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與詮釋
——讀呂平義《失踪的貓》
凌鈍
一
“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這是錢鍾書短篇小說<貓>裏的第一句。(1)這句話的關鍵,不在主人的性别差異,也不在寵物的類别,而在“所有權”的問題。錢鍾書愛貓——自己的貓,這一點看過楊絳寫的《記錢鍾書與<圍城>》的讀者都曉得。錢氏覺得自己的小貓有靈性,特别寶貝。夜裏只要小貓同别的貓兒打架,他一定從熱被窩裏钻出來,拎竹竿一枝,趕去護駕(架)。(2)錢氏武功如何,因楊絳沒有道破,不得而知。錢府小貓的情敵是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估計我國第一博學鴻儒下手也只用一成功力而已。
貓兒打架或叫春多在夜裏,喧囂起來,往往鬧得魯迅心煩意亂,既看不了書,又睡不着覺。日子一久,魯迅難免惡向膽邊生,乃持長竹竿打貓去,而且絕不理會“所有權”的問題。文學革命的闖將打貓也使暗器,又狠又準,武如其文,有原文爲證:
我的報仇,就從家裏飼養着的一匹花貓起手,逐漸推廣,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擊中它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裏面,打得它垂頭喪氣。這作戰繼續得頗長久,此後似乎貓都不來近我了。(3)
幸好錢周二人並非鄰居,否則江湖恩怨更多矣。
一個人的作品,同一個人的貓兒,有什麼不同呢?這是個呆頭呆腦的問題,顯然不會有人操心。不過錢鍾書倒很明白其中的奧妙。《圍城》自一九八○年重印以來,求見的人越來越多,錢氏招架不住,只好一一拒絕。據楊絳所記,有一次錢鍾書在電話裏對一位求見的英國女士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不錯,何必認識那下蛋的母雞呢?”(4)
此語聽來滑稽,但細心一想,與西方晚近的文學批評不無契合之處。吃蛋與打貓都是比喻,前者樂在其中,後者怨聲四起。老饕關心的是進食的方法,打手操心的是批評如何“指導”創作的“示範”作用。“論”者與貓戲耍,地位平等;“評”者想教訓貓主,自然高高在上。論者想同貓玩,甚而將貓據爲己有,當然首先也要丢開主人這個心理包袱,方能盡興。但論者愛貓心切而竊,與評者耀武揚威而打自不相同。
十九世紀浪漫思潮席捲歐洲,作家頓成天才,作品猶如聖物,文學批評的焦點全落在作者身上,一再申明創作之無意識,解釋之困難。此一觀念源頭當爲希臘文學批評。荷馬詠唱史詩,講究的是妙思女神附體。沒有靈感,《伊里亞特》也就唱不下去了。難怪蘇格拉底說,作者不知所云,反而旁觀(聽)者清。據張隆溪的看法,文學詮釋學的出現,是對浪漫主義文學觀念的反動。史萊馬赫(Fiedrich Schleiermacher)的《詮釋學》乃分水嶺,讀者自此正式粉墨登場,在文學評論中扮演重要角色。史氏甚至斷言,細心的讀者對作品的了解,不似作者,猶勝作者。(5)

賀蘭·巴特(1915-1980)
二十世紀歐洲文學理論分外發達,批評的門路更是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讀者反應批評也不例外。(6)在此僅提一篇與本文閱讀策略有關的短文。一九六八年,巴特(Roland Barthes)發表〈作者之死〉,影響很廣。此文的觀點很明確:一篇文字或者一本書要成爲“作品”,必需經人閱讀才成。換句話說,讀者是作品意義的臨時落腳之處。沒有讀者,文字不可能產生意義,轉化爲作品。巴特還有另一層深意。他主張拋開作者鬧詮釋,盡量釋放作品的意義。若論者被作者的“所有權”鎮住,閱讀的空間就會非常狹窄,甚至有窒息之虞。巴特的詮釋策略,帶有濃厚的反神學色彩。據他表示,只有擺脫作者(神)的糾纏,我們才擁有解釋作品(世界)的自由。難怪文章以觸目驚心的一句話作結:“讀者誕生的代價是作者的死亡。”(7)
