近的容器還帶給住戶不良影響。
  4.舊式垃圾收集方法
  舊式垃圾收集、處理的員工掃街道的方法是以分區份(分五個區分),員工收集的垃圾,家庭雜物等,全部包攬,用竹籮載放。
  過往,掃街道的員工每日上午和下午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在垃圾堆放(集中人力把一籮籮垃圾搬上車,俗稱過車)。因此,淸潔員工的體力消耗較大。過去的垃圾收集方法和各區所設立的垃圾堆放站較爲集中,容易處理。不過,由於全澳的垃圾堆放站是露天的,造成空氣污染,局部衛生環境差,影響民居。
  5.五、六十年代的變遷
  五十年代末期起,街道由員工每日淸潔兩次,但由於市政撥予城市淸潔的預算不多,淸潔員工每月收取六十元澳門幣的薪金,也因此使淸潔街道的人手不足。
  當時澳門只有一百一十六名員工,垃圾是由掃街道的淸潔女工收集,然後存放於分佈在市內沒有蓋好的鐵製容器內,其發出的臭味令市民怨聲載道。
  在六十年代,澳門在收集及搬運垃圾方面有了全面的突破,如:市政廳內設立了一個委員會,此委員會曾專程到香港考察該地如何處理垃圾。不久一個全新面貌出現了,當局更換了當時所用車輛,也改建了大多數已經不適合時宜的污水渠,同時重訂員工編制,增加薪奉、購買新車輛、興建公共洗手間和浴室等,並在公共街道引進新的容器。這些改變大多數是按照香港的清潔模式加以改善而在澳門施行的。把車輛改小,使其適合在澳門狹窄街道通行。並把澳門劃分為五個堂區以便完善地收集垃圾。
  但有關部門組織,人口增長回應、分配工作、服務員的員工人數及培訓、以至存放及運輸系統的科技發展等問題都尚未完全解決。
  6.七十至八十年代的改進
  七十年代末期至八十年代初,因本澳人口迅速膨脹,垃圾收集存在問題尚多,街道十分髒亂,在八三年市政廳推行清潔運動,將澳門分成六個區域進行垃圾收集工作,採用特別車輛,在市內各區街道配發垃圾桶及在全市裝置二千個廢紙箱。新系統還包括一項滅鼠工作,在那幾年,澳門的垃圾收集得到了改善。當時市政廳擁有員工已增至一千七百多名,清潔暨衛生部佔四成多,達七百多人。同時亦是擔當工作量最大的一群。
  此計劃花掉澳門幣二千七百萬元。其搬運系統與葡萄牙所採用的相同;就是垃圾桶的蓋與裝置垃圾車的收集垃圾系統相配合的密封模式。
  7.財政狀況
  過往負責收集垃圾的工作是由市政廳清潔科執行的,它是隸屬於政府,因而不會對澳門市民徵收任何淸理及收集垃圾的費用。最初,其收入是來自政府的資助,但是由於淸潔科每年添置新的設備、支付員工薪金、燃油費、車輛維修費等雜費繁多,以致其支出龐大,入不敷出。
  例如:一九八八年收集垃圾的費用高達五千三百萬元,平均每人一年製造垃圾量爲二百四十五公斤,相當於每人收集垃圾費用爲一百三十二元,全年每一噸垃圾處理費爲五百四十元;一九八九年,每日每一噸垃圾的處理費用是七十五元,即約花三萬多元,全年的費用可高達一千零九十多萬元;此外,每年處理垃圾池的費用已耗用了一千一百萬元,單單是該年的淸理垃圾費用(包括淸理運輸垃圾及掃垃圾費用)是四十三萬元;一九九零年的淸理垃圾費用已達至四十多萬元,相當於每人收集垃圾費用爲九十元。
  從以上例子可知每年的支出的狀況,爲了解決這個收支不平衡的情形,淸潔科必須量出爲入,因而開始收取淸潔垃圾费,但當時其對象只是一些工商機構,家庭式的垃圾費用暫時不須向市民徵收。而徵收工商業機構的垃圾搬運費是按月收費,計算方法是按垃圾桶的數量和大小而定(詳見下表),每一垃圾桶收費由五十元至三百五十元不等,工業、商業、家庭固體廢料,如每次需要由市政廳代爲收集及運載,則其收費爲一百五十元,廢紙箱每次淸理費爲二百八十元。
  市政廳淸潔及收集垃圾所需的費用:

┌───┬───────┐
│年 份│費 用    │
├───┼───────┤
│1988年│五千三百萬元 │
├───┼───────┤
│1989年│五千四百多萬元│
├───┼───────┤
│1990年│四千多萬元  │
└───┴───────┘

  租用各類型垃圾桶費用表:

┌────────────┬───────┬─────┐
│型號          │價値(澳門幣)│租金(月)│
├────────────┼───────┼─────┤
│五十公升膠桶      │130    │50   │
├────────────┼───────┼─────┤
│一百一十公公升膠桶   │240    │80   │
├────────────┼───────┼─────┤
│一百二十公升膠桶    │300    │80   │
├────────────┼───────┼─────┤
│二百四十公升膠桶    │420    │120  │
├────────────┼───────┼─────┤
│三百三十公升膠桶    │440    │150  │
├────────────┼───────┼─────┤
│七百七十公升金屬大桶  │3600   │250  │
├────────────┼───────┼─────┤
│一千一百公升金屬大桶  │3800   │350  │
└────────────┴───────┴─────┘

