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啟示”

  最近白馬行有一家牛仔服裝商店遷址,在原址的鐵閘上面,貼上了一張告白,說明新址在哪裏,它的標題寫着四個字:“搬遷啟示”。其實,它應該寫上“搬遷啟事”。
  “啟示”和“啟事”在廣州話念來相差不遠,因此容易混淆。但這兩個詞的含義是不同的。“啟示”——啟發指示,使有所領悟。“啟事”——爲了公開聲明某事而登在報刊上或貼在牆壁上的文字。這家商店的搬遷,並沒有任何高深莫測、偉大奧妙的意義,所以無需對顧客發出使他們有所領悟的啟發指示,而只需告訴顧客新店就在某處,請移玉步。這種文字,就叫“啟事”。
  談起“啟示”的“示”,甲骨文作“”、“”、“”諸形。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認爲:“象(像)以木表或石柱爲神主之形,之上或其左右之點劃爲增飾符號。卜辭祭祀占卜中,示爲天神、地衹、先公、先王之通稱。”趙誠編著的《甲骨文簡明詞典》認爲:“示,象(像)神祖牌位之形。這種神祖牌位周代叫做主,用桑木或栗木做成。商代的示也可能用木料製作。卜辭的示有用其本義者,但很少。大多數均用其引伸義,即由神祖之牌位很自然地引伸來指稱神祖。”有些古文字學家則認爲,甲骨文的“示”字,像古代初民拜神祭天的石桌。古文字學家李敬齊則認爲甲骨文的“示”字和“祖”字含意相同:“且、祖也;以男子勢爲神也;、從(且省略作)而倒之,轉注。殷人以爲爲祖,以匕爲妣。”
  許愼《說文解字》對“示”字的解釋是:“天垂象,見(現)吉凶,所以示人也。從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凡示之屬皆從示。”
  許愼對“示”字的訓釋,是就小篆的形體而言,反映了東漢時陰陽五行的觀念,不足爲據。
  對於甲骨文“示”字的解釋大致有三種:一、神主或神祖牌位。二、拜神祭天的石桌。三、男子生殖器。古文字學家中有不少是持第三種意見的。郭沫若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個。他認爲古代男性生殖器崇拜是相當流行的風氣。甲骨文“祖”字、“示”字正是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表現。朱芳圃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爲許愼對“示”字的解釋,屬於“所謂光明崇拜之說也;然卜辭示字多爲形,……蓋示之初意,本即生殖神之偶像也。”
  對甲骨文“示”字的解釋,直到現在還未能取得一致的意見,幾種意見並存,誰也說服不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