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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念慈小說理論淺析
彭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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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這種文學體裁,自東漢以還,飽受了長期的冷淡對待以後,到了晚清,其地位得到大幅度提升。知識分子堂而皇之地重視小說,諸如創作、評論、翻譯、出版……等,並宣稱小說具有莫大之教化功能,梁啓超斷言:“小說爲文學之最上乘也”。梁氏等人發掘了小說巨大的教育潛能,僅此一端,即已超越前人;而更爲可喜的是,王國維、黃人、徐念慈等人,更以美學的觀點肯定小說,這令小說地位的提升具有更深刻的意義,小說不單是改良政治的本錢,也是美化社會面貌的良藥。
隨着小說的被重視,有關小說的理論、具體的批評,以及與小說相關的研究,紛紛面世。這些理論,有包裝在舊有形式之中的,也有改換新裝,甚至在新舊之間,竟意外地產生了某種程度的調整和契合。例如:古老的評點可以用來評點新近出版的小說,梁啓超便評點了自撰的《新中國未來記》;而古老的評點在評點舊有的小說時,也可以採用現代化的觀念,燕南尚生在《新評水滸傳三題》中,便以進化論及民主立憲的新觀點來評點《水滸傳》。而小說的序跋有許多也是上乘之作,在理論及批評上與原作互相輝映,如《老殘遊記初編自序》中的憂患意識,令人一新耳目。而新的專題論文和叢話隨筆也可向傳統作品注入新血,如王國維的《小說小話》,王黃二人都深受西方美學的影響,以新的觀點對古老作品進行深入探討,這對古老的作品而言,產生了新生的作用。
而嶄新的小說理論,往往亦有石破天驚式的出現,其中最能震撼人心的,莫如梁啓超的小說社會功能論:小說能改造一切。但對這種理論,亦有不盡讚同者,徐念慈即爲其中一員。他提出應正視小說的地位。他認爲小說對社會是有一定的影響力,但不應過份抬高其地位,而他的小說理論,有部分是很與别不同和頗有見地的,例如:他對小說市場的重視、著作及發行小說的意向、以美學論小說等。本文嘗試從徐念慈的一些專題論文、期刊敘啓及叢話隨筆中(如《餘之小說觀》、《小說林緣起》、《小說管窺录》等文章),探討他的小說理論。
②
徐念慈(一八七四——一九○四),字彥士,别號覺我、東海覺我,江蘇昭文(今常熟縣)人。年少即通英、日文,兼長數學和寫作。一八九八年左右,適應新學熱潮,開始譯著活動。一九○一年組織教育同盟會,後爲革命團體中國教育會常熟支部負責人之一。一九○五年任小說林書社編輯部主任,並擔任競存公學、愛國女校等教學工作。一九○七年二月起,與黃人等一起創辦並主編《小說林》月刊,出至十一期,因誤服藥物致死,年僅三十四歲。
徐念慈長期從事小說譯著及編輯工作,故他的小說理論中,頗爲注意小說市場的狀況,大致而言,他的小說理論可包括以下幾方面:(一)小說與社會的關系:
“小說能影響社會”這種觀念,在晚清時,是極其明顯的,其中首開先河及影響巨大者,莫如梁啓超。他於一九○二年在《新小說》第一卷第一期上發表之《論小說與羣治之關系》中,強調了這個劃時代的觀念:
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何以故?小說有不可思議之力支配人道故。(《論小說與羣治之關系》)。
繼他之後,陸續有附和者及修正者出現,徐念慈是肯定小說的功能,但他對梁啓超的觀點作出了一定程度上的修正。他在《餘之小說觀》中認爲應公平對待小說之地位,以前視小說爲洪水猛獸,今又以小說爲最佳之文學,這種極端的觀念,是有所偏差的。他認爲:
小說者,文學中之以娛樂的,促社會之發展,深性情之刺戟者也。昔冬烘頭腦,恆以鴆毒霉菌視小說,而不許讀書子弟,一嘗其新,是不免失之過嚴。今近譯籍稗販,所謂風俗改良,國民進化,咸惟小說是賴,又不免譽之失當。餘爲平心論之,則小說固不足生社會,而惟有社會始成小說者也。
其實這種正視小說的觀念,在一九○七年黃摩西(黃人)已於其《小說林發刊辭》中作出警易:
昔之視小說也太輕,而今之視小說又太重也。
徐念慈與黃摩西同是《小說林》的主編,兩人對於小說地位問題的意見亦相同:小說具有一定的社會功能,但若過於強調,便會流於不切實際。
(二)著作、發行小說的取向:
作爲《小說林》的主編之一,徐念慈的小說理論與其他小說理論家最大的分别,是對小說市場的重視,這是相當實際與現實,而這種實用,又不像梁啓超小說新民的論調。梁啓超是以愛國知識分子論小說,夸夸而談,徐念慈則以小說發行人來論小說,着眼於書市的現況上。
1.著作小說的取向:
(1)提出著作小說的數量應比翻譯小說多:
晚清小說,翻譯數量比著作數量爲多,推究其原因,徐念慈認爲有二:
①外國之社會風俗對國人而言,不啻是新奇之事,而中國人之家庭、社會,國人以爲已耳熟能詳,致使許多人寧取翻譯外國小說而棄從事本國創作。
②翻譯小說功夫較簡易、成本輕,而著作小說則筆墨繁,成本重。
面對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徐念慈希望著作者能加以留意,多創作本國之小說,令小說具有本國文化之特色,方能提高著作者之創作水平,故他希望:
此間不乏植一幟於文學界者,吾願諸君之一雪其恥也。(《余之小說觀》)
(2)著作小說的選材:
從一國之小說銷售情況,可知其國民之知識水平;從暢銷小說的類别,可窺其國民之習性,因此徐念慈認爲可利用小說的選材來提高國民之知識和改變習性。他眼見當時國民最喜閱讀的是偵探小說,其次爲艷情小說,而他認爲這種趨勢是值得擔憂的:
夫偵探諸書,恆於法律有密切關系,我國公民之資格未完備,法律之思想未普及,其樂於觀偵探各書也,巧詐機械,浸淫心目間,余知其欲得善果,是必不能。艷情諸書,又於道德相維系,不執於正,則挾斜結契,有藉自由爲藉口者矣。蕩檢踰闲,喪廉失恥,窮其弊,非至婚姻禮廢,夫婦道苦不止。(《余之小說觀》)
他對於當時之狀況,認爲應加以改善,利用“有裨於立身處世諸小說”來改善人心,否則“不得不爲社會之前途危矣”。
(3)文言、白話小說之流行趨勢:
晚清時代,“文言小說之銷行,較之白話小說爲優”,這其實是一個相當奇怪之現象,因文言較白話難懂,按道理計,白話小說“言語則曉暢,無艱澀之聯字,則意義則明白,無幽奧之隱語,宜乎不脛而走矣”,但當時卻反其道而行,對於這種現象,徐念慈亦不明其所以然,但他卻知道,情況若繼續下去,對白話小說的發展會有很大的障礙,所以他提出:
夫文言小說,所謂通行者既如彼,而白話小說其不甚通行者又若是,此發行者與著譯者,所均宜注意者也。(《余之小說觀》)
2.出版、發行小說的方針:
(1)小說之書面設計:
但凡出版一部小說,爲求吸引讀者,其書面設計應力求整潔、清晰,甚至美觀。在當時,徐念慈已看出了這種需要,所以他綜合了以往出版小說的情況,得出三種方式:
其一綜合各種,而以第幾集第幾種名之者,其一以小說之內容,而以偵探、歷史、科學、言情等等名之者。其一漫畫花卉人物於書面,而於本書事迹,有合有不合者。
(《余之小說觀》)
