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澳門的契約華工

第一節 契約華工概觀


  “苦力”(Coolie)一詞源於印度南部泰米爾(Tammil),指出賣體力為生的人。“苦力貿易”(Coolie Trade)是專指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等成批掠賣海外殖民地國家人口的一種貿易活動。在中國,當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之後,就開始有販賣人口的活動。可以説,澳門是中國苦力貿易的第一個據點和市場,葡萄牙是中國苦力貿易的第一個掮客國,以後荷、英、法、美等資本主義國家均參與這種罪惡性的貿易。
  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遠航東來賄賂廣東地方官吏而租居我國澳門之後,就開展在澳門掠賣人口、進行苦力貿易的活動。萬曆四十一年(1613)七月二十一日刑科給事中郭尚賓上疏説:
  “夷人佛郎機,以番船易達,故百計求澳而居之。……有拐掠城市之男婦人口,賣夷以取貨,每歲不知其數,而藏身於澳夷之市,畫策於夷人之幕者更多焉”。(1)
  有鑒於此,明、清政府曾多次下令禁止販賣人口。萬曆四十二年(1614)規定:“禁買人口:凡新舊夷商不許收買唐人子女,倘有故違舉覺而佔恡不法者,按名追究,仍治以罪”(2)。乾隆十四年(1749)又下令:“禁販子女:凡在澳門華夷販賣子女者,照乾隆九年澤定之例,分別究疑”(3)。但是,葡、英殖民者對此置若罔聞,十八世紀末以後,隨着開發美洲殖民地的需要,在澳門變本加厲地進行販賣人口的活動。嘉慶十五年(1810),葡萄牙人從澳門掠去幾百名苦力,運往巴西種茶,不久全部死亡(4)。英國殖民者也在澳門拐騙華工,嘉慶十八年(1813)十二月和十九年(1814)二月先後兩次從澳門販賣一千七百名苦力,運到英屬東印度新殖民地文島(5)。這説明,在鴉片戰爭前,葡、英殖民者就在澳門進行大量販賣苦力(人口)的活動了。但這種貿易是違反明清政府禁令的一種非法的偷運活動。
  鴉片戰爭後,中國初步淪為半殖民地,禁止販賣人口的禁令已名存實亡;到了十九世紀六十年代後,更是名實皆亡。於是澳門港的苦力(人口)貿易活動更加猖獗一時。特別是在咸豐二年(1852)廈門人民反抗掠賣人口的鬥爭之後,澳門港就成為最大的苦力(人口)出口港之一。此時,葡、英殖民者公開設立“招工機構”來從事苦力貿易。據《1860年廣州華商致英國領事館文》稱:
  “邇來不意葡萄牙人於澳門開設招工館數處,串通彼等所庇護之華商,不惟用貴國名義租賃汽輪及帆船,且僱用內河各種大小船隻,上載葡人,泊於黃埔碼頭以及廣州水面其他各處,運用各種詭計,誘騙良家幼童,以及無知鄉愚。一經拐騙或擄獲,或稱‘豬仔',即被置於海舶,囚於黑暗艙中,然後運往澳門‘豬仔館',……被拐帶者六七萬之衆,家毀者可六七萬户,興言及此,誰不爲之痛心哉!”(6)
  以後“招工館”與日俱增,拐賣人口的數目也不斷增加。據廣州英國領事館通事梅輝士(Mayers)估計,在1865年,澳門有8至10家招工館(也叫“豬仔館”),1866年增到35-40家(7)。1867年有30家(8)。同治十二年(1873)發展到300多家,經營苦力貿易的商人達三、四萬之多(9)。這麼一來,把過去的非法偷運變成了“合法招工”,被掠賣的苦力(人口)變成了“自願移民”。從此販賣人口貿易活動更加肆無忌憚,數目千百萬計。而且,不僅販賣成年男女,還販賣幼年兒童。據《中西聞見錄選編》“澳門近事”記載:
  “澳門……上月有船載粵工出洋,共三百七十五名,續有尚未出洋二船,共載工人三百六十餘名。聞每月更將幼童五六十名,潛匿各船出洋,每年不下五六百名”。(10)


  葡、英殖民者把騙拐到“豬仔館”的苦力(人口)用船運往古巴、秘魯等國出賣,謀取高利。根據葡萄牙官方的公佈,從咸豐六年到同治十二年(1856-1873)十七年間從澳門港運往古巴、秘魯的苦力(人口)就有十八萬多人。詳見上頁表。
  據上表統計,1856-1873年,從澳門出口的契約華工182,504人,佔同一時期出洋華工總數將近一半。
  但準確的統計現在來説其實是很困難的;據澳門《Com-mercial Reports 1862-1864》第173頁所記,當時由澳門出口的苦力船共23條,裝有契約華工7263名。另據澳門《Com-mercial Reports 1866》第182頁説:
  “對苦力的需求去年增加到了一個相當可觀的程度。……這裏附上的移民統計表(表略)可以説明:去年(自澳門)輸送苦力的船隻有六十一艘,計四萬一千八百四十三噸,共裝華工二萬二千九百零一名。其中有四十三艘,二萬七千七百零八噸,載華工一萬五千五百十七人,是開往哈瓦那的;而另外十八艘,一萬四千一百三十五噸,載華工七千三百八十四名是開往秘魯的。説明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二十五艘船,計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噸,華工一萬零三百十名。但是從表中可以看見,開往秘魯的減少了兩艘船,計八百五十一噸,一千零三十三名。現在用帆船運華工到哈瓦那的季節已過,在西南季候風的季節祇能用輪船運載。”
又據《U.S.China Despatches》Vo1.24No.30載,單在1866年10月1日至1867年4月1日這季候風的季節中從澳門運往古巴的華工就有一萬三千五百人,分乘五十艘船(其中三十艘是法國船)。
  澳門的豬仔館,葡萄牙人稱它為“巴拉坑”。這裏實際是一個活地獄,高牆鐵栅,警衛森嚴,僱用大批流氓打手,並得到外國領事的庇護,受到葡督官員的直接操縱。豬仔館豢飬一批“匪徒”,他們散佈於珠江三角洲,行迹在江、浙、閩、粵沿海地域,甚至深入湖南、湖北等內地省份進行拐騙和綁架,或以介紹職業為名,將鄉民誘騙到澳門“豬仔館”,或以“賭博”“貲財”和吃喝玩樂為誘餌,拐騙村民(11);或用下蒙汗藥、訛詐索欠等卑劣手段,強行綁架(12);或利用廣東的宗族械鬥的俘虜,掠為苦力(13),甚至澳門市面上行走的小販、工人、僕役等亦有被拉入“巴拉坑”的(14)。拐匪們的野蠻手法是令人發指的。他們居然

  “乘人不覺,用棍力頸背,使人昏迷倒地,即係縛手
  足,用船載出,大擔重價,賣與外洋”。(15)

  清人曾用八個大字高度概括這種苦力買賣的野蠻性,説“髡鉗械酷,轉販它國”(16),一點也不過分。大量無辜的平民百姓被拐擄為苦力後,被囚禁於澳門的大三巴街、華旺街、反馬巷、海灣街、善靜路和沙蘭子等地的“豬仔館”裏,猶如囚犯一樣過着非人的生活。他們還被剥掉衣服,在身上打或涂上運往何處的記號,受盡虐待和污辱,清人容閎説:
  “當1855年,予初歸國時,甫抵澳門,第一遇見之事即爲無數華工以辮相連,接成一串,牽往囚室,其一種奴隸牛馬之慘狀,及今思之,猶爲酸鼻”。
  因此,許多苦力在未上船就慘死在豬仔館裏,屍首被拋棄在街頭。1872年1月8日香港《每日行情》記載:“1871年澳門街上所發現的屍首不下348具之多,據當局可靠消息,其中絕大多數是因病或身體有缺陷為苦力貿易代理人所拋棄的‘未出國'者屍體”。
  古巴有一家專門販運“豬仔”的“伊邦內兹”公司,其澳門經理阿具拉供認:“從澳門運出的苦力是充滿了血醒記錄的。”這些被拐騙來的苦力,在接受問話時,還必须聲稱“自願”,否則慘遭毒打。一位叫葉福君的華工控訴説:
  “豬仔行甚深,凡打人時,恐其大聲呼喊,外人聞知,豬仔頭亂打鑼鼓,燒爆竹,以掩人耳目,故雖打死,亦無人知”。(17)
  所謂“自願出國”,這是一句欺人的慌話,時人亞歇荷(Ashvhore)博士曾描寫這個過程:
  “據説苦力訂立合同是出於自願的,爲了明確這一事實,筆者訪問了澳門。招工館的門如一般所説都是開着的,但每一邊都有一個手拿重棒的葡萄牙人站崗,苦力出門就有喪失性命的危險。我參觀過訂合同的檯子,苦力排隊走上,一個葡人把合同很快的讀給他聽,他也許一個字都沒有聽懂,於是捉住他的手將他的大拇指用力地按在合同紙上打手印。這就是自願的簽訂合同”。(18)
  遇有堅決拒絕出國而無法掩飾的情況,豬仔館就用冒名頂替的辦法,由別人代替他表示“自願出國做工”,以蒙騙檢查官,等船出海後,再把苦力送上船,換回冒名頂替者(19)。但是,冒名頂替者有時自身難保,往往是有去無返,隨船出國當苦力了。
  西方的人口販子,為了追逐利潤,經常超載濫載,草菅人命。“苦力們被監禁在船底艙裏,無光綫、無通風,人多擁擠之極,祇能是日則並肩迭膝而坐,夜則交股架足而眠”(20)。飲水缺乏,食物粗劣,疾病叢生。很多苦力被餓死、渴死和窒息死在船艙裏。當時人指出苦力在旅途中的悲慘命運説:“數百人閉置一艙,貨悶而死者三分之一,饑餓、疾病鞭笞而死者又三分之一,僅延殘喘者不及一成”。可見苦力之死亡率是很高的。據彭家禮先生統計,從1854-1873年的十九年中,有十二個年頭苦力船由澳門開出,每年平均華工出洋的死亡率高達49.99%,最高的是同治九年(1870),開往秘魯的“多·烏加特”號,以及同治十年(1871)開往秘魯的“唐璜”號,途中死亡600人,死亡率高達92.46%,真是駭人聽聞。請參考下列兩表,可見一斑。


  華工於途中死亡的原因包括“在船身故者”、“誤溺者”、“病故者”、“自溺者”、“逃走者”、“吞鴉片煙者”、“自縊者”、“自盡者”、“跌斃者”、被船主槍斃者、“不知去向者”等等。
  然而葡、英殖民者卻在澳門的苦力貿易中,攝取了巨額的利潤。據美國記者報導:
  “勞動力的需求之大,種植園的資本家都願花500元的代價買下一名能使用八年的中國佬,這種販運的利潤很容易計算。我在苦力船上看過,送到市場上去的900名活人,對於苦力進口商來説,就等於45 萬元的財富,而他們原來花費的成本,總共還不到5萬元,運往古巴便可得到40萬元的盈利,即使在非洲奴隸貿易的極盛時期也從來沒有實現過這樣驚人的利潤”。(21)
這就是説,販賣900名苦力的利潤達到800%。如果換算成販賣一個苦力的純利潤就達到444.5元。而據N.C.H.;1871.4.21,第276至277頁載,在1870年時,在澳門買賣一個人大約的價錢在六十元至八十元之間。可見其利潤多麼驚人!