巴特並無鄙視作者之意,他談的是作品和人生的開放。作者的自由在創作,讀者的自由在詮釋。讀者不但要讀“出”,而且還可以讀“入”意義。只有在讀者反客爲主的情況下,作者一言壓倒羣解的局面才能瓦解,文義才得以展現、引伸、充實、流轉、播散,作品方才不會僵化死亡。(8)
貓的行動敏捷,不動聲色,能否手到擒來,放另一隻貓出去,要看各人的本事。柯勒((Jonathan Culler)曾在《結構主義詩學》一書裏提出“文學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的概念,打個比方,講的正是拿貓換貓的功夫。(9)如果連貓也抓不着,作品看不懂,原因可能只有一個:貓儿溜得太快,自己手腳太慢。怨不得作者也。
二
<失踪的貓>表面看來有心擺脫意義的糾纏,事實上卻是一則追尋意義的故事。小說開頭兩句話,充分點破意義有無之間的緊張:
我準備翻譯一本書,一本不存在的書,我從未閱讀過,將來也不會有機會讀。但是,我必須得翻譯,因爲它關係到我是否能夠擺脫意義的纏繞,進入無何有境界的關鍵。主角既要無中生有,此中已經涉及詮釋(翻譯)和意義(有)的問題。再加上從小說的文理脈絡來看,這本“不存在的書”指的是所謂“神”(或“上帝”)的天書,主角尋覓意義的終極落腳點的慾望可謂昭然若揭。
神的客觀存在與否,本文不關心。但“神”此一意符的出現,卻爲這篇小說提供了壟斷文義的可能性,錯綜複雜的多元世界因爲神的露面而歸於一元。“神”獨霸詮釋空間的野心,小說的情節表露得很清楚。可以一覽“神的藏書”的選民,只是個傻子。這不免令人想起魯迅的〈狂人日記〉。狂人之被視爲狂人,原因出在他閱讀歷史和現實的方法與衆不同。但〈失蹤的貓〉裏的傻子,“只不過是一個傻子”,完全沒有狂人的狂狷之氣,更不要說從字裏行間窺見吃人行徑的詮釋能力了。小村莊裏的不死老人,在透露了貓的含義以後,立刻蒙“主”寵召,撒手西歸了。這也算殺人滅口吧?作家讀書太多,發現“神”的秘密,乃遭天譴,雙目幾乎失明。要不是作家願意充當“神”的聯絡人,恐怕早已打入十八層地獄了,哪裏還有機會“管貓”?
“神”獨攬意義的企圖,也可以從貓的解釋權和主角對解釋的選擇之中窺見端倪。貓每次在小說裏出現,都意味着“神迹”。但含義是什麼,一直曖昧不明,經過好幾個人的解說,最後才由以“神”的代言人自居的作家道出。有趣的是,半瞎半仙的作家提供的兩個“御准”解釋不無自相矛盾之處,呼應了篇首意義有無之間的緊張。
第一種翻譯:貓只是名(signifier),不指實體(referent)。
貓是根本不可解的東西。它有七個靈魂,所以達到了全然自由的境界,可以隨心所慾,也就是那逍遙的存在。人有一個靈魂,注定他永遠是人,不會成爲其他什麽,而貓,則有無窮無盡的變幻,同時是這個又是那個,是這個又不是這個,你可以説它是一隻貓,但你又不能説它是一隻貓。
貓是無處不失蹤,又無處不存在的,你可以説它失蹤了、遠去了。但實際上它還留在原處,根本就沒有失蹤。你還記得古廟裏那句話嗎?(按:即“貓是無所謂的”。)
貓,根本就不存在,不過是那種具有七種靈魂的東西暫時的顯現。你知道,貓無非是一個名字。
第二種翻譯:貓即是道(The Transcendental Signified)。
上帝在開創世界之後,覺得非常滿意,……這時,他忽然想到自己還有一件事未做,那就是創造一種世界上最完美的動物,貓就出現了。而在創造的過程中,上帝把創造整個世界的過程都注入到貓的身上,所以,説到貓,那無非是宇宙精神的代表,也就是柏拉圖一直追求的理念,黑格爾費盡一生精力建設的絕對精神,康德的自在之物,老子的道,赫拉克利特的“邏各斯”,以及其他人講的規律、法之類。所以,貓隻代表法,並不是執法者。
