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澳門城市形象的演變

  形象是存在於人們腦海裡有關人、事物、機構、組織或團體的一幅圖畫。一般人對形象的描述都會較為概括,而形象的價值取向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更可以是中性的,當然也可以是沒有形象。
  公共關係是借助訊息傳播手段與公眾進行雙向訊息交流,其目的是樹立良好形象,贏得內外公眾的信任和支持,為組織的發展創造最佳的社會環境。故此在論述各種公共關係運作之前,首先必須分析澳門過往的城市形象,並觀察其當中變化,這樣才能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供充足的依據,以及分析達成此種依據應有的客觀條件。

2.1 城市形象與政府形象


  2.1.1 城市形象定位
  城市形象的建立,第一步是依靠政府將自身城市特色設定於公眾心目中一個特定位置,也就是城市形象定位,然後按各種公關手段進行塑造。這種特定位置通常是與同類城市或鄰近城市形象比較而確立的。因此,城市形象定位是拫據本身特點、其他城市比較和目標公眾的需求三個要素來實行。因為定位的主體機構是政府,所以城市形象與政府形象的關係也就十分密切,就好像商業活動裡品牌形象與企業形象的關係一樣。
  2.1.2 城市形象與政府形象關係
  城市形象與政府形象兩者關係是互為影響的,前者對後者有促進作用,而後者則是前者的實現基礎,探討當中關係可以分兩方面:
  1.顯性形象與隱性形象
  城市形象屬顯性形象,因為公眾較容易從實際中觀察得到,包括親身體驗或透過傳播媒介,特別是從廣告中優美的畫面產生印象。而政府形象屬隱性形象,公眾一般需要透過接觸才能感受得到,不過隱性形象在兩極化(極好或極壞)的情況下會更鮮明的被突顯,對公眾做成深刻記憶,例如1998年5月被推翻的前印尼蘇哈托政府,其貪污歛財形象在傳媒大量報導下被突顯,形成極壞的政府形象。再舉一些例子說明,我們會對美國拉斯維加斯產生良好形象,感覺是五光十色,多姿多采的(顯性形象),但對其政府形象就會比較陌生(隱性形象),會嚮往日本東京繁華大都會的魅力(顯性形象),但可能會對其市政府一無所知(隱性形象)。
  2.硬形象與軟形象
  以企業認別系統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的理念,分析政府與城市形象的關係。CIS正意味着一種整體形象塑造,而CIS更是一個綜合概念,它包括MIS(Mean Identity System)理念識別系統、BIS(Behaviour Identity System)行為識別系統及VIS(Vision Identity System)視覺識別系統三部份。
  政府形象是軟形象,主要表現在MIS和BIS兩方面,MIS理念識別系統應用在這裡是指政府意識型態、價值觀念和政策目標等,使整個概念形象有別於其他政府。而BIS是指政府的行為準則,活動方式與體制等,其形象建立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高素質的人員服務,另一方面是內部良好的規範。
  城市形象是硬形象,主要表現在外觀環境,是比較直觀的,範圍也較廣泛,也是整體形象的視覺載體,將形象理念視覺化和系統化。
  對整體形象而言,MIS、BIS及VIS三者是相輔相成及相互支持的,但細分也有兩種情況,圖2.1是以政府形象為主體的識別系統。圖2.2是代表兩者結合的綜合形象。


  圖2.1正顯示出以政府形象為主導的整體綜合形象,這時VIS城市形象會成為政府形象的其中一環,這種情況較多出現在新型城市或計劃城市的建立,例如深圳市與珠海市,在建市的籌備期間,城市形象的塑造會成為政府形象的附屬產物。也就是說,城市形象是在無背景的前提下產生的。


