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歐洲漢學的先進
——陳季同述論
桑兵*
時勢造英雄,也造歷史。一些歷史人物,在世時經歷各種重大事件,始終處身時代漩渦中心,雖非顯要,卻是良好見證。但因爲不是主角,忠奸兩面都輪不上,身後因時勢變化,其名愈隱而不顯,其事甚至湮沒無聞。陳季同便是此類人物中較爲典型的一位。其有生之年不過五十有四,可是從洋務運動興起,到革命思潮發源,三十年間每一大事出,幾乎都適逢其會,或任重要配角。此外,在近代中國與歐洲漢學界的交往史上,他是繼王韜之後的又一階段性代表人物,而且還是近代中國最早深悉歐洲文學,並以外國文字輸出中國文化的有數之人。有人曾感嘆近代福建譯材輩出,人們衹知道輸入泰西文明的嚴復和林紓,而很少提及輸出本國文化的辜鴻銘和陳季同,實在是個缺憾。①關於王韜,歷來海內外硏究成果甚多,與歐洲漢學家的交遊被濃墨重彩寫出,近年來辜鴻銘硏究也大爲深入,而陳季同因缺乏資料,中外學者迄今衹有片段的論及。②有關辭典也大多不收,收錄者又錯誤驚人。③僅有的幾篇論文關於陳季同的生平略歷,主要依據沈瑜慶、陳衍主編的《福建通誌》中由沈瑜慶撰寫的《陳季同事略》④。沈、陳二人均爲陳季同舊識,不過所寫傅略有待於補正詮釋之處甚多。在收集整理史料和考證史實的基礎上重建陳季同的形象,揭示分析其生平活動及與各方面的關係,不僅能夠豐滿歷史認識,從而檢查歷史視野和觀念的局限與偏差,也可見文化交流先驅者孑然獨行的心路歷程。
一 “留學”與隨使
陳字敬如,福建侯官人,家世不顯,“少孤露,讀書目數行下”。一八六七年二月,福州船政局創辦附設學堂求是堂藝局,陳是首批進入製造學堂即前學堂的學生。在校期間,主要學習法國語言文字和一般西學課程,“歷經甄別,皆冠其曹”。一八七三年畢業,“拔充辦公所翻譯。時舉人王葆辰爲所中文案,一日論《漢書》某事,忘其文,季同曰出某傳,能背誦之。”⑤可見於中西學都奠定較好的基礎。兩年後,當他和幾位同學出現在“科學文藝之淵藪”的巴黎和“世界文明之導師”的法國人面前時,“他們的知識,特別是數學知識,使遇見他們的外國官員都感到大吃一驚。”⑥
陳季同載入史冊,是由淸末首批派學生赴歐洲留學開始。但此事中外史家頗有誤會處。一八七二年中國派遣留美幼童時,主持福州船政局的斯萊塞格(Louis Dunoyer de Segonzac)提出應照例派人留學法國。儘管一八六七年法國外交大臣曾致函駐華公使,指示鼓勵中國派留學生,這時卻對斯氏的建議不感興趣。一八七三年,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奏請派遣學生赴法國留學,計劃派四十-五十人。淸廷飭李鴻章議覆,遲遲未決。不久發生台灣事件,沈葆楨赴台籌劃防衛,該計劃擱置。一八七五年三月,因福州船政局前船政監督日意格(Prosper Giguel)歸國,沈葆楨“於前學堂內派出魏瀚、陳兆翶、陳季同等三人,後學堂內派出劉步蟾、林泰曾等二人,隨同日意格前往遊歷英吉利、法蘭西等處,俟機船鐵脅新機採購旣便,仍隨日意格同歸。”⑦據此,陳季同一行五人赴歐,目的並非留學,而是遊歷。二者的身份使命在淸末截然兩分,一爲學生學習,一爲官紳考察,不宜混淆。他們於三月十七日從福州啓程,五月初抵達法國的馬賽,即分別前往英法兩國參觀考察,直到一八七六年初,魏瀚、陳兆翶才入土倫市郊的船廠學習製造,劉步蟾、林泰曾則進英國的海軍學校。這也說明他們此行本來不是留學。而旣不學製造也未學駕駛的陳季同,更負有特殊使命。“癸酉朝議擬派使駐西洋各國,然不知崖略,須先遣人往探,令船政大臣沈葆楨舉其人。衆皆憚風濤,季同獨請行,遂保以都司,偕洋員日爾格遊歷英法德奥四國,與彼都人士周旋晉接,悉合訣竅。”⑧赴法前,陳季同曾隨沈都葆楨到台灣籌防,參與機要,早已悄是一介書生。其餘四人也均已畢業。一八七六年四月二十三日,結束考察的陳季同和劉步蟾、林泰曾隨日意格離法歸國,六月抵福州。⑨以一般留學生而論,這樣乍入還出未免反常。淸方有關文件對五人身份含糊其辭,或有意掩飾其實際使命。後人失察,徑呼爲學生,以訛傳訛,曲解至今。⑩
一八七六年十月,陳季同隨日意格、李鳳苞等人到北京會見即將出任駐英國公使的郭嵩燾,此行當爲向淸廷報告歐洲考察詳情。(11)在此期間,沈葆楨、丁日昌、李鴻章等人商議協調前此由沈提出的派人赴歐洲留學計劃,達成一致,遂由沈葆楨、李鴻章出面,奏派洋監督日意格帶同隨員馬建忠、文案陳季同、翻譯羅豐祿以及製造生十四人,駕駛生十二人,藝徒四人赴蕵。他們於一八七七年三月三十日乘州船政局的濟安輪從福州啓程,四月八日在香港換乘法國郵輪,抵馬賽時受到省長和市政府的歡迎,接着轉往倫敦,七月初抵達巴黎。(12)此行陳季同本來也不是留學,但爲了“學習交涉切用之律”,他和馬建忠進入巴黎政治學校(Ecole des Sciences Politipues),“専習交涉律例等事”(13),所習功課包括交涉、公法、律例、格致、政治、文辭等。(14)此外,因李鴻章要求其兼習英語,陳季同還“兼習英德羅馬臘丁各種文字”(15)。除了學習,身爲文案的陳季同須協助出洋肄業局監督李鳳苞督率照管留學生,以後又和馬建忠、羅豐祿一起,被郭嵩燾諮派爲幫辦翻譯,負責擬訂翻譯往來的外交文書,隨同公使出席各種公私社交場合擔任口譯,以及在兼署或新舊公使到離任時迎來送往等。在巴黎的一年多時間裡,他先後出席了遞交國書、到法國外交部呈送總理衙門照會、觀看及以武官身份和各國駐法武官一起佩刀騎馬參加規模盛大的閱兵式,以及參觀萬國奇珍會、兵器博物館、天文館、礦務學堂等活動,並陪同郭嵩燾經比利時前往德國參觀克虜伯兵工廠,幾度親眼目睹了民主國“伯理璽天德”的風采,也領略了“西洋精進日新而未有已也”(16)的進取精神,眼界大爲開闊,腦筋日益靈活。
與此同時,陳季同的學業也有長足進步,“尤精熟於法國政治並拿布侖律,雖其國之律師學士號稱老宿者莫能難。”(17)由於時間較短,他沒有像馬建忠那樣獲得學位,但熟練的法語和良好的西學知識,使其同樣與法國社會建立了一些實質性的關係。通過業師弗里和得干尼,他認識了化學敎授得那阿,並由其開示法國在文理工礦以及海陸軍各領域的十一位著名學者的名單,以便於郭嵩燾交遊。他本人也因此與法國學術界建立起聯繫,這爲他後來與巴黎上流社會,尤其是外交界和文藝界的交往開闢了通道。同時他還在公私兩方面交往中,和淸朝駐歐使館人員及留學界接觸,旣了解他人,又展現才能。不久,郭嵩燾命屬下互相舉薦,陳季同以羅豐祿、嚴復等人爲儲用之才,而嚴復所舉九人中,陳季同也榜上有名。(18)
一八七八年,淸政府加派曾紀澤爲駐法公使,原出洋肄業監察李鳳苞升任駐德公使仍兼本職,接替劉錫鴻。李與郭嵩燾商定,諮調兼辦英法翻譯羅豐祿和陳季同隨同赴德。郭對二人的評價是:“羅則靜默,可以討論學問,陳則活潑,可以泛應世務,再能厲練官常,中外貫通,可勝大任矣。”(19)可見通過一年多的接觸觀察,這位淸朝首任駐外使節對陳季同的印象頗佳。可惜淸廷不能用人,與郭嵩燾的看法相反,後來羅豐祿倒是官運亨通,而陳季同卻幾經挫折,仕途困頓,與郭嵩燾自己的境遇不無相似。陳季同在巴黎爲即將到任的曾紀澤物色新設的公使館用屋後,又與日意格等人赴倫敦,與李鳳苞商議肄業生徒及支發經費等事,並陪同李鳳苞拜會德、法兩國大使。十一月,和李鳳苞一起前往德國赴任。
當時歐洲大陸上流社會通行以法語爲社交語言,而駐德國使館的翻譯又較駐英使館減少,加上淸制公使館無專職武官,由陳季同兼任,所負職責無形中增加,凡與德國皇室、政府、外交部及各國公使來往公務,或閱兵參觀應酬等事,均須其參與。由於李鳳苞兼任意、荷、奧三國的公使,一八八一年陳季同還陪同其前往維也納和阿姆斯特丹,晉見奧地利、荷籣國王,並參觀兩國的考古及博物館,和藝學、礦學、藝術等院校。(20)此外,依照事先約定,陳季同仍兼辦在法國的肄業文案翻譯事件,衹是在洋監督有臨時須譯急件時,就近令馬建忠代理,因此,當留法學生劉某病重時,陳季同仍奉命馳往察看。這雖然使其公務不免繁重,卻借以經常來往於德法之間,保持與法國各界的聯繫。他久住德國,而與法國社會文化的關係最深,不僅因爲通法語,還由於個人社交也以法國爲重心。