  葡萄牙人在澳門販賣苦力赢利如此巨大,引起英國人的眼紅。於是英國政府採取外交壓力,在法、德政府的支持下於1874年向葡萄牙政府建議,由駐廣州總督頒發絕對禁止中國人從澳門移民的警告。1878年里斯本遂訓令澳門總督:“禁止包攬式的移民”及一切“自由移民”。至此,澳門的苦力貿易名義上結束了。但實際上葡萄牙商人仍改頭換面,將“豬仔館”改成“自由客棧”,繼續幹苦力貿易的勾當。但比起英國人在香港、黄埔等地的苦力貿易,卻是小巫見大巫了(22)

第二節 契約華工出洋的原因和影響


  自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以及佔領澳門後,他們一直進行苦力貿易,販賣中國人口,原因諸多。
  第一、澳門對外貿易的衰落是澳門苦力貿易猖獗的重要原因。
  如前所述,葡萄牙進入澳門後,澳門對外貿易在明代後期的九十年間興旺發達。但好景不長,到清朝開始衰微,而且每況愈下。至鴉片戰爭後,澳門的對外貿易全面衰落了。正如葡萄牙史學家英索所説:
  “儘管澳門在它坎坷的歷史上經歷了許多危機,但1842年才是它真正衰落的日子”。(23)
就是説,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後,開闢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通商口岸;第2次鴉片戰爭之後,又開放了瓊州、潮州(後改汕頭)、台南、淡水、登山(後改煙台)、天津、牛莊(後改營口)等三十四個通商口岸。這樣,澳門再不是一個重要港口了,對外貿易全面衰落。為了滿足葡萄牙商人的利潤要求和維持澳門經濟以及澳葡政府的財政和居民生計,葡萄牙人大力發展有傳統習慣的苦力貿易。鴉片戰爭後,苦力貿易實際上成為澳葡財政的主要收入。據統計,“澳門政府每年通過苦力貿易,約有二十萬銀元的財政收入”,相當於1845年澳葡海關税收總數的五倍。許多居民亦靠從事苦力貿易維持生計。史稱:“澳門地方和它的居民都依靠販賣這種人身貨物所得的利潤而極度繁榮”(24)。1872年12月20日,里斯本葡萄牙政府公佈關於禁止澳門販賣苦力的敕令時承認:
  澳門地方葡、秘、西三國人所開招工局,計有三百餘所,……招工事務葡國委員及招工局各項人等,向來俱靠招華工發財,……。
  “澳門地方,一無正經生意,專靠招華工一樣壞事做生意,現在將招工之事禁止,這三、四萬人又靠何事活命度日”。(25)
這就從反面證明鴉片戰爭後,澳門大搞苦力貿易的獨特背景。
  第二、西方殖民主義國家急需大批廉價勞動力開發殖民地。
  新大陸發現以後,西班牙、荷蘭和後來的英國等,在美洲經營他們的屬地經濟,一直缺乏勞動力。到了十九世紀中葉後,在北美洲西部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和澳洲南邊的澳大利亞發現金礦,掀起一股掘金狂潮;在南美洲又掀起開墾森林,發展種植園經濟;在馬來西亞等地發展茶葉、香料、甘蔗種植等,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於是種植園主、礦山主把“中國看成是一個勞動力取之不盡的泉源”(26)。於是,西印度群島的英、法殖民集團向其政府提出向中國招工的要求,而在外交上與英、美處於對立的葡萄牙利用他們在澳門居住的獨特地位而大力經營和壟斷苦力貿易。
  第三、中國人滿為患和清政府昏庸無能,使澳門的苦力貿易來源甚豐。