“名”與“道”之間,主角顯然傾向後者,要不然也不會在“聞道”之後欣然安睡(可“死”矣)。選擇“道”的原因也不難明白。這裏説的“道”,指的是法,“神”立下的規矩。主角既然沒有詮釋能力,就不得不依賴“道”這種定心丸度日。若是接受“名”的解釋的話,意義就要飄浮流散,無法可依;主角可能因此睡不着覺,惶惶然不可終日了。
閱讀至此,細心的看官終於忍不住要反問兩個問題:究竟“神”這個“作者”鎮懾得住意義嗎?再者,究竟小說裏的“神”存不存在?從敘事的角度來看,答案都是否定的。
小說裏提到“神迹”共十一次,詳列如下。(一)“傳說”中的兩個通靈地點,(二)傻子“轉達”的咒語(你家的貓失蹤了),(三)主角黃昏見到貓的影相,求教於醫學博士,(四)不死老人因洩露天機而死去的“傳聞”,(五)主角在古廟所見蛛絲密碼(貓是無所謂的),(六)“道聽”富人見貓之事,(七)主角見貓,(八)關於傻子神秘死亡的各種“傳言”,(九)貓科博士一夜失貓之後講解貓的性情,(十、十一)作家兩次詮釋貓的含義。
十一次“神迹”之中,只有三次主角親歷其事,其餘八次都是道聽途說或别人講解的二手資料。換句話說,主角作爲“讀者”,接觸的八成資料都是“評論”。而親身體驗靈光乍現(epiphany)時,見到的只有“神”的啞謎式的“作品”,根本見不到“神”。“神”是否存在,實在大成疑問。最具諷刺意味的是,主角雖有三次“通靈”的機緣,但都把握不住意義,一無所獲。第一次要求醫學博士爲之解碼,第二次見到蛛絲密碼,只興“一系列的苦思,全然是白費的”之嘆。第三次見貓,則以爲自己神經出了毛病。既然主角一無建樹,小說也由間接敘述敷衍而成,敘事者在篇首揚言的翻譯天書之壯舉,豈不自欺欺人?
走筆至此,〈失蹤的貓〉終於改寫成一則與小說“原”義大相悖離的寓言:“神”(作者)早已消失,更談不上意義的“管理”了。眞正存在的只有七嘴八舌、反客爲“主”的穿鑿附會之談。敘事者的功能,不外是將捕風捉影的街頭巷語和振振有辭的專家意見據爲己有,覆述一遍,好讓貓的“傳”說繼續“流傳”下去,如此而已。
三
貓同神扯上關係,估計靈感並非源出中國人的觀念。倒是古埃及的文化重視貓這種動物,而且有貓首女神巴斯特(Bast)專司貓事。貓有九命的觀念,相信也出自埃及。(10)中國民間有關貓的傳說似乎不多,不過《太平廣記》卷四四零誌有貓事數則,聊勝於無。比較怪誕的一則如下:
王建稱尊於蜀。其嬖臣唐道襲爲樞密使。夏日在家。會大雨。其所蓄貓。戲水於簷溜下。道襲視之。稍稍而長。俄而前足及簷。忽爾雷電大至。化爲龍而去。(11)
錢鍾書讀《神仙傳》、《續仙傳》,曾記下劉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貓獨不去的妙事。(12)如是看來,貓不僅有仙氣,而且還很有性格。魯迅當然不會同意,他覺得貓有點“妖氣”,還以《北史》獨孤信列傳所載的“貓鬼”爲例,證明所言不虛。(13)
如果從中國的文化傳統來看,貓與神的關係費解的話,貓同性慾、女人的瓜葛就更難解了。傳統小說多以狐爲性慾之化身,沈既濟的<任氏傳>堪稱此中代表。(14)至今罵人仍用“狐狸精”一語,不見“貓精”之說。但是貓與性慾、女人的轇轕在西方則非常密切。英、法的俚語都把女陰稱之爲貓(Pussy;lechat),即爲一曖昧的例子。黑貓爲女巫化身的說法,在歐美就很普遍。家傳戶曉的《伊索寓言》也載有一則家貓變美女,以身相許年青男主人的浪漫故事。可惜貓性難改,佳人夜裏只要聽到鼠輩的動靜,總要攬衣推枕下堂抓鼠去,大煞風景。(15)
