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路·老路·出路
——對“推廣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的雙軌發展”問題的探討

  教育工作者 黎義明
  1999.11.18

前言:


  1999年4月28日,市民日報頭版頭條刊出新澳門學社就特首候選人何厚鏵先生的參選政綱提出的十五項質詢,其中教育方面的質詢是:“閣下的政綱聲稱特區政府要‘積極發展精英教育’,但是否知道精英教育無可避免帶來加強不公平資源分配和富爭議性的考試或挑選機制,在世界各地教育發展中造成各種遺禍深遠的惡果?閣下主張的精英教育有何具體的教育資源配置制度與篩選制度?”
  三十多天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要成立,何厚鏵先生亦將宣誓就任行政長官。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擬出版“慶回歸、迎千禧”專輯,函邀本人:“對澳門特區未來發展提出意見、建議或必須關注的問題”。因此,嘗試就上述“精英教育”問題進行探討。

歪路


  澳府教育當局過去“幾乎圍繞着葡萄牙教育制度開展工作”1。澳門前過渡期由上而下的教育改革和教育立法,自始至終以建立其語言政策為核心目標,漠視民間公認已“十萬火急”的學額不足,一些班級爆滿,合格生被迫離校的事實2,拖延批地建校計劃,導至每年有大量學齡兒童入學無門或被篩出校。又拖延1991年經立法規定要施行的“免費及普及的基礎教育”,直拖到課程法令全部頒佈才於95/96學年開始施行實質仍是津貼教育的所謂“傾向免費教育”。在過渡期將盡的今天,津貼式的“傾向免費教育”仍有兩成學生未能受惠3。為家庭經濟欠佳的中下層子弟要進入或繼續留在教育成本較高的不入網學校構成困難,直接效應是令到原本融合社會各階級子弟的最主要機制漸現“階級隔離”現象。
  早在1987年,澳門中華教育會慶祝中葡兩國政府簽署聯合聲明,就通過《澳門教育》社論表示:“受教育機會的不平等,必然導至就業條件、經濟待遇、晉升機會、事業前途的一連串連鎖反應的不平等,的確是到處感到的,後果嚴重的,我們不能忍受的。4”1999年8月底,澳門中華教育會向教育當局發出《2000年度施政方針建議(非高等教育部分)》,就包括要求完成十年免費教育的有關法律、法規,把十年免費教育擺到應有的中心地位,以保證未來人口素質:同時要求教育機會均等5
  1999年10月26日,澳門政府舉行“官方統計日技術性研討會”,教育暨青年司副司長在會上透露澳門近年中學的留級生高達32,3%6。其中有多少學生被迫離開學校?根據最近十年的統計資料顯示,澳門的中小學學額一直呈金字塔式結構,隨着“傾向十年免費教育”的實施,初中學額短缺問題就更形嚴重。根據官方公佈的《1998/99教育數字》可計算出全澳初中一學額共8,299,初中二學額共6,978,初中三學額5,684,即每升一班遞減約千三名學生,這些學生及其家人有何感受?
  1999年10月28日,華僑報報導顯示,澳門中華教育會監事長在中山市的教育研討會上介紹澳門教育情況時表示“作為教育工作者,應該對因目前教育制度不合理而失去學習權利與學習機會之青少年説聲‘對不起’!”
  澳府為貫徹其過渡期教育政策,以行政/財政手段鋪設的歪路,今天越見險峻,社會亦嚐到治安惡劣的苦果。