但三種方法均有其缺點所在,第一法“強絕不相侔者滙而置之一帙,已屬無謂,況舊刻之叢書,搜輯遺簡,合成一集,其大小長短,裝璜文飾,無一相同,其出版焉,亦無有今日出此,明日出彼者,今則反是,則第一法之不可通也。”而第二法以小說內容命名,表面上本無不妥,但因小說內容復雜離奇,實難分類,故第二法“舉一端以概之,恆有失之疏略者”。第三法本能起美化作用,但因“今者圖畫之學尚未精造,印刷不盡改良,往往所繪者不堪入目。即繪事工矣,而設色之劣,紅綠黑白,濫用雜施,遂使印出之品,不及兒童所玩之花紙,不能鼓興趣,適以增厭惡也。”徐念慈認爲第三法可採用,但“不可不力求改良也”。
(2)小說之命名:
當時小說翻譯之數量甚多,甚至有“一冊數譯”的現象出現,由於譯者各不相侔,致使同一小說的書名竟又各自不同:
《狡狡童子》之即《黃钻石》、《寒牡丹》之即《彼得警長》、《白雲塔》之即《銀山女王》、《情綱》之即《情海劫》、《神樞鬼藏录》之即《馬丁休脫》,在譯者售者,均因不及檢點,以致有此駢拇枝指,而購者則蒙其欺矣。(《余之小說觀》)
不同的書名,令讀者浪費金錢,重復購買以爲不同而實際相同的小說。爲避免這種弊端,徐念慈提出了兩個解決的方法:
①譬如一西譯書,而於其面書明原著者誰氏,原名爲何,出版何處,皆印出原文;今名爲何,譯者何人,其於日報所登告白亦如之,使人一見而知,謂某書者即原本爲某某氏之著也。
②至每歲之底,更聯合各家,刊一書目提要,不特譯書者有所稽考,即購稿者亦不至無把握。(《余之小說觀》)
(3)小說之定價:
徐念慈認爲若要使小說成爲普羅大衆樂於購買的東西,則小說的定價不宜太高,應以符合大衆消費爲大前提。他覺得小說的售價若較相宜,則可加速小說的銷售。他以一位發行人的身份指出,發行小說其實並不易爲,且獲利不會深厚,但依然希望大家以推廣小說爲己任,降低小說售價,而令更多人購買,俾能起推動作用:
竊謂定價之多寡,與銷售之遲速,最有密切關系,吾願業此者,大貶其價值,以誘起社會之慾望。姑一試之,法果效也,則遵而行之,洵坦途哉。即不然,而積貨之去,轉貨新者,亦未始無益也。(《余之小說觀》)
3.對改良小說的建議:
晚清時代之小說,種類繁多,銷售量亦大,但在形式、體裁、文字、旨趣、價值上仍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徐念慈認爲若要推動小說的發行、增加小說的銷量、開拓小說市場,必須令小說能迎合各階層社會人士之心理,換言之,應針對某一階層而專門著作某一階層之小說,俾使各取所需。他認爲應特别爲五種社會人士專門創作適合他們的小說:
(1)學生社會:徐念慈指出當時高等小學以下之學生,很少閱讀小說,關鍵在於當時之小說“實無一足供學生觀賞”,所以他認爲應大力開展學生小說:
宜專出一種小說,足備學生之觀摩。其形式,則華而近樸,冠以木刻套印之花面,面積較尋常者稍小。其體裁,則若筆記或短篇小說。或記一事,或兼數事。其文字,則用淺近之官話,倘有難字,則加音釋,偶有艱語,則加意釋。全體不逾萬字,輔之以木刻之圖畫。其旨趣,則取積極的,毋取消極的,以足鼓勵兒童之興趣,啓發兒童之智識,培養兒童之德性爲主。其價值則極廉,數不逾角。(《余之小說觀》)
出版這類學生小說,對於教育是可互相配合的:
如是則足輔教育之不及,而學校中購之,平時可爲講談用,大考可爲獎賞用。(《余之小說觀》)
通過出版學生小說,希望能寓小說於教育,以小說作爲教化學生之輔助工具。
(2)軍人社會:一個國家之防衛工作,全賴軍人,故如何激勵軍人的士氣,除了平時的培訓外,應尋求更多的方法,以保持軍人之堅忍、勇往、耐苦、守法等美德,否則,軍人士氣低落,於國家大爲不利,故徐念慈主張:
余謂今後著譯家所當留意,專出軍人觀覽之小說。其形式、體裁、文體、價值,當與學生所需者同一改良,而其旨趣,則積極、消極兼取。死敵之可榮,降敵之可恥;勇往之可貴,退縮之可鄙;機警者之生存,頑鈍者之亡滅,足供軍人前車之鑒,後事之師者,一一寫之。(《余之小說觀》)