近半個世紀以來,西方文學批評史上最廣爲人知的詮釋公案,当推法國詩人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一首名爲〈貓〉(Les Chats)的短詩。(16)此詩出名,與波氏的名氣、詩的優劣關係不大,原因幾乎全出在閱讀方式上。一九六二年,語言學家楊克慎(Roman Jackobson)和人類學家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兩位大師攜手合作,運用語言兩軸觀(“選擇”與“合併”)的方法細讀〈貓〉的結構和意義,发表了一篇引起爭論的論文。(17)波氏原詩十四行,論文十八頁。後來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著名教授李法德(Michael Riffaterre)作出回應,不但指出兩人粗疏之處,還把全詩逐行從頭細讀一遍,分析之縝密周詳,琢磨講究,歡爲觀止。(18)李教授文長四十二頁,可謂詩評極品。經過三人反客爲主的詮釋,波氏幾乎完全喪失此詩的“所有權”。只要一提起這首詩,文學係的學生首先想起的是楊李二君的理論,不是波氏的詩,更不是波氏本人。史萊馬赫的理論,終成現實:論者終於成功奪“權”。
兩家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詩裏的貓,究竟有沒有女人的含義在內。這一點因本文篇幅所限,暫擱不表。重要的是:波氏筆下的貓,集冥想與色慾於一身,這一點正好與〈失蹤的貓〉不謀而合。〈貓〉的第一節和第二節的首兩行就把話說得很清楚:
熱情的戀人與冷靜的學人
於人生成熟的季節,都會迷戀
勇猛而柔情的貓,家之驕子
貓和他們一樣,多情善感,又靜若處子
忠於思考 耽於色慾
貓好探究黑暗的寧靜與恐怖
Les amoureux fervents et les savants aust`eres
Aiment `egalement, dans leur m`ure saison,
Les chats puissants et doux, orgueil de la maison,
Qui comme eux sont frileux et comme eux s`e dentaires.
Amis de la science et de la volupt`e,
Ils cherchent le silence et I'horreur des t`en`bres;
色慾與玄想的共通之處,顯然就是意義難明的“黑暗”。慾望的深淵,知識之無底洞,都由貓統一起來了。這同貓能在黑暗中視物很有關係。埃及人視貓如神,原因也在此。
波特萊爾另外還寫了兩首貓詩,其中不乏性的聯想。比如說,貓的叫聲,像“春藥般使我興奮”(Cettevoix……me réjoui comme un philtre)。(19)另一個例子,集觸覺、視覺、嗅覺三者於一身,則更明顯:(20)
當我的五指慢撫
你的頭和充滿彈性的腰背
當我的手因觸摸你帶電的身體
而陶醉在快感裏的時候
我會想起我的女人——她的目光
和你一樣,可愛的小獸
深邃而冷漠,可以傷人如標鎗
她還像你一樣,渾身上下
有一股精致的氣息,危險的芳香
Lorsque mes doigts caressent à loisir
Ta těte et ton dos élastique
Et que ma mai s'enivre du plaisir
De palper ton corps électrique,
Je vois ma femme en esprit. Son regard,
Comme le tien, aimable béte,
Profond et froid, coupe et fend comme un dard,
Et, ds pieds jusques à la těte,
Un air subtil, un dangereux parfum
Nagent autour de son corps brun.