到德國兩個月後,李鳳苞令陳季同加入柏林著名的葛西努俱樂部,此舉大大便利了陳的社交,使其這方面的才能充分發展。該俱樂部爲各國駐德外交人員和德國官紳“會講學業訪問時事之地”,由德皇任主席,下設總管、副管、提調、幫辦等專職,會員分三等,頭等爲“殷實官紳有恆產在柏林者及使署人員駐防武員”,具有選舉表決權和引薦新會員的權利,二三等會員則衹能參與日常活動。除定例聚餐會外,每年二月下旬召開大會,決議修改章程及購買器具等事。李鳳苞認爲:“歐洲都會,每有官商會館,所以聚會友朋,通達時事,法至善也。柏林之葛西努選擇甚精,規條尤善,冠益相望,道誼相資,豈館食徵逐者可日語哉。”(21)其本意不過是便於交際周旋(22),至多因郭嵩燾所言,欲發揮陳季同的特長令其有所歷練。由於陳善於結交,後來反而成爲淸廷了解歐洲政情軍機和商况民意的重要渠道。中法戰爭前軍情緊迫急需情報之際,因陳季同歸國未回,李鳳苞竟聲明:“季同未到,似無可探”(23)。長期在外交事務方面扮演要角的李鴻章,不少事需要依靠或通過陳季同。不久,陳季同又在報紙主筆愛孛爾的宴會上結識了二十幾位大學敎授、報刊主筆和著名晝家。(24)
出身船政學堂的陳季同還具有軍工艦船兵器的知識,駐法、德期間,又幾度陪同郭嵩燾、李鳳苞、徐建寅等人參觀考察法、德、奧、荷、比等國的軍火庫、軍事院校、兵工廠、水雷廠、銅廠、兵器博物館、炮台等設施,收集建築圖紙,並以武官身份參與或觀看了法、德、奧等國的水陸軍事演習,目睹各類“製造精良,洵甲天下”(25)的艦船兵器的製作過程和使用效果,見多識廣,逐漸成爲內行專家,淸政府“凡購船艦炮械,亦皆由季同折驗而後運歸”(26)。由於陳季同在各方面的出色表現,一八八一年初李鳳苞提出,以其“辦理文案翻譯,襄助華洋監督,移調生徒,料簡妥協,及偕同前赴各廠考求機器製造採煉,並查察功課,兼習律例公法、化學、政治等事,均能始終勤奮,辦理有成”,和羅豐祿等人一起,經李鴻章等照案奏獎,其留閩補用都司“免補本班,以游擊仍留原省補用,並賞加副將銜”(27)。是年九月,已是二等翻譯官的陳季同到德國任滿三年,照章應奏請獎勵,李鳳苞以其“考求武備,隨閱操演,並辦理翻譯事務,均能博訪周諮,精勤奮勉,實屬異常出力,特擬請免補本班,以參將仍留原省盡先補用,並戴花翎,以示鼓勵”(28),奉旨照准。
二 折衝尊俎
一八八二年十月五日,陳季同告假半年,回閩修墓,其間被北洋大臣李鴻章召往天津,“蒙詢外洋情形並派帶工匠四人赴德學習”,後又回閩攜取行李,赴粵謁見督憲,共逾期四個月零三天。依定制,出使各國館內隨員在差年久,可准假六個月不扣資俸。陳季同雖然超期,但係“李北洋大臣傳訊各情,尙與尋常耽延逾限不同”,申請免扣資俸,總理衙門作爲個案批准,“嗣後不得援引爲例”(29)。
然而,此事並非如此簡單,其中大有隱情。陳季同回國期間,中法兩國因越南問題大啓爭端。前此法國趁淸廷無暇兼顧之機,迫使越南國王訂立條約,取其六省,並有派兵保護之條。中國方面雖未明確表態反對,始終不以爲然。後來法國政府聽信商人之言,“知東京附近礦產甚富,紅江通商可得厚資,遂有併吞越南之意”,借口官員被殺,欲以復仇踐約和保護鎭守爲名,出兵越南。中國以越南爲其屬國,事關政體和管屬之權,不能坐視,準備派兵助越抗法,並與法方嚴正交涉。法方指中國的管屬權有名無實,不予承認,雙方幾輪對抗後,外交談判陷入僵局。一八八三年四月陳季同北上見李鴻章之時,恰是“越南之事正在議論未定”之際。同年七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陳季同返回德國途經巴黎,頻繁會見法國朝野人士,陳述中方立場,探查法方態度,並將與各方會談情況逐日記載,寫成《巴黎半月密記》,寄呈李鴻章。後者又抄送總理衙門,作爲決策的重要參考。(30)
儘管陳季同在與法國總理茹費理會談時聲明自己並非代表中國政府,實際上其行動顯然出於李鴻章的授意。因爲當時駐法國公使曾紀澤主張備戰望和,從越事開始就堅持中國對越南的管屬之權,不承認法越之間避開中國訂立的條約,與法國外交部處於緊張對立狀態。(31)而在上海,李鴻章又嚴拒一貫愛惹事生非、跋扈囂張的法國新任駐華公使脫利古。結果兩個主要外交談判場所中法雙方均針鋒相對。而淸政府的基本方針是主和避戰。法國則因爲內外矛盾重重,利益考慮不一,態度反覆暖昧。陳季同的巴黎之行,正是試圖查探法國的確切方針,找到打破僵局的缺口和溝通聯繫的渠道,促使兩國重新回到談判桌前。
不料,陳季同此舉剛好讓內外交困的法國政府察覺到中方內部的裂痕,後者迅速採取行動,利用中方的分歧,從中取利。本來在中方一致的強硬態度和美國的調停下,法國已經開始鬆動,其外長主動覆函曾紀澤,並約談兩次,“詞色較和”。正當曾以爲“議事略有轉機”時,法國從陳季同的來訪會談中了解到淸廷的求和意向,再度改變態度,試圖避開“辦事過剛”的曾紀澤,轉而通過其駐德國公使與李鳳苞接觸,欲將談判主席移到柏林。法國顯然將陳季同所在的淸朝駐德國公使館視爲可以代表“最明白政務,諒不至於決裂”的李鴻章一線。其實,曾、李之間的根本立場並無二致,曾紀澤雖然主張備戰,“特謂吾華必實籌戰備,乃可望和”,“非謂鹵莽滅裂,使釁自我開也”。他“深知吾華練兵製器已日有進境,然頭緒太多,章法不一,散閱大有可觀,合全局而運用之,猶未能操必勝之券”,因此“不敢僥幸生事,存孤注一擲之心”。前此他曾奏請簡派重臣專辦越事,以利於談判,未獲批准。當法方立場軟化時,他又擬訂四條辦法,以備重開談判,“一係法國與越南改約,須有中國領使在場會商,或定約之後送與中國酌奪;二、除法國已有六省之外,不能再佔越地;三、紅河口之得爾他,法國不能作爲己有,衹能如上海作爲租界;四、紅江通商,須各國均沾利益”(32),與李鴻章的主張大同小異。
陳季同尙在巴黎時,當地報紙即報導了他與法國首相、外相會談的消息,認爲以其身份“談論公事,於禮不合,且譏中國國家舉動出於常例之外”。曾紀澤聞訊,“不勝駭然”,於陳季同來使館辭行時略加詢問。陳的行動本係秘密使命,又深知有越俎代庖之嫌,“恐觸其怒”,衹承認與茹費理在茶會相遇,否認見過外相,並允諾登報聲明。因其後來所寫辯詞“但云未奉中朝諭旨,與法廷議論公務而已”,法國報紙還於刊出時聲明得有確據,曾紀澤再度召陳季同來使館詰問。陳仍堅持未見外相,衹是曾與外交部總辦同席。在曾紀澤的再三追問下,“又稱夙與相識,渠若往見,本可無須先來使署稟明。”曾回應道:“謁之於私宅則可,謁之於外部則不可;爲朋友寒暄之語則可,自談公務則不可。”(33)陳季同返回德國不久,曾紀澤就收到李鳳苞來函,知“駐德之法使郭式爾述其外部之命,言外部與中國公使意氣不合,願就商於柏林”,洞悉法國外相態度驟變的原因,決定以強硬對策“與彼部爭論,成敗利鈍,非所敢計也。”(34)雙方僵持到次年五月,淸廷見戰禍迫在眉睫,將曾紀澤調往倫敦,派許景澄接任,未到任前由李鳳苞兼署。在李鴻章的授意下,擢升陳季同爲駐法國使館參贊,先期派往巴黎,一面協同李鳳苞與法國外交部反覆交涉,一面刺探輿論軍情。(35)
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李鳳苞因法國艦隊突襲福建水師,中法處於戰爭狀態,撤離法國,陳季同仍留在巴黎探聽有關情報(36),並負責與法國政府繼續交涉。當時中法爭執的焦點在於諒山衝突咎在何方,究竟是中國因內部意見不一、不滿天津條約而有意撕毀,還是法國急於搶佔越南全境。先此法國外交部每以議院主政爲辭,強行狡辯,陳季同在與法外交部交涉的同時,通過個人關係,將有關情况通報議員,以防其兩面欺瞞,尤其是與駐德國使館裡應外合,揭露福祿諾捏造續約,令法國特使理屈詞窮,起到一定的作用。(37)
近代國際關係盛行以力制勝,所謂弱國無外交。如果說中外糾紛早期還有文化差異的因素,即條約體制與天朝體制的糾葛所引發的誤會,那麼,自認爲禮儀之邦的中國從自覺進入國際社會之始,就注意培養陳季同這樣熟悉國際法的外交人才,竭力按照國際法則辦事,卻仍然着着失利,主要就是遵循了公理的一面,而缺乏強權的支撐。這在晚淸外交事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李鴻章身上表現尤其明顯。他的幕下有一批類似陳季同、通曉國際政治的外交和法律專家,熟悉外國的社會政情,掌握利害得失的尺度,因而往往能夠利用矛盾,熟練使用談判技巧,令對手大感頭痛。但近代中國的利權流失,主要又經他之手。究其原因,則在於對手依據公理的技法或不如他,依靠強權的實力卻遠過之。所以,一旦對方超越公法的範圍行事,他便一籌莫展。
