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之蟀獵活動
何慶文 馮嘉倫 孔憲雄 劉志華
一.引言:
蟋蟀其實是一種普通的昆蟲,西方人將它描寫爲浪漫的締造者,它那美妙的歌聲往往譜奏出千萬人的心事,而在中國它就變成了一項很流行的民間娛樂活動。這是因爲蟋蟀好鬥,加上它們有離羣的習性,雄蟀喜歡獨自的生活在土穴或石縫中,除交配期和一隻雌蟀同居一起外,绝不和同類雄蟀住在一起。由於天生的孤僻特性,所以如有別的雄蟀接近,則視若仇敵,必有一場恶鬥,人們利用蟋蟀這“相斥”習性,把它們放在一起去鬥個你死我活。
相傳最早飼養和鬥蟀是在隋、唐朝始,但有確實歷史記載的是在南宋末年。而澳門的蟀獵活動在澳門開埠以來已經流行,迄今已有四百多年的歷史,而售蟀業在清朝中期的澳門已出現,算起來如今也有百多載,亦可算是一個伴著澳門成長的行業。
由於蟀獵活動與售蟀業有著密切的關係,尤以本世紀初顯得更明顯,後者因有蟀獵活動而興旺。前者要有零售蟋蟀才能有大規模的蟀獵活動,所以過去兩者有著相輔相乘的緊密關係。不過蟀獵活動六、七十年前的全盛期過去後,便一直陷於低潮,而經營賣蟋蟀的行業(售蟀業)亦因此一落千丈,最終在本世紀的八十年代消失於澳門。
本文,首先會簡述售蟀業誕生於澳門的主要因素,繼而詳細探討這個活了過百載的售蟀業衰亡的原因及其過去昨活動,同時文章中亦加插了大量有關澳門今日蟀獵活動的實況,並對該業的興衰作一總結。
二 售蟀業出現在澳門的主要因素:
鬥蟀是我國民間的一種傳統玩意,追古朔源可至隋唐,約千多年的歷史,到了南宋時期,正式被文字記載,在南宋宰相賈似道所著的《四生譜》中就詳細記錄蟋蟀的種類,產地以及當時皇室鬥蟀的情況。
而相傳澳門自開埠以來,已有蟀獵活動,看來亦是一脈相承而已。到了清代中晚期,本澳由於已是葡萄牙人管理的地方,亦是當時中國重要對外貿易港以及世界性轉口港,由於在經濟上有較優的條件。促使本澳的人口在二百多年來不斷增加,人口的增加當然亦爲本澳增添了不少的勞動人口。在這時鑒於消閑活動較少,具有傳統玩意的蟀獵活動,因而興盛。在蟀獵活動活躍之時,有生意頭腦的商人趁機搜集蟋蟀出售,這便是售蟀業興起的背景。到了民國初年,澳門已有人口8萬餘,到了三十年代更增至10萬多,於是在蟀獵大盛時,售蟋蟀活動亦進入了高潮。
三 昔日售蟀業的情況:
(1)店鋪:
昔日售賣蟋蟀的地方,多集中在現在的關前後街至草堆街尾一帶的舊式低矮平房區。這時位於關前後街的漢記及燦記,便是售蟋蟀業的老字號及見證人,雖然這兩所店鋪已有四十多年的歷史,但是在現代進步的商業現實社會中,已黯然消失了。據我們訪問所知,賣蟋蟀這個行業並不普遍,原因是市場很小。而造成售蟀業市場小的原因是由於有兩方面的限制,一是季節,二是貨源,由於蟋蟀是秋蟲,顧名思義,只有近秋時分才有蟋蟀售賣。而貨源的多與寡,往往影響到店鋪的數目。據鬥蟋愛好者羅先生說,本澳的貨源全來自中國,當時是有兩三間代理商,其中中明代理爲最大。當蟋蟀的貨源充足時,原有的售蟋店會增至五、六所,但貨源短缺時,一般只有兩三間店鋪營業。而蟀獵的流行程度,對售蟀店的經營有決定勝的影響。在這個行業的鼎盛時期,即六七十年前,經營售蟀的店鋪就增至十餘間。所以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貨源以及流行程度,往往影響蟋蟀店的間數。
(2)經營情況:
由於經營情況很不穩定,每年秋季,大陸運來大批的蟋蟀,貨源充足,引來大批鬥蟀愛好者挑選,這便是賣蟋蟀業的旺季。其他季節如冬、春、夏初等,貨源短缺時,便是它的淡季。一般售賣蟋蟀的價錢,除了受貨源供應的影響外,蟋蟀的價格也因而分級,大約可分成三級,分別是一級蟀,二級蟀及三級蟀。在六十年代,一級蟀每只的價錢賣六至八元左右,二級三至四元,三級由五毫至三元不等,總之品種越佳(如從化蟀),頭要大,腿要長,渾身發亮而沒有一點殘缺,六爪粗壯,腿乾潔,四、五分鐘才叫一聲的蟀中上品,除被列爲一級蟋蟀外,如果證實有梟雄本色的,其價錢往往在幾拾元甚至數百元不等,相反,體小瘦弱的,色澤暗淡,鳴聲尤如蚊叫,只可以低價賣給兒童當小寵物或小玩具的。當然這類蟋蟀會被列爲最低級。
售蟀業的工作時間亦是沒有固定的,當訪問羅先生有關營業時間時,他只說:“沒有一定的限制”,意即是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由於賣蟋蟀的東主多數與蟋蟀同居,故半夜去要求買蟋蟀,他都是會賣給你,不過多數都是隨店主的喜歡,客人的要求而定出合理的工作時間。由於貨源不定,工作時間不定和蟋蟀價錢不定的因素影響,故店主的收入也不定,時多時少,多時有近幾佰元的收入,少時只得幾十元而已。若想以此行業致富,眞有點像痴人說夢話,但以此爲副業、爲興趣經營,那確也是樂在其中。
(3)對於蟋蟀的挑選及照顧:
捕捉蟋蟀之時節到來時,正是立夏前後。一般蟋蟀剛孵化不久,體形仍比較細小,若要待它成爲鬥蟀愛好者的挑選對象,小蟋蟀還要飼養一頭半個月才合標準,同時挑選靚蟀亦很有學問。蟀是從地埂、高埂、路旁和小嶺雜草叢裡捉回來的,優劣混雜,那便得“揀蟀”了,把捉來的蟀放在蟀盆裏,用蟀鬚(用蟑螂鬚、臊鼠鬚製成)稍加撩逗,若是低著頭,咧開牙貼盆底,如一頭牛向前準備咬的,這叫做落地牙,是蟀中上品;那種昂著頭,牙朝上的叫朝天牙,這種蟀“中看不中用”。
對於這種昆蟲來說,飼養的用料非常簡單,只要可以吃的食物它都有興趣,不管是人吃的食物,或其他動物、昆蟲吃的食物,如:大豆、九尾草、草心、竹心或番薯、沙葛、生果等,蟋蟀都不會客氣地將這些食物一一咽進肚子裏。一些專家指出,若要蟋蟀更強壯,戰鬥力更強,連戰皆捷,可以給它們一些補品,如人參、黨參,鹿茸等藥材,以供服用。至於分量就因情況而定,但緊記不可過量,免得弄出反效果。蟀分雌雄,能打鬥的只是雄蟀,雌蟀一般是不打的。所以只有雄蟀才可享用這些補品。
蟋蟀自被捉後,到賣出的一段時間內,它們都生活在長約一尺、闊約五釐米直徑的竹筒內,所以在蟋蟀店鋪內,往往見到一整排疊得高高的竹筒。而飼養它們的環境一定要昏暗、通爽,一般溫度在攝氏26度爲最佳,要定時幫它們進行清潔,打掃居處,以免在惡劣的環境下受病菌感染,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總結來說,照顧和飼養蟋蟀,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店主必須有耐性,有愛心,有敬業樂業的精神,才能恰當地將自己的業務打理得井井有條。
四 蟀蟋的著名產地、品種、大小、價錢及打蟀時節
蟀蟋種類繁多,一般可根據黃麻、紅麻、黑麻(烏公)三色分爲十二類:不同的品種,不同的產地都有不同的價錢。而且身形的大小、色澤的光暗及嗚叫時的聲量,亦都與其身價的高低有著直接的影響。所以以下的價錢資料,只可作參考用途。附表所示便是廣東省有名的蟀蟋、身價、來源、體形的參考圖表:

五 售蟀業衰落的原因:
(1)收入低:
回顧早期的澳門,由於娛樂、消遣少,具有民間傳統玩意的蟀獵始終吸引著不少的愛好者,在二三十年代,還盛極一時,不過因抗日戰爭及其對經濟帶來的種種不利影響,和其他行業一樣,售蟀業亦陷於低潮。到了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初,本澳的經濟因中國的開放政策而蓬勃。新興的工業,服務業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相反早已落伍,經營守舊的售蟀業,便無法經營下去了,其中收入低,價格追不上通脹,更是結業之主因,原來是早在四五十年代每隻售價三毫至一、二元,到八十年代亦只售五、六元(一般蟋蟀而言)其售賣價錢遠追不上通貨膨脹。從另一方面來看,雖然這些蟋蟀不是太昂貴,普通的大眾都可參與,但其普及的程度離不開時代、潮流的衝擊,娛樂消遣場所的增加以及賭博觀念的影響,而不復以往,故令售蟀業的市場極爲細小,經營自然受到局限。而且在批發時,多按整批的質素定價,具有上品特點的蟋蟀,東主當然可以開天殺價,不過若果東主所購的蟋蟀是次貨,又殘、又老,那麼其售價就低得可憐了。以上種種便造成經營售蟀業的收入很少且不穩定。結果所帶來的影響就是老者幹得苦,少者不願幹的局面。
(2)季節的限制:
買蟋蟀的另一個困難,就是蟋蟀的生命很受時間與季節的限制。蟋蟀是秋蟲之一,其成長期始於立夏,而止於夏至,共四十多天。由立夏至重陽即爲蟋蟀的壯年期共一百多天,在這時候的蟋蟀是最結實,最打得的時間,由於自夏至至重陽,大約一百日,故蟋蟀又叫“百日蟲”。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蟋蟀最燦爛的生命只得一百天,餘下的二、三十天至立冬便是老化期,所以售賣蟋蟀的人並不是一年十二個月天天開工,只有夏至後,重陽前,才有開鋪的日子,故此令到售蟀業一向都只得以副業爲主,不能以此爲生活的依靠。同時蟀獵自古以來都與賭博有著不解之緣,他們爲了取得名譽贏得金錢,往往都會選擇正處生命期最強的蟋蟀,而這一階段只在立秋前和立秋後二個月共六十天,所以老實說,售蟀業的旺季只有兩個月,其餘的日子只好吃穀種了。試問在現代的社會中,有誰會願意經營呢?
注:立夏爲新曆五月六日,夏至爲新曆的六月二十二日左右,立秋爲新曆的八月八日左右,而重陽爲新曆十月左右。立冬爲新曆的十月八日左右。
(3)轉移大陸自購:
現代的鬥蟀娛樂非常普及,據我們調查所得,除了澳門有“秋聲社”,專門爲本地鬥蟀狂熱人仕提供鬥蟀機會外,聞說香港亦有類似“秋聲社”的昆蟲研究會,而國內亦有很多不知名及無名的鬥蟀組織。其他東南亞國家,如泰國、印尼、越南等,亦有不少的愛好者參與。事實上,每年都有不少來自上述各地區的愛好者,千里迢迢的來到澳門這個東方蒙地卡羅,一嚐金錢、名譽雙收的滋味。當然本澳的中堅分子,亦不甘示弱,紛紛出外尋求名蟀,一般被公認爲蟀中之皇者是從化蟀及湛江蟀。他們爲了保持東方蒙地卡羅的賭城地位,親身跑上中國各地聘請名師捕蟀,這種現象在八十年代初期已出現,時至今日到中國自購蟋蟀的形式已成風氣。
結論:
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種的行業應運而生,對本地的售蟀業造成不利的影響。古舊而又落後的售蟀業,因市場小、收入低,而陷於低潮。季節性的限制,使其不單無發展的餘地,反成爲本澳的售蟀業的局限;加上現代自購蟋蟀的形式,在八十年初開始不久,瞬即爲本澳的售蟀業加以致命的一擊。最後完完全全的消失於這個東方蒙地卡羅之中,而變成了歷史陳跡。
六 今時今日的鬥蟀情況:
(1)自購:
現在的澳門蟀獵愛好者,大多數都是返中國大陸自購蟋蟀,或請專人到內地捕捉,因爲他們深信由自己親自邀請的捉蟀師傅會爲他們捉到最好的蟋蟀。在大陸捕捉或購買蟋蟀的範圍很廣,各省各地都有。不過多以從化、湛江、連灘等地最有名。捕捉蟋蟀的時節在立夏前後,通常蟋蟀多在夜間的一些山腳草叢地方。師傅通常以聲辨蟲,當聽到蟀鳴,確定其所在位置後,用手提電筒照明所在地,然後用樹枝拍打草叢,待嚇得失魂落魄的蟋蟀跳進早已圍在四周的竹斗,然後便功德完滿,經精選後,便運回澳門。並以單只或一雄一雌放於圓形小瓦盆內,以上等的飼料加以喂養,待到立秋後,一決雌雄。
(2)新發展的育蟀:
育蟀是於80年代發展起來的,用以滿足蟀獵狂熱者的鬥蟀興致,使到春夏兩季仍能作賽取樂,用不著苦等9個月才可一嚐鬥蟀滋味,據資深蟀獵前輩李先生說,育蟀由卵到成蟲整個階段需時若10 0天,同時由於澳門氣溫高而穩定,所以在任何時間培養育蟀都适宜的。雖然育蟀在外表上與山蟀一樣,都是頭尖,遍身黑色,有一對觸鬚,以及三對腳,但是兩者仔細分析下,卻有不同之處,因爲山蟀爲野生,育蟀爲人養的,所以從體形上比較,山蟀較小,頭成三角形,牙大,肉實,性兇,通常10隻蟀中有6、7成可以一鬥。但育蟀則體形大,較溫馴,而在肌肉的結實程度,性情的兇殘等方面,則較遜於山蟀,通常10隻中只有2、3成可與其他蟋蟀一搏。
(3)投注形式與獎金:
當提及到鬥蟀時所下的注碼,昔日是以豬餅、糧食等作爲單位(可折算爲金錢收付),廿多年前,這種以物賭物的形式十分流行。例如以一隻豬爲注碼,就可折算二百元,一百個餅就折算爲二十元,而現代的鬥蟀注碼是以分爲單位,常以一分析算爲一百元。在投注額方面,現今打蟋蟀以一分爲最低投注額,沒有上限,但是打育蟀時,則以金錢直接下注,最低投注爲20元。在歷年澳門蟀王大賽中,冠軍都享以豐厚獎金,以1994頭蟀冠軍獨贏21萬(爲歷屆之冠)。1995年18萬8千,同時設冠、亞、季的金牌,冠軍可獲三萬元金牌一枚,亞軍二萬,季軍一萬,其投注之高,獎金之重,決不遜於其他的娛樂活動。不過在這些鬥蟀比賽中,並不是所有人都爲了賭博,他們只把它當作娛樂或興趣,更有的爲了名譽而戰。
(4)鬥蟀的時令及場地:
鬥蟀非常講究季節性,不同產地、品種的蟋蟀,亦分有早、中、晚、秋三個時間作賽,如中山蟀則爲早秋蟀,其鬥蟀時間也是在立秋的前後,而從化蟀是中秋蟀,當然是在中秋期間作賽。不過所有的比賽都會集中在立秋至重陽這一段時間。
相反鬥蟀的場地就非常簡單,也不用講究,幾個志同道合的蟀友,也可以在街頭巷尾作一番貼身較量,同時不少的蟀友都會成立檔口及蟀獵所,供作賓客之用,據記載,在六、七十年前的全盛時間有檔口百餘所,會所十多家,來者自七省八鄉,人數上千。各省區的“全勝將軍”才有資格來澳門決賽,據說東莞橋頭蟀。每年在澳門秋季蟀皇賽中都獲獎。不過因爲蟋蟀是秋蟲,且在晚間活動,所以租用的地方多擇陰涼而寬敞爲佳。
昔日天神巷的何家大屋,龍頭左巷鄭家大屋及夜呣街柯家大屋,均是常用的鬥蟀場所。而假亞洲酒店,五洋酒店,中央酒店等亦是昔日之蟀獵場,不過自一九八九年起便移至福隆新街大三元酒家,本年(1995年)亦在此地舉行。據訪問得知在這類大規模的蟀獵賽中,都吸引著五湖四海的蟀友,來參加一年一度的盛事,單以人數之多,並不遜色於昔日的全盛時期。而平日打育仔的場地,多集中在新馬路附近的果欄街的某一批發店內,鬥蟀自春季桃花新發時開始,逢星期一、三、五下午一時半開賽,不過由於每次只得十幾二十人參加,規模較少,故通常一小時左右便結束。
(5)鬥蟀實況及規則:
在訪問的過程中,我們初次看到鬥蟀的實況,由於這次訪問的季節正是立夏不久。鬥野生蟋蟀,並不是時候,所以只能看到人工飼養的“育蟀”的競賽。
