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澳門港市的形成
第一節 葡萄牙人進入澳門
明朝中葉之後,中國封建社會延續300年。澳門屬中國領土,理應按中國其他地方一樣渡過300年。但因葡萄牙人東來進入澳門而改變了其發展的進程。
十五世紀中葉後,隨着西歐國家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整個社會出現了一股拜金狂,上下各階層都在流行“黃金夢”。葡萄牙是最早完成民族統一的國家,商品貨幣經濟發展較早。在追求“黃金熱”彌漫歐洲的時候,葡萄牙歷代國王強烈探索海外貿易的新航綫,發展對外貿易,以獲得黃金。1488年,葡萄牙國王約翰第二(John Ⅱ)派出航海家迪亞斯(Diaz)率領遠征隊抵達非洲南端的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1497 年7月8日,貴族華士哥·達·伽瑪(Vasco da Gama)率領帆船四艘,由140名奴隸組成的遠征隊,從退加斯港出海,沿着迪亞斯的航綫前進,於11月22日繞過好望角,第二年3月2日到達早在八十一年前(1417年)偉大的中國航海家鄭和下西洋到過的馬林迪。1488年到達印度西海岸的卡里庫特(Calicut),開闢了聯結東西方的新航道。1499年,伽瑪在印度購買到中國的瓷器運回里斯本,引起國王對中國的艷羡,垂涎三尺,於1513 年5月,派出以阿爾瓦雷斯(Alvares)為代表的“官方旅行團”,由馬六甲乘中國沙船來中國,到達珠江口外的屯門島,被中國官員拒絕上岸,祇好就船貿易。1517年,葡萄牙國王又派出使臣皮雷斯(Pirez),以“佛郎機國”特使要求朝覲“中國國王”為名,駛船入虎門,闖到廣州城下,並賄賂秉權太監,得以於1520年進入北京。留在屯門島的葡萄牙人卻佔領屯門島,在那裏劫奪財貨,掠買人口,激起廣東人民的公憤。最後發生屯門之戰和隨後的新會縣西草灣之戰,把葡萄牙人驅逐出廣東沿海。葡萄牙人於是向浙江寧波和福建漳州等地進發,最後亦被明政府驅趕。1537年,葡萄牙人再轉回廣東的屯門,後移於台山縣的上川島。1544年,明政府封閉上川島,僅留浪白澳(Lampacao 今珠海市斗門縣南水)作為臨時對外貿易港。
1553年,“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蠔鏡者,托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暫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絢賄許之”①。這説明,葡萄牙人是通過賄賂海道副使汪柏的欺詐手段,才獲得在澳門貿易的許可的。而且要向中國政府繳入納20%的關税②。從此,澳門代替浪白澳的地位,成為中國與葡萄牙等西方國家互市的港口和唯一的外貿市場。
第二節 葡萄牙人租居澳門與港市形成
葡萄牙人進入澳門,是未經明中央政府正式批准的,祇是用每年向海道副使汪柏賄賂銀500兩至1000兩③的代價,維持其在澳門貿易十多年。到了1571年,汪柏調離廣東,才將賄賂銀改為地租而租借澳門。據外文資料記載,1573年,葡萄牙人來澳門貿易,明朝的守澳官走出衙門徵收葡人應繳納的税金,先是守澳官送給葡萄牙人一壇酒及一些糕點作禮物,然後葡萄牙翻譯佩德羅(Pedro)向海道副使説,我們給你送來了500兩“地租銀”,(其實是原來私授的賄賂銀)。海道副使見到其他官員在場,祇好連忙説:這筆“地租銀”將送入鐵櫃,送交國庫以供禦用(4)。從此,葡萄牙人每年向中國政府繳納515兩銀地租之例一直沿襲下來,史稱:“1573年,海道副使受賄之事,為其他官吏所知,迺改為地租,收歸國庫,直至1849年”(5)。中國政府亦將這筆地租銀載入萬歷年間刊行的《廣東賦役全書》,説明中國政府正式允許葡萄牙人在澳門租地居住。1574年,明政府採取了嘉靖年間籌議防範“澳夷”時由霍與瑕等廣東籍官員提出的“建城設官而縣治之”的方針,對澳門實行主權管理。
葡萄牙人租居澳門後,在明政府在管轄下,積極開展東西方貿易,使澳門很快從一個小漁村發展成為商業繁榮的港市。整個澳門“高棟飛甍、櫛比相望”,城市建設“不愈年多至數百區,今殆千區以上”(6)。它吸引着中外商人來此居住和貿易,城市人口與日俱增。萬歷中年,“今聚澳中者,聞可萬家”(7),“大抵西籍共六、七千人”(8)。澳門港市這種繁盛的過程,1601年左右曾幾次到過澳門的哇里格尼神父作過描寫,道:
“1563年,我們曾派兩個會員(耶穌會)來駐中國港口澳門。這時澳門雖還是一個很僻靜的地方,但在這以前不久,葡人已得中國官員允許,把船開到此地與中國人通商。因此,有多數葡人爲求能够在那裏過冬,購買中國物資,開始在澳門建築多少房子。後來跟着房子的增多,它就形成爲葡人的美好的都市”。(9)
他説澳門“成為葡人的美好的都市”是錯誤的。但他描寫澳門港市的繁榮過程卻是實在的。
註釋:
(1)郭棐:《萬曆廣東通志》卷69,《澳門》。
(2)馮承鈞譯:《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五編》,第46頁,中華書局,1957年版。
(3)參閱黃文寬:《澳門史鈎沉》第20頁,澳門星光出版社,1987年。
(4)(5) Montalto de Jesus:《Historic Macao》p.34,香港,1902年版。
(6)劉廷元:《南海縣志》卷12。
(7)王臨亨:《粵劍篇》卷3,第20頁。
(8)汪慵叟:《澳門雜詩》第10頁。
(9)岡本良知:《十六世紀日歐交通史研究》第2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