  明清時期,中國人口發展進入高峰期。乾隆三十一年(1766),全國人口超過二億,嘉慶十七年(1812)突破三億大關,道光十三年(1833)接近四億,實數為398,942,036人(27)。廣東省的人口,乾隆三十一年至三十六(1786-1791)亦達到16,175,660人,到光緒二十四年(1898)增至29,900,000人(28)。所以道、咸年間,人口思想家汪士鋒已發出“人多之害,山頂已殖黍稷,江中已有洲田,川中已闢老林,苗洞已開深菁,猶不足養”(29)的感慨。此時已出現“廣州沿海居民多失業”的現象,成為葡萄牙在澳門經營苦力貿易的重要條件。人民生活無着,容易受“招工”之騙。鴉片戰爭後,僅廣東人口通過苦力貿易而到海外的就達數十萬之多。僅台山一縣就有20萬。而當葡萄牙人在珠江三角洲拐騙“苦力”出洋之時,清政府卻視而不見,放任自流,聽之任之,還簽訂一系列出賣人民的條約,使苦力貿易合法化。如咸豐九年(1859),兩廣總督勞崇光和廣東巡撫柏貴擅自與英國巴夏禮制訂招工章程和契約,允許葡萄牙、英國等在廣東地區公開招收華工出洋。咸豐十年(1860)簽訂的《北京條約》又承認英、法在華招工的權利。同治三年(1864)清政府同英法簽署外國在華招工章程條例22條,承認所謂“招工合法化”。這就使澳門的苦力貿易有源源不斷的“貨源”,而且是合法的。
  澳門的苦力貿易是一種殘酷性野蠻性的貿易。但它對世界經濟卻產生了極深為遠的影響。
  第一,對東南亞國家的影響
  主要表現契約華工在東南亞國家的開發和促進其經濟發展方面作出了貢獻。十六、十七世紀初期,東南亞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緩慢,程度參差不齊。有的國家進入了封建社會,有的處於奴隸社會,還有少數國家停留在原始社會末期,生產工具落後,生產水平低下,經濟不發達。從澳門運送出去的千百萬苦力華工,散佈在東南亞各國,明代後期已達十萬人以上。這些苦力華工有的從事礦山的開發;有的在種植園種植胡椒等經濟作物;有的墾種田地,生產稻穀,把無數的荒山野嶺變為富源,用他們奴隸般的勞動把原來一些不毛之地變為經濟發展的地區。這種經濟上的影響與作用,連前英屬馬來西亞總督瑞天咸也十分肯定。他説:
  “開發馬來西亞的錫礦,首推華工,由於他們的努力,致使馬來亞能供應全世界用錫量的一半,是他們的才能和勞力,才造成今日的馬來亞;……英人初經營馬來亞時,着手於道路建築和其公共工程,皆成於華工之手。至於開礦事業,純由華工開闢道路,投身蠻荒,冒萬死。清除森林,開闢道路,每有犧牲性命的。此外做煤工、伐木工、木匠、泥水匠者很多。英國政府修鐵路築橋梁,全由華工包辦。當時歐人不敢冒險投資的,華工則冒險爲之。又經營商業,開半島之航路,招致華工,開半島未啟之富源;英屬馬來亞政府十分之九的收入,皆出於華工之手。凡一事既成,應知其之所以成功,讀此文者,均知華工有造於馬來亞各國也”。(30)
所以,馬來西亞的殖民官潑賽爾(Purcell)也承認説:
  “假如沒有中國人,就沒有現代的馬來亞,而且如果沒有現代馬來亞的橡膠,歐洲和美國的汽車工業也就永遠不會有如此巨大的發展”。(31)
  婆羅洲英屬殖民地沙勞越王查理·烏拉波格克(Cha-rles Uyner Brooke)也充分肯定中國華工對該地開發的重要作用,説:
  “若無中國移民(華工),我們將一事無成”。(32)
  十六世紀末,西班牙博士莫牙(Dr Antonis Morga)更進一步肯定華工對菲律賓城鎮經濟建設的作用,云:
  “凡一鎮的建成,是不能缺中國人的。他們是各種事業的經營者,而且工作十分艱苦,工資很低”。(33)
  約翰·弗曼(John Foreman)對於華工在東南亞諸國及菲律賓經濟發展所起的重大作用,也是肯定的,他指出:
  “中國人的確是首先把貿易、工業和有成果的勞動等觀念傳給當地土番人的。他們教導土著很多其他方面有用的事物,如從甘蔗榨糖汁和鍛煉熟鐵的勞動。他們首先把用直立的石榨取糖汁和用大鐵鍋熬糖的製糖法介紹到這個殖民地。(34)