(二)澳門清潔專營公司


  1.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的成立
  本澳的城市清潔工作於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正式由公營轉為私營。澳門政府與澳門清潔專營公司(C.S.R.)簽署了首份專營合約,該合約為期七年,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屆滿;若合約至一九九九年約滿前三個月內政府不向C.S.R.提出終止,合約則可以延續跨越九九年。至於其公司地點方面,C.S.R.最初(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三年五月六日)設置的地點是位於二嚨喉公園附近,但是由於清潔公司的規模日漸龐大,設備逐漸增加,以及城市的發展,人口不斷的向上升,以致土地不足以應付未來垃圾量的增加,因而公司決定由二嚨喉遷往到仔北安填海區。


  2.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的股份分配權
  最初參加垃圾收集及處理經營權的公司有三家,他們分別是葡國資本的AGS 公司,香港的BFI公司(澳門殷理基洋行有限公司參與合作)以及法國資本的SITA公司。該三家公司標書報價分別為:一:AGS公司六億二千四百七十一萬六千元,二:BFI公司四億五千一百二十三萬七千三百五十一元,三:SITA公司五億二千四百九十二萬三千元。最後由香港的BFI公司取得專營權。
  3.清潔專營公司初期的困難
  (1)初期的財政問題:
  當清潔專營公司正式接手後,最初的財政狀況出現負數,即是支出大於收入。這是由於最初員工合約的問題未能得到全面的解決,於是便引發起工人罷工抗議的熱潮。員工罷工,令到市面的垃圾無人清理,垃圾便堆積如山,臭氣沖天,大大地影響了市民的健康,為了解決垃圾暫時無人清理的問題,於是C.S.R.便高薪招請大量臨時工人來收集垃圾,解決暫時性的危害。當時只是負責跟車的工人,每小時工資約九十元;而負責駕駛垃圾車的司機,每小時約二百多元。由於支付臨時工人的薪金龐大,導致C.S.R.於九二至九三年期間出現赤字。
  (2)工潮:
  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本澳收集垃圾的工作正式由市政廳改為清潔專營公司(C.S.R.)負責。當C.S.R.正式接管工作後,便採取一系列開源節流的措施。首先由於政府每年給予的資金有限,加上支出龐大,為了節省日常開支,該公司決定裁員,這正是引起清潔工人罷工事件的根本原因。歸根究底,這次工潮事件,市政廳是需要負上最大責任,因為C.S.R.接管工作之前,市政廳未能有效地解決和員工合約的問題,所以當公司接手之後便立即採取裁員的政策,於是就引起員工的不滿,加上雙方談判破裂,於是工人決定罷工以示抗議,企圖爭取更多的賠償。
  當淸潔工人罷工後,街道上的垃圾無人收集。即使部份員工照常上班,但當他們收集垃圾時,仍然會留下一些垃圾在垃圾桶內,於是便令街頭巷尾都充斥著臭味。在罷工期間,垃圾不斷的在街道兩旁堆積,加上正當炎炎夏日,導致臭氣沖天,居民怨聲載道,於是乎不得不迫使C.S.R.提出一個既合理而又完善的解決辦法來平息這次的工潮事件,最後他們雙方願意再簽訂多一年的合約,於是這次的工潮事件得以平息,工人繼續回復正常的工作。
  (3)收集垃圾方式的不當(及其解決方法):
  當C.S.R.接管收集垃圾初期,澳門市面到處可見到垃圾不斷堆積,引致臭氣薰天,市民怨聲載道。查其原因,主要是C.S.R.的運作未能完全上軌道,對澳門的客觀情況了解不足,所採取的新措施未能配合澳門實際情況所需,而且又過於急進,因而形成雖有良好的願望卻産生不良的效果。C.S.R.沒有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革,編排不當。過往市政廳採用責任制,工人完成所分派的任務就可以收工。但C.S.R.卻將每組工人的負責範圍增大,因此有人認爲既然不能提早收工,其積極性自然就會降低。此外C.S.R.的構想是當「正更」車隊不能把指定範圍的垃圾收集工作完成,公司便會派出機動車隊協助,但由於默契不足,多次出現重複收集一個地點的情況。有的又出現機動車隊跟在正更車隊後,難以發揮其原有的作用,加上本澳路窄且多都是單線行車,於是一些大型的垃圾車不能駛入橫街窄巷,以致有部份地點成為「死角」,致有街道多日未能清理。除此之外,白天收集垃圾亦造成交通混亂,晚上減少派出垃圾車又造成許多地方的垃圾堆積,甚至幾日未能清除。由於C.S.R.放棄了市政廳原有的收集垃圾方法,而採取另一套未有充份了解澳門實際環境的新措施,於是便造成垃圾收集的各種困難。而其解決的方法有以下多種:一:修改垃圾車行車路線,避免重複收集同一個地區的垃圾;二:多採用壓縮桶,便能夠一次處理大量的垃圾;三:加設中途轉運站(收集細車垃圾後用大車運走),便可減少大型垃圾車的來回次數;四:加強監督工作,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五:向居民推廣宣傳,提高清潔意識,避免居民隨意地把垃圾拋在路邊,使澳門成為一個清潔的城市。