近代對外關係中,淸政府內部每每分爲戰和兩派,主戰者雖敗猶榮,主和者雖驗卻辱。其實,戰不過手段,和才是目的。衹是面對強權,戰必敗,苟安亦非眞正和平。中法戰爭前後的對外交涉,本來中國有一定的平衡實力,陳季同在法國會見朝野人士時,強調“公法爲先,利益爲次”,一方面聲明中國所爲,乃“本分之事,萬國公法確不可易之條”,另一方面則指出:“一旦開兵,中國與法國主客勞逸之勢不同,殊未知鹿死誰手,君以爲法國能操必勝之權,未免大言欺人也。”(38)可見外交活動尙有一定的空間。後來事態的發展,也證實了他的判斷。茹費理內閣的下台,主要由於陸戰失敗,陳季同的外交努力,也是促成的因素之一。而中國在積弱不振的總形勢下能以乘勝議和之策實現保全台灣的目的,結果可謂差強人意。(39)因爲根本而言,淸廷不具備最終取勝的決心和能力。在此情形下,陳季同能夠施展外交才幹的空間有限,折衝尊俎也就很難得心應手,衹好審時度勢,乘勝即收了。
三 私債風波
中法戰爭結束,一八八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新任駐法、德兼意、荷、奧公使許景澄抵達巴黎,完成外交禮節後,即返回柏林,法國使館由陳季同和慶常照料一切。(40)其間陳季同按例得賞加總兵銜。本來依出使三年得一過班保舉的定制,應再加提督銜,“已奉旨依議,忽兵部有書索巨金,弗與,遂創非戰功不得保總兵提督例,仍爲副將。”(41)
五年後,薛福成出任駐英法義比等國公使,常駐倫敦,法國使館實際上仍由二等參贊陳季同負責。他長期駐外,又獨當一面,與各國君王公卿、將相名士往還交遊,不禁有些自以爲是。其生性本來不拘小節,“官職雖是武夫,性情卻完全文士,恃才傲物,落拓不羈。”(42)一次陪徐建寅入宮覲見德皇和皇后,有通行證兩枚,使署八人前往,分乘雙馬車二輛。陳欲另自一車,稱不必通行證亦可入宮,臨行前又派人將徐建寅車的通行證取走。致使徐到宮門不得入,解釋再三,“待至一刻久,始得入宮,大難爲情”。徐建寅在日記中忿忿然道:“此事陳季同初以無票可入誤人,繼則奪人之票以自用,無禮甚矣。”(43)這種稟性在無人約束之下進一步膨脹,加以與歐洲上流社會交往極多,頗受影響,不免想入非非。他“默計當時各省所借外債,爲數甚巨,息約六七釐八九釐不等,若合借一家,年可減息數百萬金。條陳於李鴻章,鴻章韙其說。適醇親王奕劻當國,鴻章以此告之,擬移此款創盧漢鐵路,令季同成其議。往返奧比,與其富商訂明息四釐,每百實收九八五。蓋西人借款,兩家中潤五分均分,若脂膏不潤,則國家收數較多。”(44)
此項借款對象爲奧地利商人倫道呵,共擬借庫平銀三千萬兩,分三次交淸,每年四釐半息,收銀之日起息,每年還本利二百萬兩,二十二年半本利俱淸。據李鴻章計算,若“自分年交銀至還淸本利,共十六年,每年籌付二百五十萬”,已經“有盈無絀”(45)。此舉如果成功,在中國近代外債史上倒是一個特例。因利息較低,作爲報酬,允許倫爲中國代辦購置各國物料之事,但須同質同式同價,不得把持漁利。從一八九零年四月開始協議,雙方就合同細節反覆討論,其間倫商又提出一些附加條件,如“以後借債、購件、僱洋人、造工、在洋設公司,俱由倫代辦,其價貨與他人同。並准倫父子在洋設公司專爲中國辦事”等,被李鴻章駁回;加以英法商人及政府聞訊,紛紛揚言“中國准伊等借金,以掣倫金,以掣倫肘”,甚至說:“銀款做不到,由中人謊騙”,令中方疑竇叢生(46),因此合同遲遲未能簽訂兌現。直到次年初,草約擬定,恰逢醇親王死去,無人主事,廷議暫作罷論。
正當借款懸而未決之際,發生了陳季同私債決裂之事。一八九零年十二月七日薛福成電告李鴻章:“敬如逋欠纍纍,法銀行催索罔應,勢將決裂,恐傷中國體面。成無力代償,亦防人效尤,更難從井救人。理應參撤究追爲妥,但恐礙洋債。”請李“代還四千五百英鎊,保敬聲,即可免洋債掣肘。”並稱:“敬尙有他欠,未來討,姑緩問。”李復電表示私債與公事無關,無從代還,應令其自行淸理。同時指示:“如決裂,希先電知,並告陳勿庸管理國債事。”到次年二月二十日,薛福成通知李鴻章:“敬如私債決裂,外部即日來文,若文到後不請總署參追,咎在使臣。現已不令進館。”請李以“借洋債爲名,電調赴津面議,以善進退”。而陳季同也因借款草約寄往天津,要求和倫道呵一同回國。李再度以洋債已作罷論爲由予以拒絕。拖到三月下旬,薛福成令陳季同先行告假,四月十八日陳啓程回國。此後,法國外交部諮文總理衙門,指控陳季同誆借巨款,總署電令薛福成查拿。薛在通報李鴻章後,覆電總署,告以陳的行蹤,“請電飭密拿”。結果,陳季同回到福建後即被看押。(47)
關於此事原委,沈瑜慶《陳季同事略》稱:“薛福成奉使英法,有慶常者窺季同位,以飛語陷之,謂於此項借款有利。薛心動,諷季同,答言此事即成,我亦無利,况未成乎?乃請告歸。薛意未已,電閩督拘之。季同弟壽彭入都營救,總署詰薛,薛於九月摭季同無關緊要事劾之,令北洋訊問,事皆虛枉。”慶常原與陳季同均駐法國,後調往俄國使館。陳季同告假後,薛福成即調慶常接任。二人之間,本有矛盾,所以當李鴻章覺得薛福成有意治罪時,即提醒其“聞慶常等與伊不睦,勿聽播弄”(48)。不過,陳季同負債較多當係事實。其人風流倜儻,文武兼備,“善文墨,下筆不能自休,而擊射槍炮尤精穩,兼能馳騁,距馬丈許,一躍即登其背,以槍擊空中飛鳥,無不中。在泰西十九年,凡各國君長大蒐時咸延往較閱;又時偕其將校會獵,所獲較多。閑居久,鬱鬱不樂,遂寄意於醇酒婦人。”他先娶劉氏早卒,在法國續娶一法女,後又有一英國女士慕其才,與之同居。此女取給較奢,隨陳季同回華後,因不饜其求,竟率所生子離去。(49)如果其確“以大淸帝國名義在巴黎珠寶店和裝飾品商那裡負債纍纍”(50),用途當是籠絡異性。所以後來張之洞問陳衍關於陳季同的爲人,陳衍“答以季同不修邊幅,濫用錢有之,然未嘗媚外。薛叔耕忌之,其言不可信也。”(51)而生忌的原因,很可能是陳季同辦理借款等事完全避開薛,使其感到尾大不掉。據許景澄說:陳“自居代理公使,冒借洋債”。而“代使名目,向章所無,推究其由,僅係譯洋沿襲之誤”。因此除“具牘陳明更正”外,還想請總署“通行各使臣酌照辦理,以歸劃一”,後因日、秘兩館使臣,不過蒞任一到,“其常川駐紮之參贊,或須比照西例,假以代使之號,以裝門面,與俄、德等國情形不同”(52),才未實行。
至於法國方面,雖有欠債事實爲由,也有外交積怨作用。陳季同長期擔任情報刺探之事,難免觸犯法國政府的禁條,招致怨恨。一八九零年九月,法國破獲一樁牽涉法、德的間諜案,將陳季同牽連在內。近代法德關係極爲敏感,此事經傳媒披露,法方爲此曾向中方交涉,雖由陳季同本人剖明無關,法國似乎不肯善罷甘休。由政府出面通過外交途徑追究他國駐在外交官的私人債務,並非常例。(53)
對於如何判定處理此案,薛福成和李鴻章的態度明顯不同。後者認爲不過是私債,一開始就有意維護,先請薛福成設法轉圜,後又建議“照中外利債辦法,衹可代追,參後則身名俱敗,更難淸款”,希望薛“能發亦能收”,並指出牽扯的“法越事謗者非事實”。九月,總署奏請將陳季同先行革職,由“北洋大臣提津汛明,勒限嚴追,令自行設法淸償”,實際上已經定下調子,衹是爲了向各方面有所交代,特別是應付窮追不捨的薛福成,才拖到次年結案。而薛福成則大有置諸死地而後快之勢。他知道陳與李鴻章關係非同一般,不能避開李直接動陳,又要防止李曲意袒護,因而往往借總理衙門和法國外交部之名向李鴻章施壓,令其無可推脫,同時表明自己不過奉命行事,以免欲加之罪之嫌。當李鴻章提醒他不要聽信慶常等人的播弄時,他覆電否認道:“陳冒國家名借私債,僞造使臣信押銀號,控外部,均在慶未到前。容忍半年,因外部將全案寄京,始諮總署,失在寬緩,決不信播弄。”李鴻章勸其能發能收,代追了事,他則聲明:“控案外部諮總署,非成先發。陳以欺騙被控,似難照中外利債辦法。”並出難題讓李鴻章直接出面與總署交涉,“電止參辦”。