老路


  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按《澳門基本法》規定可以自行制定教育政策。即將來臨的公元2000年的教育政策將如何?值得探討的是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如何雙軌發展?候任特首今年四月競逐特首的參選政綱(第23頁)提出:“將來,除了提高基礎教育的質量之外,我們還須推廣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的雙軌發展。”這一段政綱文字涉及教育價值觀、教育資源分配,直接影響到基礎教育的根本政策。
  精英教育的目標是選拔和培養精英,不管學生的個別差異,包括智力、認知、成就動機等差異,學生完全受制於篩選、淘汰的機制。普及教育堅持有教無類和因材施教,儘量設法照顧學習者學習性向和學習速度的個別差異,儘量提供多元化的課程讓學生有多方面學習機會。可見兩者在本質上有大不同。現代教育發展史顯示了以選拔精英為目標的精英教育制度已隨着時代的進步演化成強調社會公平,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個人權利,重視社會整體利益的普及教育制度。這是世界性教育價值觀的轉變。西方後現代主義的“批判教育學”嚴厲地批判資本主義的等級教育制度對社會低下層的子弟所造成的不公平,反對把教育作為經濟工具或政治工具,強調教育要避免資本主義等級性結構與經濟生產關係的再生產。因此推崇普及教育精神,唾棄精英教育制度。
  澳門候任特首早前的參選政綱(第24頁)有關精英教育還表示…“我們應當堅持‘有教無類’的理想,讓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但與此同時,我們對有潛質、有表現的學生必須加以重視,協助他們成材,貢獻人羣。特區政府必須研究可行的機制和培養計劃、積極發展澳門的精英教育。”
  針對以上一段政綱文字,要指出兩點思考方向,一是如何選拔精英,二是如何分配教育資源?《澳門基本法》規定“依法推行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是普及的、免費的和強迫的,適齡兒童接受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成有信教授指出:“義務教育的社會公平原則和社會政治穩定原則密切相關。7”中國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談松華指出,中國要“逐步改變教育資源向少數重點學校傾斜的政策,辦好每一所學校,面向全體學生。”談松華表示,“少數重點學校成了升大學的‘預備學校’,而薄弱學校的學生則成了被淘汰的‘陪讀生’……使義務教育的功能嚴重扭曲。”談松華副主任透露,國內已認識到須要“調整教育資源配置政策,重點加強薄弱學校建設,取消小學和初中的重點學校,公平地分配教育資源和教育機會,全面實現義務教育目標。8
  思考選擇和資源分配問題,絕對不能忽視已於1998年9月21日正式在澳門地區生效的《取諦教育歧視公約》,這份公約1960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規定諦約國必須“促進人人在教育上的機會平等和待遇平等”,取諦“任何區別、排斥、限制或特惠……損害教育上的待遇平等。”;取諦“禁止任何人或任何一羣人接受任何種類或任何級別的教育。”取諦“限制任何人或任何一羣人只能接受低標準的教育。”9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當然會重視“社會政治穩定原則”,也不能不重視《取諦教育歧視公約》。以選拔精英為目標的精英教育制度是19世紀的教育發展路,隨着人類文明的進步和世界性教育價值觀的改變,此路日益難行。跨進二十一世紀怎能繼續推行精英教育,走那“使義務教育的功能嚴重扭曲”的老路?
  澳門的絕大部分學校現時仍是課程單一,學習進度齊一,本質就是精英教育的課程,如何因材施教10]?近年中學的留級生高達32.3%,教訓還不夠深刻?再看看即將跨進新世紀的澳門就業人口的素質:1998年1至12月,全澳201,047名就業人口的學歷結構如下:文盲至小學程度佔39%,初中程度佔348%,高中程度佔16.2%,大專程度佔2.5%,大學程度佔7.5%11。這些數字除了澳府“幾乎圍繞着葡萄牙教育制度開展工作”之外,難道與本質就是精英教育的課程無關?
  倘特區政府教育當局眞的要“積極發展澳門的精英教育”,則教育界就不會考慮改變本質是精英教育的課程設置,不會參考上海市大力推動的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和活動課程“三大板塊”的課程設置,也不用考慮效法台灣方面為兼顧學生個別需要,擴大選修科範圍使學生能依其性向與興趣學習的選課方案了。

