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教車業
李民傑 梁成波 闕永怡 呂智南 梁子泉 梁振華 陳燕 鄺天樂
澳門的面積雖然小,但人車的密度卻很大,道路兩旁泊滿了私家車、電單車等各類車輛,馬路上車水馬龍的現象不時可見。但每位賀駛人在馬路駕車前,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受訓,考取駕駛執照。而負責訓練這班馬路之友的就是教車業的從業員。
(一)起源
早在五十年代前的澳門,人車稀少,擁有車子的人不多。因此,只要有車便可在街上駕駛,並不需要考牌。而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政府便規定了要學習駕駛技術,經考試領牌才可駕駛。因此,教車行業便應運而生。
(二)教車業的組織
1.教車師傅:
教車業中最重要的,當然是教車師傅。到目前爲止本澳已領牌的教車師傅約有六百多人,但在職教車的約有百多二百人,分別成立教車學校或進行私人教授。

現在本澳政府已停止爲新教車師傅發牌,最初,要成爲教車師傅就要向政府申請,只須有車牌,且身心健康便可,並不需要通過特別的考試。皆因當時他們的知識多爲口傳,而且教車業在當時是新興行業,政府並沒有一定的準則及人材可以去考核他們,所以只要有相關的知識便可加入教車行列。
隨着教車業的發展,加入本行的人亦漸多了,政府便對教車師傅進行考試。大槪到了五、六十年代,要當一個教車師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身心健康。
(2)無涉及交通事故。
(3)具有各類駕駛執照二年。
然後向政府申請,經過培訓,然後再考試,合格者便可獲發「師傅牌」,成爲一個合法的教車師傅。
當時教車師傅要考試的科目,包括駕駛、交通、機械三科。與一般駕駛執照的考試科目相類似。但前者比後者的要求則高很多,師傅必須具有各科的解釋能力,以確保他們有能力令將來的學生淸楚明白及掌握各科的基本知識。現在部分在職的教車師傅也會繼續進修,確保自己的專業性。
2.教車業的服務範圍:
教車業中,大槪可分爲駕駛技術學校及私人教學兩種。駕駛學校主要提供顧客的服務,大致有代辦各類型車輛(如輕、重型電單車、汽車和重型客車等)入稟手續(註一)、教授交通知識及駕駛各類汽車的技術、機器講解以及代辦各類型車輛的駕駛執照的續期等服務,提供完善的服務使消費者方便地完成所有有關駕駛的手續及工作。而私人教學則多以提供代辦入稟手續及教授駕駛技術爲主要服務,約佔本行業教車師傅人數的一半左右。
3.教車業的架構:
(1)駕駛學校:
備有輕型及重型的教練車及各種交通機器科等教學設備的教室,旗下有一至多名合法導師,設備較完善。
(2)擁有教練車之私人導師:
這些導師自資擁有教練車,但並沒有成立駕駛學校,只有私人或業餘地收生任教。
(3)沒有教練車之私人導師:
有些師傅並沒有受聘於駕駛學校,亦沒有自己的教練車,他們會向駕駛學校或有教練車的導師租用教學車輛,以兼職性質教學。
目前教車業尚存這種互相配合的關係,但在不久將來,政府修訂制度後,這種關係會逐漸消失,教車業將有另一番新景象。(註一)
(三)教車業的興衰
教車業創始至今,其發展走勢有起有跌,像梅花間竹一樣。在教車業成立初期,其收生情況並不理想。直至汽車開始普及,學車人數才漸漸增加,其中學車的人仕多爲了謀生,以備一技之長。但鑑於本澳人口少,其自然增長率低,單靠本地學生並不足夠維持生活,本業便進入低潮期。到了六十年代初,國內新移民的湧入,考牌的人數又大大增加,但此情況維持並不長久。後來又有一批緬甸新移民移入本澳,再度刺激了教車業的生意。