<失踪的貓>雖然一本正經、堂而皇之的議論意義之有無,暗地裏卻被性的問題纏繞,猶如動了春興的貓兒,坐立不安。敘事者於小說開始時講的一番話,透露了一點蠢蠢欲動的慾望:
我過於關注那片樹林、那條河水了。(按:通靈之處。)幾乎忘記我也是一個假惺惺的、正襟危坐的禮儀的動物。
醫學博士將貓的形象詮釋爲“人性中最隱蔽、最不可思議的事物的象徵,尤其是性衝動”,可謂道盡主角的心事。難怪自此之後,性的主題立刻轉入地下活動,旁敲側擊,聲東擊西。獲悉“天機”的傻子,一說死於愛滋病或晚期梅毒,都與性事有關。相比之下,未得“道”的主角則顯得相當稚嫩。大家都搶購避孕藥的時候,主角居然去買面包。食色之間,主角顯然缺了一項。一頓飽餐之後,潛意識抬頭,於是看到電視上的避孕藥廣告:
貓牌避孕藥,自由、安全。一個妙齡少女,手持藥盒,笑容可掬,背景卻正是那條小河:一隻大花貓,毛色潤澤,神情舒恬,張開小嘴,“
”地叫了一聲。

讀者不必想入非非,僅憑避孕藥、“妙”齡少女和貓的“
”語,也可以勾勒出一幅性壓抑的蒙太奇。基於異性相吸的原理,讀者甚至不妨推斷主角爲男人。
小說的結尾更是微妙。主角在明白貓的“眞”義以後,睡得很好,還做了個夢,讓潛意識裏的“貓”溜了出來:
那天夜裏,我睡得很香,夢見有一隻貓蹲在我的窗台上,夢見畫展上畫的貓全跟半瞎老人走了,夢見我自己走在河邊。又一次看見河水的波紋,一下子全變成了貓的圖案。“我的貓!”我記得這是一個黑人女子所叫出的一句話。
如果讀者接受敘事者是個“假惺惺的、正襟危坐的禮儀的動物”的說法,又同意醫學博士對貓的解釋的話,那麼,這個結尾的“意義”只有一個:性的滿足。黑人女子的形象,與波特萊爾筆下“暗褐色的胴體”有異曲同工之妙,且不提黑人性能力特強此一衆所周知的“傳”說。不消說,“叫”字尤其可圈可點。
可惜夢終歸是夢。性衝動到頭來也還只是性衝動而已。夢裏的滿足,豈能輕易舒解現實裏的飢渴?此外,小說以解謎的動機始,卻以另一啞謎終,莫非也影射故事之徒勞無功耶!
四
這篇文章還沒有寫完,剩下三條尾巴。
博赫工(1899-1986)與貓
(一)半瞎作家外傳
阿根廷小說大師博赫士(Jorge Luis Borges)死於一九八六年。博氏一生酷愛讀書,終至失明。他爲二十世記小說開拓的子虛烏有新境界,也拜其愛“讀”的立場所賜。他並不以“作者”爲榮,卻經常以“讀者”的身份新讀“故”事。(21)比如說,〈猶大的三個版本〉,就是一篇以論文形式替宗教“叛徒”翻案的顛覆小說。(22)博氏對各種形而上的學說都感興趣,但全以小說視之,絕不輕信任何一家。(23)這種態度,與他疏離“作者”的風格一致。博氏寧可扮演不守常規的讀者的角色,而不願充當“神”的代言人。
博氏喜讀雜書,涉獵甚廣,寫起小說來,少不免旁徵博引,虛實互補,撲朔迷離。這個特色可以說是他的注冊商標。廣爲傳誦的<交叉小徑的花園>就借一名虛構的漢學家之口,“考证”了大儒崔本(音譯)那本比《紅樓夢》還要費解的“小說”。(24)此中的讀寫關係(漢學家“讀”崔本、博氏“讀”中國小說傳統),就很耐人尋味,且不說這篇小說裏間諜斗智、編碼解碼的主題。博氏愛讀的嗜好也可以由他編寫的《想像的動物》一書看出來。此書提到中國書籍文章,就有《易經》、《山海經》、《莊子》、《論語》、《史記》、<獲麟解>韓愈)、《醒世恆言》。(25)
博赫士有句名言,可以說是他反客爲主的風格的最佳寫照:“每名作家都創造了自己的先驅者。”(26)
(二)道、邏各斯、理念、自在之物、絕對精神
這是個思想史的問題,本文不可能貿然討論,只打算在此提出另一種讀法,讓讀者參考,引生對話。