  4.C.S.R.的財政狀況
  一九九二年,C.S.R.正式接管清理及收集垃圾工作時,由於與員工溝通不足,引致工潮事件(上面已經提及過),清潔公司為了解決一時所需,因而高薪聘請大量臨時工人,包括司機、跟車及掃街等員工,支出的費用甚大,最後終於導致入不敷支,財政上出現了赤字。大約在一年後,公司的內部運作逐漸穩定,工潮事件亦得以完滿的解決,其財政才可以平衡,而且還獲得盈利。雖然,目前經濟不斷的衰退,但對C.S.R.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只是盈利下降而已,暫時未致於出現虧損的現象。
  C.S.R.一九九二年與政府簽訂淸理及收集垃圾的合約,爲期七年。政府資助五億多元給C.S.R.,讓其分七年攤用。這些費用便是淸潔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其他的收入來源多是向需要商業垃圾服務的商戶收取的費用,這與市政廳時代並無太大的分別,同樣都是不收取(家庭)生活垃圾。其他收入的主要來源有四類:
  1.幫助酒店收集垃圾的費用(包括租用垃圾桶,垃圾桶租金為每月八千元)
  2.清潔機場的跑道
  3.幫助垃圾焚化爐運送焚化後的爐灰往石排灣堆填區
  4.替澳門賽馬會清洗馬房的垃圾(包括租用小船式及壓縮型的垃圾桶)
  而C.S.R.的收入(包括政府的資助),每年約有九千萬澳門幣。其中,向馬會收取的費用約一百萬以上。至於C.S.R.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添置新設備、員工的薪金、員工的醫療保險、維修費、燃料費、辦公室的費用(包括冷氣費、電費和水費)、購買零件費及其他雜費等,每年開支約六千多萬元(其中員工的醫療保險費佔五萬多元)。由以上數字可得出,C.S.R.每年的盈利可高達三千萬,預計可以穩步發展。
  5.清潔專營公司(C.S.R.)各年新增的設備
  一九九二年C.S.R.正式接管收集垃圾的工作,共有四十部垃圾車,二十部輔助車輛及七千個垃圾桶,此外,還訂購兩架大型掃街車。
  一九九三年C.S.R.投資巨款購置八部大、中型垃圾壓縮車(每部車價格約爲一百萬元),以及近千個容積爲一千一百公升的垃圾桶(每個垃圾桶的價格約五千元),而且還添置帶有煙灰缸的廢紙箱一百三十個。此外,C.S.R.六週內已推出三個鐵質廢紙箱共二百個;另種是準備放置在大型公眾場所的容積是一百公升的廢紙箱共廿五個,還有一種是法國塑料質的廢紙箱五十個。
  一九九四年C.S.R.投資一百萬元新購置一輛大型自動起卸垃圾車。新購置的包括有七部壓縮式垃圾車,兩部大型掃街車,四部専門運送大件垃圾的垃圾車,近二十部小型垃圾車,兩部吊架式垃圾車,一部沙灘淸潔車,一部鏟垃圾用車。此外,該公司還向英國訂購了一千個大型鐵垃圾桶。C.S.R.現在已擁有大、小垃圾桶四千多個,其中二千個是容量爲一千一百公升的鐵垃圾桶,二千多個是膠質垃圾桶。
  一九九五年C.S.R.設置本澳的大、小垃圾桶共有四千多個,大型掃街車有兩部,小的有四部,預計會增加兩至三部,另外還增加新的垃圾車。
  一九九六年C.S.R.投資葡幣一千一百四十三萬元用於車輛及垃圾桶的購置,包括五輛垃圾車,三輛新型掃街車及一輛小型掃街車,费用共九百六十萬元。其中購置五輛垃圾車费用爲六百五十萬,三輛掃街車的費用爲二百九十五萬元,一輛小型掃街車爲十五萬元。此外,预計還會購入垃圾桶三百八十個,其中包括大垃圾桶一百四十個,二百四十公升容量的塑膠垃圾桶二百四十個,總投資額共一百八十二萬六千元,九六年所購置的三輛容量爲五立方米的掃街車(荷蘭製造),其中的兩輛將會専門用於機場的清潔,而另一輛由英國出產的小型垃圾車(容量爲一百二十公升),則會用於清潔市政廳前地新馬路大三巴等旅遊區。
  一九九七年C.S.R.向新加坡訂購四十個腳踏式垃圾桶,新的腳踏式垃圾桶外觀和舊式差不多,採用藍色,居民只需腳踩開關掣,桶蓋自動打開,方便使用;此外,预計一九九八年會購買三百個垃圾桶,並更换垃圾車已殘舊的車頭或車身部份。


