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漢字的簡化

  前幾天,我在星光書店買書,有一位鄉音未改的少婦,對售貨員說要買一本繁體字的字典,售貨員聽不懂她的鄉音。我在一旁聽了便介紹她買中華書局出版的《中華新字典》。她一邊翻看字典,一邊抱怨看不懂澳門的中文報章,看來她是一位剛從內地來澳的新居民。
  有不少東南亞的華僑對於港澳兩地堅持沿用繁體字都感到大惑不解。因爲新加坡教育部早在一九六九年就公佈了第一批簡化漢字,供華人社會應用。一九七六年五月教育部更將原定的《簡化字總表》進行修訂,刪除十個中國沒有簡化的字和六十七個異體簡化字,做到和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在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公佈《簡化漢字總表》,收簡化字二二三八個,也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一致。泰國教育部自從聯合國接受中國的簡化字以後,於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同意所有華文學校都可用簡化字進行教學。東南亞的華僑認爲港澳兩地毗鄰大陸,更容易受到內地的影響,爲甚麼在簡化漢字方面反爲落後於東南亞,對此深感詫異。
  東南亞三個國家在簡化漢字方面能夠走在港澳的前面,主要的原因是三國政府在這方面實行了合理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因此行政當局的重視和主動,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看看我國漢字簡化的情況也證明這一點。遠的不說,自從一九○九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文章提倡使用簡體字以來,幾十年間,經過錢玄同、黎錦熙、楊樹達、陸基、劉復、李家瑞、徐則敏、陳望道、容庚、陳光堯等人的奔走呼籲,或則提出方案,或則整理字表,或則著書立說,廣爲宣傳,但仍然進展甚微,收效不大。考其原因,就是當時的政府對此毫不重視。新中國建立以後,一九五二年成立了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一九五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了《漢字簡化方案》,自此以後,漢字的簡化工作就走上正軌,收到顯著的成效。新中國成立前後,漢字簡化工作的成績判若雲泥,可見政府的態度、措施是否堅決有力,在此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此外,人們熟習了繁體字,對於簡體字就會感到陌生,有部份人甚至會產生抗拒的情緒,這也是簡化漢字難以推行的原因之一。這和上述少婦抱怨不懂繁體字的道理一樣。人們對於不熟悉的事物,總感到不習慣,難以適應,這是很容易理解的。香港《文匯報》曾經一度採用簡化漢字。後來也被迫恢復繁體字。這說明沒有政府的推動,人們的惰性就起作用,總是傾向於熟悉的繁體字。
  其實,漢字的簡化,並不自新中國始,早在甲骨文盛行的殷、周時代,漢字就在不斷進行簡化。甲骨文早期的虎、馬、魚、鳥等字,都刻畫得維肖維妙,以後都加以精簡,成爲綫條化的文字。
  甲骨文的漁字,或者像四條魚在水中遊,或者像雙手張網捕魚之形,或者是一網一魚之形,或者是一手釣魚之形,異體甚多。如果我們抱殘守闕,反對漢字的演進和簡化,那麼,我們現在還要閱讀和書寫甲骨文,因爲從甲骨文到金文到小篆、隸書、楷書這正是漢字不斷發展和進步的結果。現在漢字簡化,也是漢字必然的、合理的發展趨勢。當然,漢字的簡化,也不能是任意的、無限的簡化,而應該採取“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