専業見解



澳門地區的自殺行為

* Jorge Leitão Pereira * J.Armando Baptista Pereira ** Maria de Lurdes Rodrigues dos Santos

前言


  自殺或企圖自殺確是一則使人不安的消息。它帶來了模糊而不解的困惑、苦惱、悲傷和憂慮。在當事人家裡出現的反應可以由否認,以至因辯白而找某人承擔罪責,這樣就可以擺脫受責的陰影。
  Prats(1987)說:"無論以甚麼歴史階段作考慮,沒有任何社會或文化是沒有自殺個案的,儘管它們就生命、生命之社會和象徵意義、死亡和死後之意義,因按各自的理解和信念而有非常不同的處理方式。"1
  在西方文化裡,基督教在文化和歷史角度都譴責自殺行為,其教義認為生命是神所賜的,只有神才有權取去生命。時至今日,在一些對信仰非常執著的天主教社會裡,自殺者是無權接受天主教教會的有關儀式。一如Dacosta 說:"...為了阻止人們自殺,宗教替死亡披上了可怕和恐懼的外衣..."2
  然而,自殺在某些文化裡是被默許的,並且可以作為一種選擇。隨著不同範疇的專業人士(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精神病學、醫學等方面)展開研究,理解自殺行為這項工作就不斷地發展。
  企圖自殺之定義是一直發展的,使某些被視為自殺舉動的自我摧毀危險行為包含其中,如駕車時經常發生意外;工作時不斷發生意外;服食違禁和非違禁藥物;經常把生命置於危險處境等行為。因此,"自殺行為理解為所有證實為非致命的蓄意自我傷殘或服毒行為。"3
  自殺行為之目的除了不是關鍵問題之外,很多時是模糊不清的,並且可能由分析行為本身特徵較之由行為人在問卷或訪問時給予的答案更能推斷出來。


  這個研究的目的為:日常的臨床診斷工作、理解這現象在澳門的情況和找出對有助於更深入認識此現象的客觀資料等。
  像 Prof.Daniel Sampaio 說:"深入了解自殺行為的整個發展情況,對於預防人們玩死亡遊戲之組織和發展工作方面,是不可缺少的一步。4
  毫無疑問,生活所在的地區、人口和社會經濟特徵都根本上影響人們的行為。澳門是人口密度最高(21,000居民/平方公里)、社會經濟結構不斷改變的地區。它正受到由葡國管治至中國管治這個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結束的政治過渡所影響。人口大部份是中國國籍,只有2.8%的市民以葡語為基本語言。5這個年青、充滿闡v爭的社會,生存主要是依靠一個以旅遊、博彩、娛樂及一些製造業企業所組成的不穩定、易受影響的經濟。社會事務方面的法規未能保障人們有穩定的工作、最低工資、衛生和住屋環境。儘管很多人是居住在澳門,但卻沒有居民身份,他們是非法居民、臨時勞工與他們的家人。這些人逐年增加,而社會的基礎設施不足和不幸事件也逐年增加。

方法


  採用分類研究方法記錄一年內(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至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所有進入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且被診斷有上述"自殺行為"的人。3
  在吞服藥物的個案裡,若吞服之劑量或合劑超過了醫生之建議或並非作任何治療用途,我們便視之為自殺行為。
  我們已經在適當的時候向所有被診斷有此行為的病人進行問卷調查。有時病人未能提供我們所需的資料,就需向其家人或隨行者進行問卷調查。問卷是改編自 Prof.Daniel Sampaio於一九九一年在里斯本進行的一個有關少年自殺行為的研究4。洵馬洢瘥g室的醫生易於理解和填寫,問卷特地以中文和葡文兩種語言編寫,按不同特徵而分成三個部份:
  ·第一部份──個人資料的特徵
  ·第二部份──社會的特徵
  ·第三部份──自殺行為的特徵

  以下是我們按大眾當時對這問題的一般理解而提出的加以證明或駁斥的初步假設:
  ·自殺行為主要發生在年青的成年人身上;
  ·自殺行為很少發生在老年人身上;
  ·自殺行為是反映流動人口內的社會失調之良好指標;
  ·自殺行為與學業成績不理想有密切關係;
  ·精神紊亂與行為前的自殺念頭有密切關係;
  ·自殺行為與較低的經濟社會條件有密切關係;
  ·自殺行為是不會公開或預示的單獨行為。