  6.C.S.R.目前的設備
  垃圾車(約八十輛):
  壓縮垃圾車:小型:運載垃圾量為五噸
  大型:運載垃圾量為十二噸
  灰車(一輛):專門運送焚化後的爐灰往堆填區
  掃街車(六輛):大型掃街車(二輛):清潔比較寬闊的大馬路
  中型掃街車(二輛):清潔各區的街道
  小型掃街車(一輛):用人手推動,專門清潔一些車輛不易去到的地方。例如:議事亭前地。
  機場掃街車(一輛):專門清潔機場的跑道
  海灘垃圾車:專門清理海灘上的垃圾
  洗街車(一輛):清洗各區的街道
  洗桶車(二輛):晚上工作,負責清潔各區的大型垃圾桶
  特別服務垃圾車(一輛):負責有關澳門及離島的特別事情
  運載大型垃圾的垃圾車(十二輛)
    載桶車:用來乘載大型垃圾桶
  千秋車
  農夫車
  山貓:多用途的小型鏟車
  垃圾桶(連廠房內的新垃圾桶共四千多個):
  舊式腳踏式垃圾桶六十個
  新式腳踏式垃圾桶六百個
  壓縮桶
  容量為一百一十公升普通垃圾桶二百個
  膠垃圾桶
  小船式垃圾桶
  廢油箱
  機場用於吸垃圾的垃圾桶
  紙箱(三百至四百個):
  掛欄式
  無蓋式
  有蓋式
  坐地式
  7.特定時間棄置垃圾的地點
  市政執委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作出了一項重要的決議,強調實施晚上九時至翌晨九時之間方可棄置垃圾的條例。另外,為了方便一些上夜班的市民和部份晚上九時之前已關門的家庭式商號等,特別規定了日夜兩段時間內允許棄置垃圾,並訂定了十八個允許特定時間棄置垃圾的垃圾桶,而特定時間是上午十時到十二時,下午五時到十時。
  該十八個垃圾桶會有特殊標誌,分佈在:

  1.貨倉街(下環街側)        2.司打口(公廁側)
  3.福德新街(下環街附近)      4.公局北街(營地街市對面)
  5.巴素打街(二十三號碼頭附近)   6.田畔街(噶地利亞街附近)
  7.馬大臣街(雀仔園街附近)     8.罅些喇提督市北街(紅街市附近)
  9.爹利仙拿姑娘街(飛能便度街)   10.羅白沙街(惠愛街附近)
  11.柯高街(高士德與連勝馬路交界) 12.高士德(香港匯豐銀行附近)
  13.亞利雅架街(渡船街附近)    14.祐漢第六街(祐漢第二街附近)
  15.慕拉士馬路(小販認可區)    16.台山街市
  17.白朗古將軍大馬路(小販認可區) 18.巴波沙大馬路(華大新村第三街)

  9.部門劃分


  10.淸潔人员分更槪況
  一日有廿四小時,淸潔人員可分爲日、夜兩更,需要七個工作程序才能完成全澳的淸潔工作,此七種工作程序包括:
  日更——(一)掃街員工;(二)淸理街道的垃圾桶側的垃圾和家庭雜物;(三)車輛沿著各街道淸理大體積廢料或泥頭等等;(四)收集非廢紙箱(老鼠箱)垃圾的車輛;
  夜更——(五)每晚十一時開始,車輛沿著本澳各街道收集垃圾桶內的垃圾;(六)淸洗垃圾桶的車輛;(七)每星期固定時間收集各區(全澳共分六個區分)的大體積廢料的車輛,其次,還有特別車輛收集各區大鐵桶的垃圾、淸洗街道、擦沙隊(特別工作隊)等等工作。
  11.員工開工的時間表
  工作類別         工作時間
  負責跟車工作———————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
  負責收集特別垃圾—————約下午一時左右
               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
  負責掃街工作———————早上六時至早上十一時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稽查人員—————————早上六時至早上十一時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洗街工人—————————早上七時至下午一時(第一更)
               下午一時至晚上七時(第二更)
               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五時(第三更)
  辦公室人員————————早上九時至早上十二時三十分
               下午三時至下午五時
  負責駕駛大型掃街車司機——上午五時至下午三時
  12.C.S.R.的入職資格及其福利
  淸潔専營公司的掃街及跟車工人並不需要甚麼學歷,只是需要身體健康,女的不可以超過四十四嵗,男的不可以超過五十嵗,這是由於做掃街及跟車工人都需要大量的體力勞動,有時又要幫忙搬動一些大件的垃圾,是比較吃力的工作,因此身體太弱或是年紀太大的人仕都不適宜。至於垃圾車司機則要求要有職業車牌、架駛技術良好,並且要經過嚴格考核,合格後方可加入公司。而查牌和掃街及跟車一樣,需要有健康的身體,再者要對工作有興趣、有觀察力及判斷力,因爲查牌要隨時留意路邊的淸潔情況,要判斷是否需要加派人手淸理等等。
  至於員工福利方面,公司每位員工都有全家醫療津貼;每星期有一天假期,而且又可以調更,只要找到替工便可;此外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
  13.遇颱風時的分工
  當天文台懸掛一號或三號風球時,雖然市面上一片平靜,但工作卻要如常進行,不過當天文台懸掛八號風球時,他們一切的工作將逐漸暫停。若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七時期間懸掛八號風球時,有關的工作人員便不用上班,所有的工作可以完全停頓,直至風球除下。在懸掛八號風球時工作人員必須隨時留意通知,知道何時要開工,一旦在工作時間內改掛三號風球,工作人員便要立即返回自己的工作單位。但若果在早上七時後天文台才改掛三號風球,工人便不用上班了,因為早上車輛眾多,若照常開工的話,會影響市面上的交通,造成混亂。若公司要求開工的話,公司會發放超時的工資。
  14.C.S.R.對未來的展望
  清潔專營公司(C.S.R.)的總公司是來自美國,而澳門的C.S.R.只是其中一間的清潔公司。是由一九九二年成立,經過多年的努力,C.S.R.終於已能有效地管理其公司的各個階層,重新把街道的垃圾清理得井井有條,而且還逐漸地改善了澳門的環境,并得到了廣大的市民認同其貢獻。未來C.S.R.負責人表示仍會不斷地發展多項的服務,并且增置各種設施,務求做到最好。例如:垃圾車和垃圾箱的改良,并且加強對員工的培訓。C.S.R.還希望能夠延續專營合約,繼續為市民服務。另一方面,C.S.R.亦計劃開拓中國大陸的市場,例如廣州。使更多的市民能夠享受到他們的服務。但這計劃仍在洽談中,希望能盡快得到落實。
  澳門每年產生的垃圾數量表(噸)