以軍人小說刺激軍人之心志,這種方法其實也是一種心理因素,令軍人以小說中之情節、人物作自己的借鑒,自能激勵心志。
(3)實業社會:許多商人、小販,終日爲口奔馳,平時之消遣多爲:
除應酬購物外,未嘗不手一卷《三國》、《水滸》、《說唐》、《岳傳》,下及穢褻放蕩之書,以供消磨光陰之用,而新小說無與焉。(《余之小說觀》)
這些商人、小販只喜讀舊小說,對新小說及翻譯小說較難接受。徐念慈認爲這也是一個值得開拓的市場:
余謂今日著譯家,所當留意,專出商人觀覽之小說。其形式,則概用薄紙,不拘石印鉛印,而以中國裝訂;其體裁,用章回;其文字,用通俗白話。先後以四五萬字爲率,加入回首之繡像。其旨趣,則兼取積極與消極,略示以世界商業之關系、之趨勢、之競爭、之信用諸端之不可忽。其價值廉取,數冊不逾圓。(《余之小說觀》)
以商人小說加強商人之商業知識,對帶動社會經濟,實有一定裨益。
(4)女子社會:晚清時代之社會,新思想已逐漸萌芽,婦女能懂文字者,比以前大爲增加,但綜觀當時之小說,竟少有適合婦女閱讀者,因當時之小說大多爲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式、拜將封侯式等等。有見及此,徐念慈指出:若要提高婦女之知識水平,應出版婦女小說,從小說中灌輸新的思想予當時之婦女:
余謂今後著作家,所當留意,專出女子觀覽之小說,其形式、體裁、文字、價值,與商人觀覽者略同。而加入彈詞一類,詩歌、燈謎、酒令、圖畫、音樂,趨重於美的讀事,其旨趣,則教之以治家瑣務,處事大綱,巨如政治倫常,細至飲食服用,上而孝養奉親,下若義方教子,示以陳迹,動其興感,如是則流行閫以內,香口誦吟,檀心傾倒,必有買絲羅以繡者矣。(《余之小說觀》)
4.推廣小說市場的方法:
徐念慈在《余之小說觀》一文中曾提及到由於有“一冊數譯”之現象,故倡議應於每年底,聯合各出版社,刊一書目提要,以作購者之指南。而他的《小說管窺录》便類似這種書目提要。此文原載於《小說林》第一卷(一九○七——一九○八),在文章前之志內,說明了寫作此文之目的:
本報以《小說林》名,則海內著譯新書,其入小說界之範圍者,宜盡紹介之責。管窺所及,時附數語,非敢雌黃月旦焉。野人獻曝,則智者笑之矣,願讀者略其迹而原其心可也。
《小說管窺录》中共收录了由小說林社、申江小說社、商務印書館、新世界小說社、新小說社、時報館、中外日報館、廣智書局等八家機構發行之六十四部小說。每部小說皆注明著者、譯者(若爲翻譯小說),並簡述小說之內容大要,俾使讀者能以此作購買小說之參考,這對於小說市場之推廣,能起積極作用。
(三)小說理論中之美學觀:
在晚清芸芸美學、哲學大師中,王國維自是一代宗師,而徐念慈是隨王國維美學取向的小說評論者。徐念慈的《小說林緣起》(一九○七年原載於《小說林》第一期)便是一篇以黑格爾(Hegel,1770-1831)及邱希孟(Kirchmann,1802-1884)的美學觀點來探討小說藝術性的專題論文。他認爲小說之所以“殆合理想美學、感情美學而居最上乘者”,是因爲小說所表現之美的特徵是具多方面的:
1.小說能滿足人之美的慾望,使無遺憾:
徐念慈深受黑格爾的影響:“藝術之圓滿者,其第一義,爲醇化自然。”故徐念慈認爲小說中所表現之精神,應爲追求世間之圓滿,只有圓滿之事情,才能達成人的美的慾望,但這種圓滿,又必須“醇化自然”,絕不是強扭而來。他以曲本之故事情節爲例,說明圓滿而合於理性之情節,正是小說所表達的特徵之一:
曲本中之團圓《白兔記》、《荊釵記》、《封誥》、《殺狗記》、《榮歸》、《千金記》、《巧合》《紫簫記》等目,觸處皆是,若演義中之《野叟曝言》,其卷末之躊躇滿志者,且不下數萬言,要之,不外使圓滿而合於理性之自然也。
2.小說能表現事物個性(具象理想):