七十年代末期,大批內地移民換取新身份証後紛紛入稟考車,又爲教車業帶來了曙光,但趨勢過後又平靜一時。到了近十年,教車業達至最興旺的時期,因爲經濟因素的影響,加上車輛代步已成爲澳門居民生活的一部份,本地年青人也帶動了駕駛電單車熱潮,使這個行業的生意滔滔。
(四)競爭情況
自七十年代初,澳門人口一直穩定地增加,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車輛已成爲本澳的主要交通運輸工具,擁有私家車代步的市民不斷增加,所以,駕駛執照的需求量亦隨之而上升。令本澳汽車駕駛學校均其門若市,數目更由三、四間急速增加至十多間。儘管如此,現時教車業的競爭仍未算激烈。因爲政府在十多年前已開始停發「師傅牌」,限制了教車業人仕的數目,而澳門教車業商會亦把會員學校的教學收費統一,令同業之間的競爭大大減少。
但另一方面,本澳現存不少私人教學的導師及未有參加商會的駕駛學校。他們的收費較自由,往往以低收費吸引學生。同業唯有以口碑取勝,或者在報章雜誌上登廣告以招攬學生,保持一定競爭力。
澳門政府計劃頒佈新法令,有意增加教車師傅及駕駛學校,淘汰私人導師,預計教車業將有大量新血進入,刺激業內競爭。
(五)教車學校的必要教具
教車學校的教具包括以下幾種
1.交通桌:
是一張4尺x6尺模仿路面情況的教學桌,桌面上設有單行線,雙行線,十字路口,黃實線,黃虛線等等標誌及模型。在上課時,師傅會放上模型車及小型交通標誌牌、以解釋實際路面上行車時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2.交通符號板:
是一塊貼上有全部交通符號的展示板,方便學生查看及練習。

3.電油內燃機、柴油內燃機、簡單汽車零件及汽車機器零件圖片。

4.教練車的改裝:
初級的汽車技術考試基本分重型和輕型車兩類。
重型教練車基本要求:總重量超過三噸半車的長度6公尺,闊4公尺,車斗上要有一定重量的石頭或樁柱。師傅位要有方向盤〔師傅用的方向盤是要和學生所用的同步轉向〕、油門、剎車制、離合器踏板。左右門邊有望後鏡,而駕駛室內又裝有二面望後鏡,供學員及師傅各人使用一面,前方有圓鏡〔方便觀看車頭及地面位置〕。
輕型車基本要求:超過四座位,師傅位及司機位要有方向盤同步轉向、油門、剎車制、離合器踏板、左右門邊鏡及駕駛室內二面望後鏡。
教練車的基本裝置大致相同,而要把普通汽車改裝成教練車,其費用約爲7000-10000元。經改裝後要到市政廳驗車中心進行測試,合格方可教車。而每年均需進行一次強制性驗車。日常保養與一般私家車無異。較常損壞的有離合器部份,剎車部份,輪胎損耗也較大,電池約年半要換新的,潤滑油約2000-3000公里換一次,大約五至七年要換新的。
(六)考試中心的多次遷移
本澳的駕駛考試中心曾經作出五次的遷移,分別由西灣馬路→高地烏街→賽車看台→黑沙灣社區中心→賽馬車場前地爲止。遷移的原因主要是場地問題,因爲考試中心是租地而建的,每當租約期滿,政府就要另覓新的地方建立考場。
以往,交通考試和技術考試的試場是設在同一個地點,但現在駕駛理論試,電單車駕駛技術及輕、重型汽車駕駛技術的試場分別設於三個不同地點分別是崗頂市政廳培訓中心、保利達花園第六期附近及氹仔賽馬車場前地。由於導師只會在各自的教室及賽馬車場前地兩個地方教車,所以不會造成教學上的大問題,反而對學生造成較大的影響。
(七)駕駛理論試的改革
1.改革的原因
澳門駕駛教學都偏重於技術方面,並以口試作駕駛理論試的形式。但由於口試存在不少問題或缺點,政府因此改爲採用筆試形式來作駕駛理論考試的方法。其實實施筆試也可說是一個全球性的趨勢,世界各地大部份地區的駕駛理論試都是採取筆試方式,而且效果不錯。由於筆試是採用電腦改卷,故被認爲較爲公平。鑑於以上各點,澳門政府遂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四日開始實行筆試形式的駕駛理論試。由於舊有制度已過時,這轉變可說是駕駛教學的一大改革。