出路


  鑒於候任特首早前的參選政綱提出的教育政策至今未見有公開的討論:鑒於候任特首強調“特區政府應該維持行政主導,以強勢政府的姿態出現,並且不斷改革……”(政綱第17頁);鑒於候任特首委任主要官員強調團隊精神,自會要求認同其治澳理念:鑒於澳門特區立法會在《澳門基本法》75條的制約下,已不可能修改政府的施政方針,包括教育政策在內:鑒於1999年11月14日澳門教育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主辦“澳門回歸祖國後教育發展路向學術研討會”所公開的二十篇論文中,涉及基礎教育的論文未見有關於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雙軌發展是否可行的探討,有的卻是強調“普及教育與精英教育不可偏廢,要兩手抓”的言論。
  有人或會憂慮,特區成立初期將繼續施行實質是津貼教育的“傾向免費教育”,並“勸令”未入網學校一律入網以解決學生學費津貼問題及體現“基礎教育一體化”。同時,又可能通過資助的方式鼓勵各校設立“精英班”以有別於“普通班”,又或效法國內,評定某些學校為重點學校,加強投資作為培養精英的學校,以體現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全面的“雙軌發展”,以及“積極發展澳門的精英教育”的全面落實。無疑這是最容易實現的構想,可是卻萬萬不可行。先用台灣經驗説明過往,台灣的基礎教育制度不斷將學生劃分等級,分別編入“升學班”和“放牛班”即精英班和普通班。1994年,台灣二百多個民間團體發起萬人大遊行,這次著名的“410教育改造”大遊行共有一萬五千多人參加,高呼“教育病了!”,也痛陳了一向以來非常態分班做成“放牛班”五育俱廢的禍害,直接導至台灣當局決定改革一貫的分班制度,實行常態分班12。另一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強制所有學校入網接受“傾向免費教育”在法律上也不可行。
  《澳門基本法》保證“澳門原有各類學校均可繼續開辦。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類學校均有辦學的自主性,依法享有教學自由和學術自由。”(第122條);澳門教育制度法律規定“教育制度的管理以保障教育機構的自主與自由為原則。”(第46條);世界人權宣言保障“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並強調“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第26條)在多元開放的社會,祇有教育體制靈活多元,人們才可通過多種不同的教育道路去實現他們所選擇的教育價值觀。教育價值觀是多種多樣的,教育絕對不應走向一體化。特區政府在基礎教育上不能再走“歪路”,也不能重上“老路”,因為沒有出路。
  主張澳門基礎教育要“推廣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的雙軌發展”、“積極發展澳門的精英教育”以及主張“普及教育與精英教育不可偏廢,要兩手抓。”是否眞的不可行和沒有出路?那要分析這些主張的依據。主張“要兩手抓”的依據是“教育絕對不能忽視精英人才的培養,更不能埋沒天才。”:主張“雙軌發展”的依據是“我們對有潛質、有表現的學生,必須加以重視,協助他們成材。”
  其實,只要將上列所指的學生列入“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範疇就完全可行和有出路。廣義的“特殊教育”亦稱“特殊兒童教育”,教育對象除種種類型的“殘障兒童”外,也包括所謂“神童”、“天才”等資賦優異兒童13]。澳門現行的特殊教育法令(No.33/96/M)就採用廣義的界定。例加法令第17條就規定了“優質學生之評估”。因此,“推廣普及教育和特殊教育的雙軌發展”、“積極發展澳門的特殊教育”、“普及教育與特殊教育不可偏廢,要兩手抓。”才是正確,完全符合《取諦教育歧視公約》第5條和《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的信念:“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根據台灣1984年頒佈的《特殊教育法規》可見“資賦優異”包括:1.一般能力優異。2.學術性向優異。3.特殊才能優異。該法規規定“接受特殊教育之資賦優異學生,其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者,得給予奬學金:家境清寒者,並得給予奬(助)學金。”(第10條)“辦理資賦優異教育之學校(班),應主動與高一級或低一級有關學校密切聯繫,使學生之潛能得以充分發展。各公立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應提供人力與設備資源,供資賦優異教育應用:必要時,並得為資賦優異學生辦理各類充實智能之活動。”(第12條)“資賦優異學生經學力鑒定合格者,得以同等學歷參加高一級學校入學考試或保送甄試升學。”(第13條)14]接着於1987年頒佈的《特殊教育施行細則》則訂定資賦優異學生的鑒定程序先由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按照教師的觀察、成績考查結果及校內外活動表現推選具有資賦優異特質的學生,交由學校有關主任、輔導教師及教師組成小組,綜合有關資料遴選符合資賦優異規定之學生,經由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鑒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需要聘請專家設計有關智力、性向、成就及創造力的測驗,並按測驗結果輔導其至適當學校就讀。法例又明文規定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後,學校應予有計劃之個別輔導,其輔導項目,應視學生需要而定15
  主張“雙軌發展”或“要兩手抓”者是沒有理由不贊成推廣特殊教育的。不過,在重視“資賦優異”的同時,總不能忽視弱智、弱能者的特殊教育。試問為人父母,為人父母官以及為人師表者,若只愛“精靈仔”不顧“蠢鈍兒”,那會得人尊敬?
  現時距離澳門回歸只餘三十多天,仍未見候任特首和主管特區教育事務的主要官員透露有關“推廣普及教育和精英教育的雙軌發展”和“積極發展澳門的精英教育”的方案,相信教育界人士會關注資源分配和選拔精英的方法。
  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經分析了一萬四千多份意見書後作出的“二十一世紀教育藍圖,教育改革建議“明確提出“大直路”概念,“去掉惡性篩選”16。二十一世紀是資訊社會,是終身學習時代,教育制度不能再走選拔少數,淘汰大多數,制造大量失敗者、厭學者的老路。
  最後,要指出澳門基礎教育發展的兩點關鍵一是認知,二是投入。十分欣賞候任特首早前參選政綱的兩點表述:1.“將來,在合理分配教育資源及取得教育界共識的基礎上,特區政府應進一步參與教育發展、協調和指引。”;2.“特區政府要將預算置於各項財政預算的前列,在任何情況下,這個原則都不可動搖。”(第23頁)
  注:
  1.1989年,澳門教育司教育計劃暨研究室主任羅成達(Alexandre Rosa)介紹澳門過渡期教育概況時公開承認。載《澳門教育改革》東亞大學澳門研究中心,1991年,頁37。
  2,澳澳門日報,30/08/1992。
  3,根據教育暨青年司《1998/99教育數字》計算得。
  4.《澳門教育》澳門中華教育會,1987年第一期頁1。
  5,《澳門教育》澳門中華教育會,1999年第三期頁3-4。
  6.華僑報,27/10/99。
  7.《教育研究》教育研究雜誌社,1997年第五期頁49。
  8.談松華《中國基礎教育資源配置的若干趨勢》香港教育研究所,教育研究系列7,1997年,頁11-13。
  9.《澳門政府公報》第38期,1998年9月21日,頁1208-1211。
  10,黎義明《對澳門“愛國學校”教育思想的反思》,載於《澳門政策研究》第二期,名流政策(澳門)研究所,1998年10月,頁61-67。
  11.向澳門統計暨普查司取得的,尚未正式印行的《就業調查》資料。
  12.黎義明《升學主義管理主義下教育病了!——台灣“四—0教育改造”介紹系列之十一》,載於《澳門脈搏》15/07/1994。
  13,《教育大辭典2》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頁253。
  14.吳正吉《我國各級教育法》台灣復文圖書出版社,1990年,頁429-433。
  15.同注14,頁436。
  16,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統籌委員會《終身學習自強不息》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