  圖2.2正顯示出城市形象與政府形象相互融合的情況,產生互為影響的綜合形象,兩者既有共同促進,也有各自不同的空間,這情況極為普遍,一般表現在舊城市與新政府的關係。

2.2 旅遊城市形象的維持與再造


  澳門開埠至今四百五十年,是一個歷史小城,它既能體現出東西文化交匯的特色,更能顯示出兩種文化和諧共處。澳門作為早期國際貿易中轉港,佔著有利地理位置,但礙於航道狹窄,港口淤塞,一直以來都沒有發展成為國際航運中心,而基於土地面積狹小,缺乏自然資源,傳統的第一產業難有作為,加上在科技、訊息、管理未達到現代化的條件,故此沒有發展出結構合理、比例協調的現代產業系統。
  而在十六世紀末至十八世紀中葉,由於此時期國際經濟尚未進入現代增長階段,故此澳門仍未具備達至現代化經濟增長的基礎,更局限於早期澳門面積只有二平方多公里,人口只有幾萬人,市場結構未能形成,沒有條件建立現代新興產業,更說不上主導產業的產生,因此可以說,從經濟結構而言,澳門是一個畸形的發展路向。
  2.2.1 被動形成的博彩旅遊形象
  從經濟觀點分析澳門在國際社會形象的建立,可從多個角度探討,香港的掘起成為亞太區金融中心,加上澳門在這方面無法形成一個金融體系,澳門幣更不是國際貨幣,使金融地位形象無法與香港相比。在工業方面,澳門出口加工業,主要是製衣業及紡織業,於六、七十年代,甚至八十年代初期曾經有不俗的發展,但相比鄰近新興工業國家及地區:香港、新加坡、台灣及南韓亞洲四小龍,光靠勞動密集的型態及依賴配額制度,規模上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故此在工業角度而言,澳門這方面給外界的形象仍然是模糊的。
  土地面積有限與商業市場的狹窄,加上初期引入外資的不得其法,亦一定程度上對地產、商業及零售業造成打擊,故這方面的國際形象更乏善可陳。
  澳門形象的形成就只有在無煙工業——旅遊業這方面,四百年的中西文化交匯,留下許多的名勝古跡,更重要的是博彩業的蓬勃發展,使澳門成為一個多姿多采的旅遊勝地,東方蒙地卡羅的美譽亦由此而來。
  澳門的旅遊業,是博彩加觀光為主體的發展模式,但實際上到澳門的遊客絕大部分是慕賭城之名而來一試運氣的,這從1996年來澳旅客超過八百萬人次當中,大部分只停留0.8至1.4天中可見一斑(1)
  2.2.2 旅遊城市形象的維持
  旅遊城市形象的一直維持,使之多年來成為澳門城市形象,這並不是偶然的。澳門經濟四大支柱,包括旅遊博彩業、出口加工業、銀行保險業及地產建築業當中,出口加工業受外圍地區影響正逐步萎縮;銀行保險業雖然仍能保持穩定,但其增長與其它行業息息相關;至於房地產建築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低迷境況,但相反旅遊博彩業卻仍能一枝獨秀,長期以來保持固定的增長,更遙遙領先於其它產業,更因為博彩專營稅關係,博彩稅在近年來均佔澳門政府公共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為澳門庫房帶來龐大收入,更為澳門社會繁榮作出貢獻。表2.1可作說明。1996年政府博彩稅收益達五十一億,佔全年政府公共收益的40.24%,1997年更達六十一億九千萬,佔政府全年公共收益43%(2),使之地位更為穩固,基於此形成之旅遊形象,政府當局更是不捨不棄,欲罷不能。