  到了近代,這種苦力華工在工廠、種植園等生產中更是有着決定性的作用。例如在馬尼拉和甲來地(Carite)有九家機械廠、造船廠和修船廠,僱用了3,782名華工,但後來因排華法案實行以後,華工工人數大大減少,使工廠迅速陷於衰退(35)。馬來西亞的橡膠種植園的勞動力為十萬人,其中華工45,700 人(36),佔百分之四十五點七。可見,華工對開墾和發展橡膠種植園經濟起着重要的作用。總之,明清以來,馬來西亞早期蓽露藍縷的開創,錫礦和橡膠事業的發展,印尼爪哇的胡椒園,勿里洞和幫加錫礦的開采,波羅門洲和蘇門答臘煙葉園的開闢等,均與華工的奴隸般勞動分不開。同時,東南亞不少近代的大城市興起和發展,也與華工的勞動密切相關,如新加坡、雅加達(巴達維亞)的發展,華工是起了大作用的。可以説,沒有千百萬華工的艱苦勞動,就沒有近現代東南亞各國經濟的發展。
  第二,對美洲國家經濟的影響
  在美洲各國的開發和經濟發展中,華工也起着巨大的作用。例如從澳門運去苦力最多的秘魯,根據温貝托·羅德里格斯著《秘魯的苦力華工》一書記述,1849-1874年約有十萬名華工被販運到秘魯,佔當時秘魯人口的1.8%,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集中在秘魯沿海各地種植園和沿海島嶼鳥糞開採場勞動,大大促進了秘魯兩大經濟支柱——農業和鳥糞開采業的發展。至於秘魯修築鐵路主要,更是依靠華工的力量,有些工段,華工竟佔了全部築路工人的一半。因此,該書作者最後説:“亞洲人(指華工)在經濟上的重要性,具有決定性意義”(37)。又例如美國,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時,西半部地區原是一個人迹稀少的荒僻地方。可是當三十萬苦力華工被販運到美國後就逐漸被開發起來了。1877年美國官方承認,由於華工的廉價勞動力,使美國加州和太平洋沿岸的資源獲得更加迅速的開發和發展,增進了太平洋(美國西部)的物質繁榮7(38)。加州的礦產資源的開發主要是靠苦力華工,華工佔加州礦工總數的一半以上(39)。據統計,1849-1856年,美國加州11個礦區所產黄金總值三億二千二百萬美元(40),其中大部份是華工開發創造的。而加州農業生產的發展主要也是依靠華工,計華工佔農業工人的百分之七十五。美國的資產階級學者萊丹也説:“加里福尼亞州迅速發展,沒有中國勞工是不可能的”7(41)。這説明,美國的開發,華工是負出了巨大勞動的。又如舊金山,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初,附近有五百多英畝的荒涼低窪地,經過華工的平整種植,變成為肥沃的良田。地價由每畝0.5-3美元提高到每畝20-100美元,增長了40-50倍(42)。年產小麥四十萬噸(43)。所以鄭觀應説:“美國舊金山,向屬荒野,招中國工人開墾,遂成富庶之幫”(44)。華工對開發美國的貢獻,還特别表現在興修美國第一條太平洋鐵路上。華工是修築中央太平洋鐵路的主要勞動力。據美國國會調查,這條鐵路全部工程的五分之四是由華工承擔的,人數達四、五萬之多(45)。有一萬名華工經常在工地上勞動,最多達到一萬四千多人。這些華工負擔着最沉重的勞動,如開鑿路基、輔軌築橋、打通墜道。當時內華達山區遇上連續兩年的特大風暴、大雪和雪崩塌常發生,上萬名華工慘遭犧牲。可見中央太平洋鐵路是由華工的血汗修築而成的。而這條鐵路對於溝通美國東部和太平洋沿岸之間的聯繫,對於開發美國西部地區和發展美國經濟起着巨大的作用。所以1877年2月27日《美國第44屆國會參眾兩院調查華工入境問題聯合特别委員會報告書》指出:
  “美國加州和太平洋沿岸的資源,由於華工的廉價勞動力而獲得更爲迅速的發展。就物質繁榮而言,毫無疑問,太平洋是最大的受惠者。資本家因爲有了華工而大獲其利。這是確確實實的。……中國人入境的後果是大大增進了太平洋(指美國西岸)的物質繁榮”。(46)
  可見,美國資本主義的物質文明和財富是離不開對華工廉價勞動力的殘酷剥削的,是無數華工的血汗和生命凝聚而成的。但在這過程中,由於華工和東南亞、美國各國人民在共同開發和發展經濟的長期共同勞動,互相交流思想,傳播文化,結下了和平的深厚的友誼。
  加拿大在修築通向太平洋沿岸的大鐵道幹綫的時候,也僱用了大量從澳門運去的契約華工。
  第三,對西歐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的影響
  馬克思認為,在西方國家資本主義原始積纍的過程中,“販賣人口”原是主要來源之一。葡萄牙、西班牙、英國、法國等國家,在澳門經營苦力貿易,把華工運到東南各國和美洲各國去出售,從中獲得驚人的巨額利潤。一般説來,在澳門掠買一名苦力華工須付代價25-30元。(包括人頭錢及各項開支)。但在上船“交貨”時每人價格為60-70元,甚至達100元。所以,在澳門招工館每交運一名苦力可得利潤35-40元。到達目的地後,苦力就公開拍賣,在古巴每名華工可得利潤150元,在中美洲國家可得100-300元,在秘魯可得200-300元。據統計,西班牙、葡萄牙和南美的投機商人於1851-1875年二十五年間,拐掠苦力華工的暴利達到1,100萬元(47)。在古巴及秘魯等處販賣所獲暴利達3,600多萬元,兩共合計為4,700餘萬元。這僅僅是苦力本身的利潤,再加航運苦力的運輸利潤,數字就更大。這樣巨額的利潤運回西方各國轉變為貨幣資本,必然成為他們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的雄厚資金。使之成功地建立和發展資本主義,成為近代世界歷史的先進國家。
  葡國托爾·多·東坡檔案中有一藏品,為一契約華工至葡國後,寫信給在澳門的朋友,信件內容述及在葡國的工作情況,看來待遇還好。此文件1992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曾在澳門歷史檔案館展出,列為編號86展品,題為“約十九世紀”時的文物,原件260×250毫米。惟文件內容的真確性,有待研究。現將此文件全文列後,以供參考。(因橫排故,未能盡依原件格式。)
  字奉

南兄台得知弟諒兄生理店中財源滚滚利路滔滔弟前
歲澳門糧國使大人種神茶往西洋王家花園傭工糧食
用工貲銀三錢二分每日食物布疋甚貴兹今托賴上天
神祖庇祐身體平安三人開得茶園地一座落得細茶種
條條可生國王甚至歡喜啟者連界上下一十餘里亞傳
石寶和計兩人兄無煩憂慮矣弟囑托信到澳門店中望
兄轉朱梅官寶行討取紅紙貨單銀同宗亞喜貨單紅紙
共銀二十九大圓向朱梅官討回二份均分寄回家中救
濟之貧千祈至囑信到店中煩兄攜來老氣細茶種細茶
匣不可開孔不可洩氣不可落藏酒氣雨濕醎水時時
小心料理不可失誤又嘉應州鍋頭十大口做茶傢伙物
件樣樣要緊關至今澳門欽差大人細茶仁甚多大箱小
箱不知幾多無用細茶種枉費功勞枉費心機千遠水路
山遥水遠筆不盡言謹此達上 信到之日信通知於知
之。
南兄台福星拱照
        愚弟亞騰拜托字
        代筆弟石寶拜候

  註釋:
   ①《郭給諫疏稿》卷1,第11頁(叢書集成本)。
   ②③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官守篇”。
   ④陳澤憲:《十九世紀盛行的契約華工制》,《歷史研究》1963年第1期。
   ⑤H.B.Morse《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vol Ⅲ,chap 69.