上文分析過>失蹤的貓>想替意義定位的企圖。貓所代表的,據說就是超越在上的“宇宙精神”。而此一精神,可以在老子的道,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的邏各斯(logos)、柏拉圖的理念、康德的自在之物(Ding an sich),黑格爾的絕對精神(de rabsolute geist)裏找到。換句話說,此一宇宙精神乃哲學思考所假說的本體實質(ontological nouemon)。
一個銅板總有兩面。本體論的問題,往往很難和認識論(epistemology)分開。>失蹤的貓>展現了本體的風光,卻迴避了認識論上的難題。

張隆溪新書《道與邏各斯》(1992)
“道可道,非常道”就很明顯的是一個詮釋的題目。其實,本質與言談(閱讀)的緊張,與其說是語言的先天不足,不如視爲本質不能無名(書寫、解釋)的焦慮。“道”字一詞兩用,絕非偶然。赫拉克利特的邏各斯,在希臘文中也指“言”(oratio)“理”(ratio)兩義。(27)沒有言談論述,“本體”焉存?最具反諷意味的是,赫氏的著作早已散失,後人對他的解說,都是從别人的著作裏七零八落的殘章遺句拼湊出來的。(28)言既已失,理復何尋?
柏拉圖也有同樣的煩惱。他講的眞實(reality),與表象(appearances)無涉,語言更無以重現之。康德談的自在之物,究竟是物(本體)還是觀念(詮釋),連他本人也說不清。(29)基本的含義是,在人類感知之外存在的“東西”,就是“自在之物”。自在之物的特點,就是人類無法道之。換句話說,不能書寫詮釋之“物”就是自在之物了。此中的邏輯困境,與老子同。
黑格爾的哲學則以批判康德的自在之物爲己任。黑氏相信詮釋的力量,他說的知識是絕對的。(30)準此,自在之物與絕對精神是否可以相提並論,尚待有識的讀者來解惑。
(三)南泉斬貓
南泉普願禪師(七四八——八三四)在生時留下不少“作品”,與本文“有關”的有如下一則:
師因東西兩堂各爭貓兒。師遇之。白衆曰。道得即救取貓兒。道不得即斬卻也。衆無對。師便斬之。趙州自外歸。師舉前語示之。趙州乃脫履安頭上而出。師曰。汝適來若在。即救得貓兒也。(31)
此則公案,有勞讀者自參。這裏只想借題發揮,把“閱讀”的震撼性再重申一遍。一九一六年,《現代相似禪評論》在日本出版,造成很大的騷動,因爲此書將重要公案及其室內秘傳答案兩百八十一則公諸於世,使許多禪師尷尬不堪。既然所有公案都有現成“讀”法,還有什麼禪可參?
後來在海法和特拉維夫大學執教哲學和佛學的霍甫曼博士(Yoel Hoffmann)解禪心切,乃東渡日本“盜法”,偶得此書一卷,立刻譯成英文發表,以饗西方禪痴 。書名爲《隻手之聲》((The Sound of the One Hand)。八十年代初,徐進夫將此書譯成中文,名爲《禪門公案秘傳》。(32)至此,“南泉斬貓”這隻“貓”又溜回中原了。至於這隻貓是不是原來那一隻,已經不復重要。它只不過是觸發意義衍生輾轉、喧騰銷磨的源頭而已。
按:呂平義的<失蹤的貓>發表於《澳門筆滙》第五期(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四。
(1)錢鍾書,《人·獸·鬼》(上海:開明書店,一九四九)二一。
(2)楊絳,《記錢鍾書與<圍城>(香港:三聯書店,一九八七)三二——三三。
(3)《魯迅全集》,全十六冊(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八一),第二冊:二三九。除了這篇<狗·貓·鼠>以外,魯迅還寫了一篇和貓有關的雜文:<兔和貓>,第一冊:五四九——五五三。
(4)《記錢鍾書與<圍城>之<前言>。
(5)Zhang Longxi,The Tao and the Logos(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1992)3-17.