  博彩業成為澳門旅遊業的主導方向,可歸因於澳門博彩業   務的多元化及中西博彩文化的揉合與發展。追溯澳門博彩業的源起,賭博在澳門最初是非法的,政府明令不能開賭,後來政府為了增加收入,遂批准跑馬合法化,揭開博彩業合法之序幕,但當時澳門還沒有合法的專營賭場。直至1937年,由省港澳商人高可寧和傅德蔭合組泰興娛樂公司,澳門的賭業發展才略具規模。五十年代末期,澳葡政府訂立《承投賭博娛樂章程》及《承投山舖票條例》,公開競投賭博業的經營權。1962 年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得博彩事業的專營權,銳意改革,揭開澳門博彩業的新一頁,其引入的博彩玩意層出不窮,吸引的遊客逐年遞增。現時在澳門21.48平方公里土地面積內,賭場數目有九個,包括葡京娛樂場,回力娛樂場,金域娛樂場,假日娛樂場,東方娛樂場,皇宮娛樂場,金碧娛樂場,凱悅娛樂場(氹仔),新世紀娛樂場(氹仔),還有賽馬、賽狗、彩票等不同形式的博彩活動及1998年6月開辦的足球博彩等,澳門博彩業真的可以用多元化來形容。
  旅遊業成為澳門的傳統形象由來以久,而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一章第五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及第五章第一百一十八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整體利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政策”(4)。換言之,博彩業將可在澳門繼續營運最少五十年,而以博彩業為主導的旅遊業,亦會繼續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
  不過,推廣旅遊形象純粹靠博彩業作重點,這策略並不符合傳統中國禮教及國情,加上因博彩業而帶來的社會問題,也需要正視及處理,例如黑社會為爭奪賭場利益而引發的暴力事件,高利貸的出現,行騙貪污及娼妓犯濫等,使人感到博彩業已成為罪惡的溫床,而這些問題更達到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故此應從速解決,重新塑造澳門旅遊形象。
  2.2.3 旅遊城市形象之再造
  1.完善法治下博彩業的監管
  除澳門外,東南亞及鄰近地區也存在合法的賭業,包括菲律賓多個城市,馬來西亞雲頂,韓國華克山莊,澳洲悉尼等,但這些地方的賭業形象都保持良好,沒有像澳門因黑社會介入而影響社會秩序,由此可見,透過政府完善的監管以及借鑑其他國家的有效做法,博彩業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未來特區政府可參考下列建議:
  (1)重組博彩監察暨協調司。負責監管澳門博彩業的政府部門是博彩監察暨協調司,其前身是六十年代設立的幸運或娛樂博彩監察處,雖然經過多屆政府的升格及改組,但其運作一直是諱莫如深,欠缺公開及透明度。1997年底,其副司長布理路被槍擊及1998年3月該司廳長被殺,引起全澳震驚之餘,更引起外界對該司的諸多忖測,故未來特區政府必須重組此部門,參考外國政府監管博彩業的措施,使監管工作形成規範性的管理模式。
  (2)重新檢討及修訂博彩專業合約。澳門博彩專營合約於2001年到期,全面檢討合約內容及細則是未來特區政府的要務,是否取消專營權,加入新經營者,透過競爭改善服務素質,都是檢討重點。而條文修訂工作,主要集中兩方面。
  *泥碼代理制度正規化。泥碼是不可直接兌換現金的籌碼,持有人必須經投注贏取現金碼再作兌換。而代客購買泥碼賺取佣金的制度,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在八十年代初期推行,但有人認為這是導致黑社會介入賭場的禍亂因由。參考其他國家賭場的情況,也有不少設立這制度。但由於採用全面公開形式,任何人仕(無犯罪紀錄)均可透過申請,獲發給牌照後開業經營,使其經營納入正軌。有別於現時的內部判給方式,避免了因爭奪經營權而引起糾紛。
