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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翔實”談到通假
有朋友問我“翔實”可不可以寫爲“詳實”,我說可以。但是,爲甚麼在文章中經常出現的是“翔實”而不見“詳實”。這個問題說來話長,讓我們先從“通假”談起。
“通假”和“假借”不同。“假借”是六書之一,是漢代人歸納起來的造字原則之一。按許愼《說文解字》的說法就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意思就是說,本來沒有這個字的,用一個同音字來代替這個字。近代的文字學家根據許愼的定義,列舉了一些“假借”字,例如“來”字,甲骨文的來字就是一棵麥的象形,有莖有穗。文字學家認爲“來”就是小麥,古時候將“來”字假借爲來往的來,於是另造一個麥字和鄉字,後來假借義通行,而本義反而被人忘記了。因此“來”字,一般人只知道它可以構成“來往”、“行來”、“未來”等詞。只有查閱字典才知道“來”的本義是小麥,字亦作麳。
“通假”是用字的方法。“通假”是本有其字,匆忙之中用了同音字、音近字來代替本字。嚴格地說,這實在屬於寫別字,但因爲古時候這種做法是約定俗成的現象,大家不以爲怪,而且是容許的,有時候不但容許,而且將錯就錯一直沿用下來成爲正統的寫法。例如“翔實”,正確的寫法應爲“詳實”,但因爲《漢書·西域傳》寫了“其土地山川王侯户數遠近翔實矣。”因爲寫《漢書》的作者是班彪、班固、班昭,他們一家三傑,都是漢代鼎鼎大名的學者,知識淵博,人所推崇。《漢書》中出現了“翔實”一詞,以後的文人都奉爲正統。《南史·王僧儒傳》就有這麼一句:“所書並皆翔實。”
中國古代的文人有這樣一個心理就是崇拜權威,而且尊重傳統多於尊重眞理。就以“翔實”一詞爲例,古代文人喜歡用“翔實”而不願意用“詳實”,因爲第一,他不願意違反傳統;第二,他不想被人譏爲無知,不知道《漢書》已有“翔實”一詞。他知道“詳實”並沒有錯,但他不想冒險。
《辭源》(修訂本)和新編《辭海》都沒有“詳實”一詞,而只有“翔實”。我以爲還是《現代漢語詞典》處理得較爲合理。該詞典並列了“翔實”、“詳實”兩個詞,並作了如下解釋:“詳細而確實”。
按照“詳細而確實”這個解釋,如果讓大家去造詞,相信+居八、九都會寫成“詳實”,但在書本中“翔實”多而“詳實”少之又少,這就拜了“通假”之賜。“翔”字當它通“詳”的時候,才能構成“翔實”一詞,但如果有誰自作聰明,以爲可以無限引申,寫了“翔確”、“翔盡”、“翔雅”、“翔練”等詞,那麼,對不起,因爲我們的老祖宗沒有這個用法,你只能規規矩矩寫爲“詳確”、“詳盡”、“詳雅”、“詳練”。說得明白一點那就是,古人才有寫別字的專利權,我們現在絕對沒有這種權利,只能夠一絲不苟地將漢字正確地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