小說中人物穿插,情節復雜、佈局變化萬千,如作者能掌握人物、情節、佈局等,小說自能表現書中事物之個性,個性愈顯現,小說便愈能趨向圓滿:
事物現個性者,愈愈豐富,理想之發現亦愈愈圓滿。故美之究竟在具象理想,不在於抽象理想。
如能“深明乎具象理想之道”,徐念慈認爲無論哪一部小說,“能使人一讀再讀即十讀百讀亦不厭也”。
3.小說能給人以“美的快感”:
邱希孟是感情美學之代表,他提出“美之快感,謂對於實體之形象而起”。小說中种种人物之性格、情節之發展,每每能牽動讀者之感情,這种因實體形象不同而引起各異之反應,便是小說所特有之“美的快感”,徐念慈以數部小說爲例,驗證出這個論點:
試覩吳用之智《水滸》、鐵丐之眞《野叟曝言》、數奇若韋痴珠《花月痕》、弄權若曹阿瞞《三國志》、冤獄若風波亭《岳傳》、神通遊戲如孫行者《西遊記》、濟顛僧《濟公傳》、闡事燭理若福爾摩斯、馬丁休脫《偵探案》,足令人快樂,令人輕蔑,令人苦痛尊敬,種種感情,莫不對於小說而得之。
4.小說具有形象性:
“形象性者,實體之模仿也”。以前的社會,以神仙、鬼怪爲題材之小說無不大受歡迎,如阿拉伯之《夜談》、《聊齋》之鬼狐等,皆因這些小說中所描繪之事物,能符合當時人之知識水平,但時代變遷,人的思想相對亦進步,對於無法證實存在與否的東西,自然興趣大減,故對更形象化之事物,其興趣便相對提高:
及文化日進,而觀長生術、海屋籌之興味,不若《茶花女》、《迦因小傳》之穠郁而親切矣。一非具形象性,一具形象性而感情因以不同也。
5.小說具有理想化:
“理想化者,由感興的實體,於藝術上除去無用分子,發揮其本性之謂也。”小說之組成,並不一定全然充滿藝術性,若能除去無用之成分,定能將小說之理想化推動,以帶動整個社會之進化:
小說之於日用瑣事亘數年者,未曾按日而書之,即所謂無用之分子則去之,而月球之環遊、世界之末日、地心海底之旅行,日新不已,皆本科學之理想超越自然而促其進化者也。
③
徐念慈以小說雜志的主編、小說發行人的身份所提出的小說理論,顯然其價值觀之取向,與别的小說理論家有所不同。
處身於晚清小說蓬勃發展的時期,徐念慈亦意識到小說與社會自有其不可分割的關系,且小說風尚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教化作用,但他對梁啓超等人“高揚小說”的觀點很不以爲然,認爲小說的功能未必如此絕對。而數十年後的今天,隨着對“高揚小說”觀念的糾正,亦證明了徐念慈的觀點是正確的。
在發行、著作小說的取向上,徐念慈提出了相當可貴的經驗之談。在《余之小說觀》一文中,他提出著、譯、發行者都應加注意的種種狀況;而他對於今後小說的改良又關注到不同之社會階層,認爲要專門出版符合各階層之小說。對於小說推廣,他亦不遺余力,他的《小說管窺录》便是一份介紹新書的目录,令購者一目了然,對於小說市場的開展,亦起頗大作用,這可證明他重視小說市場的狀況。
徐念慈在小說理論中之美學觀念也有其價值。徐念慈是以黑格爾之唯心觀念論作爲基礎,在當時,他的觀點也是比别人先走一步的。然而,徐念慈在對西方美學的吸收和應用程度上,遠遠比不上王國維。或可說,他並未充分掌握黑格爾的美學神髓,致使他的小說美學觀念並未如王國維一樣引起巨大的回響。
最後,在徐念慈的小說理論中看到,他較爲忽略小說創作規律這一範疇。其實,如何創作一部好的小說,是發行小說的先決條件,要有好的小說創作面世,才能有好的小說發行出版,在這方面,徐念慈可說是不足的。
總括而言,徐念慈的小說理論並不全是開創先河之見,但其中頗爲側重對小說市場的推展,這是其優點所在;但在小說創作規律及美學觀點上,卻嫌不足;然而,在他短短的一生中,這些對小說研究的成果,卻又已是難能可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