  *規範業者的經營方式。包括限制經營者作局部判給的許可權,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在1987年開始,以特許形式將部分場所判予第三者經營,即開設賭廳(現時賭廳已有二十多個)。由於這方式也是透過內部判給進行,一定程度上也導致黑社會勢力的介入,故此應作出修改。另外,經營業者採用的員工制度、賭客小費問題等,都是有需要明訂條例,加強管理,使博彩業朝向規範化及專業化發展。
  (3)淨化賭場秩序。淨化賭場秩序是吸引遊客到澳門之大前提。黑社會介入賭場活動與執法人員瀆職兩者不無關係,有效方法是肅清執法部門裡的害群之馬,訂定進駐賭場執法人員條例,都是淨化賭場秩序之法。
  上述三點得以改善,完善的博彩業才能建立,澳門的博彩業才可與美國的拉斯維加斯、大西洋城、摩洛哥的蒙地卡羅等世界先進賭城並駕齊驅,相互輝映。
  2.旅遊會議中心形象塑造
  科技發展使國際社會事務交往更為頻繁,而各國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各領域的交往也日漸增多,透過會議作為溝通渠道已成為國際社會、大型企業以及民間組織相互交往最為普遍的方式。
  過往澳門由於沒有機場,以及缺乏可容納千人以上的正式會議場地,致使政府部門、商業機構和民間社團均無法爭取澳門成為國際性會議舉行的所在地。但自從1995年12月國際機場投入運作;1997年11月澳門置地廣場屬下的會議展覽中心落成啟用後,情況得以改觀,多個國際性大型會議均在該中心舉行,包括:
  1997年11月 世界海南鄉團聯誼大會
  1998年3月  尤里卡(會合)亞洲科技展覽會暨研討會
  1998年5月  第三屆亞洲申訴專員大會
        第四十八屆國際青年商會亞太區週年大會
  1998年9月  第十九屆東亞保險業大會
  1999年1月  第二十六屆亞洲賽馬會議
  由此可見澳門是有能力扮演國際旅遊會議中心角色,加上1999年啟用的澳門文化中心,以及在路環興建的澳門會議展覽中心項目,更為國際大型會議的舉行提供有利條件,憑著澳門的古樸旅遊文化特色,較高質量的酒店業設施及服務,以及較低之消費水平,在爭取成為旅遊會議舉行的所在地應有較強的競爭力。但這並不是垂手可得的,面對鄰近城市的強烈競爭,特區政府旅遊局可效法香港旅遊協會的做法,設立會議局,專責爭取及統籌國際大型會議於澳門舉行。
  另一方面,旅遊會議的舉行亦增加旅客的留澳時間(一般為三至四天),使旅遊人均消費獲得增長,更因參與會議者都是較高素質的遊客,對帶動投資及引進外資有間接促進作用。
  3.加強觀光旅遊形象
  澳門的景點規模較小,但勝在獨具特色,中國的建築藝術與南歐的建築風格共冶一爐,別樹一幟,媽閣古廟、觀音堂、蓮峰廟並列為澳門三大古剎,東望洋燈塔、西望洋主教山、大砲台、大三巴牌坊等都是遊客必到之地,連接澳門與氹仔之間的兩條大橋;富有特式的葡國碎石路面建築;離島路環黑沙灣與竹灣兩個海灘風情,都是極富優雅閒逸。而大型旅遊景點的興建,氹仔海洋世界樂園項目進入施工階段(5);名列世界第九高度(約350米)的南灣湖觀光塔(6)已規劃完成,並開始興建,還有其他大型新式景點計劃相繼推出,落成後更能加強澳門在觀光遊覽方面的素質。此外,澳門飲食文化也是旅遊業一大資源,中葡菜色外,尚有泰國、日本、韓國、東南亞及世界各地美食匯萃其中。而加強發展旅遊產品項目,提高旅遊服務素質,整治旅遊觀光區風貌,都是塑造旅遊形象的方向。
  透過旅遊形象重新塑造,澳門旅遊業才能朝著多元化方向發展,在擁有完善法治管理下的博彩業形象,發展建立旅遊會議業形象及加強旅遊觀光業形象三個方向同時並進,澳門旅遊業才會健全,前景也會樂觀。