2.筆試的內容準則
筆試的內容分爲「交通標誌」、「路面交通情況」及「道路法典規定」三個部份,從約有四百條問題的題庫中選出來,共有三十條問題。其中「交通標誌」佔十二題:「路面交通情況」佔八題;「道路法典規定」佔十題。〔題庫內容包括交通標誌佔一百六十題;路面交通情況佔六十六題;道路法典規定佔一百八十題。〕
(八)改革對教車業的影響
改革措施欠完善:雖然筆試有很多好處。但筆試的推行過快過急,當局未有充足的配合準備工作,致令考試的制度存在很多問題。考試的題目全由葡文翻譯成中文,而中文版的題目與葡文版的意思有很大的距離,有部份文句更是詞不達意。故此,導師們便要重新分析考綱,花更多時間及技巧爲學生解釋各種條文和問題,阻滯了駕駛學校的運作,加重了導師的負擔。
營業額的下降:由於新制的合格標準十分嚴格。筆試實施初期,合格率偏低,不足五成,遂使考生望而卻步。正因如此,報名學車的人數有減少的現象,使教車學校的生意下降。但相信這現象只會維持一個短暫的時間,影響未致深遠。縱使筆試題目是以「賀駛理論測驗」〔包括:交通標誌,路面交通情況、交通規則〕爲藍本,但業內人士認爲學員未能因此而可自學應試,不會使生意額大減,所以,這方面的影響不大。
成本增加:其實,改用筆試後,教車師傅教授學員的方法跟以前大致相同。但學校需要按照新的考試提綱,特別印製一些如交通標誌牌、路面交通情況圖等材料,作爲輔助教具。新設備的增加,使教學成本上升,但影響尚算輕微。
(九)困擾教車業多年的問題
停止發牌給教車師傅及教車車牌
教車業中最重要的元素當然是教車師傅。教車師傅必須經考試領牌後才可教授學生。現在本澳已領牌的教車師傅約有六百多名,包括受聘於駕駛學校的及私人的教授。足夠供應目前學車人數的需求,但早在十多年前,政府已經停止發牌給新的師傅,取消了師傅的考試。據行內人仕說,原因當年有些外國人到本澳教授駕駛技術,與本地師傅的競爭引起糾紛,故政府停止所有發牌,規定了教車師傅的數目。因此,現在的教車師傅全爲「老行尊」。目前,此制度的影響並不大,但這個行業近十多年來也沒有「新血」注入補充,加上師傅年齡老化、退休或死亡,使本行的從業員逐漸減少,後繼無人,形成了青黃不接的現象。
同時教授學員駕駛技術的專用車輛,政府也同樣地不予發牌。車輛數目的限制,也影響了收生的數目及阻礙教學進度。
因此政府有必要改善這情況,好讓教車業可延續下去,得到應有的發展,近年,政府也有了初步構思方案,有意改變制度及恢復發牌。
(十)新政策的建議內容
1.教車師傅復牌及教車車輛復牌
政府因應本澳教車行業的情況,已提出一連串的改善方案。一份新駕駛規章將會在不久將來實施。鑑於教車師傅的數目逐漸減少,政府要恢復發教車師傅牌,來補充教車行業之空缺,同時教車使用的專車也會再度發牌,希望以新車取代已老化的教學車輛,使本業的資源及人材增加,並趨向完善。
2.駕駛教學分工精細
在新制度下,考核導師的制度與內容跟以前截然不同,分工將會比以前細緻很多。過往一個師傅可以教授交通、技術及機械全部內容。但新制下,教授任何一個題目的導師都必須分別考試及領取牌照方可教授學生。這些條例將有法律規定。
(十一)教車業在新政策下的改變
教車業中除駕駛學校外,還有近百個私人教授的師傅。在現行的法律上,他們可以替學員入稟考牌,無須倚靠駕駛學校的幫助。但當新政策落實後,這近百位教車師傅便沒有資格代辦入稟手續,取而代之的是領有牌照的駕駛學校。那麼這些私人教車師傅只有兩個經營方法:
1.受聘於其他駕駛學校
2.數位師傅組織合作社,領牌照開學校。故此將來便會有更多駕駛學校成立,而私人教授的方式將會被淘汰。雖然教車行業的體制及架構有了這樣大的改變,但對於教車業的發展,十分有利。
新增的規例