由於李鴻章的牽制,薛福成答應“擬遵署電,用輕筆參暫革,勒追繳款後,尙可開復,否則代爲籌款救急。”但其言行顯然有加重陳季同罪名的意向,試圖將私欠債務擴大爲媚外辱國,並有意挑撥陳李關係。他屢次指陳及其同伙“假中堂聲勢招搖”,又電告總署防止其“逃入外洋爲患”(54),將告假回國描繪成畏罪潛逃。當他得知此事由李鴻章負責查辦時,知道難以如願,一面向總署表示憂慮,一面幾次致函李鴻章,指陳季同在津“蹤跡詭秘”,懷疑閩幚諸人“代爲推挽”(55),甚至擔心其反噬離間。而李鴻章覆函雖勸其打消疑慮,暗中已令陳季同設法湊二萬金與歐洲各銀行淸债。此後薛福成仍不斷電告陳季同冒名宣言及借债欠款事,均被李鴻章以“浮議斷不可信”、“應置不理”等語駁回。(56)
四 保台到革政
此案了結,陳季同得以復官,但從此離開淸政府的外交部門,留在北洋辦理洋務。一八九二年秋,永定河洪水,北岸崩塌,京畿震恐。陳季同與弟陳壽彭奉命測繪水勢,決定在盧溝橋築壩分水於大淸河,到一八九四年夏才告完成。其間曾有派往歐洲監督留學生之議,比利時政府得到法國政府的警告,通知李鴻章不歡迎陳季同出任此職。(57)不過,因陳熟悉歐洲各國情形,又多私人關係,有關借款購船等事,往往還由其中介。甲午戰爭爆發之際,他在天津再與奧商倫道呵接洽低息借款一百萬英鎊,瀝時兩月,因軍情變化,未能實現。(58)
甲午戰爭的風雲變幻,再次將陳季同推向外交領域,而且可以說攀上他外交生涯的顚峰。陳熟悉軍事地理,戰事初起,進高麗地圖,請守平壤險要之地,“因循弗果行”。後戰况緊急,又派他督糧精赴遼東,尙未動身,“而遼勢已不支”(59)。一八九五年三月,署理台灣巡撫唐景崧電調陳季同赴台,四月,陳赴南京,轉往台灣,(60)署台灣布政使。唐景崧調陳赴台以及陳經由南京,目的都是爭取法國援助保台行動。三國干涉還遼後,法國地位提高,中國朝野希望其將干涉範圍擴大到台灣,主持其事者,即爲張之洞、唐景崧和陳季同。陳經南京赴台,顯然是與時任兩江總督的張之洞商議行動方略。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淸政府通過赴俄專使王之春和駐英法公使龔照瑗與法國接洽,法方一度有意介入,表示願派艦船前往基隆、淡水護商,並遣員與唐景崧等面商機宜。後來局勢變化,法國態度轉而消極,至五月十一日,正式通知淸廷干預之事作罷。(61)
台灣官紳聞訊,籌劃自立民主政體,“以民政獨立,遙奉正朔,拒敵人。”據說台灣紳民曾引國際公法第二八六章“割地須問居民能順從與否”以及“民不服某國,可自立民主”(62)爲依據,則應與熟悉西洋政法的陳季同有關。這時中日已互換和約,李經方奉旨到台灣辦理交割事宜,爲此五月二十一日李鴻章電告陳季同在台相候。同日台灣官紳決定建立民主國,推唐景崧爲總統。次日,正式立國號,以兪明震爲內政衙門督辦,李秉瑞、陳季同爲會辦,陳季同爲外務衙門督辦,兪、李二人會辦,李秉瑞爲軍務衙門督辦,兪、陳會辦。(63)第二天陳季同急電李鴻章,告以:“抵台以來,見台民萬億同心,必欲竭力死守土地,屢請地方官主持,時集衙署,日以萬計,紳富聯謀,喧嘩相接。本日有旨,令各官內渡,台民益甚張皇,紳民又蜂集,至今未散。似此情形,地方官恐難越雷池半步。使人到此,不特難於入境,且必血戰無休,蓋台民誓寧抗旨,死不事仇也。同意此事如可挽回萬一,最妥;不然亦須暫緩倭來,另籌完善辦法。”讓李經方“千萬勿來,或請收回成命,或請另派他人,切勿冒險。”與此同時,他通過法國人士尋求各國承認台灣民主國,介紹法國兵艦軍官見唐景崧,洽商保護,並密電李經方:“台將自主,法可保護”。其實這時法國政府已決定拒絕介入,衹是先期赴台的海軍軍官不知形勢有變。李鴻章獲悉後即告李經方:“法保護斷不可信”(64)。
在強敵壓境和內部分裂之下,本無堅守之志的唐景崧很快奉旨內渡,陳季同率“駕時”、“斯美”等四艘輪船同時返回廈門,不久再率輪赴南京呈繳,然後定居上海。民主國之事,雖然事先得到張之洞和總署的同意默許,實行時卻多少超越了淸廷的界限,內渡各員因此受到追究,“有劾唐薇卿者,事連敬如,已派黃公度密查矣。”(65)此事後雖不了了之,但民主國官員從此不得任用。文武全才,一身本事的陳季同,衹能“僑居上海,以文酒自娛。西人有詞獄,領事不能決,咸取質焉。爲發一言,或書數語與之讞,無不定,其精於西律之驗如此。西人梯航之來吾國者,莫不交口稱季同。”(66)人稱上海四庭柱之一的“領事館的庭柱”(67)。晚淸法律人才奇缺,陳季同卻英雄無用武之地,反而爲來華外人所借重,實在是社會畸形的表現。而且這種情况頗具典型性,一八九六年閩浙總督邊寶泉對此有一段痛心疾首的總結:“聞船政學生學成回華後,皆散處無事,饑寒所迫,甘爲人役。上焉者或被外國聘往辦事,其次亦多在各國領事署及各洋行充當翻譯,我才棄爲彼用,我用轉需彼才,揆諸養才用才之初心,似相刺謬”(68)。
身處逆境的陳季同畢竟不甘寂寞,努力有所作爲。他與洪熙、林崦等人設立大中公司,招股請辦蘇寧鐵路,事爲盛宣懷所阻。(69)這時維新運動興起,各地趨新人士會聚上海,陳季同轉而與之結合,一八九七年八月,陳季同和陳壽彭、洪述祖等創辦《求是報》,自任主筆,月出三冊,“多譯格致實學以及法律規則之書”(70)。後因林昶的推薦,增聘陳衍爲主筆,刊發論說,風行一時,成爲維新思潮的一部分。同時又與福建人士力鈞等組織戒煙公會,並與康有爲、梁啓超、譚嗣同、汪康年、康幼博、曾廣銓等人結交,經常往來於《時務報》館,參與翻譯農書,開辦蠶務等事。一八九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他在上海鄭觀應邸參與發起組織亞細亞協會,該會爲一八九七年德國佔領膠州灣後,中日兩國人士謀求民間同盟救國興亞的產物,分別在日本成立東亞會,在中國成立亞細亞協會,各有兩國人士參加。是日與會者除日本人士外,有鄭觀應、文廷式、鄭孝胥、何梅生、志鈞、張謇、江標、嚴信厚、薛培萃、盛宣懷、汪康年、曾廣銓、經元善、唐才常等(71),日本駐上海領事小田切萬壽之助爲正會長,鄭觀應爲副會長,有議員二十四人,官商界入會者達百餘人。(72)據開啓此事先機的日本東邦協會福本誠描述,任職於江南製造局翻譯館的陳季同穎悟通達,但是危險人物。(73)戊戌政變後,該會被迫解散。
不過,此時陳季同又辦了一樁糊塗事。戊戌期間,湖南實行新政,興利革弊,爲開發管理日漸興旺的礦業,於一八九七年成立礦務總局。其中歐陽、朱姓二委員因在漢口推銷礦砂不利,擅自到上海與法商戴瑪德立約,“不特盡賣水口山之礦,即凡湖南之礦,都要請示於戴瑪德。”事情敗露,湘撫陳寶箴欲將二人交長沙府革訊,二人自甘具結,願到滬將合同銷毀。此合同原由陳季同說合見證,爲使事情進展順利,又派兪明震赴上海遊說陳季同,並由鄒代鈞函告汪康年,萬一不能了結,則聘請律師與之理論。陳季同認爲廢約“不免貽笑外人,且累當日說合者不少也”(74),說服汪康年反勸湖南不廢合約,以免有礙大局,有傷國體。鄒代鈞不得已,長函詳細說明原委,指“歐、朱之罪,誠不在崇厚之下”,“若此合同而不可廢,則凡湖南之人在外飄蕩者,均可賣湖南官局之砂矣。”示以必須據理以爭,一爭到底的決心,並說:“陳季同明白人也,近日頗無賴,似宜防之。”(75)陳辦此類事往往不如人意,究其原因,不諳國情與夾雜私心都不免有之。
戊戌政變後,報載黨禁消息,陳季同畏遭株連,遊歷黔蜀齊魯等地,協助李鴻章在山東治河,著《治河芻議》,“言改堤束水刷沙之法甚詳,並謂治水須從源起”(76),因費用過大而不見用。又與比利時商人聯繫訂購挖泥噴泥機船,及借款開發沂礦,均無結果。(77)返回上海後,即校閲其弟陳壽彭所譯《海道圖說》。此書原爲馬建忠翻譯的《英國測量中國江海水道圖說》,共五卷,汪康年託陳壽彭校對,因錯誤太多,遂重新譯過。陳季同審閱新譯稿,“初見以爲善,繼則以爲不足。蓋南則缺於欽州、瓊州至老萬山一大段,北則缺於圖們江、琿春一小段。欲全圖們江,必須繞越高麗而上至於混同江口,以全中國舊界爲止。原書止於一千八百九十四年甲午,自是而後,新出礁石以燈塔浮錨改易者不少,非續補之不爲功”,遂爲搜羅秘籍以及領事署檔案,成書多出原著一倍。(78)