(6)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看Elizabeth Freud,The Return of the Reader(London:Methuen,1987)
(7)“The Death of the Author,”Image Music.Text,trans.Stephen Heath(London:FontanaPress,1977)142-148
(8)廖炳惠及王德威對此有精闢的見解。兩位先生的文章收在廖炳惠,《解構批評論集》(臺北:東大圖書公司,一九八五)一八三——二二八。
(9)Structuralist Poetics(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5)ll3—130
(10)M.Oldfield Howey,The Catinthe Mysteries of Religion and Magic(New York:Arthur Richmond,1955)
(11)《太平廣記》,全十冊(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六一),第九冊:三五八四。
(12)《管錐編》,全四冊(香港:中華書局,一九八○),第二冊:六四七——六四八。
(13)《魯迅全集》,第二冊:二三六。獨孤信事蹟載《北史》列傳四十九,見《北史》,全十冊(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四),第七冊。“貓鬼”一事,見二一七二——二一七三。
(14).《太平廣記》,第十冊:三六五二——三六九七。
(15).Frederick Cameron Sillar, and Ruth Mary Meyler, Cats Ancient and Modern (London:Studio Vista,1996)60.
(16).本文所引爲第二版的《惡之花》。此詩第一版排第五十六首,第二版第六十六首,第三版六十八首。Les Fleurs du Mal,2`ed.(Paris:Libraire Jos`e Corti,1968)133.
(17).此文英文版出處如下:Roman Jokobson and Claude L`evi-Strauss,"Charles Baudelaire's 'Les Chats,'''Introduction to Structuralism,ed.Michael Lane (new York: Basic Books.1970)202-221.
(18)."Describing Poetic Structures: Two Approaches to Baudelaire's 'Les Chats,'''Structuralism,ed.Jacques Ehrmann (New Y'ork: Doubleday, 1970) 188-230.
(19).Les Fleurs du Mal, 108.第一版排第四十七首,第二版第五十一首,第三版五十二首。詩名爲<貓>(Le Chat)。
(20).Les Fleurs du Mal,78. 第一版排第三十三首,第二版第三十四首,第三版第三十五首。詩名也是<貓>(Le Chat)。
(21).參看Emir Rodriguez Monegal,"Borges and Derrida:Apothecaries,"Borges and His Successors,ed. Edna Aizenberg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90) 128-138.
(22)."Three Versions of Judas,"trans. James E.Irby, Labyrinths(Harmondsworth: Penguin,1970)125-130.
(23).見莫華(Andr`e Maurois)寫的序言。Labyrinths 12-13.
(24).Labyrinths 44-54.
(25).《想像的動物》,楊耐冬譯(臺北:志文出版社,一九七九)。
(26).此句出自博赫士一篇散文<卡夫卡及其先驅者>。見Labyrinths 234-236。
(27).Tao and Logos 26.“言”“理”是錢鍾書譯的,見《管錐篇》,第二冊:四○八。
(28).The Encyclopaedia of Philosophy, 8 vols; ed. Paul Edwards(New York: Macmillan, 1967)3:477.
(29).William F. Vallicella,"Kant,Heidegger, and the Poblem of the Thing in Itself,"International Philosophy Quarterly 23.1(March 1983): 35-43.
(30).Ivan Soll, An Introduction to Hegel's Metaphysics(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69)47-81.
(31).《景德傅燈録》(一三一六;台北:眞善美出版社,一九六七)一三三。
(32).(台北:志文出版社,一九八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