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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之死證明了甚麼?
王超
岳飛,一個爲人所熟悉的歷史人物,然而他的名字往往和秦檜形成對立,沒有了秦檜的奸詐就反映不出岳飛的英勇,在歷史的洪流裡他倆是永遠分不開的。
岳飛自二十歲開始從軍,到三十九歲被害,在抗金的戰場上,英勇戰鬥了一生,可是,他得到了什麼?得到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他不單被一個秦檜所出賣,他被整個南宋王朝所出賣,然而,他更被“精忠報國”這四個字所出賣。他爲人民的利益和願望,爲保衛南宋人民免於遭受金朝的侵略而努力,可是他萬萬想不到,他成了南宋王朝和金朝女眞貴族的夾心餅,成爲投降派當權下的犧牲品。
“良禽擇木而棲”岳飛把自己的忠心投放到一個完全不值得忠心的王朝,這是造成他十年征戰化爲烏有的最終原因。“我方知己落秦檜奸賊之手,使我爲國忠心,一旦都休!”對呀!一切都已太晚了。宋高宗以妥協苟安爲國策,在大敵當前之下,不得不戰的形勢之下,才下令抗金。然而,岳飛便成爲這一個形勢下的一顆棋子。作爲棋子的他,注定要任人擺佈,要你打就打,要你退,你一定要退,這顆棋子毫無辦法。岳飛那堅決抗金還我河山的志願,相對於高宗,是完全互相違背的。岳飛在此時此刻難道就不知道自己已陷入危機之中,難道還醒悟不到自己的主人已放棄了自己嗎?
難道只有對君主千依百順,不理會對錯的順從才叫作忠心嗎?我以爲,這只是愚忠。可能有些人會這樣說:“軍隊是工具,服從是他們的天職;軍隊是沒有知道爲什麼的必要。”可是軍隊的組成是爲了什麼?是爲了保衛國家和人民。在這爲前提下,服從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那種形勢下的退兵,難道是爲了國家和人民嗎?苟安是膽小怕死的高宗的代名詞,這是爲了人民嗎?“十年之功,廢於一旦!”既然岳飛自已也有這樣的感嘆,這證明,他知道,只有抗金才是救國的唯一道路,退只是逃避,是滅亡的先兆。“天時人事,強弱已見,功及垂成,時不再來,機難輕失。”可那十二道的金牌,卻成爲他終生的遺憾,成爲人民的遺憾。“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可是,岳家軍卻被這十二道金牌所征服了。此時此刻,是什麼令他做出這個永遠無法挽回的決定?是那“精忠報國”的祖訓。可是,我以爲,他完全誤解了這四個字,需要忠心的是千千萬萬的人民,需要報答的同樣是他們,而不是那毫不爲人民著想的王朝,不是那無能自私的君主,他完全誤解了。他既要實行和高宗妥協苟安路線相對立的抗戰路線,又要完全效忠於高宗的南宋王朝,使自己陷入了無法解決的矛盾之中,終不免遭受失敗。雖然我並不讚同岳飛那愚忠的行爲,可是對於歷史人物的評價應從總體上來看。岳飛在對抗金朝鬥爭中,的確作出了貢獻,雖然最終失敗,但他以廣大人民的意願爲己任,是很值得所有人學習的。
在岳飛身上,我看到了,孤掌難鳴的痛苦,看到了他悲憤交集的熱淚。其實到頭來,岳飛是被人的私心所埋沒,他被傳統的禮教所埋沒。君主並不是至高無上的,只有人民的意願才是至高無上的。但是,如果自己處於當時境地的話,相信也會左右爲難的。岳飛,“不容易呀!”
總的來說,岳飛的英勇並不會被一時的誤解而埋沒,他的名字將會永垂不朽,然而,投降派的秦檜則永遠遭到人民的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