┌────┬─────────────────────────┐
│本世紀初│每天約產生六十立方米的垃圾            │
│1983年 │市政廳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二百五十噸         │
│1984年 │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二百八十噸            │
│1985年 │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三百二十噸            │
│1986年 │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上升至四百噸           │
│1987年 │收集垃圾量回落爲三百七十噸至三百八十噸      │
│1988年 │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保持三百七十噸與三百八十噸左右  │
│1989年 │平均每日收集垃圾三百七十噸與三百八十噸左右    │
│1992年 │每日處理垃圾量四百一十三噸左右          │
│1993年 │每日處理垃圾四百九十噸左右            │
│1994年 │每天產生四百多噸的垃圾              │
│1995年 │全澳垃圾量爲十四萬六千噸。每日焚烧垃圾爲二百五十噸│
│1996年 │全澳垃圾量爲十六萬零六百噸,平均每日四百四十噸  │
│1997年 │城市廢料總量二十一萬六千五百一十三公噸      │
└────┴─────────────────────────┘

二.垃圾的處理


  垃圾處理方法有五種,分別是填埋、焚化、堆肥、部份資源回收(把廢料處理),有用的垃圾便回收,而最常見的分別是填埋、焚燒和投海,現在讓我們為大家介紹一下它們的概況吧!
  垃圾填埋:最初人類隨意地把垃圾填海造地,造成土壤和水質受到污染,但現在的填埋方法比以前衛生得多:在堆填區上加上一塊厚膠,目的是使塡埋的場地不易透水,把垃圾填埋之後,立即用泥土掩蓋,使其分化的速度加快,這可謂又經濟、又衛生而且又容易管理的一種方法。但由於堆填區接近市區,加上垃圾分解後會釋放出沼氣,會危害人們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危險,因此,人們是不可以長期使用同一個堆填區堆填垃圾,況且,堆填區的佔地面積較大,與澳門面積細小,地價高昂相矛盾。但無何奈何地,澳門長期也要使用這種垃圾堆塡法(例如:過去的氹仔雞頸垃圾站和現在的路環垃圾站也沿用此法。)因為,實在沒有哪種垃圾處理法可以代替它。
  垃圾投海:垃圾投海法是指將經過適當處理的垃圾、廢渣投入遠離海岸的深海中,但是,許多國家的城市,人們貪求方便快捷,經常將未經過處理的垃圾投入海中,令到海洋受到污染,嚴重破壞了海域環境和水中的生物,爲了這個問題,亦引起了國與國之間的糾紛。雖然,國際海洋會議訂出固體廢物投海法的國際準則,但是,仍然未能完全制止一些國家繼續把未經處理的垃圾、廢渣等廢物投入海洋,這樣不但污染海洋,還會損害其他國家的自身利益,嚴重的便導致戰爭爆發。
  垃圾焚燒:焚燒法可以令垃圾的體積量減少百分之九十二至百分之九十三,這樣,不僅可以節省場地,而且焚燒時還可以提供大量熱能,而熱能又將水變成蒸氣,推動渦輪機發電,然後便可以賣給電力公司,賺取額外的收入。若果不選擇用來發電,熱能最少可以用作製造熱水,作各種合適的用途。而且■英工場佔地面積小,符合了澳門的地理條件,但是,焚化法亦有其缺點,就是焚燒垃圾後所産生的廢氣會污染環境。
  (一)堆塡區的變遷
  澳門最早是採用堆塡法來處置垃圾的。最早的市政垃圾站是沙梨頭垃圾站,由於一九二五年多宗類似霍亂的疾病相繼出現,醫生認爲是與垃圾有關,此後,這個垃圾站便被迫關閉起來。
  一九二五年至一九四八年期間,垃圾收集後便被運往中國或作堆塡之用。由於人口較少,當時垃圾的處理尙未成爲問題。其後,澳門實施了三次垃圾衛生塡地。一是青洲、二是氹仔雞頸山、三是路環石排灣。
  青洲尾堆填區
  自一九四八年以後,垃圾一直都在青洲尾(現時的鴨涌河公園)堆填。當年本澳的垃圾及雜物,均經人手車輛收集及載運往青洲尾,名叫垃圾堆的地方傾倒。同時部份也運經國內安置。後來青洲尾地段已不勝負擔,而國內又因投資費用巨大而中止,而被逼於勉強在青洲尾繼續傾倒垃圾,令該環境衛生異常惡劣。直至一九八三年,青洲尾不宜再使用了,同時政府受到群眾的壓力,才把垃圾安置區遷往離島,結束了青洲尾的堆填歷史,此後,青洲尾由國內協助,葡國專家參與,使垃圾堆變為今天的鴨涌河公園。
  氹仔雞頸山堆填區
  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八年,澳門改用填谷方式,把垃圾運到氹仔雞頸山堆填。當時由於垃圾量大增,行政當局本想在北安設置堆填區,但推行時受到市民及葡國行政當局的反對而中止,後來也未能找出新的垃圾處理點,故繼續在雞頸山堆填,使垃圾堆填量高達六十多萬噸,比預期中超出五倍以上。
  路環石排灣堆填區
  一九八七年構想投資葡幣一千萬元在路環石排灣蝴蝶谷(芙蓉坑)興建面積為五公頃的垃圾收集站,但受到當地居民反對,計劃被迫擱置。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二年,垃圾改填於路環石排灣,直至一九九二年起,澳門的垃圾才採用焚燒法來處理。
  總括其變化,堆填區由最初的鴨涌河堆填、仔雞頸山堆填和路環石排灣堆塡。
  1.路環垃圾站的流弊
  (1)路環垃圾站變成"污染的定時炸彈"?
  垃圾站位於石排灣食水塘的集水區,其位置是高出水塘十多公尺的芙蓉坑處,它不單構成路環食水和環境的污染,而且對將來離島的建設(特別是路環的建設)埋置了一個"污染的定時炸彈"。
  (2)路環垃圾站被視爲收集垃圾的"大膠袋"?
  在一九八八年還未興建焚化爐之前,路環垃圾站一度被視爲收集垃圾的"大膠袋"。由於垃圾站設計者似乎忽略了一般的物理性和化學性變化的知識,只設計了一個爲澳門市民收集垃圾的"大膠袋",把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所製出來的大量廢物和污物,裝進這"大膠袋"中,然後封閉(用泥沙覆蓋)起來。垃圾處理站如同一個'鍋形'的"大膠袋"般,袋口打開後可以不斷的塡塞,塞滿後便棄置。其整個設置,只不過是個中央開孔的大'鍋',孔道是收集污水的出口,把污水送進處理站的地方。'鍋壁'用五毫米的膠板鋪設,爲使雨水形的水流和'鍋'範圍分開,設計了一道高達十公尺高的分隔牆。
  (3)路環垃圾站安全設置不可靠:
  試想,五毫米的膠板作底部能經得起泥沙層及經壓縮後的垃圾本身的重壓?同時,深埋於地下的垃圾,經風吹、雨淋、太陽晒以後,會產生發酵作用或細菌的分解作用,而產生了大量熱,這熱量足以使膠板變形甚至熔解,再加上本澳的電鍍廠、化工廠、染織廠和製衣廠所拋棄的化工廢料、溶解液等,特別是膠質的溶解液和一些酸性溶解液,使膠板溶解(特別是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的製成品)。
  (4)路環垃圾站的位置不適宜:
  膠板熔解後,垃圾所分解出來的污水會滲過膠板的破裂部分而進入土層中,流入地下水中混和,造成水質的污染。尤其是垃圾站的位置高出水塘很多,築一個高達十尺分水牆,分開土表的流水(流入水塘)和污水隨中央孔流入污水處理池,不是那麼簡單。
  同時,還要考慮,工廠中所棄置的垃圾中,有很多帶有毒性的物質,它會隨著水流,向低窪的部分流去,污染井水、水池等飲用的水。因此,將污染的固體作填塞物時,一般都選擇較低的地方或遠離市區的海邊,才不會污染或減少污染地方的水源。
  2.醫院垃圾
  醫院垃圾的種類
  一.用於切割和刺穿東西的物品 二.來自配裝和使用治療惡性疾病
  三.來自照相室的放射性垃圾  四.來自驗血及檢驗其它成份的垃圾
  五.來自手術室和解剖室的垃圾 六.石膏、夾板、沾有血漬及體液的繃帶
  七.注射器、導尿管、輸液管、探條等
  八.繃帶、藥棉、敷布、手套、工作服
  九.來自爲病人進行體內檢查 十.來自病人廚房的垃圾
  十一.用於盛放體液的袋子  十二.所有沾有血漬的廢料
  十三.各種紙張 十四.來自洗手間和更衣室的垃圾
  十五.各種醫用材料的封皮和包裝紙 十六.噴霧劑、醫療蒸氣、電池等
  十七.來自後勤部門和鍋爐房的垃圾 十八.來自洗衣房和裁纫間的垃圾
  十九.使用放射線治療和實驗製品産生的垃圾
  二十.鉛管和溶劑的包裝、氣罐以及包扎室常用的其它物質
  二十一.來自門診室、護理室、行政部門、會議室及娛樂室的垃圾
  醫院垃圾的處理
  醫院垃圾的種類除了以上所說,還大體地分成傳染性或非傳染性廢料,而處理傳染性廢料是採用小型的特製焚化爐焚燒。不過特殊廢料必須嚴格處理,其焚燒時的溫度要超過一千度。但這種方法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當焚燒時,一些傳染性廢料沒有完全被焚燒時會向空氣中釋出許多有害的污染性物質。除了焚燒法之外,也可以採用操作容易、費用更便宜的處理方法,如高壓蒸氣消毒、微波消毒和化學消毒。這些新方法對處理傳染性廢料更加有效而又可以減少污染。當焚燒後便與一般生活垃圾一同處理,不能焚燬的在路環石排灣堆填。非傳染性廢料便與一般城市垃圾處理方式相同,大致上都先經焚化爐焚化後運到石排灣堆填。
  3.廢紙回收方法
  廢紙回收法目前是世界上最環保的處理方法,它把各式各樣可再用的垃圾收集,然後進行分類,再將這些廢料運送到代理商或工廠進一步加工及再造成其他物品。這種方法既有效解決垃圾而又不產生污染。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澳門市面出現了廢紙回收業,屬於私人經營,早期回收範圍廣泛,如牛骨、雞毛、舊棉被、塑膠等,到現在已經消失。目前主要收集玻璃瓶(賣回本身的工廠及其他商號)、紙張(賣給一般商店)及小型五金屬廢品(賣給五金回收店或代理商)。
  澳門海島市市政廳於一九九四年八月開始把兩島上的學校、酒店及工廠使用的廢紙回收再造,目前已把回收廢紙(迄今已回收約二十六噸)交由一家位於澳門半島的工廠,主要任務是把回收的廢紙進行包紮,加工後運往中國大陸作包裝紙和紙板。
  (二)澳門垃圾焚化爐
  1.興建焚化爐的原因
  多年來,澳門都是用垃圾坑以及衛生堆填區來填放垃圾,但這種方法效果並不理想。唯一的解決方法是建一座可以令廢料回收的垃圾焚化爐。而焚化爐是關注環保、文物保護及公眾衛生的基礎建設,合符了環保衛生的要求。
  在一九八二年,由於澳門可供堆塡的地方有限,而珠海的市政機構拒絕爲澳門設置固體廢料堆填區,使澳門的衛生情況變差,當時的解決方法就只有興建已進入初步競投的焚化工場。
  2.工程的肇始
  一九八七年三月決定在氹仔北安塡海區興建垃圾焚化工場,在同年甄選出葡、德CESL/GRP集團負責焚化工場詳細計劃。
  焚化工場耗資5.5億元澳門幣,其中機械設備費爲4億多元,其餘爲大小建築費,約1億多元。其中北安工業塡海區,其建築面積佔了40000平方米中的11000平方米。其建築工程的承包批予Soares da Costa公司,至於電機設備的供應方面則由日本公司(三菱重工)投得。
  工程於一九八九年前動工,包括安裝設備和興建三座焚化爐,每座焚化爐每日可處理三百噸垃圾,其中首兩座於一九九二年一月试用,第三座焚化爐只作後備之用,於一九九二年十月試用。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經審議垃圾焚化爐經營權的各份建議書之後,政府決定由一家法國公司獲得此經營權,經營權合約期限為七年零三個月。
  一九九二年五月開始試焚,該年年底正式投入運作。
  一九九二年七月,在氹仔焚化爐試用之初,大件垃圾被禁止卸下,而路環石排灣垃圾堆填區亦已封閉,但由於焚化爐未能全面接收大體積垃圾或金屬垃圾,於是,仍然要運往石排灣垃圾堆填區傾倒。
  一九九二年八月,焚化爐經營權書提交先後次序繼為葡資的AGS法資的NOVERGIE及日資的三菱重工株式會社(MITSUBISHI)。
  一九九二年年十二月焚化爐舉行揭幕儀式,焚化爐的管理是由隸屬於運輸暨工務政務司的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負責。但操作是由一間私人公司代理。其廠長是一位法國人,因而其技術來自法國。而焚化爐所需的零件則來自法國和日本。
  一九九二年四月至十一月期間,焚化爐進行營運前的測試,並正式投入運作。第二期工程的第三台機組亦於同年的十一月十一日開始運作,焚化爐廠交由澳門廢料管理專營公司(CGS)負責管理。至此澳門固體廢料的處理終於得到解決。
  一九九五年,按照垃圾焚化爐統計,固體廢料:有家庭廢料佔百分之七十二,工業廢料佔百分之十五,菜肉市場廢料佔百分之八,其他廢料佔百分之五。垃圾焚化爐現有三台,目前只需兩台投入運作,當本世紀末,澳門的垃圾量每天達到六百噸時,便會開啓第三台焚化爐。
  垃圾在焚化爐內約需二十至四十五分鐘,就可以完全焚燒,每台焚化爐每小時可焚化的容量爲十二噸。在焚燒垃圾過程中,每公斤垃圾可産生四度電,在焚化工場所發出的電能,約三成由焚化工場消耗,餘下的七成售給電力公司。電力公司方面向他們付出承購價約爲每度電二角多,垃圾焚化爐厰每年在這方面可賺得一千多萬元,但其每年營運費用遠遠不止此數,因此要政府額外補貼二千多萬元。
  3.焚化工場的設備
  廢料的儲存及轉送
  廢料焚化爐
  燃燒氣體的冷卻
  熔渣的淸除
  燃燒氣體處理站
  熱力回收及濕氣循環
  電動監視及控制系統
  次要及輔助系統及設備