2.3 投資城市形象的誕生與推行


  2.3.1 投資城市形象誕生的成因
  以旅遊業作為推廣澳門的對外形象,一直以來都是政府的主要方針,而這方面負責的官方機構是澳門政府旅遊司,其前身為1959年成立的新聞旅遊處,1981年6月高斯達總督上任後,基於澳門旅遊事業蓬勃發展,遂升格為司。其職責包括協助制定並執行澳門之旅遊政策,於海外推廣澳門旅遊業,並代表澳門與國際旅遊機構聯繫等。為了推廣本地旅遊業,旅遊司對外會舉辦以澳門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借此推廣澳門。1982年,澳門於法國巴黎舉辦展覽會,這次亦是澳門首次在海外舉行的展覽會(7)。目前澳門每年在外地舉辦(參與)較大規模的旅遊展覽或推廣活動約為二十個。而在本地區,則每年定期舉辦多項大型活動,吸引外地旅客到澳門旅遊並作推廣,包括每年6月的國際龍舟邀請賽、8至9月舉行的澳門小姐選舉、10月舉行的國際煙花匯演、11月舉行的格蘭披士大賽車等。但經過多年來的舉辦,四個活動都開始顯得褪色。龍舟賽富有中國傳統特色,但鄰近地區包括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城市愈辦愈多,吸引力大不如前;澳門小姐則由於素質平平,更沒有像香港有強勢的電視媒介作推動,故在推廣澳門旅遊形象方面成效不大;煙花匯演亦只能成為本地居民的消閒活動;而大賽車更受到珠海市舉辦的同類賽事影響,入場觀眾與廣告收入每況愈下,特別到1999年,珠海成功獲得舉辦世界一級方程式大賽車其中一個巡迴賽站,相比之下,澳門大賽車的前景更難以樂觀。
  在推廣活動顯得困難重重之際,旅遊司在1996年開始,每年均主辦葡式鬥牛賽事,亦贊助商業團體舉辦泰國傳統節日潑水節;1998年4月底至5月初,更首次舉行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舉辦此些活動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新嘗試,探求新的旅遊推廣路向,但效果只能以一般來形容。旅遊推廣活動方面雖然不斷創新,但效益不彰。而踏入九十年代,澳門工業面臨嚴峻的衝擊,主要在下列兩方面:
  1.鄰近地區競爭
  勞動密集的工業型態受到中國大陸、泰國、馬來西亞、越南等國家所採取的對外開放政策影響,無論工資與土地、廠房價格均比澳門便宜,削弱本地的競爭力。
  2.配額特惠減少
  西方經濟在高速增長後進入調整期,市場銷售量變動反覆,加上世界貿易保護主義日漸抬頭,擴大非關稅保護範圍,澳門原先所獲得的特惠逐年減少,使出口產品付出的稅額增加。
  2.3.2 投資城市形象之推行
  面對上述的不利因素和外部競爭壓力,澳門工業遇到重大打擊,工廠大量向大陸或東南亞遷移,造成工人失業,經濟衰退局面。澳門政府有見及此,遂將工業轉型,挽救經濟變成政府工作第一要務,無意中全面將澳門形象塑造成投資城市的路向,這從政府實施的系列政策中可以發現。
  1.澳門政府於1993年成立經濟委員會,由政府官員及工商界人士組成,制定經濟政策,以挽救日漸衰微的本地工業。
  2.1993年2月,政府將原中期計劃辦公室改組為策劃暨合作辦公室,負責分析有關經濟、財政及企業範疇的合作活動及計劃。
  3.1993年推出路環聯生工業村計劃,在石排灣填海區的三十三萬平方米土地面積上,吸引高新科技工業於澳門投資設廠。
  4.1994年透過重組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設立新投資者服務,對外商提供一條龍服務,代辦投資手續,更以優惠條件鼓勵企業購置先進設備;資助企業參與國際性的商品展覽,每年定期參加的國際展銷會就有十二個(8),還有出席國際性貿易活動及組織貿易考察團等,以推廣本澳出口貿易市場及協助企業發展。
  5.1995年3月,頒佈實施《投資居留法》(9),目的在於吸納具有經濟效益的投資和高質素的人力資源,使企業家、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留澳工作,有助於推動澳門經濟發展,其中投資者更可以購置不動產獲得居澳權,這更是挽救澳門地產市場而實行的措施。
  6.1995年5月,設立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作用是提高工業、企業及與之有關的服務企業的生產能力,從而達至改善管理及提高效益。目的是將經濟發展以工業投資為主導方針的基礎,擴大至其他服務行業,使澳門成為跨國(地區)企業的海外營運中心(離岸服務中心)。翌年世界貿易中心落成使用。
  7.1996年4月,舉辦第一屆澳門國際貿易及投資展覽會,組織來自世界一百五十個發展商,展出及推介各種產品和業務。到1999年,將舉行第四屆。
  8.1998年3月底,舉辦尤里卡(會合)亞洲科技展覽會,並邀中國廠商參加,加強歐亞科技廠商的交流。
  從1992年底至1997年,澳門政府在被動與無意之間,建立澳門的整體形象為投資城市所做的工作甚多,這方面主力的推動部門是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儘管該局此方面的推動是受著客觀環境影響,甚至可以說是出於被動,但龐大資源的投入,到目前為止,成績尚未突顯,聯生工業村計劃祇能吸引六家企業,當中三家為中山市企業,三家為本地企業,但部分廠家已有退出打算。投資居留法由於尺度過嚴,且行政手續繁複,亦未能有效吸引外地資金於本地開辦企業;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名大於實,實際參予外商數目有限。故此投資城市形象還未能在海外市場建立,而促使澳門成為企業海外營運中心的設想,在前提未達的情況下,也就變成紙上談兵。整整五年過去,在旅遊城市形象轉變到投資城市形象的過程中,應該要作出檢討,探求出一個從屬的合理定位,使相互間能作出配合,產生促進作用。

2.4 兩種形象相互配合與促進


  按照傳播理論效果原則,傳播訊息量越多,對接收訊息的受眾而言,效果越弱,假若傳播為單一訊息,則有助加強傳播效果,澳門地區規模較小,全年財政預算僅約一百多億澳門元(10),在財政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可作形象推廣方面的經費更應妥善運用,故此政府在對外公關工作方面,更應有一個主導方針,長期的旅遊城市形象普遍為人熟悉,而近期推行的投資城市形象卻未見高效。有見及此,其形象推廣的原則應有主次之分,確定主導形象與次要形象,這樣兩種形象才可配合,產生相互促進作用,而祇有透過公共關係政策的制訂,依據而實行的公關措施才會有基礎,路向才會明確。


