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澳門司法警察徽章

* Manuel Fonseca Madeira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透過第35042號法令,授權葡萄牙司法警察刑事偵查人員使用特別徽章用以〝更快捷地確認其身份〞。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12200號訓令設定一款徽章的官方式樣,提及到〝雖然全體人員都使用統一的式樣,但根據司法警察組織等級上之職等,應當以一定的特徵作區分〞。


  因此,發給司法警察高級公務員的是一個用金色的〝tombak〞金屬製造,刻有〝POÍCIA JUDICIÁRIA〞的字樣,以藍色為底色的圓形凸面徽章,副督察及隊長同樣使用藍色底色的徽章但是以銀白色的金屬製造;發給其他人員的是銀白色金屬製造,以紅色為底色的圓形凸面徽章。


  一九六零年八月十九日第43125號法令公布在羅安達及果阿等地設立了司法警察司,以及在澳門設立司法署,並把有關使用徽章的規定延伸至本地區使用。
  一九八一年第61/81/M號訓令,通過了設立徽章及給予澳門司法警察偵查人員使用,該徽章的式樣完全取材自葡萄牙司法警察所使用的徽章。據瞭解,一九七五年六月十二日第362/75號訓令的內容是通過及著令使用該徽章的式樣。  
  澳門司法警察司現時的徽章由一九九二年五月四日頒布的第97/92/M號訓令通過,是一個41毫米乘46毫米的矩形,以金色及黑色為底色,中央部份是環形球面,四周呈現以兩小枝為一組的金黃色放射形圖案,底部刻有POLÍCIA JUDICIÁRIA 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