  地面設有火爐結構、汽鍋及沉澱器,更有主要電力及機械設備的間隔。
  在火爐給料層的操作主層內,焚化爐與靜電沉澱器之間設有主控制室、低電壓設備、電力室及電力庫。另一翼設有汽鍋用給水池、蓄水池、發電機及機械庫。
  卸載平台及坑道位於大樓東面。此平台能容納七部市政車輛同時進行廢料卸載工作,其有一大型入口供卸載私人交通工具之用,另一大型入口供卸載大體積物品之用,使該等物品與其他廢料混合之前能先被搗碎。
  4.垃圾焚燒的過程
  兩台抓斗式起重機,承擔不停向垃圾爐進料的任務。該兩台每一抓可抓起十噸垃圾的抓斗式起重機,由垃圾池內將各種垃圾抓起,放入進料口,垃圾由進料口直卸入焚化爐焚燒。部分體積過大的垃圾,則先集中在垃圾池右側的碾機碾碎,然後再抓入進料口。
  垃圾焚化爐中心的三個燃燒爐,採用三菱及馬丁氏回動式平爐。每台燃燒爐每天可以處理垃圾二百八十八噸。垃圾經過燃燒後剩下的灰燼和熔渣的體積,僅有原來體積的十分之一。灰燼和熔渣經濕式熔渣抽出器送出,然後由專用貨車運送到石排灣垃圾堆填區堆填。
  回收垃圾焚燒時所產生的熱量可以用以發電。該垃圾焚化中心設四管道式循環水鍋爐三台,每台鍋爐每小時的蒸氣流量為二十六噸。利用熱能發電,每個燃燒爐每日發電功率達四兆瓦。其發電量等於全澳用電量的百分之七。
  5.焚化中心的經費問題
  1.依靠政府的資助。
  2.利用焚燒垃圾所産生的熱能發電厰四成供本身使用,六成賣電力公司,每年帶来八百萬元收入,約等於全年營運費用33%。
  3.出售焚化後所得的熔渣,以及進行塡海工程來增加收入。
  6.廢料的去向
  一般特徵:
  ----垃圾(固體廢料)的收集是由澳門市政廳及海島市政廳負責,判給淸潔專營公司經營收集。
  ----大部分固體廢料,運往由一九九二年開始投入服務的焚化中心處理,其餘的廢物會被運往堆塡區。
  ----由醫院及診所製造的有感染性物料是作分別處理的,並在有關醫院內焚燒。
  ----當污水處理站投入服務後,澳門市區所製造的污水將會在該站內被處理。
  7.電力的產量