政海迭遭挫折的陳季同仍然關注時政,一九零零年初,經元善因領銜和千餘名士紳反對廢光緒立新儲,被淸政府逮捕。陳季同事先曾予爲佈置,事後又設法解救。(79)義和團事起,各國出兵,陳與汪康年等人呼應,通過沈瑜慶上書兩江總督劉坤一,提出:“爲今計,南方數省,建議中立,先免兵禍,隱以餘力助北方,庶幾有濟”(80),暗中則介入中國國會的武力變政密謀。當時湖北有黃小琴“願辦宜、荊一帶下交事宜”,其人“極有肝膽,此次尤忠憤塡膺,寢食不安,又兼將門之子,其先公舊部頗多,又久於襄鄂”,國會方面認爲“實是本店一得力伙計也,不可不重用之。”而陳季同熟悉其人。爲此國會不僅向陳了解情况,還託其致函黃小琴。(81)不久,上海紳商議仿紅十字會例救濟京津難民,而中國船不得入戰地,“衆咸束手。季同曰:我在則行,可無事。爲發電告駐京各公使及主兵之酋。西人聞季同名,皆遵約束,於是季同率救濟輪船懸龍旗直入大沽,兩岸洋兵歡呼雷動,而中國避難士民群集求援。蓋南北隔絕音問已數月矣。至是而蘇留月餘,爲部署一切而返。”(82)此後陳季同與蔡元培等人的中國敎育會也有聯繫。一九零三年愛國學社與中國敎育會衝突,蔡元培辭去會長之職,欲赴德國留學,通過徐顯民探行程於陳季同,“則謂是時啓行,將以夏季抵紅海,熱不可耐,盍以秋季行,且盍不先赴靑島習德語。”(83)於是蔡遵囑改變計劃。後陳季同到江寧主持南洋官報、翻譯兩局,一九零五年卒於任所,結束了多姿多彩的一生。
五 楚材晉用
陳季同一生雖然經歷各種重大歷史事件,但才能不得充分發揮,所以影響最大的不在事功,而在著述。一是翻譯介紹中國文化到歐洲,二是輸入法國文學來中國,以溝通中外文化。衹是這方面的反響在歐洲也遠遠大於禹域之內。曾樸感嘆:“中國人看得他一錢不値,法國文壇上卻很露驚奇的眼光,料不到中國也有這樣的人物。”(84)法國漢學家考狄(Henri Cordier)在所編《漢學書目》(Bibliotheca Sinica)中,稱其了解法國較了解中國尤深。
陳季同到歐洲之時,正値漢學方興未艾之際。各國漢學家得知中國使臣來到,多主動聯繫接觸。而中國使節爲了加速對駐在國的了解,擴大交往,也往往積極聯絡。如前來拜見首任公使郭嵩燾的有法國著名漢學家、繼儒蓮(S. Julien)之後任巴黎法蘭西學院漢學講座敎授的德理文(De Saint Denys)及其華人助手李洪芳,考求東方學問的里昂大學校長吉美,里昂東方學會(總會在意大利的佛羅倫薩)會長寄默特、書記吉素得,參加倫敦亞洲學會會議的諦盤生等,與李鳳苞會面多次的則有七十六歲高齡的德國著名漢學家芍兌(W.Schott,通譯曉特),能談論中國史事的書樓總辦波士們,熟悉埃及、中亞語學的報紙主筆愛孛爾等,英國漢學家威妥瑪因任外交官,也有所接觸。
德理文和芍兌,可謂當時歐洲漢學的最高代表。前者譯有《文獻通考·四裔考》、《詩經》、《楚辭》、《離騷》及唐詩,知古今音韻之別,對歐洲漢學家極盡諷刺挖苦之能事的辜鴻銘也承認其“唐詩譯作是開始進入中國文學部分的一種突破,這種工作在此前後是不曾有人做過的。”(85)後者精滿蒙語,硏究中國塞外民族及佛敎,曾撰《中國文法解》、《中國古語考》等書及關於蒙古韃靼的論文,註釋《三合便覽》、《淸文匯》及佛經數種,翻譯《契丹國誌》,並擬譯遼、金、元三史。他原來硏究神學和東方語文學,靠自學掌握漢語,於一八三三年在柏林大學首次開講漢語課程。(86)李鳳苞贈以《瀛寰誌略》,“開卷數行,即能摘出誤處”(87)。雙方會談時,陳季同往往在場,耳濡目染,加上好學多思,因而對歐洲特別是法國的漢學頗有認識。他後來對曾樸講述法國漢學,歷述雷慕沙(Abel Remnat)、儒蓮、波底愛(M. G. Pauthier)等人的著作及其對中國文化的態度,瞭如指掌。此外,他還結識了到德國留學的日本漢學家井上哲次郎。(88)陳季同與漢學家的交往也作用於外交活動。一八八三年他到巴黎時,與腰痛臥病在床的德理文交談半晌,後者告以曾因越事與人辯論安南二字爲中國所安之南方,則中國管屬之權不可泯,人皆謂其迂。他批評法國“現在執政數月一換,毫無主意,亂聽人言,史鑒不熟,地圖不觀,隨聲附和,以至於此。”雖然所出守株待兔的方略未免書生之見,但指責“法人不明理,欲中國不受其欺”(89)的態度卻發自內心。
歐洲漢學與中國關聯甚多,但在此之前,能與其代表人物接觸較深的,衹有曾與英國的理雅格和法國的儒蓮交往的王韜。王係文士而非經生,影響限於輔助譯事。陳季同所結交者,則爲近代歐洲漢學史上的第二代名家。不過,陳畢竟不是學問專家,其主要關心還在文學。當時巴黎號稱世界文學的淵藪,陳季同又得以出入各文學沙龍,交遊廣泛,深知法國人對中國文化普遍持有輕蔑甚至厭惡之心,衹有少數漢學家態度還算公平,或者推崇中國的古代藝術,而怪詫進步的緩慢。尤其是與之有交誼的大文豪法郎士“老實不客氣的謾駡”,公開批評中國的小說“不論散文或是韻文,總歸是滿面禮文滿腹兇惡一種可惡民族的思想;批評神話又道:大半叫人讀了不喜歡,笨重而不像眞,描寫悲慘,使我們覺到是一種扮鬼臉。總而言之,支那的文學是不堪的。”陳分析造成這種狀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宣傳不夠,譯出去的作品少而不好,二是範圍不同,中國以詩詞古文爲發抒思想情緒的正鵠,歐洲則重視戲曲小說,彼此隔膜誤會。爲此,首先應確立“不要局於一國的文學,囂然自足,該推廣而參加世界的文學”的態度,去隔膜,免誤會,通過翻譯大規模的輸出引進,破除成見,改革習慣,變換方式,以求中外一致。(90)他率先身體力行,在原擔任留學生輔導敎師的新聞記者富科·德·蒙迪翁(Foucault de Mondion)的協助下,先後用法文發表了《黃衫客悲劇》(L.’homme de La Roke Jaune)、《支那童話》(Contes Chinois)、《一個中國人筆下的巴黎》(Les Paris Peints par un Chinois)、《中國戲劇》(Le Theatre des Chinois)、《黃種人的羅曼司》(La Roman de L.’homme Jaune)、《我的祖國》(Men Pays)、《中國娛樂》(Les Plaisire en Chine)。(91)這些作品爲他在巴黎文學界贏得了聲譽,“西國文學之士無不折服”。陳“生平不問家人生產,所得隨手輒盡”(92),歸國後爲抵債更有欠賬,且常無官職,晚年生活費,多靠作品的版稅和劇場的酬金。由此可見其譯著在歐洲暢銷且經久不衰的情形。近代中法文化關係尤深,陳季同的活動對此應有積極作用。
在輸入法國文學方面,陳季同也有所貢獻。據說“每當譯書時,目視西書,手揮漢文,頃刻數紙。客至皆延入坐,各操方言,一一答,不誤。”(93)同時極大地影響了曾樸走上文學創作和翻譯之路。後者自一八九八年在餞別譚嗣同的宴會上與陳季同結識,彼此投契,天天前往請敎。陳對他講述文藝復興以來古典、浪漫兩大主要流派的發展趨勢與區別,指示自然、象徵及近代各派自由進展的趨勢,引導其閱讀法國及歐洲各國各種形式的文學和歷史名著,告以“在這個時代,不但科學,非奮力前進,不能競存,就是文學,也不可妄自尊大,自命爲獨一無二的文學之邦,殊不知人家的進步和別的學問一樣的一日千里,論到文學的統系來,就沒有拿我們算在數內,比日本都不如哩。”(94)鼓勵其多讀法國書。在這位法國文學導師的指敎下,曾樸發奮讀書數年,後來的翻譯創作在成就不高的淸末民初還算出類拔萃。
以今天的眼界看,深知歐洲文化和中外差異的陳季同確有許多先見之明。例如對文學形式側重的中外區別,後來王國維正是由硏究戲曲入手,引起國際漢學界的重視。五四新文學更在形式和內容上驗證了他的預言。不過,當這種空間差異演變爲時間先後之別時,先驅者便不得不忍受孤寂的苦悶。曾樸因陳季同的一席話讀了許多書,明了許多事,“竟找不到一個同調的朋友”,那時人們多崇拜西洋的聲光化電,船堅炮利,講到外國詩,“無不瞠目撟舌,以爲詩是中國的專有品,蟹行蚓書,如何能扶輪大雅,認爲說神話罷了”;講到小說戲劇,則“以爲西洋人的程度低,沒有別種文章好推崇,衹好推崇小說戲劇”;甚至以聖西門、伏利愛的社會學爲擾亂治安,以尼采的超人哲理爲離經叛道。於是“衹好學着李太白的賞月喝酒,對影成三,自問自答”(95)。學生遭遇尙且如此,當年導師的境况可想而知。一九零四年,陳季同出版了他的最後一部法文作品《英雄的愛》。然而,這部通俗喜劇的作者一年後便戛然而止的半世紀生平,雖有不少伴隨巴黎都市生活而來的浪漫插曲,總體卻是悲劇人生,而且反映了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悲劇。
