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死信”

江夏

  每日有成千上萬的信件從世界各地寄來澳門,但當中有部份信件郵差是無法派遞的,郵局通常作爲“死信”處理。
  “死信”一詞是郵政述語——是指“暫不能投遞”,要等下一步慢慢處理之義。
  一封信變作”死信”原因很多,諸如地址寫錯了門牌或大廈之座數,如果收件人平常信件多而郵差還記得的話,則在信上改正派送,否則在信上會加蓋“地址欠詳”的印章,並寫上日期、簽名,然後交回郵局。
  如信上的地址漏寫指定的收件人,特別是掛號信,因要收件人簽收,寫下收件人之身份證號碼,郵差就要加蓋“查無其人”印章,退回郵局處理。
  如收件人不在信上地址,並已離開本澳或移民,郵差遇到此等平信或掛號信,應當加蓋“人已他往”印章,從而退回郵局處理。
  如收件人不在信上地址,但還在本澳居住,而郵差對收件人新址未詳,應加蓋“遷居”印章,退回郵局處理。
  如收件人因爲法律問題或某些特別情况,不敢收受郵件,爲表證明,郵差多數要收件人在信上簽名及信件背後寫上身份證件號碼,如掛號信則在郵局收條上寫明原因,以免日後發生問題時可作依據。此等書件,郵差就應加蓋“拒收”印章,退回郵局處理。
  如信件的地址剛好拆遷改建爲大廈,郵差當然無法將信派遞,就應加蓋“折遷”印章,交回郵局處理。
  信件派發,郵差應放入新大廈信箱內,舊樓如無信箱也可在門楣投入,但遇到公司已結束營業,工廠關閉,郵差就會在信上蓋“關閉”印章,交回郵局處理。
  澳門許多老華僑依賴外匯維持生活,外國寄來的掛號信,不少是老華僑收受的,但遇到收件人去世,郵件無法投遞,郵差就會在信上加蓋“死亡”字樣印章退回。
  如寄件人在信上貼郵資不足,而郵局寄單向收件人追收,但在指定日期尚無人來補足郵資,此信將會蓋上“無人認領”印章,郵差並簽名負責,退回寄件人。
  以上情况是指“死信”構成的原因,及郵差處理的情况。
  “死信”的出現主要由於“地址欠詳”、“查無其人”、“人已他往”、“遷居”、“拒收”、“拆遷”、“關閉”、“死亡”、“無人認領”等原因。
  郵差如遇到無法派遞的“死信”時,應在即日將信件交回死信組處理。澳門郵電廳的死信組均由資深的郵務員負責,各成員對澳門的街道十分精通,對澳門情况充份了解,承擔這批繁複的“死信”工作,實在責任重大,不易爲。
  一封“死信”如何變成“活信”,交到收件人的手上呢?辦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查電話簿找地址,也許會發現收件人姓名,於是可設法早日交到收件人的手上,又如信中地址寫上“飛能便度街”,死信組郵務員會考慮到是否氹仔的“飛能便度街”呢?也許會有成功的希望。又如寄荷蘭花園大廈的信,投寄者往往會漏寫“花”字,成了“荷蘭園大廈”,於是信件就成了“死信”,死信組立刻會意會到兩座大廈的關係。總之死信組一定想方設法,多方考慮,盡量將“死信”變成“活信”。平平安安地送到收件人手上,完成派遞的目的。
  如眞的無法派遞,死信組成員會在信上貼上退回簽條,該簽條除印有本地語文(葡文及中文)並有國際郵政文字(法文),方便使寄件人認識退回信件的眞正原因。
  按照國際郵政條例,“死信”是要退回寄達局的。所謂寄達局是指信上郵票或郵資所示的國家,並非信上所示的回郵地址,如英國利勿浦寄出的信件,澳門郵局祇退回英國到遠東的航空首站倫敦;如美國芝加哥寄出的信件,澳門郵局祇退回美國舊金山。
  澳門每日收到不少由外地寄回本澳的“死信”,郵差會按寄件人地址派遞,如信上沒有回郵地址,郵差作無法投遞論,祇好作其他途徑、適當處理。
  一封“死信”令到郵局職員、郵差增加不少無形的壓力,繁複的工作程序。所以郵局亟盼市民在投郵時,小心檢查一次信上的地址是否有誤,是否有回郵地址,否則對收件人、發信人、郵局均無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