每次打蟀的愛好者都集中在果欄街一蔬果批發店內。鬥蟀前各“玩家”都將放在養盆中的蟋蟀與任一個“玩家”的蟋蟀進行“放對”,“放對”的意思是將兩隻蟋蟀進行體形上的比較,由於這過程很重要,各人都要細心觀察,因爲在打蟀來說,體形越○大,就越有利,所以“放對”是不可忽略的。“放對”後經雙方同意,鬥蟀正式開始,雙方先下注(其他人可以搭賭),然後用一蟀鬥(滕鬥),把兩蟋蟀放到打蟀盆中,“玩家”雙方各執一蟀草(用老鼠鬚造成形類毛筆),準備推波助欄。由於蟋蟀本性關係,當一見到同性(雄性)時,一經撩逗,便立即廝打起來,雙方咬成一團,有時雙方同時被摔到盆邊,又互相尋打毆鬥。咬、抓、踢、打這樣鬥到六、七個回合,甚至十多個回合方能定局。這正是打者拚命,敗者落淚,旁觀者血脈沸騰,勝者昂首高歌。一場戰鬥停下來,雙方傷痕纍纍,折鬚、斷腳,歪牙,也有頭給咬下的。這時,敗方一聲大喊要求終止,而勝方同意,賽事算結束。賭注就由勝方獨取,7%歸公正人。
不過,如果兩蟀無戀戰的話,雙方主人就用蟀草爲挑秠逗,由於蟋蟀對老鼠鬚有強烈興奮的反應,故蟀草一動,蟋蟀即怒火衝天,勇氣直升,誓要分個高低。接著,便是另一場的比賽,形式一樣,過程一樣,觀眾一樣興奮,不同的是多了幾隻無辜的傷蟀、死蟀而已。
在規則方面,可用三十二字總括:一分一啞,十足交易,一團打死,死者是輸,有翼無牙,撞頭三次,外幫幫飯,蟀主是問。意思是:打蟀時,某方蟋蟀見到另一方,“撞頭三次”,都避開,則此蟋蟀是輸;當其中一隻被另一方咬死或被咬到“有翼無牙”;亦是輸。但兩蟀不戰而逃或是聲音變啞,無心戀戰時,則爲和局。下注時一定要有十足的注碼,是謂“十足交易”。而旁觀者亦可搭注,是謂“外幫幫餅”。最後,不論是贏、是輸都是蟀主負責。
七 行內術語:
在蟀獵這個娛樂活動中,慣用的行內術語特別多,初見少聞者,或有不解之意,但當細嚼後,原來背後都有一個獨特的意思,且極具本行特色的方話
打口——選拔(數十隻之冠)
育仔——人工培養的蟋蟀
草證——鬥蟀時的公證人,遇有蟀主爭執時,負責排解
爬草——放蟀
體對——比較蟋蟀的大細,又稱’放對。
養盆——平時飼養蟋蟀的盆
行盆——打鬥時的盆
蟀公——雄蟀
蟀母——雌蟀
師傅——專業捕蟀或培養蟀的人
打蟀——鬥蟀
蟀草——老鼠鬚(老鼠鬚或蟑螂鬚造成,貌似小字毛筆,用以刺激雄蟀)
入牙——比牙,形容兩蟀以牙博鬥
八 結語:
澳門的蟀獵活動已有悠久的歷史,它有過光輝的時刻始於二十世紀的三十年代,同時,它亦有衰落的時期,如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之後,到了八十年代雖然售蟀業因不利因素而結束;但蟀獵活動,在澳門政府提倡無煙工業下,又成爲澳門的特色之一。在旅遊業興旺的九十年代,蟀獵活動更成爲間接的得益者,加上時代的進步,經濟的迅速發展,蟀獵變成了具有傅統特色的娛樂,使其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據統計,在去年及今年在大三元酒家舉行的秋季蟀王金牌大賽,吸引了不少外地及本地過千人的參與,人數之多,蟀獵的興旺,決不遜於往昔興盛時期。
不過美中不足的是:世人自古都將鬥蟀看成一種賭博玩意,因而給蟀獵活動帶上了有色眼鏡,同時投以輕視的目光。但是在我們深究之下,大部分人愛鬥蟀的目的多是爲了榮譽多過嬴取金錢。更有的是純粹爲了娛樂,有的是爲了刺激以及挑戰性,同時飼養蟋蟀需專業學問,因此把鬥蟀看作是賭博,那是不全面,也是不公允的。

養盤

養盤中的雌雄蟋蟀

打蟀工具,中間是竹盤

玩家在打蟀前進行體對

打蟀後收藏蟋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