   ⑥轉引自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1册,第470-471頁,中華書局1962年版。
   ⑦P.C.Cumpbele:《Chinese Coolie Emigration》P152.
   ⑧U.S.China Despatches,vo1.24,No.130.
   ⑨彭家禮:《十九世紀開發西方殖民地的華工》,《世界歷史》1980年第1期。
   ⑩《中西聞見錄選編》第26頁,《澳門近事》。
   (11)彭玉麟:《禁販奴》,見《皇朝經世文編》卷五十九,第20頁。
   (12)英國議會文件第4號《英國駐廣州代理領事温徹斯特致卜魯斯文》廣州,1859年6月31日。
   (13)WF邁耶斯、NB丹尼和Chas金:《中國的口岸》第229頁。
   (14)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
   (15)朱士嘉:《美國迫害華工史料》第35頁。
   (16)李孫宸:《建霞樓文集》卷四。
   (17)容閎著,徐鳳石、惲鐵樵譯:《西學東漸記》。第113-115頁。
   (18)陳蘭彬:《古巴華工事務各節》第一册。
   (19)W.A.P.Martin:《A cycle of cathay》P31—32,轉引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2册,第874-875頁。
   (20)科比·杜馮:《古巴華人百年史》第46頁。
   (21)温雄飛:《南洋華僑通史》第17頁。
   (22)轉引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第4輯,第197頁。
   (23)澳門的文德泉神父,曾有“O Comercio de Escravos em Macau”(Imprensa Nacional,Macau,1976)一書,力主英國及其殖民地香港才是第一個帶頭販賣中國苦力的國家及港口,並強調葡萄牙人及澳門在處理“契約華工”問題上,是頗“人道”的(見第75至97頁)。
   (24)Jaime de Inso:《Macau,A Mais Antiga Colonia Europeia no Extremo-Oriente》P.25,Macau,1930.(英索:《澳門——遠東最古老的歐洲殖民地》)
   (25)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
   (26)美國議會文件,第16號,《羅伯遜致哈孟德文》。
   (27)總署清檔。
   (28)梁方仲:《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第10頁,上海人民出版,1981年版。
   (29)黄啟臣:《明清時期廣東人口與田地的變動》,《學術研究》1987年第六期。
   (30)李長傅:(南洋華僑史》第48頁,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31)Vietor Pureell:《Malaya》P128,譯文參考彭家禮:《十九世紀開發西方殖民地的華工》,《歷史研究》1980年1期。
   (32)參看李長傳:《南洋華僑史》第65頁,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33)Marga:《Philppines》(《菲律賓》)P394,譯文參看李長傅:《南洋華僑史》第70頁,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
   (34)(35)(36)轉引自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第4輯第44頁,50頁。
   (37)(41)(42)轉引自張鎧:《秘魯的苦力華工》,《世界歷史》第1期。
   (38)(39)(40)彭家禮:《十九世紀開發西方殖民地的華工》,《世界歷史》1980年第1期。
   (43)王造時譯:《美國外交政策史》第366頁。
   (44)《盛世危言》第59頁,“販奴”。
   (45)朱傑勤:《十九世紀後期中國人在美國開發中的作用及處境》,《歷史研究》1980年第1期。
   (46)轉引自彭家禮:《十九世紀開發西方殖民地的華工》,《世界歷史》1980年第1期。
   (47)陳翰笙主編:《華工出國史料匯編》第四輯,第242-243頁,中華書局,198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