*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
註釋:
①沈來秋:《略談辜鴻銘》,《福建文史資料》第五輯。
②涉及陳季同的論著,主要有H.J.Lamley:The 1895 Taiwan Republic,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7 No.4,一九六八年八月;陳彪:《洋務運動與維新運動的交合點—台灣民主國》,《社會科學戰線》一九八六年第二期;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福州船政局引進近代技術的前前後後》,《東亞》一九八五年第三號,張富強、趙軍譯文載《辛亥革命叢刊》第八輯,中華書局一九九一年;桑兵:《甲午戰後台灣內渡官紳與庚子勤王運動》,《歷史硏究》一九九五年第六期。
③人物辭典雖不是專題硏究的依據,但像陳季同辭條那樣幾乎無一句不誤者,畢竟少見。
④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一九三八年刻本。《陳季同事略》的作者前人多寫陳衍,實由沈瑜慶主撰。沈淸末曾任貴州巡撫,後為經學會會長。一九一六年福建通誌局設立,出任正總纂。
⑤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⑥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福州船政局引進近代技術的前前後後》,《辛亥革命叢刊》第八輯;《通信》,《新靑年》第二卷第三號(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⑦光緒三十三年三月十三日(一八七五年四月十八日)沈葆楨等奏,朱有瓛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一輯上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三九六頁。
⑧《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陳季同著有《西行日記》四卷記其事。
⑨有關此行發端及過程詳情,參前引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惟該文認為這是中國首次派學生留歐,僅派五人,是由於原計劃預算減少,似誤。
⑩池仲祜《海軍大事記》謂:“是年(一八七五年)冬,沈葆楨以日意格回國之便,派學生劉步蟾、林泰曾、魏瀚、陳兆翱、陳季同隨赴英法遊歷,並訂辦七百五十匹鐵脅船一艘……命名威遠。”(《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八),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一年,第四八二頁)。
(11)郭嵩燾:《倫敦與巴黎日記》,鍾叔河主編:《走向世界叢書》,岳麓書社一九八四年,第十九-二十頁。
(12)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八),第四八二-四八三頁;光緒三年三月十九日(一八七七年五月二日)《督辦福建船政吳贊誠奏》,《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五),第一九九頁。
(13)郭嵩燾:《倫敦與巴黎日記》,第五一零-五一二頁;光緒四年二月十六日(一八七八年三月十九日)《督辦福建船政吳贊誠奏》,《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五,第二零六-二零七頁;李緒武:《淸末船政學生之留歐敎育》,《東方雜誌》復刊第三卷第一期。關於巴黎政治學校,巴斯蒂文稱係私立,郭嵩燾日記所錄李鴻章函則說是官學。李培德《曾孟樸的文學旅程》(傳記文學叢書之七,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一九七七年)推測為自由政治學院(L.Ecole Libr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或巴黎大學的法學院。翻譯羅豐祿也進涇士書院兼習化學、政治。光緒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一八八零年一月十七日)《直隸總督李鴻章等奏》,《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洋務運動》八,第二五四頁。
(14)《適可齋紀言紀行》卷二,第四頁。另參陳三井:《略論馬建忠的外交思想》,《中央硏究院近代史所集刊》第三期下冊(一九七一年十二月)。
(15)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16)郭嵩燾:《倫敦與巴黎日記》,第五六七頁;黎庶昌:《西洋雜誌》,長沙岳麓書社一九八五年,第四三三、四七九頁。
(17)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18)郭嵩燾:《倫敦與巴黎日記》,第八四六-八四七、八五三頁。
(19)李鳳苞:《使德日記》,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正編第一五四,台北文海出版社,第四十八頁。
(20)《節錄德國水操法前赴和國謁君致詞並順道和比兩國塘工炮台武庫情形》,《謹節錄赴奧晉接情形並見奧君致詞答詞呈備鈞核》,均見《駐德使館檔案鈔·李鳳苞任內卷略》(美國國會圖書館藏寫本),吳相湘主編:《中國史學叢書》第三十六,台北學生書局一九六六年影印,第三八九-四零九頁。
(21)李鳳苞:《使德日記》,第一四九-一五零頁。
(22)郭嵩燾認為李鳳苞“專意周旋”,人品不及黎庶昌。見《倫敦與巴黎日記》,第七九一頁。
(23)光緒九年五月十七日(一八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到駐德李使來電,顧廷龍、葉亞廉主編:《李鴻章全集》第一輯,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四十頁。
(24)李鳳苞:《使德日記》,第一五四頁。
(25)徐建寅:《歐游雜錄》,長沙岳麓書社一九八五年,第六五九頁。
(26)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27)光緒七年正月十九日(一八八一年二月十七日)《直隸總督李鴻章等奏》,《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四十,第一—三頁。沈瑜慶《陳季同事略》稱其一八七四年由歐洲歸國,即升參將並加副將銜,誤。
(28)《奏陳季同賞戴花翎報署諮文》,《駐德使館檔案鈔》,第一七七—一七九頁。
(29)《署諮陳季同逾限四個月》,《駐德使館檔案鈔》,第五二三—五二四頁。
(30)陳季同:《巴黎半月密記》,張振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編·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六年,第五四一-五六一頁。
