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和通假

  我有一位念中文系的朋友,正在研究許愼《說文解字》的“六書”,他問我:假借是否等於通假(又稱通借)?我覺得這個問題是文字學中較爲有趣的問題,值得寫出來和讀者共同探討。
  “假借”是“六書”之一,按照許愼的說法就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對於這個“假借”,歷來的文字學家都有不同的見解,有的認爲它是“用字方法”,有的認爲它是“造字方法”,衆說紛紜,到現在還未有定論,我是傾向於後一派意見的。
  “本無其字,依聲託事”的意思就是說,本來沒有這個字,爲了表達這個意念,就假借同音字來表示。例如:甲骨文中“來”字是小麥的形狀,後來“來”借用爲來往的“來”,“來”字被借走了,“來”的原始義便另造一“麥”字表示;“其”字,甲骨文就像簸箕形,後來借用爲代詞“其”,便另造一“箕”字:甲骨文的“莫”字像日落草叢中,正是傍晚的現象,“莫”是“暮”的本字,後來借爲否定詞,便另造一“暮”字;甲骨文的“自”像鼻子的形狀,後借用爲自己的“自”,便另造一“鼻”字;甲骨文的“而”字像口下的鬚形,後借用爲而且的“而”,便另造一“髵”字;甲骨文“無”字爲“舞”的本字,像人的兩手執舞具形,後借爲有無的“無”,便另造一“舞”字。
  通假,嚴格說起來是寫別字。如果套用八字定義那就是“本有其字,依聲託事”。即是說,本來已經有他要寫的字,但他不寫,而用同音字或音近字代替它。究其原因,或者是古人出於苟簡的心理,或者是一時忘記了本字,或者出於崇古、好古、復古的心理,或者受方言的影響,或者爲了文字形體茂美,便寫出了通假字。寫通假字以先秦、兩漢最流行。有些文字學家曾經說過,如果不明“通假”,那就讀不通許多古籍。有人曾作過統計,《詩經》國風,一○四二九字,通假字二六八個,佔百分之二點六;帛書《老子》乙本,五千五百字,通假字三百二十個,佔百分之六。例如:《詩·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剝”是“撲”的通假字,剝棗就是撲棗,即俗語說的打棗。又如:《史記·秦始皇本紀》:“流血漂鹵”。鹵通“櫓”,“漂鹵”即漂起盾牌。清代的文字學家王引之說得好:“經典古字聲近而通,則有不限於無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見存而古本不用本字而用同聲之字。學者改本字讀之則怡然理順,依借字解之則以文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