  從公關理論而言,形象的定位決定了公關實行的方式。換言之,政府公關政策的訂定與實行取決於澳門整體形象如何定位,但必須注意的是,形象定位與實際公關措施都是依據整體發展政策的指導下產生的,故此澳門特區政府的公共關係政策制訂必須按整個澳門發展的方向及目標進行,圖2.1(上頁)正說明了政府公關實施的流程與當中關係。
  而未來澳門特區政府的公關政策可歸納為:
  2.4.1 以旅遊形象對外推廣,帶動發展經濟
  1.政策配合
  澳門現階段應該仍然以旅遊業為重心,帶動投資意欲。換言之,應該是透過發展及推廣澳門旅遊事業吸引外商。使之前來澳門觀光,再借此機會介紹澳門投資環境,從而引入外來資金。
  如前所述,透過重塑博彩業形象,修改專營合約,引進競爭機制,加強監管,使博彩業步向規範化及專業化發展。建立澳門成為亞太區旅遊會議中心,透過官方、商業機構及民間團體組織,爭取更多國際性大型會議在澳門舉行,使外來投資者透過參與會議認識澳門,因為澳門在這方面有其優厚的潛質,國際機場的投入使用,對外交通網絡更為完善、通訊發達、酒店設施完備;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區的地位;作為中國與歐盟的橋梁角色等都是極之有利發展成旅遊會議中心的條件,需要的是擁有良好的會議場地,這方面可望在1999年文化中心的啟用得以提高。在政策配合方面,應鼓勵或支持澳門企業發展旅遊事業,對大型旅遊景點的興建作出資助,例如提供土地發展或共同合作;以獎勵計劃加強觀光旅遊的質素和服務以及協助發展旅遊產品項目,透過產品宣傳澳門旅遊形象和特色等。
  2.實質支持
  政府應協調及支持旅遊相關行業。旅遊業覆蓋面相當廣泛,包括航空公司、旅行社、酒店及飲食業。在澳門舉辦之大型活動,例如大賽車、鬥牛賽事、澳門小姐選舉、國際音樂節及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等,均可透過商業機構(旅行社)組織海外旅行團到澳門參觀,以優惠的價格協調有關機構共同進行,擴大宣傳效果及經濟效益。例如:與旅行社合作組織澳門小姐選舉參觀團,吸引中國方面的遊客;協調航空公司及酒店合辦葡式鬥牛澳門觀光團,在東南亞及台灣等地推廣;鼓勵飲食業舉辦中葡美食節吸引香港遊客等,都是以旅遊為主導促進經濟的方法。
  故此,兩種形象的推行應有主次之分,才能相互配合與促進,對整體形象之建立才有幫助。純粹的被動方式行事,只會造成形象的含糊與分散。
  2.4.2 開展對外及國際公關,建立旅遊城市形象
  在對外公關及國際公關方面,應有計劃地作逐步推行,這方面必須按計劃進度、預算經費、市場策略、效果評估及透過有效行政管理分階段實施,不可操之過急,這方面將在第四及第五章詳細論述。
  2.4.3 加強內部公關,建立高效及開明政府形象
  政府形象的建立,一方面表現在公務員的工作效率及態度,重塑公務員隊伍,特別是執法機構的形象更是關鍵所在,才能加強市民信心,達至社會內部和諧及團結。另一方面,政府各項施政必須能切合社會實際需要,並建立良好溝通渠道給予市民大眾反映意見,加強政府服務於民的形象。這方面在第三章詳細論述。
  註釋:
  (1)見《澳門資料1997》27頁。
  (2)見《澳門總覽》229頁。
  (3)見《澳門基本法》第一章第五條及第五章第一百一十八條。
  (4)見《澳門日報》1998年5月19日第三版。
  (5)主題公園定名為海洋世界,由中華娛樂有限公司投資,位於氹仔凱悅灣海面,預計在1999年落成第一期。
  (6)見《澳門日報》1998年6月4日第十一版。南灣湖觀光塔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投資,位於南灣湖填海地段,計劃在1999年下半年落成。
  (7)《港澳大百科全書》853頁。
  (8)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出版《參與推廣活動之規章》封底書翼。
  (9)《投資居留法》於1995年4月1日生效。
  (10) 1998年澳門政府財政預算支出為一百零七億澳門元,見華僑報199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