┌──┬────────────────┐
│年份│產生之電力(兆瓦/每十二噸廢料) │
├──┼────────────────┤
│1992│      4.06        │
├──┼────────────────┤
│1993│      4.00        │
├──┼────────────────┤
│1994│      3.95        │
└──┴────────────────┘

  8.副產品的產量

┌──┬────────┐
│年份│副產品(噸)  │
├──┼────────┤
│1993│40.430     │
├──┼────────┤
│1994│41.123     │
└──┴────────┘

  副產品包括鐵質金屬的熔渣及飛灰,焚燒的固體已被較佳利用,每燒一噸的廢料產生約二百三十公斤的副產品,即佔投入焚化爐垃圾量的百分之二十三。
  9.新焚化工場的容量

┌───┬──────┐
│年份 │總數値(噸)│
├───┼──────┤
│1992 │164.250   │
├───┼──────┤
│1995 │181.770   │
├───┼──────┤
│1998 │201.480   │
├───┼──────┤
│2002 │230.680   │
├───┼──────┤
│2005 │255.500   │
├───┼──────┤
│2010 │302.450   │
└───┴──────┘

  焚化工場最高可每小時焚燒達三十六噸固體廢料,每年可消耗283,800噸固體廢料,此數值已計算因維修而停止運作的時間。
  由此表可知,至一九九八年,亦只需兩台焚化爐投產即可,而第三台焚化爐只在另外兩台發生故障或進行修理時使用。
  圖表


  註:(a)未曾把金屬渣滓及含鐵金屬分隔
    (b)金屬渣滓及含鐵金屬的分隔只從1994年7月開始進行
  由澳門衛生司所製造的固體及液體廢料的處理颩別於普通的廢料處理方法:


  資料來源:澳門衛生司
  註:(a)血及其附屬品

總結


  隨著社會不斷的演變,工業化的發展,人們消費力的提高,其製造的垃圾大大的增加,所以人們極需要擁有一個完善的收集垃圾方法以及有效地解決處理龐大的垃圾廢料等問題,并且顧及環保,不能產生污染。故此,垃圾的收集工作不斷改善,其由原來市政廳管理轉為澳門清潔專營公司接管;而處理垃圾方面即由堆塡法改為焚燒法,這些改變有效地解決了澳門的垃圾問題;另一方面,專營公司不斷地改革變新,務求經營得盡善盡美,令澳門市容給人清新的感覺。

資料來源


  1.澳門日報
  2.華僑日報
  3.大眾報
  4.市民報
  5.澳門觀察報
  6.澳視晨彩——認識這都市
  7.錄影帶(澳門固體廢料焚化爐廠)
  8.《環境統計》(1994-1996年)
  9.(蓮花、環境雜誌》
  10.《澳門環境保護》(李金平、黃就順合編)
  11.垃圾宣傳單張(培正史地學會製作)
  12.《澳門總覽》(1996年)
  13.《澳門垃圾焚化爐廠》
  14.《澳門百業》(1996年12月初版)

特別鳴謝


  1.教區青年牧民中心
  2.黃就順老師
  3.何慎勇(C.S.R.的公關經理)
  4.Carlous Lou(焚化爐採購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