政府會定期檢查各所駕駛學校的教學情況,爲配合賀駛理論筆試,要求各學校增添書桌及坐椅等設備,令學員可安坐於教室上課學習。目的爲了改善教學的質素,但亦令駕駛學校增加了不少成本負擔。
另一方面,現時學生是以自學方式考取電單車駕駛執照,但政府將有限制所有學生必須在合法師傅指導下考取賀駛執照。
(十二)教車業的對象
教車業最初的對象多是工人階級,早在三、四十年代,車主多是富有人家,他們愛聘請司機駕車,使不少工人爲了成爲司機而考牌。後來新移民湧入,他們爲了一技旁身,也紛紛學車。在近二十年來,駕駛電單車成爲這細小城市的一種潮流,現時教車業的主要的對象多爲娛樂公司的職員、家庭主婦和學生,他們爲求方便都考取電單車牌底或汽車牌,以車輛作代步工具。
(十三)澳門教車業商會
1.成立
澳門教車業商會成立於1972年6月20日。到現時已成立了二十六年。地點位於筷子基和樂街。
2.組織
澳門教車業商會是由16 間駕駛學校組成。
3.作用
澳門教車業商會的主要作用是利用集體交涉的形式向政府爭取合理的要求,並且維護本行業的集體利益,使本行的從業員得到一定的保障。商會會定期或因需要而召開會議,平均每個月開會一次。當有新法例,或更改現行有關的教車或交通條例時,商會會主動與政府有關部門接觸,並派代表與有關的政府官員商討有關問題。政府頒佈條例之前,會諮詢商會的意見,使新法例更完善。例如最近,市政廳將沿用幾十年的口試考車模式改爲筆試,在推行這個計劃之前曾諮詢商會意見,將有關的資料送到商會,再由商會通知各會員駕駛學校,由學校通知各考生法例的改變。商會是從業員與政府的主要溝通橋樑,將政府對本行業的要求,通過商會轉告各會員學校。另外,商會也會每年討論加價的問題,但會視乎社會經濟狀況而決定。此外商會也接受學生的投訴,以保證學員的權益,從而亦加緊對各校的管理,且提出意見,確保本行質素。
教車業商會爲會員提供的設施有乒乓球桌、健身器材等。而商會每一年亦舉行活動或聚餐〔如會慶、春茗、旅遊等〕。
總括來說,澳門教車業商會在本澳成立,對本行業有一定好處。因商會對本行之組織起了一定的鞏固作用,加上教車商會所提供的娛樂及福利,使本行從業員更能致力於工作,使教車業不斷發展。

(十四)教車業的前景
1.教車業的現況
目前教車業正處於一個過渡時期,雖然近十年算是本澳教車業的興盛期,但由於種種的因素,使教車業的業務並不太穩定,另外政府提供的教學與考試地點不統一,遠至離島,造成不便,使教車業未能有長足的發展。
2.教車業前景樂觀
縱使教車業目前受到這些不利因素影響,但不久的將來,政府將實行改善措施,制定一套法律來完善教車行業。又會逐漸恢復發牌給教車師傅及增加教學車輛,解決教車業過往存在的問題。加上車輛已成了澳門人代步的一種日常的必需品,因此,教車業會有源源不斷的顧客,所以教車業的前景是十分樂觀的。
<1998年學習駕駛汽車收費表>
大車:每課140元 考牌車租800元
細車:每課130元 〔大細車〕
考牌福利費一次過100元
交通學費700元 機器學費每科800元
(一年期限)
學費上期繳付,退鐘提前24小時通知
<入稟手續收費表>
無駕駛執照 | 己有駕駛執照
(即未考交通) | (即未考交通)
輕/重型電單車 1,410元 | 輕/重型電單車 1,210元
輕型汽車 1,610元 | 輕型汽車 1,310元
重型汽車 2,110元 | 重型汽車
| 未考機器 1,810元
| 已考機器 1,510元

鳴謝
澳門汽車駕駛學校
大眾汽車駕駛學校
勝興汽車駕駛學校
註一:由於教車師傅爲學員代辦入稟手續後,便要承擔學員在駕駛上的責任。如學員在領有學車紙其間發生交通事故,必須要由其教車師傅負責。故此入稟手續必須有合法的教車師傅代辦,不得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