調查結果及其意義


  一、個人資料的特徵
  由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至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處理了八十二宗被診斷為自殺行為的個案。當中男性二十五人(30.9%),女性五十六人(69.1%) ,他們的平均年齡是三十一歲,二十歲至三十九歲佔71.6%。須要指出的是,戌酗限茩荇蚽A及的年齡是十六歲至十八歲(5%)。
  這些被研究的人士大部份這些被研究人士是華人(94%),在澳門(42%)或在中國(38%)出生,且居住在澳門至少五年(74%)。
  自稱是無神論或沒有宗教信仰者約佔49%,接受過中學或高等教育的比率差不多也是這個數字,而從未接受過教育的只有五人(6%)。一如所料,中文是大多數人的母語(83%),然戌荂A以葡文(6%)和其他語言(7%)為母語的比率則較估計的為高,按九一人口普查,以葡文為母語的人口只有2.8%。
  少年病者只有六人,全是女性,僅三人願意提供資料或回答問卷。她們的父母曾接受小學教育,從事服務性行業,家庭的核心成員居住在澳門已超過五年。
  二、社會的特徵
  我們得知被訪者當中有56.9%在虜g濟上是獨立自主的,40%是依賴家庭的。約50.6%是租屋居住的,25.3%則住在自購的房屋。大部份這些居所(64%)有四至五個間隔,平均有兩限蚨峏俴(57%至59%)。大部份被訪者(80%)承認有良好的居住條件,換言中均A有廚房、浴室、自來水和空調。事實上,他們當中沒有人住在木屋或住在無水無電的破舊樓房。
  三、自殺行為的特徵
  在自殺行為的特徵方面,我們證實有十八人(29.5%)患有精神病,二中Q二人(36%)透露自殺原因是夫妻間之紛爭,因人際間的衝突的則有九宗(14.8%),而最後是與愛侶發生問題帘M財政問題。
  至於一周內哪天最可能發生自殺行為則沒有任何明顯的趨勢。
  首選自己寓所作為自殺地點的有五十一人(70%),有八人選擇了公眾堀鶨牷]酒店、街道、河流.....等)。
  關於自殺的周圍環境方面,絕大部份被訪者(63.2%至91.8%)在自殺時四周是沒有任何人,先前亦無顯示有自殺傾向的舉止或嘗試接觸任何人,且沒有遺言。在42.6%的個案中,自殺是由一名家人發現的。
  最常用的自殺方法是吞服藥物,佔42.7%,其次是自我傷殘和吞服化學用品,這兩種方法的使用率相同。從高處墮下的數字則很少,自縊的只有一宗。但須要指出的是,這宗自縊的當事人在進入醫院後的翌日,以相同的方法自殺身亡。
  在我們研究的個案裡,幾乎全部(70.7%)是選擇因利成便的自殺方法,而曾經顧慮方法之功效者只有七人(8.5%)。
  吞服藥物的人有50%是服苯二氮類,其次是抗精神病藥(9.4%)。在十五宗吞服化學用品的個案當中,十三宗是飲用滴露(在澳門最普遍的消毒劑),其次是飲用洗頭水和李施德林。把酒與藥物(苯二氮類)或化學用品混和飲用的只有七宗。另外有三宗是把滴露混和藥物飲用。
  個人和家人首先發病的資料方面,三十一人(45.6%)稱以前曾有自殺念頭,二十六人(37%)以前曾經企圖自殺。在六十三名回答問卷的人當中,我們未能看出他們以前的行為或發生在家人、朋友又或從信息媒介所知的企圖自殺行為,與他們的自殺行為有一定的關係。
  因心理問題曾經尋求醫療援助的有二十一人(31.3%),知道有家人因同樣問題在接受治療的有九人(13.6%)。至於不良飲食習慣方面(合法帘M非法),八十二個研究個案當中,二十九人(35.2%)稱不抽煙不喝酒,中G十七人(32.9%)經常喝酒,十七人(20.7%)喝酒和抽煙,僅抽煙的只有中K人,其餘二人是吸食大麻和海洛英。


總結


  這些被研究的對象只是在十二個月內,向仁伯爵綜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的人,而其他可被診斷為自殺行為,卻未有尋求公共醫療護理,而是向私人衛生機構求助的情況則仍有待研究。
  從收集到的資料,我們證實女性自殺行為是男性的兩倍,年青的成年人(二十至三十九歲)佔大多數(71%),發生在少年人(5%)及老年人(2%)身上是罕見的。在這個研究裡,順W過五十歲的只有二人,他們是男性,自殺後數日死亡。
  他們大部份(94%)是華人,而以葡文為母語的人所佔百分率(6%)是澳門人口統計數字數據(2.8%)之兩倍。這種情形以及被研究的人當中有86%已居住澳門一年以上(常居的有48.6%),使我們推斷到,最受自殺現象影響的並不是流動人口或臨時居留者。較易有自殺行為的人似乎是具備中等至高等程度社會經濟條件的人,這與我們初步的假設是相反的。


  而自殺行為最常見之原因是,人際間的衝突,特別是夫妻之間的紛爭。其次是精神病,而涉及學業成績不理想或疾病的則一宗也沒有。
  總的來說,企圖自殺(75%)是單獨而不會公開或預示的行為。最常用的自殺方法是吞服藥物(43%)。至於中隤k的選擇,因利成便和事前對同類事件有認識起了決定性作用。
  約三分之一的被訪者稱,因精神紊亂和出現自殺念頭而尋求過醫療援助。我們又證明以前有自殺念頭的人之百分率很高但自殺行為失敗的數字卻很少。家人、朋友有類似的個案或從資訊途經認識這方面,似乎對自殺行為沒有多大意義。
  在依賴期內服食違禁藥物與自殺行為之間未能證明到有甚麼關聯。只有一宗個案是吸食海洛英與自殺行為扯得上關係的。然而,要指出的是,對自殺行為一些較新、較廣義的說法還包括服食違禁藥物,以及在界定自殺行為時需考慮蓄意的自我侵犯行為。
  參考資料:
  1.Prats, L.,自殺的文化景象.心理學1987; 5(2): 181-187;
  2.Dacosta, F.O 鰥夫.1984;
  3.O.M.S., L'evolution des comport-ments suicidaires;Raport technique sur la reunion de l'O.M.S.Genebra,1984;
  4.Sampaio,D.,無人獨自死去-少年與自殺.里斯本,1991;
  5. 澳門統計暨普查司,91澳門人口普查,1992.

  * 澳門衛生司全科醫務顧問兼法醫官
  ** 澳門衛生司精神科醫院主治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