(31)導致這種狀况,法國內閣大臣莫拉說:“曾侯於前二年越事起議時,連次諮文稱:越南為中國屬國,法欲立約動兵,必須先吿中國。詞強語厲,未得通使之旨。故外部雖屢換,皆亦厲詞答之,不認越南為中國屬邦,其失和實始於此。近曾侯不能與外部商議,聽英人言,將所有來往諮文和盤托出,刊於英報,故外部在議院宣辭時,暗詆其非。當沙外部履任時,函吿駐法各使接見日期,各使均來拜謁;曾侯彼時固在倫敦,然始終不一來,故外部請各使宴,會侯無與。”(陳季同:《巴黎半月密記》,《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五五二頁)曾紀澤也說:“法廷之惡紀澤久矣。文牘則經年不復,而談則純用粉飾,議事則迄用無成,紀澤已不勝憤懣。本年夏間,沙梅拉庫直向議院痛詆紀澤;宴各國公使,獨無請帖到中國使署。”(《曾紀澤為陳季同與法相會談事致總署函》,《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六一二—六一三頁)。
(32)《巴黎半月密記》,《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五六一頁。後來曾紀澤也主張乘勝議和。
(33)《曾紀澤為陳季同與法相會談事致總署函》,《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六一二—六一三頁;《巴黎半月密記》,《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五六零-五六一頁。關於陳季同與曾紀澤的交涉,《巴黎半月密記》似有隱辭。據曾紀澤《出使英法俄國日記》,此次陳季同到巴黎共會見三次,第一次為七月十六日剛到時,為例行禮節。後兩次為七月二十八日和三十日,久談,時間與《巴黎半月密記》印證。但陳稱允諾登報聲明在最後一次見面時,為此還暫緩歸期。則應有另一次會見。對問答內容的記載也有所不同。
(34)《曾紀澤為陳季同與法相會談事致總署函》,《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六一四頁。李鳳苞在向總理衙門抄送的與法使問答節略中記:“郭曰:前接法外部來函云:有貴使館隨員陳季同過巴黎,曾與晤談,外部甚喜,且喜尙能與中國人晤談,因此想及貴使為歐洲所見重,或肯商議此事,是中法交情可將斷而復續也。”(《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五二七頁)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稱:“一八八二年陳奉職駐法公使館,由於他通過許多法國朋友而進行大量的社交活動,異常靈活地協助了駐法公使曾紀澤在喚起法國輿論反對茹費里(Jules Ferry)‘東京政策’的外交活動中所作的努力。”實際情况當有如上述。
(35)光緒十年七月十五日(一八八四年九月四日)《署使法大臣李鳳苞向總署抄送與茹費理會談賠款撤軍節略》,光緒十年八月初八日(一八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署使法大臣李鳳苞向總署抄送與法外長問答節略等》,《中法戰爭》續編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五年,第一九六—二一七、二七六—二九三頁;光緒十年四月六日(一八八四年四月三十日)《寄駐德李使》,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二日(一八八四年七月四日)《寄李使》,《李鴻章全集》第一輯,第一二四、一五四頁;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三日到(一八八四年七月五日)《出使法國大臣李鳳苞來電》,《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法戰爭》五,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一年,第四零三頁。沈瑜慶《陳季同事略》稱:“甲申中法之役將啟釁,飭季同由德之法,與議分越南地,以紅河為界。事將成,曾襲侯紀澤聞而爭焉,遂啟戰,並紅河北岸數百里之地亦不可得。”其實訂約事主要在天津由李鴻章主持。
(36)光緒十年八月二十九日(一八八四年十月十七日)《李鳳苞向總署撤離巴黎日期》,《中法戰爭》續編第二冊,第三五六頁;光緒十年七月四日(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寄柏林李使》,光緒十年七月六日(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寄巴黎參贊陳季同》,光緒十一年一月十七日(一八八五年三月三日)《寄譯署》,《李鴻章全集》第一輯,第二五零、二五六、四三八頁。
(37)《中法戰爭》續編第二冊,第三四五、三四七頁。
(38)《巴黎半月密記》,《中法戰爭》續編第一冊,第五四一—五四二頁。
(39)季雲飛:《中法戰爭期間淸政府的抗法保台策略》,《歷史硏究》一九九五年第六期。
(40)光緒十一年八月十六日(一八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使法大臣許景澄致總署函報巴黎之行情形並抄呈與寶海會談節略》,《中法戰爭》續編第二冊,第七五二頁。許於是年初到德國,曾由陳季同陪同前往王宮遞交國書(光緒十年十二月《致總理衙門總辦函》,《許竹篔先生出使函稿》卷一,頁三)。
(41)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據薛福成《出使英法義比四國日記》(長沙岳麓書社一九八五年),陳季同為總兵銜、福建補用副將。
(42)曾樸:《孽海花》,北京華夏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第四二九頁。
(43)徐建寅:《歐遊雜錄》,第七五六頁。
(44)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45)光緒十六年四月三日(一八九零年五月二十一日)《寄巴黎陳參贊》,《李鴻章全集》第二輯,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二四三頁。
(46)《李鴻章全集》第二輯,第二八五、二九一、三一三頁。
(47)《李鴻章全集》第二輯,第三一四、三一五、三四零、三五零、三六八、三六九頁。
(48)《李鴻章全集》第二輯,第三六一頁;薛福成:《出使英法義比四國日記》,第三零五頁。
(49)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曾孟樸小說《孽海花》對其域外戀情有詳細描寫。二人有師生之誼,所記非一般說部純屬杜撰。
(50)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
(51)陳聲曁、王眞編:《石遺先生年譜》,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二七七,第一零四頁。
(52)光緒十七年四月《致總理衙門總辦函》,《許竹篔先生出使函稿》卷四頁八。
(53)光緒十六年八月《致總理衙門總辦函》,《許竹篔先生出使函稿》卷四頁一。
(54)《李鴻章全集》第二輯,第三六零、三六二、三六七、三六八、三六九、三九五、四五六頁。
(55)《覆欽差出使英法義比國大臣薛》,《李文忠公尺牘》(手稿)第二冊,台北文海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影印,第六零八頁。李鴻章覆函謂:“連奉十月朔日、臘月中旬、二月初旬叠次惠函,具聆一是。陳季同事前經電覆大槪,其究□明白,中外皆知,雖極意譸張,斷難自飾,又豈能搖撼台端於萬一。在津看管累月,未令進見一次,戟門洞開,萬目共睹,非能如所云之蹤跡詭秘者。兄與執事累世之舊,廿載之知,其所以相信者,顧猶不及一陳季同哉。其借款之倒塡年月,意在挾詐要求,案牘炳然,豈容訛賴,前復竹篔函已詳盡矣。閩幫諸人亦無代為推挽者,並無人助□,因知公論在人,不能以鄕曲之私而淆奪也。”從中可推見薛福成來函大意。
