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地區最後一個地保

張卓夫

  地保可以說是澳門早期的“民意代表”。在未實行代議政制之前,澳門政府曾經在各條自然村包括大小橫琴和灣仔等處都委任過地保。如今事過境遷,地保的角色已沒有多少人認識了。
  鍾忠,又名鍾記,今年八十六歲,在路環九澳村出生及居住,是澳門地區現時仍然生存的最後一個地保。他可以說是澳門一段歷史的活的記錄。
  鍾忠在一九三八年當他廿五歲時開始做九澳村地保。當年澳、路、氹各條郊外村落都有地保,例如路環市區(鹽灶灣)地保是劏豬爲業的孔泰(綽號地保泰),黑沙村地保是何庚連,知名人士梁石泉的父親梁光橋亦曾在氹仔做過地保(梁石泉原住氹仔,一九四五年年初其父去世後遷居路環)。鍾忠的職位是繼承年老的鍾泰和而取得的。這年“路環衙門”(原址即現時的衛生中心)叫了九個九澳男居民去推選新地保,其中一個是鍾忠,他沒有投票(顯然他是候選人),其餘八人都投票給他。這種“選舉”的形式當然比不上現代選舉的民主程度,不過對於五十一年前就存在的這種“民選”形式,還是有一定的意義。他相信當局讓他當地保,主要是由於他自十二歲起在敎會學校學過三年葡文。
  鍾忠當地保的薪酬,最初是二十五元,三年後加至一百元,每月由澳門財政部門開出支票,由他前往西洋銀行兌換現金。他在一九六五年即五十二歲時從地保的職位上退休,至今一直在退休基金會每月領取三千元退休金。
  當年地保的職務,主要是當政府與村民之間的聯絡人。鍾忠既沒有拿到證明其本身身份的證件,也不用辦公,祇是偶然在居民發生糾紛時充當“和事佬”。當時九澳村有本村村民一百八十人,另有臨時住在木棚和漁艇上的蛋家人一百多人,設有魚欄雨三家,沒有警察,但罪案極少發生。鍾忠日常在一家漁欄的賬房工作,並下田耕作,與普通村民一樣生活。
  十年之後,他開始以地保的身份,每逢星期五到位於氹仔的海島行政官辦公室開會,前後維持了三個月。一起開會的除了行政官和他的翻譯員之外,有五名居民代表,其中包括現任澳門天主敎敎區主敎林家駿神父。當年林家駿在路環一間學校(原址即現時的少年輔育院)任敎,年紀祇有二十多歲。林家駿後來更在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三年四月出任海島市市政委員,不過這時海島市政仍然受澳門市政廳領導,直至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海島市市政廳才正式成立。
  有一年,當局宣佈禁止居民在路環山上砍伐松枝,這項措施使專門砍松枝給氹仔工廠(例如腐竹廠)作燃料的村民失去生計,於是鍾忠代村民提出申訴,後來當局許可村民在每年十至十二月恢復松枝的砍伐,但不准整棵砍斷。至八十年代初,這些松樹因爲害蟲肆虐,都已枯死。
  一九四三年,澳門在日軍的封鎖之下發生大饑荒,日軍並強迫澳門政府禁止村民種植水稻。仵作每天早上都在十月初五街、福隆新街一帶的街邊收拾幾條饑得骨瘦如柴的“乾屍”,運到氹仔北澳海灘掩埋。日軍在中山縣焚糧倉,大火燒剩的米碎被人偷運來澳,售價亦高達每元二両至三両三,九澳居民經蝴蝶谷山路(當時經黑沙、竹灣的公路還未修築)到路環中街豪華雜貨鋪(至今仍在)買米,用厘戥秤衡量米的重量,就好像購買白粉一樣。
  至一九四四年,許多九澳居民餓到祇剩皮包骨,祇能以薯葉充饑。這時鍾忠獲政府通知,與幾個村民到路環現時衛生中心所在的樓宇運送官倉所儲的米到九澳,以每斤四毫的官價賣給村民,這樣維持了半年,使村民避免大量餓死(兩三年間在一百八十名村民中仍有十多人餓死,因爲有些村民連官價米也買不起)。
  現時鍾忠每日仍打理他開設的新忠雜貨舖,不過幾乎完全沒有生意。他用退休金的一半僱傭一名橫琴女子,每日上午到來給他煮飯,下午回去。他認爲自己已爲村民作出過貢獻,不過也承認由於他的親澳葡政府的傾向,曾經受到村民的責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