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水環境管理
李伊惠、陸宇民、陳銑成*
廣東省地處亞熱帶,氣候溫和,雨量充沛,有眾多河流和漫長海岸線,水資源較豐富,水環境自淨能力較強,發展社會經濟具有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建設取得輝煌成就。經濟的迅速增長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對水環境造成較大壓力,水環境問題日益受到各方面重視和關注。
多年以來,我省在保護水資源、控制水污染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得主要江河水環境質量沒有隨經濟的發展而迅速惡化。最近,省政府制定了《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明確提出了控制水污染、保護水環境的目標、任務和措施,這對於我省水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積極意義。
一. 水環境概況
我省有眾多河流和漫長海岸線。集雨面積3000km2以上河流有珠江(含西江、北江、東江、珠江三角洲水系)、韓江、鑒江、漠陽江、榕江、九洲江等。海岸線長3368km。
水環境現狀及主要特徵:
1. 我省河川多年平均徑流量約4000億m3,當地水資源量1800億m3,人均水資源量2700 m3,略高於全國水平。但是,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勻。75~85%徑流量集中在4-9月,以洪水形式流入海洋,洪澇災害較重,枯水期水量較少,利用率較低。粵東、粵西水資源攔蓄條件差; 粵北石灰岩地區水資源也較難利用;深圳、大亞灣、雷州半島、南澳、潮陽等地區水資源缺乏。
2. 經濟發展迅速,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山區、平原、沿海以及珠海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存在巨大落差。水資源需求以及開發、利用程度也存在顯著差異。
3. 西江、北江、東江、韓江等主要大江河主幹、支流水質保持國家地面水質標準(GB3838-88)II~III類水平,但有逐年下降趨勢;流經城市(鎮)的河段80%已受到較嚴重污染,部份河涌水體發黑發臭,有機污染突出。
4. 水質污染以有機污染為主,工業與生活源並重,部分城市生活污染比重佔60%以上。
5. 河流水質有隨季節變化特徵,以點源污染為主的河段,水質是豐期比平水期好,枯季最差。
二. 水環境管理工作
根據我省水環境實際,在管理實踐中,貫徹了以下策略原則:優化資源配置,優先保護飲用水源;以科研為基礎,注重流域(水系)規劃與立法;加強區域間宏觀協調管理;突出重點,強化重點區域的污染控制。
1. 優化資源配置,優先保護飲用水源
長期以來,人們在生活、生產、漁業、航運、發電、灌溉、娛樂、納污等方面廣泛地開發和利用水資源。合理地進行功能區劃分,是實現水環境分類科學管理的重要工作。
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五類功能區,以飲用水源地為優先保護對象。在水污染防治過程中,貫徹飲用水源優先保護,重點水源重點保護的原則。在流域(水系)、區域水環境規劃以及有關研究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宏觀控制全省水環境目標,對主要江河水體進行功能區劃分,優化資源配置,優質水優用,低質水低用,優先重點保護飲用水源。堅持加強對東江、西江、北江、韓江、東深供水工程、新豐江水庫、楓樹埧水庫、白盤珠水庫、高州水庫、鶴地水庫、西江幹流磨刀門水道、北江順德水道、流溪河等重點飲用水源的重點保護。全省21個地級市劃定了飲用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從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飲用水體的活動。二級保護區內污染源必須嚴格執行一級排放標準,保證保護區內水質滿足規定的水質標準。
2. 以科研為基礎,通過立法,加強對重點流域(水系)水資源的保護
東江是我省重要水源,東深供水工程是深圳、香港以及流域沿綫1000多萬人口的重要水源。為保護東江、東深供水系統水質,在大量調查、研究工作的基礎上,先後制定了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較強的《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和《東深供水工程飲用水源水質保護規定》,省人民政府每年從東深供水工程的水費總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款項,對流域內重點污染源進行治理,建設沿線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這些措施對於保護水源起到積極作用。
3. 強化流域(水系)水污染綜合防治
由於水體的流動性,單純按照行政區實行水污染防治管理,已不能有效解決流域污染問題。從全局和整體考慮水資源利用和水質、生態系統的保護,這是水污染防治的發展方向和途徑。80年代以來,逐步強化流域(水系)的水污染綜合防治。先後開展東江、東深供水工程、珠江、珠江三角洲網河區、韓江等流域(水系)、區域的水資源或水環境保護規劃工作。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原則,協調上游保護和下游利用之間的關係。推動污染防治基本戰略從側重污染末端治理逐步向工業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污染物排放控制由重濃度控制向濃度與總量控制相結合轉變、污染治理方式由重分散的點源治理向集中控制與分散治理相結合轉變。
1993年制定了《廣東省跨市河流邊界水質達標管理試行辦法》。明確行政區域跨界水質控制目標與轄區水污控制責任。對於流域、區域協調管理起到積極作用。
4. 突出重點,解決重點區域水污染控制
突出重點,側重解決重點區域水污染控制,逐步提高和改善水污染問題突出區域(河段、水系)水環境質量。珠江三角洲經濟區在我省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近年來,該區經濟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長,成為泛太平洋地區經濟最活躍區域。然而,由於人口眾多,城市密集,工業發達,經濟活躍,水資源耗量高,工業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大,環境負荷重,城鎮江河水體遭受嚴重的有機污染,是我省水污染的“重災區”。為控制這一地區水污染,加強該區水污染控制工作的力度。1996年以來,開展了“社會經濟和水環境現狀和預測分析”、“水環境功能區劃分及飲用水源保護對策分析”和“水污染控制及水質管理對策”等研究工作,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開展了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立法工作,草擬了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條例》的實施,將對區域水污染控制工作具有重要推進作用。
5. 加強現有重點污染源治理,控制新污染源產生
採取措施,削減現有污染物,對重點污染企業,通過技術改造、限期治理、關、停、併、轉等手段削減污染物量。控制新污染的產生,逐步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在對重大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重大資源開發或建設項目之前,進行環境承載能力的論證,實行環境資源的優化配置。逐步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使企業的排污按水體環境容量、功能分區的要求有序地進行。

三. 下步工作重點
為實現我省跨世紀水環境保護目標,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實施《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實現污染防治基本戰略、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方式的根本轉變;實行各級政府任期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強化水資源利用和保護,防止水資源浪費,遏制廢水產生量;強化環境管理,嚴格執法,推行各項環保制度;多渠道增加環境投入;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科技進步在環境保護中的貢獻率;加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領導者和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供稿