(56)《李鴻章全集》第二輯,第四六五、四六七、四六八、四七五、四九三頁。
(57)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
(58)此事詳情,見陳旭麓、顧廷龍、汪熙主編,齊國華、季平子編《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三:甲午中日戰爭》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陳季同致盛宣懷第四四三、四六一、四六四、四八一、四八七、四九四、五四二、五四六、五五零各函,第二八七、二九九、三零三、三一四、三一七、三二一、三五二、三五八、三六零頁。
(59)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60)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中國史學會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爭》第一冊,上海新知識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第九一頁;中國歷史博物館編,勞祖德整理:《鄭孝胥日記》第一冊,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三年,第四七九頁。四月四日鄭在南京籌防局曾與陳季同會面。
(61)黃秀政:《乙未割台與淸代朝野的肆應》,台灣中興大學文學院《文史學報》第十七期(一九八七年三月)。
(62)《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爭》第六冊,第三八八頁;《台海思痛錄》,《近代史資料》一九八三年第一期。
(63)胡傳:《台灣日記與啟禀》,沈雲龍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輯第八四三,第二六三—二六四頁。關於台灣民主國機構官員名稱,說法不一。胡傳說不設專員,又係當事人,或較可信。
(64)《李鴻章全集》第三輯,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第五五六—五五七、五六三頁。據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一日(一八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唐景崧致總理衙門電:“法提督昨派兵輪保湯、保佩來台察看,兵官德而尼晉謁,謂台能自主,可保護。告以台民誓不從倭,若台地竟無力爭回,必成自立,請速問法弁究允保護否。該輪即日開往長崎,請提督電詢法廷矣。竊維朝廷雖允割台,經崧迭奏台民憤不欲生情形,第有一線生機,自必允為設法。”(《淸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四五,台北文海出版社一九六三年影印)。
(65)《鄭孝胥日記》第一冊,第五四二頁。
(66)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67)曾樸:《孽海花》,第四二三頁。
(68)《光緒朝東華錄》(四),第三八二三—三八二四頁。
(69)《李鴻章全集》第三輯,第七二二—七二三頁。
(70)陳聲曁、王眞編:《石遺先生年譜》,第九七—九八頁。
(71)《興亞大會集議記》,《湘報》第六十九號(一八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鄭孝胥日記》第二冊,第六五七頁。
(72)鄭觀應:《亞細亞協會創辦大旨》,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另參藤谷浩悅:《戊戌變法與東亞會》,《史峰》第二號(一九八九年三月)。
(73)東亞同文會編:《對華回憶錄》下卷,東京原書房一九六八年,第八七七頁。
(74)陳季同函之一、三,《汪康年師友書札》二,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二零一零、二零一一頁;鄒代鈞函之五十,《汪康年師友書札》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第二七二二頁。
(75)鄒代鈞函之五十二,《汪康年師友書札》三,第二七二四—二七二五頁。另參吳樵函,《汪康年師友書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五三六—五三七頁。
(76)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77)《李鴻章全集》第三輯,第八六七頁。
(78)陳壽彭函,《汪康年師友書札》二,第二零三二—二零三三頁。
(79)王維泰函,《汪康年師友書札》一,第一八四頁。函謂:“閱報接經潤生兄書,知聯老果遭不測。泰為伊事與陳敬翁再三佈置妥貼,催其速歸,奈伊家屬不聽。聯老平日作事甚不滿於妻子,此次不欲其速歸,別有深意,言之可傷。”
(80)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81)《汪康年師友書札》四,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三六八五、三六八七頁。詳參拙文《論庚子中國議會》,《近代史硏究》一九九七年第二期。
(82)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83)《傳略》,高平叔編:《蔡元培全集》第三卷,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四年,第三二三頁;《自寫年譜》,《蔡元培全集》第七卷,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九年,第二九三頁。
(84)《孽海花》,第四二九頁。
(85)《中國人的精神》,第一三五—一三六頁。
(86)巴巴拉·霍斯特著、魏建平譯:《德國漢學槪述》,《國際漢學》,第三五三頁。
(87)李鳳苞《使德日記》,第一一七頁。
(88)武安隆、劉玉敏點注:《嚴修東遊日記》,天津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第二零六頁。
(89)陳季同:《巴黎半月密記》,《中法戰争》續編第一冊,第五五一頁。
(90)《曾先生答書》,《胡適文存》第三集,上海亞東圖書館一九三零年,第一一二七—一一三二頁。
(91)李培德:《曾孟樸的文學旅程》;巴斯蒂:《淸末赴歐的留學生們》。後文稱這些著作均由蒙迪翁所寫,當據蒙氏自傳《當我就任淸朝官吏時》。此說似抹殺陳季同的作用。
(92)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93)沈瑜慶、陳衍:《福建通誌》列傳卷三九,淸列傳八。
(94)《曾先生答書》,《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一一二七—一一三二頁。
(95)《曾先生答書》,《胡適文存》第三集,第一一二七—一一三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